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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能力培训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逻辑思维能力培训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逻辑思维能力培训

逻辑思维能力培训范文第1篇

一、巧用“补”字,培养学生分析、综合能力

一般情况下,数学出题,往往条件不齐或问题不完整,若要顺利解题,一个“补”字就至关重要。“补”,就是补条件、补问题,使题目成为一步或两步计算的应用题;同时促使学生进一步掌握其结构和数量关系。学生既可以从条件出发来考虑问题,也可以从问题出发来考虑条件。

二、巧用“比”字,培养学生观察、比较能力

“比”就是比较。“比较是一切理解与思维的基础”,教育家乌申斯基说。通过比较,可以找出相似、相近应用题知识的差异,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例1:①小明家有鸭8只,鸡5只,鸡比鸭少几只?②小明家有鸭8只,鸡比鸭少3只,鸡有几只?解题时,可以先引导学生观察题面,比较分析:两题中有一个条件相同,即小明家有鸭8只,而另一个条件和问题不同。但我们不难发现:①的另一条件恰是②的问题;①的问题在②里恰成了它的另一条件。因此,可以明确:鸭多而鸡少,鸭比鸡多多少也就是鸡比鸭少多少。那么鸭可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与鸡相等的,另一部分是比鸡多出来的。进一步可得:题①是求鸭比鸡多出来的部分,即“8-5=3(只)”。题②是求鸭与鸡相等的部分,即“8-3=5(只)”。这样的分析,使学生对两类应用题的结构和数量关系更加明确,培养了学生观察和比较的能力。

三、巧用“画”字,培养学生抽象、概括能力

顾名思义,“画”就是用直观、可见的图形把应用题的条件和问题形象的表示出来。学生有了丰富的表象和感性材料,再加上教师的引导,很快就能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以本文例1解说:题①,教师先在黑板左边用红笔画出8只鸭,黑板右边用黄笔画出5只鸡。学生很容易的就能将图画转化为数学问题,即应用题“8-5=3(只)”。题②,教师先在黑板上用红笔画出8只鸭,然后将其中3只鸭改变成黄色,根据提问,学生也能很快地得出数学应用题“8-3=5(只)”。

四、巧用“问”字,培养学生判断、推理能力

“问”就是教师提问,学生解答。“问”不是简单的随意而问,应该有针对性、条理性和系统性。

逻辑思维能力培训范文第2篇

学生计算机课程逻辑思维能力随着近年来高中扩招和生源数减少,中职招生的门槛越来越低,生源质量逐年下降。笔者发现不少学生在请假条中不写请假原因和起止时间,思考问题往往只能看到问题表象,缺乏对问题前因后果的全面认识。作为一名计算机老师,我感到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急需得到培训和加强。鉴于计算机与生俱来的逻辑性,我们应该将逻辑思维能力的培训作为计算机基础课的目标之一,为学生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提供更多的帮助。

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可以结合具体计算机课程进度,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简单条件的分析判断

将“if…then…(else)…”句式强化,变换形式,反复灌输,养成学生善于判断的基本逻辑能力。例如,讲述冯・诺依曼原理时,就可以将其转换成五个判断句式:如果没有输入,就无法告诉计算机做什么;没有输出,计算机就没法告诉我们结果;没有存储器,计算机就无法保存中间结果从而进行多步运算;没有运算器,计算机就没法计算;没有控制器,计算机就没法决定运算的顺序。最后,如果缺了任何一个组成部分,计算机都无法作为现代化的工具为我们提供帮助。

这一阶段,教师可以将很多内容变为“如果……那么……否则……”或者“如果不……就不会”等类型的句式,对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当学生不知不觉地用“如果我这样做就会如何,否则又会如何”句式来思考问题时,第一阶段的目标就达到了。

第二阶段:复杂条件的分析判断

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中,都会有EXCEL表达式和函数的章节。通过前面“如果……那么……”句式的不断灌输,这里再讲授IF函数用法应该是很轻松的,学生也会很容易就接受。函数的用法大同小异,单层函数很快就会掌握。所以这里,在尽快掌握了函数的基本使用方法后,适当增加函数嵌套的讲解和练习,尤其是增加IF函数的嵌套练习,使学生能更进一步,对复杂的问题进行逻辑判断。例如,我们可以通过把百分制换算为等级制的练习将IF函数的嵌套表现得淋漓尽致:如果成绩栏低于60分,那么等级栏就填“差”,否则如果低于75分,那么填“可”,再否则如果低于85分,那么填“良”,最后否则就填“优”。在讲解时可以借用程序流程图中的判断框来明确IF嵌套的思路,还可以通过改变条件顺序训练学生从不同的切入点来考虑和分析问题:

以表1C2单元格为例,图1对应公式为:=if(b2=60,”可”,“差”)));图3对应公式为:=if(b2

上机练习则可以结合学生的特点和兴趣布置习题,如让学生通过IF函数嵌套将每个人的星座根据其生日填写出来,或者将学生的亲朋好友按照年龄转变成“老年、中年、青年、少年、儿童”等。

第三阶段:组合条件的分析判断

前两个阶段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对单一条件的判断和解决能力,而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很多需要用“与”“或”“非”来对多个条件进行逻辑判断的问题。在对组合条件进行逻辑运算的教学中,我们可以暂时忽视问题的结论,多使用一些能激发学生兴趣和提高课堂活跃性的事例来帮助他们理解逻辑运算。例如,“少男”是什么意思?是年龄段为少年,并且性别为男,也就是“少”和“男”都要满足,是“与”的关系,“少女”亦是如此。再进一步,我们提问“世界上有没有少男少女?”规矩的学生会回答“有”,而调皮的学生可能会说“没有”。这时,我们的答案是“这个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呵呵”,进一步的解释是,“既是少男又是少女的,没有,而一般我们指的是少男和少女,答案则是有。对应的,分别是少男、少女进行‘与’和‘或’的运算,‘与’是前后条件都要满足,‘或’是前后满足其一即可”。教学实例如下:

如表2,学校每月为农业户口学生发放伙食补贴,标准为男生50元,女生30元。则D2单元格公式为:=IF(AND(B2="男",C2="农业"),50,IF(AND(B2="女",C2="农业"),30,0))

逻辑思维能力培训范文第3篇

【关键词】数学建模;创新能力;主成分分析法

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数学建模是通过对实际问题进行合理假设,用数学语言、数学方法抽象出与实际问题近似的数学模型,通过对数学模型求解,解决实际生产、生活问题。数学建模对使用的方法、利用的工具都不加以限制,由于其创造性、趣味性、可参与性吸引了很多大学生参加,从建立模型到得出结果,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动手实践能力都得到了提高,数学的思维也在无形中加深。院校对数学教育非常重视,数理与统计学院践行了“数学建模为载体的数学应用能力‘六点一线’培养模式”,从而提高学生的数学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以《高等数学》等课程的教学平台为起步,利用第二课堂进行普及,通过校级数学建模竞赛选拔人才,以集中培训为平台提高学生数学建模能力,参加国内外数学建模竞赛展示学生数学建模水平。以大学生创新实验和科研作为拓展平台,培养学生数学应用与创新能力。通过对学生数学建模能力的培养提高他们的数学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数学建模对大学生创新能力影响的理论分析

创新能力是指在创新意识的基础上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各个角度去看问题,全面地看问题抓住其关键,能够用自己的观点对问题进行解释,运用各种方法解决问题,从中选取最优解决方法。对于创新能力测评的方法有很多,如: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变异系数加权法、因子分子法等。层次分析法是根据各因素间的关系,通过各层特征向量构造上层与下层的权重矩阵;变异系数加权法是计算各因素的变异系数且根据其相对大小确定指标权重;主成分分析法是将多个相关变量转化为少数几个综合指标,将这些综合指标作为主成分,每个主成分都能反映问题的部分信息。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创新能力指标进行量化分析。

三、模型变量选取

通过对参加数学建模的师生进行深度访谈以及查阅资料分析后得出,影响创新能力的因素主要为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其中以智力因素为主。智力因素指认知活动的操作系统,智力因素中对创新能力产生的主要影响是注意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形象思维能力;非智力因素主要是个性心理因素和思想因素。在此基础上选定原因变量为:观察能力、注意能力、想象能力、记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形象思维能力、灵感、直觉、顿悟思维能力、个性心理因素和思想因素,以变量的提升程度作为指标,结果变量则选择为创新能力的提升程度。数学建模的实际问题中往往存在一些小细节,观察能力决定了这些小细节是否能被找到;注意力集中才能专心于数学建模,不被外界打扰,这在数学建模竞赛中尤为重要;合理的想象才能创造有价值的新思想;记忆能力指数学建模时在理解中提高记忆力;逻辑思维能力指利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通过一定的方式得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无论在分析题目还是建模、编程中都非常重要;利用形象思维能力能把理论的题目结合自己的感观通过语言、图像等形式进行描述;灵感、直觉、顿悟思维能力代表了创造性的突发思维和突如其来的领悟;而个性心理因素指人的求知欲、好奇心、兴趣爱好等;思想道德能力则是指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模型的建立与求解

为了得到学生创新能力提升的情况,对参加过数学建模的学生进行调查问卷,问卷题目为参加数学建模活动和竞赛后各个能力的提升程度,选项为提升很大、略有提升、没什么变化和退步,将选项转化为数据,分别为1、0.66、0.33、0。回收有效调查问卷共285份,对调查问卷利用SPSS22.0进行分析,利用主成分法,得到主成分的系数矩阵,系数代表了原因变量的线性方程中不同成分的权重,数值越大,对这个指标的影响越大。通过表1可以看出,第一个主成分反映的是思想能力、形象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这个主成分的方差占总方差的比例最大,所以在数学建模影响创新能力的因素中思想能力、形象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是影响最大的,严谨的逻辑思维、良好的形象思维以及正面向上的观念对于创新能力是不可或缺的。第二个主成分反映的是个性心理能力,分析其方差占总方差的比例得出,个性心理能力对创新能力影响较大,兴趣爱好、好奇心等心理因素的培养对创新能力的提高能起到一定的作用。第三个主成分体现了想象力,由于第三个主成分所占比例较小,所以得出想象力对创新能力有一定影响,但是影响较小,合情合理的天马行空能带来不一样的创新。通过分析问卷中创新能力提升程度的数据,15.3%的学生觉得通过数学建模创新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升,而65.9%的学生觉得通过数学建模创新能力略有提升,18.8%的学生则认为数学建模后创新能力没有变化甚至略有退步。可见,只有少数学生认为通过数学建模能够大幅度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而大部分的学生都是认为略有提高。数学建模对院校学生创新能力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五、结语

在调查问卷中发现,大学数学主干课程和第二课堂对于数学建模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还不够深入,而校级选拔平台要求较低以及创新实验和科研未能普及都导致了数学建模对创新能力的促进较小。集中培训和建模竞赛的参与人数较多及其应用能力更强导致了更能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因此,可以提出一些改进措施,大学数学主干课程和第二课堂对于创新能力的培养应该更深入一些,这样可以在潜移默化中给学生带来积极的影响。而校级选拔平台则可以增添一定的趣味性或挑战性以此吸引学生进行挑战。创新实验和科研平台则可以增加其普及率来吸引学生,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张清华,杨春德,沈世云.以数学建模竞赛为契机,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20(1):121~123

[2]刘冬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与教学策略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08

[3]许先云,杨永清.突出数学建模思想,培养学生创新能力[J].大学数学,2007,4:137~140

逻辑思维能力培训范文第4篇

1.1 数学语言要有准确性

数学语言表达能力是指学生在理解数学问题时,能正确地将解题信息用数学语言进行表达的思维过程,特别是在几何教学中。例如:“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它要求此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要有唯一性。笔者要求学生在应用数学语言时一定要准确,要求数据的精确性,比如祖冲之计算出的圆周率在3.1415926和3.1415927之间,不能有丝毫的差错。笔者在讲述的过程中,不但要提醒学生注意知识的准确性,而且在表述时也要讲究用词准确。

1.2 数学语言要有逻辑性

数学学科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违背了逻辑就违背了数学的真谛。数学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体现着逻辑思维的周密性,数学语言要有根有据、有因有果,能够反映出题目逻辑思维的过程;同时数学中概念的外延和内涵等,都与逻辑思维有关。

1.3 数学语言要有专业性

在教学中,笔者有意识地运用这些专门的数学语言,指导学生正确运用,使学生养成语言规范的习惯。如梯形的两条底的定义,它与梯形放置位置无关,它只与对边是否平行有关,它应称之上底、下底互相平行,梯形的概念表述为“有且只有一组对边互相平行的四边形”。

1.4 数学语言要具备简洁性

数学语言要具有简洁性,简洁性是数学语言最突出的表现。数学教师的语言应该是学生的表率,教师一定要引导学生进行准确完整的表达,促使现实生活语言向数学语言的完美转化。数学语言是最精炼的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语音要清晰、明确。学生在这方面相对很欠缺,他们经常由一个已知引出所有的结论,而不去考虑哪个是有用的,哪个可以省去。教师要进行启发引导,唤起他们的分析思维活动,使语言和思维统一起来。

2 优化学生数学语言的表达方法

教师的数学语言对学生数学语言的表达有着直接的影响和感染力。学生的数学语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数学语言能力的高低,这就要求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语言素养,通过教师语言的言传身教,对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教师的语言力求用词准确、简明。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加强和训练。

2.1 课堂中尽量创造条件让学生表达自己的想法

课堂教学是当前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教师要充分利用这块阵地。教师的数学语言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首先要求教师语言要规范,做出榜样。教师在课堂上要鼓励学生畅所欲言,进行发散性思维的培养,引起学生的“交流”欲望,让学生养成先倾听再表达的习惯,认真听前面学生的回答,再经过自己思维的整理,把自己的观点用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以充分发挥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学生在数学交流中认真阅读数学信息,学会用不同的数学语言来表达,有助于培养学生准确运用数学语言进行表达的能力。

2.2 重视学生阅读习惯的培养

数学语言具有高度抽象性,因此,数学阅读需要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教科书涉及的教学内容是数学的精华和基础,教学顺序是根据教学原则、学科特点安排知识的衔接,教师必须要重视指导学生认真阅读课本。首先,在阅读时注意力要集中,每一个符号、每一个细节都要关注,要理解概念,掌握方法。其次,要善于提问,用自己的问题和别人的问题带动自己的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合理安排阅读内容,设置问题情境,让学生带着好奇心去阅读,带着问题去阅读,在阅读中思考问题。

2.3 养成学生多思考的好习惯

学生在学习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就要让学生多思考,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教学中,教师通常是先让学生采用各种方式读题,用不同的思路来训练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最后让学生列出算式,进行解答,培养学生用清楚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思维。有时简单的几个字就可以表达出完整的概念,体现出数学语言的简洁性,而冗长繁杂的语言也可能影响学生的理解。这样可让学生的思维得到巩固和发挥,特别是教学应用题更是如此。

2.4 培养学生查缺补漏的能力

数学课需要训练学生语言表达的完整性,语言表达不完整就会影响到思维活动的严谨性。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培训,学生仍然会有一些表达不清楚、不简练的部分,笔者就让学生学会反思。课堂交流大都时间是以语言进行口述,课余时间就是引导学生把他们学习数学的心得体会、所思所想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并相互交流,可以提高学生的分析、概括等逻辑思维能力。通过让学生写解题反思,这其中有不少成功的好经验,学生成绩提高显著。

3 结语

逻辑思维能力培训范文第5篇

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应当是素质教育的定位决定了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应当是职业教育和通识的结合,这也是由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所决定的,因为“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统一,人文素质和专业素质的统一。单纯的职业教育只能进行专业知识的传授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但难以提供法律职业所必需的人文精神的培育等。而通识教育则可以弥补职业教育的缺憾,因而,法学本科教育应当是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的结合,即“不仅教授法律的知识、理论、制度,而且还要教授相关的人文科学知识、培养深厚的人文精神,还要教授必备的技能、素质,特别是法律职业者独有的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法律思维。就我国当前的法学本科教育而言,更偏重于通识教育,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不足。

司法考试的任务是统一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和基本标准,其目的是为了建设和保障一支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而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应当是职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结合。就两者的关系而言,司法考试在一定程度上为将职业教育作为其基本任务之一的大学本科法学教育提供了标准和导向。司法考试实际上成为了衡量一所大学的法学职业教育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当然,我们也必须摒弃一切以司法考试为中心和导向的做法,而这种情况在部分大学中是客观存在的,一切均以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作为衡量标准。如果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完全以司法考试为中心和导向,那么实际上是将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当作了司法考试的培训,只不过是将培训的时间提前而已。“人们关注并呼吁理顺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关系,主要是因为两者在现实中存在脱节与不和谐,这是中国法学教育必须面对的现实。因此,如何理顺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关系,是大学本科法学教育所必须处理好的问题。

就大学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而言,正确的做法是:首先,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应涵盖司法考试所必需的课程,同时以司法考试为导向,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如前所述,大学本科教育应当是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的结合。司法考试在当前实际上起着反映职业能力的标尺作用,通过司法考试,不仅是大多数法律本科生的梦想,更关乎法律本科生的就业竞争力,而在2””8年司法部规定本科三年级后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开始,是否能在本科阶段通过司法考试对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更是影响巨大。通常而言,在本科教学中,从事司法考试培训的“司考名师”的受欢迎程度明显高于其他教师。因此,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理应在一定程度上以司法考试为导向,不应完全脱离司法考试的要求和范围,避免“双学校”º现象的发生。但需要注意的是,以司法考试为导向,是指按照司法考试所要求学生具备的能力去培养学生,而并非单纯地以学生通过司法考试为目的,这和应试教育是不同的。其次,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应超越司法考试的要求,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人文素养以及职业伦理。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并不是仅仅具备了职业技能的人才,“只有了法律知识,断不能算作法律人才;一定要于法律学问之外,再备有高尚的法律道德。除具备基本的职业技能之外,合格的法律人才还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伦理。综合素质、人文素质以及职业伦理,是完全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的应试教育所不可能提供的。

一、当前的本科行政法教学所存在的不足

我国当前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一种通识教育,即以理论教育为主,偏重于基本概念和法律知识的传授,较少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以及从业技巧等。但这几项能力均是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就本科行政法教学而言,多数存在着以下不足:

1.教学目标偏重于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忽略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通识教育定位下的本科法学教学,偏重于知识的传授而忽略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体现在培养目标上,就是偏重于学生对知识体系的掌握,而忽略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体现在行政法学的教学目标上,主要是要求学生掌握相关的知识,并不强调对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解决法律问题等能力的培养。

2.知识内容与司法考试的考察内容存在着较大出入我国大部分法学院的本科行政法教学所选用的教材与司法考试的考察内容均有着较大出入,以使用率较高的姜明安教授主编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为例,该书体系完整,撰写者知名学者云集,而且更新较快,目前已经为第五版,是同类教材中的翘楚。但该书的内容更偏重于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理论性,较少涉及现行法律规范的内容,与司法考试的考察内容也存在着较大出入。在我国现行的法学教学中,大部分教师还是习惯于按照教材的体系、内容进行教学。如此一来,必然导致所讲授的知识内容与司法考试的内容存在着较大出入。类似的现象并非行政法科目的个别现象,在其他法学科目的教学中也普遍存在,这也是导致很多学生在学习完法学本科课程之后依然要去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的重要原因。

3.教学方法上过于偏重教师讲授,不注重对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的培养我国目前主要定位于通识教育的法学本科教学,大多数的课程教学是采取“满堂灌”的理论讲授。大多数的本科行政法教学亦是如此,上课基本是教师的“独角戏”,主要局限于讲授课本中的概念、原理等,辅之以偶尔进行的案例分析。而且即使是举行一些案例分析,大多数也是为了印证课程中所讲授的“原理”而搜寻的一些案例。这样的教学方法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作用有限。很容易导致学生在学习完相应的课程之后,依然一头雾水,依然缺乏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4.考试方式主要偏重于对知识记忆的考察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学习能力进行考察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当前的本科教学中,期末考试的内容过于偏重对学生知识记忆情况的考察,即是否掌握了课堂所讲授的一些知识。就考试题型而言,主要包括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论述等。上述题型中,除了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以及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外,单选、多选部分题目中也可能涉及上述能力的考察。但除此之外的其他题型,几乎均是对学生知识记忆情况的考察。这种考试方式对于提升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以及从业技巧等作用有限。而且与司法考试的考察方式也存在着较大的出入。导致的一个情况就是,在本科的学科考试中,只要学生肯下功夫死记硬背,就可以取得很好的成绩。很多学生更是临时突击,强化记忆,等到考试结束几天之后,便几乎将强化记忆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所以,能够在学科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未必能够在司法考试中取得好成绩。¼上述问题只是在我国当前的本科行政法教学中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并非所有的学校均存在上述的情况。不同的学校所存在的情况也略有不同。

二、本科行政法学的教学改革

针对我国当前的行政法教学中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应当从下述几个方面着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改革,真正贯彻素质教育的宗旨,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1.在教学目标中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本科行政法教学中,传授行政法知识乃是题中应有之义,但在此之外,还应将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贯穿于教学的始终。这也要求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试方式等方面均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实现这一教学目标。

2.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我国当前的立法进程较快,每年都会制定、颁布数量不菲的法律、行政法规等,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也会出台一些司法解释。而这些内容通常都会被纳入到当年及随后的司法考试范围中。但我国当前的大多数行政法本科教学,内容并不与时俱进。如《行政强制法》出台以后,很多学校的本科行政法教学中,讲授给学生的有关行政强制的概念、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等内容,依然沿用原教材中的观点。但原教材中的内容大多数与《行政强制法》中的规定并不一致。如果依然讲授一些与《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不相一致的内容,很容易造成学生不明就里。当然,笔者在此处并非是强调不可以讲授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而是强调应该让学生知晓现行的法律规定。在已知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也可以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改进措施等。这反而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等。因此,在教学内容上,应该进行适当的调整,涵盖司法考试的范围。当然,调整后可能带来的问题之一就是授课时间的不足。在大多数大学的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为一门课程只有72学时,就知识体系而言,涵盖了基础理论、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救济四部分。这几部分中,很多均有现行法律与之对应,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由于授课时间不足,在一些学校中,行政法教学的惯例就是将“国家赔偿”的内容略去,而另设了一门选修课“国家赔偿法”。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选修“国家赔偿法”课程的学生比较少。因此,完全可以仿效其他一些学校的做法,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分为两个学期,并相应地将课程延长为1”8课时甚至更多。

3.教学方法予以适当改进在教学方法上,教师一人讲授的“独角戏”显然是不足取的,不仅无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不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等。应当在教学中适当地增加一些对案例的分析,可以采取提问、课堂讨论等一些互动的方式,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及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等。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考虑借鉴当前中国政法大学的做法,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之外开设专门的选修课程)))《行政法案例》,实行小班教学,以充分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