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特殊教育的定义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特殊教育;浙江模式;社区化
基金项目:2012年度宁波大学SRIP挑战杯学生科研项目阶段性成果之一
一、前言
特殊教育(Special Education),指针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而实施的各级各类教育。在全纳教育理念的当下,对特殊教育的关注更能展现社会的人文关怀和教育公平的决心。浙江省的特殊教育起步较早,1913年之江大学教授周耀先在杭州创办“中国人自办的第一所哑校”,拉开了浙江特殊教育现代化进程的序幕。浙江省现代特殊教育经过大约一百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并逐渐摸索出了适于省情的发展模式。
二、“浙江模式”的定义厘定
(一)定义提出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浙江省特殊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浙江省特殊教育发展历程回顾,如朱宗顺的《发展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权益—浙江省特殊教育60年发展的透视》。浙江省特殊教育机构在学科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学者经常关注的一个方面,如程郁的《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及肖丽琴的《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现状调研》。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的典型及个人介绍方面有展蕾蕾的《粉笔无言写春秋—记浙江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会长洪佳琳》以及《创建生活化教育品牌 提升学生生活质量—浙江省慈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掠影》。
整体来看,目前学界对浙江省特殊教育的发展模式尚未学者进行深入探讨和提炼,基于此本文将以宁波市特殊教育机构作为论文的切入点,来探讨“浙江模式”的相关问题。
(二)“浙江模式”的定义及要素
我们经过对浙江省特殊教育发展历程和成就的总结,提炼出了“浙江模式” 。大体说来,这是一种政府对特殊教育事业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机构在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资金有效投入率高,全民参与度较高的一种特殊教育发展模式。
在整个模式的组成要素中,包含“政府高度重视” 、“资源整合”、“管理去行政化”、“加大投入和资金有效投入”、“共享蓝天”五个要素。这五个要素构成了浙江模式的生长链:政府高度重视是前提,资源整合是过程,管理去行政化是手段,资金有效投入是关键,共享蓝天是目标。
首先,政府重视是前提。在整个浙江省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中,政府是其强大的后盾,无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给予了强大的支持。这种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构建特殊教育管理机制。二是坚持制定做好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三是政府财政支持的持续与加大。四是制定行政法规来保障特教发展。
其次,资源整合是过程。整合资源,一方面要整合特殊教育机构内部的资源,包括基础设施、师资等等,另一方面要整合社会资源,也就是让广大的社会热心仁人志士成为学校的编外教师。特殊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社区化模式,宁波达敏学校就是一个很好的社区化模式。
第三,管理去行政化是手段。在整个浙江省特殊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去行政化是一个很值得借鉴的因素。在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政府扮演的角色是引导者和支持者的角色,而学校自身管理则是有其本身行政人员和教师进行管理,增加了教育管理的自主性,进而激发特殊教育机构管理者的创新性,也有利于教育民主管理的发展。管理去行政化主要表现在课程设置、师资引进、教学管理和教材编写等方面。
第四,加大投入和资金有效利用是关键。浙江从1989年开始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省教委还每年从普教经费和基建经费中留出一部分给特殊教育,省政府机动财力每年安排70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省财政也安排专项补助款。近年来,浙江对特殊教育的各项投入不断加大。逐步加大的经费投入,成为浙江特殊教育快速发展的关键力量。除了政府资助以外,社会力量的捐助也是浙江省特殊教育发展中重要的资金来源,浙江素有侨乡之称,民营经济也发展迅速,他们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比较热衷,因为特殊教育也是社会公益慈善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资金的利用方面,特殊教育机构也是专款专用,资金利用率较高,因为这笔资金都是良心钱。
最后,共享蓝天是终极目标。残疾儿童理应同普通儿童一样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残疾儿童教育权的实现是落实这两大权利的关键。特殊教育既是残疾儿童权益保护的内容,也是判断残疾儿童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的指标。将特殊儿童融入到社会中去,让他们享有和正常儿童同等的权利是浙江省特殊教育事业工作者孜孜不倦的追求。
三、结语
浙江省特殊教育的发展取得成绩,离不开“浙江模式”诸多因素的影响,各个因素之间相互倚重,缺一不可。“浙江模式“的提出,为我国其他地区的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很好的样板,有利于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的状况。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教育全面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实现,更是我国人权不断进步的表现。
参考文献:
[1] 周谷平.教育思想的中国化历程[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341.
[2] 浙江省教育志编纂委员会.浙江教育志[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449.
[3] 朱宗顺.发展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权益—浙江省特殊教育60年发展的透视[J]. 中国特殊教育,2010(5).
一、特殊教育需要的诊断者、评估者
学生特殊教育需要的诊断者、评估者角色要求教师应具有综合化的知识结构。诊断是了解特殊需要差异,采取对应措施,制订教学计划,满足特殊教育需要的前提条件。教师要开展特殊需要教学,首先要对特殊儿童进行一系列的生理、心理和教育的测查诊断,以便了解特殊需要的原因、程度、时间等,然后根据诊断做出阶段的评估结论。在此基础上,针对学生的个别差异决定具体的教学措施:学生有哪些教育需要,教育的目标应达到什么水平和要求,怎样安排教学内容,如何组织教学活动,如此等等。学生特殊教育需要的诊断者,这一角色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具备综合的素养,不仅要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过硬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技能,而且还要求掌握一定的医学、康复学和心理学测量评估的基本常识。
二、学生缺陷的补偿者和潜能的开发者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不仅要懂得学生缺陷补偿的知识和技能,更要善于发现学生的智能强项,取长补短。教学应是发现并满足学生需要的一种行动。多元智能理论告诉我们,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智能强项和弱项,智能强项是个体潜能开发的重要依据。特殊儿童也不例外,在多元智能理论视野中没有“残废”的概念,只有智能结构的差异。因此,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开发学生的潜能,激发学生的创造性,这就必须因人而异地发展其智能强项。它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成为特殊儿童智能特征的发现者和开发者。
三、学生差异教学的设计者和实施者
差异是特殊儿童存在的基础,差异的客观存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特殊教育的独特之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关注差异、尊重差异。每一个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都应成为差异教学的设计者和实施者。所谓差异教学,我国学者华国栋认为,是指在班集体教学中立足学生的个性差异,满足学生个别学习的需要,以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充分发展的教学;美国学者认为,差异教学是指教师改变教学的进度、水平或类型以适应学习者的需要、学习风格或兴趣。无论何种定义,国内外学者均强调要立足于学生的个体差异,不以同一标准要求所有学生,要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风格、兴趣等需要,要使所有学生得到充分的发展;要探讨适合学生特点的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与教学结果。其最终目的是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最大的发展,促进自我教育。
四、更富有同情心和更具有合作意识与能力的人
课程集中体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它既是实现教育目标的蓝图,也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最主要的依据。[1]特殊教育课程在长期的实践中也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理论特色,总结和探讨特殊教育课程存在的问题,从理论的角度对实践经验进行提升,不仅有助于特殊教育理论的建设,也可以进一步促进特殊教育课程实践的发展,并为其改革提供理论解释。
一、特殊教育课程及其范式的内涵
课程范式存在于常规的特殊教育课程之中,由于特殊教育课程的特殊性,这里有必要首先对特殊教育课程的内涵作简要的说明。特殊教育课程顾名思义是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而设置的课程,可以定义为特殊需要学生学习内容及其进程与安排的总和。由于学生有着特殊的教育需要,因此特殊教育课程本质在于充分满足这些学生在学习中的特殊需要。对于身心有障碍的特殊需要学生,这些特殊需要表现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等诸多要素方面,也贯穿于知识传授、技能学习和态度、情感、价值观培养的各个领域之中,同时也影响整个学习内容的进程安排。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我国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仅限于特殊教育学校,因此在日常概念中,特殊教育课程往往是特殊教育学校课程的同义语,这是窄化的理解。由于特殊教育课程是以教育对象为依据进行界定,从严格意义上说,其外延上既可包括不同的教育安置形式课程,如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殊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等,也可包括不同学习阶段的课程,如特殊学前教育、特殊初等教育、特殊中等教育和特殊高等教育等。为了论说的方便并结合我国特殊教育主要任务,本文采用的“特殊教育课程”概念,是指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在内的各种安置形式的课程,且主要指的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
“课程范式是特定时代里相互适切和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一定的教育内容及其规范化结构程序、课程成就和课程观念的集合体。”[2]它“蕴涵着一组关于课程现象、课程探究活动的基本观念,它们构成各种具体的课程理论学说和课程实践活动最基本的预设前提和理论基础,为人们提供解决各类课程问题的基本观念、规则和范例。”[3]课程范式一词在我国特殊教育课程方面的研究中很少出现,但在基础教育课程领域已被广泛使用,主要是着眼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概念重建和体制创新作为基本前提,研究基础教育课程范式的转型问题。把课程范式引进特殊教育课程研究具有同样的意义。伴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经历了由医学养护模式、心理发展模式到社会生态模式的转向,与之相对应也逐渐形成了补偿性课程、发展性课程和功能性课程等不同的课程范式。由于不同时代不同的课程范式反映了不同的特殊教育课程观及其价值取向,它不仅影响着特殊教育课程的编制、实施、评价等整个过程,也引发对特殊教育研究方法的争论,甚至被称之为“范式的战争”,[4]可见其对特殊教育发展的影响。因此,探讨特殊教育课程的范式问题对于把握课程改革发展的趋势,推进特殊教育理论建设,不仅具有形而上的理论意义,同时也具有实践的反思和指导意义。
二、特殊教育课程范式的演进
(一)补偿性课程范式
补偿性课程范式始于19世纪,其对应的教育模式为医学养护模式。这与当时特殊需要学生的安置方式有极大的关系。在西方,特殊教育原本是一些慈善机构提供的照顾性质的工作。特殊教育课程的目的,基本上是要帮助“一些因身体受损或其他问题导致学习上及其他困难的学生,把他们隔离加以照顾”。[5]补偿性课程范式是基于医学理论的假设所形成的课程价值取向,即“把特殊儿童看着是有某种病理缺陷的个体,进而设想这些学生需要特殊的教育”。[6]医学的实践特征就是关注疾病,认为残疾是由个人内部的生理疾病或功能混乱造成的。因此,医学总是设法通过衡量身体、心理缺损、伤残的程度,然后找出治疗康复的方法和措施用以克服、消灭“残疾”或补偿“缺陷”。因此早期机构化的主要价值取向是如何通过医学的治疗、矫正来适应学生的需要。补偿性课程范式的目标主要聚焦于学生技能缺陷的矫正和补救,即人们常说的“缺什么,补什么”。如聋童因为耳聋不会说话,就想方设法地试图通过言语、语言的训练,促进他们说话的能力。补偿性课程范式在早期特殊教育活动中占主导地位,至今还有一定影响。基于医学假设的补偿性课程范式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首先,它关注学生本身的残疾缺陷及其对学习的影响,能够针对残疾引起的学习困难与障碍,进行缺陷补救教学,其目标指向非常明确;其次,强调对影响学生学习缺陷的诊断和分类,以便更好地了解学生学习中的特殊教育需要,并根据缺陷的原因、特点,采取相应得当的措施,尽可能地矫正或补救学生缺陷的领域和技能。在课程设置上以感觉替代训练和认知的心理补偿为主,诸如定向行走、口语训练等,而文化知识性科目则相对稀少、简单、浅显。医疗养护模式有其明显的弊端,由于它聚焦于学生的病理缺陷,却忽视了环境和个人经历的影响,往往夸大残疾的负面作用,把残疾学生看成是一种社会负担,往往造成一种普遍的教育低期望值;而病理学诊断、分类的结果,又极易带来一种消极贬损的标签效应;同时,专注于缺陷领域的训练,常常忽视认知、行为、情感等其他领域能力的培养。
(二)发展性课程范式
在特殊教育领域,发展性课程范式是在对补偿性课程范式取向的质疑批判中兴起的,其对应的教育模式为心理发展模式。20世纪初始,伴随着“回归主流”运动,在“所有孩子都能学”、“所有孩子都可教”的口号下,许多教育研究者采纳心理学的方法研究教学和评估,其中包括从事特殊教育的心理学家,“他们直接用发展、行为障碍和学习障碍来指称替代医疗养护模式的残疾的分类”,[7]使心理发展模式的教育渐趋成熟。发展性课程范式是基于心理学的理论假设,认为残疾学生的发展虽然是一种非典型的发展,但同样遵循着个体发展的一般规律。它们在认知、交流、情感、运动和生活自理技能方面和其他人一样有着同样的发展顺序和层级性。因此其课程内容也应包括儿童发展每一阶段、层级的重要能力的教学,即以各个里程碑式能力的先决条件为目标,通过任务分析,将需要学习的能力或技能分解为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课程目标层级。如果儿童不能掌握某技能,就必须降低学习的层级,直到儿童能够达到教育目标。发展性课程范式承认,由于障碍的影响,残疾学生发展的速度可能慢一些,但是除了需要更精细或更强化的学习训练外,它们在发展模式和序列上是和其他学生也是相同的,如排序、行走、系鞋带、说出字母顺序的学习等。因此,对于那些有障碍的特殊需要学生,教育的目标就是通过系统的课程教学来证明其自身和非障碍学生有同样的发展顺序,尽管在发展速度、发展程度方面会有所差异。基于心理发展模式的观点,发展性课程比较强调课程结构的严密性和层级性,且能够使用正式的测评方法。课程设置总体上除了保留一些康复补偿训练科目外,其他科目追求与普通学校一致,在学科教学中更强调知识学习的逻辑顺序和系统完整。发展性课程的层级性为诊断儿童的能力和发展水平提供了剖面图,并为特殊儿童与正常发展同龄儿童的比较提供了基础。比起医学养护模式的价值取向,发展性课程给予了学生更高的教育期望,也部分地淡化了标签的消极影响,但也有其局限性。一方面,对于不同的障碍类别或不同障碍程度以及不同的年龄阶段的学生,发展性课程的优势也有所差异。它比较适合于智力功能没有受限或障碍程度较轻的学生,但对于重度障碍学生则不太适宜。另一方面,在一定时期内,发展性课程的设置理念受到认可,认为它能有效提高特殊需要学生的发展水平,特别是对于视障、听障等类别的学生能较好的促进系统的知识学习和学科能力的发展。然而,单纯以知识、能力发展为目标的课程,如果没有与生活建立联系,就不具有生活准备的意义,也就不能满足学生未来生活的需要。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要求特殊需要学生能更积极主动地去适应社会,展现出较好的社会适应性。这时,发展性课程脱离生活实际的弊端就暴露无遗。因为它没有考虑到学生未来必须应对只有在适应社会环境的动态过程中才会产生的知识、技能以及相应的心理、行为、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自身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就可以解决的,而是在与环境的互动过程中,通过适应、调节、平衡等环节逐步使问题得以解决的。#p#分页标题#e#
(三)功能性课程范式
正是因为发展性课程范式的价值取向不能解决特殊需要学生自身能力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协调互动问题,于是人们又强调了另一种课程范式———功能性课程。功能性课程范式对应的是教育模式是社会学生态模式。社会学生态模式是基于社会生态学的理论假设,认为残疾形成的障碍只是表示个体(有某种健康状况)和个体所处的情景性因素(环境和个体因素)之间的发生交互作用的消极方面,即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功能受到限制。这种功能性的限制不仅有生物因素,还有社会因素,是生物与社会因素的综合。比如,双腿截肢的学生,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他没有行走的能力,而只是行走的功能受到限制,这种限制不仅仅是因为双腿残疾,也包括环境的因素,如果我们提供轮椅,把楼梯改造附加有安全的坡道,他同样可自己独立地行走、爬楼。因此,在生态环境的视野中,对于特殊需要学生,在残疾或特殊性的归因上强调不能单从学生本身的身心特征去认识,还应该从学生的行为与环境关系去看待,注意学生的学习和社会环境的交互影响,特别是要提供各种环境性的系统支持,来帮助他们克服或消除障碍带来的消极影响。
功能性课程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特殊教育学者雷诺(Reynold)和伯奇(Birch)提出,而它成为一种流行趋势却是源于1992年美国智力障碍协会修改智力障碍的定义后,把智力残疾不再看作是一种能力缺陷,而是智力功能与适应受到限制。此后,功能性课程的理念也被广泛地渗透于其他发展、感官、身体障碍及多重或重度障碍学生的课程开发。功能性课程范式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即“功能性学科”(Functionalacademics)。所谓“功能性学科”是强调要把学科性的知识技能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联系,指“那些服务于个体当下和未来生活的学科性知识和技能,诸如生活中阅读菜单、书写便条或一般性的付费计算等”。[8]我国培智学校课程中的“实用语文(数学)”或“生活语文(数学)”的概念就是对这种“功能性”的强调。功能性课程范式具有如下特征:首先,在课程理念上要求超越发展性的课程取向,注重环境与学生障碍的关系,强调环境支持重要性及环境障碍的确认与消除。在课程的目标上,它强调课程的内容应该是那些常用的、儿童有学习动机的技能,即关注个人在日常生活领域,包括家庭、社区、工作场所、休闲和学校环境中所需要的技能和行为发展,强调学生获得与年龄相当的技能,促进个人社会生活的独立性和参与性。因此该范式首先要将现实生活中要求的能力和技能一一列出,作为课程的建议目标,并将这些目标与儿童在预期环境中将取得的成果相联系。在课程内容上,重视内容选择的生活意义,即学生所学的一定要与生活实际相联系,特别是与学生具体的家居和社区生活相联系,从生活中发展出教学主题,为他未来自食其力做准备。在课程的实施上,强调知识、技能学习的整合性和学习生态系统的个别化支持,从家庭、社区到学校,从教育到医学、心理、社会等各专业都要提供系统的支持与服务;同时,要求在实际教学时,主张应该立足于真实生活环境学会生活技能并在生活中加以应用。由于功能性课程见效快,动机明显,易于掌握,因此特别适用于有严重障碍的儿童。
功能性课程范式的价值取向揭示了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转变了残疾形成的障碍仅对于个人缺陷的解释,着重于环境的个别化支持,对于提高特殊需要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标志着特殊教育课程理论革新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但是功能性课程往往忽略了儿童全面发展的先决条件,如果走向极端,片面地强调功能性技能的训练,很有可能忽视学生潜在的其他能力,导致教育的平庸化,就像学者汤姆林森(Tomlinson)所说的,“成为一个没有知识的学科课程”。[9]此外,适应于每一个学生特殊需要的生态支持,也是需要一定的物质和文化的条件支撑,比如对真实教学环境的强调,需要大量的教育资源和成本。因此,它需要一定的国情基础。就我国目前的现实条件看,生态环境化课程理论还缺乏实践基础,还不能广泛地在特殊需要学生的教育实践中得以推广。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在社会生态模式的取向下,功能性课程范式得到了进一步的实践强化,特殊教育课程领域又相继出现了“生态课程”、“环境课程”、“成果导向课程”等概念,尽管有些研究者把它们与功能性课程相提并论,但能否称之为一种范式,目前还难定论。这些概念在本质都没有跳出社会生态模式课程的观点,都可看作是功能性课程范式的深化或具体的改进主张。
三、当代特殊教育课程范式的转向
以上我们谈论的三种不同价值取向的课程范式,并不是说在现实中和实践中存在着一种正统的、一致的概念,或具有单一的模式标准及其功用,它更多的是对特殊教育课程实践特征的概括。无论是补偿性课程,还是发展性课程或功能性课程,其背后都有其课程观的理论支撑,也都有其实践的指导价值,并在特殊教育课程实践发展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反映,而且在不同的时期对特殊需要学生的教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各有其理论依据和优缺点。“纵观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特殊教育课程研究的重点就是始终试图把课程的内容、方法和结果与学生认知发展、社会适应和生活的需要相对应。”[10]由于学生特殊需要的差异性、多样性和复杂性,我们也不能片面地排斥某一课程取向,或完全否定它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它们都能为特殊需要学生的教育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解释,单纯地强调课程范式的某一取向都是片面的。正因为如此,当代特殊教育课程的价值取向逐渐从单一的补偿性或发展性、功能性,向以综合素质能力发展为核心的多元整合型发展,强调三者的相互渗透、和谐统一。这种走向融合的课程范式虽然还在不断地形成发展中,但已初见端倪,具有如下的特征。
(一)课程设计取向适应学习者的特殊需要
补偿性课程、发展性课程与功能性课程的设计取向必须根据特殊学校的类型,或学生的具体的特殊教育需要而有所兼顾,做到相互渗透、和谐统一。基于此,要处理好三者的关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就特殊学校的类型来说,盲校、聋校课程设置应以发展性课程为主要取向,兼顾课程的功能性和补偿性,而对于培智学校的课程,则应以功能性课程为主要取向,兼顾课程的发展性和补偿性;就学生障碍的程度来说,中重度障碍学生课程的功能性要高于其他学生;就障碍的程度来说,相对而言,重度或兼有多重障碍学生的课程,更趋向于功能性和补偿性的设置。#p#分页标题#e#
(二)课程内容组织注重适度的整合与分化
除了要根据不同障碍类别学生的特殊需要,决定课程范式的取向度外,还要在课程设置时把握好课程内容组织的整合与分化的关系。分化性指的是课程内容的分科特征,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以学科知识传授为主的分科课程,体现了发展性的课程取向;而课程的整合性指的是课程内容的综合特征,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以经验活动为主的综合课程,或功能性学科内容,体现了功能性的要求,而功能性课程的教学更多地表现为把各种知识、技能及适应性的行为训练整合在一起,或一个主题的教学中。比如一节数学课,教师可以通过实际购物的主题活动,把计算、识字等整合在一起,形成一节以数学为主题,但又包含语文、运动技能训练等内容的综合课程。与普通课程比较,特殊教育课程更加强调其内容组织的整合性。因为对于许多身心障碍的学生来说,相对于传统的脱离生活实际的纯知识教学,他们更需要把所学的知识与自己的实践经验、自身的生活和社会生活相联系,做到学以致用,独立生活。因此,注重把知识、经验与生活相联系,强调课程内容的整合性是满足学生特殊教育需要的必然要求。分化与整合的适度把握取决于学生的身心特点及其发展的阶段性。整体而言,对于认知功能受限的障碍学生(包括多重及重度障碍),课程的整合程度应高于其他学生,且障碍程度越高,整合度也应越高;低龄障碍学生课程的整合性要高于大龄学生,但随着心理、生理年龄的增长,应逐渐增大分化性的学习比重。因此,理想的整合与分化关系的处理,应以根据特殊需要学生的需要,有层次的递减或递增。[11]
(三)课程结构安排采取二元的融合设计
以融合为导向,为每一位残疾儿童参与普通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进而提高学业水平,是当代特殊教育课程设计的重要特征。课程融合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拷贝普通教育课程,而是试图以普通课程为基本框架,作为达成基础教育标准的手段,并以此确保为包括障碍学生在内的所有学生能获得全面的最基本的概念与技能,挖掘其潜在的能力;同时,也为特殊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的教学、障碍学生与普通学生之间的学业检测提供相互比较参照的统一依据,从而促进教育整体质量的提高。为了兼顾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走向融合的课程模式在课程结构上采取二元设计,基本保留普通教育课程的学科性科目(主要包括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等),然后增设特殊性课程科目(主要包括感知觉训练、康复治疗、生活自理、社会交往等科目),形成普通科目模块和特殊科目模块的二元互补。在具体实施时,应依据学生特殊教育需要的性质、类型、程度和数量的度,通过调整、替代、分层、选择等策略以及现代教学辅助技术的应用,使课程满足所有多样化的个性需要,实现课程补偿性、发展性和功能性的统一。
[关键词]特殊教育研究 本质主义 后现代主义 范式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1)06―0032―04
[作者简介]王培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研究所副教授(江苏南京 210038)
一、特殊教育研究的范式
对特殊教育研究的描述和分析不单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而是一个总体性的范式问题。托马斯・库恩指出,范式是“一个特定社团的成员共同接受的信仰、公认的价值和技术的总和”。“科学发展是新范式取代旧范式的过程”。可见,范式作为一个研究共同体所共同遵循的理论体系、价值信念、思维方式和技术规范的总和,为研究者提供了一种观察世界的视野与理论参照的体系。借鉴他的范式概念和理论,特殊教育研究不但涉及特殊教育研究者共同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程序,还涉及共同的教育研究信念、价值观点。以此反观,特殊教育研究先后出现了以下三种研究范式:
(一)经验一分析为主的实证主义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基督教和医学/心理学为主的前现代特殊教育阶段,即特殊教育尚未向教育学领域转移以前。这时期,是特殊教育及其研究的自发和萌芽时期。特殊教育与研究表现为传教士个体自发行为的“传教士教育”或医生自发的“医疗训练教育”及其研究。这时期的研究是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主要针对“特殊儿童的残疾是怎样的”、“如何针对残疾进行康复训练和学习”,揭示残疾和教育训练之间的因果联系,重视对特殊儿童进行感官训练,提高感官机能。在研究者的学术信念和假设上,特殊教育视为朴素的上帝博爱、仁慈,是救赎的工具;或者认为特殊儿童可以诊断并通过经验论的感官训练能提高生存技能。形成的基本研究规范主要是从基督教/医学为基本视野看待特殊教育,把特殊儿童作为身体病态的患者,并以教育帮助作为救赎特殊儿童以及自己原罪的途径,运用简单归纳和形式演绎来研究特殊教育理论和问题。特别是基于医学视角的特殊教育,表现出鲜明的实证/经验主义倾向,认为残疾缺陷能通过医学来测量和诊断,确信对特殊儿童的医疗训练、康复补偿能提高特殊儿童生存能力。这一时期,特殊教育研究尽管不具备现代教育研究意义上的实质,但开辟了特殊教育本质主义研究起点,为特殊教育研究成为一个教育学概念设下了逻辑必然。
(二)归纳一演绎为主的教育学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特殊教育融人教育学体系的现代特殊教育阶段。这是特殊教育及其研究自觉走向科学化的黄金时期。这时期,由于基督教/医学(心理学)的实证研究范式面向身体器官机能的“医疗训练教育”,无法对增强人的主体理性能力作出回答(如对创造能力、实践与生产能力、认识能力及道德、意志、审美等)。如阿曼“把聋人教学缩小为单纯的发音教学,对智力发展不重视,形成了机械训练和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在文艺复兴运动后,上帝、教会本身已成为批判的对象,于是特殊教育研究开始向教育学转移;同时,随着西方工业化大生产和人权思想的推进,出现了特殊学校教育,特殊教育具有了完全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形式。这时期,特殊教育对象、目标等教育思想理论已超出了17世纪以来少数医生、教士等基于特殊儿童个体意义上的个体教育行为,用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描述揭示特殊儿童与教育的内在逻辑和规律,成为人们的追求和目的。特别是现代科学主义以来,随着特殊儿童从上帝的恩惠和救赎中解蔽出来,特殊教育研究也开始超越简单的上帝仁慈、博爱,走向以人的理性为基础的、以特殊儿童教育为主的、涉及康复、医学、社会学等知识的专业领域。这时期的特殊教育研究基本成为教育学的分支,主要以教育学范式开展研究。在研究者的共同信念和假设上,特殊教育成为了一个教育学概念的存在,媾和了教育的功能特点和属性要求,开始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外在工具价值和促进自身全面自由发展的内在价值出发进行研究。社会化要求和个性化成长是特殊教育研究的大前提。在研究规范上,认为特殊教育本质、规律是人的理性的“客观发现”,是人的理性能力的投射,坚信人们对揭示和把握特殊教育本质、规律、特殊儿童成长规律的可能。坚持特殊教育的本质必须在理性面前接受检验、证明自己的存在。注重从科学理性出发运用归纳一演绎的方法论研究特殊教育问题,体现出鲜明的现代性特征。这直接为扩张隔离制的特殊学校和班级授课制提供了基础和依据。这时期特殊教育及其研究开始成为一个日趋完整的学科体系。一是特殊学校不断增多,特殊学校教育形式不断被国家确立,且不断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使得特殊教育研究开始专门化、体制化,有了自己的专业领域,成为一种专业活动,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有了相对固定和完整的体系、范畴和基本根据。自1789年法国承认莱佩建立的第一个残疾人教育机构至19世纪末和20世纪中叶,世界各国都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先后确立了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制度,且在20世纪中叶前一直是主流的教育组织形式,即使在今天的许多国家仍占据特殊教育的大半壁江山。二是随着经验科学分化、独立,如心理学、生物学及其他与残疾人相关的病理学等逐步加入到特殊教育研究中,为认识特殊儿童和进行科学主义的特殊教育提供了支持,特殊教育研究得以运用经验科学的新成果进行假设和检验,进而以盲、聋哑、智力落后、肢体残疾、问题行为等更精细的分类、更专业化的学科理论建设、更相对分离的专门教育实践等,将特殊教育及其研究予以专门化、精细化、常态化。这时期的研究主要围绕确立特殊教育逻辑分析的总体性结构,总结归纳了特殊儿童教育与训练的经验,提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特殊教育理论、内容和方法,许多著作奠基了特殊教育学科发展,使特殊教育逐渐形成了现对独立的交叉和边缘学科,为人类文明增添了新的内容。
(三)批判一理解为主的社会学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全纳教育为主的后现代特殊教育阶段。这时期,由于教育学研究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囿于科学理性的狭隘视野内,用统一的、唯一的本质主义发现和描述特殊教育,所以面临全球高涨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的质疑和颠覆。一方面,复杂多样的教育实践、丰富多样的特殊儿童差异质疑着统一的教育规律和本质的合法存在,特殊教育研究解释和指导能力变得力不从心(特别是普遍意义的宏大理论对解决多重残疾、重度残疾等特殊儿童的无能),面临压制个性、遗忘多样、抑制创造、扼杀活力的“现代性暴力”的指责。另一方面,基于教育学和医学科学主义精细描述的残疾缺陷的差异不断被隔离的安置形态、教学
组织形态及其课程等强化和夸大,差异成为特殊儿童与其他健全儿童的本质不同。特别在安置形态上,隔离制特殊学校教育加大了特殊儿童的社会分层、隔离和歧视,使得教育学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开始与教育学分离而转向社会学研究范式。20世纪中叶在北欧出现“正常化”(normali―zation)运动,开启了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全纳教育的序幕。这时期,特殊教育研究者的共同信念是,从后现代主义视角,反思现代性特殊教育理念给特殊儿童权利、尊严等带来的问题,指责特殊教育给特殊儿童带来的人本关怀的疏离,认为特殊儿童生存境遇的窘迫及其生命意义的失落是特殊教育现代性的恶果,是以健全人为主导的社会群体的价值选择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压迫,是普通教育话语权对特殊教育地位的遮蔽。先后主张用融合、回归主流、全纳教育的理念重建特殊教育之于特殊儿童价值秩序的位移,防止特殊儿童生命价值被剥夺或篡越。特别是全纳教育明显将特殊教育作为一个社会学体系的概念,侧重用社会学的方法解决特殊儿童的发展问题。这时期,确保特殊儿童的权利和尊严及其价值的实现是特殊教育研究的大前提。在研究规范上,面对教育学对解决歧视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无能,特别是对回答平等问题、人的尊严问题、社会适应等问题的无能为力,注重人本主义的社会批判研究,唤起人们对特殊儿童的理解关注,伸张特殊教育研究的社会学视野。在20世纪90年代后,全纳教育思潮迅速蔓延到整个教育领域,主张用民主、群体、合作的价值理念和方法论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并提出构建全纳社区和全纳文化,将博爱、仁慈、平等、人权、尊严、价值空前张扬到极致,以期望通过社会资源和力量进行特殊儿童教育。这时期主要围绕“什么是好特殊教育”、“特殊儿童怎样才更有尊严、更有权利”、“如何推进全纳教育”、“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实施”等问题展开研究。一是将全纳教育作为“好特殊教育”的解释框架,并研究探索了“个别化教育计划”等实践模式。
二、特殊教育研究的困境
(一)全纳教育与传统教育的纠结
自20世纪中叶产生融合教育后,国际上逐步形成了隔离制特殊学校教育与融合教育(后为全纳教育)制度并存的两种教育体制。特殊学校教育也称为传统教育。是现代性思维特征的教育方式,以客观主义和实证为特点,遵循的是现性,“诉诸科学的、精确的方法,强调理性、权威、同一性、整体性、确定性和终极价值观,遵循实证科学研究的程序一。它一方面怀有工具理性至上的价值崇尚,淡忘了特殊儿童个体的目的性价值,注重的是统一化、体制化、模式化和效率化的社会本位价值观,桎梏了特殊儿童的独立自主发展空间,淹没了特殊儿童的尊严和权利。另一方面,基于教育学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在追求学科化建设的过程中,借鉴甚至移植了普通教育和自然科学研究的一些科学实证主义的方法体系,建立概念、范畴和理论,尽管“制造”了一些特殊教育知识,但疏离了特殊儿童及其教育的实际,将特殊儿童客体化而抽空了鲜活独特的内容后,研究成果无法与丰富的实践对话,且难有独特的创新。
传统特殊教育研究忘却了特殊教育自身根基与个性,其存在合理性不足的重要缺陷,为后现代思维的全纳教育进行批判和否定设置了空间和依据。但全纳教育激扬高涨的后现代话语和思维,决定了它在很长历史时期内只能是后现代主义的激情和义愤,是带有浓厚主观臆想色彩的“乌托邦”。一是在价值层面具有高度的理想性质。全纳教育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为理由否定特殊儿童客观存在的“差异”,简单地认为“差异是正常的”存而不论,且反对传统的特殊教育分类、诊断和教学体系,遗忘了基于客观事实的实证就是反对科学理性,从而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二是在方法论方面具有忽视或超越科学实证理性的方法论缺陷。它强调将民主、平等、群体合作这些价值性质的应然之物作为实然的方法论,如通过民主、平等、合作建构全纳学校、全纳社区、全纳文化等,以民主、合作等价值论代替方法论或超越实证经验方法论,来解决客观存在的“差异”,存有方法论不足的致命缺陷,对解决特殊儿童教育问题毫无益处。三是在教育对象上具有高度张扬虚妄的激进性质。它追求实质平等和关注每一个特殊需要个体生存的境遇和命运,提出“满足所有儿童特殊教育需要”、“每个儿童获得成功”等,忽视了特殊儿童生理、心理及认知等差异对成长的制约,以及特殊儿童社会生存的现实,使得全纳教育方式和质量备受人们的质疑。四是全纳教育实践本身就是对其自身存在的否定过程。因为全纳教育一旦实施,必然要运用实证的方法对特殊教育需要者的残疾缺陷进行鉴定、分类,而这些分类、鉴别本身就是全纳教育所反对的歧视和隔离;另外,对特殊需要的满足必然涉及个别教育方案的制定实施,无法绕开残疾缺陷的差异及其建立在这一客观实在基础上的实证理性,且难以保证满足所有特殊需要儿童特殊需要及其成功。可见,全纳教育存在本身极易被其理想性所否定,全纳教育就只能是这样一个悖论的存在――它自身充满矛盾对立性,又激发人们的理想张力。因此,如同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彻底的颠覆与反叛,全纳教育也仅仅是在彻底反思与批判传统的隔离式特殊教育模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一个社会批判的解构概念,而不是建构性的概念。
全纳教育与传统教育的纠结,反映了后现代主义与现代性的抵牾。传统教育的教育方式和思维以及传统教育研究的本质主义宏大叙事,有利于大面积快速普及特殊教育,但它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后现代主义的全纳教育则有利于对弱势的被边缘化的特殊儿童个体的保护和关注,有利于他们教育实质平等的实现,但是全纳教育极具理想性质,而且在本体存在上,全纳教育既然无法被一个本质所涵盖、为一个总体性所总结,其研究也就无法为其学科地位的存在而辩护。
(二)多学科的参与对特殊教育学科地位的质疑
特殊教育本身源起于基督教、医学/心理学、人权的进步与发展,具有医学/心理学的医疗、康复、训练以及基督教和人权思想的平等、博爱、仁慈等蕴涵。也就说,自其诞生起就在心理学、医学等多学科的交叉中缺失着自己自主的学科地位和意识。当前,随着经验学科的分化,医学、康复学、心理学等多学科渗入特殊教育研究,使得特殊教育单一的教育学研究范式或社会学研究范式面临新的挑战,甚至连特殊教育的学科性质和地位也面临质疑。
首先,多学科的参与使特殊教育的学科边界越来越模糊和不确定,教育研究的对象不再为教育学所独有,而是已经被其他学科所涵盖,成为具有多学科性公共学科。特殊教育究竟是何种类型的知识?在学科分化日益加剧、学科边界日益森严的今天,特殊教育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边界”在哪里?特殊教育及其研究的独立性已遭到边缘化,与其说是一个学科倒不如说更是一个专业领域。其次,在多学科参与下的特殊教育领域,特殊教育逐渐失去了作为一个独立学科与相关学科对话而应有的基础性的语言、
概念系统,身陷心理学、医学、康复等学科之中。当前,尽管特殊教育已从教育中分化出独特的社会活动方式、组织形式和人群,形成了一个建立在教育学、心理学、病理学等诸学科基础上的相对独立的分支研究领域,但一方面由于特殊教育研究者对价值研究的疏离,对实证主义的事实研究的偏执,使得特殊教育范畴、概念等根本性问题尚不明晰,特殊教育不能真正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获得独立。另一方面,由于研究人员缺少学科独立的主体意识,丧失了坚守和捍卫特殊教育话语规则的决心和信念。
在我国特殊教育作为一个事实的专业领域,特殊教育研究正处于内在的学科焦虑之中。一方面,特殊教育作为一个教育事实的存在,特别是近20年来,一系列愈来愈深入、愈来愈专业化的基于事实的研究,使得特殊教育日趋独立于普通教育,展现出一种学科分化的趋向;可另一方面,特殊教育仅仅立足于“事实”存在的研究,面对一系列新的实践问题和反身性的追问,显得局促不安,惶恐无奈。如:特殊教育属于教育学概念,可为什么心理学、医学和康复在特殊教育中占据相当大的空间和份额呢?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可为什么仅凭教育的专业支持解决不了特殊儿童教育问题呢?这直接引发了对“特殊教育是什么”、“特殊教育应当是什么”、“特殊教育何以可能”、“什么才是更好的特殊教育”等根本性问题的思考。同时,由于本土化主体研究意识的丧失,使得我国特殊教育失去了话语权和自主能动性,特别是在西方移植来的“特殊教育需要”概念啃噬下,特殊教育对象也不再确定、独特,成了无所不包、无所不容的“收容所”。这种仅仅以移植、搬运为手段复制西方的特殊教育话语,不但难以满足我国特殊教育成长发展的渴望,而且使我国特殊教育产生身份的忘却和迷失。我国特殊教育的根基在哪里,何处是我国特殊教育的家园?这些无疑是特殊教育研究学科化、专门化研究亟待回答的问题。也许研究者的“学科情结”会被讥讽为象牙塔的自娱自乐,可缺少学科研究的独立性也就失去了特殊教育研究存在的合理性基础。
(三)丰富多样的特殊教育实践对特殊教育研究回应能力的质疑
这主要体现在现代性思维的传统教育及其研究的矛盾在实践领域的显现。本质主义的特殊教育理论宏大叙事一直占据权威地位,但面对纷杂的教育实践和教育对象却无法有力回应特殊教育实践的多样性、特殊儿童的差异性等问题,许多理论失去了对实践的解释力、指导力、辩护力,引发着人们对本质主义特殊教育理论宏大叙事的合法地位的质疑:特殊教育有基本理论吗?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研究为什么不受重视?现有的特殊教育教科书经典理论为什么难以指导重度残疾儿童教育?特殊教育研究中为什么充斥着大量的心理学、医学、康复学的研究而鲜有教育研究呢?面对一系列疑问,人们开始怀疑穷尽真理的“绝对本质”,并呼唤真正的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研究的重建。特殊教育宏大理论对复杂教育现象和多学科参与的教育研究的统帅日觉无能为力。
其实,这些疑问揭示了特殊教育研究现代性思维面向复杂多样的特殊儿童教育实践的困境。一是它把复杂的教育现象、身心差异巨大、残疾程度差异显著的特殊儿童,抽象为一套本质主义的简明概念、教育原则和方法模式,甚至脱离实践和特殊儿童开始书斋式的教育研究,理论自然也就开始僵化,失去生机。如把特殊儿童定义为“与正常儿童在各方面有显著差异的各类儿童(广义)”和“身心发展上有各种缺陷的儿童(狭义)”,把特殊教育定义为“运用一般或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组织形式和设备对特殊儿童所进行的达到一般和特殊的培养目标的教育”。在特殊儿童概念中,由于缺少对“正常儿童”以及“缺陷”的界定,使得特殊儿童概念因无具体所指而失去相应对象的实在意义;在特殊教育概念中,由于对教育媒介和培养目标中的两个“一般”和“特别”,使得特殊教育在失去特殊儿童这一教育对象的逻辑起点后,又失去了教育活动的范畴和边界,难以说明什么是特殊儿童,什么是特殊教育,自然也就失去了自身的独立地位和生命活力。二是在方法论上,特殊教育研究对实践的归纳和抽象,是建立在对多数基础上的抽象逻辑。其在归纳过程中,对宏大叙事和普遍规律的追求,本身就剔除了不具统计意义的少数个体,将之作为偶然因素排斥在必然性之外。归纳法是有缺点的。休漠早就指出,归纳法是建立在未来与过去相似的假定上,而这假定是靠不住的。教育研究不是预言,归纳法的最大缺点是,“所得结论都是单称命题,难以概括全体”,它虽可用概率论方法做些补救,但难适用于教育中的所有特殊儿童。这样,少数特殊儿童特别是重度的、多重残疾的特殊儿童,由于他们具体的独特性不符合宏大、普遍的逻辑结构,被排斥在外,难以归纳到总体性、宏大性、普遍性叙事预设的逻辑结构。少数特殊儿童个体成了宏大叙事的本质主义“剩余”,他们的教育得不到教育研究的回应和关怀。例如,特殊学校中的重度智力落后儿童总是被作为可憎的、偶然因素剔除在现有的弱智儿童教育理论之外,随班就读中的智力落后儿童也常常被有意无意地遗忘而“随班混读”;多重残疾的盲童在盲校中也常常被作为“例外”,难以适用现有盲童教育的教育原则、教学方法和课程等。三是特殊教育宏大叙事逻辑对特殊儿童教育的理论“歪曲”。由于一切具体现象要进入理论总体性结构中必须服从总体性的逻辑。也就说,实践或现象仅仅是宏大理论叙事的注脚和佐证,只有符合理论需要的、一致性的材料,才能安排到理论结构中。因此,哪些特殊教育实践和对象值得研究,以及能不能进入逻辑结构,放在逻辑结构哪个位置等,都与特殊教育宏大叙事的本质主义需要紧密联系。那些不具普遍性的少数特殊儿童要么无法进入到宏大叙事中,要么被宏大叙事所胁迫,接受了不符合他们需要的教育方法原则,扭曲或制约了他们的成长发展。当前,特殊学校教学模式研究,很多就忽视了特殊儿童身心结构的不同,一方面被统一的班级授课制束缚在一定的班级中,另一方面被迫适用一个统一的教育原则或模式,使得他们不但可能成为本质主义的“剩余”,更可怕的是在本质主义整体划一的裁剪下贻误了他们的健康成长,扭曲了他们的个性发育。
注释:
①瞿葆奎.教育学文集(教育研究方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178.
②张应强.中国教育研究的范式和范式转换――兼论教育研究的文化学范式[J].教育研究,2010,(10).
③④朴永馨.特殊教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2000:51,18,34.
⑤王培峰,于炳霞.教育公平是全纳教育的核心内涵[J].中国特殊教育,2004,(1);3.
⑥邓猛,肖非.全纳教育的哲学基础[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8,(5):18.
⑦王培峰.马克思人学视域中的残疾儿童少年与教育[J].教育学报,2010,(6):29.
⑧朴永馨.特殊教育词典[M].华夏出版社,2006.
国外有关从事某一类特殊教育教师的知识、技能方面的较详细的标准和要求,也有关于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的制度,这些都从某种程度上对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提出了法定的要求。目前国内所倡导的“教师专业化”主要针对的是普通学校的教师。而在特殊教育领域里,还没有对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标准作明文规定。根据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关于普通教师专业化标准的规定,参考国外已有的对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一些内容,结合我国特殊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的现状和特点,笔者认为,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的标准应该明确化。为此,本文拟对我国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内涵进行探讨,为促进我国特殊体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1对特殊体育内涵的诠释
特殊体育学是一门相对新兴的体育学科。近30年来,这门学科在美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亚太地区经济较发达国家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但是,有关特殊体育学学术领域问题的研究却是百家争鸣,尤其是近年来对于什么是特殊体育有着各种不同的认识和理解。至今,对于特殊体育的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的界定。广义的特殊体育是指为那些体育运动能力显著低于同年龄平均水平的任何群体的人提供的体育服务,包括为各年龄阶段伤残疾病人、智力超常人、体弱多病、忽视锻炼的人提供的体育服务。狭义的特殊体育主要是指为那些体育运动能力显著低于同年中小学学生平均水平的在校残疾学生提供的体育服务。[1]
美国特殊体育教育教授PaulJansma在其著作《SpecialPhysicalEducation-physicalactivity,sports,andrecreation》中对特殊体育教育的定义为:特殊体育教育是体育教育的一个特殊领域,是为那些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所提供的发展计划。在特殊体育教育中存在着3种主要教学内容:适应性体育、矫正体育和发展性体育。适应性体育教育(adaptedphysicaleducaton)是在对传统体育活动修改的基础上,能够使残疾人有机会,成功、自信地参与体育。矫正体育教育(correctivephysicaleducation)也称之为治疗性体育教育,主要涉及身体姿态功能性缺陷和身体机能缺陷的康复。发展性体育教育(developmentalphysicaleducation)是一项涉及到体适能运动或是通过动力性体育训练计划提高残疾学生的能力的体育,使之达到一定的水平或是接近正常学生的水平。当前,这些体育教育的形式不是一直用于隔离性课堂教学中,而是被统一成一个复杂的教学计划进行施教,要根据不同学生的需要进行安排,因材施教。[2]
美国西密执安大学特殊体育学教授张加贝在《试论特殊体育学的内涵与外延》中认为:特殊体育与常规体育的内涵不同,它主要具备5个属性:①服务对象不同。它面对的是非正常人;②教学方法不同。常规体育教学采用的多是集体教学法,而特殊体育教学则必须采用个案教学法;③课堂层次不同。常规体育是在一个层次的课堂内进行教学,而特殊体育的教学会在至少3种类型的课堂内进行;④适应要求不同。特殊体育要求教师根据每个人的问题及其轻重,经常性对体育教学的有关变量进行相应的调节、变更和改编,以确保每个人能成功和安全地完成学习任务。⑤学科形式不同。一般来说,一门体育学科多是从上位学科演绎而来的,或者多是与少数相关学科结合而成的。特殊体育学科则是与其他许多的学科融合而成的。[1]
鉴于特殊体育服务对象的特点,结合我国特殊体育的现状,本文对特殊体育的定义主要是指狭义的特殊体育,即为带有伤残和患有疾病的人提供体育教学、身体锻炼、运动训练和娱乐康复服务的一门学科。根据美国有关为残障人提供无偿教育的法律文件,这里的残障包括学习失能、智力障碍、情绪失控、身体伤残、慢性疾病、视力失能、听力失能、语言失能、自闭症孤独、外伤大脑、视听双失和多重残疾。
2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内涵标准
2.1教师专业化内涵标准
专业化一般来讲是普通职业逐渐符合专业标准、成为专业职业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教师专业化或称教师专业社会化,是指教师个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以及教师群体为争取教师职业的专业地位而进行努力的过程,前者是指教师个体专业化,后者是指教师职业专业化。两者共同构成了教师的专业化。英国教育社会学家莱西(C.lacey)指出,教师专业化是指个人成长为教学专业的成员并且在教学中具有越来越成熟的作用这样一个转变过程。目前我国提出的教师专业化都包括以上内外两个维度——教师的职业专业化和个体专业化。随着研究的深入,目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重点已转移到了教师个体专业化。[3]
教师个体专业化(也称之为教师专业内部结构)是教师职业专业化的基础和源泉,是教师专业化的根本方面。它是指教师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依托专业组织,通过专业训练,习得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实施专业自主,表现专业道德,逐步提高自身从教素质,成为一个良好的教育专业工作者的专业成长过程。
澳大利亚的埃利雅德博士等人,就教师专业化标准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各自的见解。概括起来说,对教师专业化的标准的研究涵盖了3个基本范畴:教师专业知识的发展、专业技能的娴熟和专业情意的健全。另外,舒尔曼(LeeS.Shulman)提出6点标准:服务的理念和职业道德;对学术与理论知识有充分的掌握;能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熟练操作和实践;运用理论对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从经验中学习;形成一个专业学习与人员管理的团体。[4]
我国许多学者对教师个体专业化也做了一些纵横结构的研究。我国著名学者叶澜教授在众多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见解:教师的专业结构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横向剖面”,在不同阶段有所不同;教师作为专业人员需具备专业的素养,这是作为一门专业的内在要求;它主要包括与时代精神相通的专业理念、多层复合的专业知识以及履行责任和权力的各种能力;提出专业理念,为教师专业行为提供理性支点,区分专业人员的教师与非专业人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我更新”将是现代社会发展中教师专业发展的新的趋势,是教师专业发展立足点的转变。[5]
目前,不存在一个大家完全认同一致的教师专业化的概念。但是根据对以往学者有关专业化的研究的理解,及通过笔者大量的研究,认为教师由职业向专业方向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教师个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也是社会为实现教师职业的专业地位而努力的过程。教师的职业专业化与教师个体的专业化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作用相辅相成,教师专业内在素质结构的成熟发展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根本与最终深化。
2.2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内涵的标准
目前,我国教师专业化的研究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提出了许多具有价值的观点,教师专业化因此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在特殊教育领域中,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却显得有些滞后,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尤显突出、几乎空白。为此,本文将根据笔者在此领域所做专门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特殊体育发展的状况,从个体专业化内涵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内涵进行探讨。
美国卡内基财团组织的“全美教师专业标准委员会”倡导《教师专业化标准大纲》,这是一份迄今为止较明确地界定了教师“专业化”标准的文件,它明示了制定专业化量表的基本准则。其中提到了①认识学生的个别差异并做出相应的措施;理解学生的发展与学习的方法;公平对待学生。②教师负有管理学生学习的责任、探讨始于目标的多种方法;注意集体化情境中的个别化学习。③教师应系统反思自身的实践并从自身的经验中学到知识,参与教育研究,丰富学识。④教师是学校共同体的成员,同其他专家合作提高学校的教育效果;同家长合作推进教育工作。[6]这4条准则明确强调了教师自身内在的专业素质要求在专业发展中的地位,用于描述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要求也极为重要。通过对教师个体专业化的透析,笔者认为我国特殊体育教师专业成长中的专业素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2.1具备从事特殊体育的良好专业道德
强调服务的理念和职业伦理是专业的一个标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局《教育展望》中指出:在新的教学道德规范中,专业化和专业精神将围绕对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道德定义而达到统一。因此,教育概念的实质是一项道德的概念,教师的专业化首先是以道德要求为基础的。教师的专业道德是特殊体育教师职业的基本规范,是作为教师所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专业准则。其主要体现于:
其一,投身于特殊教育事业的崇高敬业精神。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应建立在志向和兴趣的基础上。崇高的敬业精神,包括明确认识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的价值观念,积极的工作态度,坚定的工作理想和全身心的投入。教师的良好形象和魅力是通过智慧和汗水的奉献换来的。所以一个特殊教育教师只有对特殊教育工作倾注了无限热爱和执著追求,做到了刻苦钻研、精益求精,才能从中获得人生价值的升华和别人无法体验到的精神享受。
其二,具备特殊体育教师高尚的职业道德。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成败,系于教师;教师素质,重在师德。在特殊教育过程中,学生具有学习机械化、情绪多变的特点,这使得教师更应为人师表。此外,由于特殊教育性质、意义、内容和我国特殊体育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作为我国特殊体育教育的建设者,就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职业自律性、非盈利性的服务动机,对教育对象不求回报的关怀和公正无私的教育爱,呕心沥血的奉献品德,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善于合作、行之表率的品行等。
其三,应有健康、积极的个性。做特殊体育教师还应有良好的个性,包括积极向上的工作动机,正确的自我意识、自我尊重感、自我满足感、自我价值感、自我效能感,以及耐心、成熟、情绪稳定、心理健康等人格特质。面对社会对特殊教育的种种不理解、学生的多变等内外部压力,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做好自我调节。
2.2.2具备丰富的特殊体育教师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是教师专业化的基础,特别是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教师面临着科学技术的综合化、教育的社会化和教育、科研一体化的趋势,要具有综合的知识结构。对人的认识活动而言,无论是观察力还是思维力,都离不开知识。
特殊体育是一门对带有伤残和疾病的人,进行体育教学、身体锻炼、运动训练和娱乐康复的学科。由于特殊人群具有的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特殊体育学科则与一般的体育学科有所不同,它是由许多学科融合而成的,如:病理学、康复学、心理学、测量学、体育学、锻炼学等等。为此,特殊体育教师应具备丰富的知识,这有别于普通体育教师的知识结构。此外,作为一名专业的特殊体育教师,应具备相当水平的普通文化知识,这是教师维持正常教学和不断自我学习的基本前提。教师不仅要有所教体育学科的专业知识、教学法知识,还要具备康复领域的知识,而且要实现两者的融合并体现出个人特征。
为此,我们可以将特殊体育教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划分为:普通文化知识;当代重要的工具性学科知识;专业学科教育、教学法知识(一般体育教学法知识和特殊教育教学法知识);医疗康复知识;心理学知识和个人实践知识。
2.2.3从事特殊体育事业的专业能力
与教师知识一样,教师能力也是教师专业化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一个合格的富有专业化训练的教师,应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职业的独到本领,也是体现教师职业专业性和与众不同的教学艺术的特有方面。教师的专业能力就是教师的从教能力,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形成的顺利完成某项任务的能量和本领。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综合素质最突出的外在表现,也是评价教师专业的核心因素。
特殊教育领域中,特殊教育教师在其教育过程中有着普通教师从教所需的能力,也有着自身教学环境所提出的更多实施特殊教育的能力。由于教育对象的差异性、特殊性和身体的病态性,特殊体育教师有着比普通学校教师更高的能力要求。除了教育教学能力之外,还体现于:与不同需求人打交道的能力、教学设计的创新能力、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与各界人士合作的能力、体育康复指导能力、运动训练与竞赛组织能力、教育研究能力、自我调节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
2.2.4特殊体育教师应具备自我专业发展意识
教师的专业发展不仅有赖于先天素质和外部环境,而且也有赖于逐渐形成的自我发展意识和主体意识,即如何回答“我作为一个主体的我,能动的我,如何做一个自我主宰的我”的问题。自我专业发展意识是保证教师不断自觉地促进自我专业成长的内在主观动力。教师只有具有自我专业发展需要和意识,才可能有意识地寻找学习机会,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真正成为从教的专业人员。教师的自我专业发展意识,其内容主要构成要素为:对自己过去专业发展的反思;对自己现在专业发展状态、水平、所处阶段的意识以及对自己未来专业发展的规划意识。
认识自我的过程就是不断履行时代赋予自身现实要求的过程。自我专业发展就是在教师不断学习、调节、反思中逐步发展实现。一方面,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主张教师的成长应该培植自我反思的意识,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与行为,不断自我调整、自我建构,从而获得持续不断的专业成长。由于特殊教育的特殊性,特殊教师面对的是变化的环境、变化的个体,很难确定一个固定不变的目标和与之相关的一成不变的教学手段,也没有任何一种教学的策略永远是最佳的。教师只有在实践反思中发展自身的经验体系,主动地将自己的认知系统知识、经验纳入到教学过程中,重新审视自己的教学过程,并积极寻求更合适的教学策略,才能真正地推动特殊体育学科向前发展,从而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另一方面,特殊体育教师要不断地进行自我规划、自我学习,促进专业的成长。教师专业化在本质上强调的是成长和发展的历程。而作为教师个体专业化来讲,着力强调了其漫长性和生长性。教师过去所学的知识与技能、教育信念、理想,都是现在从教的基础,也是未来规划的基础。所以,教师的态度、价值观、人生观都需要通过不断进行自我调整、规划,才能不断充实自己,迎合专业动态发展的特性。教师只有不断地自我学习、更新自我,及时掌握学科的发展动态,才能做到教学的先进性、有效性,才能接受时代的挑战。
3结论
随着全球教师专业化的发展,我国对教师专业化的关注与实施,特殊体育教师作为教师成员中的一个群体,在倡导特殊人群回归社会主流思潮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的专业成长对我国的特殊教育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教师的个体专业发展在其中起着最为基本的作用,是教师专业化成熟的关键。为此,特殊体育教师具备完善的专业道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及自我专业发展意识的专业素质是其专业化发展的前提和核心,也是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内涵的所在。特殊体育教师内在专业素质的研究将是我国特殊体育教师专业成长的研究基石。
【参考文献】
[1]张加贝.试论特殊体育学的内涵与外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3,(6):56~58.
[2]Rudjuinbull,著;方俊明,译.今日学校中的特殊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5.
[3]刘捷.专业化:挑战21世纪的教师[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65~81.
[4]王培峰.小康社会视野中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J].中国特殊教育,2004,(1):75~78.
[5]叶澜.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229~260.
[6]黄祥林.论教师专业化趋势与现代教师的培养[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3,(6):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