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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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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案例

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案例范文第1篇

一、温岭市开展预算绩效监督的多层面实践

近年来,浙江省温岭市在开展多形式的预算审查监督过程中,不断引入绩效理念,财政、审计等部门深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和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监督,各镇(街道)也积极引进绩效理念,关注预算绩效管理,形成了多方协同、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一)市级部门层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实践

随着我国新公共管理运动(NPM)逐步开展,温岭市财政局自2006年开始探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设立预算绩效评价科等途径,逐步健全组织机构,不断拓展绩效评价的范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2007年市政府发文《温岭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2008年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对2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重点选择36个项目进行单位自评。2009年,选择16个项目进行重点关注。2010年,对9个重点部门中的16个项目进行自评。从2011年起,实行由自评单位自设绩效评价指标,然后由财政局评价人员逐一跟进开展业务指导,对指标体系进行探索。2012年对53个项目以部门为主开展自评,13个项目通过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价。2013年,市财政局出台《温岭市市级机关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温岭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每年20万元以上的市级部门项目支出均要开展绩效自评,市财政局抽取一定比例实施重点评价,部分项目还委托中介评价。市财政部门在2013年对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等16个项目绩效情况开展评价的基础上,2014年将全市50个单位的50个项目列入市级部门绩效考核项目,其中,市文广新局公共文化产品配送项目、市经信局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等14个项目列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重点关注项目。

该市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监督,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2007年开展首个绩效审计项目,即温岭市2004年至2006年公路养路费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08年开展了温岭市200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绩效专项审计调查。2011年11月,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专题汇报市审计局关于温岭自来水厂2008至200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及2010年度经营管理绩效审计情况。2012年开展了全市2011年度生态资金绩效专项审计调查,对督促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市人大开展预算绩效监督的探索历程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把监督视角聚焦于预算绩效管理,不仅关注资金分配得合理不合理,预算执行得规范不规范,而且关注资金使用效果好不好。市人大通过常委会审议、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审计交办、绩效评价民主恳谈会等方式,加强对涉企专项奖补资金、涉农资金、科技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绩效监督,督促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绩效管理情况信息公开等全过程管理。

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中,提出要积极探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新模式,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绩效。2008年,督促市政府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加大对项目建设、安全运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绩效。2009年,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部门预算专题审议会上,代表提出要对科技局科技支持项目进行分类细化,体现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预算要提高计生宣传教育经费的使用绩效,增强计生法律法规的实际宣传效果。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中,提出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2010年7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岭市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清理和盘活各类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2011年11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专题审议市政府《关于部分重点工程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够统一、评价标准难以确立、基础工作尚需完善、评价结果运用不足等问题,要求强化预算绩效观念,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评价同参与式预算相结合,进一步突出绩效评价的重点,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新一年核定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问责制度,评价结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逐步向社会公开。2012年,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岭市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深化跟踪绩效审计,切实推动绩效审计向纵深发展,逐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

2014年5月,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召开预算绩效评价项目交办会,向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交办3个重点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市农办3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市发展和改革局3365.33万元“服务业发展财政引导专项资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000万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确定为2013年预算绩效评价及2014年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监督对象。同时,把民主恳谈和中介评价进行有机结合,从政策是否科学、安排是否合理、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发挥等方面着手,于9月11日、10月11日分别组织召开3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民主恳谈会,每场会议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家、企业负责人、“两库”人员等100多人参加。经过会前集中调研、分组调研、听取主管部门及中介机构汇报、集中和分组恳谈、调查问卷等,共有173名与会人员发言,经整理共提出建议意见137条。11月25日,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财政局关于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汇报,结合存在问题就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完善专项资金政策、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结合新一年度预算安排,予以整改落实。

(三)乡镇人大探索预算绩效监督的多种方式

该市各镇(街道)在预算安排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注重把资金使用与政府重点项目结合,与代表和群众的意愿结合,与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贯穿绩效理念于始终,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在监督预算执行的同时,重点关注资金的绩效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跟踪监督。如该市泽国镇人大2014年组织召开城建线2013年预算绩效评价询问会,市镇人大代表、选民代表、智库专家、中介机构等围绕总额达15771万元的2013年镇政府城建线9大类41小项预算绩效情况,开展分组讨论、大会集中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等。坞根镇选择3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展跟踪视察并进行评价,箬横镇就污水处理单个项目开展绩效询问和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二、预算绩效监督的作用及意义

(一)有利于改变预算重心,达到预算项目择优作用

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部门从以往的传统预算编制争项目、争资金,逐步转向重点关注预算资金要实现的目标任务、预期效果等方面。各部门在年初安排预算过程中,既要考虑项目上一年度执行情况,又要关注项目实施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以及新一年度绩效目标、中长期目标等,对项目实施所需的资源和存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这有利于达到优化资源配置、预算项目择优等目的。

(二)有利于改进政府部门作风,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根据公共委托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给予各级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方面更多的自和灵活性,更注重投入后的产出和绩效结果,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的关注点从对公共资源的如何分配转向公共资源的配置结果和效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受人民的委托监督管理地方事务及财政预算,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监督引入代表和公众监督机制,对部门预算支出的绩效情况、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一成不变的奖补政策等进行监督,有利于改变以往僵化模式,改进部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三)有利于推进民主理财和法治预算,提升政策的科学性

预算绩效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民主决策的管理机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人大代表、社会公众、专家等就预算执行、资金绩效情况开展充分地博弈,有利于提升财政政策的利益整合能力,改变预算决策弊端,起到很好的政策规划功能。通过整合各个层面的意见,及时调整奖扶政策,纠偏扬长,使得财政奖补政策更加科学,预算安排更加民主,政府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更加依法、公开、透明。

三、地方预算绩效监督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各地在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与预算绩效改革仍有很多差距,在绩效评价理念、体系构建、机制建立、范围和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尚需不断突破。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预算绩效观念尚需提升

部分政府部门负责人、预算单位分管领导没有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对争取预算资金的总量很积极,而对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认为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把年度预算资金用完就“大功告成”,对资金使用“效果”关注度不够,存在部门本位主义。有的财务负责人有畏难情绪,认为预算绩效管理增加工作量,采取敷衍和消极应付态度,工作停留在表面。有些部门在自评环节不够严肃,测评表或调查表发放、填写过程,存在“批量”拷贝应付等现象,自评结果优秀、良好较多。

(二)精细化管理存在较大差距,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

许多地方的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设置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具体详细划分,但有些指标仍然较为笼统,预算绩效管理难以与风险评估控制实现有效衔接,不能体现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精细化要求。比如,有的项目只是在立项时编制了总的绩效目标,设计了简单粗放的指标,缺乏细化效益目标和具体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不高,目标设定较为笼统,难以精细化衡量和考核,影响项目评价效果。

(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结果反馈应用亟待加强

许多地方政府尚未真正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绩效评价作用发挥仍待加强,没有真正起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作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较少,在绩效结果应用上存在脱节现象,对资金划拨没有起到应有的参考作用。许多预算安排的依据是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即使部分政策已经不符合当前形势,却尚未及时加以调整和改变,尽管代表和公众满意度低,仍然按照原政策文件规定,照常进行资金拨付,导致有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佳,影响绩效评价严肃性。

(四)财政资金安排尚不科学,会计核算方法仍待优化

部门资金除了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初预算资金,还有一些临时性追加的预算,以及上级争取到的部分配套资金,一些财政部门尚未事前对此开展绩效评价。有些单位成本观念淡薄、效率意识不强,出现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但是项目却没有启动、资金绩效分析滞后等现象。在会计核算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大多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侧重于对政府投入资源而非实际产出的控制,对资金使用后带来的实际产出及其效果需要花费的财政成本缺乏考量,某种程度上软化了对资金使用绩效的约束。权责发生制已成为当前世界政府会计核算的主流和发展趋势,但是受会计核算成本、预算单位观念固化、财务负责人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政绩考核机制不完善等影响,仍存在较大困难。

四、开展预算绩效监督的路径设计及建议意见

新修订的预算法增加预算绩效管理条款,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撑。地方人大如何实现对财政资金监督向支出效果转变,强化预算单位责权理念,推进建立相配套的财政、审计制度等,探索一条程序性和实质性并重的预算绩效监督路径,仍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新课题。

(一)健全机制,提升公共利益的决策效力

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开展了10年的参与式预算探索,其实践成果被写入新修订的预算法第四十五条等章节。该市从最初的公众参与意识培育,到现今的不断完善全过程、全方位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公众和代表参与预算决策的机制,使得公共利益成为预算资源配置的核心价值目标和衡量标准,取得较好效果。因此,要不断健全预算协商机制,使得政府部门、社会各阶层牢固树立公共利益是增强预算绩效的逻辑起点和终极归宿意识。基层人大要搭建多样化的预算绩效协商平台,扩大公众参与面,注重约束和激励并存的机制建设,让各方围绕预算资金绩效开展充分恳谈、辩论、询问,达成共识,提高预算决策的科学性,逐步扭转以往低效行为。

(二)循序渐进,逐步实现绩效监督全覆盖

各地推进绩效监督不能“操之过急”,美国自1993年酝酿实施绩效预算改革,用5年多时间开展大量的知识传播、技术培训、各项制度建设等。各地要通过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深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民主恳谈等,解剖“麻雀”,从个别案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寻找对策,提出财政资金奖扶政策的调整措施。在预算编制阶段,要明确各资金要实现的绩效目标,既要确保建设资金所需,又要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在各部门一定资金额度(如20万元以上)项目均要开展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要循序渐进,落实群众较为关注的民生类项目、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监督试点。

(三)完善政策,注重全过程预算绩效监督

各专项资金的奖扶政策亟待重新研究和论证,将政策执行情况列入绩效管理范畴,促进完善相关政策。通过部门自评、中介机构参评、财政重点评价等方式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与部门预算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完善财政资金申报、审核、使用、监管、考核、反馈全过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事前申报审核机制,把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前置到编审环节,避免事后评价缺陷。市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对政策合理性进行有效监督,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实地调研和论证工作,挤干预算申报过程中的“水分”。要跟踪好各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根据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为下一年安排资金提供重要参考。

(四)注重联动,强化绩效评价配套体系建设

健全评价机制,组织各单位对项目实施依据、主要内容、资金明细测算情况、预期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实施保障等进行认真申报,严格专家审核,对实施依据不充分、绩效目标不明确的予以核减或暂缓资金安排。进一步建立规范的政府绩效预算管理相关制度体系,理顺各方关系,完善财政预算资金分配模式。要牢固树立用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健全绩效问责、激励约束机制,对资金使用评价结果较差的,要及时开展事后绩效评价问责。建立健全与部门预算、项目监管、干部任用奖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维度的绩效评价问责制度体系。同时,结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较好的,予以多形式的奖励。要控制好预算成本,做到每一笔财政支出资金符合“绩、预算、效”三个维度要求,设定好申请拨款所需的量化业绩指标,科学合理编制具有明确量化标准的预算。

(五)细化指标,加强财政资金内部管理

要精细化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严谨性。有针对性地修改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依托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公正地考评,并进行动态化监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已经成为行政事业单位一种内在要求,建议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

(六)用好结果,发挥预算绩效评价的作用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注重结果运用是衡量绩效评价效果的关键。完善评价结果反馈渠道,针对绩效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文件形式反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市财政部门安排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对每年度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和绩效评价情况,逐步向全社会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项目、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人大网站、“一报两台”等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进一步增强问责机制,保证预算审计的独立性,增强预算产出和效果的度量行为,保障绩效评价的有效性。

(七)加强培养,注重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绩效管理的专业性、综合性要求很高,需要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预算、审计等知识,还要掌握具体评价项目的行业知识,对投资分析、数理统计、土木工程估价等领域的专业技能要求较高。当前,庞杂的工作量与精细化的绩效评价形成矛盾,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难以跟上财政预算绩效改革的需要。因此,需要进一步形成共识,多措并举,注重培训,加强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提高财务人员和机关干部预算绩效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最新修正版)》,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2]苟燕楠:《绩效预算模式与路径》,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版。

[3]徐曙娜:《走向绩效导向型的地方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景宏军:《地方政府引入绩效预算的理性思考》,载《地方财政研究》2015年第1期。

[5]马国贤:《论预算绩效评价与绩效指标》,载《地方财政研究》2014年第3期。

[6]闫观斌:《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理财水平》,载《经济师》2014年第1期。

[7]安志刚:《预算绩效管理问题研究》,载《甘肃理论学刊》2014年第2期。

[8]雷晓娟:《县域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现状与思考》,载《当代经济》2014年第8期。

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案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财政专项资金; 预算编制; 财政监督; 资金整合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05-0073-03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作为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一直是各地、各级财政部门关注和讨论的热点话题,这方面的文献资料很多,但专门研究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的文献比较少。笔者认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环节是其整个管理链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如何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推进财政改革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要论断,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很多富有新意的重要提法和改革要求,指明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路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数年,已经积累了不少问题。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进行改革创新正是逐步消除这些问题的目的所在,也是加快财政改革的内在要求。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必然要求

在目前财政收入规模越来越大、财政支出盘子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特别是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偏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的情况下,更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这是财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财政工作永恒的主题,也大有文章可做。而财政基本支出基本是按定额标准支出,回旋余地小,是刚性需求,基本上是购买公共服务(或产品),绝大多数都是直接支付到商品(服务)的提供者(个人或企业),基本上是“保吃饭”,其使用方式从全国范围而言基本模式大同小异,其改革创新空间有限。而财政专项资金规模大、使用范围广、涉及领域多,使用方式多种多样,有较大的改革和探索空间。

(三)加强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及个人挪用、铺张浪费乃至挥霍贪污财政专项资金的现象和行为时有发生,出现了部分财政干部在这方面的腐败案例,引起了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些违纪违法行为是建设法治财政、依法理财所不容的,也与中央的“八项规定”相违背,必须切实加以解决。传统的财政专项资金“点对点”扶持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廉政风险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改革创新对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也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当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数量过多,存在交叉重复设置

当前,财政专项资金门类较多。以苏州市级财政为例,纳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的就有37个。其中部分专项资金都是因事而设、因时而立,缺乏一定的规划性、系统性和长远性,并且使用范围存在着一定的交叉和重复性。例如,工业转型升级和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科技发展和自主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城乡一体化和市级支农专项资金等使用范围就相近,使用用途存在交叉和重复。

(二)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偏慢

据统计,专项资金一般年度支出进度为80%,但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年终突击转入财政专户的资金;若剔除转入财政专户的资金,专项资金的平均支出进度只有60%~70%,有的还低于50%,甚至还有分文未动的专项资金。大量财政结余资金躺在银行账户上,既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又造成年底突击花钱。

(三)专项资金使用缺乏项目论证,导致使用效益不高

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中,“先确定资金规模,再论证项目”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用款单位则表现为“重申请、轻使用”,想方设法争取财政专项拨款,但由于缺乏对项目的论证,一些项目迟迟得不到落实,形成专项资金的滞留或挪用,严重降低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未被充分利用

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是深化财政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高效利用财政资金、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目前对评价结果的应用仍有很多不足。由于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工作体系还在不断完善,特别是结果应用工作缺乏法律规范,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中的成绩、问题与相关责任、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责任人缺乏约束,影响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制约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也缺乏关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法律法规,难以将评价结果落到实处。

(五)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脱节,降低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在预算编制方法上没有实行完全意义上的零基预算,实行的是专项经费按实际的分配模式,使得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基数加增长的办法仍然存在;有时甚至只是将专项资金进行切块分配。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必然带来专项资金使用上的随意性,以致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削弱了预算编制的约束力,降低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部门基本支出相混淆

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同一事项多头申报和安排财政资金,为多争取财政资金,服务对象就同一个事项往往稍微改头换面分别通过经常性项目和专项资金向户管处室及专项资金处室重复申报预算资金。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处室之间难以有效和及时沟通,同一事项同时安排两次财政资金,造成了资金浪费。还有就是在不同的项目之间混用经费,如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应由部门基本支出行政经费支付的考察费、招待费、调研费、会务费等。

(七)传统的“点对点”、“撒胡椒面”扶持方式仍存在

由于受制于传统的既得利益和观念所限,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方式陈旧,管理方式相对落后,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且实行使用方式创新的专项资金,仍保留了传统的“点对点”、“撒胡椒面”扶持方式,既影响了财政资金效益的发挥,又存在着廉政风险。发改、农业、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新闻媒体也有所报道。

(八)资金设立部门多,资金监管难度大

财政专项资金相关政策的制定涉及科技、经信委、商务、金融、组织、文化等主管部门,体现了各部门支持经济(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但是,由于现行政府管理模式下专业分工和职能分化的客观存在,导致部门对扶持经济(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出现了“碎片化”、多样化,难以避免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和协调等问题的产生,尤其是所有项目资金均归口财政部门监管,面对庞杂的项目类别和分布广泛的项目实施主体(企业或个人),财政部门限于人力和精力,监管难度大,监督职能有限,不利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创新的政策建议

(一)尽快推动财政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工作

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是各级财政部门一直力推和呼吁的工作,但多年来进展缓慢,成效不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因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是利益的再调整,因此一直是一项推进难度较大的工作。整合不是简单的调整和归并,也不是单纯地将某一部分资金划归一个部门或机构管理,而是要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资金使用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江苏省财政厅从2012年开始,整合设立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2013年上半年,又将科技、文化、农业、节能环保、人才等132个专项整合成38个。近期可以进行努力探索和实践的是对财政部门同一个处室管理的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从中期来看,还要推行跨部门资金整合工作,将由不同部门管理、资金投向相近或相同的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并按统一标准集中投向特定领域,发挥资金规模效应。由此改变多个部门分块共同扶持相同类项目为财政集合统一扶持,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避免财政资金重复投入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合力效应,打破各专项资金的界限分割,以减少结转结余。

(二)科学合理确定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侧重扶弱扶小企业

由于部分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条款门槛高、条件严,完全符合这些申请标准和条件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大型企业、骨干企业,而且每年享受政策扶持的基本上都是一些老面孔,而对众多的真正陷入困境、需要扶持的中小微企业则很少顾及,基本上没有惠及到。财政资金起到了“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的效果。而实际上,众多中小微企业更需要贷款补助、信用担保、补贴等各项扶持。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全国上下已经形成了广泛共识。财政资金的无偿性、公共性,决定了其使用应该是弥补市场失灵,应从重点“扶优扶强扶顺”向“扶新扶幼扶逆”转变,重点扶持处于产业链两端的中小微企业及困难企业。为此,财政扶持资金要充分考虑到众多中小微企业的需求,放低扶持门槛和条件,真正关注成长性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体现“雪中送炭”的作用。

(三)严格缩小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断优化专项资金使用结构

应及时理清专项资金专门用途、范围和支付途径,将各主管部门自用的专项经费中包含的办公经费纳入到各单位的部门经费预算中。同时,明确和理顺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处室和户管处室的职责及操作流程,遵循“谁管理、谁分配,谁下达、谁核对,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统一协调,扎口管理。这样有效杜绝主管部门将本应属于日常行政经费的项目放入专项资金里列支,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专注度,使之真正用于扶持经济(企业)发展,有效培植财源。

(四)不断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拨改奖”、“拨改保”、“拨改投”使用方式改革

财政专项资金“拨改奖”使用方式仍是传统的“点对点”扶持方式,而“拨改保”、“拨改投”选择合作对象时竞争性不强,应不断深入加快推进。一是逐步缩小乃至取消“拨改奖”扶持方式,将这部分资金分配按需给“拨改保”、“拨改投”两部分。二是在“拨改保”、“拨改投”环节选择担保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等合作伙伴时,要引入竞争性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招标,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并根据实施业绩实行定期轮换,这样既能有效调动各相关合作伙伴的积极性,形成有效制衡,又能充分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否则在现有模式下,难以对这些合作伙伴形成有效制衡机制,容易产生垄断局面。

(五)强化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结余管理,不断创新管理方法

2013年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盘活存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等问题。一是年初编制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总盘子时,按一定比例从总盘子里扣减。对专项资金上年结转结余作为本年度预算来源统筹考虑。要深入分析近几年财政专项资金年初预算额度和年终实际支付额度的差额。例如,财政专项资金年终实际执行额占年初预算额的比重为80%,则可考虑在编制下一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总盘子时,按85%的资金量通盘考虑,不必每一项专项资金都足额安排预算。在年中实际执行时,确实出现执行数大于预留数时,再按程序申请追加预算,可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年度超收收入安排。二是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细化到每一个具体的项目。逐步压缩乃至取消那些只有预算资金规模而无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年中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追加专项预算的,要先在该专项沉淀结余资金中消化,然后再按程序报批,予以追加。三是在预算编制及执行时,优先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每年年底清理滚存结余,用好沉淀资金,将更多资金投入民生领域。将沉淀资金按轻重缓急逐步分配到社会保障、医疗、廉租房、城区改厕、公共交通、环保等领域,解决居民生活中的急难愁问题,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六)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

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有利于强化相关部门使用专项资金的责任意识。一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进行绩效目标评价,建立以绩效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的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特别是要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根据考评结果,安排、调整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强化绩效考评结果对预算的约束力。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专项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执行与效果评价相分离的监督制约体系,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和资金分配办法。三是充分发挥人大、审计、社会公众等外部监督作用。对审计和人大提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和结果。建立财政与社会公众的信息沟通渠道,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并公布处理结果。

【参考文献】

[1] 成涛林.三中全会地方财政“八走向”[J].新理财,2013(6):94-95.

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案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一、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概念

所谓企业专项补助资金,是国家财政或上级部门下拨

给企业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这种资金都要求专款专用,并且单独核算。也就是说,企业专项资金补助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不得挪用;三是需要单独核算。本文所指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特指来源于国家财政部门的对符合条件的有关企业进行的补助资金。

二、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资金补助信息公开化程度不够

就企业专项补助资金而言,种类较多,既有来自中央的也有来自市级财政的,受益企业遍布各个区县,覆盖范围包括大、中型以至小型、微型企业。在市级主管审批部门的层面,难以对所有申报企业有全面的了解,因此只有对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等信息进行公示,让社会和公众参与到监督之中来,才能实现政务公开化和透明化。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主管部门未在官方网站等媒介上向社会全面、及时地进行信息公示,不能保证申报信息被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知晓,同时资金的审批及管理上也缺乏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难免存在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的制度隐患。

2.企业违规申报未被有效制止

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常发现有些企业为了更多地获取专项补助资金,想方设法违规申报的情形屡禁不止。一是编制假材料违规申报。申报企业在编制申报材料时用尽各种手段,包括虚开发票增大项目投入、伪造虚假采购资料、伪造人工花名册、甚至编写虚假验收报告等骗取财政资金,虽然主管部门通过审查尽可能地发现企业的违规行为,但由于核查时间、人手和途径有限,难免出现漏网之鱼。二是多头申报。由于各主管部门没有统一的信息平台,没有形成协同监管机制,有的企业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就想方设法变更名目向多个主管部门申请补助,扰乱了专项资金的正常申请秩序,导致有限的财政资金向部分企业集中。由于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力量有限,不可能随时检查,多头申报的情况很难及时被发现。

3.部分项目审批不严形成漏洞

一是专家评审尚未全面发挥作用。实行专家评审制度,能够最大程度地提升项目审批的公正性、规范性和专业性,确保专项资金真正发挥效益。现阶段虽然大部分项目已实行专家评审制度,但实际操作中仍有部分项目未经过评审,而部分项目的专家评审又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筛选、评估、择优的作用。二是部分项目审批被人为干预。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上面打招呼”、“重人情”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并不少见,而一些管理人员出于私心,为谋取个人利益而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形也屡有发生,这种情况下很难客观、公正地对项目申报进行严格审批,审计过程中我们也移送了这样的案例。

4.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不到位

对于企业专项补助资金,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区县主管部门存在“重争取轻管理”的倾向,争取资金时积极主动,审批过后却没有履行好监管的职责;市级主管部门虽然在项目完成后组织了验收,但主要采取资料审核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没有深入细致地了解资金使用和项目运转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主管部门未能跟进项目的进展情况,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项目管控力度较低。在审计案例中,企业专项补助资金未实行单独核算,资金未按申报用途使用,被挤占甚至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

5.未对资金使用全面开展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是衡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有效途径,其重要性不可忽视。但由于部分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要求开展绩效评估,部分已开展评估的项目也由于没有科学的评估方法和具体的评估细则,主要由区县主管部门和企业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一般性描述,无法进行定量评价。尤其在项目验收结束后,主管部门未能继续关注后续运行情况,无法科学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项目虽然通过验收,但是后期运行乏力,甚至有些项目因各种原因建设进度滞后、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情况也较为普遍,这些都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补助资金管理不完善的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违规申报、审批不严、后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既要从项目主管部门和企业方面查找原因,又要从制度的完善性上进行分析,更进一步还需从体制机制方面深入解剖。

1.财权事权分离导致审核不严

目前,市级以上企业补助资金主要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拨款,但实际管理中,由于区县对项目情况更为了解,往往承担更多的审核责任,不少资金的申请是由区县主管部门负责把关后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在这种情况下,管理的事权实际归区县,但审批又没有决定权,而财权归属市级部门,造成财权事权不统一,直接影响区县部门的积极性。在实际工作中,区县主管部门出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虑,也希望为企业争取更多财政资金,但由于责任和义务并不明确,客观上和主观上都降低了审批标准,项目申报企业因此从中获得便利。

2.资金审批及监管机制不完整

一是未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和上下监督。虽然大部分主管审批部门在汇审时邀请了其他相关部门或处室对项目进行联合审核,但有时流于形式,并未真正形成一套完整机制,“走过场”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完整,“上面打招呼”、“重人情”的情况也屡有发生。二是没有统一的监管平台。一方面各主管部门对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程度不一样,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未能共享形成多头申报的监管“真空”,有的企业为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就变更名目多方申请补助,而信息系统的不完善产生了管理漏洞,助长了违规申报行为的发生。三是及时的跟踪检查制度普遍缺失。由于人手少、精力有限等客观原因,很多专项资金下拨后,主管部门并没有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检查资金的合规使用,常常是事后抽查了事,这就跟企业带来侥幸心理,导致资金被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发生。

3.激励机制缺失

虽然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大部分主管部门都能够按规定对项目组织验收,但验收后即宣告结束,没有将项目实施效果同资金分配挂钩,对企业的约束或激励作用不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科学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实施效果作定量评估就没有了多少实际意义。因此在做好做坏一个样的情况下,有些专项补助资金并未真正用在市场前景好、效益成果显著的项目,而一些申报项目的经济效益并不理想。我们在审计过程中甚至发现专项资金仅被用于弥补经营亏损或解救资金紧缺的情况,资金的拨付变成一种不科学的补助方式,完全违背了行业导向、鼓励先进的初衷。

4.惩处手段不严

在对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法律支持上,现有的法规并没有具有威慑力的条款来对虚假申报、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进行惩处。比如,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的,要求“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而在审计工作中,往往执行的决定也就是追回财政资金为主,罚款手段用得较少,企业在违法成本低的情况下,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5.对资金管理规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不少专项补助资金的政策或相关规定已经比较健全,但执行力度不够。所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行是关键,但由于部分主管部门或有关人员对政策或规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再加上人手少、精力有限等客观因素,难免出现态度松懈的情况,在资金管理上也就暴露出信息未全面及时公开、审批不严格、跟踪检查不到位、验收马虎、不进行后续效益评估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主管部门注重项目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而忽略了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也存在侥幸心理,虚报材料、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对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建议

1.深化制度创新,解决管理机制难题

一是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实行资金切块到区县和市级审批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将部分一般性企业补助资金切块到区县,给予区县充分自,由区县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并报市级部门备案,既压缩了审批时间,又简化了申报、审核程序。二是下放管理权限。由市级主管部门明确部分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由区县部门负责,对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并实时跟踪项目状况,有权就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处罚。通过将专项资金管理的财权、事权下放到区县,实现了权、责、利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充分调动区县的积极性,加强其从严审批的责任心。

2.推动信息公开,建立统一监管平台

一是各级主管部门要通过文件、会议、网络等形式,对企业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全方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畅通举报渠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及时查处,从严惩治,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企业,要坚决取缔补助资格。三是由监察和财政部门牵头,涉及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相关部门参与,建立统一的补助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补助项目进行集中管理,消除企业多头申报的监管盲区。

3.构建强有力的评审机制

一是制订评审责任追究制度。在精选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前瞻性强的专家进入评审人才库的同时,对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要求评审专家对评审结果负责,若出现重大问题的,坚决追究评审责任并取消入库资格。二是主管部门将评审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专家评审的意见,决不能干预评审过程让专家评审流于形式,一定要充分保证评估的权威性、独立性。评审专家也要全面、科学地考评项目效益,使评审结果最大程度地为政府决策服务。

4.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内部制约、上下监督的机制。从资金申报、审批、拨付及使用等各环节对现有各项办法及规定进行修正和补充,在制度上保证不被人为干预或被少数有私心的腐败分子钻漏洞。二是力求责任落实到人。出现问题不留情面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分管领导责任,这样就能从思想上提高对资金管理规定的重要性的认识,态度上不敢松懈,审批和检查上自然也就严格了。三是从严制订有关法律法规。从各项法规、政策及制度上加大对违规申报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惩处力度,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坚决打压,带来较大威慑力,违法成本增大也使企业不愿也不敢再冒险。

5.加强跟踪审计,保证资金安全

首先,要特别强调过程监管,区县主管部门要加大管控力度,实时跟进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问题,项目投资计划确定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严禁擅自调查,按要求需招投标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其次,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重点抽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审计部门对企业专项补助资金开展审计调查,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优势,查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上的违规问题,第三方机构或审计部门也要针对性提出有效建议,保证资金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益。最后,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积极落实整改,切实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项目按期完成。

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案例范文第4篇

摘要:行政单位由于其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内部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考虑到行政单位的性质特殊性,需要加强其财务管理,增强内部的控制。本文立足于该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单位有所帮助。

关键词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问题;意义;对策

一、行政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的意义

(一)加强财务管理是对纳税人的负责,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行政单位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财政资金,财政资金虽然是国家拨付给行政单位用于履行其职能的必然支出,但是归根结底,这些资金都是来源于纳税人的税收收入、国企的分红等,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也是成熟政府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资金的有限性必然决定所有的财政资金使用必须有明确的限制和监管,这样才能够保证资金得以维持更多的职能实现。

(二)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转变行政单位的角色成熟政府必然会转变角色至服务型、高效率的透明政府,相应的行政单位也必然根据这一要求进行转型,行政单位必然要提升自身的职能实现力度,建立起高效率的服务型行政单位。目前,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仍然有一定的问题,加强财务管理必然会要求行政单位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内部的管理水平,资金使用将更为高效,同时资金的使用和内部的管理也将更加有针对性,一些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将得到更多的投入,这样也必然要求行政单位提升其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保证其角色符合新一代政府定位的要求,从而建立起高效率的行政单位。

(三)加强财务管理是有利于社会的和谐,避免激化社会矛盾

目前,互联网等媒介的介入加快了信息的传播速度,政府的公信力等也决定了民众对相关信息的理解,而政府的公信力等也受行政单位执行的影响,如果行政单位没有严格做好财务管理就会很容易出现差错,则民众不信任行政单位,不信任政府,从而可能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因此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是对社会的负责、对国家的负责。

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定额的标准不合实际

很多的行政单位对预算管理不够重视,预算方式比较简单,目前的零基预算执行还是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优势,预算编制较为仓促,没有充分收集足够的信息。同时,预算编制的时候比较宽泛,没有对相应的支出等进行细化,缺乏可操作性,职员的参与性不高。由于此前对于具体的活动关注不够,收集的信息不多,容易导致预算的定额不够科学,很容易造成部分活动超支,或者部分活动因资金宽裕而临时突击使用。预算执行的时候也不够严格,缺乏监督,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就更加随意,对于费用超预算的情况随意以简单理由进行解释,经济活动没有计划、缺乏定额管理。

(二)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管理有漏洞

有些单位在票据和往来款的管理上较为混乱,导致资金没有及时拨付、收回,造成了资金的沉淀和浪费,收支两条线的行政管理执行不到位,少数单位为了规避监管开具不符要求的票据,容易造成一些票据无法及时核销等。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没有真正执行国家财政的要求,容易造成资金被挪用,没有真正有效的运用。在固定资产管理上,目前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效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节省成本的作用无法充分体现出来,资产账实不符、资产后续处置不够公平等问题明显。

(三)财务管理队伍不稳定、素质不强,绩效考核不科学

行政单位目前的财务管理队伍仍然与领导的意志有重大的关系,队伍的流动性较大,很多单位的财务队伍素质不高。部分财务人员根据领导的意志或者自我私欲存在挪用、侵占财政资金等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部分单位的财务队伍绩效考核方式较为简单,与财务管理的相关性不大,很容易影响队伍的整体工作激情,员工的积极性受到打击。

三、提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加强财务管理力度,强化财务管理意识,加强队伍建设

单位的领导要从自身做起,关注财务管理的意义,强调内部控制的意义。单位也要组织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以案例的方式让全员知晓财务管理的意义,避免违反财经纪律。另外,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单位内部要完善工作检查制度,有计划的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避免财务管理工作遇到阻碍。同时,单位要加强财务队伍的建设,对财务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行把控,聘请相关的专业人员对财经政策进行解读,提升财务队伍对国家政策的理解。

(二)完善健全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重难点工作的投入

首先,单位要完善并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在制定编制预算的时候要成立相关的小组,及时搜集财务和非财务的信息,了解具体的项目,提升定额标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以充分的时间编制预算。在预算编制完成后,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的预算,坚持预算的刚性,以收定支,保证单位的收支基本平衡,对于临时需要进行更改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和汇报的程序,减少随意的更改。其次,对于日常的票据管理上,要严格控制非税收入和支出。加强公示制度、公开承诺制、票据结报制等制度的执行,对于日常开具的票据进行整理、核对,及时对非税收入进行核对,对于有预算的非税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于无预算的非税支出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避免随意开具票据和支出的行为。再次,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的采购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采购的时候,行政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将采购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提高政府的采购效益,降低采购成本。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行政单位要做到资产调拨和收回有据可查,及时组织清查和报废管理,在处置的时候也要阳光化操作,避免内部交易等侵害国有资产的行为。

(三)利用现代化的方法,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行政单位要加强对新方法、新技术的采用,提升工作的效率,以电子化系统提升内部控制的效果。重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加大对信息化软件和硬件的投入,利用信息化的技术建设好单位内部的管理平台。为了更好的加强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管理,相关的单位和部门可以通过制定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强化对行政单位的财务工作的监管。财政、上级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可以联合监管,定期分批对行政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监察,同时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强化外部的监督。

参考文献:

[1]李海荣. 如何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J].中外企业家,2013年第29期.

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案例范文第5篇

20__年来,我主要分管我主要分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行政事业审计、拆迁资金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审计等。全年工作目标主要是确保审计业务按计划完成,提高审计业务质量,促进审计成果转换,作为一个审计干部,一直勤勤恳恳,忘我工作,在审计事业中洒下了辛勤的汗水。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述职方面

一、提高修养,提升内在素质。

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十七界三中全会等中央精神,加强人身观、道德观修炼,强化党性修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审计业务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计算机等方面的考试,加强总结调研,提高业务能力。

二、争当业务骨干,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1.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主审了区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对全区14亿元财政资金收入、安排、使用进行了审计,查出资金管理不规范及预算指标与执行差距较大等问题,并向政府提交了结果报告,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工作报告。

2.开展旧城改造资金专项审计。开展了军营路、怡心园、防疫站地块等旧城改造资金专项审计,促进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3.开展政府债务审计调查。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政府债务的审计调查,涉及单位数十个,查清了我区债务的规模、结构、投向,并从债务产生的效益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

4.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审计。根据区委的安排,对劳动局、人事局、招商局等8个部门的领导干部开展了专项审计,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

5.认真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开展了社区绩效审计调查,在审计中以点带面,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关注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注重从管理层面和体制、机制上提出建议,有效促进了全区公有资金规范管理。

三.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审计质量。严格执行审计署七号令,加强对项目审计的质量控制。

四.推进工作创新,强化成果运用。

一是深化财政联网审计。积极部署财政联网审计工程,推进ao版的使用,目前已实现对财政预算管理的联网。

二是推进计算机审计。截止11月份,财务类审计项目共向市审计局报送了6篇审计方法与9篇审计案例。两个项目获得审计署表彰。

述廉方面

20__年,我严格遵守审计组纪律,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预防各项腐败产生。做为项目主审,带头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及相关财经纪律,外出审计时,断绝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利益关系,从未发生在被审计单位有“拿、卡、要”的现象,拒绝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卡)、宴请等;从末参加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场所的娱乐性活动和健身活动,从未在任何单位报销各项费用,坚持客观、公正审计。做为副局长,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从末在单位报销应由私人承担的招待费等各项费用,从未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遵守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未用公务车办私事;未拖欠公款,未将公款借给亲友,未在企业兼职。总之,在全年中,我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廉洁规定,清清白白做官。

述学方面

作为年青干部,要不断地加强学习,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今年,一是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理论知识,认真撰写了读书笔记,领会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自己;二是参加组织部组织的青干班培训,提高自己;三是利用晚上时间,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参加注册会计师、英语、计算机等考试,并运用到实践,提

高业务技能,特别是在平时的审计中,时刻反省,总结经验,加强调研,推广做法;四是拓宽知识面,掌握哲学、历史、法律等知识,做复合性人才;五是加强廉政建设相关知识学习,坚持从集体、群众的利益出发干工作,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态度做好事情,认真做好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述法方面

认真学习《审计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在审计过程中,注重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等原则,审计报告出台之前都要先征求意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建议。审计处理处罚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都有条文依据。审计行为严格按照审计署七号令规定,遵循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