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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银行信贷;房地产;证券化;金融市场
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融资渠道及其单一,主要依靠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据不完全测算,我国房地产市场上超过50%的资金都是来源于银行信贷。虽然在理论上有诸多渠道可以融资,但是上市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基金融资的作用微乎其微。发行企业债券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更加困难。2004年基金融资随着信托融资的发展虽然有了进步,但作用仍然很小。从全世界来看,依靠银行信贷为房地产市场提供单一融资渠道只有东南亚、南亚的一些发展中国家,这种模式下一旦房地产市场发生剧烈波动,就必然导致严重的金融危机,严重的金融危机甚至导致国民经济的严重衰退。
(一)我国实施房地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1.房地产产权改革成功为房地产证券化提供了前提条件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的改革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供了前提条件。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用地单位或居民逐步拥有了房地产产权,通过承租国有土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方式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在法律范围内自行处理。例如土地入股、联营联建、转让、赠与、抵押等。我国的税收制度、会计制度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信用体系建设正在进行,国际标准的评估体制及其机构的引进、信用担保制度的建立使我国房地产证券化基本具备了建立其信用制度的条件。2.快速发展的房地产与金融市场为房地产证券化提供客观条件(1)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从整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基础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济运行状况良好,发展势头强劲。(2)繁荣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基本同步。房地产业既是资本密集、关联度高的产业,又是提供生活必需品的基础产业。我国的房地产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20世纪90年展壮大,在20多年的发展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向收益高的行业流动是必然规律,这在房地产领域表现的尤为明显,各行各业纷纷投资房地产。(3)不完善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国家针对房地产金融领域的违规操作现象,自2001年以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金融政策。3.我国已初步具备实施房地产证券化的微观基础(1)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基本成熟。住房抵押贷款是最容易进行证券化的优质资产之一,其原始债务人信用较高,资金流动性稳定,安全性高,各国的资产证券化无不起源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而我国随着住房货币供给体制逐步取代住房福利供给体制以来,住房抵押贷款不断上升,已初步形成规模。(2)走向规范的资本和证券市场。以买卖发行各种债券和股票的资本市场在我国已形成基本框架,并对国民经济的运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因资本市场证券品种丰富而使房地产融资形式有多样化的选择。我国的证券市场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以众多证券公司组成的证券发行市场和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STAQ系统和NET系统为代表的证券交易市场,硬件和软件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就为房地产证券的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实施房地产证券化的必要性
1.房地产证券化的实施有利于商业银行转移金融风险推行房地产证券化,金融机构成为房地产投资者与房地产经营者之间重要的中介机构,整个金融系统就有了一种新的流动机制,银行可以较快的收回资金,扩大融资来源渠道,便于其进行负债管理,同时提高金融机构的自有资产比率,增加表外业务收入。通过证券化组合的出售和购入,商业银行的风险被分散给了其他机构投资者或广大散户,提高了金融系统的安全性,从而能够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良性、有序运行。2.房地产证券化的实施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房地产证券化作为房地产融资手段的一种创新,通过证券形式将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联系起来,对于积累社会闲散资金,促进个人储蓄向房地产投资的转化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房地产证券化为一般投资者提供了共享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收益的机会,增添了一种新的投资工具,有力的推动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三)总体上看我国房地产证券化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及其发展障碍和对市场的理性预期
首先,我国证券市场逐步成熟,为房地产证券化的实施提供了一定的经验。证券市场的发展使得参与市场的各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为理性投资者的培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次,我国房地产证券化的组织体系与制度条件初具雏形。发展房地产证券化的市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正在逐步完善,如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商业化住房金融业务的发展,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渐趋完善等。但是房地产证券化是一项复杂、专业化程度高、技术性较高的系统工程,这在我国还是一项新生事物,其特殊的结构设计需要各方面的制度安排。目前我国在法律、会计、税收制度及风险防范等配套环境方面还难以对房地产证券化形成良好的支持,这将是开展房地产证券化的现实障碍。所以房地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虽不具备大规模的推广条件,却也有一些有利因素,这些有利因素为开展房地产证券化品种的试点提供了必要条件,房地产证券化的进一步试点是完全可行的,等试点成功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后再大范围推广将是比较稳妥的路径选择。
参考文献:
[1]沈沛主编:《资产证券化研究》海天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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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曹建元主编:《房地产经济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4]吴福明:《房地产证券化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关键词:对比分析;注册会计师;历史进程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5-0083-02
序言
1980年,财政部《关于成立会计顾问的暂行规定》,规定里第一次提到了注册会计师这一称号,至今注册会计师制度已经在我国走过了三十五个春秋。注册会计师制度可以说是与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一起成长起来的,在维护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发育、配合政府工作、吸引外资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与此同时,注册会计师制度本身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无论是制度性建设还是非制度性建设,都取得了长足进步。近几年来,注册会计师除了审计业务方面以外,其他服务也日益增多,例如企业的重组和清算、财务尽职调查、合并与收购甚至是诉讼支援现阶段都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参与,可以说,注册会计师对我国未来经济的建设和发展都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注册会计师制度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不仅影响了其行业本身,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完善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形成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注册会计师制度,对我国现阶段及未来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各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英美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发展历程
进入19世纪后,英美一些兼职的“会计师”或“审计师”逐步转变为职业公共会计师,这是早期“注册会计师”的雏形。很多的原因促成了英美国家公共会计师行业的兴起,主要包括:(1)英美国家早起的股份制企业(包括后来的股份制银行)的成立和发展,为“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的兴起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股份制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往往需要会计师的参与。(2)英美资本经济的发展,伴随着繁荣的是众多的贪婪和欺诈,投资者、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往往需要当时的公共会计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1896年,美国在纽约成立公共会计师协会,正式建立最早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当时规定参加考试前,考生必须学习相关科目并达到足够课时,一系列的规则无疑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素养,为后来一系列国家建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都积累的宝贵经验并提供了积极意见。1919―1964年是美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改革的一个高峰期,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关于职业道德规范的,当时的一系列改革帮助注册会计师赢得了职业信誉,推进了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迅速发展。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起步要明显晚于欧美等西方国家,该行业的起源和发展主要分为两个阶段,改革开放前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起源阶段,20世纪80年代到现在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不断补充和完善的黄金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实行了许多会计方面的积极政策。与此同时,在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环境下,注册会计师制度的重建和发展便顺利成章了。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现存问题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存问题
注册会计师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聘请的,我国当前的各个会计师事务所还是各自为政,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一体化薄弱,是当前业内普遍认为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制度发展的瓶颈之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解决不了,就更解决不了注册会计师制度存在的问题,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当前会计事务所除了一体化建设的问题外,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培养、充分利用人才方面也存在问题,人才的挽留、培养是当前社会每个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未来发展方向不明确、国家政策方向不明、国际竞争力不强都是当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存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将有利于整个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发展壮大。
(二)注册会计师诚信缺失问题
个别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差,抵御不了金钱的诱惑,执业道德缺失。一些注册会计师在利益驱动下,为企业出具虚假的财务报告,虚增利润,严重扭曲会计信息质量,损害了投资者、债券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扰乱了市场秩序,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也产生了消极影响。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很多证券市场上的审计失败案例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注册会计师为一己私利,诚信缺失造成的。
(三)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值过高
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企业、政府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当会计信息使用者在阅读参考企业会计财务报表或报告时,所参阅的财务报表或报告都是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过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或报告是充分信任的,即他们认为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企业财务报表是没有差错的。然而,事实情况却并不是如此,由于注册会计师在对目标企业出具审计报告时其精力和时间的局限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并不能完全保证是没有发生舞弊行为的,只是注册会计师在有限精力和时间下做出的最合理判断。以上是期望值与现实值之间差异的客观原因,当注册会计师收受非法报酬,没有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刻意隐瞒实情,虚增企业利润,这是造成期望值与现实值差异的主观原因。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共同构成了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值过高,造成与现实值之间差异性。
(四)注册会计师制度方面的不足
注册会计师制度问题的首要方面就是与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与相关的其他法规直接存在冲突。例如对比《注册会计师法》和《刑法》,对重大过失方面如何构成刑事责任方面是有冲突的,依据《注册会计师法》第39条,注册会计师刑事法律责任构成要件中不包括重大过失,仅有主观上故意可以作为其构成要件。而在《刑法》第231条第3款中明确规定:“主观上的重大过失也是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在二者之间显然存在着冲突。除此之外,2005年颁布的《公司法》也没有对注册会计师的性质进行明确界定。
三、解决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会计事务所自身建设及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应进一步对会计事务所进行统一化管理,形成一个统一的管理体系,尤其要加强财务管理一体化,会计事务所的完善发展是整个注册会计师制度发展的必要条件,一个完善的会计事务所体系,可以帮助会计事务所进行会计人才的培养,并对会计人才进行充分利用。我国政府也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防止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恶性竞争,对于恶性竞争的企业进行管制,例如可以赋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实权,对扰乱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企业或者个人,中注协可以有权对其进行处罚,赋予中注协实权必须要防止前文政府管制中“寻租效应”的发生。
(二)建立信誉评价机制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基础,没有诚信作为基础,任何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是空谈,注册会计师必须以诚信为执业宗旨,注册会计师做到了诚信,不仅可以提高的会计信息质量,而且可以取得公司的信任,获取更多的企业内部信息,了解到了这些内部信息就会又正确反馈会计信息质量,这样就又达到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正反馈。建立信誉评价机制,就是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评分,将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按诚信等级进行划分,等级越高,客户量自然就越大,经济效益也就更好。为了自己的高诚信等级,事务所、会计师行业内部就会形成良性竞争,使注册会计师制度逐步完善。
(三)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的监督机制
对注册会计师制度的监督主要应分为以下两部分:首先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内部监督,这又包含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因为同处一个行业,注册会计师、会计事务所之间都是比较了解的,知道哪些方面会有不按照注册会计师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违规违法行为,并建立相对应的奖惩制度,在我国政府管制的前提下,严格的惩戒机制是可置信的,将会更有利于注册会计师、会计事务所的内部监督。其次,企业利益相关者,例如投资人、债权人、关联企业等,都可以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其违规行为,可以迅速地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利益相关者由于利益驱动原因,对注册会计师制度的监督会有很高的积极性。
(四)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审计质量,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制度的发展。以上针对五方面问题的相关对策都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由于法律的强制性,可以确保奖惩、监督的顺利实施,同时完善法律法规也可以更好地引导会计事务所的自身建设、助力行业管制。总之,法律法规只是作为引导者,具体行为的实施还是要靠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和利益相关者共同完成。
小结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经济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发展在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注会制度的发展也促进了企业的自身管理。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与我国经济相辅相成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发展是当下研究的热点。总之,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历史还很短暂,但是发展变化很快,未来我国CPA制度的完善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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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允价值会计起源 在近代会计产生之后的几百年间,历史成本会计一直是一种最基本的会计模式,并长期处于主要地位。然而,随着银行利率、汇率以及金融资产价格的大幅波动,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编制的财务报告不但不能及时为金融部门及投资者发出预警信号,更误导了人们的判断。在这种背景下,历史成本计量模式逐渐显露出缺陷和不足,并遭到学术界和实务界一致的评判,于是,人们将目光转向既能反映现在又能预测未来的计量模式,即公允价值会计。公允价值会计(Fair Value Accounting),以“盯市”(Mark to Market)为其主要特征,因而又称市值会计,是指以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也就是说,以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市场价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基础的会计模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交易价格为基础的传统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局限性也日益显现,在证券、金融界的强烈需求下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
据有关资料记载,西方发达国家的现行会计模式主要有法德的“成文法”体系和英美的“盎格鲁―撒克逊”两种会计模式,公允价值会计最早起源于法德的会计模式。所谓“成文法”体系的会计模式,是一种由国家政府控制经济实体的会计模式,这种系统化的会计规范最早产生于1673年的法国,法国政府为了保护其经济实体避免破产,要求采用市场价值计量资产负债表。这种会计模式随后被其他国家效仿,尤其在德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会计计量的重心又回归到了历史成本。“盎格鲁―撒克逊”会计模式发源于普通法系的英国,是一种以资本市场为目的,给会计实务者操作留有很大解释空间,并把“真实与公允(True and Fair)”作为评价财务报表最高原则的会计模式。随后,公允价值会计于20世纪70年代引入美国,美国虽然没有在其公认会计原则中具体提出“真实与公允”的观点,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AICPA)在有关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书中必须说明,企业财务报表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原则,能否公允地揭示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变动。在美国采用了英国的会计模式之后,为公允价值会计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就公允价值会计的发展历程,笔者将总结并阐述公允价值会计在美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
(二)公允价值会计在美国的发展历程 就公允价值会计在美国的发展历程来看,可以将其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世纪80年代~90年代,这一时期可谓是公允价值会计大力发展的一个时期,二是21世纪初期至今,在这一时期,爆发了全球瞩目的次贷危机,而很多业内人士也将此次危机归因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大力应用,但人们应全面地来看待这一问题。(1)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发展时期。自美国开始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以来,会计界和金融界一直对金融工具,特别是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问题争论不休。尽管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问题至今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加深了人们对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严重缺陷,即缺乏相关性的认识。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爆发的“储蓄和贷款危机”(以下简称“储贷危机”),造成2000多家因从事金融工具交易的金融机构陷入财务困境,最终导致400多家金融机构破产,在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无力赔偿的情况下,联邦政府动用1000多亿美元联邦储备基金予以补救。然而,以历史成本会计模式编制的财务报告在这些金融机构陷入财务危机之前,往往还显示“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健康”的财务状况,从而进一步暴露了历史成本应用于金融工具计量的缺陷和不足。许多投资者逐渐意识到,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不仅不能为金融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发出预警信号,甚至还会误导投资者对这些金融机构的判断。为此,他们强烈呼吁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简称FASB)重新考虑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是否适合于金融机构(黄世忠,1997)。在全面分析了此次借贷危机的经验和教训之后,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制定了在金融工具计量实务中逐渐用公允价值会计取代历史成本模式的政策。1990年9月,时任SEC主席理查德.C.布雷登(Richard C. Breeden)在美国参议院的银行、住宅及都市事务委员会作证时指出,历史成本财务报告对于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于事无补,并首次提出了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同时也指出,SEC已经认识到金融机构会计由历史成本模式转变为公允价值模式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但努力制定恰当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财务报告。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公允价值会计在金融工具领域应用的发展与证券市场波动、经济危机和金融工具创新有直接联系。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股票市场波动暴露了用历史成本计量权益证券投资的局限性,80年代的储贷危机引发了对“历史成本模式是否适合金融机构”的广泛讨论。之后,SEC和FASB确立了逐步在金融工具计量实务中推广公允价值会计的基本原则,因为“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描述了市场对金融工具直接或间接包含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所用的贴现率反映了现行利率和市场对现金流量可能发生风险的估计;公允价值信息能更好地使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使用者评估一个主体的投资和财务策略的结果”(FASB,1991)。90年代,衍生金融工具迅速发展从根本上动摇了历史成本在金融工具计量实务中应用的基础。随着衍生工具应用不断增加,介入相关交易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但历史成本模式无法反映这些工具价值的真实情况,使许多金融机构遭受了巨额损失,例如一家金融机构的衍生工具投资损失高达10亿美元。这些事件进一步增强了SEC和FASB在金融工具领域继续扩大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决心,并坚信“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也是衍生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FASB,1998)。可见,美国“将扩大公允价值应用确定为金融工具会计的长期目标”(FASB,2007)是在总结三十多年来金融工具计量实务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基础上审慎考虑后做出的重大决策。(2)21世纪次贷金融危机前后:备受争议时期。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出现,在美国会计界和金融界引起强烈反响。以SEC和投资者为代表的支持者认为,公允价值会计将极大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使会计信息反映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且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和金融界为代表的反对者则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是对现行会计模式(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的极端背离,不仅缺乏可靠性,而且将导致金融机构的收益产生巨大波动,促使金融机构的贷款决策短期化。2006年9月,FASB正式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SFAS No.157,简称SFAS 157)――公允价值计量。该准则重新规范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并提供了资产及负债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一般框架。SFAS 157指出:“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市场交易者在有序交易中,销售资产收到的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但不幸的是,这个准则推出两年后便发生了自1933年以来最大金融危机。自然,人们会把金融危机的罪责指向公允价值会计,这是因为,新准则规定,在计量日,市场交易者在有序交易中,销售资产收到的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而次贷危机中的一些资产证券化产品如资产支持证券(ABS)、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和抵押债务债券(CDO)等次债产品应用了这一规定下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种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SFAS 157的颁布标志着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达到了顶峰,这是因为该准则正式地规定了公允价值的定义、计量和披露的框架,为公允价值会计的实施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可比的应用指南。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在市场流动性不断恶化的情况下,依据市场参数所顾忌的公允价值已经不能反映资产或负债的真实状况,公允价值应用面对了前所未有的评判。总的来说,公允价值会计在次贷危机中发挥了双刃剑作用。一方面,公允价值会计对复杂的金融工具能够合理确认、计量和披露,同时也尽可能地防范管理层利用历史成本计量的会计粉饰财务报告,掩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失。借助公允价值会计,及时、透明、公开地披露金融资产泡沫,促使金融界、投资者和金融监管当局正视和化解金融资产泡沫。倘若不采用公允价值会计,投资者可能永远被掩盖在金融界创设的虚幻泡沫中。另一方面,公允价值会计披露要求使得金融机构不得不确认巨额的未实现和未涉及的现金流量损失。且次贷中金融工具的应用已经不是单纯地规避风险,更多的是企业和金融机构追逐高额利润的投机行为。公允价值会计所列示的天文数字般的“账面损失”,不仅扭曲了投机者的心理,还造成了恐慌性地抛售持有次债产品的金融机构股票的风潮。公允价值会计这种独特的催化剂效应最终放大和加速了次贷危机。尽管金融界对公允价值会计大加指责,但也不能提出令人信服的替代方案。会计的目标之一是真实反映公司财务信息,尤其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改用历史成本计价的方式,将使很多会计信息失去意义。此外,从长期来看,公允价值仍将是适当的计量方式。它不但增加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还可以更好地反映当前的经济环境。因而,从目前情况看,尽管对公允价值会计的角色存在争议,但以成本计价的方法代替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显然并不现实,而完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成为了主流意见。
二、公允价值会计理论基础
(一)决策有用观 会计目标一直是会计理论和实践关注的焦点问题,主要存在着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种主流观点。受托责任观的理论基础是委托理论,该理论认为,会计的目标是以恰当有效的形式向所有者反映和报告资源受托者经营管理责任及履行情况,所有者和经营者关系明确,为了衡量经营者的责任履行情况,主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因为历史成本下的会计信息是客观、可核的。但是近年来,随着会计环境的转变,历史成本原则开始受到人们的批评。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既无法反映资源受托者的真实经营业绩,也不能提供对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这是因为历史成本没考虑经济市场的变化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企业是经济市场的一分子,企业的价值只有在经济市场中才能体现,脱离了经济市场的价值对企业而言是没有意义的。因此,会计理论和实务中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也不那么纯粹了。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主要是向现在的、尤其是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决策者,提供有利于进行投资决策需要的大量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信息提供者须以为决策者提供决策有用的相关信息为目标取向,而公允价值计量提供的会计信息与市场环境紧密联系,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决策有用观出现较晚,是在资本市场得到长足发展并成为企业的主要筹资场所之后才在会计理论界被人们认同的。现在人们关注会计报表主要是因为报表可以提供与经营决策有关的信息,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已经被普遍接受。此外,财务报告的目标逐渐集中到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需要上。投资者和债权人最关心的是投资和信贷能否带来现金资源的增加,因此提供有助于评估来自企业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前景的信息是财务报表最核心的目标。这客观上要求财务报表能够跟踪反映企业与其所处社会、经济环境相互作用的情况及结果,使报表信息能够体现物价变动、偶发事件的影响。很显然,相比历史成本计量,公允价值计量体系更能满足会计目标的需要。所以,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分散程度的提高是推动会计调整目标,进而改革计量体系的最根本因素。可以推断,资本市场越发达,社会对财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要求越高,公允价值也将越受重视。因此会计目标理论由受托责任观向决策有用观的转变,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产生的理论基石。
(二)相关性与可靠性的权衡 相关性与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根本信息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是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函数,相关性与可靠性二者不可或缺,“信息既要相关,又要可靠,这是会计的中心要求”。相关性与可靠性之间常常存在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不可能使这二者都保持最大,只能依据不同的环境,做出职业判断,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进行权衡。历史成本之所以能在长期的会计计量实务中占据主导地位,在于其具有较强的可靠性。资产或负债的成本往往是一个客观的数据,其与估计会产生偏差相比少一些主观因素,并且也比现值计算更为客观。历史成本也具有可验证性,但缺乏相关性。公允价值计量则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通过公允价值信息,用户可以了解企业当前所持有的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从而评价企业的机会和风险,及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从而作出投资和其他决策。但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却是致命的弱点,在不存在公开活跃的市场上,公允价值需要通过估计来获得,而无论估价技术多么先进,可靠性都难以令人满意,甚至会发生操纵行为。要实现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目标,会计信息必须具备一定的质量特征。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相关性的质量特征在美国会计信息质量系统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目前,会计理论界普遍认为历史成本有较强的可靠性,但缺乏相关性;公允价值有较强的相关性,但可靠性不足。尽管实证研究者对“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更相关”的说法褒贬不一,但在理论界,认为公允价值具有相关性优势的观点始终是主流。
三、公允价值会计在中国的引入及应用
20世纪90年代,由于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其会计准则中开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国际会计准则也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计量属性在各准则中加以运动,中国基于与国家会计惯例靠拢的目的,也开始逐渐在会计准则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1998年6月12日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具体会计准则首次正式使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该准则不仅规定了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的应用,还对公允价值概念做了定义,该准则的颁布,标志着公允价值在中国应用的开始,这也是中国会计准则的一个突破。随后,公允价值计量又出现在“投资”和“非货币易”准则中。1998年6月24日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讲解充分阐述了采用公允价值的四点理由:第一,公允价值体现了一定时间上资产或负债的实际价值;第二,公允价值定义中的“公平交易”为其确定的价值的公允性提供了前提条件;第三,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第四,公允价值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如现行市价、评估价值、可实现净值、重置成本等。然而,由于中国市场经济的不发达和较弱的产权保护,上述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操纵利润的现象。为了防范类似问题继续发生,并及时解决已存在的有关问题,财政部决定对原准则进行修订。财政部于2001年重新修订了债务重组、非货币易和投资三项原则,强调了真实性和谨慎性,明确地回避了公允价值计量,按账面价值入账。对于这次修订的原因,2001年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的讲解中提到:由于原准则较多地运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而我国当前的产权市场和生产要素又不十分活跃,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难以可靠地取得,从而给一些企业利用公允价值调节利润留下了一定空间。例如,对于债务重组中的债务豁免,按原准则的规定可以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利润表,这也就给少数公司利用债务豁免操纵利润创造了可乘之机。
随着经济全球化、资本国际化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在全世界的普遍应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开始变得越来越重要和迫切,2006年2月15日,中国财政部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规定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实施。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在实质上的趋同,并在许多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其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全面运用是最为显著的方面。新准则采取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类似的定义,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也是采用以活跃市场报价为主的方法。据统计,在新会计准则统计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股份支付、生物资产等17个具体准则中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涉及范围之大和应用力度之深都超出了之前会计界的预期。相比于国际会计准则,的38项具体准则更充分地考虑了中国的国情,对公允价值的运用采取了适度谨慎的态度。自此,公允价值又开始在中国会计准则中被普遍采用。由于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采取了适度谨慎的态度,以及中国资本市场还不尽发达,许多资产不存在易于取得的估值参数,所以上市公司对公允价值的使用还十分谨慎,使用范围也十分有限。
虽然公允价值在中国的发展历程较短,只有十来年的光景,但其中间却出现了一次明显的反复过程。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大胆引入,到2001年修订准则时的尽量回避,再到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大力推广但谨慎的应用,公允价值会计在我国的应用经历了一条曲折的道路。目前,加大对公允价值的应用是世界范围内的统一趋势。但是由于各国或组织自身面临的环境差异,使得公允价值的应用在不同国家或组织呈现出不同的特色。
四、公允价值会计历史演进的启示
从公允价值的产生与演进中可以发现,会计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之中,是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反应,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公允价值历史演进的考察和审视必须结合其所处时期的经济制度和社会背景,公允价值发展的每一个重大转折都跟当时整个社会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密切相关。此外,从根本上讲,公允价值既不是一个新颖的概念也不是一种新的实践,公允价值只是对重置成本、现行成本、现值和现行市价的重新“包装”和运用。公允价值是会计计量力图实现的一种理想目标,即真实公允地反映特定时点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真实公允地反映特定期间企业的真实经营成果,各种计量属性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手段,公允价值体现了“真实与公允”会计理念对采用各种计量属性的一种约束和要求。公允价值与具体计量属性是一种目标和手段的关系,公允价值是采用各种计量属性进行会计记录的目的,而具体计量属性则是为了实现公允价值这一计量目标而必须采用的手段,公允价值引领和约束着“重置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现值”等各种具体计量属性在不同场合的选择应用。因此,公允价值只是代表了各种计量属性的终极目标――公平交易,其本身并不是一种计量属性(刘浩和孙铮,2008)。
会计理论界在认识到公允价值会计可能导致严重经济后果的同时,并没有意识到公允价值会计自身的缺陷,金融危机暴露了公允价值会计的诸多缺陷,后危机时代对公允价值会计的改革和重塑势在必行。但也应注意到,这些缺陷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极端市场条件(如投资者因恐慌而不计后果抛售金融资产、市场交易因流动性枯竭而陷于停顿)而引起的。但是,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改回以成本计价的方法显然不现实。对于公允价值会计未来,也许受质疑的焦点不应是公允价值计量方式本身,而应是产生公允价值的过程,尤其在不活跃或者无秩序的市场上如何认定公允价值。特别是在金融市场动荡中,人类的行为受到市场恐惧左右,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一些例外是非常必要的。尽管可能导致信息的透明度下降,甚至是信息操纵,但可以防止金融市场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2011年底,在履新后首次公开亮相时,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未来我国要积极发展多样化的投融资工具”,“逐步研究推动地方债、机构债、市政债、高收益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创新”。2012年以来,证监会及深沪交易所的相关领导也积极通过各种场合宣传推广高收益债券,引起了资本市场的高度关注,发展高收益债市场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
高收益债券也即垃圾债券,译自英文Junk bond。Junk意指旧货、假货、废品、哄骗等,之所以将其作为债券的一项形容词,是因为这种债券投资利息高(一般较国债高4个百分点)、风险大,对投资人本金保障较弱。高收益债券是投机性债券或非投资级债券,是指资信等级低于投资级别的债券。相当于Moody公司评级低于Baa或S&P公司评级低于BBB的债券。这些债券,可能是在发行时尚属投资级别而后来降为非投资级的,也可能是在发行之时即被评为非投资级的债券。
虽然垃圾债券一词并不动听而且不乏贬义,但在八十年代高收益债券——作为一种革命性的金融创新工具却一直是发展最快的证券品种。事实上,垃圾债券并不真的象“垃圾”那样毫无用处,有时候它们还真的非常有诱惑力。我国资本市场已经逐渐成熟,投资者也日趋理性,高收益债券的引入也有其可能。目前,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湖北、重庆和浙江8省引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私募债具有高收益债的部分属性,我们认为在我国引入高收益债券之前,了解美国高收益债券的发展历程以及美国在这方面的监管措施是很有必要的。
二、高收益债券的发展历程
上世纪70年源于美国的高收益债由“垃圾债券大王”米尔肯(M.Milken)在80年代首先运用于公司并购,并为企业界和投资界广泛接受。高收益债券市场的出现反映了经济结构的转变、企业融资需求以及投资者对更高投资回报的要求。
(一)20世纪80年代前是高收益债券的起源与发展阶段
正如前面所述,高收益债券就是垃圾债券,它的历史几乎与证券市场同龄。正如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Robert Sobel指出的,Alexander Hamilton为了偿还外债发行的“独立票据”(Sovereign Notes)可以说是最早的高收益债券。它用预计的出售公共地的收入来支付利息,发行利率为6%,高于当时的其他各种利率。再者,许多知名的美国大公司都是靠发行高收益债券融资而起家的。
(二)20世纪80年代是高收益债券的鼎盛阶段
70年代中期以后,“高收益债券”逐渐成为投资者狂热追捧的投资工具,债券的发行规模尽管不断扩大,却时常供不应求,结果债券价格节节上升。无论投资者,还是投机者均争先恐后地涌入“高收益债券”市场,唯恐错过发财的大好时机。“高收益债券”迅速达到其鼎盛时期,当时市场急剧膨胀,这个时期美国共发行“高收益债券”1700多亿美元,到1988年“高收益债券”的总市值已达到2000亿美元。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高收益债券风险释放,一度让高收益债券市场进入衰退期。
(三)21世纪是高收益债券的复苏阶段
虽然“高收益债券”曾经在九十年代一度低迷。但我们的确可以看到,近年来国际上的“高收益债券”市场有强劲的复苏势头。2009年全球垃圾债的发行总金额甚至达到2578亿美元。美国在高收益债券发行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2010年美国发行“高收益债券”达500亿美元。高收益债券的复苏,可能来源于金融危机之后资本开始迅速积累与公司的财务状况普遍有所改善,再者,大量资金寻找合适的投资渠道,因而也促进了高收益债券的大热。
三、美国高收益债券违约风险监控的基本制度安排
在美国实践中,由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管债券市场,目前主要是在投资者保护制度、社会信用评级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操作制度要求与高收益债券发行企业内部高管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中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目的是从制度上降低高收益债券违约的可能性,使高收益债的发行尽可能地朝有利于投资者的方向发展。
(一)投资者保护制度
1.担保制度
美国证券交易法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的考虑,要求高收益债券的发行必须有担保,如果发行公司为控股公司,那么担保方涵盖了控股公司的所有子公司。当债券违约时,投资者可以向发行主体追偿,也可以选择控股公司下的所有子公司行使追偿权。
2.利息支付保证制度
该制度要求高收益债的发行前1-2年内的利息支付必须得到保证,即通过设置第三方托管的储备账户,将债券发行所得款项的一定比例存放于该账户中,从而达到初期利息能够足额支付的目的。
(二)中介机构操作制度
1.信用评级机构操作制度
首先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要求高收益债券必须由美国国内一家以上的资深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并且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将信用评级结果在其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其次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必须到现场与发行主体进行面谈,也就是说,信用评级机构必须有现场调研过程,其目的在于评级机构在现场可以获取关于企业经营组织管理效率和水平的一个感性认识,从而对书面材料起一个佐证的作用;最后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必须时刻关注高收益债券的发行主体的经营变动,定期对其进行跟踪信用评级,如发生重大不确定性事件对公司信用等级产生影响的,可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社会审计机构操作制度
独立性是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必须得到保证的根本点,审计机构如果为该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经纪人或经销商、投资顾问或投资银行服务,将被视为与该客户关系不独立,将受到置疑与处罚。在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A-3条规则中对审计机构的职责也做了详细的规定。
(三)对高收益债券发行企业内部高管人员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的制度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规定高收益债发行的董事和高管们不能采取任何方式来欺诈、胁迫、操纵或误导审计人员审核公司报表,这是专门针对高收益债券发行企业的高级管理层人员行为方面的限制。同时,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必须为高收益债券发行公司的提交给美国SEC定期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四)涉及信息披露过程中欺诈等行为的刑事处罚制度
信息披露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被界定为渎职犯罪,如存在信息披露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美国刑法还将对当事人追加刑事处罚,在美国证券法第11条中明确了针对高收益债券欺诈犯罪的处罚规定,并且《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延长了证券欺诈犯罪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由原来从违法行为发生起3年延长至5年,当违法行为被发现起1年起延长至2年。诉讼时效的延长有利于挖掘原规定时效内已过期的证券欺诈犯罪,提高了证券欺诈犯罪的成本。
四、高收益债券的作用与启示
在许多行业里,诸如医药、化工、计算机、半导体、仪器仪表等,正是在高收益债券的帮助下,其产品创新和应用最终得以顺利实现。高收益债券现在仍然在它的传统市场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为原本资产状况优良的企业重铸辉煌提供融资机会。高收益债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收益债券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有重要现实意义
高收益债券市场削弱了大公司原有的优势地位。因此,对于高收益债券持有恶意的政治势力还很强大,他们对于经济权力的置换和重组的重视程度高于其对于商业战略、科技进步、内部事件的关注。关键问题是,高收益债券在开辟中小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渠道的同时,也为它们提供了以前只属于大公司的特权。除了经济因素,高收益债券也带来了社会的变革。中小型企业从此不再需要获得政府强制分配权力的特许,就可以筹集企业发展所亟需的资本。基于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理财原则的要求,又鉴于中国的贷款利率受到严格管制的制度背景,因此长期以来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贷款难以得到我国金融机构的亲睐,即使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地方城市商业银行也将主要目标转移到大客户身上。允许中小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是符合基本理财原则要求的,这将使投资者获得与风险相一致的收益,也是突破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切实可行的办法。发行高收益债似乎表面上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由于融资压力的存在,中小企业的某些融资成本可能超过30%。以美国1978-2007年发行的高收益债的利率的历史来看,整个期间的平均利率为12.09%,仅比10年期美国国债高4.84%。
(二)发行高收益债券必须从源头控制风险
国外将高收益债券的信用级别界定为BBB级以下,这一概念的内涵是否能够直接应用我国资本市场,这实际是一个对于我国高收益债券发行主体门槛的设定,相比美国发达的资本市场,我国资本市场虽然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但是投资者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不足,因此应该适宜提高发行主体准入门槛。当然,如此处理就会存在如下问题,门槛过高势必将部分有资金需求的企业限制在门外,降低高收益债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的作用;门槛过低势必将部分偿债能力较差的企业纳入高收益债券的发行范围之中,提高了高收益债违约的概率,伤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这就要求监管方兼顾发行主体和投资者双方的利益,设定一个合理门槛,适当高于发达国家所设定的门槛。
(三)高收益债券必须引入信用评级机制
高收益债券也指那些未被评级的债券,但并不是指所有没有评级的。因此,这说明高收益债券可以在评级与不评级之间进行选择。鉴于目前我国投资者的成熟度不高,有必要引入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对高收益债券进行评级。同时,应对高收益债券评级机构的相关评级行为进行较为严格的监管。目前私募债试点过程中,私募债大多引入信用评级机制。这一方面说明信用评级在私募债发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独立的第三方对发行方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将有利于私募债的顺利发行。可见,在高收益债券发行中引入信用评级机制是有必要的。
(四)高收益债券应引入必要的信用增级措施
信用增级是指在债券发行中,发行者为吸引投资者并降低融资成本,采取一些技术手段提高债券的信用级别,并在实质上为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保护的行为,信用增级在国外金融市场上已非常普遍。目前对债券产品的信用增级措施一般可以分为外部增级和内部增级两大类。所谓外部信用增级是由独立第三方为金融产品提供的担保,其形式表现为政府担保、银行信用证、付款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抵押担保企业债券以企业现有的不动产、工厂或设备作为抵押品,若公司倒闭,投资人可从拍卖的价款中获得偿还。目前国内比较重要的担保措施是由专业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从而达到信用增级的目的。内部信用增级是指由发起人或发行人为金融产品提供的担保,其形式表现为信用分层、超额担保、储备基金等。
(五)合格投资者的标准
风险与收益是匹配的,高收益债券的高收益对应着高风险,在国外高收益债券的市场上活跃的多是机构投资者,我国引入高收益债券必须制定投资者准入的相应标准。目前,限制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进入高收益债券市场是很有必要的。这可以通过风险能力测试,结合投资资本市场的时间,并考虑投资者资本市场的资产规模等,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准入门槛,避免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难以承受高收益带来的高风险。
五、结束语
[关键词] 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人 特征比较 对策
一、选题背景与目的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投资工具,从问世以来在海内外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广泛关注和迅猛发展。美国的共同基金自1924年成立“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至今已有80多年的发展历程。1996年美国的共同基金就已超过商业银行业的资产规模,成为全美第一大金融产业。我国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起源于1998年,规范基金的发展历史只有10年,在很短的时间里基金行业和基金市场取到了跨跃式的发展。突出表现在我国基金的数量、资产规模在高速增长。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报告显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成为近两年金融市场中成长速度最快的金融子行业。2003年~2006年间,我国银行储蓄存款的平均增长率为15%,保险业资产规模的平均增长率为32%,而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规模的平均增长率却高达65%。2007年8月末,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资产规模已超越保险业而成为我国第二大金融行业。
开放式基金始终要面临投资者的不确定赎回要求,如果投资者缺乏成熟和理性,在“羊群效应”下集中要求赎回,就会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进而引发基金纷纷抛售重仓股,加重基金净值的缩水和股价的走低,加重市场的恐慌气氛和赎回潮。因此优化基金持有人结构,引导投资者行为不仅关系到基金的收益水平和稳定程度,更关系到金融市场乃至金融体系运行的安全稳定。
二、持有人特征比较
1.我国个人投资者比例高,投资经验不足,易导致流动性风险
从2005年到2007年,我国基金持有人结构中个人比例大幅上升。统计显示,2005年个人投资者占比仅有59%,但2007年中报这一比例已经飙升至86%。在偏股型基金当中,这一比例高达90%。由于我国基金投资者多以个人为主,抗风险的能力较低,投资经验缺乏,介入的成本高。一旦市场大幅调整、基金净值大幅缩水或长期滞涨,容易做出非理性的决策。羊群行为通常会助长追涨杀跌,将导致基金投资的短期化。
2.我国机构投资者中养老保险和社保基金所占比例低
美国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中,人寿保险、养老保险等机构投资者的资产规模非常大,这类投资者的投资周期长,承受短期风险的能力强。美国共同基金中大约40%的份额由退休资金持有,其中雇主发起的退休计划和来源于401k 的退休计划大约各占一半。401K计划是美国一种特殊的养老金制度,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401K账户,员工自主选择证券组合进行投资,收益计入个人账户,员工退休时所能拿到的退休金数额取决于该账户投资资本市场中的资产增值情况。而我国基金中养老保险和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规模远远低于美国等成熟市场,2006年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所占比例不足2%,机构投资者主要以保险公司和其他一般机构为主,机构投资者介入资本市场特别是持有基金的规模非常有限。
3.持有周期短,年赎回率高,投资行为短期化
我国基金持有人的持有周期呈现明显的“短期化特征”:2004年我国偏股型基金的赎回率达到63%,相当于基金平均持有周期为1.6年。2006年偏股型基金的赎回率达85%,相当于基金平均持有周期不到1.2年。美国基金持有周期也明显缩短,持有人逐渐“从长期投资走向中期投资”:20世纪50年~60年代美国股票基金的年度赎回率仅为6%左右,相当于基金持有周期长达16年。
4.基金产品线结构不够丰富
美国2006年股票型和平衡型基金资产占全美基金的63%,债券基金资产占14%,货币市场基金占23%。美国股票基金的构成丰富,有行业基金、国际基金或海外基金、蓝筹基金,也有高风险的基金。而我国股票型与配置型基金共占据基金市场总规模95%,处于绝对的主体地位,投资者购买的基金多以股票性基金为主,基金市场结构严重失衡,需要进一步优化。
5.基金投资占全部家庭资产比重增高
美国1980年时仅有十六分之一的家庭投资共同基金,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投资共同基金的家庭已经超过了三分之一。与之相似,我国的基金投资占全部家庭资产比重也在增高。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四季度的调查统计,当前基金个人投资者大部分是月均固定收入在5千元以下的“工薪族”个人投资者,占比76%,可见这是一个中低收入的群体。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和公司管理人员、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干部等工薪阶层人员。
6.缺乏鲜明的选择基金的标准偏好
在美国,牛市时年均20%的收益率会使6%左右的基金费用被忽视,而熊市中,低收益率加上高基金费率将减少实际投资收益率,投资者对费率成本就会格外重视。很多投资者在选择基金的时候,通常会比较查阅基金的收费情况。我国目前的前5大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资产规模占行业总规模的34%以上,前十大公司规模已占50%以上,行业集中度已接近发达市场水平,资金的集中趋势明显。这说明,激烈的同业竞争迫使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不断进行业务和品种、服务的创新,公司的品牌、知名度、过往业绩、市场形象等将成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的重点参考标准。
7.基金整体收益跑输大盘、投资者心理预期降低
美国2004年只有七分之一的基金跑赢大盘指数,而1940年当时有四分之三的基金跑赢大盘。1983年~2004年美国共同基金的平均收益仅为大盘收益的79%,落后于股票的平均升幅和收益。按照晨星资讯的分类,2006年我国运作满一年的138只股票型基金算术平均年收益率高达128.16%,而同期沪深300指数全年涨幅161.55%,绝大多数基金没有跑赢沪深300指数,真正为投资者获取超额收益的仅有华夏大盘精选、中邮核心优选等9个产品,不足股票型基金总数的10%。
三、优化我国基金持有人结构的对策建议
1.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开辟长期资金来源
大力发展资金稳定性、风险收益倾向,以及投资周期不同的各类机构投资者,将有助于完善基金治理结构,减少基金集中赎回发生的概率
。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风险低,周期长,现金流稳定,加大他们的投资基金的比例将有助于基金的稳定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 美国的养老金市场发展迅速。1990年末, 美国的养老金资产总额为31978万亿美元, 2002年末总额达到10115 万亿美元,是1990年的2155 倍。养老金、共同基金和保险基金已经成为美国资本市场上的三大主力机构投资者。
我国拥有13亿人口,20纪60年代和80年代中国出现过两次人口增长高峰,这两部分人群对专业理财需求强烈。根据世界银行测算,到2030年,中国养老基金资产将会达到1.8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未来潜力巨大。建立类似美国401k 的个人养老账户投资计划,可以在完善我国的养老金体系的同时,引导投资者对基金进行长期投资,不被市场的短期波动所左右。
2.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机构投资者适度提高投资比重
税收保护机制是资本市场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国税法中,根据持有证券的时间长短不同,分为长期资本利得和短期资本利得,持有期限越长、则卖出时的税率越低,在这样的情况下基金持有人就会注意税后回报的利益,基金的操作风格也就比较长期化。我国现行法规中,个人投资于股票和基金的投资收益都是免税所得,机构投资于股票和基金的投资收益是应税所得,机构的股票分红为应税所得,机构的基金分红为免税所得。
3.调整基金收费结构,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
通过调整基金申购赎回费率结构,引导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降低基金集中赎回的风险。如采用时间累退制下的赎回费率设计,根据基金持有人持有时间的长短不同,分别收费,持有时间越长,费率越低。再者灵活调整基金的各种费率,进行基金分级。还可以按照投资者的类型进行分类费率设计。机构投资者又可以细分为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上市公司等几类,设计不同的收费标准,以满足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的需求。
4.推广定期定额等投资方式
目前美国共同基金的持有者中,63%是通过固定缴费计划帐户持有共同基金的。采用定期定额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在市场面临短期调整时不会赎回基金份额,反而会以较低的价格,用同样的资金,购入更多的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方式的推广,将为我国开放式基金提高稳定的资金流入,从而大大降低基金集中赎回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