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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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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规范化管理范文第1篇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直属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专业的医疗机构,按照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沪编〔2013〕440号)文件,本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妇幼保健示范服务等职能。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制内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孕产保健医师                  6名

2、妇女保健医师                  4名

3、儿童保健医师                  5名

4、护师                          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孕产保健医师岗位:

(一)主要职责:

(1)参与孕产保健条线管理工作,包括产科质量管理(如:产前诊断(筛查)、妊娠风险管理、危重孕产妇管理等)与孕产妇保健管理,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收集孕产保健相关监测数据与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3)协助筹备、组织、实施业务相关培训与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资料归档等。

(4)参与孕产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5)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妇产科、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熟悉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妇幼保健相关领域,具有妇产科临床基础及孕产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妇女保健医师岗位:

(一)主要职责:

(1)参与妇女保健条线管理工作,如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更年期保健、妇科管理等,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收集妇女保健相关监测数据与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3)协助筹备、组织、实施业务相关培训与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资料归档等。

(4)参与妇女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5)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妇产科、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备妇幼保健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领域情况以及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妇产科临床基础及妇女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儿童保健医师岗位:

(一)主要职责:

(1)参与儿童保健条线管理工作,包括儿科质量管理(如:危重新生儿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儿童管理、特殊儿童健康管理)与儿童保健管理(如:托幼和散居儿童管理等),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收集儿童保健相关监测数据与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3)协助筹备、组织、实施业务相关培训与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资料归档等。

(4)参与儿童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5)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儿科临床或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能承担儿童保健管理和调查研究工作,有儿童保健相关门诊工作经验,具有听力、视力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护师岗位:

(一)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示范门诊护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母乳喂养门诊的咨询指导。

(2)负责全市孕妇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包括师资培训、示范点创建等。

(3)参与重点学科及项目课题中的健康教育工作。

(4)负责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及推广护理新技术。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相关专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备护师执业证书,主管护师职称,妇产科临床及新生儿护理工作经验达10年以上,并能承担护理行政、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三级医疗机构从事母乳喂养门诊指导与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文笔良好,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能熟练阅读英文文献,有承担过科研项目及撰写专著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根据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 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2日。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人事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中心回复的考试通知。

(三)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通用型岗位必须参加2017年度事业单位统一考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许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32576339

儿童保健规范化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降消"项目;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中国分类号】 R573.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44-5511(2012)02-0398-01

姚安县自2000年4月正式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本文收集2000年-2011年项目工作相关原始资料,对11年来的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其他妇幼卫生指标进行分析。

1 项目实施措施

1.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考核。县、乡分别成立"降消"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并进行考核,兑现奖惩,为项目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1.2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1.3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充分利用妇幼卫生服务的能力。

1.4加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力度,提高管理质量,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5加强产科规范化管理,依法取缔非法接生,转变村医职能,取消村医接生员资格,保障母婴安全。

1.6实行住院分娩限价收费和孕产妇救助(2009年以后实现了全县农村孕产妇全免费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控制孕产妇和儿童死亡。

1.7开通绿色通道,健全转诊抢救机制。加强县级产、儿科急救中心和乡级产、儿科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孕产妇和儿童应急抢救能力,千方百计做好抢救工作。

2 项目实施期间工作成效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1孕产妇保健服务指标逐年上升,死亡率逐年下降。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2.2儿童保健服务指标逐年上升,死亡率逐年下降,期间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3 讨论

3.1姚安县地处云南省滇中北,属贫困落后的农业县,经济状况和医疗保健服务条件差,"降消"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妇幼卫生工作条件,提高了服务水平,促进了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进程,随着各项项目措施的落实,孕产妇和儿童管理质量逐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年下降,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提高了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保障了母婴安全。

儿童保健规范化管理范文第3篇

淅川县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62年,现该院拥有干部职工12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中级职称38人,是一家集医疗、教学、预防、科研、康复为一体的妇幼保健专科医院。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质量,有效地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该院针对实际情况,对全县妇幼卫生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确定了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以保健促临床,保健与临床协调发展的新思路。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乡镇卫生院把妇保、儿保、产科、儿科等结合起来,成立了妇幼组,实现了保健与临床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妇幼保健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在院长闫青朝及全体班子成员的精心组织带领下,淅川县妇幼保健院按照发展特色、突出重点、专科带动、整体提高的发展思路,及时调整战略发展布局,大胆确立产科、儿科为重点发展专科。该院积极引进新技术,积极储备专科人才,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扩大病区规模。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该院与县卫生局达成置换协议,卫生局整体迁出,经过改建、扩建,淅川县妇幼保健院现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占地面积6600余平方米,床位200余张的国家一级甲等保健院。

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该院全体班子成员清醒地认识到:医院要发展,管理是关键,管理靠制度,管理靠规范。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发展成为该院永恒的追求目标。特别是在开展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中,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宗旨,狠抓医疗质量管理。辛勤的耕耘换来丰硕的成果,近年来,该院多次受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卫生局的一致好评。当谈到未来的发展时,闫青朝院长充满信心地告诉记者,在未来3~5年内,淅川县妇幼保健院要建成3~5个符合城乡居民需求,适宜特色发挥,具有发展潜力,医疗市场广阔的特色专科,用专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实现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的整体目标而奋力拼搏。

如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如何提高效益,成为该院管理的重中之重。他们把医院定位于“平民医院”,向广大基层延伸服务。同时制定详细的经济技术指标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考核组,实行目标管理。在制订经济分配方案时,立足于倾斜一线,倾斜风险岗位,较好地调动了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行院科两级竞聘制,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努力营造一个“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目标”的管理格局和“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据记者了解,2008年1~10月,该县产妇总数6200人,出生活产6230人。产妇建卡5600张,建卡率为92%;住院分娩6121人,住院分娩率为98.30%,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筛选高危孕产妇2167人,高危筛选率为34.8%;高危住院分娩2009人,高危住院分娩率为93%;产后访视5800人,访视率为93%;孕产妇系统管理5600人,系统管理率为88%;新法接生6167人,新法接生率为90%;孕产妇死亡3人,孕产妇死亡率为50/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1人,死亡1人,发病率为2%。

儿童保健规范化管理范文第4篇

一、简要回顾年妇幼卫生工作

去年一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全市广大妇幼卫生工作者共同努力,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纲”,不断加强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为目标,大力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建设,强化妇幼保健作为公共卫生的社会职能,提升妇幼保健人员素质,推进妇幼卫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持续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妇幼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4.74/10万(年为18.70/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4.60‰、5.58‰(年为5.63‰、6.78‰),住院分娩率达99.07%(年为98.56%),未发生新生儿破伤风,妇幼保健主要指标好于全市平均水平,在全省位居前列。

(一)妇幼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各地在深化农村卫生改革、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等工作中,积极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地探索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扎扎实实落实各项妇幼保健工作任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强内涵建设,以保健促临床,开设妇女和儿童保健的特色服务项目,努力拓展服务领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两个效益持续增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全市基本形成了以市妇幼保健院为业务指导中心、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为枢纽、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级卫生室及保健员为基础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中心城区设置4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多数机构开始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一部分中心和站开展了为孕产妇、儿童建卡建册,以及产后访视、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等工作,妇幼保健进社区全面启动,为以后构建城区妇幼保健网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加强依法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一步规范

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对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许可准入,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对《出生医学证明》等法律证件加强管理,把《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纳入卫生综合监督执法管理,加大了打击非法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力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逐步进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三)充分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新筛和信息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全市进一步强化了孕产妇和儿童死亡报告、妇幼卫生统计报告、“三网监测”、“3+1”上报模式、新生儿疾病筛查、降消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等系列信息管理制度,统一了县、乡、村妇幼保健基础性资料和登记管理,加强了工作督导和考核评比,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迟报。漏报、错报现象明显减少;同时,新筛工作全面启动,以县为单位基本实现全覆盖,新筛率从年的11%增长到23%,血片质量显著提高,阳性患儿跟踪随访记录比较规范,基本都得到了及时救治。

(四)项目建设不断推进,项目实施取得一定成效

市、监利县实施的“降消”项目在党委、政府的重视领导和各部门的配合下,依靠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的共同努力,通过开展产科技术人员培训、选派专家蹲点指导、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对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救助、加强项目督导检查等工作,项目实施取得新成绩,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7.16/10万和15.28/10万,住院分娩率达到98.52%和98.06%,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均为0,与项目实施之前相比进步很大,较好地实现了项目年度目标。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妇幼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是和其他先进地区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工作中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财政投入不足,保障政策不落实

少数地方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它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应有的地位认识不足。把妇幼保健机构等同于一般医疗机构对待,对妇幼卫生的投入明显不足,对保障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的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地区基层妇幼卫生网络不健全,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不稳定、待遇不落实、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比较严重,也致使一些妇幼保健机构重临床、轻保健,影响了保健工作质量。

(二)依法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母婴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有的地方仍然存在不具备条件和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从事助产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非法接生的现象时有发生;婚前保健工作存在职责不清、管理无序的状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问题比较突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还不规范,跨区域转购、转借、不履行登记手续、不具备助产资格的机构签发出生证、虚假出生证、搭车捆绑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现象屡禁不止。

(三)重点专项工作落实不到位,与省内先进地区差距明显

一是“降消”项目执行力度不大,资金沉淀的问题比较严重。三年来沉淀10万元,监利05年和06年也有不同程度沉淀;贫困孕产妇救助管理需要加强,存在救助面偏窄、救助标准偏低、救助力度偏小的情况;此外,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达不到要求,相关项目资料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也值得重视。二是新筛工作总体水平不高,沙市、荆州两区没有启动,全市新筛率只有23%,和省内其他先进地区相比差距很大(武汉83%,宜昌62%、黄石58%);县市区除石首外普遍不高,市直医院中市二医、市三医工作比较滞后。

(四)妇幼保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计划外生育的孕产妇保健存在隐患,这是造成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去年全市死亡的7例孕产妇中有1例(非本地户口,利川市人)属于计划外生育;二是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管理难度大,数据的统计汇总存在盲区;三是出生缺陷发生率有上升趋势,在婚检工作不规范、婚检率下降的形势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任重而道远;四是剖宫产率居高不下,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必须引起各地高度关注和重视。

三、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扎实做好今年妇幼卫生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妇幼卫生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十七大目标,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今年我市妇幼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一法两纲”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妇幼卫生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以降消和母婴安全项目促进妇幼保健工作,增强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全市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年全市妇幼卫生工作总的目标是:全市孕妇死亡率控制20/10万在以内,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10‰以内;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5%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继续保持0的记录。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面临的形势还很严峻,任务还很艰巨。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府职责,建立保障机制,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妇女儿童占总人口的2/3,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利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要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发展妇幼卫生事业”,“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这些都说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深化对

妇幼卫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妇幼卫生网络建设,合理解决并落实乡村妇幼卫生人员待遇,稳定基层妇幼保健队伍。要争取党委政府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重视和支持,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和财政补助政策,使其更好地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和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任务,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统筹区域规划,协调城乡发展,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

妇幼卫生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是落实妇女儿童健康任务的基础和前提。在城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妇幼保健职能进社区的步伐,构建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网络体系,真正承担起妇幼保健的公共卫生职能;在农村,要着力加强网底建设,积极争取当地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的重视和支持,强化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公共卫生职能,安排落实队伍相对稳定、具备一定专业素质、责任心较强的保健人员;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指导,发挥好督导评估作用。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妇女儿童健康需求,使城乡妇女儿童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三)贯彻一法两纲,加强依法监管,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各地要按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对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要严格审批准入,对从业人员要统一培训、统一考试、持证上岗,对违规情况要严肃查处。同时,组织开展对机构和人员的审核校验,建档备案,将具备服务资质的人员在网上公示以供查询,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要吊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二是要加强母婴保健技术的依法监管。继续加大《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整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大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争取力度,逐步规范婚检工作;三是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制定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医疗保健机构申购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助产技术服务资格许可证,证件应按期接受校验;《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机构必须按照核定标准收费,对搭车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要进行查处;严格按照程序申购、发放,登记,不得跨区域转借、转购;四是落实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防治措施。按照中央、省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大力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积极协调并创造条件开展婚前保健工作,落实孕前和孕产期保健,逐步建立产前筛查网络,提高产前诊断质量和水平;继续完善新筛网络,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出生

人口素质。

(四)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妇幼卫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一是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切实贯彻执行省卫生厅制定的一系列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文件,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以各地散居及留守儿童为

儿系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充分利用准入、校验、一体化管理等手段有效督促村级卫生室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把工作成效纳入考核管理指标;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体系建设,开展以产科质量为核心的检查评估,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二是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启动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评审工作,省厅已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和《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实施细则》,各地要深刻领会,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实施,具备条件的单位要积极申报和创建,力争创优达标。三是开展新一轮爱婴医院评估。一些地区爱婴医院管理近年来有所松懈滑坡,今年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省厅出台的爱婴医院监督管理办法,组织专班对医疗保健机构的爱婴医院工作进行再创建、再评审、再验收,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机构要限期整改直至摘牌。通过新一轮评估活动,巩固爱婴医院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爱婴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动妇幼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加大执行力度。08年开始我市降消项目县新增江陵县,将达到3个,总体要求是:加大执行力度,落实分娩补助,加强资金监管,畅通绿色通道,确保母婴安全。要努力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对项目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明确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死亡问责制度,强化责任管理,确保项目执行全面达标,避免资金继续沉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简化程序,探索在医疗机构就地补偿的模式,方便孕产妇获取救助资金;江陵县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结合本县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作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促进项目工作健康有序、深入持久地开展;二是大力推进新筛工作,落实目标任务。今年按照省厅要求,新筛率全市总体水平要达到60%,其中市直医院要达到85%,各县市区要达到45%。各地各单位要提高对新筛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新筛工作对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的深远意义,把新筛工作当作一项涉及国计民生、子孙后代的政治任务来抓,增强作好新筛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加强健康教育,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家长知晓新筛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市对县、县对乡的检查评估,把新筛工作切实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三是着力加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中心城区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信息数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逐步落实信息管理的专职人员,作好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夯实网底建设,确保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最后,要特别强调的是,各地要按照省厅统一要求,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控制剖宫产率。要认真调查和分析本辖区剖宫产率偏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控制剖宫产率纳入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考核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现目标责任制管理。省厅提出,乡镇卫生院剖宫产率要低于25%,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要低于40%,各地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奋斗,用1-2年降低过高的剖宫产率。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定期组织评估督查,对工作不力、行动不积极、效果不理想的地方要给予通报批评。

儿童保健规范化管理范文第5篇

城市街道妇幼卫生网络承担着城市妇女儿童的基础保健、妇女儿童系统管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的基础调研及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统计和上报等工作任务,对保障城市居民的健康起到重要作用。城市卫生改革正在不断深入,多元化的医疗机构正在蓬勃发展,但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还不完善,处在与城市卫生事业发展极其不相配、“勉强生存”的状态,直接影响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妇幼保健工作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社会性强,牵涉面广,单靠卫生保健部门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和经费上的投入,只有地方政府充分认识了妇幼卫生在公共卫生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才能改变妇幼卫生在整体卫生事业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落后状态,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1影响因素

1•1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没有得到重视。政府给予城市街道卫生院在编人员工资是差额(40%)拨款,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工资没有具体规定,也就是没有特殊政策。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任务更多是社会性的,单靠妇幼保健业务收入远远不够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激烈医疗市场竞争环境中,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城市街道卫生院,是否能保证职工工资已经成为突出问题,而不能直接体现经济效益的妇幼保健无形成了基层卫生院的“包袱”,部分街道卫生院在这“包袱”无法卸掉情况下更多采取“应付”的办法,妇幼保健工作要么找医生(护士)兼职,要么使用找不到合适岗位的职工(如牙科、放射科、防疫科等),要么花最少的钱请个临时工凑个数,根本没有考虑这些人是否合适这个岗位,工作质量无法保证。妇女儿童保健事业的发展,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遗憾的是:基层妇幼保健工作至今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生存困难,发展难上加难。

1•2妇幼保健人员不足。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不足已经是网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无论街道人口(3~8万左右)多少,地域多大,人员配备基本上是一个街道妇女保健1人、儿童保健1人。如有的街道人口8万左右,月出生在40人左右,每月上门产后访视120人次左右,仅靠1人承担上门产后访视,工作量显然是超负荷,要增加人员卫生院就要增加经济负担,问题难以解决。在这种状况下,上门产后访视工作,要么保证了访视次数而保证不了访视质量,要么保证了访视质量而保证不了访视次数,甚至出现弄虚作假搞假数据,严重影响了妇幼保健工作落实,影响了妇幼保健信息的客观性。

1•3妇幼保健队伍不稳定。我区超过一半产后访视人员是临时聘请,工资待遇低(300~500元/月),而且产后访视工作长期下社区上门服务,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基本上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工作非常辛苦,工作艰苦而工资待遇低严重影响工作积极性。她们常常把眼前的工作当“临时”,有更好的去处随时就走,人员更换频繁,造成基层妇幼保健队伍不稳定,影响保健工作的连续性,直接影响了妇幼保健工作的各项服务指标。

1•4妇幼保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从基层妇幼保健队伍的现状来看,文化程度总体偏低;有的是非本专业人员,本身对妇幼保健工作一知半解;有的把眼前的工作当“临时”,对工作缺乏责任感;有的单位由于经济状况不好,妇幼保健人员参加培训的机会得不到保证,由于人员更换频繁,造成培训工作困难,年年培训年年还有新对象。以上因素严重影响了妇幼保健工作落实和妇幼保健工作质量。

1•5妇幼保健工作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基层卫生院对妇幼保健人员的监督与管理普遍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工资、福利与工作好坏没有直接挂钩,责任感强的就认真工作,责任心差的就应付了事。在妇幼保健工作年度考核中,年年考核年年还是老问题、老原因,工作难以进步。这是管理体制问题,与基层卫生院的改革滞后有关。

1•6工作条件简陋,信息管理落后。由于城市基层卫生院生存困难,所以妇幼保健条件(用房和设备等)仍然相当简陋和落后,除了开展妇女儿童两个系统管理和部分开展计划生育技术门诊外,基本上无法开展其他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在省、市、区、街卫生保健机构重叠的城市,卫生保健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居民保健需求比较高,保健服务有更多的选择空间,但对于必须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保健基本数据的基层保健机构,由于没有计算机联网条件,造成许多信息无法共享,给妇幼保健的信息管理工作带来许多困难。由于手工记录,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影响工作质量。

2对策

2•1强化政府行为。去年全国妇幼卫生电视电话会议强调了“准确把握妇幼卫生发展形势,努力解决存在问题;充分认识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在公共卫生体系中加强妇幼卫生建设;深入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依法推进妇幼卫生工作。”等三个重要内容,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高度,进一步阐述了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社会性、外部性、预防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强调了妇幼卫生的本质是社会发展问题,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以及人均期望寿命已经成为国际社会衡量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指标,它决定了妇幼卫生工作具有公共卫生性质,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加强基层妇幼卫生网络建设,加大对妇幼卫生投入,依法做好基层群体保健服务,推进妇幼卫生工作发展,是政府的责任。

2•2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要实现政府定编、定岗、定经费。以前关于妇幼保健人员定编的相关文件中,仅对省、地、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编制进行核定。在保障基层公共卫生建设中,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根据街道人口比例核定编制,合理配置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岗位数量,同时明确规定妇幼保健人员工资待遇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如学习培训、宣传、电脑化信息管理、妇幼监测、调查科研以及基本设备等),并纳入政府卫生经费统一预算,即定编、定岗、定经费。

2•3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要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重视人才,提高妇幼保健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妇幼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保健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保证高素质、懂专业、爱岗敬业人才进入妇幼保健队伍,在实现政府定编、定岗、定经费的条件下,对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将优秀人才补充到妇幼保健队伍中来,以改变目前妇幼保健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状态;同时对人员的工资及经费进行专项管理。建立奖惩制度,与日常工作考核、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挂钩,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及工作质量的提高。#p#分页标题#e#

2•4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要持证上岗,亮卡服务。妇幼保健工作是政府提供社会的窗口,是党和政府与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要加强对妇幼保健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根据群众需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妇幼保健服务,关键要对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统一、系统的行业规范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妇幼保健服务“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以强化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责任感,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配备统一、规范的“胸卡”,在胸卡上应注明投诉电话,在工作中或上门服务时必须亮卡服务,以便随时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