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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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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基础

小农经济的基础范文第1篇

关键词:出口补贴 经济效应 美欧

出口补贴被认为是对贸易扭曲最严重的政策措施,据估计,出口补贴对全球农产品价格扭曲的贡献为13%。其中美国和欧盟是两个最大的出口补贴使用者。在乌拉圭回合之前的各轮谈判只是成功地对工业品出口补贴进行了限制,直到1993年乌拉圭回合的《农产品协定》才在削减农业出口补贴上取得进展。2005年世界贸易组织在香港取得的成功又使得美国和欧盟必须面对农产品出口补贴的彻底取消。

美欧的农业出口补贴

出口补贴措施

美国的出口补贴 出口增进项目(the Export Enhancement Program, EEP)。该项目设立于1985年,目的是帮助美国对付来自于补贴国家尤其是欧盟的竞争。美国农业部向出口商支付现金作为奖金,允许他们在目标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农产品。奶制品出口激励项目(the Dairy Export Incentive Program, DEIP)。于1985年设立的DEIP目的是扩大美国乳制品的出口市场。该项目曾以牛羊实物和存货的一般商品证的形式支付,现在则以先进方式支付。

欧盟的出口补贴 欧盟为出口补贴的大户,根据欧盟共同农收政策的规定,成员向第三国出口如谷物、奶制品、肉类、食糖等过剩农产品时,可向共同农业基金申请出口补贴,以消除由于欧盟农产品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水平而对出口者产生的不利因素。补贴根据欧盟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的差价,以及生产与库存情况而定,随行就市,逐笔申请。

出口补贴数量

发达国家对本国出口的高额补贴是世界贸易领域的头号问题。它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危机,使其不能在世界农产品市场上进行公平竞争。在乌拉圭回合实施期结束时(2000年),WTO各成员出口补贴承诺水平的价值应为138亿美元,相当于非洲1997年农业出口额的63.6%。发达国家的出口补贴仍占农产品出口补贴总额的70%以上,见表1。

出口补贴的削减与消除

《农产品协定》对出口补贴的削减要求

削减基期:1986-1990年;实施期限:发达国家为从1995年开始的六年,发展中国家为十年。

列入削减承诺的出口补贴措施范围:因农产品出口而实施直接补贴;以低于国内价格销售或处置政府库存;资助生产者的出口补贴;市场营销补贴;交通运输补贴;根据农产品纳入出口产品范围而定的补贴。

出口补贴削减承诺。农业协定规定,出口补贴削减以具体产品为基础的数量和价值削减为削减承诺方式。数量削减:以1986-1990年的平均水平为基准,在实施期结束时,发达国家有补贴的农产品出口数量减少21%,发展中国家削减14%;价值削减:以1986-1990年的平均水平为基础,发达国家出口补贴预算开支减少36%,发展中国家削减24%。协定要求数量与预算支出削减以1986-1990年的平均水平为基础,每年等量削减,或者在某些出口补贴已经增加的条件下,以1991-1992年的平均水平为基础。

出口补贴的扩大。农业协议规定,如果在基期没有对某种农产品进行出口补贴,则禁止该国将来对该产品出口进行补贴。

对农产品加工品的规定。农业协定规定,农产品加工品的出口补贴只需削减预算开支。

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对有补贴的农产品出口数量,只需削减1986-1990年平均水平的14%;对出口补贴的预算支出,只需削减1986-1990年平均水平的24%,容许实施市场营销与国内运输补贴措施,削减的实施期限为10年。

香港会议中的进步

2003年9月坎昆会议由于各成员国之间矛盾激化而以失败告终。其中主要矛盾来自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个阵营。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提高市场准入,而发展中国家坚持市场准入的提高必须以发达国家取消对农业的出口补贴为基础。坎昆会议的失败使WTO的作用和机制受到挑战,一些成员国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对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的信心。

2005年12月13日,WTO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香港召开。由于坎昆会议的影响,此次会议之前并不被看好。在谈判期间,发展中成员和美国等发达成员要求,2010年逐步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而欧盟则一直不愿意为此设定时间表,谈判仍有失败的可能。最终经过艰苦谈判,欧盟在香港会议最后时刻同意2013年底前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在《香港宣言》中除了出口补贴的取消外,还包括发达成员和部分发展中成员同意2008年前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发达国家2006年取消棉花出口补贴的重要成果。

取消出口补贴的经济效应

基本假设:出口补贴取消后世界进入自由贸易状态,实施出口补贴的国家是一个大国(出口量占世界份额大,对世界价格有影响)。

经济效应分析:出口补贴的取消显而易见对进口国有利,然而事实上实施补贴的出口国也受益匪浅。当该国实施出口补贴时国内价格为Ps,并且由于其出口商品受到政府的补贴,把世界价格从自由贸易时的Pw压低到Pq。由于出口补贴的取消,自由贸易的实施,该国国内价格与世界价格都恢复到Pw。对该国国内来说,消费者所得为(a+b),生产者所得为-(a+b+c),政府可以节省面积为(b+c+d+e+f+g)的出口补贴费用。社会福利净收益为:(a+b)+(b+c+d+e+f+g)-(a+b+c)=b+d+e+f+g,见图1。

自由贸易向前推进的洪流不可阻挡,美国和欧盟两大经济巨头也不能改变世界经济的发展方向。于香港举行的世界贸易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出口补贴方面的突破不仅使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受益,在理论上说,甚至恩泽美欧这样的出口补贴大国。然而,农业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要达到彻底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这一目标,全世界还要有很艰难的路要走。究竟途中还会出现什么困难谁也无法预料,但世界贸易发展的一路的成果使我们坚信世界农产品自由贸易的道路虽是曲折的,前途仍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小农经济的基础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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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基础范文第3篇

关键词:理学经济伦理;封建小农经济;发展与促进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0-0006-02

理学经济伦理是适应并维护封建生产方式和扼制、反拔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建立在宗法家族主义农耕文明基础之上,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封建经济基础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从总体特征来看,它与商品经济伦理分属于两种不同的价值体系。它在中国古代的基本作用是适应并促进了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之长期处于稚嫩状态。它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在明代中叶的前后是不同的。在明代中期以前,中国还没有产生新的生产关系,中国的封建生产关系并不算落后,生产力仍在发展,这期间理学起着维护封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理论价值,理学经济伦理还能适应并促进封建生产方式的发展,因而具有进步性。明代中期,中国的经济出现了历史性的变化,新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出现了萌芽,面对新的社会变化,程朱的后辈理学家们不是努力建设一个合理的经济秩序,更新社会、国家的管理方式,以疏导、培育日益苏醒和增长的新经济因素的幼芽,而是仍然坚持天理的封建说教,企图以扼止“人欲”为代价,用强化道德秩序的办法来达到稳定政治经济秩序的目的,理学经济伦理对新生产方式的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阻碍作用日益显露出来。也就在这时,中国的种种问题和危机开始充分暴露,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开始趋于落后,中国封建制度仍在农业文明的发展方向上继续缓慢行进,走向烂熟。毋庸置疑,中国社会经济由先进滑向落后,经济伦理没有突破是一个重要因素。到了近代,它的保守性和危害性更加明显。历史事实证明,理学经济伦理不可能促进中国的近代化,随着历史的发展,它作为一种文化类型的存在,与封建王朝一样被抛到时代的后面去了。

理学经济伦理在中国历史上的基本价值在于:促进封建小农经济发展,阻碍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在明代中期以前主要起着积极作用,在明代中期以后主要起着消极作用。

从总体上看,理学经济伦理对封建小农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特点,维护和稳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法家族主义政治经济体制。唐代中叶以来的社会变革使中国封建社会形成了这样一种多层次的经济结构:从土地所有制结构来看,形成了封建国家经济、地主经济、小农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和皇帝、皇室宗亲、官僚贵族、官(乡)绅地主、自耕农、佃农等多层次的社会经济群体;从社会生产结构来看,形成了以耕织一体的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条件下的农业与手工业、商业等经济部门之间的特殊联系以及农民与手工业者、与商人的经济联系;从分配结构来看,形成了国家赋税徭役、官吏俸禄、地主地租、工商业利润以及农民劳动所得基本衣食生活资料等多层次经济利益分层。理学经济伦理把社会伦理问题与整个民族的社会心理活动纠缠在一起,将经济与伦理相重叠,最后完全从这一思维背景中提取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信息和方法,将政治和经济等各种矛盾作宗法伦理的化解和处理。这样,理学经济伦理一方面像一块模板塑造出符合封建政治和伦理规范的经济人格;另一方面又像一条坚硬的河床规范着经济这条奔腾不息的河流,以防其肆意泛滥。它把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纳入它的人伦道德之网,不仅给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又加上一条伦理纽带,而且把政治上的等级关系和多层次性的社会经济结构一体化、集权化和稳固化,从而具有极大的调节和聚合作用。

第二,适应了宗法制小农经济的社会经济基础。理学经济伦理竭力推崇家庭和家族的地位,强化家族血缘宗法关系,相信这是一种最合理的生产组织形式,由此推而广之,可以达到社会经济关系的和谐稳定。正是中国的宗法小农经济与理学伦理相结合,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经济的繁荣。西方的经济学家一直认为追求私利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恩格斯也强调:“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类卑劣的――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1] 但是理学的公利主义由于找到了自己的社会经济基础,因而在现实中发挥着巨大的正面作用。这个基础便是宗法制小农经济。因为在家庭或家族内部,成员之间休戚相关、荣辱与共,一般会更重视情感心理的需要,集体感与凝聚力都是非常强的,家庭或家族的公利确乎具有极高的地位。应该指出,小农在一定的时期是具有很大创造力的。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指出:“小农的经济行为在传统农业的范畴内,他们是一种富有进取心并能对资源作最适度运用的人。传统农业可能是贫乏的,但效率很高,它渐趋接近一个‘均衡’的水平。在这个均衡之内,生产因素的使用,较少有不合理低效率的现象。总之,小农作为一个经济人,毫不逊色于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2] 可以说,对于宗法制的小农经济,只要政府能“为政以德”,努力扶植并加以保护,至少能给一条生路,他们就能够使社会经济繁荣,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理学经济伦理的愿望。然而,尽管统治阶级都希望有这样的经济繁荣,但其贪婪的剥削本性使其不可能真正持续做到“为政以德”,天灾人祸总会把宗法制小农经济推向绝境,于是农民们铤而走险,揭杆而起。

第三,适应了封建社会的生产力状况。这突出地表现在重农主义、均平分配原则和崇俭黜奢消费观方面。“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决定性的生产部门。”[3] 中华民族属于农业民族,和世界其他古老民族一样,历来重视农业生产。重农主义作为封建国家干预和调节社会分工与产业结构应遵循的伦理规范,在宋代仍然是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对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在宋代以后,特别是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以后,一些思想家们不加分析地一味抑“末”,则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国在宋代及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社会生产力都是处于停滞状态,特别是没有新的科学技术的刺激,新的生产方式没有也不可能产生,社会财富的日趋集中和由此引起的贫富自发两极分化,只能使财富进一步以更大的规模、更快的速度集中在既不劳动又不经营的寄生性的地主阶级手中,农民失去土地之后,除了做佃农或沦为乞丐外别无出路,因而不仅不会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反而会使社会生产力受到更大破坏。理学的均平分配论对当时社会财富的集中和贫富两极分化趋势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有助于把社会各等级分层的财产占有等差距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使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在财富的占有和分配上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从而保持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相对稳定,促进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短暂繁荣。

“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4] 生产力越落后,消费水平就越低,社会越贫穷,消费结构就越简单,反之亦然。中国古代社会以男耕女织为主要生产形式,它只能提供粮食和衣料。这种小农经济的能量即使在太平盛世又能有多大呢?吃饭曾经是中国人的头等大事,温饱问题至今在不少地区仍未得到最后解决。可以设想,中国古代在这个问题上会是多么艰难,正像经济史告诉我们的,所谓“文景之治”、“贞观之治”,也只不过是勉强解决温饱,仓库里有一点余粮,而大部分时期,除少数人以外,难免啼饥号寒。历代思想家又有多少不是以温饱作为太平盛世的根基、礼乐文明的前提呢?因此,以温饱为社会消费目标,绝不是一个保守的目标。崇俭黜奢的消费原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国情所决定的,以此作为消费伦理是明智与现实的。它缓和了生产与消费的矛盾,稳定了国民经济;确保了积蓄,备战备荒;有利于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和抑制统治阶层的奢侈性消费。

第四,适应了封建社会商业发展的需要。自从有了社会分工就有了商品交换,商业是封建自然经济必不可少的补充部分。理学经济伦理虽然轻商,但并不否认商业存在的合理性,其经济伦理思想广泛地涵摄商业行为规范。在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水平低下,市场规则不完善,加之受到种种封建特权和其他因素的干扰与阻碍,价值规律不可能自由地充分地对商品经济发生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的商品交换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甚至欺诈性。理学提出的伦理道德法则作为一种作用于人的心理,作为实现社会经济心态协调统一的力量,自然有利于维持封建商业的正常秩序。商人们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促使买卖的公平进行,也愿意接受理学伦理道德教条的约束。例如封建社会后期,民间商业运行中形成的组织严密的“伙计”制度,就是我国商人利用理学经济伦理关于“人和”的文化资源,将传统的宗法家族关系转化为新的商业组合的一项创举。商业“伙计”制度的产生,不仅给日益发展壮大的商业补充了力量,带来了利润,而且也增强了商界的凝聚力和稳定性,从而促进了古代商业的发展。不仅如此,理学经济伦理还以一种特殊方式作用于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商业行为,这就是商人们大都同理学有着世代相沿的“血缘”关系。他们中不少人自幼熟读朱熹集注的科考教材《四书》,深受理学伦理的熏陶,从小就树立了践履儒学理想的抱负和志向,只是由于在科场中累试不第,或因家庭牵累,才弃学经商,弃儒为贾。商人与理学的这种特殊关系,足以表明商人与理学在精神上的相通之处。所以,商人们尽管埋头于苟苟营利的生意场上,却并没有遗忘理学的谆谆教诲,而且当他们在商场上发迹之后,其中不少人跃跃欲展少年志,弃商学儒或捐钱入仕。这对于他们来说,既是一种社会荣誉,一种事业成功的装饰,又是一种难得的资本,会给他们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带来有形或无形的利益。单从伦理动因来看,正是因为理学既不否定商业的存在而又轻商抑商,所以中国封建社会商业才长期处于稚嫩状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宗法制小农经济的发展有其内在的极限。理学经济伦理对当时社会运行机制无条件的维护无疑会阻碍新的科学技术的推广运用,从而妨害社会经济的突破性发展。事实上,自唐宋以后,中国农业经济的增长,主要是依靠开辟新的土地和提高集约化的程度来实现的。到了明代中叶,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地区的农业经济增长,就明显地受到了边际效用递减律的影响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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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小农经济的基础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农村寄宿制小学生活老师 问题 解决对策

当今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制学校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已具有相当规模,如何办好寄宿制学校已成为教育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而想要办成一批高质量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当务之急就是培养一批高质量的生活老师。

生活老师是寄宿生在学校里的父母,他们照顾、管理、关心寄宿生的饮食起居、课余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现在很多寄宿生,特别是农村的寄宿生很大一部分都是留守儿童,他们亲情的缺失、道德的冷漠、心理的不平衡让生活老师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他们生活的管理者和心理疏导员等角色。尤其现在寄宿学生们待在学校的时间大大超过他们待在家里的时间,所以生活老师在农村寄宿制学校的作用不能被忽视,要实现寄宿制学校良性发展,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生活老师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但现在很多学校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一、当前农村寄宿制小学生活老师的问题

现在农村寄宿制小学生活老师的问题还是相当突出的。我参与了重庆留守儿童4+1培养模式的推广实验,亲身参与到某所寄宿制小学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该校生活老师工作量极大,172个寄宿生只配有2名生活老师,每人要负责86个小学生。而且生活老师文化水平不高,年龄偏大。在随后的调研中我发现,这种情况在农村寄宿制小学中很普遍。我根据调研情况,对农村寄宿制小学生活老师的主要问题作了如下总结。

1.生活老师整体专业素质偏低。生活老师是除了老师外和寄宿学生待在一起时间最长的学校员工,是小学生成长的直接见证者和纠偏者,应竭尽所能帮助寄宿学生们合理管理自己的课余时间,但他们的专业素质让人担忧。在我走访的小学生活老师中67%学历为初中,高中学历的只占22%,小学学历占了8%,大专学历的仅1人。这些生活老师有的是在编退休教师,有的是普通农民,有的是学校老师的亲戚,还有个别学校没有专门的生活老师,由学校老师轮班管理寄宿学生。他们更多的是用耐心和爱心来协助自己完成这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的,但缺乏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知识,以及有效管理学生的技巧,一些人直接采取叫骂或者暴力行为解决学生的问题,这是极其不可取的。

2.生活老师工作压力与待遇不成正比。农村寄宿制小学生活老师的工作任务是相当繁重的,早上七点起就要安排学生们洗漱叠被吃饭,因为是小学,很多学生还没有完全学会生活自理,他们的服装或者被子不得不让生活老师重新整理或者返工。下午六点到八点要监督学生学习,时不时还要充当老师帮助他们解决作业中的难题。晚上八点半学生们就寝后生活老师们还要巡寝,保证学生安全、安静地睡觉。有的学生晚上睡觉爱乱踢被子,生活老师还要起夜帮这些孩子们掖好被子以防生病。如果碰上有学生不舒服的,那么生活老师还要一夜不眠地陪在他们身边。而他们的付出和回报却不完全成正比,生活老师没有学校编制,工资一般和学校协商。现在受一费制限制,学校能够自行处理的资金有限,因此生活老师的工资可以用微薄来形容,更多的时候是一种责任让他们无私奉献。

3.生活老师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在很多农村寄宿制小学,由于偏远闭塞、交通不便,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更何况专门的生活老师了,往往是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兼任生活老师,他们既要给学生上课,又要管理学生日常生活,但是却得不到任何的额外补贴。调查发现,有74%的教师认为他们的工作量比非寄宿制学校教师的要大很多,36%认为他们的工资待遇要比非寄宿制学校教师的低。这些严重影响了教师们的积极性,任务的繁重和待遇的低下,让他们迫不得已地选择其他工作岗位,这使得生活老师队伍总是处于不稳定状态中。

4.学校不重视生活老师的工作,缺乏入职标准和工作考核机制。农村寄宿制小学对生活老师有个普遍看法,那就是“管学生生活的老师”,认为他们的任务无非是照看好孩子睡觉,关好门窗,等等,不明白生活老师真正的职责范围所在。他们不明白长期远离父母的照顾,在学校里求学的孩子一旦有了心理上的困扰是要由生活教师及时发现、先期及时排解的。单纯地看管孩子的“生活教师”是很难真正了解孩子的内心,洞察孩子的近期动向的,也很难承担起及时与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反映情况共同实施教育任务的。

很多寄宿制学校对于生活老师的入职和工作情况没有认真对待,没有严谨的入职标准和有效的考评措施。大部分寄宿制学校只以所有寄宿生是不是按时就餐、就寝,有没有突发安全事件等来考核生活老师的工作,而很少细致地考核他们的职业素养、责任心和道德品行等。寄宿制学校要有规范的入职条款和有效的考评措施,不能随便在教职工亲属或者学校附近的非农事主力的农民中挑选生活老师。

二、解决对策

以上生活老师的问题,使得农村寄宿制学校隐患重重。要解决这些问题,让农村寄宿制学校成为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父母的放心之地,成为孩子们更加安全健康充实的校园,改善生活老师的境遇是关键一举。

首先,为在编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提供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教师培训的意义毋须赘述,但现在教师培训在许多农村地区沦为形式,更多的是教师自己掏钱学习,这给本就不宽裕的老师们带来了困扰,特别是工作动力不足的生活老师们。因此国家应该免费让生活老师们在上岗前接受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儿童保健学的培训,让他们能更科学更合理地管理和照顾那些寄宿生。同时注重在职期间与其他优秀的寄宿制学校交流经验、相互学习等。

其次,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的政策,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岗位纳入编制,让他们的权益有更好的保障。国家和下级政府部门应该在分配农村教师编制的时候划定出生活教师编制的数量,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和可以享受到的政策服务。同时根据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工作的强度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以增加其工作积极性。这样生活老师没有了后顾之忧,就能全心全意地为寄宿学生服务。

再次,加大资金投入,利用政策保证一批较高学历的大学生能投身到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中,让他们发光发热。如免费师范生们在回乡就业时可以进入某些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当生活老师,或者给那些农村学校的生活老师们做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一批高学历的生活老师是我国农村寄宿制学校走向正规化、管理化的前提,他们可以注入新鲜的管理思想等。这既能补充农村生活老师的数量、保证生活老师队伍的稳定,又有利于生活老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最后,学校应充分认识到生活老师工作的重要性,并且制定严格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聘用标准和考核标准。要进行公开透明的招聘,杜绝走后门、拉关系等徇私腐败现象的产生。在决定是否能胜任生活老师一职时,对于应征者的道德品行一定要特别关注,最好先做群众调查等。而对于生活老师工作的考核也应该由学校评价、家长评价、学生评价及自我评价等几个方面构成,这样才能全方位地了解生活老师的工作是否到位。

参考文献:

[1]陈建平.农村小学寄宿制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影响的调查与研究[J].基础教育研究,2004.

小农经济的基础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二十一世纪;工业化;中国农业;现代化

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二、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要求之一。落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全方位推进中国农业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的长期落后状态。同第二、三产业相比,中国农业的发展水平还相差太远。中国经济实现第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的最基本要求是必须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努力实现中国农业经济的市场化和现代化。

一、彻底改变小农经济状态

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经济发展中,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需要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有偿转让政策,吃透政策精神,落实政策到位,以集体土地制度的稳定与市场化作为发展农业的基础。

(一)小农经济与实现工业化相矛盾

在中国,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方式已延续数千年。当前,集体土地所有制下的农业生产必须超越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走出现代化发展的新路,实现土地集约经营和机械化种植。小农经济与实现工业化是矛盾的,如果一个国家的农业还停留在小农经济状态,这个国家不可能实现工业化。小农经济需要大量农业人口,不需要特别多的工业产品,这就限制了工业就业人口的增加和工业产品市场的发展。所以,小农经济的存在是工业化的阻力。有小农经济存在,就无法推进工业化的腾飞。长期以来,中国人已习惯小农经济,一想到改变小农经济需要付出高昂的社会转型成本,就望而却步。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一直未能启动农业转型,从根本上说,这是一个观念问题,是一个在思想上尚未认识小农经济延续的严重性问题。然而,如果在工业化腾飞阶段还留恋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就会遇到经济发展的障碍,就会因农业的基础落后而无法继续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工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农业生产必须达到集约规模

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这对改变中国农业传统经营方式是必要的法律保障。在现有的土地制度基础上,推进农业的规模生产与集约经营,并不是走回头路,也不是重新回到大锅饭时代,而是要在现行政策下实现农业土地的市场化集中经营,让农民自愿地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将土地集中在农业生产专业户手中,进行规模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和经营。近年来,在学术界,有些人认为不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就不能发展现代农业,就不能实现土地的规模生产与集约经营,这种认识实际上是没能跳出原有的体制思路看问题。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产权的运作十分简便与灵活,以土地的产权运作为核心,在土地有偿转让政策下,是可以进行土地的市场化集中,并不存在不可协调的阻止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制度障碍。只要允许土地有偿转让的政策稳定,就可以保证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者的经营稳定和获取良好的经济利益。现在,当务之急是有效落实允许土地有偿转让政策下的农业土地集约经营,逐步推进中国农业经济发展走出传统的土地分散经营的小生产方式窠臼。

(三)中国农业人口的比重必须下降

在工业化腾飞阶段,为适应农业的集约化经营,中国农业人口的比重必须降下来。如果还是7亿多的农村人口、3亿多农业劳动者,工业化实现不了。美国只有300多万农业劳动力,中国人口是美国的5倍,按同样比例,应只需要1500万农业劳动力。但这与中国农村的现实距离太远,我们不可能很快与美国消灭差距。从实际出发,中国恐怕在近期内还有不少于1亿的农业劳动力。按这个数量,虽然比美国还多得多,但我们还是降了很多。我们一定要明确这个目标,努力实现降低农业人口的最低目标。新农村建设的最重要表现就是农业人口的大幅度减少。如果农业人口的数量降不下来,不论对新农村建设有多少投入,农村的房屋和街道变得多好,农村还是旧农村,并不是新农村。这也就是说,新农村的实质要求是农业人口降下来。为实现工业化及三大产业的协调发展,应将降低农业人口作为硬任务来抓。但这并不是把农民硬赶出农村,而是城市要主动吸收农村人口,工业要创造更多的条件吸收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因此,降低农业人口比重的责任主要不在农村,而在城市与工业的发展。

二、改革农业生产组织

为在二十一世纪实现中国工业化,在农业生产组织方面,现行的一定要有实质性进展,不能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水平上,必须尽快与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相适应,积极探索建立能达到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生产组织。近几年,有些地区的农民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自发地创办生产合作组织,就是一大进步。这便于农民引进新的生产技术,便于农民与市场对接,便于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以色列是世界农业经济发展最先进的国家之一,以色列的农业成就主要依靠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在中国工业化腾飞阶段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历史进程中,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发展各种不同类型的具有法人经营资格的农业生产组织,这是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基础。

创立新的农业生产组织是一项基础工作。现在,城市可以发展多样化的经济成分,为什么在农村就不能搞多种经营形式?曾经起过很好的作用,而现在应进行新的创造。我们可以发展各种各样的农业合作组织。吸取外国经验,搞多方面合作,成立农业合作社组织。搞以色列式的合作组织也好,搞自己创新的股份合作制组织也好。总之,不能还是。

我们主要应搞家庭农场。现在,发达国家的农业组织基本都是家庭农场,这是很成熟的经验,应学习与借鉴。从发展的趋势看,中国农村走家庭农场化道路是早晚的事,应该早走,而不要拖到不能拖的时候再走。

我们还应发展个人或法人投资的大农场。一般说,大农场数量少,但一个农场顶几十个或几百个家庭农场,具有更大的经营优势。要走出传统农业发展的误区,就要大胆向前走,允许各方面力量进入农业领域,创立大型农业生产组织。中国的农业保障不单纯是土地问题,还要在更新农业组织方面下功夫,需要创办中国特色的大农场。 转贴于

三、采用市场化方式经营农产品

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必须依靠市场化经营组织,进行公司化运作,不需要政府直接参与。就是说,除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和农民自留的消费部分,其余的农产品全部通过市场交易。为此,必须建立农产品经营公司,同其他行业一样,进行资本运营,为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提供条件。

(一)政府不要充当市场中介

在向农产品营销市场化迈进的过渡期,许多地方政府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销售有过直接资助或进行组织控制,不论其出发点和效果如何,都是反市场化的做法,不能再延续了。中国的农业发展必须走市场化道路,不能成为政府包办的产业。政府充当市场中介的弊端很多,其中,最大的弊端是政府赔不起。如,政府号召农民种大蒜,农民都种了,丰收后,好卖或是特好卖,那没有说的;倘若市场不好,大蒜卖不出去,又当如何呢?农民怨政府,政府是好意,农民不怨政府,大蒜卖不出去,就没有活路。所以,政府不要介入其中,不要只包盈不包亏。政府是做社会工作的,不是作市场中介的,政府没有能力负责农民的损失问题。政府可以招商引资,可以技术推广,还可以作市场主体,就是不能搞市场中介。现在,县一级和乡一级政府特别喜欢指挥农民,让农民干什么,农民就得干什么。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这很不正常,是与市场经济不合拍的。这其实都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后遗症,我们在工业化腾飞阶段必须要给予清除。

(二)销售农产品需要资本运作

从创新的角度讲,农产品的公司化、市场化经营是传统农业转化为现代农业的市场保障,是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保障农业生产者稳定收益的基本条件。经营农产品的公司在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之间搭起资本运作的桥梁,以现代资本经营的方式为农业经济服务,可将农业发展带到以高科技为主导的现代产业发展链条中,使之能与第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其创建意义十分重要。同时,要与第二、三产业实现协同发展的现代农业不能仍是在无金融体系支撑的状态下生存。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农业处于小农生产的发展方式下,现代金融机构难以进入农业领域,原有的农业金融组织的服务功能也逐渐消退,甚至将自身的主营业务转向城市。显然,离开现代金融体系的支撑,仅仅依靠国家政策性银行和融资能力很小的农村信用社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国农业迈不开现代化发展步伐。因此,随着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先进的农业生产组织和农产品经营公司成为产业主体,现代金融机构必须大举进入中国农业经济领域,构建相对完整的农业金融体系,提供全方位的现代农业金融服务。在这方面,金融体制改革迫在眉睫,其重要性并不仅在于支撑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更在于第一、二、三产业需要以此为基础实现协同发展。

四、国家应负责农业技术进步

在二十一世纪,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需投入巨额资金进行农业科技研究。技术进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在现代农业技术广泛应用的基础上。相比减轻农民负担,国家供给农民先进的生产技术更重要。

(一)技术进步是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发达国家都把对农业的投入摆在重要位置,为农业技术研究创造最好的环境和条件。而在所有的农业投入中,重要的是技术投入。技术代表的是劳动力智力因素的发展水平,这一水平决定劳动力整体的发展水平。在传统农业生产中,技术也发挥主导作用,但从事农业劳动,起主要作用的还是体力,传统的耕种模式要求劳动者必须有强劲的体魄。而在现代农业中,智力因素更重要,没有高智力的投入,就无法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无法改良土壤,更无法得到优良的品种。农业是随着技术进步发展的,从机械化农业到生态农业,从传统畜牧到现代优质的良种畜牧,这些变化都是由农业技术进步推动的。我国与发达国家农业发展水平的差距也是在农业技术水平上,农业技术上不去,农业的发展就受到制约,国民经济就要受影响。发展农业一定要从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做起,哪个国家重视农业技术进步,其农业发展就会走在世界各国的前面。在中国工业化腾飞阶段,更需要推动农业进步,推动农业走向现代化。因此,需要高度重视农业技术进步。

(二)保障农业技术进步的资金应由国家负责投入

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国家应负责农业技术进步,即负责全国的农林牧副渔的良种培育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每年都讨论农业生产问题。而所有问题的核心就是农业技术投入。在中国农业走向市场化进程中,唯一不需要市场化的就是农业技术研发投入。这不是市场化能解决的问题,在世界各国,都由政府统一负责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极端重要性,由此得到集中体现。因此,中国也不能在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方面搞市场化,中央政府必须调集充足财力保证全国性的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的投入,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必须依靠国家对农业技术进步的统一负责和财政支持。农业技术研究是长期的过程,非常耗费时间和财力,而且也需要最优秀的科学家。但除时间和人才外,最重要问题是必须由中央财政负责农业技术基础研究的全部资金投入。是否重视农业,关键看为农业技术进步的科学研究投入多少资金。

五、二十一世纪中国需要尽快提高农民素质

中国农业要在二十一世纪走出传统模式,走上现代农业经济发展道路,最重要的任务是在劳动主体方面实现转变,即提高农民素质。

(一)农业现代化的根本是提升农民素质

现代化的农业需要现代化的农民。只有提升农民素质,才能建设新农村,实现农业现代化。具体措施为:一是提升农民的文化知识。文盲不能当农民。今后,不用说文盲,就是低素质的农民也是落伍的农民。大力普及农民的文化知识,这是农民进入新时代的基本条件。二是提升农民的专业知识。未来的农民要懂得生物工程、机械化原理、农药知识、畜牧知识、气候知识等,并且要学会运用这些知识。现在,美国的农民就是多面手,做哪样儿活都会,是知识型农民。而我们的培训目标也是要将中国农民培训成知识型的农民。培训费用也要由政府支付,这是支持农业走向现代化,是关系国家经济基础的大事。三是提升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中国农民必须走出传统农业,奔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农业发展空间。要让中国农民了解市场经济的规范要求,了解世界市场和中国市场的未来发展走势,知道怎样在市场中求得生存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