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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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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实施方案

家政服务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要求,为推进我省家政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扩大家政服务消费,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服务民生、扩大内需、发展经济、吸纳就业为宗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方参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的原则,实现“财政政策引导,商务组织资源,工会打造平台,家政拓展就业,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09年开始,通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每年扶

持一批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逐步形成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2009年计划全省扶持5000名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建立20个家政服务培训基地。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家政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医疗保健知识、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及专项技能等。培训时数和教学内容详见《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

(三)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承担培训任务机构。全省家政服务工程的培训工作主要依托工会培训机构和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承担。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在8月10日以前向所在市级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工会部门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并向省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推荐。省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在推荐单位中确定可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报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1、承担培训任务的工会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法定的办学资质,有1年以上的家政服务培训经验;(2)有3名以上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3)有多媒体教学设备、自动化办公设备;(4)能为学员建立详细档案,并能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2、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主招收员工;(2)有实施培训师资、场地、设备设施,有不少于1000人次的培训经验;(3)能够为所培训人员安排就业,有全程跟踪家政服务员服务情况的能力;(4)能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建立专门档案。

(二)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各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9月1日开始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一是由工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不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可将用工需求报当地商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下同)并签订承诺安排就业的相关协议后,委托地方工会组织进行人员招募,由确定的工会培训机构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组织培训。二是由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招收员工,到当地商务部门登记备案,依托自身资源,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

(三)组织验收和就业。工会培训机构培训的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另文,下同)后,由提供用工需求的企业按承诺安排就业。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的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后,由企业优先安排就业。

五、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中央财政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经费予以全额补

助。按照培训大纲在指定机构完成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并安排就业的,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合格,均可享受补贴政策。

(二)培训经费标准。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标准每人800元。

六、补贴资金的申报及下达程序

(一)补贴资金的申报。培训机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市级商务、财政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补贴资金申报表、申请者培训资质证明、商务部门备案记录、包含学员个人信息和培训记录的培训档案、验收合格凭证、家政企业与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申请者银行账户等。

(二)补贴资金的划拨。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根据各省经

济发展水平、家政服务市场发展情况等,测算年度补贴资金规模。财政部将补贴资金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需求 进度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级财政。

(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及兑付。市级商务部门对企业的

补贴资金申请进行初审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及兑付工作。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6个工作日内与商务部门或申请者沟通答复。实际补贴资金超出中央财政预拨资金的,由省级财政先行垫付。

(四)补贴资金清算。2010年3月底前,省级财政

部门核实汇总本地区2009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审核清算。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实施家政服务工程重要性。家政服务工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实施家政服务工程,运用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供需对接、从业保障等工作,扶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不仅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当前就业困难,而且对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有着重要意义。各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将这项工程作为一项紧迫而又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任务。商务、财政和工会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和协调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财政部门负责家政服务工程补贴资金的管理、监督和审核发放工作。工会部门负责招募家政服务人员并组织工会培训机构对其进行培训。

家政服务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十三五”期间,在市民政局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办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市改善民生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推动我市老龄事业深入开展。现就“十三五”中期暨2016年-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十三五”后期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氛围

多年来,我们认真组织各有关单位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重点的老年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十月,集中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及为老服务活动,搞好集中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宣传声势,达到宣传效果。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涉及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问题,如赡养、遗产、再婚、拆迁等问题,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印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读本,免费向全市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老年社团组织、社区等发放,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社会良好风尚。2017年在全市推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我们深入社区居委会,宣传并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手册5000册。

从2010年8月开始,我市每年开展自治区敬老“孝星”的评选工作。采取以城乡社区(村)为基础,基层初选,逐级审核上报方式开展评选活动。通过民主推荐候选人、公开评选、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县(区)市两级老龄办审核评议、新闻媒体公示、自治区老龄办审批等程序,规范统一评比标准,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把关,每年自下而上评选出270名表现突出,事迹感人,邻里群众普遍认可的敬老“孝星”,并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呼市日报、北方新报、呼市晚报等媒体对我市敬老“孝星”的感人事迹和表彰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2016年以来,共计评选出敬老“孝星”540名,发放奖金54万元。

(二)全面落实高龄津贴普惠制

为补齐基本民生短板,提高我市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让高龄老人共享和谐首府的建设成果,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几项惠民政策的通知》(内政发[2017]53号)精神,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第十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从2017年1月1日实施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政策。凡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按规定领取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岁(含8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600元。2016到2018年6月底,共计发放高龄津贴资金1.26亿元,累计有 13.5万人次受益。

(三)不断完善敬老优待政策

我市敬老优待政策不断完善,2010年,呼和浩特市出台了《关于对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敬老优待服务的通知》,凡本市年满60周岁以上(包括外地在呼市居住)的老年人,均属优待对象,凭市政府颁发的《敬老优待证》,可享受敬老优待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游览参观政府投资建设的旅游景点以及乘坐市内公交车实行免费。65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每年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体检服务。2016年-2018年为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3.9万个。

从2013年开始,市政府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为每人每年24元,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5万元;意外医疗保险保额为1万元。2016年-2018年,全市共计投入218万元,累计为8万人次老年人乘车提供了安全保障。

(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市着手开始探索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具体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和标准:60岁以上“三无”老人,150元/人.月;80-89岁低收入老人,150元/人.月;90岁以上高龄老人,300元/人.月。其中50%的资金用于购买送餐配餐服务项目;30%的资金用于购买生活照料服务项目;20%的资金用于购买家政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有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6大类29项90多条。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确定内蒙古浩翔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定点单位。

2017年,市四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已覆盖25个办事处,162个社区,共计服务2989位老年人,服务金额共计674.99万元。这项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

(五)开展丰富的老年文体活动和关爱老年人活动,提高老年人精神生活质量

近年来,依托老年体育协会、老艺术家协会等老年组织和涉老文化活动场所,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组织老年书画爱好者参加参加自治区组织的老年人“松鹤杯”书画赛;在每年的“敬老月”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组织人员到呼市老年公寓进行慰问;探望百岁老人,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联合市四区民政局、福源信息服务中心等爱心单位共同开展了“关爱空巢老人,共建和谐社区”、“爱心黄手环  温暖回家路”等主题敬老爱老活动,倡导子女“常回家看看”,帮助父母做点家务,沟通情感,照料生活;倡导社会给予老年群体力所能及的帮助,大力倡导敬老爱老之风,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

每年 “重阳节”,我市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敬老院、福利院、干休所、老年公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重点走访百岁老人、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老人,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2016年-2018年,为我市百岁老人送去20余万元的慰问金和慰问品。

(六)“乐龄工程”助推老年协会发展。

目前,我市基层老年协会已达到169个,其中市级83个,旗县区33个,街道53个,组织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2016年-2018年,自治区共下拨53万“乐龄工程”资金,用于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和环境,重点培训基层老年协会工作骨干。

(七)认真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老龄办《关于印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老龄办发〔2018〕2号)要求,我市2018年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保费标准为15元/人/年。我办召开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小组,制定我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目前正在准备上会材料,等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老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老年人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各旗县区没有专门的老龄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工作效率有待于提高。二是高龄津贴工作信息数据尚未建立电子数据库,不利于人员核查。三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不够、认识不足;资金配套缺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力量薄弱,养老服务效率、质量有待提高。四是《老年优待证》纸质版有待于升级为卡片版。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发展动力。  

三、“十三五”后期工作安排

(一)加强老年法制建设,做好老年权益维护

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老年人受骗警示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掀起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深入社区,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典型案例,增强老年群体的维权意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涉老法治宣传教育行动,推动涉老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与各级各类媒体合作,开辟涉老法律法规宣传专栏,提高老年法律法规在现有普法栏目中的播出比例。提高维权服务质量,使老年人就近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完善老年优待政策

强化尊老敬老道德建设,提倡亲情互助,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拓展老年人优待项目,扩大公共文化娱乐设施、旅游景点等对老年人优待优惠项目范围,鼓励社会各行各业提供老年人优待服务,实行优待项目适度统一,实现常住老年人与户籍老年人同等享受优待。在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助老活动,构建尊老、孝老、敬老的评比表彰体系。鼓励各类新闻媒体开辟敬老文化专题节目或专栏,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宣传敬老助老先进典型。推行IC卡式“敬老爱心卡”取代纸质《敬老优待证》,使IC卡兼有银行银联服务功能和优待证所有的功能。

(三)建设我市老年人数据信息库

建立完善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制度,探索老龄信息共享和信息化建设协同推进机制,促进老年人口、为老服务、老龄工作等信息互联互通。开展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高龄老人信息认证,做到精准化、信息化管理。实现涉老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和深化应用。

(四)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力度。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指导性目录、服务程序和补助对象及标准,规范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培育各类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多方共建共享的局面,提升社会保障和民生福利水平,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五)全面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按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我市“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组织开展好“敬老月”活动

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方式,组织各有关单位并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文体娱乐、健康教育和慰问高龄、困难老年人等活动。

家政服务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建立城乡均等化公共服务保障体制、健全全市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积极探索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责任,协调一致。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以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为目标,共同做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

2.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3.预算管理,提高效益。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行,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总体目标。到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形成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制度框架。到2013年,在准公共物品领域基本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有较大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有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二、充分认识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对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通过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将部分原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探索建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新机制,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主要内容

当前要加快推进以下领域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并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一)公共卫生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有关慢性病的社区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精神卫生服务,妇女、儿童、老年保健,健康教育等医疗服务。

(二)公共就业服务。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职介服务、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等。

(三)社会保障服务。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政府出资购买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将部分社会保障业务办理交由社会保险机构承办,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实施监督,探索“管办分离”的社会保障服务供给模式。

(四)法律服务。由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面向居民宣传法律知识,参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五)公共文化服务。推进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群众开放;开展为城乡居民送文艺演出、送电影等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服务。

(六)养老服务。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老年人提供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服务,建立覆盖全市的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全市老年人福利事业发展。

(七)其他。积极探索开展公共设施维护、环境维护等其他领域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

四、职责分工

市及区(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牵头做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并会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成本核算办法;会同政府目标督查部门制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负责审核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项目并将其经费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及时拨付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所需资金,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市及区(市)县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主体,负责制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相关实施方案,承担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市及区(市)县法制、监察、审计、目标督查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合同进行审核,对资金的安排、管理、支付、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实行目标督查和绩效考评。

五、工作流程

(一)确定购买项目。市及区(市)县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应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提出拟购买服务项目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及其预算进行审核,并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二)选择服务提供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并以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服务提供机构。服务提供机构既可以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也可以是营利性社会组织。

(三)签订合同。实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根据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报法制部门审核后,与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中除应明确服务范围、要求、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外,还应按照资金支付与服务质量挂钩原则明确支付方式。采购合同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服务提供机构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各项服务,保证服务数量和质量。实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要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服务预案,应对服务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五)绩效考评。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由政府目标督查部门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实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年度绩效考评。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作为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的重点,落实政府公共服务责任。市及区(市)县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基本方向和框架体系,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政策措施,并做好各项制度、政策之间的配套和衔接,逐步使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传媒手段,对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为推进该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涉及领域广、范围大,要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市及区(市)县政府采购中心要加强机构建设,以适应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家政服务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5万亿元,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农业、民生、优势特色产业和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西成客运专线,铁路建设规模1500公里。开工建设宝汉高速和沿黄公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新增煤炭产能约3000万吨。新能源装机突破300万千瓦。继续实施气化、电力外送、地铁和农村电网改造工程。

(二)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工业稳定增长。在壮大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激光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物联网等产业发展,确保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以上。

(三)继续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加快“一中心一基地”

建设,抓好“千亿百项”技术改造工程,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利用研发成果与企业合作,鼓励科技人员与实体经济结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年专利申请数不少于3.2万件,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60亿元。

(四)大力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通过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军工企业发展民品,支持地方企业扩大军品配套规模。

(五)继续壮大航空、航天等21个产业集群,进一步支持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发展,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100个县域工业集中区,县域经济占比提高到55%以上。

(六)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抓好国家服务业改革试点,继续推进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增开至境内外重点城市的航线和航班,积极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落户,加强旅游境外促销和星级酒店建设,规范发展大秦岭旅游,启动建设30个特色旅游古镇,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

(七)大力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以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为突破扩大进出口规模,以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为抓手拓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范围。着力加强国际港务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争取增设海关和特殊监管区。组建海外投资发展公司,为企业走出去和投资海外搞好服务。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评价机制,坚决查处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全年力争引进外资28.75亿美元、内资3200亿元,进出口总额突破163亿美元。

(八)继续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在基础设施完善、装备制造业振兴、文化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上重点推进。

二、全面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九)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以上,总产超过1150万吨,蔬菜总产1500万吨,水果总产1400万吨,其中苹果1000万吨,肉、蛋、奶产量分别达115万吨、53万吨和195万吨。

(十)坚决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增加对“三农”的投入,确保粮食、生猪、农资、良种、农机具购置等各项农业补贴按时足额兑现到位。

(十一)将今年定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年,推广杨凌示范区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和经营大户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吸引社会资本、技术等要素向农业聚集,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十二)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组建省农业科技推广中心,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和院校重心下移,向各类农业示范园区派驻科技人员,面向农户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十三)大力推进引汉济渭工程,对13个大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加快建设51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16个产粮大县的农田水利设施改建工程,建设基本农田50万亩,在陕北治沟造地2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0万亩。

(十四)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引导,着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素质和运营水平,培育百强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走向市场。

(十五)紧紧抓住移民搬迁和推进有条件农民进城两大重点,全面落实国家新十年扶贫纲要,按照2500元的扶贫标准确定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范围和对象,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和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实施集中连片地区扶贫攻坚,今年使60万人摆脱贫困。

三、在稳定物价的同时努力扩大消费

(十六)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加强生猪生产,兑现落实扶持政策。加强肉粮油的储备,充分发挥调节市场的作用。继续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众不因价格上涨影响基本生活。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切实抓好蔬菜进社区直销工作,加快撤销全省二级公路收费站的进度,最大程度降低流通成本。

(十七)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十八)完善鼓励居民合理消费的财税、信贷政策,积极培育汽车、旅游、健康、养生等消费热点,减少服务业税费,支持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发展,重点推动社区养老、家政服务等消费。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多渠道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满足自住性、改善性的商品房需求。把消费重点放在农村,继续实施农机具下乡、农超对接、万村千乡市场等工程,下决心推动农村居民的住房、文化和家电消费。

(十九)继续办好西洽会、农高会等品牌展会和大型节庆及商品展销活动。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20亿元,增长18.5%。

(二十)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并向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倾斜,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水平,继续从政策制度上解决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工资指导线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兑现和劳酬同步,采取财税支持政策解决个别行业职工收入偏低问题。

(二十一)继续实施农民增收七大工程,积极开辟新的增收渠道,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抓好农民房屋等财产的确权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力度

(二十二)抓好已出台的一市一策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尽快出台省市共建大和支持建好东大门的政策,鼓励各地用好用活政策,增强自身发展活力。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等机遇,争取一批项目,推进老区建设。

(二十三)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关中城镇群。继续推进西咸新区建设,加快打造空港、沣东、秦汉、沣西、泾河五个新城,不断提升西咸新区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

(二十四)加快43个重点县的城市化步伐,继续抓好31个重点示范镇,同步建设幼儿园、学校、医院、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今年安排项目510个,总投资62亿元,其中居民住宅60万平方米。

(二十五)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大中城市都要突出以“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的宜居城市建设。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的边界、规模、定位和人口密度,坚决杜绝“摊大饼”式发展。

(二十六)以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搞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大中城市交通设施建设问题,治理交通秩序。深化数字建设,发展智慧城市,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二十七)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今年力争9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优先解决在城市出生的非城镇户籍青少年落户,使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五、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十八)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我省的文化资源优势,以建设文化强省“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文化的投入,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二十九)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拓展与职能相适应的服务项目,进一步推进县级“两馆一院”建设,继续向基层文化站配送设备,完成25万户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年内实现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支持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大力推广“一元剧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十)加大汉长安城、秦咸阳城、汉昆明池等大遗址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搞好新一轮地方志编修工作。

(三十一)着力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重点支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广电网络产业集团和西部电影集团等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关中民俗博物院、大唐西市的示范效应,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加快曲江新区、西咸文教园区、文艺路演艺基地、国家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和数字出版基地建设,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音像、动漫、游戏等产品的综合交易平台,规范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健全文化市场体系。

(三十二)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巩固经营性文化单位改制成果,探索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支持文化精品生产。

(三十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延安精神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不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树立“爱国守信、勤劳质朴、宽厚包容、尚德重礼、务实进取”的人新形象。

六、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三十四)全面推进渭河综合治理工程,及早落实年度整治和植树任务。

(三十五)实施渭河治污三年行动方案,坚决淘汰关闭沿线污染源。健全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在水泥、煤化工和涉重金属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深入开展陕北石油煤炭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十六)完善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扩大排污权交易范围,大力推广充填和保水采煤工艺,加强煤炭采空区和塌陷区治理。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汉丹江流域综合整治步伐,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

(三十七)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的控制,确保燃煤电厂和重点非电行业脱硫脱硝设施按期建成。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年内县城污水处理厂全部投运,全省污水处理率达到75%,年底6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处理设施。

(三十八)切实加强生态建设,继续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深入开展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启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全年造林400万亩,绿化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沿线3312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00平方公里。

(三十九)加快节能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的节能。加大煤油气盐等资源的市场配置力度,充分体现资源市场价值。继续完善水价改革和节水激励政策。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土地占补平衡和粮食产量增长三位一体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今年淘汰落后产能150万吨,万元GDP水耗下降5%,再生水回用率达到8%。

七、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改善民生

(四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新增小额贷款65亿元,大力开展全民创业。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进城落户和被征地农民、贫困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34万人,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0万人。

(四十一)全面完工去年开建项目,今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43.6万套,竣工交付使用30万套,安排中省财政资金110亿元、单列土地指标3万亩予以保障。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充分发挥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的作用,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建立健全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四十二)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和陕南移民搬迁公司的有效运作,扎实推进陕南陕北移民搬迁工程。在全面完成去年搬迁任务的基础上,今年陕南搬迁8万户、29.5万人,陕北搬迁2.2万户、8.8万人,带动全省扶贫开发整体推进。

(四十三)推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群全覆盖。将所有县区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国试点范围。彻底解决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遗留问题。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环卫工人和出租车司机参加养老保险政策。

(四十四)解决好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加快社会养老事业建设。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积极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十五)坚决落实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16%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按照幼儿园生均200元、小学学前班生均1000元和特殊教育生均1500元的标准,健全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机制。将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特殊教育学校1100元。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提高到9000元、本科高校提高到1.2万元。

(四十六)确保去年开建的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如期投入使用,今年再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25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实现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效对接。继续加大对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水平研究类大学的支持力度。支持引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结合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搞好蛋奶工程。切实解决进城落户和务工农村居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努力提高高考录取率。

(四十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50元,并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65岁以上老人健康检查、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救助、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十八)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逐步实施药品“三统一”。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积极落实乡村医生万人培训计划,争取年内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快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公益性医疗机构。在陕北、关中、陕南各建一所精神疾病防治中心,在关中建设残障儿童康复教育中心。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村卫生室建设。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解决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八、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四十九)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着重加强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按照食品安全责任属地化的要求,巩固工商、质监属地化管理成果,理顺盐业管理体制。

(五十)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明确服务内容和工作规范,加大资金、设施、编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群众自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五十一)健全党和政府维护群众利益主导机制,主动采取政策措施调整群众利益关系,坚持领导接访和包抓积案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解决好征地拆迁、非法集资、土地流转和村矿利益等容易激化矛盾的问题。

(五十二)强化诚信教育,推进政府诚信、商业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统筹社会资源,建设覆盖全省的征信系统,提供权威的征信服务。

(五十三)继续推进平安建设,扎实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健全应急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生产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严格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提高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平安生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搞好社会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和经济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九、完成今年任务的主要保障措施

(五十四)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更加自觉地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健全政府科学决策机制。

(五十五)定期清理政府规章和文件,继续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行政性收费行为。

(五十六)继续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过错追究等制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履行职责,努力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五十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宽公开的范围和项目。全面实行政府部门预算公开,继续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

(五十八)加强与中央大型企业的合作,开展“央企进陕”活动。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企业上市,加强国有资本收益预算管理,完善省属国有企业与国内同行业企业对标考核。加大国有资产整合力度,继续推进粮食、物产、林业、供销等行业和农村信用社改革。

(五十九)强化对驻陕各类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六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意见,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民间资本整合进入能源、基础设施、市政、社会事业等领域。

(六十一)全面实施资源税、车船税改革,适时推进价格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

(六十二)全面落实全省人才发展规划,积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完善青年科技新星培养机制。

(六十三)根据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六十四)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深化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领域的改革,着力消除有碍于体现公平正义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

(六十五)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及时了解和处理群众的各种诉求,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减少会议和文件,用更多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六十六)继续坚持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及时办理和回复网民留言,坚持开展邀请公民走进省政府活动。

(六十七)从严控制楼堂管所建设,切实压缩出国出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确保新增财力真正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发展。

(六十八)不断加强廉政建设,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从严监管“商业预付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家政服务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5月10日,福建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视频会在福州召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王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建民总结回顾了“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福建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深入分析了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出在“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以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积极进取、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卓有成效,技工教育改革持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职业资格制度逐步规范,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有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工作稳步发展,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上新的台阶。

王建民指出,如何推动劳动力要素改革,优化人力资本配置,对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提出了极为迫切的新要求。职业能力建设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上来,把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摆上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推动创业,更好地服务人才、保障人才激励人才发挥人才作用。

王建民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以做大做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和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标,以促进就业创业和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五大工作体系。一要建立健全现代职业培训体系,二要构筑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三要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使用体系,四要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五要打造职业能力建设宣传工作体系。

王建民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促进就业、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扎实做好2016年各项工作,努力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深化职业资格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等六个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十三五”时期职业能力建设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开门红。

福州市、南平市人社局和龙岩技师学院在分会场分别作了经验交流。福建省人社厅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因人社局分管领导,各设区市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福建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福建省举办公务员录用考试“阅卷开放日”活动

为增进全社会对公务员考录工作的了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5月11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邀请省党代会代表、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以及中央和省内主要媒体记者现场视察福建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阅卷工作。在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胡忠昭和省人社厅副巡视员于仲佳陪同下,代表委员和新闻记者一行20余人参观阅卷工作室、观摩网络阅卷系统操作演示,听取现场有关负责人对阅卷工作流程和保密安全管理的汇报。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负责人介绍了此次考试的基本情况和阅卷安排,省公务员测评中心负责人、阅卷组组长认真回答了委员、代表们提出的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福建省积极推进“阳光考录”,经过多年实践,探索总结出一套组织严密、标准客观的考录流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提高了考录管理的效率和科学化水平。“阅卷开放日”活动正是福建考录从“封闭”走向“开放”、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本次阅卷工作,在教育部门支持下,省公务员局抽调了200多名专家参加阅卷工作。

三明市人社局注重新录用公务员生态环保知识教育培训

为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生态环保意识,积极配合三明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有关工作,三明市人社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生态环保知识方面的教育培训,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中安排“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专题讲座,组织学员前往市博物馆参观学习以生态环保为主题“生态篇”三明图片展,听取三明市生态环保工作专门讲解,进一步增强新录用公务员参与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2016年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班7期559名新录用公务员全部接受生态环保知识教育培训。

(三明市人社局)

福州市人社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4月29日,福州市人社局党组召开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传达贯彻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座谈会及市委工作部署会精神,对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由福州市人社局副调研员张瑜主持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高远忠作了具体工作部署一高远忠强调,要明确“两学一做”的主要内容,把握围绕主题开展学习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创新方式讲党课、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法措施,认真做好各项“规定动作”,结合实际选取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切实提高学习教育效果。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冯音代表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命瑞作了动员讲话。冯音指出,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紧紧把握五个要求。一要立足真学真信,系统扎实学,讲究方法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四个意识”,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注重以学促做,对照“四讲四有”标尺,不断完善自己,向合格党员看齐。三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每个党员在学习教育中要始终强化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自觉对标对齐。四要坚持以上率下。局党员领导干部要下到所在的党支部,与党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五要注重学用结合。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激发起党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当前,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宣传发动,丰富学习形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学习教育有序推进,以出色的工作成效来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福州市人社局)

厦门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集中宣传活动

5月15日,根据福建省统一部署,厦门市及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共设有7个集中宣传点,市、区两级的人社、工会、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等部门参加了宣传活动。

各宣传点现场挂横幅,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市、区工商联详细作了营改增税收的政策解答;湖里区司法、安监部门及各街道也参加了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在万达广场还专门制作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宣传活动背景板,吸引了许多市民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活动;思明区在厦禾路罗宾森广场举办了和谐劳动关系宣传现场有奖竞答活动。

据统计,各宣传点平均接待求职者务工人员等各类群众达200多人次,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西晨报、厦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各大新闻媒体记者到现场采访。本次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厦门市人社局)

宁德市人社局开展“人社进社区,惠民在身边”公益活动

5月12日上午,为把“两学一做”引向深入,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宁德技师学院,组织20名干部、教师深入荷园社区开展主题为“人社进社区,惠民在身边”的公益活动。活动现场设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创业、社保卡、职业教育等咨询台,并提供家电维修义务服务。活动吸引众多市民前来咨询,工作人员一一耐心解答,当天共发放宣传手册和购物袋800多份。

此次活动旨在向社区居民宣传普及人社知识,让广大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了解社保政策,提高参保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障氛围。

(宁德市人社局)

晋江市农村二女户等部分计生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获补助

近日,晋江市下发的《关于补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暂行办法》的文件,从今年起,晋江部分计生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获得相应补助。

该办法规定晋江市农村二女户、独女户及城乡独生低保户、子女伤残户、子女死亡户等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获得补助。参保对象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户籍登记并计生关系在晋江市的计生家庭夫妻本人;符合计生条件的夫妻双方本人可以申请,包括全面的“两孩”政策实施之前独生办证户中的低保户、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特殊家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2016年当年男性年龄45周岁、女性年龄40周岁。

该办法还明确了参保补贴的三种类别。

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的农村儿女结扎户和农村独女办证户夫妻本人,补助缴费最高年限15年。1200元/人・年≤实际缴费

2.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独生办证户中的低保户、子女伤残户或子女死亡的特殊家庭夫妻本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级补助经费1400元/人・年,镇级补助500元/人・年及以上;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级补助经费1500元/人・年,镇级补助500元/人・年及以上。低保户、伤残户按相关部门当年认定名单为准,补助缴费最高年限15年。

3.在2015年试点镇(街道)已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二女结扎户、农村独女办证户及城乡独生子女低保户、子女伤残户、子女死亡户等特殊家庭对象,符合条件的可从2016年开始参照给予补助。

同时还规定接受政府补助的计生家庭对象若出现违法生育的,按照协议取消对其补助,并追回已补助的资金。

(晋江市劳动社保中心 颜维贤)

福鼎市社保中心开展社保政策宣传系列活动

为着力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守法的权益意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福鼎市社保中心配合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

5月17日上午,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福鼎市总工会在星火工业园区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向工业园区广大职工群众免费发放有关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活动现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就园区企业职工关心的养老保险参保、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养老金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当天上午,共接受园区各类企业员工咨询100多人次,发放《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问答》《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问答》等相关宣传资料300多份。

福鼎市地处闽浙交界,温商企业在服务福鼎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5月17日下午,市人社局组织召开温商协会座谈会,与各工业园区温商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聆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困难,宣传社保政策。

会上福鼎市社保中心张小彬主任分别就养老、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政策和程序向企业代表作了详细介绍,并听取了企业代表对社保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社保中心针对各参会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分类处理,对具备条件的意见和建议马上进行优化和改进,对暂时无法及时整改的,将进一步归纳整理,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

此次与企业的面对面交流,使得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更加了解参保人的要求和需求,为不断改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也为今后的社保扩面工作打好了铺垫。

(福鼎市社保中心 陈超)

南平市延平区试行劳动纠纷调解组维权工作新机制

一是整合机构。劳动监察大队、仲裁股、仲裁院合署办公,建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跨股室的机构劳动纠纷调解组,由局务会确定一名骨干作为副组长,负责三个股室的日常管理,监察大队、仲裁股、仲裁院所有干部作为劳动纠纷调组成员,每2人组成一个处置小组,持有劳动监察员证和仲裁员证的工作人员合理搭配:二是不区分股室接访。处置小组排班接访,组间力量相互调剂使用,第一时间接待来访人,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对于有调解意愿的来访人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对于发现的违法线索,第一时间开展劳动监察执法;三是疑案共商处置到底。对于无法通过处置小组接访处理的问题,由处置小组提出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程序的建议,与其他办案骨干共同会商,初步形成意见后,引导当事人最终确定办案方向,处置小组成员作为有关案件主办人员处理案件直到结案,有关职能股室负责做好程序把关和配合协作。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股室间因权责交叉造成的推诿扯皮现象基本消失,极大地便利了劳动者进行维权。

(南平市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延平区人社局

建瓯市人社局积极开展各类创业培训

建瓯市人社局积极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在电商产业中,为电商从业人群开设基础班、普及班、中高层次的电商孵化园班,培训了500多人。同时,每月定期开展各类培训讲座,提高电商从业群体的经营水平。开展的家政服务业培训班,为育婴师、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理论指导,专业技术培训,共有200多人通过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在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建设项目、大中专学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和福建省创业导师项目申报工作中,积极为创业者争取省级项目资金资助。截至目前,申请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项目1家,大中专学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3人,福建省创业导师项目2人。由建瓯市瓯网家园公司总经理林勇和变革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景辉每月不定期为电商从业人员和创业者举办创业者沙龙、创业集市等相关交流活动,共举办20余场1000多人参加,在沙龙集市活动中互相学习创业经验,分享创业心得,共同开拓创业市场。

(建瓯市人社局

沙县人社局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近日,沙县人社局纪检干部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基层直属单位开展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与干部职工面对面开展交流、座谈,同时将近期严肃换届纪律严格“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传达学习。

通过交流座谈,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加强各项纪律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特别是要求各业务窗口,要加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依法依规办事;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按承诺期限尽快办,不能办的事情耐心解释,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细致服务,优化窗口服务,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在交流学习中,同时要求各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要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从根本上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确保在思想、作风上始终保持纯洁性,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沙县人社局)

德化县组织陶瓷企业赴景德镇陶瓷大学开展招聘活动和参观考察

为搭建企业和高校对接桥梁,进一步拓展荐才渠道,5月16日,德化县人社局、经信局、工商联联合组织县内18家陶瓷企业及泉州工艺美术学院,由德化县人社局局长陈琴堂带队,赴江西景德镇陶瓷大学,开展“福建省德化县陶瓷企业现场招聘会”活动。德化县各陶瓷企业提供了包括总监经理、技师、设计等岗位57个,需要人才149人。时值毕业季,吸引了大量在校毕业生前来咨询,现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60多人。招聘活动结束后,他们先后到江西极具文化底蕴和发展内涵的红叶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法蓝瓷公司康舒陶瓷等大型企业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就两地的陶瓷文化展开交流。参观考察后,大家纷纷表示,景德镇、黎川县陶瓷企业在陶瓷设计、生产工艺、创新等方面为德化县陶瓷的生产和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德化县人社局 陈淑梅)

将乐县人社局三举措加强农民工工资监控

一是通过规范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造价金额5%~10%比例交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实名制,与去年同期相比欠薪下降13.5%,从源头上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其中材料款与工资款分列拨付。二是要求施工队将工程款的30%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加强对施工队工资发放预警监控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对不执行的施工单位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责令改正。三是完善企业欠薪处置机制、报告制度。发现施工队有拖欠工资的迹象和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予以解决,完善并做好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机制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重大案件处置效能,进一步落实要情、舆情报告制度,按报告制度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处置情况。到目前为止,共监控用工单位67家,涉及人数137人,涉及金额235.67万元。

(将乐县人社局)

大田县人社局多措并举做好社会保障卡工作

随着社会保障卡的推广应用,群众越来越离不开具有金融功能的“一卡通”。社保卡同时具有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服务等各项功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日常的生活。为优化社会保障卡的制发工作,切实提高制发卡效率,发挥社保卡便民利民作用,大田县人社局多措并举做好社保卡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该县专门成立县级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挂靠县城乡居民保),制定了社保卡发放实施方案,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机制,设立专岗专人,及时妥善解决社保卡制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展开。

加大宣传力度,深度推广。通过与合作银行农信社协调配合,在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播出社保卡发放滚动字幕,面向全县居民印发社会保障卡宣传资料、设立基层问询点、走上街头在人口密集区开展咨询讲解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社保卡的主要用途,引导社会公众充分认识、积极使用社保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规范工作流程,优化服务。在县农信社窗口设立专门社保卡办理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办理领取社会保障卡,做到“立等可取”;在各乡镇设立社保卡代办点,制定统一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规范,设立服务指南,极大地方便了办卡居民;县社保卡管理中心及时做好代办网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监督指导,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力争做到群众满意。

完善交接制度,确保安全。通过建立健全交接制度,建立完整的领取、交接、存放、保管等工作手续,做好社保卡去向的建档工作,准确掌握社保卡制作和发放情况,确保社会保障卡顺利的发放到每一位群众中,提高社保卡制发效率。

今年以来,大田县共接收新镇制卡5334人,制卡成功并发放4539张,极大地方便群众日常生活。

(大田县人社局)

武平县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

日前,武平县全面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计划用8个月4个阶段(2016年4月~2016年12月)完成,分宣传发动及数据比对阶段、入户调查阶段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阶段。武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采取“先比对、后调查”的办法,以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由县人社局通过与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信息、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新农合参合信息、教育部门提供的在校生信息、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与死亡人口信息等开展数据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筛查出险种未参齐人员、未参加任何险种人员、个人基本信息不全或错误人员、重复参保人员四类人员。各乡(镇)组成调查组,对上述四类人员通过逐个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等形式,完善人员身份信息并进行参保登记一将相关信息进行整理、汇总、统计和分析,建立参保状况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武平县城乡居民社保中心 吴显根)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三屿村成为我省首批城乡居民保业务经办村级平台试点村

为推进城乡居民保信息系统向村级延伸,提升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水平,让广大参保人员不出村即可办理各项业务,近日,省城乡居民保中心工作人员来到蕉城区七都镇三屿村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经办平台试点村建设有关工作。现场为三屿村业务经办服务点安装办公设备、网络建设等硬件设施,七都镇三屿村正式成为我省首批四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村级试点村之一。

此次试点村的建成,将逐步实现村级经办、乡镇复核、区级审批、省市监管的五级联网经办管理模式,今后将扩大到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确保群众不出村即可办理城乡居民保参保缴费、待遇领取、信息查询、变更参保信息、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丧葬补助金领取等业务,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服务。

(宁德市蕉城区人社局)

龙岩市永定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户外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