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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绿化的需要,对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等各类城市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明确予以界定,并进行严格保护和管理的控制线。
第四条城市规划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市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江河、湖泊、池塘、湿山体、滩涂等城市景观、生态需控制的区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等的保护范围;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六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第七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曲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第八条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批准的城市绿缦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一条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第十二条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规定的标准。配套绿化工程要与各类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市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园林管理作为城市绿化建设中的重要支撑力量,是完善城市生态系统的关键所在,其绿化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人民居住环境的优化发展,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提升,是与时俱进,紧跟生态建设和绿色环保发展的内在需求。完善的园林管理不仅能够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还能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水平,但就目前我国园林管理现状来看,还远远没有达到此目标,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即以此为研究重点,详细分析了我国园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对我国园林管理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相应探索,以此推动我国园林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发展。
1我国园林管理的发展现状
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在此理念的指导下,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园林管理的步伐,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园林建设整体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以及园林管理方法等方面都取得良好的成效。
1.1园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我国,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园林绿化建设起步要比发达国家晚很多,直至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了有关园林建设技术标准等,并相应的制定和了有关的园林建设管理标准,例如1991年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技术标准体系表》、《园林设计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等等,这都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提供了有效依据,也促进了园林管理的初步发展;而后相关部门又相继公布了《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就其实施规范进行细化分类,以此推动了我国园林管理的规范化、统一化和多元化发展,同时,也为完善管理方法,提升管理质量提供了重要的支撑。由此看来,我国园林管理也是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由不规范到规范的渐进发展过程,是在不断摸索中前进,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在不断完善中继续向前发展。
1.2城市生态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
城市园林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的不断完善,不仅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更是加快了我国城市生态建设进程。城市园林景观设计中山清水秀、碧海蓝天、气候宜居,生态环境和谐而美好发展的既定目标,更是凸显了科学发展的城市生态建设规划的新理念,也让城市生态建设不仅关注于花草树木下的视觉美感的绿化建设,还将视野拓展到园林生态的整体协调搭配、统一发展的统筹规划中。在此科学规划管理基础上,城市环境污染得以改善,城市生态格局得以合理构建,由此所形成的和谐城市生态环境系统,有效的推动了“生态城市”目标的更快实现。
2我国园林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分析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餐式发展,城市环境污染也成为了首要问题,尤其是在园林绿化和生态保护社会意识形态的深化发展下,园林管理不能紧跟新形势发展,许多管理问题更是愈加明显,存在着园林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理念陈旧、重园林建设、轻视园林养护管理等“短板”,这都严重影响了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目标的实现,具体问题如下分析:
2.1科学、完善的园林管理体系尚未形成
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园林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整体管理水平还有待加强。近年来,随着城市生态建设的不断加强,国家也加大了园林绿化发展的与投资和管理力度,但是取得的成绩有限,仍然存在管理标准化程度低、管理体系结构不合理,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发展水平不平衡等现实问题,这都严重阻碍了我国园林管理的科学化发展。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现存的管理制度标准中,关于园林管理的规定很少,即使有相关规定,但也严重失衡,大多集中部分领域,例如关于花卉种植领域标准化管理规定较多,但是却对于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和管户方法的规定却少之又少,这势必造成园林管理的制度缺失,从而最终影响管理成效。
2.2欠缺园林管理的系统评价标准
园林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生态环境的建设,更是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需要有必要的评价、衡量标准来对园林管理效果进行分析、评判,以便明确其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督促园林管理的科学化发展,但是就目前我国园林管理现状来看,其评价标准严重缺失,没有纳入相关规制当中去,这就致使园林管理毫无“规矩”可言,不受任何标准拘束,肆意妄为,最终阻碍园林管理的进步和发展。
3我国园林管理未来的发展趋势
在当前“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生态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在“先天不足”的情况下,加快我国园林管理的科学化、系统进程,成为了当前最为迫切之举。
3.1生态环境建设是现代园林管理发展的内在要求
生态环境的改善,是社会科学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必要前提,由此,必需将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和生态环境平衡发展作为我国园林未来发展的主题。生态环境建设是以改善环境污染,绿化园林建设、美化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为根本目的,城市园林管理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是以此为基础,在尊重自然生态的前提下,推进园林建设与养护的有机结合,逐步完善城市绿化,推进城市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3.2现代化、高科技化的发展是园林管理发展的必然选择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社会各层面的变革,而园林管理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也要受其影响。目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升级、人们的审美需求和个性化发展也不断增强,城市园林管理必须紧跟现代化发展方向,拓宽管理思路,更新管理观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推进和完善园林管理的现代化和高科技化的进程,以此实现园林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4结语
2、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3、完成了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并严格实施,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建立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
4、公共绿地布局合理,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城市绿化覆盖率40%、建成区绿地率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
5、注重县城风貌的保护,突出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6、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100%和80%以上,县城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7、至少有两座公园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面积在3公顷以上,公园绿地率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
8、县城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各占60%以上;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9、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组织开展了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10、广场建设要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建筑小品、雕塑特色突出,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历史文化风貌,立体绿化效果明显。
11、县城生态环境良好,山体、水系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
12、县城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明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65%以上,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本文结合实际,分析了兰州等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及建议。
一、当前现代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
1,现代城市规划设计理念落后。目前由于受城市建建设理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很多现代城市建设基本走的就是边改造边建设之路,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建设规模发展极为不同步,这种发展路径给现代化城市建设带来了很大难题,这也导致诸多现代城市的园林绿化始终处在低水平状态,景观单调呆板,缺少观赏价值。
2,园林绿化保护意识低
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很多城市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迟缓的严峻局面,一些政府对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尤其是在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中的战略地位与功能认识不足。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城市总体建设不协调,绿地预留面积比例不足,大面积、大手笔、高质量、高标准的绿化景观很少;乱建城市广场,千方百计开发房地产。
市民爱绿护绿意识较差,毁坏城市绿地现象时有发生。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聚集区道路两旁绿化带、草坪常被践踏;道路两旁店铺的人员常在绿地上堆放自行车、货物、凉晒衣物等,有的地方绿地成为夜市大排挡的垃圾堆放场地;黄河风情线上在草地上玩耍、遛狗、放风筝等任意践踏草地的行为随处可见。
3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不到位
多数城市虽已编制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但由于缺乏长远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比如对城市绿化格局的规划,就需要按照城市景观生态规划的原则,对于城市的气候、水文、地质及绿地格局进行认真分析,依据景观生态格局分析的方法进行计算,同时结合整体用地性质确定。
绿地规划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一些公园、道路绿化、住宅区绿化不按设计要求建设,更改设计意图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部门领导为了“抓经济”,无视城市规划,往往总打绿地的主意。一些开发企业随意侵占和改变规划绿地性质,见缝插针,许多绿地建设指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
绿地布局不尽合理。就目前而言,兰州市中心城区绿量不足、品位不高,公共绿地总量偏小,全市城市绿地面积为1697公顷,人均公园绿地仅为8.93平方米,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位靠后;进出口道路、城乡结合部、沿河沟路堤缺绿少树木;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各类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建设与监督管理有脱节现象,
4,绿地养管经费不足。
受经济水平约束,目前全国很多城市养护经费比兰州高。相当部分城市绿地养护设施配套,大部分是采用自动喷灌,而兰州多是用人工浇灌,需花费更多的人力和物力。
绿地养护科技含量低,现有园林绿化管理技术水平落后,管理方式、管理水平仍较粗放,机械设备陈旧,满足不了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
现代城市园林种植与养护管理也难到位,常出现持久天旱不及时浇水,病虫防护不到位现象,园林植物病虫害极为容易暴发成灾。
5,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制不完备
城市园林法规不完善,法规规章中有的内容滞后,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很难全面发挥园林法治工作的调节、导向和控制功能。
城市园林行政执法体制不顺。市政执法面广,难以及时、集中精力对园林违法情况进行处理,无形中削弱了园林执法。城市园林绿化执法不严,社会绿化问题较多,存在着以罚代管和以罚代法的倾向。
社会护绿意识不够强,爱绿护绿的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不少单位和个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只顾眼前和自身利益破坏绿化现象较多。有的不懂法,不知道移植城市树木须在园林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有的明知需要审批,却怀着侥幸心理“先斩后奏”或“只斩不奏”。
6,城市绿化结构单调,缺乏资源优势。目前, 应用于城市园林绿化的种类不过数十种,缺乏常绿植物,花径大、花色鲜艳的种类亦不多,同中国南方相比较园林植物(材料)种类不多,缺乏资源优势。其次,绿化结构层次单调,存在树种单一,比例搭配不当现象。
园林绿化所使用苗木规格混杂,植物检疫环节薄弱。一是部分资金短缺的单位绿化时通常所用的苗木规格较低,绿化效果不明显。二是部分资金雄厚的单位所使用的苗木规格较高,虽然可以呈现好的绿化效果,但是死亡率较高,造成了资金浪费。园林植物检疫没有能跟上,导致省外侵入型病虫害不断传入对城市绿化所使用的苗木植物造成了严重危害。
二、改进我国城市园林管理的对策建议
1、法治化是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前提保障
(1)走依法治绿之路,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规章框架。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必须强法和执管理法规要完善,并要严格执行。各级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克服“权代法”、“以人代法”的倾向,从人治转向法治轨道。加快立法步伐,建立健全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相适应的城市园林绿化法规、规章。当前,体制不顺仍是制约许多区县园林执法工作的首要问题,研究和解决园林执法体制问题,要重视园林执法专业化,要明确园林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更多地要与园林管理部门审批程序进行结合,如仅靠市政监察队伍的技术力量是无法提高园林执法的质量和效果的。区县政府应成立专业化的园林执法队伍。
(2)提高立法质量。要依法制定《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城市基建绿化工程管理规定》、《城市空间闲置地暂时绿化管理办法》等,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管理有方、监督有力。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带动的绿化成为各大城市新增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大多数房产商是委托绿化工程公司进行小区绿化设计施工的,由于没有相应的工程验收标准,开发商在工程验收时头疼,出现纠纷却往往难以评定,有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许多问题和麻烦就迎刃而解了。
(3)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城市园林绿化法规中绿地率偏低、绿化补偿费审批权等进行修改完善,以加大执法力度;在城市综合执法中强化对绿地养护管理的执法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工作,如实行每年1-2次四大班子领导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视察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制度、城市园林绿地管理工作报告制度等;通过新闻曝光、黄牌警告等措施,加强舆论监督;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件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权威。
未来园林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要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人员管理激励机制和奖惩考核机制;引进既懂园林专业业务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做好园林执法工作;注重新技术应用,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4)“以人为本”,更新观念,完善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活动必须以法规为依据,办事权限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强化按法定程序办事的观念,从严控制城市绿化建设用地和城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强化制度公开的观念,增加各环节的透明度,
2、园林绿化管理要全民化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涉及方方面面,以往,我们往往将园林绿化管理仅看作专业部门工作,今后,则应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社会化。
(1)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城市理者作为城市园林绿化管活动的直接实施者,其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公共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甚至政府形象。因此,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者对先进管理理念、专知识的学习以及先进技术与手段的利用,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2)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城市绿化也日益关注。政府有关部门要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绿化管理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护绿意识,树立养护树木、花草光荣;破坏树木、花草可耻的公德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园林绿化管理当中来。建议每隔一段时间,全面、形象地宣传城市绿化成绩,增强人们搞好绿化的信心,了解本市目前达到的绿化指标与国内外主要城市的差距等,唤起人们对城市绿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媒体造势、热线电话、领导批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提案建议、行风监督员等渠道作用,开展市民评选“满意路段绿地、公园”等活动,使社会各界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城市园林景观的保护工作。
(3)不断增强园林法制观念和责任感,利用多种途径,采用不同方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开发商和青少年中培养爱护绿地成果、保护城市环境的良好意识和习惯。
3, 强化规划,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
规划是发展的大纲,是搞好绿化的前提和保障。要把绿地规划列入城市总体规划认真实施,严格控制规划建设中的随意性。理顺管理体制,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职能侧重于宏观管理,从具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宏观调控、行业管理、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执法监督上。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职责则,分清绿化主管部门与区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4,科技兴绿,不断提高绿地管理水平
组织重点园林绿化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让推广,加快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逐步实现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和花木繁殖技术的现代化。要发挥园林绿地管理科学研究机构的作用,进行草木物种、草苗优良品种开发、管护技术改良等方面研究;园林植物资源引种、驯化、推广技术研究;花卉培育和繁殖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绿地病虫害发生、发展预报制度等。
5, 项目兴绿,走企业化、市场化道路
(1),进行城市绿化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将绿地养管作业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走企业化、市场化的道路。专业管理部门摆脱养护作业,精兵简政,负责行政管理、执法检查和作业的招标投标任务。
(2),对养护事业单位进行改制。将剥离出来的作业队伍通过资产和人员重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养护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实现人员、工种和技术的优化配置,发挥综合养护优势,提高竞争力。
(3),逐步开放兰州市绿地养管市场。加大绿地养管市场化运作力度。一方面,绿化服务经营业务向本单位职工招标,竞争承包经营,并逐步向社会招标承包经营过渡。管理部门按定额、全额或差额拨付养护经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作业质量进行奖惩。
在推向市场化上要注意以下问题:科学测算养护定额,合同应详细规定管理部门和中标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业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成本和风险的分担办法;对于免费开放、无经济效益的绿地要足额拨,对有门票收入和其他经营性收入的公园、游园的单位,要核定管理经费,确定适宜的经费投入办法。
(4),继续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认养绿色广场、公园、道路绿地、树木等。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共同抓好绿地养管区,促进绿地管理与社区物业管理的有机结合。此外,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单位的专用绿地可因地制宜,结合养护增加经济收入,如种植果树、玫瑰等就是观赏价值、经济价值很高的植物。
(5),拓展城市绿地养管事业。 园林产业是“绿色产业”、“朝阳产业”,结合兰州的实际,实施园林产业化,可发展园林苗木业、园林建筑与绿地工程产业、园林绿地物业管理业、绿地养管业等,应加以重视,予以研究。勇于把竞争机制引入园林绿化养护作业,建立起自我发展的动力。
7,立足本地资源,积极引进域外品种
在进行园林绿化时要遵循植物的分布规律和植物适应性规律,立足本地资源,要首先考虑本地的特有生态要求。
城市绿化中应根据绿化材料的特性和绿化场地的实际情况来配置植物景观,植物可以采用列植、群植、孤植,或充分考虑空间结构的合理利用来设计,也可以尽力使乔、灌、花、草搭配错落有致。通过设计各种造型增加景观效果。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采取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综合防治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
8,科学规划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园林绿化要根据不同的使用功能和性质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布局。以乡土树种为主,切实做到适地适树,乔灌木和地被植物相结合,按照生态学和美学的原理进行配置,尽量满足各种植物生长所需要的条件。还要根据不同季节和植物季相的变化,制定相应的养护技术措施和养护劳动力的投入量。只有严格按照规范科学合理栽植,成活率才比较高,为后期的养护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在施工时,必须对园林植物的选苗、起苗、包装、运输等做到精心挑选和安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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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林阴路,分级评价,提升措施
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1,2]规定,“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必须≥95%,林阴路推广率必须≥70%;“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要达到100%,林阴路推广率必须≥85%。并且,林阴路推广率还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七项“一票否决项”之一。由此可见,准确掌握和正确评价城市道路绿化水平,科学实施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对于提升城市绿化总体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1基于林阴路标准的城市道路绿化分级评价
1.1城市道路行道树绿化分级评价方法
为全面、准确地评价城市道路行道树现状,必须对城市行道树现状进行适当的分级评价,以便科学地拟订针对性的完善、提升措施。根据城市道路行道树绿化实际,笔者认为,对城市道路行道树成荫效果,可以分为3级7类,详见图1。其中,A1为完全达标林阴路,A2为有少量缺株、基本达标的林阴路。B“视同为林阴路”指虽然目前绿化覆盖率还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但栽植树种为大乔木,部分路段行道树进行适当的调整或改造,经一定时间生长后可达到林阴路标准的道路。其中,B1为需补植行道树道路,B2为需调整行道树道路,B3为需更换和改造行道树树种的道路,B4为树种适宜,也无缺株,但生长势较弱,需加强根系环境管理、促进生长的道路。C类特殊景观路,指以小型景观类乔木为主体进行绿化、不能达到林阴路标准的道路,一般位于重要商业区等城市特殊区域内。
图1 道路绿化分级体系
1.2城市道路绿化主要问题分析
根据林阴路的标准定义,城市行道树不仅不能有缺株,还必须全部生长健壮,才能达到“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照这一要求,城市行道树绿化中,一般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在城市道路行道树的规划管理中,基本没有系统规划和整体控制,一些城市,由于各种原因,部分道路绿化改造或行道树品种更换过于频繁,既浪费资源,树木也不能长大成荫,景观效果也不能发挥出来。一些引进的树种不适应本地环境条件,生长不良,甚至越长越赖、死树不断,也长期无法成荫。
其次,行道树栽植方面,一是分枝点过低,不利于形成大冠。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及编制说明要求“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种植的乔木,一般枝下高距路面4.5m。”[3]目前,城市行道树分枝点普遍低于这一标准要求,多在2.5米以下,甚至只有2米左右,不仅树木很难形成大冠,不利于成荫,而且还影响地面交通视线,增加了商业店铺铺面业户的对立情绪,恶化了行道树生长环境。二是重干径、轻根系,新植树木恢复过慢。行道树设计中,往往只注重干径,而忽视了对根系的要求。施工企业为保证在较小根系下的成活率问题,又采取重截栽植,由于重截后新发技叶量很小,不能为根系提供充足的养分,根系恢复生长缓慢又使枝叶获得的养分不足,因而使新植树木的恢复期拖得很长。三是栽植施工技术标准低。在行道树栽植过程中,植树穴普遍偏小,土壤整理范围过小,仅限于植树穴范围;土壤处理粗放,甚至不进行土壤处理,建筑垃圾甚至有毒物质充斥土壤中,使树木根系难以获得良好的生长。
第三,在行道树管护方面,一是缺株补植不及时,补植规格不恰当。补植树由于恢复生长期较长,补植规格必须稍大于现有行道树,才能达到整齐一致的效果。但实际的补植中这个问题往往被忽视。二是部分树种病虫害多,防治不及时。目前,城市园林绿化的植保专业技术力量普遍不足,不能提前进行园林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多在已形成了危害后再组织应急防治。三是专业化修剪程度不断降低,景观效果呈不断下降趋势。随着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的普遍推行,中标企业为降低费用,所雇人员多为临时性农民工,没有专业技术基础,不能根据不同树种的特性进行专业化修剪,损害了树木的正常生长,降低了景观质量。
2林阴路提升对策
2.1提升原则
立足实际,完善为主原则。保持行道树的长期稳定,是实现城市道路林阴化的关键。因此,提升工作必须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统一计划,分批实施。
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原则。行道树是形成城市绿化特色的关键之一。应当根据不同城市所的自然生态条件,以地带性大乔木作为基调树种,形成鲜明的城市绿化特色。
规格适宜,全冠、大根,科学栽植原则。进行行道树栽植时,选用的城市行道树规格(胸径)过小或过大都是不科学的。一般应当按快生树种8~12cm胸径、慢生树种12~15cm胸径,全冠、大土球(胸径的10~12倍以上)的要求选树,栽植时应大穴(植树穴直径至少为土球直径的2倍以上)理土,并增施有机基肥,改善立地条件,最大限度地缩短新植树的生长恢复期。
专业修剪,科学养护原则。切实解决养护市场化中养护企业雇用人员无专业技术的问题,在全市强制推行专业化行道树修剪,保持树形美观。新植行道树分枝点高度应当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枝下高距路面4.5m的要求。如果选用树种确实暂不能达到相应要求,或现有行道树分枝点过低的,应当通过加强后期养护管理和专业化修剪,逐步提高分枝点,每年扩大树冠,增加绿化覆盖面积,保持树形优美。
2.2基本方法
针对现有道路行道树绿化中存在的问题,合理运用补植、扩植、间植、调整、更换、环境改造等措施,保证林阴路合格率100%。
补植:即按现有行道树种,对缺株进行补植。
扩植:即在无乔木的分车带中扩植乔木,形成人行道与分车带双排栽植模式。
间植:即对现有行道树长势良好,但生长速度慢、冠小、品种单一的道路,间植大乔木。
调整:即对栽植树种过多(一般4个及以上)的道路,通过现场调查分析不同树种的生长势、成荫与景观效果等因素,淘汰劣势树种,确定主要树种加以精心养护,促进成荫。
更换:对不适应本地区环境条件,生长不良,病虫害防治难度大的树种,全部或局部更换适宜树种。
环境改造:即对根系生长环境实施相应改造措施,促进树木生长。一是对已封闭的硬质地面进行拆除,设立树池,改善土壤通气条件;二是采取打孔施肥的方法,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
3结语
城市行道树它不仅以树冠阻截、反射及吸收太阳辐射,也会经由林木的蒸发作用而吸收热气,藉此调节夏天的气温,庇荫行人免受炎炎夏日暴晒之苦。而且,其叶面能够粘着及截留浮游尘、净化空气,增进市民健康;诱导视线、遮蔽眩光等使道路交通得以缓冲,提升行车安全性;软化城市建物了无生机的粗硬线条和立面,改善市民视觉环境;为野生动物建造存在空间,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恢复自然韵律,提升市民愉悦情绪。规划完善之道路绿地系统,是市容景观之表征,市民大众的基本福祉,历经数十年漫长岁月培育茁然有成的林荫大道,还是社会发展的见证,宝贵的乡土文化的一部分,在城市人居生态环境与景观特色的塑造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根据当地行道树建设的实际,采取科学的措施,全面提升行道树建设和管理水平,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提出了根据城市道路行道树成荫效果划分为达标林阴路、视同林阴路、特殊景观路3级评价体系,和促进视同林阴路达标的补植、扩植、间植、调整、更换、环境改造等6项措施,作为引玉之砖,希望引起更多的专家、同仁关注和研究。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2010]125号)[EB/OL].[2010-08-09].mohurd.省略/lswj/tz/ jc2010125. htm
[2]GB/T 50563―2010.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S].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
[3]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S].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