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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务 院:
医保支付限额应增至各地平均工资6倍
中 新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在提出全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工作目标时指出,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支付限额应提高到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6倍左右。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卫生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落实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每年80元补助。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已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地区可于2010年达到该标准。
人 保 部:
将研究制定再调退休养老金方案
北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将研究制定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保证明年1月1日能够启动实施。
尹成基表示,增加投资、拉动消费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两个重要方面。在解决扩大内需方面,下半年从社会保障领域来讲,还将采取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一些有效措施。这些方面包括:一是新医改当中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居民的医保,要全面覆盖城镇居民。二是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要相应提高。三是启动新农保试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增加相应的投入,今年试点要覆盖全国10%的县市。四是研究制定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保证明年1月1日能够启动实施。
安 徽:
养老金领取年底有望一卡通
陈酿
根据计划,今年年底前,安徽省养老保险将实现省级统筹。一旦实现省级统筹,将确保全省养老金可以按时足额发放,实现全省统一发放。同时,实现省级统筹后,在全省任何一个地方退休,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将实现养老金领取“一卡通”,这样就方便了一些异地退休的老人领取养老金。
据悉,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后,安徽省将建立起养老保险基金长效机制,确保老工业城市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使其能够分享全省改革发展成果,并促进全省参保职工自由流动。
上 海:
老年痴呆症患者通过申请可享残疾福利
孔同
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标志该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1999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32亿,首次超过总人口的10%,标志老年中国社会正式开始。2013年2月27日,全国老龄委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随着1952年和1953年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期,中国迎来了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目前,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1.94亿人,占总人口比14.2%,2013年将超过2亿,2025年将突破3亿,2033年突破4亿,2050年达到峰值4.83亿。届时,中国每3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可以预见,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及生育意愿下降,中国将进入老龄化加速增长时期。老龄化必将成为中国下一个阶段最大的社会结构性挑战。
中国的老龄化社会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状态,老年问题尤为突出。老龄化与高龄化同时加剧,老年人口的高龄化、失能化和空巢化将进一步加剧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截至2012年底,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2273万人,失能老年人口3600万人,慢性病患病老年人口0.97亿人,空巢老年人口0.99亿人。2025年之前,高龄老年人口将保持年均增长100万人。另外由于计划生育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无子女和失独老年人越来越多。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在持续增加。如此巨大的高龄、失能、失独老人群体,日益成为中国社会的巨大压力。因此,如何养老,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人口结构巨大变迁之后的重大命题。中国养老事业依然坚持“居家养老为主、社区与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原则,但从现实需求及发展状态来看,当前中国的养老正遭遇空前困境。因而,在面临老年空巢和老年护理资源不足的现实困局之下,通过技术创新和智能化设施来助力养老事业,已经迫在眉睫。
一、城市正遭遇老龄化时代的养老困境
中国城市养老基础比农村相对较好,未来创新空间或将首先体现在城市养老体系之中。当前城市老龄化日趋严峻,而且城市老龄人口相比较于农村老年人口,其活动空间的限制性反而更多。特别是大城市宽大的马路、汹涌的车流、繁忙的交通、公共空间的拥堵,导致城市对于老年人口的出行及生活带来了越来越非便利性。有数据显示,城市老年人口的户外活动比例在逐渐下降:一是因为高楼型住宅不方便老年人口下楼;二是因为大马路、交通拥堵带来了显著的不安全感让城市老人不敢外出;三是因为户外基础设施的“老年友好型缺失”,让老人无意出门。再加上很多老人身体状况不太好,城市老年人基本不在户外。这种现象的一大后果是我们在城市公共空间中,基本难以发现身边有老年人存在。老年人在城市中面临的“物理性限制”,让固守在家成为一种典型的老年生活状态。这种被动式的“居家养老”,导致很多老人生活质量下降。
居家养老形态导致一系列生活困境。由于失能老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独老人的日渐增多,居家养老面临的照料、护理、日常生活困难越来越多。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勇介绍称,无论现在还是将来,95%以上的老年人都要在家里养老。但是,由于当前家庭普遍小型化,很难具备养老的功能。与之相对应的,是养老服务人力资源短缺。目前我国大约需要1000多万养老护理人员,而全国现有养老护理员仅30多万人,其中取得职业资格的护理人员不足10万人。这种日益增长的巨大需求和供给不足,为养老事业带来了重大压力。另外,对于更多日常生活能够自理或部分能够自理的居家养老老年人口而言,他们大多数人虽然不太需要请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是在特殊时期或困难发生时,往往得不到及时援助,从而带来养老隐患。媒体屡屡报道出来的“老人去世多日未被发现”现象,便暴露出一些孤寡老人、独居老人“被忽略”的不幸遭遇。
大量慢性病患老年人口面临着日常病情护理照顾等严重困难。由于生理原因,身体老化带来的各种慢性病在老年人口身上集中爆发,让很多人不堪疾病的困扰。然而由于医疗体系的不发达和医疗保障的不完善,很多慢性病老年人口大多选择在家疗养,“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将因慢性病引发各种痴呆症、健忘症和狂躁症,从而偏离正常老人的生活习惯”。[1]因此,很多在家疗养的病患老人往往会造成自我护理不到位、护理错误等方面的后果,这不仅给这些病患老人带来巨大的生命危险,更让忙碌工作的子嗣带来担忧和焦虑。据相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慢性病患者比例高达83%,大多数老人不得不在家疗养,因此这些老人的日常病情护理、保健护理、生活照顾等都存在巨大的资源缺口和社会压力。
二、老人生活与老年照护的独特需求
养老生活的需求主要体现为老年照顾。老年照顾是指对生活中存在困难的老年人进行照顾,主要是生活和医疗保健方面的照顾。[2]老年照顾主要有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病弱护理等。就需求而言,家庭照顾仍是老年照顾的基本形式,这也是目前中国老年人口接受的最主要形态。老人日常生活主要指老人身边的事情,它具有连续性、习惯性、反复性、经常性的特点,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很大。老年人日常生活护理的原则包括了安全、健康、便利、适当、整洁和尊重。[3]对老年人的日常照顾,不仅应该具备设施层面的高标性,同时也涵括了精神层面的人格尊重因素。这对于护理人员而言,具有较大的挑战性。这也是导致当前我国为老护理人员总量不高、缺口太大的主要原因。因为从业门槛和执业要求比较高,很多人不愿意从事这一行业。
老年人口的生活方式具有特殊性。生活方式是关于人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而进行的生命活动的模式与特征的总和。简单地说,就是指人们是怎样生活的。人们生活方式的形成,一方面受到外部条件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到主体需要和利益的制约。[4]老年人口的生活方式,由于老年生活内容和角色的转变,使得其他方面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他们的生活场所、交往对象、生活节奏等,都与过去不同了。青壮年时期,人们生活的空间比较广阔,除劳动、居家过日子外,他们还有非常广泛的其他社会活动。可是一旦退休并步入老年之后,其生活的空间就大大缩小了。老年人口从青壮年时期的“业缘交往”逐渐转换为“地缘交往”为主。家庭、邻里成了他们生活的主要场所。过去的许多社会联系逐渐失去,与过去交往对象的来往逐渐减少。这时,他们的交往对象主要是家庭成员、邻里、亲朋,以及故旧知己。同时,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人到老年,神经、肌肉组织都不断衰老,神经中枢的灵敏性和肌肉收缩力都不如从前,运动和各种动作的速度自然也就迟缓了,从而使生活的节奏逐渐变慢。从这点看,慢不仅是老年生活的一个特征,而且也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的状况。随着年龄的逐渐衰老和进入老年阶段,人们的生活内容便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他们从奉养的义务逐渐变成拥有被奉养的权利。劳动或工作不再是其生活的主要内容,代之而起的是如何休养身心,延年益寿。因此,“颐养天年”成了老年生活的主要内容和生活方式的主旋律。[5]
城市老年人口的生活需求因其生活方式而呈现新的特征。老年人口的居家形态、生活空间、交往需求和生命目标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因而他们的生活需求必然会变化。他们需要从居住空间、家居形态、饮食、交往、身体维护到精神慰藉等层面确立属于他们的新生活方式标准。而在居家养老现有格局之下,家庭成员照顾面临重大挑战。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便一直推行计划生育政策,虽然控制了总体人口数量,但也催生了新型的家庭模式,即“四二一”模式,即一个家庭中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这就意味着两个人需要同时担负四个老人的养老问题。虽然许多老人与儿女们生活在一起,但儿女们由于工作需要还是不能时刻陪在老人身边,使得儿女们在关心老人的领域仍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专业护理人员的不足与家庭成员的力所难及,只能依托智能化技术及设备来部分替代居家养老的生活需求。
三、技术替代型老年照护的可行性
中国老年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进程快,老龄问题复杂多样,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滞后,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尚未形成。因此,开展技术替代型老年照顾,可以成为市场创新改变现状的有效切入点和突破口。当前的技术替代型老年照护体系主要集中在智能化设施、服务提升和改善老年日常照护系统效能的模式。
智能化养老是运用智能控制技术提供养老服务的过程,是以互联网、物联网为依托,集合运用现代通信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老年服务行业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健康舒适服务的现代养老模式。
首先是通过智能设备与技术使开展远程全天候居家照看老人成为可能。现代物联网技术,一般可以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借助各类传感器和计算网络的实施连接,让老人的日常生活,尤其是老年人的日常居家生活,能通过网络让子女远程了解和查看。智能居家养老设备,为“远程照顾”提供了极大便利,减缓了老年人口子嗣居家照看的压力。这对促进家庭和谐、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同样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智能居家养老照看模式,让老年人和老年人的子女减少了后顾之忧。
其次是日常病情监测护理的智能监测体系。病患老年人口的居家疗养,需要时刻监测和跟踪病情变化情况,以提醒用药或在紧急情况下自动呼叫医疗救助。智能居家养老系统由一个与互联网连接的电脑、健康服务中心、电话和一系列智能居家养老设备来联合组成。智能居家养老通过心电监测器、血压监测仪、老顽童智能手表、健康千里眼等设备,让老人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很自然地融入系统的医疗检查,所测数据直接传送到所属医疗服务中心的老人电子健康档案,一旦出现数据异常,智能系统会自动启动远程医疗,必要时上门进行医疗服务。智能居家养老系统内部都设置了GMS系统,可将检测到的身体数据发送到智能居家养老医务中心,由中心医护人员对数据即时或定期分析,提供治疗保养方案。仪器可检测心跳、血压、血氧、体温等数据,还有基本对话功能,这些都弥补了我国因机构设施不足带来的养老压力过大的不足。
第三,老年人口出行监测与远程照看的便利。老年人通过佩戴智能养老设备,可以通过GPS、互联网等技术实现让子女获取自己的出行状况的目标,还能让健康服务中心的医师及时监控自己的健康动态。如果老人在家中或外出时发生异常状况,只要按下呼叫键就能获得健康服务中心的及时救援。因此智能居家养老的新服务有助于减缓子女养老压力,儿女上班的时候可以通过智能居家养老的信息服务中心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安全状况,并且该养老模式还能让老人在不用颠簸于家庭和医院的情况下享受更多的医疗资源。
第四,智能居家养老设备,还可用大量智能家具、智能厨卫设备等实现远距离协助老人居家吃饭、洗衣等生活问题。结合物联网科技手段,老人的子女可以通过远距离“遥控”或设置定时操控,帮助老年人做饭、洗衣等日常生活。当前全国城市开展的老年家庭“一键呼”系统的安装和应用,已经为老年日常家庭生活的“便老化”服务提供了高效能的信息化支持。另外通过智能居家养老系统,老人还可以获得最新新闻资讯、健康资讯、精彩影视、幽默笑话等温馨服务。因此智能化技术的实施,可以确保老人在他们感到舒适及喜欢的环境里获得最完美的养老生活。
据相关机构跟踪调查,这种新型养老模式不仅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老人们的养老需要,还能缓解80后的养老困局。智能居家养老是最适合老人的亲情化养老,通过技术替代型的智能化设备开展养老照护,升级和优化了传统居家养老的方式,延续了中国儒家文化的“孝”道精神。这种智能化支撑设施,既满足老年人对“家”的需要,又合并了网络远程技术和实时健康管理的优势,配合智能居家系统让子女随时了解父母的健康状况,父母外出时也不必害怕出现迷路或走失等状况,父母出现意外状况时更能第一时间得到通知,充分满足了子女对老人的呵护需要与管理。即使相隔千万里,子女也能随时了解父母的健康动态和出行状况。一些智能居家养老设施和设备,已在不少地区得到试用,大量智能居家设备体型小、便于携带,操作简单,价格也适中,几乎适合所有希望提高养老生活质量的老年人。
四、智能化老年照护体系的政策嵌入机制
技术替代型的智能化养老形态,已经证明是一种技术成熟并且具有市场化前景的新模式。2012年,全国老龄办出台了《智能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养老产业和养老服务在未来的总体发展方向。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公共环境、居家环境建设缺乏长远规划,未充分考虑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要求。例如,6层甚至更高的楼房没有电梯,过街天桥、地铁上下不便,红绿灯变化太快致使老年人过街面临危险。通知规定,今后城市建设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生理特点与生活习惯,突出“年龄平等”的理念。目前,北京、上海已开始对城市社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北京老龄部门正在推动在低层旧楼加装电梯。除了这些养老“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改善,主要侧重破除老年人口户外出行的障碍。但对于居家养老智能化设施的规范,暂未有深入且明确的规定。因此,智能化居家养老照护体系改革,应该成为下一阶段重要的政策调整和优化方向。
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需开展政策层面的顶层设计。智能化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应纳入老年住宅用地申请和定向招拍挂的要约内容。因为老年地产用地申请有一定的政策优惠空间,但这种优惠必须嵌入相关的智能化基础配套需求,作为附加条款。为了适应这种智能化老年住宅基础设施的配套需求,应该进行城市规划的政策创新。未来政府应该适当规划以服务老年群体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老年住宅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智能化集成服务”的规模优势。[6]政府应该有步骤地逐步规划出适应老年人口居住的区位和空间,并且在土地规划和出让条款中,规定必须要为智能化老年住宅提供诸如专门宽带、传感网接口、智能传输器的网箱预留等基础设施。这种集约化、主题化、智能化老年社区,要推助土地价格层面的政策优惠或财政补贴。
智能化养老设备的应用应该设立专门的政府技术奖励基金。当前我国在国家层面、省市层面都建立了技术创新与服务的专项奖励扶持资金。未来也应该针对智能化养老设备的研发、制造,提供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层面的奖励扶持资金。政府还可以为这种类型的企业提供适当的研发支持、税收优惠等,以鼓励更多的企业在这方面开展创新研究,并为市场化开发和销售智能化养老设备提供更好的政策发展环境。
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与应用智能化养老设备也应该获得政府专项补贴和系统支持。随着越来越多的智能化老年照顾设备和系统的研发和面市,家庭购买与应用智能化养老设备也将随产品市场化的成熟而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中低收入家庭而言,购买智能化老年照顾设备,依然面临着不少的财务压力。因此,政府应该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和应用智能化居家养老设备提供专项补贴,通过补“人头”的福利型养老支持,实现更多的家庭能够应用得起智能化老年照顾设备。另外,对于中低收入者家庭而言,除了政府补贴购买智能设备的费用,还需将智能检测管理系统接入专门的医疗监护机构,比如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机构,以公共服务模式开展对于中低收入者家庭的养老支持,因为如果没有后续系统支持,中低收入者无法真正享有智能化老年照护体系的终端服务。
中国的银发潮扑面袭来,居家养老将长期成为主流养老形态。家庭成员照护和人员护理资源的缺失,必将迎来智能化技术替代型老年照护需求的增长。市场配置型智能化技术的日益成熟,为加快老年社会政策框架下的智能化老年照护体系的制度性顶层设计,通过专项扶持资金、奖励基金、针对性补贴,加快普及智能化居家养老模式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智能化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或将为我国破解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开拓一条崭新的路径。智能化老年照护技术市场也将推动银发经济的勃兴,并有可能激活一个庞大的智能化养老产业,为我国养老事业进步提供一个重大契机。
参考文献:
[1]Chris Jones,Tony Novak.Poverty, Welfare and Disciplinary State[M].London:Routledge,1999.
[2]周沛,葛忠明,马良.社会工作概论[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
[3]刘静林.老年社会工作社区工作与管理专业[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
[4]孙颖心.老年心理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以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失能、残疾、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社会化运营、市场化运作,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养老服务市场,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
通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市场培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活力,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管机制,逐步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社会救助制度相衔接,医养结合试点、智慧社区创建相促进,具有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到2021年,为符合条件的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对象服务率达到100%、农村达到60%以上,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0%以上、农村60%以上由社会力量运营。全县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率达到90%以上,逐步构建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养老服务基础。
1.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措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社区闲置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养老设施,采取回购、租赁、置换等方式,加快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设施配套。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养老设施配套率达到100%,规范社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建设医养服务机构,推动医疗机构为居家养老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建立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促进医疗服务向社区和老年人家庭延伸。2020年力争建成2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不少于30%的社区建有老年学习点,将已建成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整合、改造和提升。
2.推进老年人住宅环境适老化改造。在无障碍改造方案充分征得受助家庭和相关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统筹推进社区配备助行设备和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加快居住小区道路、园林绿地、建筑物等已建公共区域无障碍改造,新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对现有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城市老年服务设施、农村敬老院等进行改造升级,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3.全面摸清老年人需求和服务供给底数。对县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信息采集,掌握老年人数量、分布及其养老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对60周岁以上散居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收入家庭中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人和80周岁居家养老老年人进行重点筛查,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对县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为新增、改造养老服务设施提供依据。
4.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采购护理床和轮椅等物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设立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维护(租赁)服务站点,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联动机制,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依托社区养老服务阵地,用好老年大学等资源,推进老年教育进社区。支持社区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和激励机制,实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统一登记管理。
5.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进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由政府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购买生活照料、膳食供应、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6.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快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监管机制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准入、竞争和监管机制,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财政资金资助项目适时开展综合评估,确保资金执行进度、绩效符合试点工作要求。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机构或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三)搭建“智慧养老”平台。
7.探索“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将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供商和机构接入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信息查询、定制个性化养老等服务。推广智能养老产品,做好高龄老人及体弱多病等特殊老年人智能设备的普及应用。
(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8.探索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巩固家庭基础养老功能,发挥基层阵地作用,整合行政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资源,依据“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文体结合”的原则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加大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发挥地方老年协会作用,积极拓展老年志愿服务,探索推广“时间银行”、邻里互助等有效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农村失能、残疾、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切实解决困难老人生产生活问题。同时,农村敬老院要在发展定位、运营管理、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形式上实现转变。
(五)拓展养老消费市场。
9.支持本土企业开发适老用品用具,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特色化、个性化需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投保自愿的原则,全面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老年人及家庭抗风险能力,建立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人风险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失能的老年人的生活基本照料以及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从根本上解决此类老年人的基本护理保障需求。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1月)。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工作清单,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自评总结阶段(2021年2月)。对照验收评分表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建设标准、资金管理、资料台账和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查漏补缺。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1年3月)。民政部、财政部将适时组织开展试点成果评估验收。
(四)巩固推广阶段(2021年4月—2021年9月)。归纳总结试点成功做法和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巩固工作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和协调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 : 市场养老;功能业态;上海市
中图分类号:F035文献标识码: A
1、背景综述
人口老龄化近年来为整个社会所高度关注,对我们国家来说,一方面因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人民寿命的延长,另一方面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所以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即步入老龄化社会。而在未来的半个世纪内,我国老年人口将呈迅速增长的趋势。
由于人口老龄化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来我们所认同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无法解决我们国家的养老问题,我们需要对我们的养老模式进行创新。但是如何对养老模式创新?什么样的模式能够解决养老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去思考。
旨实现盈利的地产屈指可数。
2、适合上海市的养老设施功能业态模式
2.1养老设施分类
通过对上海现状市场养老设施的调查可以发现了许多问题,例如:养老设施市场化程度较低,无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地产盛行,养老设施服务功能落后;养老服务要求更高,产业发展水平较低等。这些问题的由来都可归结为市场养老服务缺乏引导,没有很彻底的了解老年人需求与地域之间的关系,导致养老设施无法匹配当地需求。因而首先需对市场养老设施进行分类,由于不同年龄和身体状况的老人对养老设施提供的服务需求以及地域状况存在一定差别,为体现人性化和区别对待的理念,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护理等级,本文中将养老设施分为自理型养老设施、协助型养老设施、持续照料型养老设施和综合型养老设施。
1.生活自理型养老设施:是指为年龄较低,身体状况良好渴望接近自然,追求生活乐趣,体验多样化的老年文化活动的老人提供服务的设施。我们将这样的老年人群称为健康期老人。
2.生活协助型养生设施:是指为身体存在一定缺陷,或大病初愈的老人提供定制化膳食方案,有针对性的护理计划,科学的给药管理,安全的环境和丰富的日常活动。我们将这样的老年人群称为障碍期老人。
3.持续护理型养老设施:是指以提供老年病护理,病后、术后康复治疗服务为主。它强调服务的多样性和连续性,一般存在于市区,便于共享优质的医疗资源和亲人的探访。我们将这样的老年人群称为卧床期老人。
4.综合型养老设施:是指能够同时为自理型老人、介助介护型老人和完全卧床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服务的养老设施。这类养老设施由于服务的综合性和多样性。
图3-1:养老设施分类
2.2适合上海的生活自理型养老设施功能业态
1、都市田园养生养老模式
从市场需求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2013年近期抽取2248位6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的老年群体对社区服务需求度的问卷调查显示,受访者对社区组织价廉物美的夕阳红旅游活动的需求度为68.5,逾四成受访者很需要社区组织夕阳红旅游活动。开展专门针对老人、价廉物美的夕阳红旅游既可满足老人旅游需求,又可以结识同社区的老人,满足老人社交需求。结合上海正在推进的以郊野公园为重点的大型游憩空间和生态环境建设,设置都市田园养老模式可为许多老人提供这样的资源。
在都市田园养生养老中有三大功能体系:精神实现、身体疗养和文化体验。针对老年人容易感到孤独的心理特征,设计田园会所、读书会、运动俱乐部等具有人文关怀的度假产品,以便于老年人进行情感交流,精神世界得到充实与满足。为医疗康复病人提供相关医院、诊所、药品超市、保健品超市、相关健康管理等机构,为每个在这里养生养老的人提供专属的健康管理档案与康复治疗方案。文化是体验的源泉,在都市田园中养生,一方面是绿色环境、绿色食品对身体的滋养,同时也是乡村本土历史文化、生态文化、农耕文化对人精神的陶冶。
2、酒店式养生养老设施模式
高级酒店式养生养老设施是指在城市近郊区或新城等环境良好与中心城区有着良好的交通联系地段,进行酒店式养生养老设施开发模式,它能够满足那些低龄老人渴望亲近自然和精神实现的需要。
在酒店式养生养老设施中的功能业态需从设计构思上体现以“长者为本”的理念,凸显人性化、科学化、合理化的的特点,设置健康颐养、休闲娱乐、医疗康复、养生保健等功能区域,让老人既有居家体验,又享受星级服务的方便与尊严。
2.3适合上海的生活协助型养老设施功能业态
1、与商业地产结合,开发老年公寓
与商业地产结合开发的老年公寓是指在城市中心区等繁华地段进行商业地产开发时搭配建设老年公寓或在城市成熟的社区中搭配建老年公寓。目前在上海市中心城区中与商业地产搭配建设老年公寓的现象几乎没有,这一种全新的模式通过功能复合,以及垂直交通的联系,能够让老人在中心城区一个熟悉的环境中享受全方位的服务。
该类老年公寓可涉及健康服务和生活服务等功能业态。根据人性化考虑,每三个老人可配有一个护理员,每30- 50个老年人配一位护士。各护理公寓均与附近医院建立定点合作关系。接待室、谈话室、护士站、健康管理室(机体康复室,是专门针对中风等病人设置的锻炼室)、多功能厅、库房间、洗衣间、洗浴间、污处间等配套齐全。
2、生活协助型养老设施
“421”家庭结构慢慢成为当代社会的主要形式,这给以家庭养老为传统的城市带来了新的挑战。来自上海交大“空巢老人调研实践团”的一份报告新鲜出炉,本市“空巢老人”已占老年人口的三成多,15%的“空巢老人”需要生活上的照顾。
为向老人尽一份自己的孝心,让老人安享晚年,工作的繁忙的子女希望将老人送进附近的养老设施,让老人能够享受这类设施为他们提供的各项服务。
为体现人文关怀,为生活协助型老人提供全天式亲情呵护服务。具体包括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专业饮食服务体系、居住物业服务体系、交通出行服务体系、文化娱乐健身体系。
2.4适合上海的持续护理型养老设施功能业态
1、与医疗机构结合开发老年公寓
与医疗机构结合开发老年公寓是指以康复医疗为特色、兼具一般性诊疗、护理和生活服务功能的专业化养老机构。医护养老充分体现医疗特色,将养老与医院完美结合,弥补养老院就医不便的难题。
其功能业态充分利用“医养结合”模式的优势,为老人提供24小时健康护理服务并提供其它基本生活服务。医生为老人进行日常疾病诊疗;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预防疾病,做到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专业心理咨询师对老人心理障碍进行干预指导,让老人摆脱孤独,乐享晚年。专业的护士、护工为老人提供24小时贴心生活护理。
2、全护理院
全护理院主要供是为身体不便和患病老人入住,由下属团队为入住者提供看护服务。一般位于城市中心区,靠近地铁或公交站点等交通便利的地方,便于亲人探访且让老人回归熟悉的环境。
其服务及设施包括医疗服务和生活服务。在每个老人入住之前,根据其自身情况来指定相应的健康护理计划。 每个养老设施都至少会各有一名心理相谈员和机能训练员(物理治疗师),分别负责辅导老年人的心理和帮助行动有困难的老年进行身体机能训练。接待室、谈话室、护士站、健康管理房、洗浴间、洗衣间、库房间和多功能厅随时为老人使用。护理员实行24小时轮班制,负责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
2.5适合上海市的综合型养老设施功能业态
综合型养老社区是指根据人性化设计理念和区别对待的关怀模式为不同年龄阶段和身体状况老年人提供全面服务的老年专住社区。综合型养老社区是一个按照节能、环保、低碳和无障碍、无污染、高科技的要求,为老年人营造一个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身多元共生的社会生态,一个分年龄和服务层次、并保障终老整个过程的养老生活支持系统。
养老社区在选址上要具有前瞻性,尽可能环境优美并适合老年人长期居住,交通便利,适合对外交流。同时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护理、老年休闲健身、老年心理陪护、老年大学等。根据老年人不同的需求,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
结语
养老模式创新是在人口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实现的,当经济社会结构向老龄社会转变时经济社会中的其他因素,必然会围绕老龄社会而转变。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服务业中为满足个人提高生活质量和拓展能力需要的部分,也在不断地发展,由于它们的生产和供给都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模式,新型的养老模式也将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并且这类模式将继续不断探索。
参考文献
[1]孙仲;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1年
(一)目标和对象
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目标是作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保险的补充,为失能者提供资金给付或长期照护服务,满足其对长期照护服务的需求。德国长期照护保险以"社会团结"作为主要原则,即社会有责任通过集体行为,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德国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规定,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社会成员必须参保长期照护保险。除了军人、政府官员和法官等长期照护服务由国家负责,其他社会成员全部纳入长期照护保险体系。
(二)筹资机制
德国长期照护保险资金由政府、雇主和员工共同筹集。政府承担其中1/3,雇主和员工承担剩下的一般。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规定收入水平决定参保方式,参保方式包括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和长期照护商业保险两种。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员工必须参保长期照护社会保险。收入高于一定标准的员工、雇主和医生等,可以不参保长期照护社会保险,但是必须在其购买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购买长期照护商业保险。实行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以后,由于提高了劳动力成本,尽管保费由雇主和员工各承担一半,但是雇主并不愿意参保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因此员工以在公共假日多工作一天的方式弥补雇主的保费支出。
(三)评估和给付机制
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对参保人的受益资格、受益程度和受益方式,制定了详细的评估标准。参保人经过日常生活(ADL-ActivitiesofDailyLife)和工具性日常生活(IADL-InstrumentalActivitiesofDailyLife)测评,有超过6个月且有长期照护需求的,可确定其具备受益资格。德国医疗卫生部制定了全国性评估标准,用来评估参保人所需长期照护服务的程度。已经被确定为需要长期照护服务的参保人,需要经过审查委员会进一步评估,以确定参保人的服务程度。服务程度分为四个不同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服务次数和服务时间。德国长期照护服务给付方式包括居家照护和机构照护两种。其中居家照护分为居家自行照护和居家专业照护。居家照护的给付方式包括服务给付、现金给付以及混合给付。居家自行护理采取现金给付的方式,参保人根据评估的照护等级直接领取保险金。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专业或非专业服务供给方提供的服务,也可以将保险金支付于其他方面。为了规范居家自行照护行为,参保人必须申请专业照护机构提供服务建议,否则长期照护保险基金可以取消其保险现金给付资格。居家专业照护采取实物给付方式,为参保者在卫生、饮食、行动、家务等方面提供照护服务,服务供给方需要在长期照护保险基金的批准前提下签订合同。服务量由参保人受益资格和受益程度决定。混合给付是指现金给付和实物给付在适当情况下转换。在参保人能够保证家庭成员足以承担长期照护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将没有使用完的实物给付按照一定比例转为现金给付。当居家照护不能满足参保人的长期照护需求时,可以申请到护理员接受机构照护服务。但是,如果医疗审查委员会评估认为参保人没必要接受机构照护时,除了最高参照居家专业护理等级的标准给付外,其余部分需要自付。接受居家照护的参保人,因为其非正式照护服务供给方由于疾病、出行等原因,导致暂时无法提供照护服务的,参保人可以获得每年四周的暂时照护。暂时照护是一种临时的机构照护,介于居家照护和机构照护之间,给付方式可以是实物给付也可以是混合给付。接受居家照护相比于机构照护可以享受更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额外的护理津贴和照护保险金额。并且为参保人提供居家护理的家庭成员或亲属每周照护服务达到14小时以上,没有工作的照护者或每周照护服务30小时以上,可以获得免费的照护培训课程和不低于每年460欧元的护理津贴。
(四)运营管理机制
德国联邦劳工部作为长照照护保险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对长期照护保险进行政策指导和运营管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负责提供并完善长期照护服务的基础设施,以及对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管。长期照护保险基金和商业保险公司负责长期照护保险的具体运营,主要包括保费收缴、评估审核、与服务供给方协商费用以及保险给付等方面。
(五)服务递送机制
服务递送包括非正式的长期照护服务供给者和正式的长期照护服务供给者两部分。服务递送组织需要与长期照护基金签订符合合同,内容包括服务的类型和内容等。政府负责制定服务类型的费用,而不是由市场决定。医疗审查委员会负责监管服务递送组织,长期照护保险基金负责制定服务相关质量标准。德国长期照护制度强调服务递送组织与方式的多样性,尤其倡导居家长期照护方式。
(六)监管机制
长期照护方案为了让更多的参保人参与长期照护保险的决策过程,建立了长期照护保险法联邦咨询委员会,由来自联邦政府、州政府、长期照护基金组织、机构照护服务供给方等53名成员代表组成。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与联邦政府共同协商长期照护保险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监督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发展,改善长期照护保险的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2008年长期照护保险法改革以后,进一步加强了长期照护保险质量监管,医疗保险医护服务中心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评估调查并将检查结果公之于众。
2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实施效果
(一)覆盖范围
截至2000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7140万人,810万人参保了长期照护商业保险,并且192万受益人得到了给付。截至2010年,943万人参保长期照护商业保险,占人口总数9%。到2011年底,6949万人参保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占人口总数85%。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截至2008年长期受益于长期照护保险的人数增加了45%,短期受益于长期照护保险的人数增加了约60%。
(二)保险受益情况
(1)居家照护是长期照护服务的主要递送方式。截至2010年,共有242万参保人受益,其中居家照护的受益人为167万,占受益人总数的约69%;相比一下机构照护的受益人为75万,占受益人总数的约31%。(2)居家自行照护与机构照护是主要保险给付方式。大约49%的参保人选择居家自行照护方式即现金给付方式,大约27.3%的参保人选择机构照护。8.6%的参保人选择实物给付方式,10.3%的参保人选择混合给付方式。(3)高龄老年人为保险的受益主体。据德国联邦调查局2005年统计,65岁以上老年受益人占受益人总数的82%,85岁以上老年受益人占受益人总数的33%,截至2009年,65岁以上老年受益人占受益人总数上升到83%,85岁以上老年受益人占受益人总数上升到35%。
(三)2008年长期照护保险改革要点
(1)进一步提高保险给付金额。从2008年7月1日开始,居家照护和机构照护等都不同程度提高了给付金额,尤其是居家自行照护的实物给付额度得到大幅提高。(2)提高失能老人给付金额。居家照护给付金额明显提高,尤其是严重失能、失智老人。2008年改革之后失能老人给付金额平均每人每月提高了100欧元,严重失能或失智老人可每人每月提高200欧元。(3)为长期照护供给方建立了照护支持中心。(4)提高照护质量监管力度。通过建立长期照护质量评估和监督系统,每年对每个机构进行质量抽查,并将评估结果通过联邦政府或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3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特点和弊端
(一)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特点
首先,德国通过立法的形式,将长期照护保险设计成强制性社会保险,并实现全覆盖。其次,德国长期照护制度制定了明确的服务评估标准和流程规范,并且注重满足参保人不同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提供差别化的服务选择。再次,德国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方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淘汰落后照护机构和取消照护人员从业资格。最后,德国长期照护保险的管理运营体制精简,主要是在医疗保险机构和人员基础上增设长期照护保险业务,不仅是有利于控制管理成本,而且简化了管理程序,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
(二)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弊端
首先,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采取现收现付制,保险基金缺乏足够的资金储存,如果遇到经济危机,容易导致保险基金入不敷出难以为继。其次,德国长期照护保险费率偏低,保险基金面对庞大的照护服务需求经常入不敷出,不利于长期照护制度的稳定运行和服务的有效获取。再次,德国长期照护服务忽视预防保健,导致参保人对长期照护服务产生依赖性致使日常自理能力下降。最后,长期照护机构与人员供求不平衡。一方面,很多照护人员只能从事简单的照护服务,满足不了参保人对高难度照护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专业照护机构由于进入门槛高,缺乏政府进一步扶植的情况下,很难满足众多参保人的照护需求。
4德国长期照护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经过20年的运行和完善,实现了社会成员全覆盖、评估机制完善、质量监管规范等多重可持续性制度目标。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急速发展,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正处于积极探讨设计阶段,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一)长期照护制度必须与社会文化有机结合。
德国将长期照护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采用的是社会保险方式,而并没有采用美国商业保险模式,与德国的社会文化背景有直接关系。"社会团结"是德国的社会责任观与文化价值观,长期照护采取社会保险方式能够与德国社会文化有机契合,有利于制度获得社会认可和支持并进一步推行。
(二)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下可以引入市场机制。
德国联邦政府的责任在于从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通过合理定义模式、有效设计筹资和给付等级制、强制性的转移支付等筹资手段,使社会资源能够合理有效配置有需求的社会成员,利用收入再分配效应,实现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财富转移,达到兼顾社会公平的目标。政府发挥作用并不与市场发挥作用相排斥,适当的运用市场机制,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方之间,不仅有利于促进长期照护服务供应方提升长期照护服务的供给质量,而且有利于提升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整体运行效率。
(三)长期照护社会保险与强制性商业保险有机结合可以提高筹资效率。
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采取的是社会保险与强制性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模式。对社会成员收入水平进行合理的标准划分,收入水平低于标准的社会成员必须参保长期照护社会保险,收入水平高于标准的社会成员可以选择是否加入长期照护社会保险,或是购买受益水平更高的强制性长期照护商业保险。通过社会保险与强制性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制度设计,德国才建立起了全覆盖、保基本、有差异、多层次的长期照护筹资体系。
(四)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鼓励多主体共同参与。
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通过取消参保人带薪休假、倡导家庭成员承担照护工作、超标服务自付费用等方式强化个人和家庭的参与作用。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除了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外,也应强化个人和家庭的参与作用,这不仅有利于长期照护保险低成本可持续运行,还可以使参保人有服务需求时获得有效受益。
(五)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应兼顾质量监管和成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