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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被老百姓称为“养老钱”、“救命钱”,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至关重要。近年来,我们坚持以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为基础,以健全基金监督制度为保障,以强化内部监管为手段,通过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保障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和平稳运行。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确保监管到位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切实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确保其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也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增长,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地税、监察、纠风、审计、卫生、人行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领导组,研究制定全市社保基金监督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工作方案,对社保政策执行情况和社保基金管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布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社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意义,树立基金是社会保障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观念,发挥各自职能,相互支持配合,对社保基金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管。
二、明确目标,强化监督,确保安全运行
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社会保障制度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1.为切实解决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我们出台了《永济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永济市关于开展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了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组织安排各经办机构开展“三金”检查工作,要求各经办机构统一抽调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彻底检查。重点对参保企业、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储存、转存定期、购买国债利息收入情况、落实审计决定,纠正和清理挤占挪用社保基金情况及基金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山西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实施细则》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实施检查,要求检查的覆盖率达到30%,并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个落实整改并详细、完整填写《整改责任卡》。我们还及时召开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领导组会议,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同时又学习了上海、汉中等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对各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牢固树立“高压线”观念和“保命钱”的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的日常监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圆满完成。
2.针对历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逐一立项,其类型和难易程度等进行梳理,明确解决办法和责任单位,分类积极加以整改。凡能立即整改的,比如未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多头开户,协商有关单位立即纠正;由于特殊情况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各经办机构制定出整改计划,限期纠正;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同财政等部门协商向政府汇报,提出清收意见,对已经造成损失无法清收的资金,我们根据国务院2006年第157次常务会议“同级政府予以补还”的要求和各级审计部门“对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应由当地政府安排资金予以弥补”的意见,已向政府打报告请示解决办法,争取把所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全部落实。
3.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管理业务,保证社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更是经办、管理人员的“自我保护网”。我们根据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特点,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及时、系统地制定内控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着力规范经办业务工作,完善基金财务管理,优化操作流程。并探索将内控要求和办法嵌于业务操作流程之中,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从而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时效,确保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切实提高基金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还重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经办、管理业务各环节进行内部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内控制度的机构和责任人。
4.在基金的保值增值方面,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质量,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要求,结合本市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现状,一是进一步严格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储存、转存定期、购买国债的规定;二是严格社会保险基金优惠利率政策的执行;三是落实责任,要求各经办机构对于转存还不到位,优惠政策没落实等影响基金保值增值的现象,要整改到位,否则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我们在社保基金监管工作中要继续牢固树立基金是社会保障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管理运作行为,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促进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财务管理是指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机构的政策、法规以及社会保险机构财务目标,通过核算控制和监督手段,合理组织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调节和筹备等财务活动。由于我国现行社会保险的财务管理实行现收现付制,基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从这一方面看,基金的收缴支付是社会保险财务管理的重点。
一、基金收入的安全运作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首要任务。社会保险是通过社会保险基金制度贯彻落实的,而社会保险基金的征集又是基金制度的基础,如果无法征集到基金,社会保险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要做好保险工作,首先要做好基金的及时足额收入。企业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主要包括:
1.企业根据工资总额按一定比例提取的社会统筹部分。这是基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导致部分企业效益滑坡,职工工资和各种福利也难以兑现,加之少数企业领导者的一些错误思想,出现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这种现象,各社会保险机构和工作人员要树立“管理与服务”的思想,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使企业和职工认识到实行统筹是利国利民、造福企业和职工的大好事,推动统筹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执行社会保险管理的强制职能,通过强制手段保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使基金能及时足额到位。
2.个人缴纳部分,这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职工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也将不断提高。对于这部分基金,各保险机构也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实践证明,在社会保险工作中,多一分宣传就少一分阻力,增加一分动力。以上收入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组成部分,要保证其安全运作管理,就要做到:
(1)按计划的要求,及时收缴和储存社会保险基金,正确地支付退休费,保证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建立保险基金管理台帐,监督企业及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以及欠缴情况,以便及时催缴,使基金及时到位。
(2)加强社会保险财务管理工作。社会保险财务管理工作对于社会保险工作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社会保险基金数额较大,如果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就会产生许多问题。社会保险基金是广大劳动者的“养命钱”、“活命钱”。对于这部分基金社会保险部门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法规。做到保险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保证基金的及时足额到账,防止欺报,瞒报,漏报基金。防止截留问题的发生。加强会计业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处理各项业务,登记账簿,编制报表,提高管理水平。上级单位应定期组织检查,防止保险基金乱支冒用;审计部门应定期审计,防止基金的流失和挪用。
二、基金支出的安全运作
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在于投保人遇到意外事故,疾病和失去劳动能力时的生活保障。这种保障功能最终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环节上。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生育保险支出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在主要的支付方式主要有:(1)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放;(2)社会保险机构委托银行发放;(3)由企业或单位代为发放。实践证明,采取前两种方式效果最好,基金运作最安全。第三种情况往往不能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存在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对社会保险机构没有法定义务,同时社会保险机构对企业也没有约束机制,当企业发生资金短缺、生产滑坡等情况时,就会发生本企业受保人不能及时足额领到社会补助资金的问题。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就是为了实施社会保险制度而筹集的资金。这笔钱,如果以货币的形式存在,随着经济的增长,其价值——总的购买力要降低。因而。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就是通过一定的资金运营方式,保持基金总的购买力不降低;而增值就是在保值的基础上,使其购买力增加。从这一方面看,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物质基础的基金,保证它的保值和增值具有重大意义。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原则以及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有:银行存款、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定向债券。
政府社会保险机构主管的社会保险事业与商业性保险公司主办的人身保险业务有着原则上的区别。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执行,具有非盈利性,而商业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运作的险种,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经营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契约,运用经济补偿手段运作,以盈利为目的。
四、完善保险基金管理的对策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作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才能实现保险基金的最优化运行。
关键词:社保基金、监管、问题、对策
社保基金监管是指由国家行政监管机构、专职监督部门等为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运营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的管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的评审、认证和鉴定。社保基金监管包括监督和管理两个方面。监督是社保监督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收入、支出、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基金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和按时足额支付,纠正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营风险,促进社保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管理是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社保工作健康有序运转。
一、我国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1、社保基金监管制度不完善。
现阶段,在我国的社保基金监管制度上,各地区之间的制度不对接、不统一,未能形成完整的制度管理体系,对社保基金监管造成了混乱和障碍。与此同时,现有的社保基金监管制度设计中缺乏专门的监督机构,而是涉及多个部门进行监管,这种监管体制看似相互制约,但权责安排过于笼统,职责不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造成监管效率低下。还有,对现存的监管部门与监管责任人,缺少明确的法律规范,近年来社保基金被挪用和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2、社保基金监管的透明度低。
社保监管的透明度是指有关监管的目标、框架、决策、数据和其他信息等需要全面、及时地告知公众。在我国,由于社保监管立法的匮乏和监督的低效率,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几近封闭运作。参保人员只知道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在管理自己的参保钱,却无从知道这笔钱如何被管理、运作,缺乏正当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更谈不上行使自己神圣的监督权了。一些社保部门打着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旗号,擅自挪用社保基金,的现象屡禁不止。
3、社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健全的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虽然2010年10月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是较高层次的法律,社保基金监管有了法律保障,但是如何监管,在法律执行层面上仍然比较弱,而已经颁布的一些相关的社保基金监管规定,大多都是以“决定”、“暂行办法”或“试行办法”等形式出现的文件,立法的层次较低,权威性较差,也缺乏统一性、可操作性差。当出现问题时经常无法可依,或者执法不严,造成了社保基金的挪用和骗取,影响监管功能的发挥,妨碍了社保基金制度的有序运行,对来自群众的检举、申诉、控告等也缺乏具体明确的受理和妥善解决的法律保障措施。
二、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监管的对策
1、完善社保基金监管制度。
为确保各项社保基金的安全性,积极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社保基金安全培训教育,完善了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做到了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办理各项业务的要求,使社保基金监管工作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在实施过程中,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实行独立建账,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分别做账,按项列支,统一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公正使用。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同时,加强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纪监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初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化程序,确保基金的安全,维护社会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
2、确保社保基金监管的公开、透明。
社保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管理监管工作,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监管队伍的建设,调整充实专职和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监管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依照规定程序,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建立社保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障社会公众获取社保基金信息的权利和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年度报告,将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情况、社保基金征收支付情况、欠费单位及金额、基金结余及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情况等涉及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披露出来,增强社保基金运行的透明度,接受全社会监督,以透明运行促有效监督、保安全运行。
3、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法制建设。
建立完整配套的、严肃权威的监督法律、法规是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保基金经办机构依法正确行使职责的可靠保证,是国家履行其社会保障管理职责的基础。应该借鉴发达国家制定监督法律、法规的经验,认真吸收现行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方面有关行政规章的合理成分,加快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规范的起草,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保基金监管法律体系。根据存在的问题对原有的相关法规进行修改与补充,然后制定专门的社保基金监管条例和详细的实施细则,规范社保基金征收、管理、运营等行为,确定监管主体,明确从中央到地方以及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责,丰富监督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同时,为了保证法律发挥效用,各级社保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严格认真地贯彻实施社保基金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置于法律控制之下,构建完整的社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使社保基金监管主体有法可依,执法有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社保基金;内控体系;完善;实践
社会保险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保证其稳定运行的基础为社保基金,因此,社保基金必须要具备安全性。内控体系为保证社保基金安全性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相应内控制度的建立以及内控措施的实施,有效的做好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保险制度良好的发挥其作用,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内控体系的重要性
一直以来,社保基金的安全性问题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原因为社保基金与社会保险事业及参保人员之间密切相关。在社会保险事业开展过程中,社保基金对其有着直接影响,而参保人员的生活、相关利益也受到社保基金很大程度的影响,当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比较低时,社会的稳定性会也会相对降低。尽管党和政府对社保基金的重视程度非常高,但受到内控体系不健全、管理措施规范性差、风险防范意识缺乏等因素的影响,违规使用社保基金的现象频繁出现,无法有效的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危及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1]。国内外众多的实践证明,社保基金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比较高时,社保基金的安全性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同时,各项业务的规范性也会增强。由此可知,完善社保基金内控体系对于社保基金安全性保障来说十分重要。
二、当前社保基金内控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规避物价上涨风险效果比较差
我国开始推行积极地货币政策后,国内投放了大量的人民币,再加上外币的涌入,导致我国流动性过剩,出现通货膨胀问题,尤其在美国发生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的通货膨胀水平不断的提升。基金投资过程中,其收益水平受到通货膨胀、动态经济调整的严重影响,对于社保基金来说,其实际收益的计算需要将通货膨胀率在名义收益中扣除,通过实际收益水平,将运营效果真正的反映出来,因此,通过膨胀率越高时,实际收益率就会越低,严重时甚至出现负数,影响政府投资社保的收益率[2]。物价上涨的同时,会伴随一定的风险性,当社保基金内控体系比较完善时,可有效的规避物价上涨风险,但当内控体系不完善时,规避效果会变差,与此同时,高通货膨胀率导致高物价上涨,从而提升物价上涨的风险性,最终影响社保基金内控体系规避其风险的效果。
(二)存在挪用社保基金问题
基于社保基金的重要作用,基金管理单位一直非常重视其征收及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国不断地提升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及监督力度,明显增加社保基金金额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挪用、转占社保基金的现象,但在部分基金管理单位中,社保基金被挪用、占用、少缴等问题依然存在。社保基金挪用、占用等问题的存在是由多个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例如社保基金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差,相应的法律知识不足等[3]。社保基金挪用问题的存在不仅仅影响社保基金的安全性,不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稳步推行,甚至会导致国家利益被损害。
(三)监管压力大
从征收社会保险款项开始,各个环节当中均存在社保基金监督工作,目的在于社保基金科学的使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在监督社保基金时,除了内部的监管部门外,国家层面的、地方政府层面的以及第三方监管机构均比较多,导致社保基金内控监督工作的开展由多个部门或机构共同进行,这种局面的存在不仅会影响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会大量的增加内控的工作环节,影响内控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内控体系的措施
(一)完善社保基金内控的内涵
以往,劳动保障部门在进行内部控制社保基金工作时,采取的方式为“打补丁”,即哪里出现问题后补救哪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此种方式的内部控制效果并不理想。为了解决此种控制方式存在的问题,山东省劳动社会保障局开展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工作,2006年,颁布并实施了《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为《制度》),经过几年的实践之后,控制体系已经逐渐的形成,有机的结合了内控、互控及监控。
为了完善社保基金内控的内涵,山东省构建了相应的内控模式,主要包含以下集合方面的工作:第一,组织结构控制方面,建立一系列完善的制度,比如组织决策控制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并在建设劳动保障部门能力的过程中,将侧重点确定为内控执行能力的提升,将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提升;第二,业务运行控制方面,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主要特点为依据,明确的规定各个控制业务工作,如环境控制工作、业务控制工作等,良好的管理各项工作,并对管理水平不断地优化,将社保基金的管理能力、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第三,基金财务控制方面,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业务操作流程不断的优化,于业务操作流程中融入控制的措施,同时,在整个社保基金运行期间试试会计控制,真正的实现内部控制;第四,信息系统控制方面,控制手段为上传基础信息,参照相关标准,山东省严格的考核各市的内控管理数据,了解其内控能力,编制相应的业务数据操作要求,下发到各个市中,规范管理相关的数据信息;第五,稽核监督控制方面,将内审稽核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审计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审计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立即分析问题成因,及时解决,并建立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4]。
(二)拓宽社保基金内控的外延
在《制度》中,详细的罗列出了各种社保基金的类型,提供了相应的管理及运行方法,这些方法具有良好的规范性,可有效地监控及评价社保基金内控工作,可操作性比较强。同时,《制度》对社保基金的内控体系做出了相应的外延,规范主体不在是单一的机构,而是包含所有的部门,此项外延措施有效地实现了内部控制社保经办机构,而且还全面的管理及控制了相关的工作人员,实现了内控的全面覆盖[5]。全面的覆盖社保基金内控体系后,监督及管理工作的效果可大幅度提升,减少挪用、占用社保基金问题的发生,保证社会基金的安全性。
(三)建立统一的监督评价标准
在我国,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并未体现,或直接被内控人员所忽视,而且即使存在评价系统,评价标准也不统一,导致评价系统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应用的评价作用,降低内部控制的效果。对于存在的此种问题,山东省结合本省社保基金内控体系的实际特点,在全身范围内构建了统一的监督评价标准,各市可依据自身的情况适当的调节,由此,即可有效的开展评价工作。在山东省所建立的监督评价机制中,规范性的描述了各个控制环节及控制点,对各部分内控工作进行明确,同时,划分职责、明确权利,为监督评价标准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6]。
四、结论
社保基金内控体系的建立对于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来说十分重要,基于当前社保基金内控体系存在的问题,山东省在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内控体系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如完善内控体系的内涵、拓宽内控体系的覆盖面等,有效的提高了内控体系的科学性,充分发挥内控体系的作用,保证社保基金安全,进而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良好运行,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德强,王阿洁.试析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的完善――兼论农民工社保工作对内控制度提出的特殊要求[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42-46.
[2]黄寅桓.论社保内控模式在财务评审和操作上的弊病及对策[J].现代商贸工业,2012(02):185-187.
[3]黄寅桓.试谈社保基金征收制度转型对其强化内审监管体系的助推与促进[J].经济视角,2012(03):121-122+124.
[4]王婧含.试析加强社保局会计内控的方法[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5(24):31-32.
[5]孙胜梅,倪沪平.完善社保基金支付监管的深层思考[J].浙江经济,2015 (17):38-40.
摘要:近年来,社保基金的安全营运管理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其在经济波动的情况下能否最终实现保值增值,是基金管理者和审计机构的职责所在。本文从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和营运的现状出发,阐述了社保基金绩效审计防范国资利益输送的机制和路径,合规评价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以期在增强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自我约束力的同时,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社保基金 绩效审计 国有资金 利益输送
一、引言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建设阶段,随着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社会保障基金覆盖面在逐年扩大,基金收支缺口也在增大。为缓解基金收支压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设想,将国有资金划入社保基金以缓解基金收支压力,合理有效地解决资金不足现象,为实现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此外,社保基金可以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一系列多元化投资,例如委托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社保基金流向哪里,审计就跟到哪里,基金的各种违规运营以及利用内部未公开信息进行国资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不断被审计机关披露,例如招商基金前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原主席杨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交易,为他人牟取非法利益,于2014年被判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为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必须以确保其安全运营为前提,加强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监督,增强基金管理机构的自我约束力,防止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监督就是按照社保法规制度的规定,通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程序方法,对社保基金的筹集、使用和营运管理进行详细的审查,根据相关审计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客观合规的评价,并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状况提出有效的审计建议,同时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全面的信息反馈,确保基金安全合规运营,客观、真实地反映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情况。
二、利用社保基金管理进行利益输送的背景
(一)我国老龄化趋势严重,社保基金收支压力增大。老龄化社会日趋严重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逐年增大,社会保障基金的足额收缴、安全营运管理、公平及时支付关系到了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公民利益、促进社会公平的同时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压力也在加大,加之由单位养老转变为社会养老的政策接续失当,社保基金出现“断挡”和“寅吃卯粮”的现象,社会保障事业出现不少漏洞,为利用基金管理而进行的经济犯罪提供了空间。
(二)社保基金缺乏完善的基金运营绩效评价制度。在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基金监督的专有机构和完善的基金运营绩效评价制度,基金的管理暴露出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基金管理机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挤占、挪用基金,蚕食国有资金,已严重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基金管理机构受利益驱使带来的逆向选择和管理人员敬业态度缺失造成的道德风险,加之缺乏严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造成对基金管理的责任感不强,利益输送现象时有发生。
(三)政府干预较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有的社保经办机构屈从于政府的压力,不按规定程序办事,加之社保基金基数不实,基金收缴缺乏完整、可靠的基础数据,造成社保基金的严重流失。在基金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不相容职务未进行分离控制,相关岗位和职务之间不能形成有效的权限牵制,严重影响到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也给违法违纪人员留下可乘之机。
三、社保基金绩效审计防范国资利益输送的机制和路径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对社保基金安全运行进行监管也受到大众的普遍关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审计沿用传统模式下的财务审计,审计人员针对财务操作是否合法、合规发表审计意见,这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对社保基金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的要求。因此,亟须审计机关做出关于社保基金审计的重点转移,由单纯审查其安全完整性转向检查以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为方向的绩效审计上来,兼顾基金管理的安全与效益,公平与合法。
为防范国资利益输送,必须深化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加强对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审计监督。审计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障基金的预决算、基金收支、基金营运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使基金管理过程不断改革和完善,并以此来构造新型的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建立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社保基金投资结构,将资金运行和监督分离化管理,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调整经费分配结构,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覆盖率;针对基金内部运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合理性,对核算监督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查,促进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和制度的完善,推进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对预决算编制和审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检查,各项社保分别按规定预算和计划执行,确保对基金费用的投资操作科学有效进行,披露社保基金面临的风险,并使之得到公正公开的有效监督;对社保资金实行多体系监管,设立专门监督委员会,审计部门结合国家税务机关和监督委员会实行国家限量严格监管,预防各种违法违规操作;对社保资金实行财政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公开透明,预防基金管理的各种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构建和完善基本符合我国当前发展的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体系,对基金实施有效的安全运营监管,有利于规范基金投资运行秩序,提高基金投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最终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从而促进相关惠民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