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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完善落实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逐步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建立市、县两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2012〕2号)要求,市作为全省试点地区之一,从2012年起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道路交通客运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13年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一步推广普及;2014年巩固提高,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阜安〔2012〕6号)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已于2011年12月12日印发了32个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包括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事故管理八项主要内容,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将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企业分类分级标准继续使用,前期已完成级别评定工作的地区和企业,不再另行开展分类分级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我市企业实际情况,将对《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进行适当增补和调整,相关标准将另行。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明确各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在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托“金安”工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各级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
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皖政〔2008〕69号),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量化。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对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重要范畴。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安全监管。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5月至年底)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完成所有企业的分类分级工作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道路交通客运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试点建设任务。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
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推广普及,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全市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成立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承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评定,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和行业“十二五”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政策措施、重点项目等,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公开表彰和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部门、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及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统筹兼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六个结合”,即与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信息化(金安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与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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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做好安排部署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治工发〔〕12号)和省、州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就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并下发了《县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腊安办〔〕1号)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排查范围与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1月1日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检查工作。
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对象为参加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成人每两年体检一次,7岁以下儿童和中小学学生根据学校卫生要求每年体检一次,乙肝表面抗原和GPT的检测每两年开展一次。
二、工作目标
我镇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13365计算,20*-2009年目标完成健康体检8400人,并为体检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其中7岁以下儿童按照儿童系统管理要求予以生长发育监测1000人,中小学学生根据学校卫生有关要求体检1000人,农民健康体检6400人(60%)。
三、体检项目
农民健康体检内容包括物理体检(内、外科)、三大常规(血、尿、粪)、B超(肝、胆)、心电图、GPT、乙肝表面抗原、血糖等项目。其中,胸部透视根据物理体检情况和体检对象要求,由卫生院酌情确定。同时开展妇女病普查。
根据学生和儿童的特殊情况,对7岁以下儿童的体检,按照儿童系统管理的要求执行,乙肝筛查采取家长自愿检测的原则进行。中小学生的体检按照学生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要求执行。
在自愿的前提下,将重点人群(外来婚嫁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高危职业从业人员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HIV抗体检测纳入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
四、体检方式
采取多种形式,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健康体检采取集中体检和上门体检服务相结合形式进行,以村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逐月安排集体体检,对一些因外出不能参加体检的对象,可灵活安排或穿插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五、实施步骤
(一)20*年7月至8月,制定方案,组织培训,开始体检。
制定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卫生院建立农民健康体检组,落实责任制。
积极做好健康体检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体检工作。
(二)20*年8月至20*年12月,全面实施体检工作,完成30%以上的农民健康体检工作。
对健康体检资料进行收集、登记、分析、总结,建立健康档案。对健康体检中发现有关疾病的人员进行健康咨询、指导、跟踪管理。为农村结核病、慢性病、精神病患者提供服务和管理。
(三)2009年1-10月,完成第二轮体检任务的60%以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单位、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由政府负责提供2年1次的免费体检,是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巩固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群众的关怀。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采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农民健康体检政策等。要求村联络员及责任医生每家每户发放健康体检通知书并有签名,以提高农民健康体检率,促进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经费保障
开展60-65岁以上老年人的免费体检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达到广大人民群众心里的大事。为切实搞好这次体检工作,我院多次召开全体医务人员会议,认真研究和落实这次体检工作的具体细节,对整个体检工作力求做到认真、细致、完美。
医院对这次体检工作还进行了精心组织,成立了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负责。领导小组下设有:资料组、体检组、服务组、后勤保障组,各组都安排了专人负责。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提高认识
在县疾控中心的直接领导下,我院对这次体检工作十分重视。筹划准备期间,我们多次组织人员到各村进行宣传、鼓动和教育,详细讲解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宣传与动员的力度,鼓励各村符合体检要求的老年人积极参与到这次体检工作中来。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动员,辖区老年朋友,思想认识得到了很大提高,参与体检工作的积极性普遍高涨,很多同志自觉地帮助村委会深入到老年人家庭去动员老年人来接受体检。
三、热情服务、精心照顾,保证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老年人的体检工作,必须要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的特点,切实做到热情、细心、周到。这次体检工作一开始,我们就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做到这一点。体检工作进行中,对老年人我们都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对年老体弱者,我们帮助搀扶、精心照顾。通过我们的热情、周到的服务,在这次体检工作中,没有发生一次意外事故,保证了体检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体检工作完成情况
1、辖区9各行政村,摸底60岁以上老年人2169人,县卫健委下达任务数1955人(60-64岁655人,65岁以上1300人),本次体检完成1946人(60-64岁596人,65岁以上1351人),其中参加DR检查1320人,贫困人口652人。
2、体检后老年人患病统计与分析:
这次老年人体检,主要体检了老年人的一般检查、血脂、血糖、生化指标、心电图、超声波、X线等。通过对所有老年人的体检结果的统计和分析,我们能够得出的结论是:
(1)、除极少数外,绝大多数的老年人都患有这样或那样不同程度的疾病。老年人患病人数达到了85%,说明我辖区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普遍较差;
(2)、从老年人所患的病种来看,排在前三位的是:高血压、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除此之外,冠心病、结石病、骨关节病等也比较严重;
(3)、老年人的健康、卫生意识和医疗保健知识教欠缺,个人卫生行为较差,不良的生活习惯在一些老年人中还比较严重。
2、健康评价及生活方式指导:
一、工作指标
2012年60岁以上老人、中小学生和儿童体检率均达到80%以上。
二、体检对象和体检频次
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中小学生、儿童及60岁以上老人为主要体检对象,每年体检一次;其他参合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体检一次。
三、体检项目
(一)常规体检项目包:
成年人(60岁以下):内外科、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谷丙转氨酶、空腹血糖、B超(肝、胆)、心电图、胸片或胸透等。
根据知情自愿原则,不愿检测乙肝表面抗原和谷丙转氨酶的,可由尿常规和双肾B超代替。
(二)重点人群体检项目包:
1、60岁以上老人:在常规体检项目包的基础上,增加血脂、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双肾B超,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同时根据知情自愿原则,不愿检测乙肝表面抗原的,可由其它项目代替。
2、0-6岁儿童: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
3、在校中小学生:体检项目按照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舟普卫〔2010〕136号)的规定执行。
四、组织体系
街道社会事业发展科负责对此次健康体检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好人员力量和技术设备,要结合本区域社区实际,采取开设体检门诊组织集中体检和到社区设立临时体检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日程安排
集中体检时间从5月18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各社区(村)老年人体检顺序为:曙光社区、浦东社区、红旗社区、南岙社区、芦花社区、蒲岙社区。(具体日程安排和顺序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各社区(村)要把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专门组织,落实专门人员,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发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辖区农民分期分批参加体检,要充分发挥社区(村)老年协会和网格小组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村老年人参与健康体检的积极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开设常年体检门诊、设立社区临时体检点,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要求,合理安排体检计划,确保年度体检任务顺利完成。
(二)要做好健康体检卡的发放和使用工作。健康体检卡用于参合群众在街道区域内参加体检时使用。此卡由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在体检之前3-5日内发放到户到人。参合群众应随带合作医疗保险卡和体检卡,按照体检卡通知的体检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后由体检单位收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把参合农民的体检信息留存归档,在第二年开展体检的时候要注意甄别,避免60岁以下成年人出现重复体检的现象。
(三)要确保服务质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要认真仔细开展体检项目检查,避免出现体检误诊和漏诊的情况,体检表内容登记要详细,检查项目结果要有医生签名,并建立主检医生制度,原则上要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主检医生,确保体检质量。
(四)要把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健康体检信息的后续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责任医生要保管和使用好健康体检档案,责任医生要做好体检结果的整理、分类与反馈工作,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上门随访,开展健康指导和不良行为干预,及时记录随访管理信息,通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软件和网络实行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长效动态的健康管理。要做好对农民健康体检结果的分析、利用,掌握本地农民的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实施社区健康报告制度,为政府宏观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五)要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日报表制度,体检机构应在每日下班之前将60岁以上老年人每日体检人数报送至街道社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