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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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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

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家政服务服务业行业发展

一、石家庄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现状

石家庄市家政服务业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目前在省会从事家庭服务范畴的各类组织约300余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约70余家。其中纯粹从事产妇护理、育婴、保姆职业介绍和保洁的企业大约50余家。石家庄市家政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如下:

(一)家政服务市场需求比较大,供需失衡

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目前省会石家庄从事家政服务的人群大约有1万多人。缺口为5000一6000人。石家庄家政服务市场供需严重失衡,“用工荒”困扰家政服务公司,目前石家庄家政服务市场上的工作人员有五六千人左右,暴露出来的用工缺口至少为2000人,比例约为30%。

(二)家政公司数量多,规模偏小

石家庄市家政服务公司数量众多,大概有300多家。但是经过注册的公司比例却只有不到1/4,只有70多家公司注册。大部分家政公司只有简单的几个人几间屋子就开始营运。服务范围比较单一。

(三)家政服务市场无序竞争。缺乏监管,无统一规范

目前省会石家庄家政服务市场比较混乱,没有部门出面管理,也没有行业协会,自己管自己,自己定价,自己评星级。自己决定提成比例。家政市场行业内的无序竞争恶性竞争明显存在,用互相压价、无原则的让利来争夺客户,极大损害了家政公司的利益,制约了家政企业的健康发展。更有一些无证经营的家政服务点采取欺诈手段,不顾服务质量,不信守合同规定,严重影响到行业的形象。

二、石家庄市家政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 家政服务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石家庄市现有的家政服务人员大都来自贫困农村,文化水平不高,社会知识偏低。具备高级家政服务人员资格的人极少。甚至中级水平的也不多。经过我们调查发现,家政人员教育程度分布如下: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家政工人员占38.6%,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6.8%。石家庄市家政服务员普遍缺乏维权意识。调查得知,相当一部分保姆同家政公司或雇主通常是双方口头协定,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2 对家政服务人员存在健康安全及身份核查漏洞。调查得知,雇主与保姆之间矛盾纠纷不断,比如保姆在雇主家提供服务期间发生失窃行为,导致保姆说不清道不明:保洁工在服务间意外受伤,雇主与家政公司相互推脱;雇员身份核查出现漏洞,导致用工权利保障困难。有些用工单位因为人员短缺。甚至出现了未经过体检就直接上岗的现象。有些家政员工不知道自己患了传染病,如乙肝肺结核,导致雇主家庭传染。石家庄家政市场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非法中介组织发展无序。这就使得雇主对雇员的信任度比较低。本次调查显示,有1/3的家庭不敢聘用家政服务员,用户家庭普遍反映了对家政服务员的不放心,其中有45.8%的用户对服务员的来历不放心。

3 家政服务员培训率低,服务技能有待提高。目前,在石家庄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人员主要以外省市的中年女性,尤其是农村中年女性为主,占到80%之多,而石家庄籍的家政服务员只占20%。家政服务员呈现出文化程度偏低、流动性大、缺乏专业训练的基本特点。本次调查显示,现有的家政服务员普遍缺乏专业训练,约90%的家政服务员未接受过任何专业培训。尤其是外地籍的家政服务员因为要承担培训费用而不愿意参加培训。而很多参加过培训的家政服务员尤其是石家庄籍的家政服务员则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认为家政服务低人一等而不再愿意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家政市场出现了“培训的不上岗、上岗的不培训”现象。

4 家庭服务人员的就业观念有待改变。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起来的新行业尚未得到全社会的认同,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受“侍候人”、“低人一等”等旧观念的影响,被社会上一些人看不起,没有得到用人家庭应有的尊重,也使一些劳动者特别是下岗职工感到自卑,不愿去从事。现在很多家政服务人员从事家政服务这个工作只是为了维持基本生活,并没有从心里上把这一行业正视起来。

(二)雇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石家庄市家政市场的无序竞争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雇主对保姆不信任、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对家政工不尊重等。同时雇主也有苦难言,存在对家政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愿意承担费用偏低等一系列问题。

1 雇主自身权益难以保障,对服务人员缺乏尊重及信任。家政人员与雇主之间存在许多问题:如家政服务人员健康状况不明,传染病不能及时有效控制,职业能力品行道德不清,服务质量难以保障,造成雇主生活用品、电器住房受损以及人身伤害等现象较为普遍。大部分雇主认为,把家政服务员请到家中来是干一切杂活的,雇主对服务人员缺乏基本的信任。

2 雇主对服务需求细化与多样化,但愿意承担的费用偏低。雇主对服务需求的差异现象比较突出,对家政服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被调查者在选择“认为家政服务人员全日工每月的工资范围”时,认为全日工每月低于500元的占29.3%,每月在501-1000元的占49.3%,每月在1001―1500元的占9.3%,每月在1501-2000元的占4.3%,每月工资在2000元以上的占2.3%。

(三)家政服务中介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 家政服务公司多为传统模式。即中介型家政公司。家政服务公司只是对服务员和用户进行简单的登记建档,对服务员只是进行简单的培训,时间比较短,重点放在注意事项上,缺乏实际操作和技能培训。家政公司只是起一个提供信息和传递信息的作用。

2 家政服务公司缺乏行业规范,缺少监管。石家庄家政行业协会至今没有建立,原因是担心经费没有人出和公信力影响力不够。

3 家政公司门槛低、规模小。目前市里开办家政公司的门槛太低。无证经营现象严重。有的家政公司甚至只有十几个人,只进行简单的卫生清理工作。

4 输送渠道不畅。信息不畅通。目前省会石家庄绝大部分家政员是个人通过家政公司的宣传以及从业人员的相互介绍来的,类似“嫂子家园”通过建立基地进行人员输送的家政公司比例少之又少。

三、发展石家庄市家政服务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转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就业观念

要逐步改变家政服务工作在人们心中低人一等的陈旧观念,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人们明白家政服务业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不再对

其有不当的歧视。在用工家庭中树立起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心态。

(二)加强自身的职业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相关高校已经开设了家政教育方面的课程,从业人员要重视这一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地位,积极学习相关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还应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习专业技能。

(三)建立一条规范高效的家政服务产业链

家政服务业要想取得长足稳定的发展必须建立一条规范的产业链。从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家政服务中介企业到雇主,形成高效整合的一体化产业链,使三者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有利于矛盾的解决和效率的提高。家政服务企业应当有专门的人才输送机制和渠道,高素质用工人才的保证是一个企业成长的保证。同时,家政服务公司自身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元后顾之忧,安心工作。这是一个企业获得利益和成功经营的保障。

(四)树立家政服务业良好形象。实现品牌效应

家政服务企业要有超前意识,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先、人先我优。根据不同的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及时的服务,创立独特的企业文化,对教育、健康、理财进行综合性开发和深度开发。有实力的大公司应该注重开发有特色、有深度的家政服务项目,实现家政服务业专业化和产业化。

(五)家政服务公司要实现从中介型向员工型的转变

目前石家庄“嫂子家园”已经实行了员工制,但是这在石家庄毕竟是少数。中介型家政公司不能按科学的组织程序进行招工,只顾收费,对服务员把关不严,不进行服务培训,家政服务人员流动性较大,缺乏跟踪管理,不能定期回访,服务质量以及服务员、用户的安全不能得到充分的保证。而员工型家政服务公司相比却具有很多优势,服务员作为公司员工签订正式合同,纳入公司的统一监管和管理,服务员用户和公司三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实行全过程的动态服务。

(六)规范家政服务业的经营行为,加大国家对家政服务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根据李斯特幼稚工业保护理论及M-B-K标准判定,家政服务业在我国是一个幼稚产业。政府应该给予一段时间的保护,使该产业能够发展壮大,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尽管我国已经出台涉及家政服务业的许多政策和法规。但是政策的落实和细化问题仍需要考虑。如应尽快出台临时工作和灵活工作的社会保障政策,家政服务人员员工应当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障。

参考文献:

[1]石家庄“用工荒”逼餐饮业家政公司涨一成,燕赵都市报,2010-2-26.

[2]李卫光,吴鸣,回顾・构想・展望一从家政学、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的历史与现状谈我院家政教育的发展,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2).

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家政服务业 经营管理模式 员工制

一、引言

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家政服务业是朝阳产业,对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201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指导意见》的出台,国家已经把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举措。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居民消费观念的日益改变,家政服务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然而,由于家政服务业起步较晚,行业发展不够成熟规范,仍然存在诸多现实问题: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保障体系不够健全、供需矛盾突出、企业恶性竞争严重、行业管理混乱、经营管理模式滞后等,严重阻碍了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下面立足于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实践,着重分析家政服务业现有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探讨家政服务机构经营管理模式转型的走势。

二、家政服务业现有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

家政服务业的产业特性决定了该行业准入门槛比较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工资水平不高,盈利能力弱。家政服务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微利经营,发展动力不足,管理不够规范,管理模式传统、粗放、低效。现有家政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模式主要有中介制、会员制和员工制等,其中中介制成为主导模式,员工制属于倡导模式,会员制则介于二者之间。这些管理模式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明显不足,制约着家政服务业的有序健康快速发展。

(一)中介制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

中介制是家政服务机构目前运行的主要经营管理模式。该模式是指家政服务机构作为中间人,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雇主家庭提供供需对接服务,由雇主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家政服务机构则按次收取中介费,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中介制管理模式的优点是服务过程简单,手续简便,企业风险小,前期投入小,运行成本低,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家政服务机构通常的关注点和实践操作重点是中介业务和收取费用,在业务介绍成功以后很少再介入其中。对于前期的从业人员严格培训和后期的服务质量跟踪和人员管理则很难保证,导致家政服务满意度差、矛盾纠纷多,从而影响到家政服务业的整体形象。长此以往,势必会形成家政服务业“粗放式经营、粗糙型服务、粗劣形象”的“三粗循环”。中介制模式不利于保护雇主利益,也不利于保护家政从业人员利益,无法给家政从业人员提供保险补贴。总之,现阶段的中介制经营管理模式过于粗放、短视,严重阻碍了家庭服务业的可持续、规范化发展。

(二)会员制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

会员制管理模式是介于中介制模式和员工制模式之间的一种经营管理模式,是中介制和员工制两种模式的综合运作方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根据不同经济收入的雇主对家政从业人员的需求,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对雇主的不同服务需求而采取差异化服务的管理方法。

会员制家政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方式、经济收益要优于中介制家政服务机构,但是会员制模式下各方法律关系不清晰,存在较大隐患,难以保护从业人员和雇主的权益。可以这样说,会员制模式是家政服务机构为了规避法律法规而采取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依据这种模式,家政服务机构按员工制模式享受权利,收取管理费,却按中介制模式对从业人员不履行劳动法律义务,对雇主家庭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仅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这显然不符合法律的基本公平原则。

(三)员工制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

员工制管理模式是家政服务机构目前乃至将来重点倡导的经营管理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家政从业人员是作为家政服务机构的员工派遣给雇主,家政服务机构对雇主和家政从业人员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与管理。从业人员和雇主之间只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二者不直接发生经济联系,家政服务机构按月收取管理费。员工制模式实行“六统一”的管理原则:统一招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持证、统一安排工作、统一后期管理,以解决家政从业人员和雇主的后顾之忧。

目前,员工制模式推进中也存在一些现实困难和阻力。实行员工制模式,家政服务机构至少需要给从业人员发放工资、购买基本社会保险、遵守劳动法规、承担从业人员在雇主家发生的一切损失等。这无疑会引起家政服务机构经营成本高涨,而国家当前的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优惠政策对家政服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比较苛刻,能够享受政府资助的企业数量较少,加之家政机构的利润偏低,导致多数家政服务机构由于经济负担重、风险大而不愿推行员工制,出现了员工制管理模式“叫好不叫座”的尴尬现象。

三、家政服务机构经营管理模式转型分析

近年来,国家已经把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一项战略举措。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出台了系列文件和政策来扶持和促进家政服务业的有序健康发展。然而不无遗憾的是,现有家政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模式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甚至严重制约着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必须进行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型,旨在改变家政服务业现状,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下面就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模式转型的走势和类别进行分析。

(一)多种模式共存型经营管理模式

目前家政服务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各类家政服务机构良莠不齐,同质恶性竞争严重。可以预见,今后一段时间内家政服务机构的各种经营管理模式将继续共存。这种共存的局面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不同家政服务机构多种管理模式共存和同一家政服务机构多种管理模式共存。就第一种情况而言,国家和企业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形成合力,引导和鼓励中介制和会员制模式向员工制模式转变。至于第二种情况,家政机构根据雇主的要求和服务岗位特点灵活实行中介制、会员制或员工制管理模式。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家政机构可以实行中介制,让家庭从业人员与客户直接签约,从而规避自身经营风险;也可以实行会员制管理,与客户家庭直接签约;对于优秀的家政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则可以尝试员工制,以便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共存型模式的家政机构大多采用事业部进行分类管理,事业部内经营管理模式统一。需要强调的是,此种共存型管理模式只是家政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对家政服务机构探索成熟的经营管理模式是有益和必要的,但是同一家政服务机构采用不同的经营管理模式,容易造成管理混乱,不利于家庭服务机构自身的发展。

(二)员工制经营管理模式

虽然目前员工制管理模式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不尽如人意之处,有人把员工制总结为“愿景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有人把免税扶持政策比喻成蛋糕,“看起来诱人,吃起来无味”,但是员工制模式是政府力推的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模式,其发展是必然趋势。

为了引导、鼓励、扶持家政服务机构向员工制管理模式发展,国务院于2010年9月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前者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实施员工制;后者则规定自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对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所取得的家政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以上这些指导性文件和优惠政策客观上极大地促进了家政行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家政机构成本加大、发展动力不足的窘境。

家政服务机构实行员工制符合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产业化要求。员工制管理模式能够解决整个家政服务行业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的缺憾,解决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有利于保护家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客户各方的权益,提供个性化与标准化的优质服务,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内部和外部条件,从而有效推动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最终实现政府、企业和雇主家庭三方的“共赢”。

政府仍需进一步加大对员工制家政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减轻员工制家政机构的税费负担。对于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特别是行业领先的员工制机构,政府在税收上应该给予更多优惠,如试行家政服务机构三年免征营业税政策,3年后试行“定额征税”政策,或者享受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等,直接给予奖励。对因实行员工制而带来的税费增加部分,给予全额的先征后退优惠政策,化解当前家政服务机构由于实行员工制带来的运营成本增加、税费负担加剧的难题,消除家政机构的后顾之忧。此种举措既可以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步伐,也能够积极发挥其在扩内需、促就业、调结构、保增长、保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

(三)多元化经营管理模式

现阶段的家政服务业属于微利行业,需要不断延伸产业链,实行多元化经营管理模式。为了更好适应城乡居民服务消费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态势,家政服务机构需要积极推动新的服务方式,延伸产业链,因地制宜地拓展家庭用品配送、洗衣、家教、理财等业态。同时,还需紧跟新农村建设的时代步伐,逐步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镇的家政服务业。

家政服务机构积极主动尝试多元化经营管理模式。一些家政服务机构在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主业的同时,努力开发和家政服务相关联的服务产品,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链,并且把相关服务产品与家庭服务共同打包提供给客户,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以便提高家政服务机构的盈利水平和发展能力。这种多元化经营模式可以充分挖掘家政服务机构已有的客户资源,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而获得利润增长。另外,此种模式所提供的相关服务产品可以降低家政机构的营销成本,而这部分成本可以作为利润反馈给家政服务机构和客户。由此可见,多元化服务模式是一种“多赢”的经营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姜长云.家庭服务业目前的问题、前景与国际经验[J].中国妇运,2010(12).

[2]张文范.打造中国式家庭服务业发展体系[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2(2).

[3]栾永奎等.家庭服务业经营管理模式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2(18).

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北京市民在短短两周内享受到了几十年来最明亮最洁净的天空,而留给记者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四个戴口罩前来北京的美国自行车选手最后不得不向中国人民道歉的现实。通过奥运的洗礼,人们不再把控制污染当作办好奥运的权益之计,而是希望继续享受蓝天。

在调查中,很多节能技术和产品生产企业也表达了这样的愿望。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一共针对节能技术和产品生产企业发放问卷109份,回收5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40份。本次调查从企业基本情况、技术与产品开况、产品及技术市场推广情况、企业资本运作情况以及企业对政府政策支持了解评价情况等五方面做了了解,调查显示:节能服务与节能设备制造是当前北京清洁技术产业的主力军,产业规模领先;企业具有较高的盈利潜质和技术支撑能力;市场热来源于技术优势所带来的节能效应;融资难普遍存在;节能行业主要问题多集中在政策层面;信息是节能企业发展的短板。

节能服务与节能设备制造是当前清洁技术产业的主力军

我们根据40家企业的主营业务,将其所属领域进一步分成了四大主要类别:水务处理2家、循环经济4家、节能32家、可再生能源2家。从事节能服务、节能设备制造等业务的企业占了80%,是主力军。

以这40家企业填报的2007年营业额为依据,28家节能企业总产值为276132万元,平均产值为9861.86万元;2家可再生能源企业总产值20200万元,平均产值10100万元;1家水务企业总产值5000万(另一家数据缺失,未计算在内);4家循环经济企业总产值24254万元,平均产值6063.5万元。可见,节能企业产值大大高于循环经济和水务企业,产业规模亦呈现领先势头。

另外,这40家企业对2008年销售市场的预期普遍看好,有接近九成认为是增长,这不仅与国家近期的宏观发展战略、扶持措施等均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向公众和企业发出了积极的政策信号有关,而且企业在自身经营中从节能减排市场第一线,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清洁技术服务市场的巨大需求和持续增长的趋势。

可再生能源、节能企业具有较高的盈利潜质和技术支撑能力

可再生能源企业的人均产值70.63万元;节能企业的人均产值为46.17万元;水务企业的人均产值40.65万元;循环经济企业的人均产值为32.47万元。可再生能源、节能企业的人均创造产值能力较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这与这两个行业以技术密集型为主要特征有关。这四个行业中,可再生能源和节能企业普遍在研发经费投入比例较高,对其以技术为先导、技术就是生产力形成了强大的支撑。

调查中有27家企业认为自己的经营状况良好。在这27家企业中,2家可再生能源,2家循环经济,1家水务。调查同时显示,认为自己技术水平国际领先的企业10家,填补国内空白的3家,国内领先13家。他们一致认为,经营状况的提高和技术开况是休戚相关的。

能源、建筑、冶金等行业是这27家企业的重点服务对象,其中服务于能源行业19家、建筑业16家,10家服务于冶金行业,4家服务于化工行业。在技术上,被调查企业有将近9成(24家)是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12家)、技术引进吸收(9家)也是主要的研发方式,还有5家采用了产品引进吸收的方式 。计算的企业经营状况与技术投入状况相关系数(-0.01242)显示,两者关系不大,这反映出对于清洁技术产业的企业,无论经营状况如何,研发是其重要的生命线,其投入也应是持续的,尤其对处于创办初期的企业,往往研发投入很大,并不能保证迅速在经营上见到效益。

市场热来源于先进技术所带来的节能效应

在调查者中,我们选择了30家销售较好的企业作为样本,通过计算其市场开发所占用资金的相关系数(0.346)可以看出:市场销售与其市场开发关联度不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反应了节能销售对市场开发的依赖度不大,其技术所带来的节能效应是直接打动客户的主要因素。但我们同时也看到,节能企业在营销中非常注重品牌策划和宣传、锁定目标市场、销售体系的建设。在这30家企业中,在市场开发计划的选择上(多选),有22家侧重品牌策划和宣传,18家注重销售体系的建设,20家注重锁定目标市场,8家注重市场调研,9家注重公关。值得注意的是,市场调研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果不了解市场容量、市场的潜在需求在哪里,这可能会导致部分企业在炙热的节能市场中一窝蜂地盲目扎堆在几个重点领域,而不是去开拓“利基”市场,或许实际收益并不大。

同时,被调查企业在产品销售和推广上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都集中在客户环节上,在资金和竞争力上并不突出。认为客户环保意识不强的有9家,客户认为价格高、对节能效果不满意的各有8家,而项目缺乏资金只有3家 、同类产品竞争激烈 2家。市场做得好的企业在解决资金问题上占有一定优势,有8家企业获得政府扶持资金,14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4家企业通过私募或者风险投资进行了融资。

融资难普遍存在

多种融资渠道缓解节能企业资金需求压力。调查显示:在40家企业中,有27家认为自己当前最欠缺的就是资金,其中,有17家盈利,4家亏损,5家盈亏平衡,1家数据缺失。在解决资金问题方面,银行贷款、项目内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在40家企业中分别占30%和27%,而政府扶持资金占20%,这与近年政府对在节能减排方面技术创新性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有关,40家企业中有11家获得了此项资金。27家盈利企业中认为融资并不困难的企业14家,有5家使用了企业内部融资,6家得到了政府扶持资金,8家得到银行贷款;盈利企业中认为融资比较困难的12家,6家采取内部融资,4家得到政府扶持资金,5家得到银行贷款(融资方式为多选)。

从盈利状况看,无论是以债权形式(项目内融资、银行贷款)还是股权形式(私募或风投、上市或企业债),甚至是获得政府扶持的资金,目前都有发生了亏损或盈亏平衡的企业存在,说明融资并不是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的灵丹妙药。而且在市场开发中,“项目实施缺乏资金”在企业选择的重要性中居后,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节能企业在具体项目操作上资金需求并非很紧迫,一方面节能企业的规模都不大,一般节能项目的规模也不大,不少企业能够自我滚动发展。

在参与调查的40家企业中,我们发现,共有17家获得银行贷款,11家获得政府扶持资金,4家获得私募和风投资金,这些行业均来自节能行业,且他们的服务对象都集中在建筑、机械、冶金等领域。有5家选择了其他融资手段,并未注明具体融资方式。从经营状况看,4家盈利,1家盈亏平衡。不排除他们有选择民间资本、地下钱庄等热钱的可能,节能减排项目正在逐渐成为一部分热钱追逐的目标,节能服务企业因为资金需求时间紧迫、需要量大,投资回报比较快,而四处游荡的巨大的民间资金以其灵活、隐蔽、逐利、快进快出的特性,驱使这部分资金流向必然流入经营状况较好的节能服务企业。

融资难的普遍性与经营状况好坏关联不大。在有关融资难的调查中,我们通过对其中18家认为融资存在困难的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结果显示: 12家经营状况较好,4家企业亏损,2家企业盈亏平衡,在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上,12家状况比较好,6家销售一般。由此可见融资难问题存在的普遍性与经营状况好坏并无直接联系,或许与融资政策导向的执行、配套的金融产品创新不足有关。虽然这18家企业都有融资需求,但是有11家企业并没有具体的融资计划。一部分企业可能是因普遍存在的融资现实望而却步,部分企业因自身在融资上没有经验和明确的规划,所以一直没有在融资上取得突破。这18家企业全部反映自己的财务规范,只有1家股权结构不清晰。

节能行业主要问题多集中在政策层面

政府对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有较强的支持作用。调查显示,69%以上的企业对北京市推出的各项政策持认可态度,尤其是对建筑节能中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65%的设计标准,我们发现有12家企业执否定态度。有23家企业的技术属于《2008年北京市节能减排技术推广计划》,其中,18家技术和产品的推广比较顺利,4家难以推进。显示出政府能够对节能企业在技术和产品推广上发挥较强的支持作用。

对于企业期望政府能够提供最优经济激励政策,在所有的企业中,32家认为政府应该税收优惠,18家应该贷款贴息,16家应该贷款担保,26家认为应该直接给予补贴。可以看出,企业的期望集中在最实实在在、最直接的方式上:少交一些、多拿一些,即税收优惠和直接给予补贴。

40家企业对北京市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状况调查显示,明确表示满意的刚刚过半(5家认为非常满意,16家认为比较满意),13家认为一般,2家不太满意,1家很不满意(另有3家数据缺失)。

企业普遍认为政策推行力度不够。在企业对政府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多选)中我们发现,有24家认为政策力度不够,27家认为感受不到执行政策的利益,代价很大,7家认为标准太多。这反映出当前企业感受到节能行业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政策面上。政策力度、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标准,与企业的期望之间存在差距。

用能企业节能意识薄弱是目前北京节能市场存在的另一大主要问题。27家企业选择了此项,反映出用能企业的节能意识与节能行动或许尚浮于表面化。这其中,有30家企业都选择了“客户环保意识差是市场推广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这30家企业的服务对象基本集中在建筑、能源、冶金和机械、化工等领域,这反映出这些用能大户本身节能意识比较薄弱。

此外,技术支撑体系不完整(13家)、市场机制不完整(5家)也被企业提及。对于环保领域主要问题,有32家企业主张运用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而行政手段和政策制度的力量同样被企业期待,各有26家选择了此项。还有10家企业主张行政惩罚,一票否决。

服务机构不健全是能源服务中的最大问题。对于能源服务存在问题的调查中,17家企业认为节能标准概念不清晰,16家认为融资困难,19家认为收益不便确认,22家认为能源服务机构不健全。由此看来4种问题大致相同,但是能源服务机构不健全是第一位的。企业认为,如果有健全的能源服务机构,那么将会有统一的节能标准,很多不清晰的概念也不会混淆,有助于市场规范发展,而一些浑水摸鱼、扰乱市场的企业将逐渐出局。

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一、项目进中心组

1、前阶段工作:第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主要抓了三件事:一是成立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委、市法制办等六部门组成的项目进中心活动小组;二是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活动重点;三是加强对各部门项目进中心的指导。第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一是提出26个部门(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二是明确了“三进”为今年调查和检查的主要内容,即审批项目是否进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重点部门的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是否进驻中心窗口工作、部门对窗口的授权是否到位;三是全面调查与部门自查清理相结合;四是根据《行政许可法》“一窗对外、统一办理、方便群众”的要求,完善集中办事制度;五是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六是大力推进行政服务统一平台的电子政务建设。第三,摸清项目家底,明确工作思路。对部门上报的自查表进行梳理,目前,26个部门审批项目237个,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49个,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77个,增加11个审批项目(需要市有关部门确认)。已进入中心集中办理项目98个,占总数的41.3%。

2、主要问题:第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少。参加本次活动的26个部门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只有11个部门,只占本次检查部门数的42.3%,还有15个部门游离在外;第二,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项目比例低。26个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共有237个,目前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和办理项目98个,占总数的41.3%,未进中心办理,现在还游离在外的审批项目139个。第三,部门对窗口建设须进一步加强。部门要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第四,审批事项两头办理和授权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3、下一步工作打算:第一,完成26个部门对进“中心”的审批项目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承诺;第二,排出4个清单,即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清单、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清单、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的事项清单、以其它方式办理的事项清单;第三,对于进入中心办理的事项,按“五公开”的要求,完善审批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收费标准等内容;第四,按照本次专项活动确认的审批项目对电脑软件进行调整;第五,安排好新进中心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

4、x市长要求:第一,抓紧时间理出清单,落实到部门;第二,召开26个部门对接会议,明确进中心的项目,部门对进中心的项目、时间作出承诺;第三,行政服务中心为将要进中心的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第四,行政服务中心认真研究解决审批项目由“串联”到“并联”的问题。

二、中介服务组

1、前阶段工作:第一,摸清市本级专业服务和中介机构数量。根据市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市本级现有事业单位350家,中介服务机构816家。对这1160多家专业服务和中介机构进行梳理,排出大约65家涉企收费的专业服务和中介机构。第二,向65家专业服务和中介机构发放收费情况调查表,同时又向42家3000万元以上项目工业企业发放企业缴费情况调查表,便于实地调研前掌握相关情况。第三,选择了分属于南浔区、吴兴区、开发区的5家工业企业进行实地调研,面对面听取企业从立项开始到竣工为止的全过程缴费情况。第四,根据企业所反映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七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调查,听取了他们在为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做的工作、收费的依据和实际的收费情况等。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一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为止的有关收费情况,经对照分析,这些收费中绝大部分有国家和省明确的政策依据,其收费标准也都符合政策规定。

2、主要问题:第一,收费方面。目前企业反映较大的是中介服务性收费,普遍认为收费标准高、上下浮动的幅度较大、收费与所提供服务不相符。虽然中介服务性收费均有收费依据,其标准也是在国家、省规定的范围之内,但是有的中介服务机构只此一家,收费高低均有单一的服务机构决定,企业没有选择余地。建议对于中介服务性收费引进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运作,促进中介服务健康发展。第二,环节方面。企业认为一个项目从立项到峻工,所要经过的环节太多,一个项目下来要几个月时间,所花费的精力太多,也影响了项目的进度。他们建议申报项目应由一个窗口进出,各部门之间的手续由窗口或中心统一协调承办,按规定的时限,届时企业到窗口或中心一次领取所需手续资料并交纳相关费用,从而减少企业精力,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项目进度。

3、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梳理汇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业服务性收费项目,并分期分批在网上予以公示,增强收费透明度。

4、周市长要求:第一,对收费项目逐项清理,并提出规范收费标准的意见;第二,与有关部门对接,明确优惠执行标准;第三,列出工业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收费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开。另外,对建筑业、服务业也相应列出收费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开;第四,拟定对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管理的指导意见。

三、社团组

1、前阶段工作:第一,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一是召开了部分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各企业结合实际反映了所参加协会组织、协会会费收取和开展服务活动的情况;二是组织检查了湖州市民营企业协会、湖州市纺织行业协会、湖州市建筑业协会、湖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4家目前在全市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协会。三是走访了湖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听取企业负责人对协会的工作意见、情况反映。

从检查的情况看,一是协会工作比较规范。协会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会费收入,会费的标准都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二是作用发挥比较好。检查的几家协会除了组织会员培训、传递信息外,还积极搭建平台,组织会员外出考察交流。湖州市纺织行业协会还做到每月都有活动计划安排,为企业间沟通积极搭建交流平台。三是协会的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力。这几家协会规模都比较大,所组织的协会活动会员都积极参与,在维护行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2、存在问题:一是民间性体现不明显。除了1家协会已与行政脱钩外,其他3家都与行政捆绑得很紧,协会经费支出上存在与行政费用混淆不清的现象;二是少数企业多层面参加协会。个别企业参加了20多个协会,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企业负担;三是协会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四是协会收入来源渠道单一。检查的4家协会主要收入来源为会费收入,而且会费收入也相对不多,还存在协会会费收不起来的情况。

3、下一步工作打算:第一,全面了解分析市级行业协会的现状。通过向30家市级行业协会发放调查表,全面了解协会的组织机构情况、会费收支情况、专职工作人员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等,并结合2005年度民间组织年检进行分析。第二,对新成立的协会把好关,对协会人员、业务范围、入会程序做好指导工作。第三,探索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横向了解其他地市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规范行业协会发展的工作意见,建立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4、周市长要求:目前湖州市的社团组织(协会)还在起步阶段,数量不多、规模不大,有些协会并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下一阶段,社团组要做好两方面工作:第一,进一步理清湖州市行业协会运作情况,分析好现状。第二,民政局下一步要出台规范性文件,主要解决六个方面问题:一是保证社团组织的所有成员都是自愿参加;二是会费的标准应是经社团组织共同讨论后而决定的;三是探索协会与政府脱钩的问题;四是研究协会成立后怎样开展活动、开展什么活动的问题;五是社团组织经费管理的问题;六是建立协会的考核考评制度,制定考评标准,优胜劣汰,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四、效能组

1、前阶段工作:第一,效能组对企业服务年全年的工作进行了研究,与6个成员单位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制定了工作计划。第二,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与各小组积极配合,及时参加各小组工作调研。第三,组织召开部分明星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及重点行业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情况。并针对天外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提出的供气问题,与有关部门及时协调,目前已基本解决。

2、主要问题:从调查情况看企业对行政部门近几年来在为企业服务方面的成绩是肯定的,但也提出了一些需有关部门改进的地方,主要是:一是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投资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中介机构对收费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四是企业在项目投资过程中环节太多、太繁,工作进度受到影响。

3、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针对全年26个部门进中心情况实行部门承诺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二是针对企业在审批过程中,能否减少中间环节实行快车道,实行一审一核制等问题与部门沟通,尽量减少审批时限,在原有规定期限内,实行并联审批,减少在部门之间的停留时间。根据企业要求,实行审批项目全程制,由办证中心一窗式处理,以减少企业办事环节;三是针对涉企的中介机构收费情况,在可能的前提下,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向社会做出承诺。对去年已向社会作出承诺的的19个部门,对承诺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改进落实工作。

4、周市长要求:第一,找出目前效能不高的主要原因在哪里,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第二,实事求是,通过建立制度的途径,提出规律性的、切实可行的提高办事效率的办法。

五、督查组

1、前阶段工作:第一,对《湖州城区“六小行业”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了“六小行业”联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六小办”)审批手续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实施长效管理,是否有违反禁止审批事项规定的情况,是否严格控制“六小行业”污染;第二,对2005年“强化企业服务、优化投资环境”活动部门践诺和《关于强化企业服务的若干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第三,对“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六小行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企业服务的若干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公开承诺。三是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有序推进。

2、主要问题:第一,“六小办”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六小行业”管理工作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员力量不足。由于没有明确“六小办”常驻人员,抽调人员精力不够集中,集中办公情况还不尽人意。二是后勤保障能力不足。“六小办”没有专门日常工作经费,也没有专用办公电话和召开听证会场地,各部门联合踏勘用的车辆都是临时向各单位借用,影响了工作效率。三是实际办证数较少。“六小办”通过现场勘察和召开听证会共同意注册登记311件,但到目前为止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仅36件,占12%,而这36件中属餐饮业的只有很少几家已拿到营业执照。四是涉及“六小行业”投诉较多。虽然“六小办”已很好地履行了“六小行业”准入的前置审批职能,但因体制机制方面的因素难以有效协调各有关部门,“六小办”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办法。“六小行业”面广量大,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加强管理得到群众的肯定,但与群众的期望和长效管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有关这方面的投诉也较多。第二,部门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与企业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一是有的项目审批时限过长。二是有的部门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悉或授权不够,死抠条文规定,增加企业办事的难度。三是部门职能分割增加办事难度。四是收费标准还不够细化,容易引起误解。五是收费标准不够统一。六是有些中介机构设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误导了企业。七是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收费和摊派。

3、建议:第一,进一步加强“六小行业”管理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行业整治。对投诉较多的“六小行业”经营户、无照经营户、已经“六小办”会审同意而没有按规定落实整改措施且尚未办理工商执照的经营单位要求限期治理或整改,对整改措施仍不到位的责令关停。三是加强工作保障。第二,进一步提高部门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工作“阳光工程”,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快审批速度。三是进一步推进项目集中审批,提高窗口现场办理能力。四是进一步细化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和有关规定。五是涉及专业服务性收费部门要坚持行政不干预原则。六是切实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和摊派。七是利用技术手段来提高部门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4、周市长要求:第一,对已明确的问题督查到底,并及时纠正;第二,对于“六小办”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解决授权问题,近期将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

六、宣传组

1、前阶段工作:一是将本次活动宣传与项目推进年宣传一起列为今年八项重大主题宣传之一,组织市级新闻单位建立宣传组,由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组长、各新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并确定了专职联系记者。二是多次召集湖州日报、湖州广电总台、湖州在线等市各新闻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宣传报道方案》,并在4月、5月的新闻通气会上作专题部署。三是各新闻单位开设了《创效能机关,促率先崛起》专栏,及时报道了“全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和“工业项目推进年现场会”等消息,宣传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意义、目的和措施,宣传各相关部门开展此项活动的动态消息。

2、下阶段工作安排:下一阶段,新闻宣传将配合整个活动的进程,指导各新闻单位采用多种形式,根据《宣传报道方案》进行宣传,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各相关部门公开承诺和具体举措的报道;二是做好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出现的好的典型和好的做法的报道;三是做好对去年“强化企业服务”活动中重点部门“回头看”的报道。

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这俨然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行当。

18年前,在中国与世界银行合作实施的《中国节能促进项目》支持下,合同能源管理登陆中国。

18年过去了,在应当成年的时刻,中国的合同能源管理产业依然处在一个蹒跚学步的尴尬年龄。

这与人们原本的预期相去甚远。

发轫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的合同能源管理,目前是全球最为流行的节能减排模式。其模式具体来讲,就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投入人才、技术、设备免费为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双方分享节能效益。节能服务公司、客户能够在一个绿色环保的目标下实现双赢,是该模式的最大亮点。

理论上,合同能源管理产业与中国的绿色经济发展规划在对接上不会存在任何“排斥”反应。但现实远非看上去那么美好。

2010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随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印发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在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各地节能服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截至目前,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总数已达到3210家,合同能源管理的春天似乎已经到来。

然而这个几乎被所有人看好的“双赢”生意,却没有获得预期的高速成长,大量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步履蹒跚、处境被动,这种局面或许是世界银行当初始料不及的。

“从其模式本身来看,毫无疑问颇具吸引力,合同能源的商机显然已经被意识到,而问题就出在具体的实施层面。”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分析称。

一个好消息是,国家已决定为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真正迎来春天而注入强心剂。

7月中旬,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提到“要发展壮大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环保服务业”。

合同能源管理产业能否抓住此次机遇,真正迎来自己的春天?

诚信危机

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听到最多的一个词便是“风险”。其中诚信风险最为关键。“从整个行业发展来看,诚信风险是困扰节能服务企业的难题,决定着企业甚至行业的生死存亡。”北京首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节能项目经理李贺兰分析称。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决定了对于节能服务公司而言,在前期会做大量的投入,只有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才能参与分成,收回投资取得利润。节能项目存在技术种类多、范围广、周期长、节能效果认定分歧等多种因素,节能公司和用能单位容易产生纠纷,导致拖延、克扣甚至拒绝回款等现象发生。

李贺兰所在的公司主要依托绿色照明节能、电机变频节能、余热余压利用三种技术进行节能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最关键的是合同。“每一个项目,我们都是从商务洽谈开始,挖掘客户的需求,获得客户认可以后,免费为客户提供整套节能服务方案,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设备采购、人员培训,由节能公司承担技术风险和资金投入风险。但项目运作一段时间,节能效益逐渐显现后,企业发现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不如干脆去买设备,于是风险就出现了,这样的行为需要靠合同规范。”李说。

虽然已经有多年的从业经验且所在的公司也还未曾遭遇过诚信问题,但李贺兰每次签订合同前总是忐忑不安,在法律顾问等协助下,仔细分析每一处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有些情况不可控,过去没遇到风险不代表未来没有,甚至客户公司出现的人事调整都会是潜在风险。”李说。

李的警惕不无道理。几年前的一桩典型的案例早已成为业内的风险警示样本。2008年6月,广东华拿东方能源有限公司与云南曲靖远东水泥厂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双方约定前者帮助后者远东水泥进行节能设备改造,改造后节省下来的电费双方五五分成。合同为期十年,当年配套安装了节能设备。随后双方共同认定,使用了节能设备后高温风机耗电量比改造前降低了近25%,节能效果明显。但是此后的三年里广东华拿东方能源有限公司只有被喊去维修设备的情况,而无坐下来评分节能蛋糕的时刻,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一个更为悲观的例子来自吉林,某节能公司为整条街道进行节能照明改造。改造完成后,节能服务公司在主张节能效益分享时得到的答复是,要钱没有,拆走你们的灯,但是必须恢复街道的原状。最后这家节能企业因此破产倒闭。

对于这样的案例,林柏强有自己的看法:“风险不仅仅存在于节能服务公司,对客户来说同样也具有风险。即使什么钱都不用掏,更换掉现有设备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成本,而如果不行,恢复原状还是成本。这种风险促使其必须找到可靠的节能服务公司,对于小型节能公司同样存在信任危机。”

面对彼此的不信任和不可控的未知风险,不少节能服务公司,开始将业务重心由节能效益分享转为销售节能设备。“卖设备也不完全是坏事,客户一次性付清设备费用,有利于我们资金周转,进行后续项目的运作。另外也不再考虑客户的盈利能力和回款问题。”李贺兰说。

连锁反应

合同能源管理的难题远不仅仅体现在诚信方面。

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决定了节能服务公司需要提前垫付资金。项目运作之初,节能公司需先期提供启动资金、设备及安装调试。绝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都是中小型企业,一旦签约项目增多,公司垫付资金量就会增大,而节能服务的投资收益回报时间通常较长,很容易造成企业现金流的中断。

解决资金就必须考虑融资,而身为中小企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大多尚处于发展初期,存在注册资本较小、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在银行贷款审核过程中信用评级较低,且缺少土地、厂房等接受程度高的抵押品,因此无法获得大规模的信贷资金。

“贷款也是一个诚信问题。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回款是银行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之一,一旦拖欠或拒付,将给商业银行贷款带来巨大的偿债风险。客观上回款风险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最大风险之一。这也决定了合同能源服务企业难以获得贷款。”建设银行研究部蒋清海说。

中小型节能服务公司缺钱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国家发改委三年前就出台财政奖励、税收减免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并明确了政策执行的具体细则,但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去年财政部为2339家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安排财政奖励资金17亿元,但实际进行节能奖励申报的节能公司不足200家,支出财政奖励仅3.12亿,大量资金富余。

一边是嗷嗷待哺的中小节能服务企业,一边是大量富余的奖励基金。业内认为,造成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包括财政、税收政策宣传不够,节能服务公司不清楚优惠政策的存在和具体内容;补贴申报涉及知识面广、程序复杂;项目节能效果可测性差,难以达到补贴标准等。其中最为关键的是,2010年与奖励政策一同还出台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这条被业内称为合同能源管理领域的首个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史无前例地规定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等三种主要类型的合同能源管理参考合同文本。

国家标准主推“节能效益分享型”,并将其直接与财政补贴政策挂钩。而那些放弃“效益分享型”模式卖设备的节能服务公司已经不再属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范畴,无法拿到财政部补贴。

难题待解

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至今,该如何继续推进?虽然中国有世界最大的节能投资市场,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并一再强调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性,但在原国家发改委、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办公室执行主任王树茂看来,认识、诚信、融资问题阻碍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这位曾经将合同管理机制从美国引入中国的专家表示不能盲目乐观。而他最为关注的是认识问题。“基于能源浪费的‘惯性’,一些企业往往有‘浪费无罪’的误区。国内很多企业高管对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同时,政府应该下达具体的指标,通过相关机构对企业节能减排潜力进行分析,企业要向政府承诺节能减排的目标。否则,很多节能项目很难得到实施。”王树茂分析称。

如何解决诚信问题,专家和从业者有不同的看法。“政府如果想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对行业的政策扶持上需要提供担保。如果政府机构出面担保,无论对于节能服务公司还是节能客户,甚至是提供项目贷款的银行,诚信问题马上就会解决,但是政府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林柏强分析称。

而在李贺兰看来,诚信问题并不只是在节能行业存在,在任何行业,小公司的诚信都会受到质疑。中小型节能公司在发展初期不受信任也很正常,随着业务量和经营实力的增加,节能服务公司的诚信不是问题。但他最担心的还是签订合同后,客户的不诚信。

对于节能服务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王树茂和林柏强意见一致。他同样认为,节能服务企业没有财产抵押,银行不会提供贷款。政府应该鼓励金融机构对节能项目提供融资帮助。同时由政府来提供担保,承担70%以上风险,剩下30%风险银行承担,风险降低银行就会更乐意去为企业提供节能减排项目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