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国际文化贸易论文

国际文化贸易论文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国际文化贸易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国际文化贸易论文

国际文化贸易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文化;国际贸易;比较优势;差异性;互补性

1文化及其特征

文化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社会和人本身的历史过程中,赋予物质和精神产品的全部总和。文化体现在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如人类所生产的物质产品上;人类与其他个体或群体的关系上,包括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婚姻制度,家族制度以及人的行为方式等;文化还体现在意识形态上,通过宗教,哲学,道德,艺术等来表现,体现出不同民族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和民族性情等。

文化的民族性和时代性是文化的两大特征。①文化的民族性。任何文化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地理环境,经济条件和社会结构。不同的国家和民族生成并发展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差异文化。②文化的时代性。任何文化都反映了时代的精神,时代的内容,时代的审美要求和审美情趣,都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正是文化的民族性和时代性创造的文化差异为文化和国际贸易的契合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

2国际贸易的理论基础——比较优势

自从国与国开展贸易以来,通过深入的研究,经济学家们提出了许多贸易理论。其中,比较优势论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建立在亚当斯密“绝对利益”学说的基础上,大卫•李嘉图提出了“比较利益”学说。自从诞生之日起,“比较优势”始终是理论发展的线索。究其原因,“比较优势”,这四个字本身就蕴涵了深刻的理论内核,它包含两个内容:一是“比较”,比较就是差异性,是独特性,是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客体在某一层面进行的对比。有了差异性或独特性,客体之间才有可比之处。二是“优势”,其核心在于“优”字。它说明比较客体在该对比层面上的强势地位。正是因为国与国之间(比较主体)在可比内容(比较客体)上存在的我有你无,你有我优的差异,才使得交换成为必然,对外贸易得以产生。

3文化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从国际贸易理论上看,由文化的民族性和时代性推导出的文化差异性恰好在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中找到了生存的空间。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文化较为普遍地存在于传统的货物贸易领域和新兴的服务贸易领域。

(1)在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领域,文化商品一直是贸易的主要内容之一。众所周知,早在西汉时期,大量的丝绸,瓷器和茶叶从中国被运往地中海沿岸的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文化产业的兴起和蓬勃发展,文化产品更是铺天盖地。在追逐降低产品成本的竞赛已经穷途末路的情况下,人们开始普遍地在商品中加入文化的因素,以获取新的超值。

(2)在新兴的服务贸易领域,文化包含的附加值更高。例如基于传统文化之上的文学,戏剧,电影,音乐以及收藏和展览等,其贸易的主要内容就是我们在前面所说的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还有旅游服务,作为一项集观光、餐饮、住宿以及游乐为一体的综合项目,其独具特色的文化内容和形式就是吸引国际消费者的重要条件。

4国际贸易中文化差异的思考及启示

每一种文化都会产生自己的价值体系,只有尊重并深入研究不同文化,才能更好地开拓国际贸易市场。

国际文化贸易论文范文第2篇

1.扩大对外贸易。中国加入WTO后,在经济对外方面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对外贸易量也是逐年上升。但中国是人口大国,GDP总量虽然很高,但人均收入仍位列后几位,人民的生活水平依旧差距较大。面对这样的国情,我国必须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我国的对外贸易总是依赖于劳动输出,在技术及知识领域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所以我国要改善对外贸易的环境,在技术、知识领域积极提升,显示出优势,才能在国际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我们的优势主要集中于充足的劳动力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但是不能仅仅依赖这些,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我们要在尊重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应用。总之,我们要积极改革,不断进步,让中国的国际贸易在世界上有一席之地。

2.深化产业结构。中国的经济想要跻身世界顶端,光靠单一的产业结构是很艰难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应对经济一体化有效的方式。中国的产业结构一般是比较浅层次的,比如一部手机的完成,核心部件是其他国家的,而中国的工作只是外壳的制作,整机的组装,在中国来看,赚的钱是很少的,而且对于中国的环境和资源是浪费的,不利于长期发展。所以,中国要改善这样的产业结构,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来促进发展。对于本国的人才培养也要重视,培养出属于自己的人才,才能占据有利地位,有利于深化产业结构。

3.突破贸易壁垒。经济一体化导致许多国家建立了自己的贸易体系,利用关税壁垒,只允许本国内部或指定国家进行贸易往来,将很多国家排除在外,不得与本国有经济往来,这样虽然保护了本国产业的持续发展,但不利于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中国因为有着廉价的劳动力,所以出口的商品价格较其他国家低,中国的商品在国外很受欢迎,基于此,很多国家都建立了针对中国的贸易壁垒,导致中国出口商品的积压,资源的耗费。针对这一问题,中国可以采取“逐个突破”的策略。也就是说在中国形成几大产业集中地,每个地区都有属于自己的产业,追求本产业的“精”。比如在浙江义乌,就以出售小商品为主,义乌的饰品、玩具在全国来看都是领先的,所以将小商品的批发定在义乌,有利于商家的竞争,形成质量更好的产品,出口时也就更具有优势。再比如上海,是改革开放后的重点经济地区,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标志,形成了一大批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科技园区、金融贸易区等特区。我们就要以此为中心,建立上海的经济特区地位。

4.熟悉国际法规。国际上建立了很多经济法规,为的是让全球经济可以有序的发展。中国要想在世界上发展经济,必然要了解国际法规,在必要的时候能够保护本国利益。很多时候一些国家利用比较卑劣的手段欺负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如果掌握了国际法规,就可以掷地有声的回击,有效的保护了本国利益不受外来侵略。

二、经济一体化下的国际贸易

自从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开始,世界人民就逐渐成为了一个大家庭,大家互相帮助,互相来往,久而久之就实现了经济的全球化。商品流通、人才流通、资本流通,各种方面的贸易流通构成了我们的国际贸易,世界各地的人们可以在本地区买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享受着世界的飞速发展。

1.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各集团内部的经济增长。因为经济一体化下,每个经济区域组织都有属于自己的贸易条例,内部成员国在其中享受着贸易的方便,有的建立了共同的税率机制,在成员国之间税率是相同的,制定了相同了税率来对外。有的不仅在经济上形成了同盟,还在政治、军事上也建立了同盟。有利于成员国之间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实现经济互补,同时也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和繁荣,提高了国际地位和竞争力。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都是区域性的经济组织。不仅对成员国内部有积极影响,对于世界来说都是有利的。增强了世界的多极化趋势,有利于世界和平,促进了资本、技术、人才和商品的国际流通,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

2.跨国公司在经济一体化下的国际贸易。跨国公司是国际贸易的主要力量,如果跨国公司可以很好的利用经济一体化,在竞争中显示出特有的特色,那么国际贸易也会不断发展。首先是跨国公司间的外部交易。优胜劣汰是自然生存的法则,跨国公司也不能避免这样的境况。公司间可以采用兼并的形势,将一些不太占据优势的企业兼并,扩大自己的产业,又或者可以收购一些小型企业,增加自己企业的覆盖率,对于跨国公司的发展相信是有利的。其次是跨国公司间的内部交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企业间也是可以说通的。跨国公司并不是神一般的存在,也需要各种新力量的加入。这就说明每个企业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当然不能将核心产品共享,但一定的管理方式,制度方式还是可以借鉴的。共同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是每一个企业合作的前提。

3.中小企业在经济一体化下的国际贸易。中小企业虽说不是国际贸易的主流,但也是国际贸易大流中不可缺少的活跃力量。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有一个强大的后盾力量,这个力量就是政府的支持,得不到政府的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就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只有政府重视、支持中小企业,才能使其增加国际竞争力,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人才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没有人才的加入是很难进步的,所以中小企业要广招贤才,给人才一个自由发挥的空间,这样才能增加企业的活力,使企业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小企业要有与大企业合作的勇气,要有融资的勇气,只有与大企业合作,才能更快的使企业扩大,给企业有注入新鲜的血液。在运行过程中,企业要不断与大的企业争取贸易的机会,要积极利用闲置资金充实企业发展。

4.经济一体化下国际贸易的弊端。贫富差距的加大。在经济一体化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不断加大。发达国家经济实力雄厚,占据主导位置,往往是获利者。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底子薄、技术水平低、生产设备落后、生产成本高等原因,经常处于劣势。这也就使得国际贸易出现了不平衡状态,总是徘徊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往来很少,资本流通受阻,不利于全球化的正常贸易。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些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资源的掠夺和开采,并将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还将一些垃圾及有害物质向其他国家倾卸。这样的国际环境就不利于国家间贸易往来,不仅危害了受害国的利益,更是危害了世界的环境与和平,不利于人们健康舒适的生活。经济一体化使得许多国家、民族间的冲突增大,这都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有许多的民族,每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文明、价值观,当经济来往时,这些民族之间就会产生摩擦。在办事方法、待人接物等发面会有歧义,造成沟通困难,也不利于贸易的正常进行。

三、总结

国际文化贸易论文范文第3篇

1.教学手段和内容落后,没有做到与时俱进

世界经济在不断发展,经济环境也在不断变化,而我国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手段和内容仍然较为落后,没有做到与时俱进。传统的教学模式当中,教师一般采用课堂讲授的方式进行教学,即便运用到多媒体设施,教师也只是运用WORD或是PPT文档等方式进行教学,教学课堂缺乏更加丰富的内容和现代化教学方式。这样就是使得学生不能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的内容,并且难以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操作当中。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与变化,国家贸易的流程、业务方式以及法律社会环境等也都在不断发展和变化,如网络信息技术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应用推动了国际贸易无纸化交易的进程,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国际贸易带来的影响和改变等都应成为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的内容。而事实上,我们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很少将新的变化以及形式发展融入到教学内容当中,跟不上时展的变化。

2.教师能力有待提高,“双师”型教师缺乏

在高等教育当中,为培养符合社会以及企业发展需求的综合性人才,就要求我们教师不仅要精通专业理论知识,还要拥有较高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熟练的运用专业技术。然而,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当中这类“双师”型的教师较为缺乏,大多数教师都是精通专业理论知识,而实际操作能力较弱,缺乏外贸实践经验,因此不能在授课当中不能很好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了有效解决上述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就需要开展国际贸易实务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培养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专业性人才。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内容

1.确定项目化教学的基本思路

国际贸易实务主要是以合同为核心,企业进出口流程作为主线,要进行项目化教学改革,首先就要确定国际贸易实务课程项目化教学的基本思路。所以,根据实际进出口流程我们将国际贸易实务整合为四个一级项目,具体如下:

(1)交易准备,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在进出口前,对市场进行调研与分析;国际目标市场的确定;以及编制规划进出口方案和具体操作思路。

(2)交易磋商,即指交易磋商的具体程序内容以及洽谈的方法和技巧等。

(3)合同签订,主要包括了解合同的种类,相关法律效应,以及合同编写的内容和方法,合同条款等

(4)合同履行,其中包括出口商履行合同的程序以及进口商履行合同的程序两个方面。出口商履行合同的程序有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验、报关、投保、制单、交单结汇以及出口核销和出口退税等过程;而进口商履行合同的程序有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装运、办理保险、审核付汇、接货报关、检验及核销等过程,这些都需要学生能够很好地掌握。根据上面的四个一级项目的指导,我们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开设不同的二级项目,并与实际操作模拟实验训练相结合,这样不仅能使学生更加全面细致的了解国际贸易的具体内容,而且全面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2.转变教学方式,采用师生双向评价教学方式

传统的教学方式太过单一,对学生的评价和考核大多都是采用卷面考试的方式,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项目化教学的目的不相符合,即不仅要培养学生掌握国际贸易相关知识,还要培养学生实施操作国际贸易业务的能力。因此,我们要转变教学方式,在进行课程项目教学评价的时候,不仅要考察学生的理论知识,还要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我们可以采用师生双向评价的教学方式,增强学生竞争意识,提高学生积极性。

3.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的另一重点是要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要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学术水平,不断更新教学方式和内容,与时俱进。在提高老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并对其进行培养深造的同时,还要引进新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双具备的优秀教师,不断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整体教学水平。

三、结语

国际文化贸易论文范文第4篇

1.1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定义根据韩玉军(2009)、刘东升(2005)、汪素芹(2008)的定义,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提供者从一国境内通过商业现场或自然人现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取外汇收入的过程。对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定义目前学界还存在着争议,但细究来看,各类定义实质相似。蔡春林(2008)认为“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指不断修改和调整管理服务商品流动、服务要素的市场准入的法律及规章制度,降低进行服务贸易的壁垒,从而创造出开放和竞争程度更高的服务贸易的交易制度和环境的过程”。

1.2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态势徐纪彬(2013)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尤其是在”二战”后的科技革命的影响下,整个社会的生产力空前提高,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浪潮由服务业发展水平高的发达国家逐渐渗入到发展中国家,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各国必然的选择。傅京燕(2001)强调了90年代以来签署的GATS《、全球金融服务协议》以及《全球电信自由化协议》这三大协议极大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并预测到未来服务贸易极有可能成为推动国际贸易乃至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1.3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

1.3.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自由化程度加深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迎来了其发展的黄金期。1970~1980年这十年期间,全球的国际服务贸易出口额由710亿美元跃升到3673亿美元,而进出口总额则更是惊人地高达7702亿美元。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万亿美元大关在80年代中期得以实现。90年代后,国际服务贸易总额依然呈增加趋势,1994年,数值已经超过2万亿美元,不过这段时间服务贸易增速有所减缓。21世纪后,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持续走高,2002年的总额为31607亿美元,2010年这一数字已经高达72037亿美元,占同年国际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

1.3.2国际服务贸易涉及领域进一步拓宽“二战”之后的第三次产业革命极大地丰富了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领域。国际服务贸易的行业由”二战”前的以劳务的输出输入为主转变为”二战”后以金融、电信、旅游等信息产业领域为主。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服务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地位日益突出。近几年,又有许多新兴服务行业在市场中出现,它们绝大多数都是从传统的制造业中分离出来的,其领域主要集中在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可以预见,未来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领域将会进一步拓宽。

1.3.3发达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水平显著高于发展中国家由于各国经济实力的差距,不同国家服务贸易水平呈现出较大的差距。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以北美、欧洲等地的发达国家为主,这些国家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科研技术能力都远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出口、进口总额前十位中发达国家均占九席。当然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崛起势头强劲,不可忽略其未来发展潜力。

2中国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及现状

2.1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在不断扩大。在1982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44亿美元,此时的国际服务贸易增速大约在9.6%。到20世纪末的1999年,进出口总额在这十几年间增长了13倍,达到了572亿美元,增速超过20%。我国在加入WTO后,这一数字的规模更是持续增多。2003年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2007年这一数字达到2509亿美元,2010年已经高达3624亿美元,跃居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第四位,在此期间的增速大约为年均20%。在不到30年的时间内,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惊人地增长了84倍,而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率也高于同时期的世界平均增速。

2.2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首先,从行业结构来看,我国的优势产业依然停留在传统的旅游、运输行业,而如金融、通信、保险等技术、知识密集型行业的贸易发展在我国仍然滞后。近年来,虽然新兴服务贸易在我国发展较快,在出口份额中上升较快,但还是显著低于进口份额,可见仍处于劣势。其次,从发展的地区差异性来看,东中部地区由于临海、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等原因服务贸易发展程度高,而相对偏远落后的西部地区所占份额较小。

2.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立法严重滞后,更有部分领域的法律法规基本可视为空白,相关的运行、监督仅依靠政府职能部分的规章和文件,难以形成完整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及完善的配套法规。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注册会计师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推动了该领域立法的完善,但其中具体的规定、条款与国际规则存在差距,可操作性不强。我国应加强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规范国际服务贸易市场。

3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的影响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趋势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服务贸易企业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必寝食难安,需看到机遇与挑战同时存在。

3.1服务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机遇

3.1.1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服务贸易自由化必然会吸引大批国外服务企业涌进中国,外国投资将提供大量的国内就业机会。尤其是十后,提出中国经济“新常态”,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引进外资使国内经济下滑、下岗工人增多的局面有所缓解。

3.1.2有利于本国技术、管理模式的提升一般来说,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推进有利于国内市场制度的完善,这将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背景,而这往往会吸引外资的涌入。外资企业往往拥有先进的管理模式与科研技术,本国企业通过这种强大的外部性,相对便捷地学习模仿、取长补短,进而增加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1.3增强国内服务行业的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我国往往出于对国内经济安全、经济稳定的考虑,对金融、能源等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实行较多的管制措施,使得这些领域长期呈现垄断经营。这无疑会带来经济效益的损失,以致目前企业普遍反映融资贵、融资难,消费者反映电信等行业收费项目多、乱收费。服务贸易自由化意味着国内市场的对外开放,这有利于打破国内的垄断局面,迫使国内服务企业加入到国际竞争中来,这不但会带来服务质量的提高,更有利于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

3.1.4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发达国家的服务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在其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据了过半比重。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必然会加强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我国正好趁此机会学习发达国家发展服务贸易的经验,学习他们成熟的经济、法律制度,使我国在发展的服务贸易道路中少走弯路。近年来,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了大量的劳动、资本密集型服务业投资,我国也趁此机会获得了“世界工厂”的称号,接下来我国应该继续抓住机遇,进行产业升级,争取从“世界工厂”转型为“世界创新工厂”。

3.2服务贸易自由化带来的挑战

3.2.1威胁国内部分服务行业的生存发展从贸易的比较优势来看,发达国家的优势服务贸易产业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的优势产业则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就发展前景来看,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消费品的需求也呈现出高品质、高个性化的特点,而劳动密集型产品在这方面的优势难敌知识、技术密集型产品,因此从长远来说,我国部分传统服务贸易行业难以在国际市场中保持竞争力。我国的服务贸易虽然近几年发展迅速,但仍处于起步阶段,而此刻推进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使得中国在未来的国际分工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3.2.2使得国内经济的稳定性受到冲击在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前,我国的国内经济主要由国内市场的走势决定,在国家宏观调控的管控下,国内经济运行总体来说波动不大,不会出现较大的经济危机。而推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之后,就意味着中国经济卷入到世界经济的大流中,世界经济无论繁荣还是衰退都会相应地对国内经济产生相当大的影响,这无疑会影响我国经济的稳定性。而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势必大大增加我国的经济风险。除此之外,我国的服务贸易相较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实力不强,使得逆差一直很高,若其超过我国货物出口的顺差,则会导致我国经常性收支项目的失衡,进而也会影响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4针对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影响所能采取的对策

4.1大力发展本国服务业,为服务贸易奠定基础首先,要认识到国际服务贸易在未来国际竞争中的重要地位。国家要继续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政策适度向第三产业倾斜。其次,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特别是私有制已经不仅仅是公有制的重要补充,更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要快速发展服务业就必须依靠非公有制的力量,只有充分调动社会生产的积极性,才能够促进服务业服务质量的提高、服务方式的创新、服务产品的丰富。

国际文化贸易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文化多样性;国际法;自由贸易;WTO

一、概述

贸易关系着一国的经济命脉,涉及到国家发展的各个领域,文化产品与服务作为其调整的对象之一,也以政治、军事、教育等不同的文化表现形式活跃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随着国家的日益开放和各国间交往的越来越广泛,各国文化在以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发挥着自身魅力的同时,文化与贸易这两者之间也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冲击与碰撞。

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作为第一个关于文化多样性方面的国际性法律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国际承认和尊重文化多样性,把它作为社会凝聚力、可持续发展和稳定的因素。紧接着,2005年出台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以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为宗旨,使得个人或集体创造的成果通过现代文化载体得以传播与交流。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文化多样性公约更是在国际公法方面增加了文化的价值,填补了国际公法的空白。然而,这一填补却在文化与贸易方面发生了撞车。

在国际贸易法律制度领域,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国际地位不言自明。在其一揽子协议中,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到《服务贸易总协定》,再到《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等一系列规则,几乎涵盖了由实体问题到程序问题的方方面面。面对双方之间对文化不同的看法与规定,两者应何去何从?本文拟从公约与现有的WTO贸易体制的法律规则冲突等方面问题作一一探讨。

二、冲突现状

(一)文化多样性公约规定的文化表现形式范围与WTO中的调整对象有重复

文化多样性公约秉承着“不仅体现在人类文化遗产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表现形式来表达、弘扬和传承,也体现在借助各种方式和技术进行的艺术创造、生产、传播、销售和消费的多种方式”标准,以“反映着一个民族真实精神”为准则,总结了文化表现形式及文化产品与服务,使得许多种业已受到WTO贸易体制调整,如视听制品、酒精饮品等,极有可能与WTO相冲突。

(二)文化多样性公约的条文与WTO的基本原则相违背

国民待遇原则(National Treatment)与最惠国待遇原则(Most Favored Nations)是WTO中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文化多样性公约条文与两项基本原则相冲突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 与国民待遇原则(National Treatment)的冲突。文化多样性公约第2条“任何国家都不得侵犯受到国际法保障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或限制其适用范围”,“各国拥有在其境内采取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的措施和政策的”。如按公约规定而论,本国公民、企业等在同等前提下获得更多的信息与机会,致外国公司、法人可能陷入被动局面,不利于各国公民间贸易交往,明显与WTO中的国民待遇原则相冲突。

2. 与最惠国待遇原则(Most Favored Nation)的冲突。公约第16条“发达国家应通过适当的机构和法律框架,为发展中国家的艺术家和其他文化专业人员及从业人员以及那里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提供优惠待遇,促进与这些国家的文化交流”。而MFN要求在各项贸易和服务及服务的提供者方面,WTO的各成员应该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贸易和服务及服务提供者相同的待遇。公约的这条规定显然与WTO现存MFN义务不符。

(三)条文冲突

1. 补贴。依GATF1994第3条第8款(b)项规定“WTO各成员国不阻止仅给予国内生产者的补贴的支付”。同时,成员国可依GATF1994第3条第8款(b)项提出例外声明。从文字上看,公约与此条并不会发生冲突,但实践中公约认定的合法的保护和促进文化措施,易被认定为WTO禁止的补贴,极易引起两者的冲突。

2. GATS豁免清单。GATS第2条第2款明确规定成员国可以维持与第1款不一致的措施,只要该措施已列入第2条豁免附件并符合该附件的条件。同时,成员国可依GATS第16条(市场准人)和第17条(国民待遇)细化承诺,而不会与GATS的相违背。但GATS豁免清单实施时却面临挑战。其一,各国拥有根据本国国情,自由选择和决定视听服务的权利。但实质上最惠国待遇例外受到期限与实践两方面限制。其二,GATS序言中虽“承认各成员为符合其国内政策目标有权对其境内所提供的服务制订和实施新的规定,并考虑到在制定服务贸易法规时,以不同国家存在不同的发展程度,发展中国家可根据其特殊需要来适用这一权利”,但其前提是成员国所作之新规定不得与加入WTO时所作的具体承诺相违背。

三、处理好争端的管辖权的措施

同为公约和WTO的成员的当事国,因公约的解释或实施而产生的争端,是由公约还是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处理呢?具体可分以下三种情形:

(一)争端双方仅为公约缔约国

若发生有关文化贸易的冲突,签署公约中的非WTO国按公约所提供的解决程序进行。

(二)争端双方皆为WTO成员国,其中一方亦为公约成员国

若一WTO成员国(同时也是公约成员国)的举措违反了WTO规定或侵害了另一WTO成员国的利益,基于《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第23条,WTO争端解决实体(DSB)具有绝对的管辖权。

(三)双方同时互为WTO和公约成员国

第一,公约的争端解决程序。公约第25条第1款规定“缔约方之间应通过谈判寻求解决”。在遵守这项义务的前提下,如果有关各方不能通过谈判达成一致,可共同寻求第三方斡旋或要求第三方调停。如果没有进行斡旋或调停,或者协商、斡旋或调停均未能解决争端,则争议一方可根据公约附件第1条要求成立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直至调解委员会作出相关决定,且争议各方应尽善意考虑调解委员会为解决争端提出的建议的义务。第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其一,根据DSU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各成员必须诉诸且遵守争端解决机制的全部规则和程序”,即强制要求WTO成员国义务适用DSB解决纠纷。其二,专家小组与上诉机构须遵守DSU第3条第2款的规定:“按照国际公法解释的习惯规则,澄清有关协议的现有条文。DSB的各项建议和裁决不得增加或减少各有关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其三,根据DSU第11条,专家小组“应就其所面对的事项作出客观的评价,包括对该案件的各项事实,以及与各有关协议的适用范围一致性作客观的评价”。专家小组应提出其他将有助于DSB制定建议或作出根据各有关协议规定的各项裁决。此外,专家小组仍需借助一般国际法规则来决定是否具有强制管辖权。

四、结语

在国际法实践中,WTO成员国若试图援引公约相关规定作为实施“被宣称违反WTO规定”的行为的抗辩事由时,也许会遇到以下问题:其一,如果争端双方并非都为公约成员国,适用在双方成员国之间的法律只是WTO法,而非公约。第二,如果争端双方皆为WTO法和公约的成员国,专家小组应首先决定WTO法与公约的具体规则之间是否存在冲突。第三,若专家小组认定公约的法律规定具有优先适用权,但由于本身的有限管辖权,其也不能根据公约来增减WTO成员国的权利和义务。第四,虽然WTO法很可能会比公约优先适用,但WTO成员国可提出在解释或适用WTO法的义务和例外时援引公约的规定。

综上所述,UNESCO《文化多样性公约》仅能在局部影响了WTO法,若要在WTO法中体现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只有再次修改GATY1994和GATS相关条款。

参考文献

[1] 约斯特・鲍威林著.周忠海等,译.国际公法规则之冲突一一WTO法与其他国际法规则如何联系[M].北京:法律出版社,20O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