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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活动的四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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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活动的四要素

艺术活动的四要素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版权 合理使用 广播电视 新闻报导 美国

中图分类号 G220 文献标识码 A

作者简介 郑文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传播学系副教授,博士,北京100070

一、合理使用的含义与确立

美国版权法中的合理使用(fair use,)是指,作品利用人在未经作品版权人授权或准许利用的情况下,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被容许使用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而不会侵犯该作品版权的行为。。该原则在美国版权法中被看做是作品利用人或版权诉讼中被告可主张的积极抗辩(affirmativedefense),属法律赋予利用人得以免责的特权(privilege)。合理使用原则的内涵,就是对版权作必要的限制,以调和版权人与利用人之间的关系,平衡版权人的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实现美国宪法第1条第8项第8款规定的“促进科学及实用艺术的发展”的目的。

合理使用原则被认为是整个美国版权法中最棘手的问题。该原则滥觞于英国版权法。英国议会于1710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安妮法》(Statute ofAnne),虽然该法没有明确规定合理使用原则,但英国法院在相关案例判决中提出的“合理摘用(fair abridgements)”概念,认为合理摘用不会侵犯作者的权利,这可以看做是合理使用思想的最早萌芽。美国早期版权制定法亦没有明确规定合理使用原则。美国普通法中最早涉及合理使用原则的是1841年的“福尔瑟姆诉马歇尔案”,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约瑟夫・斯托里(Joseph Story)在本案判决中认为:“在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时,法院应该考量利用他人作品的性质和目的,利用他人作品的程度与价值,引用后对被引用作品销售的影响程度,或是收益减少的程度,以及有无取代原作品等因素。”该案确立了美国版权法合理使用原则的判断标准,成为其它法院奉为圭臬的合理使用判断准则,更成为之后美国版权法将合理使用原则法典化的根据。1976年美国《版权法》修正时,该标准被正式法典化。

二、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

美国1976年《版权法》第107条规定:“不论第106及第106A条如何规定,版权作品的合理使用,包括复制为复制物或录制物或该条所规定的其它使用方法,为批评、评论、新闻报导、教学(包括为课堂使用的多数复制物)、学术或研究的目的者,非属版权侵权。于特定个案决定作品的使用是否为合理使用,其考虑因素应包括:(1)使用行为的目的和性质,包括这种使用是否具有商业性或者是为了非营利的教育目的;(2)使用享有版权保护作品的性质;(3)所使用部分相对于作品的整体在数量与重要性方面的比例;(4)使用行为对享有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

美国1976年《版权法》第107条规定的“使用行为的目的与性质”(the purpose and character 0fthe use),为判断某一使用作品行为是否成立合理使用的第一要素。在早期美国版权法司法实践中,判断使用人的行为有无侵害版权人的版权时,其中最重要的判断标准为使用的目的与性质是否具有商业性。当使用行为符合前言所例示的其中一项使用目的(为批评、评论、新闻报导、教学、学术或研究)时,即可成立合理使用抗辩。一般来说,商业性使用比非营利性使用更不利于合理抗辩的成立,美国最高法院主审法官史蒂文斯(Stevens)在“环球影城电影公司诉索尼美国公司案”中甚至认为,任何对享有版权的作品所为未经授权的商业性利用,均应推定为对版权人专有权利的不合理使用,即商业性使用即为不合理。这一标准经过“哈珀一罗出版公司诉国家杂志公司案”,成为当时美国判断某使用作品行为是否成立合理使用的最重要也是唯一标准。由于商业性推定标准将合理使用判断标准过于单一化,因而日益受到挑战。在“坎贝尔诉阿卡夫一罗斯音乐公司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将合理使用判断标准的重心修订为,使用人的作品是否经过了转化(transformative),而将商业性推定标准列为次要因素。最高法院在该案中认为,分析合理使用的第一要素的中心目的,系决定该新作品是否仅为取代其所使用的原作品,或为进一步的目的或不同特色而增添了新的东西,或以新的表达,新的意义,或讯息改造了原作品。亦即该新作品是否经过转化,且转化程度如何;最高法院进一步宣示,虽然转化要素并非成立合理使用的当然要件,然而新作品转化程度越高,则其它要件的重要性就越低,例如可能不利于成立合理使用的商业性质。在“坎贝尔案”中,联邦最高法院之所以用转化标准取代商业性标准,使之成为判断某使用作品行为是否为合理使用的最重要标准,主要因为具有转化性质的作品更能推动科学与艺术的进步,当然较易于成立合理使用抗辩。

美国1976年《版权法》第107条规定的判断某一使用作品行为是否成立合理使用的第二要素,为被使用作品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copyrighted work)。一般而言,使用事实性作品比创作性作品更可能成立合理使用抗辩,原因在于每个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事实性信息;未公开发表作品通常比已公开发表作品更难以成立合理使用抗辩;使用绝版(out-of-print)作品也难以成立合理使用抗辩。

美国1976年《版权法》第107条规定的判断某一使用作品行为是否成立合理使用的第三要素,为所使用部分相对于作品的整体在数量与重要性方面的比例(the amount and substantiality of theportion used)。一般而言使用作品的数量越大,越难以成立合理使用抗辩。此处重要的是要分析使用作品的数量而非包含在被使用作品中的不受版权保护的思想,以及需认识到使用作品的数量究竟多少可以构成合理使用抗辩在美国版权法中缺乏规定。当然,更重要的是,在分析合理使用第三要素时,还需考虑作品的被使用部分的重要程度。即使被利用部分数量上尚不具显著性,如果在“重要性”上已构成重大利用时,亦不成立合理使用抗辩。

美国1976年《版权法》第107条规定的判断某一使用作品行为是否成立合理使用的第四要素,为使用行为对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该要素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系合理使用四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每一次对作品的合理使用都会造成版权人利益的损害,因为,合理使用既不需要版权人的许可,也不会给其带来经济利益,但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一定程度的损害应该被容忍。分析使用行为对作品市场的影响,即包括对该作品市场的实际损害,也包括对该作品潜在市场的损害。如果被告通过使用作品创作的新作品与原告作品形成竞争,或者使原告作品潜在市场萎缩,这种使用对作品市场影响就可能是负面的,因而不可能构成合理使用。使用绝版作品由于不会对原作品的市场产生不利影响,因而可以成立合理使用抗辩。如果该使用行为具有商业性,对原作品市场的不利影响可以推定,版权所有人只需举证如果该使用行为很普遍,将会损害原作品的潜在市场。如果该使用行为为转化行为,对原作品市场的不利影响不能由推定产生。

美国1976年《版权法》将合理使用原则法典化后,使得法院在判断使用作品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有了可资遵循的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在合理使用判断标准适用问题上的压力。自此,法院在判断使用作品行为是否为合理使用时,须依据1976年《版权法》第107条规定的四要素作出综合考量,不能将任一要素分离判断。但美国国会的立法目的,无意于统一合理使用判断标准,仅在重申司法上既存的原理原则。因此,法院在适用合理使用判断标准时,也并非完全受1976年《版权法》第107条所列举的限制。

三、合理使用原则在美国广播电视新闻报导中的适用

新闻报导是广播电视媒体的基本功能,是促进信息流通,满足公众知情权,增进公共知识的重要渠道。美国在1976年修订版权法时,国会特别将为“新闻报导”的利用目的列为合理使用构成的类型之一,即是为了保障上述广播电视基本功能的实现和渠道的畅通,因此,在美国版权法实务上,对于为新闻报导目的而利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向来较利于构成合理使用的认定。

(一)电视台在新闻报导中使用音乐片段的行为

在1978年“意大利图书公司诉ABC广播公司案”0中,ABC广播公司经营的一家纽约市地方电视台(WABC-TV),于1974年9月15日晚间新闻报导中,报道了当地的一次节日游行活动,其中包括一组中学乐队在行进中演奏曲名为“Dovesta Zaza”的电视镜头。享有歌曲版权的意大利图书公司向法院,指控WABC-TV作为一个商业电视台在其新闻报导中使用歌曲的行为侵犯了其版权。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援引“米罗波尔诉奈泽案”判决中使用的判断合理使用的四要素,认为WABC-TV在新闻报导中使用歌曲行为不会对原告商业性利用该曲目形成竞争,不会导致该曲目商业价值的降低或者利润减少,因而认定该使用歌曲行为构成合理使用,没有侵犯意大利图书公司对歌曲享有的版权。法院在本案判断电视台在新闻报导中使用音乐片段的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时,综合利用了判断合理使用的四要素,重点强调了其中的第四要素,即使用行为是否会对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产生影响。

(二)在电视新闻报导中使用电影剪辑的行为

1997年7月1日,曾获得奥斯卡提名的美国演员罗伯特・米彻姆辞世,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对此进行了2分50秒的新闻报道,包括20秒自1945年电影《美国大兵乔的故事》中的剪辑。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在讣告中使用了类似的电影片段。电影版权享有者视频影院电影公司(Video-CinemaFilms)向法院,指控上述三公司以及其他新闻组织侵犯了其对该电影享有的版权。联邦地区法院根据1976年《版权法》第107条规定的合理使用判断四要素认为:首先,三公司虽然属于商业电视台,但在本案中其使用电影片段行为的目的并非牟利,而是出于新闻报导,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公共利益,并且该使用作品行为并非对原作品的简单复制,而是具有“转化性”的重新创作,因而有利于第一要素的成立;其次,该电影虽然属于创作性作品,但已经在电视台播放多次,原告对该电影并不享有首次公开的权利,法院在第二要素是否成立上保持中立或倾向于成立;第三,三公司对电影作品的利用,在数量上是轻微的(整部电影长度为108分钟,使用作品长度为6至22秒),在重要程度方面,使用的并非该电影的关键信息和最具有创作性的部分,因而第三要素成立;最后,三公司的使用行为没有损害该电影市场。综合四要素,法院作出判决,认定CNN、ABc与CBS在新闻报导中使用电影片段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没有侵犯视频影院电影公司对该电影所享有的版权。

(三)电视新闻报导中使用“有价值新闻”视频的行为

1 录制其他电视台有价值新闻的行为

上世纪80年代,美国录制电视新闻、销售电视新闻录像带的视频服务业兴起。1993年,美国一联邦上诉法院在一份判决书中认定,录制有价值电视新闻并销售录像带的视频服务为版权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电视台对有价值电视新闻所享有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因此,一段视频具有新闻价值,并不意味着可以在任何新闻报导中自由使用。除非获得电视台许可,否则不得随意录制电视新闻视频以供自己做新闻报导时使用。

2 使用“著名”新闻视频的行为

美国版权法并没有对“著名”新闻视频一词进行界定,学界常常把诸如法国摄影师朱尔斯,诺蒂特(JulesNaudet)2001年拍摄的“9・11事件”视频,乔治・霍利迪(George Holliday)1991年3月拍摄的“罗德尼・金被打”视频看做是具有新闻价值的著名视频。1976年《版权法》第107条虽然规定了出于新闻报导目的使用他人作品,有利于成立合理使用抗辩,但学者们皆认为需做个案分析。在一些涉及被利用作品为具有新闻价值的著名视频的典型案例中,法院并没有认定成立合理使用抗辩。在1997年“洛杉矶新闻服务机构(LANS)诉KCAL电视台第9频道案”中,LANS在1992年洛杉矶骚乱中,用直升机记录下许多真实的暴乱镜头,并制成录像带授权其他电视台使用,但拒绝授权KCAL使用。后KCAL未经LANS授权,从其他电视台获得该视频并播放。LANS向法院提起版权侵权诉讼。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根据1976年《版权法》第107条规定的合理使用判断四要素认为,KCAL使用录像带传播具有重大新闻价值事件的行为符合公共利益原则,但其行为毕竟属于未经版权人授权的商业行为。尽管该视频在KCAL使用之前,已经被许可播放,但不能显而易见地得出KCAL申请获得许可的行为不会影响首播权市场的结论。并且KCAL播放的为LANS视频中最重要的部分。综上,法院认定KCAL未经授权使用LANS视频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

(四)援引报纸新闻制作广播新闻的行为

在美国,许多报纸新闻报导受版权法的保护。广播电视新闻记者在“借用”(borrow)报纸新闻信息时,往往要将新闻报导中的事实部分和评论部分区别对待。评论部分有可能被评论者授权某家报纸独家报道,通常受版权法的保护,借用时需注明评论者和出处;事实部分(如某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讨论的问题等等)一经报导就进入公共领域,不受版权法的保护。当然,广播电视记者在借用报纸新闻的事实部分时,需用自己的语言重新组织,否则也可能侵犯报纸记者的版权。

四、结论

(一)美国版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是美国版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对版权的一种限制,合理使用原则力图平衡版权人私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艺术活动的四要素范文第2篇

【关键词】戏剧;表演;特征

中图分类号:J8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7-0046-01

“戏剧”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当众表演故事情节的艺术,具有构成“戏剧”所需的“四要素”,这就是作为戏剧艺术所不能缺少的:演员、剧本、观众、剧场。戏剧是通过视觉和听觉来感染人的能动艺术。“戏剧”内涵这些质的规定性,就是“戏剧”艺术最本质的特征。也正是戏剧这一本质特征,将“戏剧”与“文学”、“音乐”、“舞蹈”、“美术”,乃至“电影”、“电视剧”等其它艺术形式区别开来。即使它们很相近或十分相似,也不至于相互混淆。

一、戏剧艺术与其他艺术的区别

电影、电视剧与戏剧有很多相似、相近之处,一部电影或电视剧也是由演员扮演剧中人物,根据剧本中的提示和要求拍摄而成的。观看时也需要有观众、剧场或一定的场所。虽然看似戏剧的“四要素”齐全,但它们仍不是上述严格意义的戏剧。因为戏剧艺术本质特征除有“演员扮演剧中角色”外,还有“在舞台上当众表演”这一质的规定性。“戏剧”艺术要求演员在舞台上面对的是一群活生生、有血有肉的真人观众。演员和观众之间可以直接进行面对面的情感交流和沟通。而电影或电视剧演员面对的则不是观众,而是冰冷的、没有情感的镜头。演员不可能与镜头进行交流,只能借助放映机、银幕或荧屏等物质媒介,将剧情传递给观众。观众只能被动地接受,而不能与演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交流。这就是“戏剧”必须“在舞台上当众表演”这一本质特征的规定性,将戏剧与电影明显地区分开来的。当然,能够把它们区分开来的还有一些其它方面,诸如在各自的艺术语言上,在表现方法和艺术手段上也都不尽相同。戏剧主要是通过构设尖锐的矛盾冲突,演示直观的舞台动作,运用独特的人物语言来表现和反映社会生活。艺术语言讲求矛盾冲突的尖锐性、舞台表演的动作性和人物语言的性格化等等。在具体表现方法和艺术手法的运用上,诸如,依靠“幕”、“功”、“暗转”等来实现时空转换等等。而电影或电视剧依靠的则主要是由镜头和画面为中心构成的“蒙太奇”式的镜头语言,讲求的是镜头上的远、近、中景,大、小特写等景别,镜头的推、拉、摇、移等不同拍摄方法的运用,以及叠印、淡出、画外音、内心独白等等。影视时空转换更为容易,只要将不同时间、地点拍摄的画面,运用蒙太奇的方法组接在一起即可。上述例证说明,戏剧与电影、电视剧等艺术样式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这是戏剧相对于电影或电视剧而言,戏剧相对于其它艺术样式亦然,真正能够将戏剧同其它任何艺术形式区分开来的、最根本的就是戏剧的本质特征。正是戏剧的本质特征使戏剧决不会与其他艺术样式相互混淆。

二、戏剧形式的大众化通俗化

众所周知,从某种意义上说戏剧艺术相对于其它通俗艺术形式,属于高雅艺术。欣赏戏剧艺术,需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并需要具备相关的戏剧知识。同时,还需要有较为适宜的空间和环境等。

艺术活动的四要素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绘画艺术;艺术形式美;美学思想

中图分类号:J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11-0068-02

1 引 言

绘画艺术,前人已高论数千。当今绘画艺术的审美思想已进入人们的生活之中,这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需求。笔者就绘画艺术的形式美与美学思想谈谈粗浅认识。

2 绘画艺术的形式美

从绘画讲,绘画是技法的运用,情感的抒发,色彩的感受,对人类自然充满着美的意蕴。虽然绘画不象作文章那样,篇章结构要求序化,但绘画讲究布局。那一涂一抹自然而然地印证了人的心迹,是视觉引来的内在情感的综合体验。无论油画、国画,其画面的协调、统一与和谐,实际上包含着人的情感和智慧的特质。如果在纯技法程式中,过分地追求技法上的娴熟,自然的、纯真的情感则抛于人的思维创作之外了,作品不可能升华自己的心灵。所以,绘画要不断地开掘新的审美层面,去构建自己用真实平淡的心态描绘祖国山川之美,以感召人们的心灵,使祖国民族文化带给人们热爱自己的生活。对生活,和自然,人们关注的角度有不同之处,有提出哲理观念的,有注重情节的,有思考人文心理的,有再现风情风俗的,有直面大众喜爱的画风或文化的。这些都需要有精湛的绘画技巧,更要有丰富的人生和社会知识,更要有高尚的人格力量和艺术修养,绘画艺术才能达到其形式美。如绘画只迷恋于个性的自我抒发和表现之中,不注重这种个性表现在社会上的反应如何,没有取得人们大众的共鸣,其作品必然缺乏艺术的真诚,作品自然不能感动于人。绘画是要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的。从一幅画到一个形象超越现实的精神时,作者的每一落笔有点有线,逐渐到画面的布局形成,是基于绘画要素和技法、技巧的应用。通过绘画的过程达到布局合理升华成一幅画作,让大众从画中获得美感,作者同时也在超越自己。这些看来平常的点线构图,实际上是画面成为作品最难得的一个方面,也是绘画难以把握的方寸。所以,任何一条线和一个块面的绘画轨迹,要以画面的多面性在千丝万缕中去追寻着自然美的艺术境界,在众多矛盾的展开和协调中,调整自己,注重笔墨色彩之法,加强柔中之灵,减弱静中之燥,或加强枯中之湿,减弱枯中之实,使其画面得以气局宏伟。清初四僧之一的大家石涛云主张“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这种“迹化”是主体心理建构所蕴含的一切,映射在画面的形态与空间之中,作画之际不必拘泥于真实的客观物象。一切人物,山川,河流通过绘画走进画面,使画面充满生机,带来作品的灵感,形成作品与受众之间交叉的一种动态交流。笔者认为,这又给绘画艺术的形式美带来一种只可意会的深远的意境,使得绘画者从根本上把握艺术创作的本质。

德国美学家特奥多尔•阿多尔诺(1903―1969)说过:“艺术作品中的全部逻辑要素,广泛地说是艺术作品中的连贯性或一致性”。从美学思想讲,形式归纳于四要素,即线条的节奏、团块、空间和色彩。这些要素的连贯性和多变性构成画面的格调。反之,是美学与个人的技法因素通过绘画构成美的视觉,让人们第一印象感觉到形式美,揭示出美术与人类相伴随发展这一事实本身所蕴含的深刻意义。绘画是用线条、色彩、明暗及各种构图来组成的符号语言,表现创作者心灵深处和思想感情的具体变化及与周围物象间的细微复杂关系,从而创作出一种形式感人的艺术作品,并被不同文化层次的人们所接受。绘画作品可以表达出绘画艺术深藏个人形象背后的那种难以言传的意会,还有政治、文化、道德观念等诸多学科的综合知识。犹如明代董其昌《画禅随笔》论道:“画之道,所谓宇宙在乎手者,眼前无非生机”。就是讲人们的心境变化与宇宙运转是一体的,所以人的生命节律与天地万物的生命活动的节律是统一的。绘画发端至今,意会神思始终是其得以安身立命,发展变易的命脉,这万变不离其宗的命脉就是以线条造型,这是绘画之根基。宏观看宇宙万物各自存在,万物在运动,运动的轨迹就是线。古人讲书法“点如高山坠石”“横如千里阵云”“竖如万岁枯藤”,体现一种生命运动的节律,符合人们审美心理和美学思想的要求。“书画同源”也在于点线的意义,绘画是运笔用线条把自然物景画出来,由点成线,符合万物运动,符合心律和审美效果,由此揭示美学思想,使绘画艺术得到发展。

艺术活动的四要素范文第4篇

【关键词】有效沟通 宗教 发展 意义

【中图分类号】B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11-0189-02

沟通是任何信息传播与发展的基础,无论在社会的任何领域,如果未能进行有效的沟通,即使是世界上最出色的创意都可能无法实现。清晰而有说服力地阐述你的观点和建议,使自己的观点得到大众的认可和支持,是实现目标的关键。

在宗教界,宗教的传播与发展都离不开有效沟通。本文就有效的沟通对于宗教长期存在的贡献作一分析。

一 沟通的要素

所谓沟通,就是指人们之间进行信息及思想的传播的过程。人类大部分沟通都具有本能性、经验性和性格导向性。对于管理沟通而言,就需要管理人员更深入地分析他的沟通计划,并能够客观地对待其可能产生的效果。进行有效的沟通,把握好沟通的要素十分重要。

有效沟通的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发起者和接收者。这是进行有效沟通最基础的部分。尽管掌握沟通分析手段和有效传达技术是重要的,但是沟通成功仍极大地取决于沟通发起者从人的角度对自己的理解程度。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修辞学》中经常提到这个问题。他阐释了沟通成功的三个本质特征:理性、感性和道德品质。(2)信息及形式。针对特定的听众,何种信息可实现你的目标?要考虑这些听众需要多少信息,以及他们了解这些信息之后将会产生哪些疑惑,要使对方感到这些信息可以使自己受益,要使自己传达的信息有说服力又容易被记住,考虑该怎样组织这些要点才最有说服力。(3)渠道。这是有效沟通实现的关键一步。沟通渠道选择的好坏关系到沟通效率的高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沟通的渠道也不断扩展,在丰富多样的沟通渠道里选择特定的一种或多种有效渠道,是连接沟通发起者与接收者相互了解的一座桥梁,是发起者成功传递信息的关键。(4)环境与干扰。沟通是在具体的环境中发生的。沟通可能涉及传达给某一个人或几百万人;沟通也可能意味着在特定的公司文化、公司历史或公司竞争形势等准则中工作或意味着向这些准则挑战。所以,在制定沟通策略前,要确保已经了解这个沟通范围。

以上四方面构成了有效沟通的四要素,四种要素呈阶梯状排列,这也说明了有效沟通的四要素是相互依存的,缺少任何一种要素,有效沟通都将难以实现。

二 儒教的发起者——孔子

儒教在中国向来不被认为是一种宗教,但其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却远大于宗教。孔子是儒家思想的创始人,他的主张“仁”、“克己复礼”、“因材施教”等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中一直是各个领域的指导思想。孔子把周朝的王官之学带入民间,儒教就是基于诗书礼乐发展而来的礼教,并经过孔子的传承以及后来历朝圣贤对于五经的阐释不断完善。荀子曰:“故诗书礼乐之道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儒教以孔子为至圣先师,以昊天上帝为至上神,上帝给人类指派了君和师,让他们来教化、治理上帝的子民。“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如前所述,对于沟通发起者来说,必须具有理性、感性和道德品质这三方面的品质特征。理性,就是要在沟通时注意措辞,每个段落都要传达简洁的思想,能够很好地掌握沟通的结构和措辞;感性,是指对听众情感的控制;道德品质就是要具备一种先进健康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等。孔子在政治上主张“为政以德”,用道德和礼教来治理国家是最高尚的治国之道。这种治国方略也叫“德治”或“礼治”。这种方略把德、礼施之于民,实际上已打破了传统的礼不下庶人的信条,打破了贵族和庶民间原有的一条重要界限。在经济上的主要思想是藏富于民与利民、重义轻利、见利义思的“义利观”与“富民”思想。在教育上主张“有教无类”,创办私学,广招学生,“学而优则仕”,并且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礼”和“仁”。这些事实都证明了孔子作为沟通的发起者,其理性、感性以及道德品质都做到了出类拔萃,这些都为儒家思想后来被统治阶级接受并作为治国的主导思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儒家思想日后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三 佛教文化满足了日本民众内心的需求

佛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起源于古印度。“佛”是佛陀的简称,其意思是觉悟,而“教”可以理解为宗教或教育,意为佛陀对大众的一种普遍而传承的教育。佛教一般注重人心灵的清净和觉悟,佛教认为世界是遵循因果循环的,只有达到觉悟,才能超越生死轮回。释迦牟尼涅槃后,佛教慢慢衍生了不同的部派。

在当今世界,在佛教徒最为集中的亚洲,日本已成为受佛教文化影响最为深远的国家。在日本,大大小小的佛堂随处可见,人们定期去参拜、供奉,人们婚嫁、丧葬都要举行有关的佛教仪式。有些地方的寺庙也筹办募捐等慈善活动,为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送上一份来自佛祖的“关爱”,这些都让人们懂得信奉佛教不只是一种修行,更让人们懂得了感恩。佛教也正是利用这些渠道,在广大群众中广泛传播其思想,发扬其文化,不仅为了让人们去信奉它,更为了让不信奉佛教的人们学习其处世的精神。

从有效沟通的信息及形式角度来看,佛教在日本传播正是利用了阶级社会人们对社会异己力量的尊崇和敬畏,了解了大众内心的需求,人是社会化的动物,无论什么时候,人们的实践活动都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进行。宗教作为一种以人的存在状况为反映对象的社会意识,它的内容不仅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也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宗教的产生和存在离不开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宗教的核心内容,因此,社会根源是宗教产生和发展的最主要的根源。

四 基督教将音乐作为一种传教的渠道

有人专门研究和介绍过宗教的传播渠道,音乐、宗教绘画、雕塑等都是宗教传教渠道中最经典的范例。而基督教,是利用音乐传播宗教的范例。音乐在基督教敬拜中一直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包括圣诗、无伴奏单旋律圣咏、颂歌圣乐,还有泰泽祈祷歌咏的现代音乐以及其他各种形式。

基督教音乐表现出民族化、地方化的一面。美国黑人在基督教主题中融合进非洲音乐的节奏感,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愿望。黑人神学家詹姆斯·科恩在《黑人灵歌与布鲁斯:一种诠释》中写道:灵歌的基本思想是,奴隶制与上帝相抵触,否认了上帝的意旨。被奴役就是不被当做人,这种生存状态与上帝创造人成为他的儿女相矛盾。

同时,基督教音乐中也有高端作品。世人公认的最伟大的宗教作曲家是巴赫。作为正统的信义宗教徒,巴赫一共写了200余首教堂清唱剧。有研究者指出,“这些艺术经典,都是表达自己的思想与宗教礼仪融合,是表演性多于礼仪性,故只适合在音乐厅表演而与圣堂绝缘。”基督教音乐可以烘托礼仪应有的庄严气氛,可以衔接礼仪中个别的独立环节,还可以启迪和凝聚信众的心灵与传达祷告的心声。

丰富多样的宗教传播渠道,就是为了使宗教的传播表现出大众化和通俗化,使得宗教的思想更贴近普通人的生活,得到大众的普遍接受。教皇格里高利一世说:“绘画能让文盲了解到有阅读能力者从文字中了解到的东西。”宗教的传播崇尚通俗,凡是流传较广的宗教往往有一套通俗化的传播方法。而使之形象化,就是通向通俗化的一个途径。

五 伊斯兰教创造了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环境

每年11月中旬,会有成千上万的伊斯兰教信徒们聚集在红海沿岸的一座小城——麦加,参加一年一度的朝觐,他们聚集在这里一起祈祷、吃饭、学习,作为伊斯兰教的“圣城”——麦加是这一个月里全世界最受瞩目的城市。在麦加甚至在沙特这样的伊斯兰教徒聚居地,虽然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子女一出生就得信奉伊斯兰教,但这种要求已成为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它已融入了人们的思想和生活,以一种比法律更有效力的方式存在。所有伊斯兰教的重要习俗皆带有政治性;消除内部争斗,以增加团体对抗外敌的力量;禁止不正当的关系,禁止高利贷。伊斯兰教特殊的宗教义务也具有同样浓厚的政治性,见之于其唯一要求的教条:阿拉为唯一真神,为其先知。此外,一生中至少得到麦加朝圣一次,斋戒月禁止白天进食,一周礼拜一次,以及每日祈祷。最后,伊斯兰教对日常生活也有一些规定,例如衣着,禁止使用某些不净的食物,戒酒,戒赌,禁止赌博。显然,伊斯兰教的教条已经融入了整个民族,融入了整个民族人们的生活方式。

伊斯兰教在历史的进程中创造了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环境。伊斯兰教起源于中东地区,至今为止伊斯兰教依然是以中东为中心向周边扩展,正因为受当地群众生活环境及地理环境的影响,使伊斯兰教文化一代一代不断传承。由此可见,世界上任何一种宗教都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之下产生的,没有一定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为依托,宗教便失去了其生存的土壤。宗教在产生和发展传播的过程中,对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丰富了人文科学的内容,人文科学也便利了宗教思想的传播。

以上从有效沟通四要素的角度出发,介绍了儒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种宗教的传播及发展状况,这些例子也鲜明地阐释出有效沟通对于多数宗教发展的重要意义,有效沟通促使宗教的思想在贴近人们情感需求的同时,也更富有理性色彩,它使宗教的“神灵”形象化,更贴近人们的生活,使宗教的思想通过丰富的渠道表达出来,让人们去感悟、去领会其内涵。宗教的传播不仅是为了传教,为了使人们信奉它,更为了让不信教的人们学会其对待生活、对待他人的态度和精神。

宗教在今天的中国已不是统治者用以治理国家的工具,虽然我们倡导自由,但许多宗教对待生活、对待世界的态度仍值得我们学习,并且有效沟通之于宗教的意义仍值得研究。

与宗教一样,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我国当今社会各个层面的发展,也离不开有效的沟通。举个简单的例子,要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的管理者必须扮演好沟通者的角色,明确企业的目标,分类沟通对象,是客户还是员工,掌握与特定对象沟通的信息,选择适当的沟通渠道,构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沟通环境等等,只有从有效沟通的四要素入手,才能抓住管理沟通的瓶颈,实现有效的管理沟通,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迈克尔E.哈特斯利、林达·麦克詹妮特.管理沟通原理与实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艺术活动的四要素范文第5篇

一、群众戏剧作品中导演与编剧、演员的关系

如果把一部群众戏剧作品比作一列火车,那么编剧是车头,导演是车轨,演员是车身,三者之间是不可分割同等重要的三角架构。也就是说,一部完整的舞台作品不是靠个体能独立完成的,它需要一个团队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一部群众戏剧作品,首先决定于编剧对剧本的一度创作; 导演的二度创作是将剧本由平面文学文字转变为舞台立体形象的总调度、总指挥; 而演员则是戏剧作品舞台立体呈现的实施者、表现者,编剧和导演的创作意图只有通过演员的表演才能得到完美的体现,它们之间必须密切配合,扬长避短,方能达到珠联璧合的效果。

群众戏剧作品的排演过程是戏剧导演进行艺术创作的过程。其重点工作内容主要是与编剧和演员之间的协调合作:

1.导演对剧本的选择与修改。

选择剧本对于群众戏剧导演完成一部好的戏剧作品尤为重要。没有好的剧本,再好的导演也不可能把朽木雕成精品,再好的演员也无法塑造出生动鲜活的艺术形象。导演在接受排导任务时,首先面临的问题是选择剧本,并通过和编剧的共同研究对剧本进行加工和修改,以使剧本达到合乎演出要求的标准。剧本确定了,方能进行演出框架的构思。由于参与演出的队伍是业余的群众艺术团体,因此导演在选择剧本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群众性的特点。剧本应突出“简约”的特点,剧本的结构和篇幅也应以短小为主,避免矛盾冲突过于繁琐、人物性格塑造过于复杂、动作技巧要求难度过大,写身边的事,写真实的事,写有感情、有感悟的事,只有使剧本有了深厚的群众基础,群众才能喜闻乐见。导演不仅要深刻理解编剧的思想观点和创作理念,并且积极主动地对剧本进行修改,寻找编、导共同的契合点。

2.导演对演员的排练手法。

作为群众戏剧作品的导演,应根据群众演员对象的不同特点,采用必要的手段来实现导演的创作意图。

一是以身释义。专业的戏剧导演最大的特点是解剖处理人物内心深层次的情感,戏剧冲突尖锐,表演技巧难度大,绝对的以导演为中心统揽全局,同时要熟通戏剧创作规律,而群众戏剧导演不仅需要具备以上特点,还要特别强调以身释义的作用,承担教师的职责。尤其对于那些没有训练基础的业余演员,由于他们对于人物内心的理解,舞台行动的组织,台词的抑扬顿挫的处理没有概念,表演起来比较随性、随意,因此要求导演必须“示范、示意”。

二是心理疏导。大禹治水的成功方法是疏,而不是堵。群众戏剧导演最重要的一点也是要做好演员的心理疏导。业余群众演员由于没有舞台经验,没有受过表演方面的专业训练,本能地表现为不自信,心虚顾面子怕演不好,因此表演时容易怯场,以至于无法进行正常的排练。这时要求导演必须因材施教,及时地进行心理疏导,帮助群众演员克服心理障碍,剖离自己,解放天性。这个过程就是心理疏导的过程。

三是价值取向。群众性、自娱性、倾向性和传承性是群众文化的本质特征,特别是自娱性是群众参与活动最直接的目的。群众参加群体活动是为了从中获得审美愉悦与自我满足,并未想要通过某种活动造势弄景,拿什么奖项,获得什么利益。群众戏剧团体的演出既不是商业演出,又不承担培养高、精、尖艺术人才的任务,对于参加群众戏剧演出的业余演员不要过多地在艺术水准上要求他们,要张弛有度,采用寓“导”于“诱”的方法,通过戏剧艺术的形式,培养他们参与的兴趣,陶冶他们的性情。要掌握普及与参与、提高与锻炼、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基础上普及,营造一个快乐参与、和谐共融的群众戏剧表演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发挥群众戏剧导演二度创作的作用

先生曾说过:“戏与其他文学之不同,是在于叫人看,叫观众看。”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也说过:“戏,一要‘清楚’,二要‘兴趣’,三要‘统一’。这些要求,都是以观众来的”。因此导演能否把握好观演之间的关系,在完成导演作品过程中以观众为核心进行二度创作至关重要。一个戏剧作品对一个戏剧导演来说就像是在完成一份答卷,导演需要用智慧之眼,来审视剧本中人物动作之题。笔者认为:导演在二度创作过程中要本着对艺术高度负责的精神,形成以导演为主导,以演员为中心,以编剧为主轴的创作模式。

1.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发挥创造力。

尊重原作不是被动地接受,而是能动地做出职业反应。作为导演,在未排导之前必须先吃透剧本,既要尊重原作,又不拘泥原作。编剧的平面文学剧本经过导演立体形象思维创作时,他们之间必然是有差别的,因此导演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必须发挥二度创作的积极作用。

2.在注重表演的基础上全面统筹。

演员的表演是一部舞台作品成功与否的直接反映。实践证明:没有好的演员就没有好的演出,没有好的导演再好的演员也发挥不出来,导演的二度创作、艺术构思都是要通过演员来实现的,因此从表演的角度讲,有两个环节是群众戏剧导演必须要抓好的:

一是要理顺台词。导演导戏时应对演员的表演进行构思,一般不在导演阐述时和盘托出,而是从对台词开始逐渐渗透,以求对演员的表演产生影响。理顺台词大体应分四个步骤:第一是了解剧情;第二是人物情感,即主抓情感;第三要细抠语句;第四要贯通全剧。掌握好台词艺术对于群众业余演员来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因此对语言表现技巧和台词基本功的要求不能过于苛刻,最重要的是要求他们理解人物、体验人物,真情实感地、本色地表现人物。

二是组织舞台行动。组织舞台行动是导演的一项重要的创作活动,是导演为了达到剧本欲想表达的思想内容,在具体规定情境的制约下创造出一系列的舞台活动。整个行动过程都要伴随着人物的情感、情节的发展而不断作出调整变化,并且要牢记行动的三个要素,组织好一系列符合生活逻辑要求、符合剧情发展和人物性格的舞台行动。

三是运用辅助的艺术手段。群众戏剧是综合性的艺术形式,各种艺术手段为我所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把导演的二度创作比作“源”,那么隶属于舞台艺术的各个部门就是“渠”,要使水流得顺畅且流法多样,使“源”和所有的“渠”融为一体,建立的“渠”无论形式、方法、手段,既符合主题,又凸显个性,最终要汇成一股合力凝聚在一体。一个好的导演可以通过高超的艺术创作能力,凭借智慧和经验,借用辅助艺术手段来弥补剧本以及演员的诸多不足。

三、重视群众戏剧作品排练过程中的导演技巧

导演的任务是一项创造性的劳动,一个优秀的导演在排导过程中要善于运用导演技巧,以调动演员的表演潜力。群众戏剧导演和专业戏剧导演所面对的演员群体不同,在运用导演技巧上是有些差别的。专业导演偏重技术,业余导演偏重心理。笔者认为:群众戏剧导演在排导技巧上更多地应当做到“四要”,避免“三忌”。

一要交朋友。即要主动与演员交朋友,善于同演员心对心地进行交流,多站在角色、演员的位置上换位思考问题。

二要做游戏。即通过一些游戏化的练习手段向演员传授一些简单的舞台表演知识。对业余的演员群体而言,做游戏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放松身心,逐渐引导演员认识什么是表演,消除紧张情绪,多以鼓励为主。

三要化解矛盾。排练中常常会出现导演情绪急躁或与演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如导演对群众演员的表演状态不满意而失去耐心,或演员与导演意见相左,这时切忌严厉批评和讽刺,应多用和蔼、明晰、形象的语言启发诱导演员进入角色,并设计出多种意图不变的表演套路让演员们尝试,引导演员认识导演对 “要做什么”负责,演员要对“如何做”负责的道理。

四要营造气氛。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排练氛围对完成整个戏剧的排演任务十分重要。所谓“安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不宜设计高难度的形体动作;二是排演时最好不要让陌生人在场。所谓“和谐”指导演要与各部门加强沟通、探讨,协调演出中的各种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独特的艺术职能。导演必须做到敢于承担责任,精心保护各部门的创作积极性,从而营造出积极热情、和谐快乐的排练氛围。

此外还要避免“三忌”:

一忌随心所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排练必须有纪律,如果没有严明的作风,周密的计划,那么酿成的结果必然是失败。业余群众团体本身专业素质不高,纪律松散,必须有严密的排练计划,有严格适度的制度来制约,要保证各部门都能做到井井有条,内紧外松,不能天马行空,随心所欲,否则排演出来的作品一定是不严谨的。

二忌死板教条。导演艺术是创造性的艺术,既重规律又重经验,特别是对群众戏剧群体而言,要更加注重实践经验。排练场中的许多情况都有不可预知性,都要根据排练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因此在排练中不能按照一般的艺术规律按部就班地进行,要灵活掌握,以丰富的导演手法和想象力,弥补表演的不足。如果呆板地追求案头工作的严谨、风格的完美、艺术的品位而忽视群众团体的综合性特征,就会违背群众文化活动的基本规律。

三忌自吹自擂。群众戏剧群体是最基层的戏剧群体,朴实、自然是他们的特点。面对这样一个演出水平有限的群体,导演虽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领导力,但切忌自吹自擂。导演的道德修养、专业技能修养、群众戏剧的创作经验,乃至于一言一行都备受人们的关注。要用高水准的艺术水平让人们信服,以谦虚的态度与人和谐共处, “要做事先做人”,这是做好一个导演的基本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