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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究竞什么是介护?是否等同于我们熟知的护理,在我国究竟怎样推广这个概念和培养介护专业人才呢?正文当中,会系统介绍日本介护概念的产生和发展,从字典释义到社会理解并与护理概念进行比较,提出介护福祉理念在我国推广,以及培养介护专业人才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日本介护;理念推广;介护人才培养
doi:10.16083/ki.1671-1580.2017.04.050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7)04-0174-03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经达到13.26%,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国务院印发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国将迎来老年人口增长的高峰,年均增加860万人左右,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占总人口的16%。根据人口统计学原理计算,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人,占30%以上。于此相对的是我国社会养老体系的建设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很多问题都处于探索中。
同为东亚国家的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素来有“银发之国”之称,是当今世界各国当中老龄化程度最高,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之一。日本在20世o70年代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当时的日本也经历过养老行业的发展和探索阶段,也曾面临过社会资源不足,人才紧缺,社会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日本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探索性发展,社会福祉制度和养老行业的产业化发展成果十分突出,特别是日本“介护”福祉制度的构建和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壮大,近年来引起了很多国内专业人士的关注,但对于“介护”概念大多解释模糊,或直接等同于护理,那么就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究竟什么是“介护”。
一、什么是“介护”
日语的“介护”是一个造词,是由日语词“介抱”的“介”和“看o”的“蘸”两个字组合而成,日语古语辞典中并没有这个词。日语的“介抱”即为中文“照顾”的意思,“看护”即为中文“护理”的意思,“介护”即可视为介于普通人都可以做到的“照顾”和专业人员提供的“护理”之间的一项工作,台湾学界将其翻译为“长期照护”。
“介护”这个词在日本出现,最早是与1963年制定的《老年人福祉法》相关联。日本养老制度的构建经历了补缺型,适度普惠型,普惠型,三个阶段的社会福祉制度,与以上三个阶段相对应的则是三部法律的颁布,1946年的《社会救济法》、1963年的《老年人福祉法》、以及1997年的《介护保险法》。其中的《老年人福祉法》规定了建立养老院新体系,新建一批专门面向失能老人的特别养护老人院。但是在大量新建的特别养护老人院里出现的新问题,就是究竟由谁来照顾老年人。从前的养老院都是由阿姨来给老人做饭并照看(日本称为“寮母”),但在特别养护老人院中,大多数都是一些患有认知障碍症或者身体功能严重障碍的失能老人,照顾他们的工作与从前阿姨做的事情是完全不同的。日本政府也考虑过采用一些护理专业的护士,但护士的数量不足,完全应对特别养护养老院的工作是不现实的。
当初设立这种特别养护老人院,就是怀着为了解决一些家庭无法照顾老人,由专业设施代为照顾的初衷。所以照顾老年人的人员,如果要让一些完全没有护理专业知识的人员来进行,就背离了当初的初衷。这样一来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谁来进行这项工作,为了吸纳人才,日本首先提高了从业人员的薪资待遇水平,并且大力推广设立专业基础技能的培训机构,来壮大服务人员队伍。那么这些长期从事照顾老人的人员,却无护理专业资格者,究竟怎么界定?他们没有护理资格证,肯定无法称其为护理人员或者护士,就在这个时期,“介护”一词诞生了。
二、“介护”专业的发展
介护专业产生之后,随着日本特别养护老人院和地区养老院援助活动的实践积累,对介护工作的专业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87年确立了日本《社会福祉士法》以及《介护福祉士法》,对介护给予专业的资格认证,以保证介护工作的专业化。
1997年颁布的《介护保险法》更是彰显出了介护人员多年形成的专业水平。日本政府为开发介护保险法给付标准评级体系,从1995年开始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从全国被评为优秀的养老机构中选定51家,由专家对机构中的介护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全天24小时跟踪,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具体到分钟的详细记录,最后得到2379名介护人员向3800位老人提供的约1000万分钟的具体资料,此项调查的依据完全是介护人员多年来形成的专业技术和工作方法,并依托这项调查,开发出了沿用至今的判断介护服务对象初步状况的电脑评断工具。
三、介护与护理的区分
可能有人会说,既然已经有了传统的护理专业,介护还有必要当做一门专业来对待吗?那我们就要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看一看介护和护理的区别。
介护其实并不是进入现代突然出现的概念,追根溯源,是伴随着人类诞生就产生的一种自然行为需要。从专业视角来看,与护理是同根同源的两个概念。
下面让我们来一起看一下护理和介护从同根同源,到走上了不同发展道路的背景和经过。其中一个大背景,就是医学的飞速发展。现代医学将护理业务,作为独立的业务分为了两个部分。一个是协助治疗,还有一个就是照看疗养。前者是遵循医嘱进行的专业医疗处置。后者是对患者生活的照顾。由于很多年来国内近代护理学的发展都是伴随着医学的发展的,所以第一个业务分支也就是遵循医嘱,进行各种专业的辅助活动一直是处于优势地位的。而照顾患者的工作,则受限于护理人员的不足,一般都会在医院里由病人家属或者护工来代为照顾。即使在发达国家一直呼吁要有专业的人员来护理患者,但这种趋势一直都没有得到改善。
护理和介护分化的第二个理由,就是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发展,病弱且身体机能有障碍的老年人数量一直在增加,单纯通过治疗已经无法解决健康问题,更多的人需要的是日常生活的关心照顾,所以对于一些缺少专业资格认证的人承担着介护工作的情况,就急需专业的资格认证制度,来满足介护需求质量的提升。可以说,这种护理背景的变化和社会情况的变化,是直接导致介护专业作为一个新的专业领域确立起来的背景因素。
四、介护福祉核心理念――自立性援助
日本介护诸多理念都是建立在“自立性介护援助”理念之上,也是日本介护概念当中,最具有参考价值的部分。所谓自立性介护援助,就是必须建立在支持本人身心自立基础上的介护援助工作,这也是日本介护概念的精髓所在。
下方图1详细地表示了自立性介护援助的实施^程。
自立性介护援助服务的理念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增强个人的残存能力,比如一个人的右手因为疾病或事故无法正常使用,那么自立性介护的援助重点就会放在如何锻炼左手,使其变得和右手一样灵活,替代完成因右手不便失去的部分功能。第二阶段,发挥环境力量作为补充,比如老人因偏瘫,手部灵活度下降,无法自己系扣子,那么可以考虑将扣子的样式变成简单的按扣或者魔术贴粘块,只要简单的操作就可以自行系上。第三阶段,改造生活环境,如果单纯开发自身残存能力和发挥环境力量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话,就要考虑大范围的对老人生活的环境实施改造,就是目前经常会听到的无障碍住宅改造。比如老人坐着轮椅也可以自由出入各个房间,自行拿取物品等。
自立性介护援助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老人的残存能力,延长生命,提高生活的质量。由此生发出的“过剩介护”“废用性综合症”概念以及专门面向“阿尔茨海默症”的介护方式,都具有其他学科无法替代的专业独特性。
五、介护理念在我国养老行业推广的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老年护理现状展望
世界卫生组织把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7%称为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经进入老年型,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人口老龄化也正席卷全球,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人类文明不断提升(注重人口数量到注重人口质量)的体现[1]。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必然给社会、家庭、医疗保健带来巨大的压力,同时也对老年护理事业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就我国老年护理现状与展望综述如下。
1人口老龄化现状
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人口为12.95亿,60岁及以上达总人口的10.23%,65岁及以上达总人口的6.96%[2]。预计2000~2025年,老年人口会占到总人口的19.3%。2025~2050年,老年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25.2%。
1950年,全世界60岁以上的老年人约有2亿,1970年达到3亿,2002年达到6亿多,占全世界总人口的10%。联合国预测,到2050年老年人数量将增加到世界总人口的21%[1]。中国甚至于全世界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2人口老龄化对健康的影响
随着年龄的增长,机体功能的下降,患急慢性病的几率增加,就诊率、住院率因此上升。老年人由于生理上的衰老变化和外界环境的改变,在思想、情绪、生活习惯和人际关系等方面,往往不能适应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变化。老年人也常出现脑衰弱综合征、焦虑、忧郁症、离退休综合征、空巢综合征、高楼住宅综合征等心理和精神问题[3]。
3老年护理的现状
3.1老年护理的概念
3.1.1传统观念人们往往将老年护理与老年病护理相提并论。长期以来,人们认为老年护理是针对老年人的某种疾病而采取的相应护理措施,大多数疾病对老年人的影响与对其他年龄组人群的影响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然而,实践证明,对老年人群的护理有别于对其他年龄段人群的护理。这些因素包括老年人对疾病的反应,各种疾病症状在这类人群中的不同表现,以及这些疾病所导致的身体、心理的反应及所产生的后果等。目前老年护理工作的重点在于帮助老年人应付实际或潜在的健康问题。因此老年护理有别于传统观念的老年病护理[4]。
3.1.2新的观念老年护理是以老年人为主体,从老年人身心、社会、文化的需要出发,去考虑他的健康问题及护理措施,解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让老年人及其照顾者共同参与护理活动,以护理程序为框架,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适时给老年人及其照顾者以护理知识技能的教育及监督指导,而不是让老年人被动接受护理,从而避免心理上产生“无用”的压力,由于老年人及其照顾者的参与,使老年人出院回归社会后仍能获得连续的自我护理及家人的护理。研究表明,绝大多数老年患者(非卧床者)表示不需要护士提供更多的生活护理,充分反映了老年人自我护理的需要,经由自我照顾而满足自身生活需求则有助于老年人生理、心理及社交的健康。因此,老年护理应重视强化个体自我照顾能力,在尽可能保持个人独立及自尊的情况下提供协助,适时给予全补偿、部分补偿的护理服务[5]。
3.1.3没有统一的概念老年护理在德国没有统一的概念,其特点是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及个性,注重老年人的心理护理。使老年人的精神、心理、身体三者合一,强调回归自然、贴近自然;对护理人员强调更多的是耐心与献身精神[6]。
3.2国内外的老年护理机构发展史1870年荷兰成立了第一支家居护理组织,以后家居护理在荷兰各地相继建立起来[1]。德国的老年护理始于18世纪,1900年老年护理成为一种正式职业[6]。英国1859年开始地段访问护理,19世纪末创建教区护理和家庭护理,1967年创办世界第一所临终关怀医院。日本1963年成立了老人养护院。我国于1985年在天津成立了第一所临终关怀医院,1988年在上海建立了第一所老年护理医院,1996年5月中华护理学会倡导要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社区老年护理,1997年在上海成立老人护理院,随后深圳、天津等地成立了社区护理服务机构[7]。截至2004年底,全市共有养老院(老年福利院)439家。根据医疗保险部门统计数据,2004年我市家庭病床共有2.1万,根据市民政局调查数据,上海市有95%的街道(镇)开展了居家养老护理服务,每月接受服务的老人有2.6万[8]。目前上海市的老年护理机构主要有:老年护理院、养老院、家庭病床和居家养老4个方面。
3.3老龄化所带来的观念转变
3.3.1传统老年歧视观的改变传统观念一直把老人看成是衰弱、无价值、贫困的社会边缘人群,是社会和家庭的沉重负担。这种负面、消极的老年歧视观也严重影响着医疗护理服务业,表现为治疗护理环境较差、资金投入不足、设备简陋、医护人员素质低,老年人受歧视、被忽视,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和应有的尊重,更谈不上优先权和高质量的医疗护理。1991年第46届联大提出了老年人“独立、照顾、自我实现、尊严”四大原则。明确指出老年人的健康要在既符合人道又安全可靠的环境中得到保护和康复,老年人有权利对照顾的方式和生活质量作出自己的选择,老年人应当享有人道关怀、远离歧视,过着尊严、健康的生活。老年歧视观念的积极、正向转变,强烈要求老年护理执业者改变对待老年人的态度:从歧视、忽视老年人,提供低质量的护理,转变为尊重、重视老年人,提供高质量、个性化的老年护理,真正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7]。
3.3.2老年护理模式的转变针对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1990年WHO提出健康老龄化战略。健康老龄化不仅体现为寿命跨度的延长,更重要的是生活质量的提高。健康老龄化使老年护理的内涵发生了重大转变:护理对象从个体老年病人扩大到全体老年人,护理内容从老年疾病的临床护理扩大到全体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社会、生活能力和预防保健,工作范围从医院扩展到了社会、社区和家庭。护理模式由“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转向了“以人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的全人护理模式”。传统医疗护理活动的目标在于诊断、治疗及治愈疾病。病人康复的速度和程度是护理活动成效的评判标准[8]。现代老年护理的目标是:延缓衰老及恶化,增强自我照顾能力,支持濒死病人并保持其舒适及尊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许多发达国家如日本,已经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作为老年护理的最终和最高目标,同时也作为老年护理活动效果评价的一个有效判断标准[9]。
3.3.3对健康需求、老年护理需求的改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健康概念;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不虚弱,而是身体的、精神的健康和社会幸福的完美状态。人们不仅希望寿命延长,更希望生命质量的提高,对健康的需求也就随之上升。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逐年增加,相对于年轻人,老年人有更多患慢性病的机会。据有关调查显示,79.1%的老年人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慢性病。如:肌肉骨骼系统疾病、高血压、听力障碍、慢性支气管炎、气喘等。衰老及疾病使老年患者大部分或全部失去自我照顾能力,据有关调查显示,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有80%~90%反映有不同程度的日常活动障碍,对护理的需求增加[10]。许多老年人需要的是照顾。而不仅仅是治疗,对慢性患者来说更是如此。老年人照顾需要连续性(如医院外的预防性照顾、理疗、精神护理、家庭护理等),为老年人提供居住选择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起居协助中心、日间照护中心、老人院、宁养院等)。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家庭作为基本照顾者的能力可能因独生子女政策而降低,老年人医疗保健需求急剧增加[11]。
3.3.4人口老龄化对老年护理的挑战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使老年人问题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现象。老年人处于特殊的年龄阶段,如何全方位地护理老年人,提高其生活质量,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状况对护理是一个挑战。进入老年期后,由于生理、心理的变化,对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下降,同时面临退休、丧偶、慢性病折磨、身体功能下降、经济状况改变等人生大事,容易产生焦虑、抑郁、孤独等心理问题,使得老年人的心理状况更为复杂。保持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对护理也是一个挑战。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老年疾病有其自身的特点:发病率高、慢性病多;病情复杂、住院时间长;医疗需求高、住院花费多。因此,长寿之后如何促进其保持良好的健康功能是今后面临的重大挑战。临终关怀是护理老年人安详、尊严、无憾地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站。我国的经济状况、传统的文化思想及医务人员长期形成的道德价值观与发展临终关怀有着强烈的冲击。护理人员不可避免面临伦理的挑战:尊重生命;关注护理而非治疗;注重生命质量;尊重死亡是一个自然过程,不加速也不延迟死亡;协助病人安静地、有尊严地死去,去者能善终,留者能善留[12]。
3.4老年护理各方面的保障
3.4.1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有关政策上海在1998年出台了我国第一个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法制的形式规范养老结构的运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努力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新模式[13]。2006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发展居家老人服务业务;支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开发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目前欧洲是世界上人类寿命最长的地区,也是人口老化现象发生最早的地区。在北欧,瑞典人平均寿命已达80岁以上,位于该地区的瑞典、丹麦、芬兰等国政府和卫生行政机构非常重视老年护理服务,不仅投入相当数目的经费,还建立了完善的服务网络。如瑞典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建立了健康护理管理委员会[14]。
3.4.2老年人医疗护理需要的获得根据老龄委的老年人口数据,2004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人口有17.5万人。根据复旦大学护理学院2001年对徐汇区3个居委会65岁以上老人的入户调查,有20%左右老人需要不同程度护理[15]。以此推算,上海65岁以上老人中有40万左右需要老年护理服务。然而,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与当前老年护理医院卫生机构的设置、发展水平不相适应,难免出现医疗服务的不平衡。虽然城市退休老人有养老金、医疗保险保障,医保政策又允许他们自由选择入住养老机构,门诊就医不呈现突出问题。但是病员疾病因素及功能减退、加上家庭照护能力的削弱,则需长期住院获得医疗和护理,就会受到经济限制而带来住院困难,有的则产生住院依赖,从而发生住院时间延长或将“养老”并入“医老”现象,病情稳定后不愿转向缺乏医保、医疗护理力量的养老院、家庭病床和居家的养老造成床位的周转受滞,使本来有限的老年护理机构失去最有效的利用。农村地区老龄化的居高、经济条件与医疗保障的有限,还由于农村医疗技术服务欠缺的影响,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需要更显得望而不及。
在德国,凡需住老年护理院的老人,须先本人或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保险公司根据老人身体各系统功能状态、生活自理能力及社会交往能力等定出护理级别,进行评估。护理机构(老年护理院或家庭护理中心)根据保险公司提出的护理级别和信息资料查看病人,明确护理诊断,制订护理计划。澳大利亚经过长期的探索形成了比较完备并独具特色的老年医疗保健评估制度,其实质就是根据老年人的不同身体状况进行分级分流,保证真正需要住院护理的老人的需求[16]。
3.4.3老年护理的医护力量卫生人力是卫生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对于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上海市卫生局在1998年对护理院中卫生人员的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调查显示:22个护理院共有卫生人员1262人,医生310人,护士303人,另有护工393人。22个护理院共开设床位1922张,由此得知:医生与床位比为1∶6.2,护士与床位比为1∶6.3,护工与床位比为1∶4.9。而由1997年上海市卫生年鉴资料了解,本市所有医院中医生与床位比为1∶1.9,护士与床位比为1∶2;街道医院医生与床位比为1∶0.93,护士与床位比为1∶2。护理院的病床使用率很高,达103.2%,因此,护理院的医护人员数量比较紧张。医生的学历构成以中专和大专为主。护士的学历构成以中专为主,医生的职称结构高、中、初之比为1∶5∶13.3。护士的职称结构高、中、初之比为1∶9∶130。护理院医护人员的年龄:医生以20~39、40~49岁组为多,50岁以上的也占了约25%。护士中20~29岁组最多,占了1/3,30~39岁组占了1/4之多。护理院医护人员年龄构成(%)护工来源结构:22个护理院393名护工中,下岗、退休职工占5.3%,外地民工占59.2%,其他占35.5%[17]。
2002年对上海市67所老年护理医院的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共有医护人员2293人,其中医师1181人,护士1112人。40岁以下的医技人员占49.38%,护理人员占73.29%。中青年比例较高。学历结构:医技人员中本科学历的为205人,占17.36%,中专及中专以下学历者占41.40%。护理人员中中专学历者达970人,占87.23%,医护人员的学历层次总体偏低。职称结构:医技人员中中级以上职称占29.85%,医(技)师占45.32%;护理人员中中级以上职称仅占7.65%,护师占39%;护士及以下职称占53.35%,超过护理人员总数的1/2。护理人员中中高级职称比例低。医疗护理人员与床位之比以核定床位比例,医生与床位之比为1∶4.93,以实际开放床位比例,医生与床位之比为1∶6.54,护士与床位之比为1∶6.95,医护之比为1∶0.94。护工概况:62所老年护理医院共有护工1581人,男性占15.75%,女性占84.25%。外地户籍护工占54.92%。年龄在30~49岁的护工占69.70%。文化程度小学及文盲比例达67.05%,护工总体文化素质偏低[18]。总之目前护理人员人数和质量,均不能适应老年护理的发展需要。
3.4.4老年护理保险所谓老年护理保险,又称长期护理保险,是将因病或衰老而需护理的有关费用由保险系统来支付的一种保险制度。保险人在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承担被保险人在医院、康复中心等专门护理机构或家中因接受个人护理服务而发生的相关护理费用。老年护理保险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率先出现。此后,其他发达国家(如欧洲和日本)相继推出这一保险。这一保险制度之所以在发达国家出现,主要是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第一,人口老龄化。第二,家庭护理功能弱化。第三,医疗费用急剧上涨。为规避道德风险,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经营者就希望建立专门的老年护理保险。日本于2000年4月实施了强制性护理保险,也是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保险[19]。
我国现有的保险体系尚缺乏护理保障,虽然城镇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体系正在初步形成,并已初步建立起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它们并未将老年护理费用包含在保障范围之内。而目前的商业人寿和健康保险市场上,老年护理保险基本上仍是空白。因此,老年护理风险尚缺乏保险保障,正虚位以待。在有关老年人的社会保险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存在覆盖面窄、保障程度低等问题。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例,2003年我国参加这一保险的人数只占全国人口的8.43%,计入暂时还保留公费医疗的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医疗保障比例也不过10.8%。在有关老年人的商业保险方面,已有少数寿险公司涉足。例如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就在上海推出了我国首个针对中老年人的保险产品——友邦永安保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将投保人锁定在50~75周岁的中老年群体;新华人寿也于2002年12月推出名为“美满人生”的老年保险产品。但相对于需求不尽相同的广大老年保险消费者而言,现有的老年商业保险体系存在缺陷,乏善可陈。因此,适时开发老年护理保险产品,对完善我国老年保险体系无疑会起到促进作用[19]。
3.4.5老年护理教育和专业老年护理人员的培养老年护理教育滞后,专业人才严重短缺,我国1994年才增设社区护理学课程,1998年以后,老年护理学课程才在华西医科大学等几所高等护理学院开设,尚未在全国普及。《老年护理学》本科教材于2000年12月才正式出版。目前虽然在许多高等院校已调整课程设置,增设了老年护理学以及相关的人文学科,但专科护士的培养仍是一片空白。我国护理教育的最高学历是硕士,但至今尚无一人获得老年护理方面的硕士学位。从事社区护理和老年护理的护士学历低、人数少,且没有接受过社区护理和老年护理的系统教育,知识结构老化,她们不能称为老年护理的专业人才。老年护理的专业人才严重短缺,高级专业人才更是奇缺[7]。
1967年美国护理协会规定从事老年护理的执业者必须具备学士以上学历,社区开业护士要具备硕士以上学历,目前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等多层次老年护理人才梯队。英国RCN(RoyalCollegeofNursing)提出“老年护理专家计划”,旨在培养老年护理专家,以提高老年人的护理质量。而日本于1994年成立了看护福利专门学校,培养介护福利士从事老年护理工作[7]。
德国的老年护理教育为职业培训性质,主要培训“老年护士”和“老年护士助手”,凡年满16岁,相当于普通高中毕业(10年教育),身心健康者均可申请参加培训,没有入学考试,学生经过为期1年半的法定学时学习与考试,毕业后可得到国家认可的“老年护士助手资格,能在德国境内的护理院做老年护士助手”。通过3年法定学时学习和考试,毕业获得国家认可的“老年护士”资格,可在欧盟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护理院、医院和社区家庭护理中心工作。1年半制的老年护士助手的培养主要以老年基础护理教育为主。其课程设置包括4个方面:人文政治、社会-心理、医药及护理、工作方法及管理。其特点是突出社会性、实践性和服务意识[20]。
4老年护理的发展
我国老年护理起步晚,发展滞后,老龄化的到来不同于先进发达国家,他们是“先富后老”,而我国正处于发展中,是“将老未富”。同时,由于社会生活节奏的明显加快,家庭小型化趋势,家庭的养老、护老功能正在弱化。面对老年医疗保健体系不完善、国家经济不富裕、医疗卫生资源缺乏、护理保障空缺的特点,我们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4.1将老龄人的预防保健作为医疗体系的基础工作纳入政府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中加强老年人群健康教育,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建立和完善系统的老年护理模式,建成医院-社区-家庭护理连续服务机构,不断提高老年护理质量,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14]。
4.2提高国家对护理工作者的重视度,减少人力资源的大量流失加强媒介宣传,加强人们敬老意识和对老年护理工作的认识,改变对护理工作者的歧视。有计划地培养一批适应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老年专科护理工作者,派遣去发达国家引监护理方面的成功经验,选择适合我国老年护理的先进护理观点和技术,拓宽老年服务的思路。积极开展老年护理研究,培养老年专业人才,促进我国老年护理事业的开拓与发展。
4.3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建立系统的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确保老有所医日本于1963年颁布了“老年福利法”,1987年制订了老年保健法,1996年出台了推动高龄者福利的十年计划,经过30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了集保健、医疗、护理、教育系列化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美国1965年通过老年医疗保险(medicare)和贫困医疗补助(medicaid)的立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在长期护理、家庭护理和临终关怀(hospic)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21]。我国须抓紧建立和发展与国情相匹配的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
4.4调整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促进资源利用的效率与公平一是通过调整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结算政策,将部分老年护理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进一步促进居家护理和居家养老;二是通过明确老年护理院的出入院标准和适当提高长期住院病人的费用分担水平,提高老年护理院的服务效率;三是通过增加养老院内部医疗机构的医保联网数量,方便养老院住养老人就医,同时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老年护理费用,提高养老院住养老人的护理保障水平[8]。超级秘书网
4.5鼓励和扶持社会、企业、个人兴办老年护理机构和福利设施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所形成和收到成效的老年护理中心、临终关怀、托老所、家庭护理、老年公寓等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管理体系,适应我国医疗保健市场的需要,满足老年护理需求。
总之,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如何维护好老年人的健康、提高老龄人群的生活质量、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系统、规范、完善的服务是我国护理人员研究的主要课题,是对我国老年护理事业的巨大挑战,是我国政府的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应当积极关注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相信有了政策、法律、制度和保障体系的建立,我国的老年护理事业必将有着美好的前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王志红,詹林.老年护理学.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2.
2国家统计局.200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告,2001,3.
【关键词】临床护生;带教;体会
1熟悉环境,规范言行
每批护生轮转到科,首先让其熟悉科室的环境及本病区的工作特点,如科室的布局、病床位及摆放、病室的有关制度及流程、物品、药品的放置与存放处等,遵守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的工作纪律、着装仪表规范、每班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本科室的病种、常见病、多发病的特点、专科的技能操作及护理常规等,熟悉科内的老师的要求,要求说话温和、关心和尊重患者、微笑服务,具备责任心、真心、真诚为患者服务的理念。
2强化科室培训
护理工作操作性较强,入科后带教老师在讲解中先进行演示,将各项操作的手法、要领、难点、及易出差错点等讲解清楚,护生此前已有一定基础,故在讲解中理论联系实际工作,多向护生提出问题,让其解答,使护生将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机会起来[1],并在设置问题时立足于实用、多层次、多角度的思考每一项操作,使护生更加加深理解并留有深刻印象。并在50项操作中抽出适合本科操作的10项操作进行强化培训和加强训练,使其尽快熟悉本科的操作常规和工作流程,尽快适应科室的临床护理工作。
3强化护生的基础护理
基础护理是每一个护生在校时最先接触的基础课程。而满足病人的基础护理、生活护理是整体护理特别是现在的“优护”工程中的重要部分。如何让护生克服各种杂念,主动帮助病人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这需要带教老师的榜样作用,带教老师处处以身做则,起表率,将自己的思想导向、职业道德情操等表现出来,对病人的晨晚间护理,如整理床单位的整洁、协助病人擦身、翻身、叩背等。老师的行为让护生目睹并让其受到感染和启发,从而主动为病人进行基础护理,并从病人及家属的感谢和认可中获得满足感,更加积极主动关爱病人,满足病人的生理和生活的需求。其中带教老师要耐心指导,使护生认识三分治疗七分护理对疾病转归的重要性。
4培养护生的沟通能力
带教老师与护生的关系要融洽,带教老师要诚心、耐心、关心护生,与学生成为朋友式的关系,让她们觉得老师可亲、可敬,从而鼓励护生大胆主动与病人沟通,从平时家常生活中开始与患者互动沟通,护生一般缺乏工作经验,缺乏专业知识与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能力,难免不够自信而产生紧张和胆怯。带教老师要介绍护患沟通的技巧和演示,有意识培养护生的沟通能力[2],如老年患者、青年患者、文化水平不一的患者的沟通技巧等,鼓励护生多讲解,如入院宣教、该病的健康教育、各项的操作方法、目的及注意事项等,并贯穿在平时的每一项工作中,帮助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带教老师再点评指导。要求出科前能独立完成本科常见疾病的健康宣教、出院指导等。
5培养护生观察、分析能力和自学能力
患者的病情和心理状态是复杂而多变的,有时患者病情或心理或精神中细微的变化恰恰是某些疾病发展的先兆,在临床实习期间,教会护生对各种疾病的观察能力,如对患者的症状、体征,诊断要点,护理要点,病情变化的观察,试验室及其他检查的异常报告中深入了解,并根据这些症状、体征、依据等分析判断,在整个病例护理的过程中,引导护生学会思考问题,学会带着问题查阅相关资料和基础知识,学会把每一病种的疾病概念、病因、并发症、临床表现、实验室及其他检查、诊断要点、治疗要点、护理问题、护理措施、用药注意事项等的内容紧密联系起来,也即涵盖了护理学、药理学、生理学、解剖学等多学科的内容。带教老师还可根据不同的病例对护生进行适时、有针对性的提问,促使护生主动巡视病人,与病人沟通,主动看书,激发其学习的热情和责任感。带教老师常布置观察的内容,如患者的治疗效果、药物反应、思想动态、饮食状况、护理问题及护理措施实施后的效果等,提出案例对照书本所存的区别联系起来思考,指导护生如何观察和分析个案。护生必须收集患者的所有资料,提出护理问题,制定护理措施,并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实施并及时给予评价。这也是实践、分析、自学能力的综合培养[3].
6培养护生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法律意识
引导护生干一行爱一行,一丝不苟的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带教老师的一言一行都对护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平时尽可能锻炼学生的独立操作能力,带教教师真正做到放手不放眼,同护生一起分析各种护理缺点、纠纷、差错等发生的原因,使护生深刻体会到“三查七对”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且“三查七对”贯穿临床护理的每一项工作中。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由于患者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在临床带教中进行法律意识、医疗安全教育已经必不可少[5]。带教老师要引导学生换位思考,尊重患者的权利,如知情权、隐私权等,使学生及早树立法律观念,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三查七对,正确及时执行医嘱以及正确及时书写护理文书等,在护理实践中有意识地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等。
7加强护理教学查房
护理查房的形式可多样化,可在病人床边或模拟,先参加观摩科内老师的护理查房形式,再由护生自己主查房1-2次,但要求背诵式,如介绍病例的一般资料、评估资料、护理问题、现存的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健康教育等基本要求背出来,带教老师就该疾病的相关知识再提出问题,如该病的概念、病因、临床表现、治疗要点、观察重点、并发症等,科由同科室的护生体出问题及勇跃发言。让护生从护理查房中获得对病人更多的知识和经验,锻炼她们的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并把在校学的理论知识重温巩固起来。
8重视护生出科前的各项考核
护生出科前必须考核2-3项的护理操作,如密闭式静脉输液、皮内注射或生命体征的监测等并要求考核过关,一份书面报告的个案查房的及心得体会。出科考核是督促护生巩固临床实习的方法之一,让护生有一定的压力,并主动学习。
9小结
笔者从事15年的临床护理带教工作中,以带教学生为中心,不断探讨带教的方法,使之尽快适应临床护理工作的需要,成为新时代合格的护理人才。
参考文献
[1]王晓阳,袁方,温总莲.采用六步问答法加强实习护生的能力培养.南方护理学报,2000,7(6):51
[2]赵丽君,于秀凤.护生健康教育意识与沟通能力的培养,黑龙江医学,2007年31卷第06期
[3]李淑玲.浅谈护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中外健康文摘,2007年第10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护理已经从家庭走向社会,成为一种专业和职业。只要有钱,你尽可以享受到最好的护理服务,其精细程度远超孝子们的“土把式”。但问题是,这笔规模不小,定向使用的资金应该如何合理有效地积累?于是,当国内推出西方已发展纯熟的长护险时,很多正犯愁的子女不由为父母也为自己,心中一动,期冀这股“东风”能从根本上扫除横亘在心头的护理隐忧。洗却长期以来背负的不孝骂名。
然而,长护险在国内还是个新生事物,目前难免存在着缺陷和不足。对消费者来说,在满怀期待地将长护险请回家之前,有必要先把把关,因需而投,量身定做,才是长护险投保的上策。
借2款产品初识长护险
陈大伟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出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至今已2月有余,这款产品因其身上标志性的“首个”特征,一出世便被冠以“弥补空白”、“应运而生”等头衔,引得无数消费者竞“折腰”
长期护理保险(Long Term Care lnsurance,以下简称长护险),是指为那些因老年、疾病或伤残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被长期照顾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是一种主要承担由专业护理、家庭护理及其他相关服务项目而产生的费用支出的新型健康保险产品。
目前,市场上主要有2款长护险主险产品,分别是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月推出的康宁长期看护健康保险(以下简称“康宁长期看护险”)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6月15日推出的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以下简称“全无忧长期护理险”)。除了推出时间不同,这2款同类产品在产品设计上也有相当区别,仔细推敲不同之处,借此可以细细剖析一下长护险的“五脏六腑”。
保障范围
国泰人寿的康宁长期看护险主要定位于护理型需求,为需要看护服务的人提供护理费用。除长期看护复健保险金和长期看护保险金之外,还能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
人保健康的全无忧长期护理险则更综合、全面,为保障人群在不同年龄阶段面临的风险提供保障。其提供的主要保险利益除长期护理保险金、老年护理保险金之外,还包括癌症保险金、老年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此外,人保健康还提供针对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的健康管理服务,成为一项特色。
保障人群
长护险虽然是为满足护理需求而开发的保险产品,但适合投保人群并不局限于老年人。康宁长期看护险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缴费期满不超过70周岁(实际最高投保年龄为55周岁),全无忧长期护理险可接受年龄为18到59周岁的客户投保。从投保年龄要求看,人保健康的要求相对宽松。
投保资格
国泰人寿规定,如投保人存在疾患或有疾患潜在的可能性、年龄超过50岁或投保金额超过一定的范围时,会安排投保人进行健康检查,且要求必须是强体投保。
人保健康规定,如投保人存在疾患或有疾患潜在的可能性,则需要体检。根据投保人体检结果的不同有4种安排:拒绝承保;保费不增加,但对现有疾病做免责处理;增加保费承保,现有疾病也在保障范围内;完全按正常情况承保。
保障年限
康宁长期看护险的保障年限到投保人88周岁截止,并给付保险金额1倍的满期保险金。
全无忧长期护理险没有明确的保障年限,其给付总额以2倍保险金额为限。如投保人一直身体健康,从60周岁开始可领取老年护理保险金,领取最长年限为25年(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领完2倍保险金额需要25年),也就是说最长保障年限到投保人85周岁截止。
保险费用
一位30岁男士,投保10万元保障金额,选择20年期缴费,如投保康宁长期看护险,要每年交3760元保费,如投保全无忧长期护理险,则要每年交7800元保费。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全无忧长期护理险比主要定位于护理型需求的康宁长期看护险更侧重综合、全面的保障,但其保费也更高。对于收入较低的人群,此2款长护险的保费都较高。
受益资格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标准,对于护理状态的鉴定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和规定。目前,国泰人寿和人保健康都采用医院这个第三方机构对长期护理状态进行确认。国泰人寿规定只要经三级(含)以上医院诊断,符合“活动能力的丧失”以及“认知能力的异常”两种情况之一,即可按保险合同规定支付长期看护复健保险金和长期看护保险金;全无忧长期护理险则采用了“日常生活活动”6项标准来判断是否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如果被保险人经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诊断确定丧失独立完成6项(进食、洗澡、更衣、移动、步行、如厕)中的3项或3项以上的活动能力,则可领取长期护理保险金。
此外,人保健康规定,只要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且当时未满足领取长期护理保险金的条件,不需任何鉴定就可领取老年护理保险金。其对于5种疾病(急性心肌梗死、中风、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老年性痴呆、帕金森氏病)和癌症的定义同重疾险类似。
投保案例
一位30周岁的男士投保康宁长期看护险,20年期缴费,年交保费5760元,即可获得10万元保险金额保障。假设在缴费期间,他不仅需要长期卧床就医,生活无法自理,除免交续期保险费,还可一次性获得1.2万元的长期看护复健保险金,之后每半年还可领取8000元的看护保险金,直至88周岁或身故。该男子在到达88周岁时,可获得一笔10万元满期保险金用于应付未来的医疗费用;若该男子在88周岁前不幸身故,将获得1 0万元的保险金给付;若该男子在88周岁前发生第一级残疾,将获得10万元的保险金给付,如符合领取看护保险金的条件,可领取看护保险金直至88周岁或身故,至此保单责任终止。
一位55周岁的男士投保全无忧长期护理险,20年期缴费,年交保费8800元,即可获得10万元保险金额保障。如果该男子41周岁时不幸因意外事故造成瘫痪,可于同年开始领取每年8000元的长期护理保险金,如不发生其他保险情况,可累计领取长期护理保险金直至2倍保额为止,并被豁免以后各期保费。如果该男子55周岁时又罹患癌症、5项老年疾病之一或身故,其受益人可一次性领取癌症/老年疾病/身故保险金88000元(2倍保额扣除1 4年给付的长期护理保险金11 2000元),至此保单责任终止。
长护险的 是与非
陈大伟
据了解,人保健康的全无忧长期护理险仅销售20天就创下了200多万元的销售额,康宁长期看护险的销售量在国泰人寿开办的险种中也属中上水平。为何消费者对长护险的需求如此高
涨?高需求对应的险种“高质量”又是否已达标呢?
长护险是健康保险的一种,其出现源于对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与普通的医疗护理相比,长期护理通常周期更长,一般可长达半年或数年以上,重点在于使患者尽可能地生存。商业性长护险于20世纪70年代首先在美国出现,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在解决长期护理问题方面起到了显著效果。
长护险为何成迫切需求
不论在西方还是中国,老年人都是对健康保障需求旺盛的族群,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面对现有养老保险产品结构不完善,护理费用逐年增高等问题,很多为自己或父母养老开始准备养老金的中年人甚至青年人,无疑被切中养老“要害”的长护险打动了荷包。
老龄化社会到来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目前已达到1.43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97%以上,到本世纪中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4亿,我国已经步人老龄化社会。同时,许多家庭的子女长大后都离开父母独立生活,使得老年人面临着空巢(老年人单独居住)的局面。据统计,目前全国的空巢家庭在城市平均已经达到30%,个别大中城市甚至已超过50%,到2010年,我国城市老年家庭的空巢率将达到80%。
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器官功能衰退,机体抗病能力明显减弱。卫生部的一份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的发病率为53.9%。尤其是高龄老人,他们的日常生活大都无法自理,需要照顾。为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减轻衰老和疾病给他们带来的痛苦,这些老年人需要长期的、系统的、全方位的护理。
家庭结构改变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建立在多子女基础之上的养老模式的客观基础已不存在,我国家庭代际结构已经形成4―2―1式的倒金字塔格局。第三代人必须同时承担6个上代人的赡养义务,其经济压力可想而知。与此同时,经济发展后工作的快节奏使得人们用来照顾老人的时间和精力更加不足。
此外,曾经流行于欧美发达国家的丁克(双收入、无子女)家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里的绝对数量正在迅速膨胀。据统计,我国大中型城市已经出现60万个丁克家庭。不可避免地,其同样面临着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护理的可能性。
护理费用高涨
在北京,即便是中低档养老机构,每位老人全护理的月收费也在八九百元至一千六七百元之间。如果老人到医疗机构进行护理,每月少则上千元,多则上万元。例如,北京协和医院的护理中心全护理的收费为48元/12小时,若除生活护理外,再加上病情观察,收费则达到120元/12小时。即使是雇佣没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家庭长期护理人员,在北京最低每月也要支出800~1000元。在上海,老年公寓24小时全护理每人每月平均最低收费在1000元左右,半护理费用也要840元左右。
据北京市老龄问题研究中心调查,北京市老年人的月均收入和日常支出分别为558元和487元,多数老年人的经济收入只能保证日常生活,尚不足以以基本收入应付医疗上可能存在的风险。
社保制度缺陷
目前,虽然我国城镇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正在初步形成,并已初步建立起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其明确地将长期护理费用排除在外。因此,要想解决护理费用问题,利用商业性保险将是首选方案。
泼冷水只为理智看待
当消费者面对长护险迎面而来时,光有高涨的需求是绝对不够的。应该看到,目前长护险在发展初期产品设计仍有不合理性,其高保费全保障的性质也并非人人都能驾驭。
鉴定标准不明晰
对于目前国内的长护险来说,被保险人在何种情况下才能享受到护理服务是一个关键问题。国泰人寿和人保健康目前都采用医院对长期护理状态进行确认,以被保险人“活动能力的丧失”或“认知能力的异常”来鉴定护理状态。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认为,长护险在我国推出不久,为了避免出现纠纷,应吸取以前的经验教训,对护理、护理的鉴定、护理的责任做出明确的定义。人保健康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曾卓也表示,最好能有中立机构对什么样的条件才符合长期护理的标准做出鉴定,免得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给付方式单一
目前2款长护险都只采用发生约定保险事故后定额赔偿的方式,给付方式单一。曾卓谈到,长护险在国外的一种流行赔偿方式,并不是赔偿金额,而是赔偿服务。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安排其人住自己拥有的或签约的护理医院、护理机构,以服务方式提供保障。目前,由于国内专业护理机构还不发达,主要以家庭护理为主,现有的长护险只能采用赔偿金额的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营管理学系主任陶存文教授认为,长护险设计时应考虑未来的护理费用标准。如果只采用定额给付的方式,就可能大大降低该险种的实际保障效果。
保费金额偏高
目前2款长护险的保费都较高,要想获得10万元保障金额,保费总计都要数万元。那么对于目前有长护险需求的一些消费者,特别是一些月收入逐渐走低的中老年人群来说,高额保费显然无力承担。陶存文教授认为,保费金额偏高也和长护险保障的内容过多有关。从保险的原理可以看出,每种疾病的发病率都会影响费率的厘定,因此保障的内容越多,被保险人互担的成本越高,保费也就越高。以人保健康全无忧长期护理险为例,同一位投保人、同样保障金额、同样缴费期限,其保费要比保障内容略少的国泰康宁长期看护险高一倍还多。
保费设计有偏差
目前长护险的护理需求、护理费用都是按现在的状况来设计的,但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疾病率的变化、人工护理成本的提高,未来的情况如何是不能确定的。但如果考虑到未来人工成本的提高,目前投保人需要支付的保费也会提高,增加了支付困难。因此,郝演苏教授认为,应该将保费做成变额业务。根据物价水平、通货膨胀、工资变动情况来每年调整保费,以满足被保险人的保障需求,使其现在不至于保费缴纳压力过大,未来也不至于保障不足。
投保长护险的5个原则
陈大伟
随着人保健康全国首个真正意义上的长护险面市:将护理列入保障计划的消费者不免心动。保险意识增强虽是好事,但很多消费者却没从根本上理解保障含义,也没能真正把握投保长护险的尺度和原则。眉毛胡子一把抓,不管有用的没用的全都抱回了家,这种盲目的投保最终可能非但得不到充足保障,高额的保费甚至会影响日常生活的质量。怎样才能不花冤枉钱?
投保长护险和投保其他保险产品一样,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家庭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参考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结合现有保障情况进行合理选择。投保时要想既保障充分,又不花冤枉钱,必须对以下5个问题心中有数。
哪类人群适用长护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营管理学系主任陶存文
教授认为,长护险将投保人的年龄限制在60周岁以下,所以并不适合已经步入老年的人群。而国泰人寿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长期看护保险虽然是为需要看护服务的人提供护理费用而开发的保险产品,但适合投保人群并不局限于老年人。30~50周岁的中青年人士,可以在自己经济能力宽裕、身体健康的时候为老年准备充分的保障;也可以为父母购买,减轻自己的负担,妥善照顾好父母生活。以下4类人群尤其适合投保长护险。
不婚育者、独生子女家庭
不婚、不育人群年老多病时既没有子女扶养,基本社保也无法满足长期护理的费用支出,所以必须未雨绸缪,为自己添置一张长期护理保单。晚育、独生子女家庭为了减轻未来经济负担,也有必要购买长护险。
重视健康规划者
这类人群十分重视自己的退休规划,他们对未来可能遇到的风险考虑比较周详。为了使自己在需要长期护理时子女不至于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他们往往会为自己提早筹措长期看护的保障。
赡养负担重的年轻人
目前二三十岁的年轻人,虽然还未涉及到扶养子女、长辈的问题,但考虑到将来不但要养育子女,还要孝顺父母甚至是祖父母,在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为长辈购买长期护理类的保障,减轻自己未来的经济压力。
高意外风险族
长护险除了满足人们对长期护理的需求外,还兼具多种保障功能。因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认为,不要把长护险单纯地看成是老年保险,它也是生活中的一种日常保障。当前意外事故发生率节节升高,甚至也有青少年因意外事故造成瘫痪或植物人的现象发生,而长护险可为18周岁以上的人群提供保障,所以这类人也可根据经济能力考虑投保长护险。
哪个年龄投保最划算?
毕竟,长护险的保险费不是个小数目,所以在投保时消费者应该关心一个问题:在哪个年龄段投保最划算?
从保险的原理看,保险对待同类客户都是公平的,所以不存在哪个年龄段投保划算的问题。但人保健康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曾卓在回答这个问题时仍表示,从客户角度看,投保越早越好。一方面,年轻时身体状况好,容易通过保险公司核保,减少了投保人被拒保或加费的可能。另一方面,要考虑缴纳保费的压力,投保人年纪越大,需要缴纳的保费越高,即便是同一种缴费方式,四五十岁的投保人所要缴纳的保费可能是二三十岁的人的2倍。而且一般而言年轻时收入递增,而年老时收入递减,及早投保也与收入曲线的变化相吻合。最后,投保越早,能享受的保障期就越长。
保障金额多少最佳?
保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投保人最终能获得多少保障,如果保额较低,等到年老的时候保障有可能不充足。但保额的多少也和缴纳保费的多少联系在一起,保额越高,所需缴纳的保费就越多。保险只是理财的一部分,不能把全部的钱都投进去。曾卓建议客户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来量身定做任何类别保险的保额,选择一个既能符合现在的经济实力、未来又能提供比较充足保障的额度。
哪种保费缴纳方式好?
从趸缴到20年缴,目前的长护险有多种缴费方式。
一次性缴费对大部分投保人来说经济压力较大,如果选择趸缴,虽然总保费有可能最低,但同时也可能只能购买一个较低的保障额度,年老时的保障就不够充足了。如果选择较长缴费期限,就可以选择一个较高的保额,既能减轻每期的缴费压力,将来又能得到充足的保障额度。所以曾卓建议投保人根据自身经济实力、保障需要,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
郝演苏教授也不赞成投保人趸缴保费,“风险是不确定的,从概率角度看,肯定有人要在缴费期内出事故。对客户来讲,20年期的保险,如果支付了2期就发生事故,之后的保费因豁免就不用支付了,但得到的保障是一样的。”因此,保费支付期越长,发生事故的风险成本越低,对投保人来说越划算。
而且,目前的长护险都是固定保费,即不管缴费期内实际利率水平如何变化,投保人只需按保单约定的保费金额按期缴纳既可。考虑到通货膨胀的趋势,分期付款也不失为明智之举。
怎样与其他保险统筹兼顾?
长护险的保障层次比较丰富,所以保费并不便宜。因此,投保人选择该险种时应该量力而行,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决定。郝演苏教授建议投保人先“温饱”后“小康”,即先将养老保险、重疾险的底子打扎实了,再考虑长护险。
长护险是种定额给付保险,只要发生约定的保险情况,保险公司就会支付保险金。如果投保人已经投保养老保险、重疾险、人寿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就能得到两份赔付。但曾卓提醒投保人在购买时要考虑一下自己的保障需求,如果以前已投保高额的、全面的保险,又没有更高保障需求,就没必要非买长护险不可了。
看看老外的长护险
黄华明
发达国家的长期护理保险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以美国为代表。美国将长护险归
属于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作为经营主体,采用自愿保险的方式。第二类以日本为代表。日本将长护险归属于社会保险,由政府作为管理的主体,采用强制保险的方式。
美国:商业性长护险典范
商业性长护险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率先推出,到20世纪90年代,已成为美国最受欢迎的健康保险产品之一。
5因素促生长护险
长护险之所以在美国得到快速发展,主要有5个原因。
护理资金缺乏 从1990年至今,美国65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增加了两倍多。目前美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3500万,占总人口的13%:预计到2030年,美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7000万以上。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对长期护理服务需求的增加,护理费用也在不断提高。据美国老年协会调查显示,当前美国有12%的家庭为了照顾老年亲属,花光了为孩子准备的大学教育金;26%的家庭动用了退休储备金,用于长期护理。美国虽然建立了社会福利性的医疗服务制度和私人健康保险制度,但其对长期护理资金的提供并不充分。
渴望专业护理 在老龄化的美国社会中,老年人已成为家庭中最需要照顾的群体。家庭护理不但加重家庭负担,服务往往不专业,满足不了被护理人的特殊需求。发展长护险,使老年人有条件得到很好的专业护理,对家庭、老人和社会都是好事。
员工福利新形式 在美国,将长护险作为员工福利的一种新形式,有力地促进了长护险的发展。据1999年美国对参加老年协会的雇员调查反馈,有2/3的雇员希望在其工作的场所提供长护险。
税收优惠刺激 美国对购买商业长护险的个人和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成为促进长护险快速发展的十分重要的因素。
风险意识提高 随着风险意识的提高,美国人认识到:不仅老年人,所有年龄段的人均有因发生风险事故而需要进行长期护理的可能性。这种“防患于未然”的风险意识,是美国长护险发展较快的一个内因。
5类型流行美利坚
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发达国家现行长护险产品主要有5种类型。
独立保单 独立的长期护理保单(没有附约)只提供长期护理的保险责任,并且只在被保险人满足保险公司规定的给付条件时才对保险合同进行给付。
万能寿险 它是一种在提供传统寿险责任的同时,附加了长期护理保障的万能型寿险产品,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长期护理提前给付。在被保险人发生长期护理状况时,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最高为100%)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方式可以是每个月给付保额的1%,最大给付期为100个月;或者每个月给付保额的2%,最大给付期为50个月。第二种是长期护理附加责任。它可作为万能寿险保单的一项附加责任以附约形式存在,如果因长期护理责任发生给付,不会导致人寿保险保单的责任终止,因为保单所保障的寿险责任依然有效。
延期失能收人保险 失能收入保险保障在被保险人退休时终止,随后保单提供长期护理的保障。通常长护险的保险金额同失能收入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致,但是如果长护险的保额超过于长期护理的实际费用,那么保额的实际给付将会随之减少。同时,因为保单向被保险人承诺在其到达退休年龄时可以选择将失能收入保险转换成长护险,保险公司会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额外费用。
递增年金保险 这种产品在被保险人人住专业护理机构时,以年金形式向被保险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大部分的产品会设计保证利率,以满足年金给付时逐年递增。
医疗费用保险附约 由于商业医疗费用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症时发生的医疗费用,而长护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慢性病症或自然衰老而发生的长期护理费用,因此,在商业医疗费用保险中,长期护理的保障责任以附约形式出现,以更全面地满足被保险人的健康保障需求。
日本:长护险纳入社保体系
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日本的长护险制度出现较晚。日本于1997年12月出台《护理保险法》,决定建立护理保险制度,并于2000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全民护理保险计划。
重压之下应运而生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出台的背景与美国等其他国家类似,都是在老龄化的重压下产生的。日本在成为老年型国家以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之快,在发达国家中名列首位,预计到21世纪中叶,日本人口中每3人就有一人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此外,由于年轻人结婚后普遍离开父母独立生活,家庭规模缩小等原因,致使家庭护理逐渐力不从心。
全民参保已见成效
【关键词】 护理人员;患者; 护患纠纷;沟通技巧;体会
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患者对医院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护患纠纷日渐增多。本文就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实行新农合政策后所发生的20起护患纠纷回顾分析如下:
1资料
自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我中心共发生医患纠纷30例,其中直接与护理人员发生的纠纷20例(66.7%)。20例纠纷中患者认为医疗收费不合理1例(占5%),法制观念淡薄1例(占5%),患者不理解及期望值过高1例(占5%),业务水平不足2例(占10%),违规操作2例(占10%),服务态度冷漠3例(占15%),缺乏沟通技巧10例(占50%)。这20例护患纠纷均发生在护龄在5年以内的低年资护理人员身上。
2处理及对策
收费问题搬出文件向患者说明;服务态度问题由直接责任人向患者道歉,争得患者谅解;业务水平不足、违规操作问题由护士长带领当事人向患者诚恳地认错,并做出相应的赔偿;其它问题均由护士长向患者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取得患者理解。
3结果
20例护患双方当事人对事件处理的满意率为100%,没使事件升级,既维护了护患双方的利益,又维护了医院的声誉,赢得了护、患、医院三方的好评。
4分析
我中心三年共发生医患纠纷30例,护患纠纷20例,占66.7%,这与护理人员处在工作的第一线,与病人接触最多、时间最长易发生纠纷有关;所有纠纷均发生在5年以内的低年资护理人员身上,且业务水平及违规操作各占10%、服务态度占15%、而沟通障碍占50%,这都与低年资护理人员缺乏护理经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服务态度有待改善、法规意识有待加强有关,也说明低年资护理人员的沟通技巧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5体会
5.1增强法制观念,转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护理人员在工作之余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会尊重病人的权利,学会保护自己;同时转变服务理念,改变服务行为,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这不是表现在口头上,最主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要组织护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工作责任与法律责任的关系,平时工作中自觉约束护理行为,保护患者并自我保护,防范护患纠纷[1]。
5.2落实制度,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加强护理人员责任心,规范操作是保证护理安全的有效方法。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理论和技术考核,只有掌握较宽知识面的护理人员,才能获得病人及家属的信赖。娴熟、高超的技术,必定会增加病人的安全感,使他们从心理上找到信赖和托付。如小儿静脉针能做到“一针见血”就能赢得患者的信任,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
5.3利用沟通技巧,加强护患沟通,化解护患纠纷:护患沟通是护理人员与病人及其亲属之间的沟通,有效的护患沟通有助于了解患者的身心状态,向患者获取准确的信息。这是护理人员为患者服务,减轻患者身心痛苦,实现护患关系升华,促进护患理解与支持,提高护理质量的前提。
5.3.1认识护患沟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5.3.1.1患者的需求 笔者在近30年的护理工作中,深深感到护患沟通是现代护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是融洽护患关系的基础,是衡量护士素质修养、水平高低的标准之一。患者刚入院,对医院的环境、医护人员感到陌生,甚至有恐惧心理,护士既要配合医生治疗患者机体上的疾病又要考虑患者的心理需求,同时要顾及患者及家属的情感需求,根据患者不同年龄段的心理特点和不同的心理反应,给予恰当的护理。沟通也是一种护理,通过护患沟通能缓解患者紧张焦虑的心情,让病人产生一种由衷的信任感和安全感。
5.3.1.2护理工作的基础 沟通是行动的开始,有效沟通需要护理人员从主观上认识到护患沟通工作的重要性,要区别病人的不同情况及需求,并且将其落到实处以提高沟通的效果,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为提高护患沟通成效,要督促护士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托宽知识面、完善自己,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每个护理人员从内心认识到护患沟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自觉自愿的和患者沟通和交流,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的护理工作,不再是以疾病为中心,而是一个具有生理、心理及社会需要的整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员。
5.3.2护理人员应掌握沟通的技巧和方法:护患沟通技巧的正确运用是良好护患关系建立的基础,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医疗护理计划,对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提高患者治疗和护理的依从性,减少护患纠纷具有重要意义[2]。
5.3.2.1非语言沟通技巧:非语言沟通是以肢体作为载体,通过人体的目光、表情、动作和空间距离等来进行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非语言沟通不仅有辅助有声语言的作用,而且由于其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吸引力,所以往往比语言信息更有感染力。有人认为非语言沟通的重要性甚至超过语言性沟通。站立迎接、微笑问候是进行护患沟通的第一步,它可消除患者的陌生感,缩短护患之间的距离,给患者带来愉快的心情,增加其对护士的信任感(3例因“哭丧着脸”引起);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护士可通过眼神表达对患者痛苦的同情,倾听患者对病情的叙述使患者产生一种安全感,给患者带来良好的心境;护士端庄的仪表、大方的举止可消除患者的疑虑,给患者以心理上的安慰;触摸是一种有用的护患沟通方法,在不适于用语言表示关怀的情况下,可以用轻轻的抚摸来代替,抚摸可以使不安的患者平静下来;对听力和视力不佳者,抚摸可使对方引起注意,有加强沟通的作用;对儿童,适当的抚摸可以使护患关系更加融洽。反之护士不良的非语言刺激,可使患者猜疑、恐惧、气愤而加重心理负担,从而影响护患沟通和治疗。
5.3.2.2语言沟通技巧:护患沟通的主要方法是语言交流。护士所使用的语言应是亲切、温暖、善意、礼貌的语言,不能使用影响护患沟通的直、快、粗的语言,应注意说话的态度、方式、语音、语调,创造和谐融洽的气氛(3例因声音响亮引起),针对患者住院期间不同的需要,应采取不同的谈话内容,如患者入院时,应给予热情详细的入院介绍,包括自我介绍、床位医生、环境介绍、陪护制度、医院规章制度、新农合的入院流程及相关政策、证件等;患者住院期间,根据疾病发生的不同时期、相关知识以及怎样配合治疗、护理的知识,手术病人术前术后的注意事项及新医改后的用药规定等;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护士应耐心解释住院费用的各项清单,使陪护人员感觉到每一项费用都合理、无异议,同时介绍功能锻炼、康复要点、定期复查、随访及出院流程和新农合的补偿标准等。这些护患沟通的内容,都需要护士运用语言来完成,从而使患者理解、信任、配合护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护理质量。
掌握患者不同的个性及心理特征是语言交流收到良好效果的重要一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护理给予病人的已不仅是生活上的照顾和生理上需求,而是心理和个性的满足[3]。对不同个性的人采取不同方式,对精力充沛、感情、语言、动作强烈迅速的“兴奋型”患者,注意谈话在平静气氛中进行;对性格较为固执,做事缺乏果断的“安静型”患者,谈话要有耐心,循循善诱,措辞婉转;对年轻患者交谈要注意避免使用教训性的语言,以免引起反感;与老年患者交谈时应使用尊重、关心、体贴的语言,并辅以积极有效的倾听,增强交流效果。
5.3.2.3护患沟通要做到一个尊重二个掌握三个留意四个避免:一个尊重:尊重患者,用心倾听,用患者听得懂的语言进行交流。尊重是护患沟通的前提,护士在工作中要恰当地表达对患者的尊重,如有礼貌地称呼对方,使其产生相互平等及相互尊重的感受[4]。沟通时应耐心倾听患者及家属的叙述,使患者通过交流的方式把自己的苦闷倾诉出来,以减轻心理痛苦,不要中途打断话题,对患者及家属的提问要耐心解释,然后安慰疏导患者使患者感到家一般的温暖,感到护士的关怀,不要搪塞应付,不懂的应请求医生或护士长解释; 同时要因人而异,用患者能听懂的语言(禁用医学术语)与之交流,这样不仅能使患者了解到有关他所患疾病的相关知识,还能拉近护理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二个掌握:掌握患者的检查结果、诊断、病情、治疗、护理及医药费用情况,并能做相应的解释和说明;掌握患者及家属社会心理因素。三个留意:留意沟通对象的情绪变化和感受;留意沟通对象对疾病的认识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己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四个避免:避免强求沟通对象立即接受自己的意见;避免语言过激;避免过多使用医学术语;避免医护人员对疾病的诊断、病情的解释不一致。
参考文献
[1]郜玉珍,高凌.护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理.中国护理管理,2005,5(2):47-49
[2]鲁国英、杨莉、样结. 沟通是建立和谐护患关系的桥梁[J]护理实践与研究, 2008,(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