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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市公司 内源融资 外源融资 银行借款 股票融资 债券融资
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概述
我国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主要看能否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而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是保证现金流的重要方式,除日常经营积累下的资金以外,企业如果想扩大规模,则如何筹集资金便成为保证企业发展的关键。与非上市公司相比,上市公司在融资方式的选择更为灵活多样。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即公司内部融通的资金,它主要由留存收益和折旧构成。主要是指企业不断将自己的储蓄(主要包括留存盈利、折旧和定额负债)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向企业之外的其它经济主体筹集资金。外源融资的主要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股票融资、债券融资等。
二、几种融资方式介绍
(一)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主要来源于企业的自有资金(包括未分配利润及留存收益等),上市公司在使用自有资金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受外界的制约很小,且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控制权;但内源融资的规模受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大,且如果企业将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其他投资,而不对股东进行分配,则不利于吸引股利偏好型的投资者,又有可能影响到今后的外部融资。
(二)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借款、股票融资、债券融资等,外源融资的优点是筹集到的资金规模较大,方式多样,可以满足资金短缺者对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当然外源融资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下面着重介绍下银行借款、股票融资及债券融资。
1.银行借款。向银行申请贷款是上市公司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银行借款融资的优点是筹资速度快,筹资费用低,但银行借款的规模较小、需要优质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且定期需要还本付息,当然银行借款的限制性条款比较多,制约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借款的用途,这些限制性条款的存在制约了企业对借款资金的使用。
2.股票融资。上市公司利用股市这个平台,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股票融资最大的优点是股票是同企业的存续期相始终的,因而通过股票融资,所筹资金不需要归还本金、偿还利息,仅仅偶尔分配下股利,但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定,通过股票融资,一次筹资的金额较大,用款限制相对较松,因此股票融资是一种较好的融资方式,当然股票融资的缺点是筹划时间长,准入门槛高,需支付高额的中介费用。
3.债券融资。债券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的方式。债券融资是企业一种重要的筹资方式,其筹资范围广泛,筹资规模较大,但缺点是债券融资所筹集到的资金不是企业的资本金,需要定期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因此,如果企业经营不善,通过债券融资可能会增加企业破产的机会。
前述部分介绍了几种融资方式的优缺点,但为文字表述,不是很直观,下面利用表格对几种主要融资方式进行详细比较,有利于上市公司更直观的判断选择哪种融资方式:
三、影响上市公司融资方式选择的因素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特别是采取外源融资方式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努力降低融资成本,规避融资风险。影响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司对资金的需要情况,如果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急迫,且金额不大,则可以选择内源融资或者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对资金的需求规模较大,则可以选择股票融资或债券融资。
二是参考国家的政策法规,如果国家对部分行业(如房地长业)要求较为严格,则该行业选择股票融资或者债券融资的难度将会较大,而内源融资或者银行借款将会是一个较好的方法。
三是充分考虑融资成本及融资风险,比如银行借款和债券融资虽然成本较低,但需要定期支付利息,到期返还本金等,公司如果经营不佳时可能导致财务危机甚至生存危机,而发行股票则没有这种风险,这也是上市公司融资时偏向于股权融资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是公司自身的举债能力,适当提高资产负债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将资本投向更有发展前景的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使股东的财富实现最大化。
四、小结
通过对上述几种常用融资方式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几种融资方式各有利弊,上市公司在选择上述融资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参考文献
[1]谷祺,王棣华.高级财务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陈春.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的比较分析[J].内江科技,2006,(8).
[3]陈焕永.企业融资方式的比较研究[J].财贸研究,2007(3).
[4]陈莉.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方式及其选择[J].今日南国,2008,(4).
[5]张绪军.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理性选择[J].金融研究,2005(8).
[6]黄少安,张岗位.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J].经济研究,2006(11).
[7]卢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选择影响的因素分析[J].财会通讯,2009(8).
关键词:文化产业;金融创新;质押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06-0105-04
文化产业是一个知识密集、资金密集的行业,其发展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由于文化产业的项目具有高风险、难量化等特征,文化企业无形资产比重大、回报周期长、中小企业居多,一直面临“融资难”的发展瓶颈,这是国外文化产业曾经遭遇的共性问题。文化产业向市场提供的主要是内容产品,其投融资中存在收益的不确定性和资产的可抵押性相对较弱两大问题。我国银行偏好固定资产抵押,一般不愿接受中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抵押,而大多数文化企业缺乏可以作为抵押的不动产,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因此,在国家政策面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如何进行金融创新,切实有效解决文化产业融资难的问题,是当前急需研究的课题。
本文主要从文化企业贷款融资的角度,以影视制作业为例,总结了我国文化产业金融创新方式发展的特点,并重点分析了多个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这一主要金融创新方式。
一、我国文化产业金融创新方式发展的特点
我国文化产业金融从2006年开始出现了较大规模的发展,文化产业和金融的结合日益紧密。从我国影视制作行业来看,无论融资的规模还是金融创新的方式都有了很大的发展。金融创新方式的发展呈现出两个“多样化”的特点,即融资方式多样化与融资参与主体多样化。
(一)融资方式多样化
我国文化产业的贷款融资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目前文化企业向银行融资采用的方式有专利权、版权、发行权、播映权、预期收益、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和版权信托融资等。这些融资方式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点就是通过无形资产质押进行融资。由于文化企业缺乏可供担保抵押的有形财产,因此,无形资产成为唯一选择。其中版权、发行权、播映权质押融资和版权信托是主要融资方式。
版权质押融资是众多融资方式中最主要的方式之一。文化企业一个重要的特征是无形资产比重大,而无形资产中最为核心的是版权。因此,在众多的融资方式中,版权质押融资成为文化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主要方式。在实际贷款中,也有银行要求以文化企业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作为附加条款,如电影《集结号》贷款合同中除了版权质押,还附加了华谊兄弟的王中军、王中磊兄弟和阿里巴巴董事长马云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发行权质押融资和播映权质押融资属于版权效力范围的融资方式。发行权质押融资相对版权质押融资,其质押力较弱。播映权质押融资则更弱。发行权是版权财产中的一项权利,是指版权所有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其中就包含了播映权。发行权质押融资的方式同样适用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如电视剧《桃花女》拍摄的融资采用了发行权质押的方式。播映权质押融资则只适用于影音作品。上影英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电视剧《神话》的播映权质押为《金枝玉叶》的拍摄申请了450万元的贷款,也成为全国首创的映播权质押融资方式。
版权信托融资是不同于质押融资的新型融资方式。2009年5月,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旗下的版权产业融资平台正式开通,为信托公司介入解决文化企业融资提供了契机。版权信托融资的创新方式。为文化创意企业、版权企业提供了获取资金的渠道。文化企业可以通过将作品版权信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以这部分信托资产做抵押物,协助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从而增大了企业获得贷款的机会。
(二)融资参与主体多样化
文化企业多是中小企业,缺乏有形资产作抵押,仅以无形资产质押,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第三方主体的加入能增强企业信用,减少银行贷款风险。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融资参与主体除企业和银行外,还有担保机构、保险公司、风险投资基金、信托公司、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等(见图1)。政府也是文化企业的贷款融资的重要参与者。政府通过对文化企业的产业政策扶持。对银行进行金融政策指导,建立版权交易中心和征信平台,为文化企业获得贷款融资铺平了道路。
担保公司目前是我国中小企业贷款中最主要的增信方。由于文化企业多数是中小企业,因此,担保公司是文化企业贷款最主要的参与主体。大多数文化企业的贷款都是在担保公司的担保下得以完成的。目前采用的最为广泛的方式是版权担保贷款。如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推出的“文化创意产业版权担保贷款”,是向文化创意产业的中小企业发放、以自主著作权为主要担保方式的,用于满足其融资项目的创作、后期制作、生产销售、衍生品开发、商业推广等整个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要的一定金额的贷款。
保险公司的作用是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主创风险、盗版、生产与制作过程中的人财物损失和发行推广等环节的风险保障问题。通过保险公司对文化企业专利权、版权等无形资产侵权危害进行保险,对文化产品的形成和完工进行保险,对文化产品能否达到预期的市场表现如票房收益进行保险等,增强文化企业抗风险能力,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电影《夜宴》就是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其海外发行提供1年的出口信用保险,从而以版权抵押的方式获得深圳发展银行5000万元的贷款融资。
信托公司的信托与文化企业的版权相结合是目前文化企业贷款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文化企业将版权信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以该信托资产作为抵押物协助企业申请贷款。当资金出现问题时,信托公司对信托资产有全权处置权,这样就降低了银行的风险,也降低了文化企业贷款的门槛。由于版权属于无形资产,当信托业务涉足无形资产领域时,必须解决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和风险控制问题。这两个问题的解决依赖于版权交易中心征信平台的建设。通过这个征信平台协助银行和信托公司审核企业背景,从而搭建银行与项目之间对接的桥梁,确保贷款融资顺利完成。
风险投资基金介入到文化企业的贷款融资过程中是一项创新。由于大多数文化企业处于初创阶段、成长阶段,因此,风险投资基金通常是作为股权投资的角色参与企业融资。目前,风险投资基金在文化企业融资中的一个新的角色则是作为文化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时的担保人。风险投资基金向银行提供担保,文化企业将一定比率的股权质押给风险投资基金作为反担保。当文化企业无法偿还贷款时,则由风险投资基金代偿,同时风险投资基金获得文化企业的股
权。如杭州峰景动漫公司通过引入风险投资基金的担保获得了银行的贷款融资。
二、我国文化产业金融创新方式的分析
根据我国文化产业金融创新方式发展的特点,我们可以创造性地组合出多种贷款融资方式。比如,引人保险或引入担保的版权质押融资、发行权质押融资、预期收益质押融资、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等,以及版权信托融资、风险投资介入的版权或发行权等质押融资等等。在实际的贷款操作中,可以采用多种贷款形式和贷款主体进行结合。本文在分析单个企业多个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融资方式的基础上,借鉴中小企业集合债原理和版权质押贷款方式,提出了多个企业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方式。
(一)采用多个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的原因
将多个版权进行打包集合质押,附加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方式是一种新型贷款融资方式。版权质押是文化产业主流的贷款方式。版权从创作、形成到发售会有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果仅仅以一个产品的版权进行质押贷款,银行将会面临单一版权集中的风险,如果该版权创作失败,无法形成,或是该版权受到盗版侵害,则该笔贷款也将受到损失。以电影行业为例,电影业的高投入可以带来高产出,但具体到某一部影片的投人和产出时,却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2009年我国电影产量为456部,进入院线播映的只有130部。按照我国院线电影只有30%的盈利比例计算,我国2009年所拍摄的电影中仅有8.6%是盈利的。因此,电影的投资风险很高。银行若是只对一部电影贷款融资,其风险是巨大的。若将多个版权进行捆绑打包,进行集合质押融资,可有效地分散版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二)单个企业多个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方式
单个企业多个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融资方式是指一个企业将自己的多个版权打包进行集合质押,再由担保公司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见图2)。在这一贷款方式中,银行的贷款虽然只授予了一个企业,但面临的却是该企业多个版权的风险,相比单一的版权质押贷款。银行的风险是分散的。即使其中一个版权发生风险,还有其他版权的收益作为保障,从而确保了银行收回贷款的可能。不过这种方式的贷款主体是单一企业。其风险不是在企业之间进行分散,而是在企业的不同版权之间进行分散。因此,银行和担保公司必须对该企业进行充分的考察分析,对企业提供的多个版权价值和风险进行细致评估,而且对企业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较高的要求。这种贷款方式适用于规模较大的企业。
我国电影行业首次采用了单个企业多个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融资方式。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采用了该贷款方式成功为华谊兄弟发放项目贷款1.2亿元,主要用于华谊兄弟2009-2010年四部电影(《追影》、《风声》、《唐山大地震》和《狄仁杰之通天帝国》)的摄制与发行。该贷款以四部电影的版权进行打包集合质押,并附加企业法人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四部电影投资总预算为3亿元。目前四部电影实现的票房收入分别为1220万元、2.16亿元、6.48亿元、2.96亿元。按照票房分成比例40%计算,投资方共可获4.40亿元的收入,超过电影总投资。虽然四部电影票房收入有很大差距,但采用“打包”的方式使得影片间的各项收入“以丰补缺”,最大程度平衡了单片风险,确保了银行顺利收回贷款。
(三)多个企业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方式
除了单个企业自身的版权集合质押以外,还可以将多个企业的版权进行集合质押。本文借鉴企业集合债原理,创新性地提出了多个企业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的新融资方式(见图3)。
企业集合债是指以多个企业所构成的集合为发债主体,发行企业各自确定发行额度分别负债,使用统一的债券名称,统收统付,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债券形式。对于文化企业,可以借鉴这种“捆绑发债”的方式,将各个企业的版权打包在一起进行集合质押。再统一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各个企业的贷款需求和版权质押的情况向企业发放贷款。这种方式可以由各个企业之间进行联保,从而减少贷款的违约风险,降低贷款成本。为了进一步分散风险,也可以尽可能选择分属于不同文化行业的企业,实现降低行业风险的目的。
本文提出的多个企业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融资方式是一种更为灵活、适用性更强、更一般化的贷款方式。在进行版权集合质押时,企业可以选择一个版权进入质押集合,也可以选择多个版权。不同企业可以根据贷款金额大小和版权数量选择质押版权的数量。企业选择多个版权质押时,先将自己的版权打包形成版权包,再与其他的企业的版权(包)打包,进行集合质押,申请贷款。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前面提到的单个企业多个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融资方式是它的特殊形式。此外。它对于企业的限制相对更少,尤其适用于中小型的文化企业。由于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的版权比较单一,风险较大,单独贷款获批的可能性较小,通过与其他企业进行版权集合质押,贷款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考虑到我国大多数文化企业是中小企业,因此,在解决这类文化企业贷款问题时,可以采用本文提出的多个企业版权打包集合质押担保贷款方式。
多个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为银行向文化企业贷款融资提供了一种新的方式。单个企业多个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方式和本文提出的多个企业版权集合质押担保贷款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文化企业自身无形资产的特点,选择专利权、预期收益、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作为集合质押的对象,可根据企业大小、质押物的数量以及贷款金额,灵活地运用该类贷款方式。
在政府鼓励民间资本注入电力、铁路等大型企业的形势下,2012年,当时的铁道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依法合规进入铁路领域。由此,铁路进入以拓宽多种融资渠道、形成多样融资方式取代过往以建设基金和银行贷款为主的持续发展的新时期。
一、铁路融资原则
基于以上所提到的高资产负债率与银行贷款逐渐谨慎的客观情况,今后铁路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融资手段应具有可持续操作性,对未来持续融资不会产生制约和给铁路未来的经营造成困难,铁路行业不会产生整体亏损。
(二)低成本原则
在满足规模的前提下,寻求尽可能低的资金成本,使融资总体成本与铁路行业的盈利能力相匹配。
(三)市场化和多元化融资原则
坚持市场化和多元化的融资体制改革方向,大力推进股权融资和其他融资方式的开展,与铁路总体改革的方向相一致。
(四)时间原则
债务融资与项目资金需求匹配,尽可能延长还款周期,资金期限中长期为主。
二、铁路融资方式分析
(一)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铁路主要融资方式之一,主要包括国内银行借款和铁路债券。相对于铁路的盈利能力,资金成本过高将限制铁路的盈利能力,随着还本付息压力的逐渐增大,债务融资应有一个限度。
(1)债务融资规模的确定。负债规模的指标为资产负债率。铁路负债的适度规模,可以通过分析铁路的总资产报酬率水平和资金成本来判断:1)如果铁路总资产报酬率大于负债利率,能够通过举债获得避税优惠。2)铁路总资产报酬率小于负债率但大于负债利率与资产负债率的乘积,股东利益开始受到侵蚀,逐渐落入债务陷阱。3)铁路总资本报酬率小于负债利率与资产负债率的乘积,铁路处于亏损状态。
(2)各种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1)国内银行贷款。银行借款是此前铁道部主要的筹资方式,基于彼时铁道部独特的信用资质和国内银行充裕的资金状况,国家开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对铁道部放款的态度十分积极。银行借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债务结构单一,间接融资比重过大;债务成本偏高,负债空间有限,对经营构成一定的压力,信用优势没有在融资成本上体现;存量借款的还款期限较为集中,增量借款的期限不够灵活。2)铁路债券。债券市场正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几年内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铁道部是目前惟一以政府名义发行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该类债券具备政府信用特征。债券融资可以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投资者众多,融资成本低于银行借款,铁路债券融资空间很大,但受额度限制。私募债券投资者一般为特定机构投资者,资金市场上集中了大量以保险公司为代表的专业投资人,资金非常庞大,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3)债务融资策略。债务融资的总的策略是:以银行贷款和债券为重点,控制总量规模,积极争取大额铁路债券。1)积极争取铁路债券等成本较低的资金来源。2)用较低利率的新债去替换利率较高的老债,降低融资成本。3)争取各种优惠贷款政策。4)积极争取财政贴息,在以往年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从而不断摊薄贷款融资成本。5)灵活安排每一笔合同,考虑建设投入期的回报情况,应尽量推后利息偿还的时间,降低附息频率。
(二)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包括公募和私募两类。公募股权融资以上市公司为主体;私募股权融资主要是铁道部和地方政府、企业集团的合资铁路。尽管目前铁路股权融资数额较小,尚没有成为铁路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但在工业化时期,股权融资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铁路建设的主要融资方式,也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铁路建设的主要融资方式。
考虑到铁路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等产业特性,铁路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规模大、时间紧以及股票投资者对投资回报的预期,铁路公募股权融资应采用“存量换增量”的滚动开发方式,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成熟的铁路资产,铁道部实现资产套现,进行自主增量投资。
项目选择的原则:一是与总体改革方向不发生重大冲突。二是坚持运输集中统一调度指挥。三是国铁保持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和相应收益权。四是国铁新一轮上市融资的公司应形象良好,规模要大。五是上市公司应具备持续增长的规划和现实可行性。
(三)内源性融资
自有资金为所有资金来源中铁道部最可控、运用最灵活的部分,资金成本主要体现为机会成本。努力提高自有资金收益率是铁道部一直以来坚持尝试、探索的重要工作。加大自有资金在未来线路建设所需资金中的比重,不但可有效缓解集中筹资的压力,而且对于降低线路建设成本也有着直接的影响。在未来几年内,随着铁路运力的增长,自有资金的总量会随之扩大,全路沉淀资金用于线路建设的自有资金潜力有较大的扩张空间。
(四)其他融资方式
(1)信托。理论上目前铁道部可以通过信托计划获得大规模的资金,但由于信托市场刚刚培育,铁道部目前运用信托计划进行融资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因素:1)主管机关由人民银行变更为银监会,若发行大规模的信托计划,无法把握是否会得到主管机关同意。2)若保险公司等大型机构投资人成为信托计划的主要委托人,由于规模较大,可能需要得到其主管机关的认可。3)如果发行期限较长的信托计划,其实际资金成本可能没有明显优势。铁路信托计划的发展可能要经历一个逐步扩张的过程。
(2)产业基金。在未来几年内也都存在较大突破的可能。在分析资金来源时,需客观、动态的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多种影响因素。对于铁道部而言,一旦政策环境得到改善,筹资容量巨大,即使当前无法大规模地、正式地推出这种筹资方案,也可以先进行局部的、变通的市场尝试。
(3)项目融资。在不改变现有运营模式下,铁道部可依靠其自身特殊信用条件,参照市政类项目建设案例,新线建设中以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每年对投资方补贴率的方式(与具体线路经营状况无关,投资方获得固定回报)进行项目融资。
(4)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区别于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是目前世界上发展最迅速的新型融资方式,具体的融资方案具有适合个案特点的多样性。国内关于中国方式的资产证券化尝试正在积极推进,在可见的未来,资产证券化将成为国内最具活力的成熟融资方式。
虽然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发展很快,但是成为国内成熟的融资途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未来将成为主流融资工具之一。而铁路拥有大量的存量资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符合资产证券化的条件。
三、融资方式评价
(一)形成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内源性融资三足鼎立的局面
目前铁路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通过大规模集中建设,在快速完成规模建设、提高规模竞争能力的同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完成对铁路线路的结构性布局,努力提高铁路的规模效益并实现结构合理,最终促使铁路整体、长远效益的提高。在未来几年里中国铁路将形成以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铁路建设基金为主,政府直接投资、外资、合资铁路为辅的融资结构。
(二)债务融资中,银行借款的主导地位不变
推出准国家信用级的“铁路建设债”,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增加债券融资的比例,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探索信托、产业基金等融资方式。
(三)股权融资中,公募与私募并举
在客货专线等方面重点发展私募,而公募则着力打造绩优蓝筹上市公司,实现存量换增量、资产套现的目标。
(四)内源性融资是成本最低、成效最为显著的融资方式
自有资金为所有资金来源中铁道部最可控、运用最灵活的部分,加大自有资金在未来线路建设所需资金中的比重,不但可有效缓解集中筹资的压力,而且对于降低线路建设成本也有着直接的影响。
四、实施建议
(一)发挥铁路建设投资机构的作用
根据《公司法》和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思路构造符合法律规范的投资主体,是推进多元化、多渠道融资的必要条件。中国铁路构筑投资主体――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代表铁道部行使出资人代表职能,以市场主体的身份,负责铁路的投资、控股、参股等符合法律规范的经营行为。
铁路在培育股权融资平台时,作为国家铁路的代表,授权投资机构行使股东的权利,依法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符合资本市场要求的规范,也适应了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
(二)遵循铁路建设的国际惯例,争取国家政策,控制投资成本
控制铁路的建设成本,既是社会资源有效运用的需要,也是推进市场化融资的必然要求。铁路的建设成本,以债务利息、折旧、资本金规模等途径,影响铁路的经营效益,与净资产收益率关联度很高。
鉴于铁路的基础产业特征和建设成本巨大,各国在大规模发展铁路时期,都创造条件控制成本。中央政府和地方通常给予铁路建设者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无偿赠予土地、减免税收等。这些优惠政策能够刺激私人投资的热情,保证私人投资的安全,加快铁路网络的建设速度。对于公益性运输,政府的资助尤为重要。
铁路是国家的重要国有企业,一个“国”字在铁路头顶上,是压力更是一份责任。长期以来,铁路除了要让几十万铁路职工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还要在国家需要的时候随叫随到。电煤运输关系到国计民生,还有国防、科技等建设物资的运输以及一些特殊时期的特殊运输任务,铁路都得放开一切,把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排除万难,完成国家下达的运输任务。因此,铁路可以通过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补偿等方式,争取可能的优惠,控制铁路建设成本,为持续滚动开发、提升运输竞争力创造条件。
(三)尽快构造融资平台,启动股权融资
通过存量换增量的股权融资方式,铁路将打造多家上市公司作为股权融资平台。选择高运输密度的线路、客货运专线以及专业化公司相对完整、具有较高盈利能力的存量资产率先改制上市,并进行规范经营,树立铁路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良好形象,保证铁路公司的再融资能力。
公募股权融资,需要经历法定的时间周期和程序,必须加快步伐,尽快制定出股权融资的方案。
(四)争取设立铁路金融机构
积极争取设立铁路金融机构,如财务公司、产业银行,专业运作,培养专业人才,加大融资和资金管理的力度。
的确,铁路部门目前面临一些困境,但并不是说这困境就成了漫漫长路永无尽头。相信通过运用多种融资工具,实现多元化融资,铁路就将渐渐走出困境,那时也将实现国家铁路建设和投资者的双赢与利益共享,铁路将继续充满生机和活力。
(作者单位为济南铁路局济南西站)
参考文献
[1] 孔文涛.浅议当前铁路建设融资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08(11).
[2] 熊湘江.我国铁路建设项目投融资渠道探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0).
关键词 县域融资 BOT PPP
一、安徽省县域融资环境分析
1、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有利于扩大县域融资规模
“十二五”时期,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相互促进、加快发展的阶段。产业发展、园区扩张、交通、水利、能源、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投资规模将迅速扩大,工业化和城镇化对资金的需求十分旺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预算内财政资金支持将进一步增大,国内信贷资金仍会保持持续稳定增长,融资环境将进一步改善,这有利于安徽各县继续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继续利用中长期信贷主渠道,并积极发展基础设施证券化、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政府债券、城镇化建设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模式,促进融资规模持续扩大,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2、国内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有利于拓宽县域融资渠道
“十一五”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股票、债券、期货、基金等市场规模不断扩张,融资结构和质量明显改善,沪深股市已经是全球第三大股票市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商品期货市场,资本市场已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十二五”时期,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逐渐好转,我国将迎来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股票、利率、汇率、债券、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潜力巨大,资本市场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在这一背景下,安徽各县有望在推动企业上市、发行政府债券和中小企业债券等方面有所作为,进一步丰富拓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融资渠道。
3、省内金融改革深入推进,有利于改善县域融资环境
“十一五”以来,我省金融业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金融创新发展步伐加快,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完善,金融主体实力不断增强,地方金融运行的稳健性持续提高,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十二五”时期,安徽省将在改善政府服务、加强政银企合作,发展地方金融、加强金融创新、建设信用安徽,完善担保体系建设等方面,继续深化金融改革,不断改善省内金融生态环境,县域融资的外部环境将不断改善,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县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从而促进县域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
同时,县域融资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我省县域融资结构仍然以银行信贷为主,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发展不足,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多样化的融资方式尚未建立,不利于省内各县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二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突出。县域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大部分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很少,严重影响着中小企做大做强。三是政府融资平台实力较弱。大部分县都先后成立了县城投资公司、开发区发展公司等政府融资平台,但是融资平台的整体实力仍然较弱,治理结构不规范,融资渠道以银行贷款为主,过于单一,资产负债率较高,偿债风险大。四是资金和项目竞争激烈。省内各县市都在大力招商引资,资金和项目争夺十分激烈,县域金融体系还不完善,利用资金能力有待提高。
二、提高安徽省县域融资能力的对策建议
1、加强金融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有利于产生“洼地”效应,吸引大量资金集聚,促进社会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一是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建立银政企沟通机制,搭建银企合作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洽谈、金融新业务和新产品推介活动,努力拓宽银企交流与合作的渠道,建立良好的政银、银企关系。二是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积极推进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引进、培育权威资信评级机构,科学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建设。深入开展信用乡镇、村、户和信用社区创建活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为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努力完善以信用道德为基础、信用网络为平台、信用制度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主体信用水平。三是完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积极引进各类金融组织特别是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商业银行进驻县内,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积极推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发展,与商业银行分工协作。加快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担保机构,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引进和培育一批有一定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公司和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融资和金融业的发展提供配套服务,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
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县域投融资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融资结构较为单一,过于依赖政府财政投入和银行信贷,严重地限制了固定资产投资的融资规模的扩大。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融资市场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各县应该在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银行贷款规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股票、债券、基金为主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融资能力。一是要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把财政支出的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公益性项目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部分投资、贴息、信贷担保和减免税等多种方式来吸引社会投资。二是要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积极承接发达国家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充分利用县外资金,扩大县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三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大力发展间接融资。积极扶持企业上市融资,制定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大力推动县域主导产业中有实力的大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文化产业、生态环保产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利用创业板融资。大力发展债券融资,搭建地方投融资平台,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筹集资金。积极探索和试点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信托融资、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进一步扩大资金来源,拓展融资渠道。
3、规范发展政府融资平台,提高其融资能力
近年来,各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县级政府融资平台,通过筹集大量资金,为县城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也存在了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部分融资平台实力较弱,融资能力不足,平台运作不规范,偿债机制不完善,自身造血能力差,偿债风险日益加大,为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必须规范发展县域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切实提高其可持续的投融资能力,促进融资平台的健康发展。一是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市场主体。健全内部组织管理机构,督促融资平台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制度建设。通过引进独立董事制度,严格会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制度等措施,健全融资平台的各项制度,规范融资平台的发展;建立专业的经营管理队伍。在融资平台公司的自身经营管理方面,加强管理层的专业化建设,形成有竞争力的经营管理队伍,有效防范投资经营风险。二是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融资平台股权结构。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打通社会资金投资融资平台的途径,为社会资金投资政府融资平台提供渠道。探索通过整合政府资产、注入经营性资源等形式,多方充实平台公司资产,增强融资平台的“自身造血能力”,加强融资平台公司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打造成为吸引民间投资等社会资金的“洼地”,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银行、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外资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和多元化的股东结构。三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在将融资平台公司打造成为市场化的运作主体后,要通过拓宽融资渠道,来降低银行信贷的比重,分散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方式。首先创造有利于推动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方式多样化的融资环境,鼓励融资平台公司加大直接融资的力度;其次积极探索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等市场化方式募集资金。最后将政府融资平台信用评级与金融市场融资工具相对接。根据信用评级的高低,对融资平台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的方式和范围进行限定,推动融资方式的多样化。
一、引言
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的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1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从30.66亿吨标煤增长到34.8亿吨标煤,年均增长2.1亿吨标准煤。我国2012年的全年能源消费总量为36.2亿吨标准煤,比2011年增长了3.9%,这一增速很难完成我国“十二五”期间的控量目标。面对如此严峻的能源形势,一种市场运作的新型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因其独特的特点和优势,开始被越来越多的节能服务企业应用和推崇。
然而,据EMCA的一项调查显示,由于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信誉低、融资困难,节能测算技术不发达以及缺乏政策支持等诸多原因,导致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并不顺利。其中融资困难是阻碍其发展的第一障碍,许多具有良好节能前景的项目和节能技术产品都由于融资不到位而被迫搁浅。
二、我国EMC项目融资现状
(一)融资现状
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债务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和投融资交易平台。
1.债务融资方式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以负债形式获得资金,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直接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但这种融资方式对发行债券的企业本身要求较高,因此对我国大部分节能服务企业来说,这种融资方式在短期内较难实现。目前,节能服务企业使用较多的间接融资方式是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银行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指的是,我国政府为促进节能产业发展,与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合作,使我国的节能服务企业获得赠款或贷款,参与国际合作项目。这种贷款可以提供比市场利率更加优惠的资金成本,贷款的门槛也不高,但对一个项目能够提供的贷款总额度有限。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回笼较慢,一旦贷款发放完毕,项目可能陷入困境。
银行贷款包括抵押贷款、担保贷款等,是我国合同能源管理使用较多的一种贷款方式。虽然银行贷款具有资金成本低、贷款金额大等优点,但要获得贷款需要有一定的抵押或担保措施。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多为发展历史短的中小型民办企业,有形资产较少,很难有足够的抵押或担保措施以获得大额贷款。
2.股权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模式是指企业原所有者通过出让部分股权给投资人一定的投资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但由于《公司法》对发行股票有诸多限制,且这种融资模式会降低节能服务企业对企业和项目的控制权,因此,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在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融资时,仍以自由资金、债权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为主。
3.投融资交易平台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于2010年6月5日在地坛论坛上正式推出并上线运行,此平台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与北京环境交易所合作推行,是利用市场机制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节能服务产业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
该平台把众多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机构、节能项目业主单位和第三方评估机构汇聚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化的节能项目交易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社会资金进入节能服务产业的障碍,缓解了节能服务产业的资金短缺,同时解决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中常常出现的信息不对称和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但该平台形成时间尚短,发展还不成熟,担保机制也不够完善。
4.融资租赁模式
融资租赁因其门槛低、还款灵活、压力小的优势,近年来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运作模式是,由融资租赁公司购买设备,交给节能服务公司使用,节能服务公司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偿还设备款。这种模式可以避免节能服务公司因一次性付款购买设备而给企业自身造成过大的资金压力,同时可以降低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风险。但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融资,涉及的参与方较多,而且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设备购买者,出资较多,承担的风险也多,因此如何协调各方关系和风险分担问题,是采用融资租赁模式进行融资的难点。
(二)主要融资障碍
1.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自身局限
在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实施者节能服务公司多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成立时间短,管理不规范,具有缺乏信用记录、融资能力不高等弱点。
一方面,在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最多的融资方式就是银行贷款。但由于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机制的特点,多数节能服务公司都是轻资产运营,缺乏贷款时需要用于抵押的资产,为贷款增加了很大难度。另一方面,我国很多节能服务企业成立时间尚短,还处于不太成熟的阶段,缺乏有说服力的业绩支撑和良好商业信誉,这也增加了其获得资金支持的难度。
2.国家政策缺陷
近年来,国家为了鼓励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些对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给予补贴和财政奖励的规定和办法,然而这些规定和办法的实施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调查表明,全国节能服务领域普遍存在政策落地难的问题,政府下发的补贴资金甚至出现花不出去的情况。究其原因,这与补贴政策门槛设立过高不无关系,大多数企业都因资质不够而失去了获得补贴的资格。而即使具备资格的企业,在申请获取补贴的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政策执行不力的情况,这都为政策的落实增加了阻力。
另外,据建筑节能合同管理领域的专家反映,现行的关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补贴办法中存在不合理之处。办法中规定,年节能量在不同量段的项目所能获得的补贴力度不同,且差异较大。但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工业节能项目的特点制定的,对建筑节能项目并不是很适用。因为建筑节能项目普遍体量较小,按这一规定所能获得的节能量奖励额度普遍偏低,企业并不能真正从中获益。
三、我国EMC项目融资模式创新
(一)结构化共享式租赁概念的引进
结构化共享式租赁最早是1998年由信德电信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William Krueger在撰写的文章中提出,后来租赁业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译为“结构化共享式租赁”,而不再使用原译名“结构化参与租赁”。
结构化共享式租赁是指由出租人选择符合要求的出卖人,向其购买租赁物,然后将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按还款方式中所约定的比例从承租人处获得收益分享,以此完成租金回收的租赁方式。其中,出租人在选择出卖人和租赁物时,应充分考虑承租人的诉求。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支付租金的具体方案由双方协议约定,通常出租人按项目收益的一定比例获取资金回报,即以收益分享抵扣租金,双方共享项目收益。
(二)设计思路
鉴于能源管理项目在我国发展所受的诸多限制以及此类项目的自身特点,本文试图基于结构化共享式租赁的理念,以共同投资、收益共享为核心思路,从以下三个原则出发,设计出一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融资过程中对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融资能力的需求,并规避对国家补贴、辅助等政策依赖的融资模式。
原则一:以项目为依托
以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多由能源管理公司贷款完成。而由于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资金的筹集往往非常困难,而且即使融资成功,一旦项目失败,能源管理公司将面临巨大的资金偿还问题。鉴于此,本文在进行融资模式构建时,充分将项目融资以项目为依托的特点作为设计原则,以项目收益作为项目投资回报,以此吸引各方资金。
原则二:风险合理分担
采用传统融资方式进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时,出资人往往为参与者的其中一方,出资人在承担项目大部分资金的同时,也承担了项目大部分的风险。由于项目风险过于集中,导致很多出资人在出资时再三权衡,甚至放弃投资,项目融资成功率和实施效率大幅降低。因此,本文在构建融资模式时,试图通过优化投资结构,使各个参与方以不同方式共同参与投资,合理分担项目风险,以增加项目融资的成功率。
原则三:利益共享
利益分享是吸引投资的关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传统融资模式风险集中,令投资者望而却步。而想要改变这一局面,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参与投资,关键就是用利益吸引投资,将项目利益共享,吸引多方共同参与,扩大项目融资来源,提升融资成功率。
(三)EMC项目结构化共享式融资租赁模式构建
1.参与主体
(1)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是该融资模式的运作主体,担任出租人的角色,主要负责从潜在投资人处获得投资资金,向节能设备供应商购买设备并支付相关款项,与能源管理公司协调设备租用等事宜。租赁公司对协调和均衡各方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和风险分担关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能源管理公司。能源管理公司即节能服务公司,在此融资模式中担任承租人的角色。融资过程中,应协助租赁公司以未来节能收益为担保获得投资,如有必要,向出资方提供节能收益说明。
(3)潜在投资人。潜在投资人是该融资模式中的主要投资者。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潜在投资者主要包括银行、投资公司、地方政府、有投资意向的大型企业等。
(4)设备供应商。与传统融资租赁不同,在结构化共享式融资租赁模式中,设备供应商并不只是简单地供应设备。它还以低于市场水平的价格供应设备,以及通过收益分红回收租金的方式参与融资,与其他参与者共享收益。
(5)节能用户。节能用户往往不直接参与融资,而是通过合同将节能改造事宜委托给能源管理公司,并在项目的中后期直接从中受益。
2.模式设计(图1)
3.操作流程
步骤一:能源管理公司协助租赁公司以未来节能收益作为担保从潜在投资人处获得投资资金,并约定在效益分享时,能源管理公司为潜在投资人提供节能收益说明书。
步骤二:潜在投资人与租赁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好潜在投资人投入资金额度和收益分成比例等相关事宜。潜在投资人在模式中担任融资租赁委托人的身份,双方签订的协议赋予了租赁公司对租赁资产的管理权。
步骤三:租赁公司与投资人签订委托协议后,在引入资金的基础上加入其自有资金,与节能设备供应商签订购买协议,供货商以实物(节能设备)融资租赁的方式投入该融资模式。而设备款项的支付,则由租赁公司先向供货商支付一部分(一般不低于设备款总额的30%),剩余未付金额在项目投产后,以项目收益为基础,采用收益分成的形式抵扣付清。
步骤四:租赁公司与负责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租赁公司出租设备和能源管理公司使用设备等相关事宜。在此模式中,租赁公司不仅担当出租人的角色,同时负责整个模式的运作和管理,必要时也在各个环节和各方参与者之间发挥协调作用。
步骤五:租赁公司向能源管理公司确定项目收益,以收益分成方式收取租金,并依据之前签订的协议,协调与潜在投资人、设备供应商的利益分配。
结构化共享式租赁由上述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的五个步骤组成。其中:租赁公司是整个模式运作的核心和主体;潜在投资人起初始资金支持的作用;设备供应商在获得一定比例的前期支付资金作为保证的情况下,以分成租赁形式加入该模式,参与投资。此模式能否成功应用,在很大程度上立足于各个参与方是否能够守信履约。
四、结构化共享式融资租赁模式的优势
(一)保证项目独立实施
结构化共享式融资租赁是以项目的资产和未来可能带来的收益作为融资的担保,而不是以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节能用户的资产和信誉作为融资的保障,即项目创造的价值才是项目还款的基础。项目一旦失败,只对项目具有追索权,而不对参与的公司具有追索权。因此,项目的失败与否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节能用户的其他项目没有任何联系。
(二)融资风险分散
不同于传统融资模式由一个参与主体作为出资人的特点,结构化共享式融资租赁由多个参与主体以不同方式共同参与投资,改变了传统融资模式中出资人独立承担融资风险的局面。这一特点使得一部分原本因为融资风险过大而放弃出资的投资人改变了想法,也增加了潜在投资人参与投资的可能性。
(三)以收益共享吸引投资
结构化共享式融资租赁以收益共享作为各方参与投资的回报。不同于传统融资,这种模式的参与者想要获得投资回报,主要寄希望于项目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风险相对来说较大。但伴随着风险的是,可能获得相较于以往更高的投资回报。因为在此种融资模式中,投资参与者是以百分比的形式从项目收益中分成,项目的收益越高,他们可获得收益就越高。
(四)提升能源管理公司信誉水平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之所以面临如此困难的融资现状,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多为不成熟中小企业,缺乏抵押资产,信誉水平不高,难以融得资金。而结构化共享式融资租赁只要有足够的节能收益保证,项目达成就有很大的可能性。这大大提高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成功率,从而使节能服务公司的知名度和信誉得到一定的积累和提升,为其长期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