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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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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规定

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二)临床检验项目准入管理

1、承担为临床服务的实验室的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实验项目比对或其它验证方法必须符合北京市及医院的有关规定。对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实验室应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准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值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2、符合上述条件的实验室,其检验结果必须能与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接口,检验项目结果可以在检验科及临床科室终端设备查询。

3、医院应对检验结果报告单统一设计格式,出具报告时间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2个工作日)。

4、上述实验室应能够为临床提供检查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

(三)医学实验室检验项目的质量管理及控制要求

1、检验科:负责全院所有为临床提供服务检验项目的实验室的技术管理和指导,负责贯彻行业管理规定和接待有关行业检查;负责对实验室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培训和定期检查;对其业务管理要等同于检验科各专业组质量管理要求。

2、实验室:为临床提供服务的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服从检验科的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向检验科报告质控结果。

3、医务处和科研处:共同负责所有临床检验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在检验科的技术指导下,负责定期质量监督工作。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四)特殊检查室

(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五)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六)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各盛市、自治区级医院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所在医院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报请盛市、自治区卫生厅批准办理手续。急性传染并麻风并精神并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科研、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应当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指定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并负有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三条 学校对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公正合法的原则。做好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 教育管理

第四条 学校应当重视和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有一名校长分管负责,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第五条 学校安全教育应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特点及学生的年龄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利用安全案例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中毒、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注重心理疏导,克服心理障碍,做到防患于未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日"活动,锻炼和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第六条 学校应确定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或人员,明确其职责,负责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校内各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

第七条 实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学校领导任期责任目标,落实到年级、班组。每个教职工都有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第八条 学校应根据各自的类别层次,在学生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贯彻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增强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

第九条 按照部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管理措施,学校应整顿校园治安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第十条 学校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部门及单位或工作人员应当经常注意抓好门卫管理、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交通秩序安全管理、校园公共场所管理、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减少和避免各类案件和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第十三条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可能或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指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作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第十四条 学校可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部署,采取得力措施,预先防范。

第十五条 学校应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校舍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发现危险房舍,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校舍倒塌事故发生。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随时观察险情。

第十六条 学生外出实习、参观、旅游等乘坐的车辆必须安全可靠,驾驶人员必须证明齐全,经验丰富。学生徒步或乘车外出,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的规定,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学校应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措施,留有消防通道,配齐配足灭火器材,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火灾事故。严格用电管理制度,经常进行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和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应根据儿童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建有楼房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出早操班主任老师要提前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学生上体育课,参加勤工俭学劳动等,应有老师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中小学校须有学校领导或老师带队,并有安全保障措施。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应根据发生安全 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性,指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溺水、防中暑、防煤气中毒、防自然灾害等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应重视和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强化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学生治安服务队和教职工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做好防盗,防破坏、防不法侵害工作,预防刑事、治安案件。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产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延误。

第二十一条 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和损失事故后,学校应急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予以批评教育和相应的行政、法律处分。学校对事故调查后认为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重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所在地政府及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事故处理结束后,应书面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事故,在场师生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学院或公安部门,并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发生在校园内的案件或事故,学院应迅速采 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亡或损失。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园内重伤、非正常死亡或个人遭受财产重大损失,学校应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现场,稳定情绪,协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因学校或有关部门的责任发生死亡、重伤或残疾,由学校或有关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做好处理及善后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对学生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视具体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责令检查、赔偿损失、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生承担责任;学生假期或节日离校回家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放学离校回家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因退学、转学、毕业等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对擅自离校不归的或学校不知去向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寻找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校内正常学习生活以及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因病死不由学校承担的意外死亡,学校不承担丧祭费。如家庭确有困难者,学校可参照本规定。

第三十条 因保护国家财产和他人人身安全、见义勇为而致残或英勇牺牲的学生,学校应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为强化对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的规范管理,确保车辆交通安全。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安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一、车辆安全行驶管理规定

1、客户服务部主任为车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送货车辆安全行驶的教育管理。

2、驾驶员必须经公司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方可驾驶车辆。

3、客户服务部车辆为送货专用车,除因公配送卷烟外,不准运送其它物品,不准借给外单位使用。

4、因公和配送卷烟用车,由客户服务部主任派车,并作好派车登记,以便备查。

5、严禁私自用车;严禁途中随意带客或绕道为他人办私事;严禁为他人运带其它物品;严禁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工作时间酗酒或酒后驾车;严禁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家中过夜。

6、车辆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安全地点停放,并关闭电路,锁好车门,以防发生意外。途中送货临时停车,严禁逆向停车。

7、客户服务部主任要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要以身作则,自觉遵章守纪,不准公车私用;严禁强迫驾驶员为其出私车,驾驶员遇到此类情况应拒绝,并及时报告公司职能部门或直接向领导报告。

8、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并要积极按时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确保行车安全。

9、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业务技能,精心维护保养车辆,严禁带故障行驶。

10、加强途中送货安全防范,熟悉安全应急预案,掌握各种应急措施,并配备必要防卫工具,确保人身货款安全。

二、车辆维修保养规定

1、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勤清洗,并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2、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公司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3、车辆维修必须提前向客户服务部主任报告,并填报车辆维修单,经办公室(车队)审核批准后,方可送厂修理,特殊情况可电话报批,先送厂后填报维修单。

4、平时车辆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客户服务部车管组组长确认,并报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服务部不得报销,由驾驶员自负。

5、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公司车辆维修单,由(车队长)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经理室审批。

6、车队长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徇私情,对车辆修理费用结算要严格把关,对更换材料清单要逐项核实,从严控制,严防虚假。

7、办公室(车队)要每月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考核检查,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制度,对检查、维修保养不到位的进行逐项扣分,并与工资兑现挂钩。

三、车辆燃油管理规定

1、车辆耗油标准:东南车为9.5公升/百公里,允许上浮4.5公升/百公里,7-9月可上浮6.5公升/百公里;五菱车为6.5公升/百公里,允许上浮3.5公升/百公里。

2、客户服务部要在当地选择信誉较好的加油站购买燃油,并逐台登记,同时要定期对车辆用油进行审核,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3、燃油发票报销必须经公司车队长签字登记后,呈报经理室审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4、车队长应每月对单车耗油进行核算,对超过标准或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办公室,严格按规定处罚。

四、车辆安全管理奖惩规定

1、公车私用的,主任、副主任一次处罚200元,驾驶员处罚100元,同时按考核细则相应扣分;私自将车开回家过夜一次处罚300元,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再犯不改的,主任、副主任调离岗位,驾驶员一律辞退。

2、凡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3、驾驶员因公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责任区分作相应的经济赔偿,负全责的赔偿费用的70,最高不超过3000元;负主要责任的赔偿费用的60,最高不超过××××元;负同等责任的赔偿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500;负次要责任的赔偿费用30,最高不超过1000元。

4、因驾驶员对车辆检查不周、缺机油、冷却液而造成发动机粘缸事故的,其大修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作辞退处理。

5、驾驶员一年内发生两次主责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作辞退处理。

6、驾驶员因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罚款或刑事拘留的,作辞退处理。

7、发生交通事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照规定赔偿外,作辞退处理。

8、车辆不按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发生意外的,驾驶员应负赔偿责任,同时要追究服务部主任的责任,并作相应的处罚。

9、工作时间酗酒或酒后驾车的,除按考核细则扣分外,并处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作辞退处理。

10、驾驶员弄虚作假、耗油严重超标发生异常的,按超标数量全额处罚,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除按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外,对服务部主任要追究责任、作出相应的处罚。

12、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每月奖励100元,车管组组长奖励150元,并实行安全行驶公里补贴制度,按百公里补贴4分计算。

13、安全奖及公里补贴发放,需经车队审核签字后报经理室审批。

五、本规定自××××年12月1日起执行。

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针对高校实验室接连发生的中毒、爆炸、起火和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1],教育部办公厅于近日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文件。可见,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至关重要。

湖北理工学院是一所位于黄石市的省属地方性应用型高校,近年来积极推进各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也收获了大量实践经验。以该校“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为例,经过3年的建设,重点实验室在水体富营养化营养盐、无机重金属盐、持久性有机物、致病微生物等污染物分析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使实验室成为提升教师科研水平和培养学生创新性能力重要载体的同时,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实践,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

1 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实验室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资金投入比不足、空间布局不合理、安全设施数量少、线路负载过低,消防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同时,地方高校还普遍存在重教学和科研,轻安全管理的问题,如: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意识淡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宣传教育目的性不强,应急事件处理能力较差[2-3]。实验过程中化学药剂乱倒废液、废渣,乱排废气的现象非常普遍,其中很多是剧毒的重金属盐(铬、汞、镉等)、有机试剂(甲苯、四氯化碳、乙腈等)和致病性微生物。因此,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健全安全管理监督体制,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环保意识意义重大。

2 实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大型精密仪器的不断引进,仪器操作程序和日常维护要求越来越专业化,原有实验老师已不足以保障实验室所有仪器正常运行,仪器管理将逐渐过渡到使用人负责制,这样实验室安全管理难度进一度加大。在仪器验收过程中,仪器负责人在掌握仪器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的基础上,还应强化安全教育,使其具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隐患。

此外,重点实验室还承担着开展学生创新实验的教学任务。在学生进入实验室之前,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和实验操作安全教育,使其熟悉掌握实验室各项安全条例,确保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养成配戴安全手套、口罩、实验服、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的良好习惯,同时严格遵守在通风橱中进行有刺激性的,致病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操作和使用的规定,并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4]。

3 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措施

重点实验室相比专业教学实验室具有仪器种类多、操作要求高、使用人员复杂、药品使用量大、水电气使用频繁的特点,因此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始终以实验室安全为第一职责。只有切实重视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做到科学合理,具备预防和处理事故的各项能力,才能确保将实验室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在日常工作中,实验管理人员应完成以下工作:保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完整;掌握实验室安全保护装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确保使用电炉、马弗炉等大功率设备有人值守,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直接高温加热;定期对水气管路阀门进行安全检查维护,防止泄漏与爆炸,如氢气、乙炔等;定期组织实验室废液回收[5]。

4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必须依靠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它是做好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保证。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安全卫生守则;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辐射性环境安全防护管理规定;水电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特殊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方法;压力钢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危险“三废”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了这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制度,就有了安全管理的内容和标准[6-7]。

另外,在行政手段上,应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实行重大危险源的全过程动态监控,加大实验室安全设施的投入,如实验室应在防火、防毒、防腐、防爆、防盗、防环境污染等方面,并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提高安全系数,杜绝事故发生。

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武警学院拥有多个高危险性实验室,如火灾机理实验室、防火功能材料实验室、灭火技术实验室、核生化实验室等,实验室开放力度的加大,更增加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难度。为推动消防安全管理与实验室建设的同步发展,分析实验室火灾隐患,我们实行了“二三制”的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即:一级是学院统筹实验室消防安全顶层设计,构建一套适用、有效的管理制度;二级是实验室管理部门以消防安全评估和检查二个为抓手,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三级是实验室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三项措施,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标准和消防信息化平台建设。

1.高校实验室火灾隐患因素分析

通过实验室火灾隐患因素分析,可以让人们更加客观、准确地认识火灾的危险性。分析火灾事故的原因,总结事故发生规律,是控制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并为人们控制和扑救火灾提供依据和支持。根据火灾统计与发生的直接原因分析,火灾的成因可分为:人的因素、环境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的因素。

1.1 人的不安全行为直接引发火灾

根据火灾统计数据,80%以上的火灾都是由于人们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常识缺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引发的。

(1)实验操作者却少自我约束。①“无知无畏”型。当前,人们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不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一个“短板”;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引发什么后果,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②“侥幸心里”型。火灾事故是低概率事件,许多人往往没有亲身感受过火灾,认识浅显,以为一次违章不会巧合就能发生火灾;③“麻痹心理”型。偶尔一次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没有发生事故,就习以为常,视而不见;④“捷径心里”型。往往为赶任务,缩短实验时间,违返规定操作,忽视安全而酿成大祸;⑤“厌倦心理”型。因实验周而复始,枯燥乏味,就不遵守规定,实验随意性大,增加了火灾隐患。

(2)实验室管理人员监管不严。①实验过程中缺少控制,增大实验操作者的随意性;②出现口头上重视,实际上轻视,忙起来无视的现象;还更有可能,为追求短期利益,忽视安全而违章办事,埋下火灾隐患,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1.2 实验室环境不安全条件

实验设备的多样性对实验环境有着不同的技术要求,有些是高压、高温或大电流等设备,有些实验是高危险性实验,如化工实验、高温、高压实验等。实验室设备大量的引进与场地紧张、配套资金缺乏的矛盾曰益突出,带来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多。①用电环境。实验设备增加,电力负荷加大,电路未相应扩容,存在线路过热或引发火灾。据统计,电气火灾占到火灾总数的37.1%,而且有增长的趋势;②消防设施环境。消防安全配套设施的设计、建设及维护相对滞后,致使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复杂,隐患众多;老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新建筑消防设施缺乏有效维护现象严重;实验室消防器材配置种类错误、数量不足或过期,楼内消防报警为防止误报而关闭,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打开、消火栓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等。③配套设施环境。因项目急需而临时搭建实验室、改造实验室,往往存在不能满足设备或实验技术要求;实验室功能增加或改变,存在非专业人员施工,不熟悉情况,乱拆乱建;火灾高危实验室内装修或实验台柜等未采用阻燃装饰材料,容易引起火灾。

1.3 实验室内物品的不安全放置和使用

(1)设备安装、使用有着严格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实验室面积、配套实施建设滞后于教学和科研活动需要,造成引进设备安装临时调整,教学和科研运行不能达到良好的状态,存在使用安全隐患;特别是实验室一些化工、高温、高压、大功率的仪器设备,本身就是火灾预防的重点。

(2)危险物品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甲烷、氢气、氧气等高危气瓶,是否按要求放置与使用;金属钠、乙醚、白磷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是否按要求存储与使用。

(3)实验室内物品使用混乱,耗材随意摆放,乱丢废弃物等现象易引起火灾;实验室内易燃装饰物过多,易燃性的堆积物过多,使火灾载荷增大68。

1.4 消防安全制度的不完善

(1)消防安全制度建设不完善。实验室管理部门安全职责交叉、重叠,人员职责不清,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缺失,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消防安全资金投入不足,运行机制落后等是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源。

(2)消防安全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纠正,物与环境的危险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消除,那么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各种事故,甚至是重复发生。

(3)消防安全管理运行低效。新形势下实验室数量巨大,教学和科研项目众多,大多数开放运行,管理难度加大。特别是科研实验室人员流动大、实验危险性高,如果管理不到位,将导致火灾。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的发展,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要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适应开放的需要,职能避免交叉与缺失,手段要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2.学校顶层设计,部门监管,全员参与

2013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强调了各级政府机关消防工作责任,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高校实验室作为防火重点单位《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高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武警学院从三个维度统筹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宏观制度建设上,从职责分工、安全教育、运行机制、管理系统和资金保障等方面做出比较全面的规定,形成《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汇编》,保证制度体系的系统化;根据实验室根据仪器设备和具体情况,制定各自实验室安全技术标准与设备操作规范等,汇编成《实验室安全实施细则与操作规程汇编》,保证制度的可操作化。中观上,明确实验室所属部门与监管部门职责,赋予其评估和检查的职能,使管理部门推动工作有抓手。微观上,明确学校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责任,校领导是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院领导与监管部门负责人、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和使用人逐级签订责任书,使每个人都有消防安全职责在身。在消防安全上,只有人人关心、人人尽心,才能达到处处放心。

3.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两个抓手

3.1 消防安全评估,形成激励机制

依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应建立实验室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实验室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的建立,利于科学管理,职责落实、自我约束、不断完善,创建长效、稳定的消防安全形势,逐步实现“安全第零事故”的目标。武警学院逐步完善实验室消防安全年报和评估制度,以此作为评选先进实验室和优秀实验教师的重要条件之一。

3.2 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消防安全检查是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消防安全检查,能及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动态,发现并解决有碍于实验室消防安全的各种隐患和因素,有效防止或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常见的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可分日常、定期、不定期、专项等四种形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进行。

武警学院探索管理者与学生相结合的检查模式。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组织学生成立实验室消防安去检查组,按检查项目分为五个方向:制度建设、消防设施、电气安全,设备管理和耗材管理;每个小组由五个方向的人员组成,由1名管理者带领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分别由3名管理者带领3个组成员检查不同的实验室,下一次则轮换检查对象;检查完毕,汇总研讨,整改通知,定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建立管理者主导、学生参与的检查制度:一方面,避免人情化检查,使检查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增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是一次很好地社会实践;同时,也可以减轻管理者的工作压力,提高检查的效果;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予奖励学分和相应的表彰。

4.实验室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三项措施

实验室是消防安全“三级”管理的基层,是安全管理落实的最小单位,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开展师生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是安全管理的根本;建立实验室消防安全标准,使实验人员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是安全管理的保证;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能,是安全管理的有力手段。

4.1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高校实验室消防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取决于全体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的全面提升。《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1)做好宣传。为使“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开展多种方式的消防安全宣传,逐渐使消防安全成为全体人员的自觉行动。武警学院以“学生自己宣传才是最好的安全教育”,建立学生消防科普社团,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让学生成为消防安全宣传的主角,学院给以适当的活动经费。特别是消防系的学生更能发挥这方面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如119消防日和416防灾日等。这些活动不仅在学院,而且配合地方消防队的工作走上街头,不仅普及了消防知识,而且增强了学生的参与感,促进学生消防安全意识、知识与能力提高。

(2)开设课程。2011年7月教育部、公安部颁布施行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明确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学大纲。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武警学院开设有《消防公共安全公开课》,根据各系教学实际,开展课堂、网上、实验等灵活的教学方式。

(3)实践演练。从重特大火灾人员伤亡情况看,多数是因为公众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没有及时有效从火场逃生,被浓烟熏呛窒息死亡。无数起血的事故教训反复说明,消防安全关键在“防”;能不能防得住,关键在人;能不能逃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会不会逃生自救。实践是最好的老师,通过在武警学院消防系统训练中心演练,学生熟悉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通过油盘灭火演练,使学生现场感受火灾事故现场,使学生了解火灾现场的人员心理,掌握火灾初期灭火和逃生技能。结合军训和综合演练,开展灭火器的使用、初期火灾扑救、逃生自救演练等实践活动,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4.2 实验室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1)实验室消防安全设施配置标准。依据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设施标准规范,制定不同性质实验室的消防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如:精密仪器设备室、化学实验室、核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爆炸试验室、燃烧实验室等消防设施配置标准。制定实验室消防安全疏散标准,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明确不同性质实验室消防器材配置种类和数量,不同火灾初期灭火处置办法等。细化危险化学品等存放与使用规范,悬挂高温、高压等设备的警示标识。

(2)实验室运行规范。随着实验室在空间、时间、内容上的开放力度加大,实验室安全的科学管理尤为重要。武警学院实行实验室准入与学生信誉制度,学生预约进入实验室前,需要网上安全考试,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室。对于危险性实验,需要进入实验室现场操作,通过老师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室。在实验室,指导老师给学生实验期间表现信誉评价,成为再次预约申请进入实验室的考核指标。

(3)实验及设备操作规范。针对不同性质的实验或设备,按照标准与规范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实验项目操作规范,为操作人员提供准确、完整、清晰和量化的设备操作活动指南,提示主要风险、操作的风险,应急处理程序等。如:核生化实验操作规范、粉尘爆炸实验设备操作规范等。

4.3 构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

高校实验室点多、面广、情况各异;专职管理人员少、任务多、监管难度大。学院借鉴消防部队“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实验室房间等为基本单元,覆盖全院实验室;依据消防安全评估和检查结果,把实验室房间划分为五个消防安全等级,分属五个管理级别,以不同颜色区分,每年根据评估和检查结果做相应调整。

为减轻实验教师上报实验室消防安全自评报告的负担,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管效率,利用武警学院校园网络,借助信息化建设项目,建立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并逐步完善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具有的功能:一是实现实验室消防安全自评报告的自动生成及上报,完成消防安全信息收集和更新;二是数据分析功能,提醒实验室消防安全的注意事项。三是实现实验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实现实验室火灾信息收集功能,可以给消防员救援提供“快速、准确”的火场信息;五是实现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功能,通过网络媒介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及时消防安全信息,演示消防安全技能,如消防法律法规介绍、灭火器使用、报警及逃生技能、火灾案例演示等。

5.结语

高校领导对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具有统领的作用,他们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管理体系建设和工作效果,怎样强调领导的重要性都不为过;在管理中要“以人为本”充满关爱,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长期不懈的努力,感染他们、教育他们,让他们从内心接受各项制度,并主动遵守和执行,就能最大限度地杜绝安全事故和减少伤害;实验室消防安全需要所有实验室、全员、全程的参与,做到人人知安全,懂安全,做到消防安全“三懂三会”;消防安全管理的改进和深化,必须从细节着手,“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决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