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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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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的主体

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失业;就业弹性

一、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事实证明,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完善的制约因素,直接影响到劳动就业这一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已经日益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1.解决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功能的需要。要解决摩擦性失业的难题,就必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功能,尽可能使不同市场主体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的差异性相对缩小,从而逐步消除信息不对称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为实现充分就业创造必要的信息条件。

2.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扩大异地就业的需要。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劳动力流动总量的增加和频率的加快,个人的职业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没有劳动力市场,国家通过高度统一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户籍管理等行政手段,对劳动力在不同工作单位和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加以严格控制,劳动力的流动率是很低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我国的劳动力流动率有所上升,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城镇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的调查,在北京、无锡、珠海三城市,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从未改变过工作单位的个人比例仍较高,达30%以上。这一比例与日本横滨1970年的比例(34.9%)大致相同,高于美国底特律1970年的比例(13.9%)。这种状况充分说明我国劳动力的流动程度是比较低的,已经严重阻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与国际接轨,也不利于我国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即劳动力流动的频率与跨度)已经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缓解摩擦性失业的社会压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摩擦性失业几乎在所有国家的劳动力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过在我国问题尤为严重,表现为一定时期内某地某种劳动力严重短缺,而另一地此种劳动力却大量过剩,处于失业状态。这种由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形成的摩擦性失业从根本上说是在劳动力总供求基本均衡状态下的失业,其解决路径主要是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完备和对称。而后一方面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缓解的制约因素,有必要作为我国政府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加以解决。

4.进一步提高就业弹性,遏制我国劳动就业与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性趋势的需要。所谓就业弹性是指就业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就业弹性系数=就业增长率÷经济增长率。在正常情况下,就业弹性应在0—1之间。一般地说,就一国长期总量生产函数而言,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成正相关。但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和就业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和经济增长出现了明显的非一致性。一方面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就业增长率却逐步下降,失业人员逐年增多,2003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达4.3%,1991—1997年间,我国就业弹性系数保持在0.08—0.17之间,明显偏低。2002年的就业弹性系数比1996年又下降了0.02个百分点。要遏制劳动就业方面这种非正常状况,除了政府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加以调节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协调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路径

尽快改变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的“三不”状况,使劳动力市场成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健康有效的平台,并做到与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有效路径。

1.进一步从理论上给劳动力以科学的市场定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劳动力作为商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为社会各界所公认。现在的问题是必须真正确立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允许其在市场上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优化配置,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这是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所决定的理论观点。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劳动力的流动,为劳动力的流动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克服劳动就业问题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行政壁垒,正视并解决劳动力自由流动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从而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2.对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定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一样,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一个局部,是市场体系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与否反映一个国家的市场体系是否健全,也是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劳动力市场还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场,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劳动力,而劳动力的载体是人,所以,劳动力市场是特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市场。同时,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状况离WTO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一些西方国家至今还不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我们必须特别重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并尽快解决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范文第2篇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竞争;分割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的自由人。所谓“理”,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开辟道路。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是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劳动力市场的灵魂。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三、现实经济运行中的劳动力市场分割

理论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配置,表现为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通过自由交换而自动平衡的结果。这种纯粹由市场力量决定的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形成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在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作为流动行为主体的劳动力供给者(即流动者)具有完全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力,即劳动者作为流动行为主体,对于其是否流动,以及怎样流动,具有完全决定权。对于流动者即劳动者来说,流动行为是否发生,主要取决于流动的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差数。当然,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和程度,还要受经济结构变动因素的制约。正是经济结构的变动,直接导致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现实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存在着形形的劳动力转移障碍,以及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西方经济学家把它称为劳动力市场歧视。劳动力市场歧视,指的是在所有经济因素方面都相同的个人之间的报酬差别。这些劳动者具有同等的生产能力,但由于某些社会性、制度性因素的作用,从而引起劳动报酬或待遇上的悬殊差别。对这种现象的研究,旨在确定歧视对报酬差别的影响的重要程度,并由此引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新概念。

同等劳动不能获得同等报酬,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具体表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把这种被分割了的劳动力市场,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者由于从事不同种类的工作,因而领取不同的劳动报酬。换句话说,这些劳动者之所以领取较低的劳动报酬,并不是因为其劳动素质低,而是由于他们无法进入可以领取较高劳动报酬的那部分劳动力市场,失去了在其中谋职的机会。出现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报酬不相对称的情况,即同工不同酬。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所形成的城乡就业隔离政策,不仅是行政上的隔离,同时又是体制上的隔离,即不允许农村劳动力自由进入城市就业。在城乡两种就业体制的差别性还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彻底启动城乡之间长期隔离的劳动力市场闸门,即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其风险性是不可忽视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政府对农民的自由流动和就业选择权利的有条件认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政控制逐步放松,以及城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使得流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呈日益增长的趋势(目前已突破1亿人)。但是,至今还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机制,城市劳动力市场还没有条件对农村实行全方位开放,农村劳动者和城市劳动者还不可能真正享受平等竞争的权利。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状况。由于城市的开放性劳动力市场尚未确立以及政府对城市劳动者就业采取不同于农村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市场性流动方式进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还无法同城市劳动力一样,进入同等待遇的职业领域并获得制度性工资。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大多从业于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条件差的非技术性行业,领取比城市劳动者相对低得多的劳动报酬。这种对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就业限制和歧视,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它使我国劳动力市场规模难以通过无障碍流动而迅速扩大,也不可能使劳动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平均价格。

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集中反映在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上。改革初期由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相当大的,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或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比率(简称城乡收入比率)高达2.37。当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地区展开后,城乡收入比率开始下降,到1983年达到1.70这一最低点。随着的进行,从1984年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速率有所加快,1992年开始超过1978年的差距,1994年进一步扩大到2.86,此后虽然有所缩小,但1999年仍然达到2.65。

劳动力市场分割,也表现在行业之间同工不同酬的劳动报酬的差别上。即在行业之间,也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竞争型劳动力市场。1998年,我国最高行业的平均工资为10633元,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为4528元,相差6105元,极值比2.35。我国垄断行业高工资、高福利状况的存在,说明城镇内部不同行业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缺乏必要的竞争性和流动性。垄断行业在缺乏适当约束机制的条件下,将垄断收益大量地分配给职工个人,形成这些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如金融保险业、城市供应业、邮电通信业和房地产等行业。这既是市场化不够、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结果,也是国家对这些企业监督管理不力的结果。

劳动力市场分割,还表现在地区间居民个人收入差别上。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选择渐进式道路,东部地区率先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较快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东西部的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拉开了距离。1949-1978年,以现价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东西部之比为7.08:7.52。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0.44个百分点。到1978年东西部年人均收入差距缩小到200元左右。而1979-1995年的17年间,我国经济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速度为12.8%,西部增长速度为8.7%。东部地区高出西部地区4.1个百分点。使一度缩小的地区差距又呈拉大之势。在近几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中,东部地区占65%以上,西部地区仅占15%左右。在全国人均创造国内生产总值中,东部地区超过平均数4成以上,西部地区只有平均数的一半左右。农民收入的地区差距也进一步拉大。1978年东西部农民人均收入不相上下,1998年东部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600元,比西部高出3倍。东西部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从1989年的1.01∶1,上升到1997年的1.40∶1,绝对收入差距则从西部高于东部的11元变为东部高于西部1793元。不同地区居民个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与不同地区之间劳动力缺乏流动性和开放性有关,市场不能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平衡区域间的工资水平差异以及相应的收入差异。归根到底,在于东西部地区间还存在着劳动力市场分割。

在过去的20年里,越来越多不拘泥于传统理论的经济学家,对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方式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并试图构建新的范式。很多人放弃了居于主流地位的劳动力市场竞争式分析法,转而强调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属性,强调制度性、社会性因素对劳动力流动、劳动者就业以及劳动报酬的重要影响,这种理论就被冠之以劳动力市场分割学派,并被确认为劳动经济学的前沿问题。

参考文献:

1科斯.契约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劳动力市场分割 一级市场 二级市场

一、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产生的背景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诞生主要源于人力资本理论无法很好地解释以下四个问题:

1.持续的贫困。60年代对美国城市劳工和贫困问题的研究,基点在于提高每个劳动力的人力资本以改善其物质财富,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能够提高人们的收入。政府以此理论为导向,大力发展教育,以期减少失业,消灭贫穷,但却以失败而告终。(Piore,1979)

2.教育与培训失效。传统经济学家认为受教育年限和职业培训与生产率密切相关。但事实上,它们对城市工人的就业前景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也无法有效减少低工资和贫困。不少经济学家批评认为片面强调教育与培训的作用显然是忽略了在工作岗位创造和配置过程中的结构性短缺。(Gordon,1972;Harrison,1971、1972)

3.收入不平等依然存在。从统计学意义上说,收入分布的不平等状况比教育分布的不平等状况要严重的多。(Thurow,1975)

4.劳动力市场中的歧视现象严重。男性白人和男性黑人、以及男性和女性之间,即使他们的生产率是相同的,但他们的收入差异却很大。(Reich,1971)并且他们彼此间的收入差距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大。(Hall, 1970)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发展历程和主要观点

1.工作竞争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前身

工作竞争理论认为工人的收入与其技术无关,而与其工作的类型密切相关。这一理论假定在多数情况下雇主只对降低劳动力成本感兴趣,工资结构作为外生变量,雇主间的工资差别很大且与工人的特征没有多大关联。雇主招收工人的标准是其是否具有可以被培训的潜力。(Thurow,1968)工作竞争模型强调公司内部的培训和竞争机制。如果说工资竞争模式把劳动力市场看作是工作技能的供需双方相互匹配的市场,那么工作竞争模式则把劳动力市场看作是被培训人员和培训机会双方相互匹配的市场。(Hinchliffe)

2.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成熟

Kerr Clark在1954年发表的《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一文中首次提出内部劳动力市场和外部劳动力市场的概念。1971年,Doeringer和Piore共同发表《内部劳动力市场及人力政策》一书,正式提出了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将劳动力市场分成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并进行了详细分析。该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远非完全竞争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结果将劳动力市场分割成两大块,及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和二级市场(secondary market)。两个部分不是按照特定的产业和职业,而是按照雇佣和报酬支付特征来定义的。一级市场具有工资福利待遇高,工作条件好,就业稳定,晋升和培训机会多的特点;二级市场则与之相反,收入低,工作不稳定,工作条件差,培训机会少,缺乏竞争机制。两个部分的劳动力市场结构和劳动分配的机制有明显不同。一级市场以结构性的内部劳动力市场为主体,是一个完全存在于某一企业内的有高度组织的正式劳动力市场, 通常以一套指导雇佣决策的详细规则和程序代替劳动力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力量,市场力量基本不发挥作用。二级市场与传统的竞争性劳动力市场一致,按照边际方法决定雇佣量和劳动报酬。(Doringer.p和M.piore1971;Osterman,1984)这两部分劳动力市场的差异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对于教育的作用,奥斯特曼在根据职业的稳定性和自主性对城市的男性劳动者进行细分之后,对各部门的工资进行了回归分析。他总结到,不同部门对工资的决定大不相同,劳动者接受的额外教育在一级市场岗位能够得到奖励,但在二级市场却得不到,二级市场劳动者的素质与一级市场劳动者的素质在统计学上的差别并不明显,但前者的工资水平要比后者低20%。(Osterman,1975)

(2)对于培训,Jacoby总结出雇主大规模投资培训这一现象的由来,他认为,在二十世纪初,进步的管理者们开始意识到:劳动简化存在诸多局限性,培训成本往往很高,尤其是劳动力流动率高和劳动力不稳定意味着对劳动力的更换将带来额外的培训投资。因此,雇主开始注重技能培养和降低人员的流动性。(Doeringer)较之二级劳动力市场,企业内部的特殊培训对一级市场的雇主和雇员都显得尤为重要。

(3)对于劳动力市场工人的纪律性,Gordon指出一级市场工人的纪律性较强,而二级市场的工人,尤其是刚从农场出来的工人,无法满足工厂的纪律要求。(Gordon,1972)对此,Doeringer 和Piore也有相似的看法,他们认为二级市场的工人经常迟到和旷工,并且不太服从管理。他们的这些特点一旦定型,就将形成其工作品位,这种工作品位的形成又将强化其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的劣势地位。(Doeringer和Piore,1971)

(4)劳动力的流动性在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中占有重要位置。对于两级劳动力市场之间的流动,Doeringer和Piore认为流动率很小。但一些实证研究却得出了不太一样的结论。比如Boston对1983年美国的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以及Neuman和Ziderman对1974年以色列的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证实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观点。但Rosenberg在1980年对美国的数据研究之后认为,有一半或一半以上最初进入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工人,后来却在临界线附近转向一级市场就业,这一流动与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历有关,但也并不绝对,有时还很不均衡(Rosenberg,1980)。在英国,从事较差工作的工人要脱离二级劳动力市场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但如愿以偿者也为数不少,且大多与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历有关。(Mayhew和Rosewell,1979)Andrisani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即二级市场的劳动者向一级市场流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受教育程度。(Andrisan,1976)

3.激进的分割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阶级视角

在美国,激进经济学家强调变革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重要性,从而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引向了另一条途径。他们认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核心,是研究厂商为达到控制和刺激员工的目的而采用的种种计谋,即工作职位与劳动报酬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大卫?桑普斯福特,1999)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工会组织的顽强抵制,传统的控制工人的手法渐渐失效。于是,大型企业为了笼络人心,将重点放在正常的晋升规则、提供工作保障以及开拓就业前景等方面。这实际上是一种官僚式的控制。正是由于某些厂商缺乏放弃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动力,才会出现雇主与工作报酬之间的差别,才会出现内部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机制。(Edwards,1979;Gordon,1982)

激进的分割理论者认为:工人的人力资本构成应包括工人的技术生产能力和抽象的劳动生产能力,这些抽象的劳动生产能力包括种族、性别、年龄、民族等。他们指出这些抽象因素虽然与生产没有直接联系,但常常被资本家当作分化工人同盟、分裂工人阵营的工具。(Bowles;Gintis,1975)

对于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和激进的分割理论的共同之处,Cain 认为这两个流派都对制度变化和权力关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以及对雇主和雇员的态度、动机和偏好进行心理学的分析。(Cain,1975)对于两种理论的不同点,Gordon认为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进行了一项针对具体时间的分析,强调了分割的技术原因;而激进的分割理论则把分割归结为一个广义的历史和政治的框架,在这个框架内劳动力队伍内部的分割促进了资本家对劳动过程永恒的控制。

三、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政策建议

1.完善二级劳动力市场,提高二级劳动力市场工人的待遇。具体来说 (1)对二级劳动力市场进行重构:提高二级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投资二级劳动力市场的特殊培训;增加提升机会。(2)提高二级劳动力市场资源管理的质量,以加强劳动力组织的有效性。(Bosanquet; Doeringer,1973)

2.关注劳动力市场,调整有关劳动力供求双方的政策。调整劳动力需求方的政策包括:公开招聘、发放工作补贴、反对招工歧视等;调整劳动力供给方的政策包括:促进教育平等化等。(Bluestone,1970)

3.关注社会制度,并对其进行改革。对学校和其他社会机构进行重组;同时动员工人阶级团结起来,组成政治联盟,争取自己的利益。(Bowles; Gintis,1973)

四、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评述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最大的贡献在于提醒人们注意各团体和阶层的利益,并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历史和制度的分析。对劳动力市场上的一些现实问题,尤其是人力资本理论所无法解释的问题,提出了一套很有说服力的解释。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决定工资的主要因素是工作的特征,而一级和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工作特征存在显著差异。事实上,在划分劳动力市场的时候,由于划分标准的非绝对性,很难合理准确地将劳动力市场进行区分。

一级劳动力市场和二级劳动力市场之间存在明显的特征差异;而不同劳动力市场内部各自也会存在许多的不同,如收入、工作的稳定待深化。

西方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以成熟的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因此这种分析对于解释发育相对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是有说服力的。但是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发育还很不成熟,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成因和表现形式非常复杂,不仅存在由于产业结构、技术进步、企业组织形态等带来的市场性分割,更为本质的是一种体制性和制度性分割。而且这种制度性分割和西方国家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又有很大的不同,其制度安排是国家在经济发展性、工作条件等。因此,对于一级和二级劳动力市场内部差异的研究还有过程中为实现其特定目标而人为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因此,在分析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时就需要在借鉴、发展西方分割理论的同时,必须对分割的制度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

参考文献:

[1]S.Bowles; H. Gintis:机构和效率工资理论.教育经济学国际百科全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2月

[2]谭友林:劳动力市场分割与上海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西北人口,2000年第1期

[3]汪 洋:劳动力市场分割和人力资本投资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2年第一期

[4]王善迈:教育经济学简明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是就业市场化问题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反映。大学生就业问题涉及到我国高等教育体制,也涉及到市场经济体制在教育领城的运用问题。就业市场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劳动就业管理体制市场化的产物。毕业生就业市场既有一般劳动力市场的一般特征,也有不同于社会就业市场的特点,具有其独特的内洒、运行机制和特征。

就业市场化是人事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行改革的必然结果,是从传统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迈进过程中逐渐生成的人力资源配置的新机制。大学毕业生是人力资源的有机构成部分,在就业市场化的社会背景之下,必然要进人市场的行列。随着大学毕业生进人就业市场的轨道,就有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现实,因而也就有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问题。

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问题是随着我国就业市场化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而逐渐凸.显的,它是就业市场化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上的反映,是就业市场化健康发展的要求。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是就业市场本身的问题,也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学生能否顺利实现就业、为社会服务,是学生价值的体现,是教育价值的体现,同时也是思想教育价值能否实现的问题。

一、就业市场化的内涵及其运行机制

大学生就业市场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是就业市场化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体现。就业市场化就是市场经济的机制在就业过程中的体现。了解市场机制是理解就业市场化不可或缺的环节。什么是市场经济?有学者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承认就业市场主体的能动性,能够自主地作出经济决策,独立地承担决策风险,建立起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体系,由市场形成价格体系,促进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就业市场化,实质上就是劳动力走向市场,就业市场就是劳动力市场。什么是劳动力市场?目前有三种观点:(1)劳动力市场只是一个场所、一个平台,是交换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平等协商、共同选择的场地。(2)把劳动力市场理解为一种体制或机制,是劳动力供求双方关系的总和,是运用市场价值规律对劳动力资源进行调节和配置的一种机制。(3)将劳动力市场视为一种体系,即运用市场交换手段,在价值规律等机制作用下对人力资源进行配置的一整套体系。这三种观点各有一定的道理,但都不全面。严格地说,劳动力市场是“场所”、“机制”、“体系”的辩证统一体,是价值规律在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发挥调节作用的内在功能和外部表现。这里所说的外部表现,是指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机构、服务手段等市场载体。而内在表现,即为市场机制。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本身带有市场的一般特征:即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调节供求平衡机制。

1.价格机制。劳动力与其他商品一样,反映的是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不同的劳动者,其劳动能力既在量上存在差异,也在质上有较大的差别。在商品货币关系下,对劳动力价值的判断不能用劳动时间这一简单尺度来衡量,只能用劳资双向选择市场这一途径来间接实现。用所得收益大小来衡量劳动力价值大小,符合商品经济的根本原则,也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2.竞争机制。有市场必有竞争,劳动力市场也同样存在着竞争。劳动者个体为了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必然竟相追逐能充分发挥个人才能,最能满足其生存、发展的岗位。而需求方为了招聘到具有较高素质而又成本低廉、能满足自己需要的劳动力,相互之间也会有竞争。通过这种竞争,劳动力市场的无序状态就会被引导到一个积极的方向,从而实现劳动力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的优化配置。竞争机制,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必然存在的机制,又是激励供求双方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3.调节供求平衡机制。商品的供求总是在一定幅度内波动,而劳动力作为商品,也具有这一特点。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同样遵循这一规律,在相互消长的矛盾运动中实现相对平衡。因此,劳动力的供求不平衡是常态,而平衡则是暂时的、相对的。此外,劳动力再生产和物质及精神生产都是分散进行和随时变化的,由它们所决定的劳动力供求关系也必定是动态的,这就导致劳动力供求在不平衡和平衡之间上下波动。这种动态关系的转换,是经过劳动力市场的无数次交换行为、依靠劳动力价格的波动进行的。在一段时期内,劳动力在地区、部门、企业和岗位之间的配置大体上趋于平衡,是因为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劳动力市场上有效地发挥着威力。

二、就业市场的基本特征

毕业生的就业市场,属于劳动力市场范畴。因此,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特征和运行机制与劳动力市场的特征和运行机制是相符的。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特征包括:(1)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毕业生就业的竞争性,是由市场经济法则决定的。目前,地域与地域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现实的选择必须驱动毕业生去竞争。再加之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与城镇就业难的矛盾,有可能出现暂时的、局部的毕业生供大于求的情况,使竞争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竞争,一方面能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能对高校专业结构的改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要进行“双向选择”.所谓的“双向选择”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相互选择的用人制度,即是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为主体、市场为中介的双选就业制度。而这种双选制度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其风险性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在双选过程中,毕业生既可能选中,也可能落选。二是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后,原有的终生制改为合同制。毕业生工作的好与坏,决定就业时间的长与短。三是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事业单位的兴衰也会带来毕业生的失业或落岗。双向就业制度,使用人单位在“双向选择”中由过去的被动变为主动,再不是等上级主管部门分配干部,而是自己主动寻求人才。用人单位要想吸引、留住人才,除了要认真落实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外,还要为毕业生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发挥专业特长,与单位共命运。

(3)在供求平衡机制上,大学毕业生就业主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供求关系的影响也不可忽视。从短期来看,会有少数热门专业的毕业生供不应求,冷门专业的毕业生供大于求;但从长期来看,受供求平衡机制的影响,加之我国经济发展不同阶段所需要人才的不同,人力资源能够达到优化配置,不同专业的毕业生其供求关系会达到大体平衡。今后的趋势应是除国家重点项目和特殊行业必须用计划来确保人才外,其余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体都要进人市场,由市场根据供求情况进行配置,通过供求机制的建立,实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优化配置。

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市场是运用市场机制进行人才配置,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提供服务的一种专门的人才市场,其运行的主要内容,是具有自主择业权的大学毕业生和具有自主用人权的单位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系洽谈、签约的一系列活动。

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与社会就业市场相比,有其鲜明的特点:

1.群体性。大学毕业生就业是一种群体或集体活动,它与一般社会就业市场有着很大区别,后者是长期的、个体性的,求职者单兵作战,以个体的状态进人市场,用人单位同样以个体形式随机分散地招聘。而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供求双方都具有群体性特征。

2.针对性。毕业生就业市场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总是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举行,并逐渐形成了有形的和无形的就业市场。有形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具体时间、特定参加对象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地点开展招聘和应聘,供求双方直接见面、双向选择,减少中间环节,克服盲目性,以提高效率和效益。无形市场主要指毕业生联系工作不受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可依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虽是无形的,却是客观存在的。

3.时限性。毕业生就业市场具有一定的时限性。毕业生就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般在规定时间内如果毕业生未能完成就业,就要转向其他市场。这段时间通常是在大学四年级的上学期,一般从9月份到第二年的4月份左右。而一般社会就业市场则不存在明显的时效性通常一直是开放的。

4.宏观调控性。国家要根据每年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宏观上对毕业生就业市场进行政策上的调控,而且每年的政策都会有一些区别。因此,为保证就业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和人才的合理流动,需要国家来进行宏观调控。国家有关部门需对毕业生就业制定一系列具体的规定和措施,使毕业生就业市场具有浓厚的宏观政策色彩。

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化;社会保障;劳动力比较优势

一、我们追求的是缺失社会保障的廉价劳动力比较优势吗?

(一)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再讨论

自林毅夫等1994年提出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理论以来,较长时间对如下观点取得了共识:目前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适宜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近年来这方面的讨论又热烈起来,有战略理论层面的争论,有产业结构角度的探讨,有从人口学视野的分析(左学金,2000),有国际贸易利益-方面的阐述。大多认为,中国到2015年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劳动力低成本比较优势将逐渐消失;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障将削弱我国国际竞争力。实际上,这些讨论较多的是基于劳动力供给数量的绝对比较优势,没有深入分析和重视合理社会保障基础上的基于劳动力就业状况及其质量的相对劳动力比较优势。

林毅夫、孙希芳(2003)对比较优势战略理论做了进一步阐释与发展,并特别突出地强调:遵循比较优势发展有利于要素禀赋结构的较快提升,资本(包括人力资本)相对丰裕度提高,也将促进产业与技术结构升级;比较优势的发挥需要内生于发展战略的制度结构相支撑,特别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体系,经济发展中政府要维护市场的竞争性、规则性(林毅夫、孙希芳,2003)。他们认为,人力资本的积累是在比较优势战略的实施中自然而然逐步形成的,与物质资本相辅相成,对于政府在人力资本投资上的作为涉及不多,基本主张政府实施适应性的比较优势战略。在实践中,政府在落实比较优势战略中对人力资本的提升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尤其体现在社会保障制度上,很多形式的社会保障本身即具有人力资本投资性质。

以杨小凯(2001)为代表的超边际经济学贸易理论,对政府实施比较优势战略也有深入的论述,向国成、韩绍凤(2005)将此理论总结为综合比较优势理论,认为一个经济主体的比较优势受技术效率、资源禀赋和交易效率等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向国成,韩绍风,2005)。比较而言,综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主张是创造性比较优势战略,依据理论可知政府可以通过社会保障等市场制度内生出技术优势和交易效率优势,以此强化并与外生禀赋比较优势结合,形成有竞争力生命力的综合比较优势。经济主体的市场竞争力取决于察赋比较优势、技术比较优势、交易比较优势等多个因素的综合比较优势。在经济发展上,不仅只“听天命”(即利用外生比较优势),更要“尽人事”(即致力于内生比较优势的形成和交易效率的提高),这是综合比较优势理论“不可能定理”所揭示的真谛(杨小凯、张永生,2001)。一个国家虽然具有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的禀赋优势,但当劳动的技术比较劣势和交易效率比较劣势足以抵消其禀赋优势时,该国家就不一定生产和出口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就有可能为其他国家或地区所取代,被排斥在国际或地区分工之外。就我国而言,劳动力比较优势不仅取决于劳动力供给的绝对数量比较优势,更要取决于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工业化就业性转移(即市场交易效率比较优势),和劳动力的质量提升,或者说就是劳动就业中相对于工资成本的劳动效率提高(即劳动的技术比较优势),后二者直接与社会保障等市场制度密切相关。而我国的社会保障没有充分考虑到城乡劳动力市场的潜在优势的发展变化,正可能面临着上述窘境,因此可以说,当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挖掘与升华的关键所在。

(二)我们追求的是缺失社会保障的廉价劳动力比较优势吗?

企业对社会保障负有一定的责任,弱化社会保障的确对企业而言存在一定的吸引力,可以节约劳动力成本,但劳动的生产技术性效率受到制约,劳动力市场交易效率也会下降;而健全的社会保障将给劳动力提供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等,保证劳动的高效率和技术创新,并促进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我们是追求单纯劳动力低成本的比较优势还是高素质劳动力的综合比较优势呢?我们先来认真分析缺失社会保障的廉价劳动力优势的实际效果,再看社会保障促进劳动力比较优势发展的效应。

目前,中国劳动力每小时工资约是0.5美元,而在美国约是16美元,在墨西哥约是4美元。表面上看,劳动力“价廉”对吸引外国投资者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质优”没有持续性制度保障,实际上只能产生恶性循环的后果:劳动者得不到平均水平的工资,必然失去许多技术培训和再教育的机会,生活保障低,技术人力缺乏,进而导致产品技术落后,国际竞争力衰弱。劳动力的低价格最终会与技术等级的低层次接近,在发达国家通过高工资集中优势产业,成为高附加值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制造中心的时候,我国的低价格策略只能不断把淘汰工厂吸引进来。如果“垃圾产业”在中国越来越多,形成规模性集中,导致产业工人生活的长期贫困化。应该说,这是落后的劳动力绝对比较优势,不是我们要追求的理想的相对劳动力比较优势。

如果仅把劳动力看作商品,仅从供求关系上讲,中国的劳动力必然价格较低。但是我们知道,劳动力价格是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它既包括劳动力自身再生产的需要,也包括劳动力自身发展的需要;既取决于经济因素、市场供求,也取决于社会因素。随着社会的进步,劳动力需求必然也要求增加。我们发展要求以人为本,社会责任标准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发达国家劳动力价格较高并非完全是其劳动生产率高和再生产成本的表现,在更大程度上是社会发展水平的表现。正是社会的发展要求给予劳动者更好的社会福利、更多的闲暇时间等,而不仅仅限于劳动力自身的再生产(张劲文,2005)。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飞速,而一些外资企业中相当部分劳动者的收入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相应地提高,其发展、工作和生存条件也没有随着社会责任标准的强化而提高,受教育的机会、发展的潜力在许多条件下也被无形中剥夺。

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国贸易受到的负面影响也非常突出。根据公开的统计资料,2004年1月~10月,中国进出口加工贸易累积4371.5亿美元,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7%,这意味着中国处于全球化产业价值链的低端。加工贸易有零关税的优势,但由于缺乏品牌价值和基于高素质劳动力的创新内涵,加工贸易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很低,加工贸易占据中国贸易半壁江山的境况影响了整体的收益水平,降低了中国贸易的竞争力。在国际贸易分工中,长期依靠简单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虽然依旧能获得部分利益,但是在长时期将会面临贸易结构的不稳定以及贸易条件的恶化,出现总是落后于人

的绝对“比较优势”陷阱。一些单纯依靠低劳动力工资成本的地区产业层次相对较低,产业升级也很不理想。

2004年开始出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民工荒”,也为中国仰仗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的增长道路敲响警钟。“民工荒”是农民工对没有社会保障的低于市场工资水平企业的一种抛弃或反抗的现象,反映出他们对社会保障的强烈追求。因此,笔者认为,中国目前的重要问题在于劳动力廉价中的社会责任缺失,我们的主要任务在于促进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升华。

二、社会保障与劳动力市场的互动关系发展及我国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障促进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发挥与升华要通过对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影响而实现。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市场关系的理论研究最早隐含于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理论。庇古福利经济学为社会保障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社会保障与劳动力市场互动在其中有间接论述。他认为最佳效率的生产要素(含劳动要素)配置,可以带来国民收入的最大化。同时,他主张以社会保障等均等化政策来增加社会公平,效率与公平的有机协调可以达到社会福利最优状态。凯恩斯主张采取转移支付形式,实行社会保障,增加社会福利设施,刺激有效需求,带动劳动力市场发展,实现充分就业,其理论为制定经济和社会保障政策提供了直接理论依据。新经济增长理论(舒尔茨、卢卡斯等人)也特别强调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重要贡献,一些人力资本投资项目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阿马蒂亚・森(A・Sen 1992)主张“能力”中心观,他认为,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来自个人能力的培养,在设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不仅要解决贫困阶层的基本生活,更重要的是“赋能”,即以教育、培训等形式赋予他们发展的机会。联合国也倡导“发展型社会福利”的新理念。由此我们可以判断,“赋能”政策的实施将改进和提升劳动力市场的配置效率与质量,实现社会保障与劳动力市场的良性互动。

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层面来看,现在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度过了为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期劳动力市场服务,即发挥扶助贫弱、互济难关、培养人力资本等功能的阶段(王诚,2004),纷纷开始市场化或强调效率的改革,提倡“第三条道路”,主张“社会投资”型福利政策。我们必须注意到,社会保障市场化改革的前提条件是一定的社会公平,而“一定的社会公平”正是20世纪40~60年代实行的全面社会福利奠定了的,改革只是对政府失灵或者政府过度干预的一种纠正,“帕累托改进”也是建立在以一定的社会公平为基本假设的基础上。在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由政府福利性干预与支持,国家不仅可以保证社会公平,更有利于效率的发挥与社会经济发展,还可以逐步促进市场机制的发育与成熟。二战后各国社会保障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恢复与繁荣发展,也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特别是日本,它作为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其社会保障与城乡劳动力转移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借鉴。1947年日本农村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为54.2%,是典型的传统产业型国家。此时,日本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跳跃式”非农化转移政策,1950年社会保障水平就达到欧美国家平均水平,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7.3%,日本国民的人均GDP仅有905美元,与欧美国家差距悬殊;1975年,日本社会保障水平缓缓上升到17.7%,农村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迅速下降为13.9%,国民人均GDP更是快速上升到7385美元(国家之间比较,如表1所示)。日本的劳动力比较优势持续了70多年,应该说他们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我国在转型改革与进一步的开放中,要坚持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潜力挖掘与升华,这是由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要求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所决定的。社会保障与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良性互动将有利于实现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挖掘与升华,但是当前二者关系割裂,没有很好地实现互动,更远未达到良性的程度。

问题一方面直接取决于社会保障与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我国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长期以来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流动性差;同时社会保障改革严重滞后,城镇基本保障还没有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更是困难重重。不合理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加剧了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落后又进一步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我国改革后较长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探索,中心任务是为国有企业改革保驾护航,重视城市主要劳动力市场建设,而忽视了农村劳动力市场和城市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发育,致使城乡劳动力市场严重分割。进城农民工与在乡农民的社会保障丧失是导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最大障碍。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劳动力流动性受到阻碍,造成劳动力资源严重的非优化不合理配置,市场交易效率低下,影响到国民产值的创造与经济增长的质量,进而也限制了经济福利的增进与社会保障的完善。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总量大约有5亿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3.3亿人。根据现有的资源状况,农业部门仅能容纳1.4亿左右的劳动力,农村潜在的富余劳动力总量达到1.8亿人以上,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的压力很大,即使从事非农生产的1.7亿农民工因为大多没有社会保障,就业也极不稳定。可见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

另一方面,在于社会保障与城乡劳动力市场二者之间的传导中介固化、互动机制失灵。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城镇化和农村工业化等传导中介没有能够有效结合中国比较优势,进而充分发挥应有的双向传导推动功能。比如,城镇化不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工业经济发展的一种基本手段,它是城乡劳动力市场和提高人民生活及保障水平的重要传导中介。但许多地方政府在城镇化问题上出现了误区,没有充分发挥城镇化作为传导中介的功能,致使互动机制无法有效形成。农村工业化作为城镇化发展的补充,也是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和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合理适用的社会保障将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逐步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而我国农村工业化还处于起步阶段,激励与补贴政策缺乏力度、缺乏针对性。对于农村人力资本投资这一传导中介更是长期忽视,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导致城乡市场分割、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村青壮年或通过特定的社会流动渠道定居城市,或进城打工,大大促进了城市化的进程。农村为其城市化的青壮年提供了抚养、教育等相关人力资本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城市化的过程就是农村资源凝结成人力资本的形式向城市转移的过程。而这些人城市化以后实际上给农村带来的是极不对称的回报,农村收益远远低于城市,人力资本的溢出效应基本全部留于城市。因此,城市政府应该以各种方式大力补偿农村、支持农村发展。

如果对问题没有清醒的认识,继续忽视传导中介与城乡

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互动机制的建设,长此以往可能制约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发挥,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为国有企业改革保驾护航的任务已经基本结束,现在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为城乡劳动力市场服务的时候了。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发展或激活传导中介双向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从而可以进一步增强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也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三、社会保障与城乡劳动力市场互动机制及提升劳动力比较优势的路径

发达国家经验告诉我们,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的教育、培训与卫生医疗等保障,一方面加速人力资本积累与技术进步,另一方面也弥补劳动力市场失灵,提高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与市场交易效率。同时,成熟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需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服务,也为社会保障的发展提供物质支持。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有利于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也有利于激励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技术创新积极性。由此可见,社会保障与劳动力市场的良性互动将促进人力资本积累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及技术创新,推动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与市场交易效率。这样,劳动力资源禀赋的外生比较优势,结合内生的人力资本与技术优势和市场交易效率优势,形成厚实强劲的综合比较优势,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与升华,进而持续增强中国的国际竞争力。

在工业化与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我国需要强化社会保障的供给,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一方面提高人力资本质量增强内生比较优势,另一方面完善劳动力市场促进交易效率的提高。这样,在劳动力禀赋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我国就可以更好地实施比较优势战略,强化综合比较优势。中国劳动力丰富,劳动力素质结构也是多层次的,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卫生医疗等社会保障的投入。这一方面有利于持续高质高效为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输送健康的一般劳动力;另一方面更有利于加速一般劳动力资源优势转化成为适合现代知识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知识与技能的知识型劳动力,以为经济结构的提升创造充分的人力资源优势。

中国比较优势的根本在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这不仅可以体现在劳动力资源丰富上,同时可以体现在劳动力质量上,二者相对应的产业层次不一样,前者主要是简单粗加工型的劳动密集产业,后者主要是强调一定技术、质量型的劳动密集产业。由此可以发现提升人力资本的水平,有利于中国比较优势的进一步挖掘与升华,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可持续的健康的经济增长,是我国日后长远发展的前途所在。从这个视角可以理解通过社会保障“赋能”增加人力资本积累,不会削弱我国比较优势与国家竞争力,相反可以产生“质优”性正相关效应。以完善社会保障挖掘与升华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路径实现的优越性,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利于农村劳动力持续稳定高质高效的供给,挖掘劳动力比较优势。社会保障通过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与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等传导中介,有利于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一方面促进农村劳动力持续稳定高质高效的非农化转移,抑制城市初级劳动力市场上工资成本的上升,保持中国工业制造品在世界贸易领域里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还有利于发挥城市的聚集效应,保证消费总量的稳定增长和消费水平的持续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有利于人力资本的提升,促进劳动力比较优势升华。加强与完善人力资本性质的社会保障,尤其是教育培训与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提高劳动力文化、技术等综合素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只要效率的提高快于成本上升,劳动力比较优势就可以保持,人力资本性质的社会保障的积极效应远大于成本方面的负面影响。这样,不仅在简单加工型的传统产业上劳动力比较优势得到进一步体现,而且在新型的强调技术与创新的产业上劳动力比较优势得到深化与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