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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务派遣 劳动力市场 效用
自2004年起,以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代表,并开始波及中、西部地区的“用工荒”现象开始质疑我国作为劳动力大国的现状。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强调“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在探寻“用工荒”背后促因的同时,构建生态型、再生性人力资源配置机制是激活劳动力市场的当务之急。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体现出化解劳动力市场现有机制的不足、解决就业问题、扩大就业规模、优化人力资源等诸多实效。
一、劳动力市场现状
结合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总量、劳动力供求结构和劳动力市场制度这三方面因素,据预测,随着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在未来的十年间,每年的劳动力需求增量约在600―1000 万人之间,但供给总量将缓慢增长至2015年,转而逐步走向负增长。新一轮的劳动力供求“缺口”估计会在2016―2020年出现。2007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刘易斯转折点及其政策挑战》中提出警告:中国将要进入劳动力短缺的时代。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取向和调控措施都不具有显著的推动就业效果,政府对失业的控制应改变宏观经济政策的单纯GDP取向,而着眼于完善劳动力市场功能,帮助提高劳动者的职业转换能力,加强对具有就业吸纳倾向的小企业的政策扶持。
根据杭州专业技能人员交流中心、杭州人力资源市场、杭州第二人力资源市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及杭州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公益性就业网络提供的数据,对杭州市2006年第一季度至2011年第二季度期间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季度为分组变量,由Statistics18.0生成求职人数和求人倍率历年各季度时间序列图(图1、图2)。两个序列整体都有较为明显的季节特征,每年各季度求职人数的最低点与求职倍率的最高点基本吻合。求职人数序列呈现一定的下滑趋势,而求人倍率序列则从2009年第一季度起出现了较为强劲的攀升势头,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就业前景、生活成本、求职意愿是造成求职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劳动力市场在应对供给不足的自我调节方面出现失灵。社会经济平稳快速的发展促进了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持续旺盛,但是低失业率和高求人倍率并存与岗位空缺的问题不容乐观。
二、劳务派遣对劳动力市场的激活效用
1、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局限
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现象使劳动力价格水平、社会保障体系、劳动用工制度等方面无法实现统一,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也因为地域化、城乡差异、产业结构等分割因素而失衡。大地域范围的劳动力迁徙单纯依靠现有劳动力市场的自发机制,显然是力不从心的,经常性的阶段用工需求井喷已经极大地影响着经济发达地区整体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近几年随着国家“振兴中西部”举措的推行,中西部地区投资热潮兴起,原有的东西部劳动力市场的地域化差异在发生逆转。劳动力市场因为经济杠杆所表现出的过于“理性”使得劳动力市场的地域化程度在加剧,并直接导致企业用工问题的不断升级。
在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之前,劳务派遣打破了现存的各类分割局限,在增强地域之间合作、推进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弱化产业垄断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构建区域化服务网点平台已成为所有派遣公司的共识。一方面加大自身体量的规模化,拓展区域网络,同时加大行业内的合作力度,以应对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区域性变化。调查中,80%的派遣公司已在省内县/区级以上城市设立服务网点,23%已经在全国省市地区建有服务机构,40%利用互为的业内合作形式,实现了城乡横向互通、省市区镇纵向互贯的整体布局。通过人事外包、人事派遣、人才培训、人才招聘、人才猎头、项目外包等业务与央企、国企、民企、外企、教育机构和政府部门等建立业务往来关系。特别是针对农村劳动力输出、垄断行业用工配套、外资企业员工解决等领域已逐步形成专业机构的专项服务体系,创造了基于流动就业组织化和灵活就业组织化的区域用工、异地委托、全程服务的人力资源整体服务体系。
2、弥补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失衡
反映劳动力市场中失业率与岗位空缺率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的贝弗里奇曲线表明当劳动力市场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时,势必造成了一定的岗位空缺率,表现为求人倍率上升并超过1。现阶段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失衡问题正是贝弗里奇曲线在发生位移。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走强,相应就带来了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失业率的下降,但是岗位空缺率却反向上升,仅依靠现有劳动力市场的自有配给能力短时间内很难化解“用工荒”所带来的空岗率和求人倍率,实现贝弗里奇曲线岗位空缺率的良性回归,要借助于外力的补偿。
杭州劳务派遣企业每年以近35%的增速在为用人单位解决用工需求问题,累计派遣劳动力已突破800万人次,成功推荐职位近30万个。在调查中,70%的派遣公司都在积极探索“按需订制”的专业化模式,不仅是数量,更从质量上全面提升劳动力与用人单位、需求岗位之间的贴合度。在我国现阶段劳动力市场总量和结构供求失衡的局面中,劳务派遣企业具有更为广泛的就业信息和更为灵活、广阔的就业空间,能够为劳动力提供更为充裕和适当的就业选择机会。未来劳动力市场的雇用政策,就是以满足劳动力对就业方式需求多样化,与企业对用工需求灵活化为前提,以减少结构性或摩擦性失业为目标的,劳务派遣将成为劳动力市场中缓解供求错位的调节系统之一。
3、优化工作搜寻过程,改善空岗匹配效果
Phelps在1970年提出的职业搜寻理论说明求职者在开始职业搜寻前首先会设立自我预期,通过比较工作搜寻的边际成本和可能获得的边际收益来决定是否继续搜寻。Holzer在对搜寻决定因素、搜寻过程和搜寻结果的拓展性研究过程中则证实了不同搜寻渠道的差异性和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机构的有效性。国内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的滞后,增加了供求双方的搜寻成本,无形中延长了搜寻时间,加剧了摩擦性失业的产生。“用工荒”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信息传递不及时、劳动力求职预期过高、人岗匹配失调共同作用所造成的结果。过于放任地自由搜寻,会造成结构性或摩擦性失业与岗位空缺率提高、劳动力成本巨增、劳动力市场供给失衡的局面。因此,合理引导搜寻过程、提高搜寻效率、改善搜寻结果是探寻劳动力市场内生机制的一个重要方向。
劳务派遣是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的中间纽带。首先,劳务派遣加强了用工信息的集中和发散,并且借助自身和行业的区域化网络,能够更为高效地多维度传递。其次,劳动派遣统筹劳动力的功能,能够更为合理地引导劳动力进行理性的工作搜寻。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在招工和培训过程中会针对派遣企业的特点,派遣岗位的要求和性质进行二次以上的人员筛选。再次,劳动派遣在实现人岗匹配功能方面更为专业,派遣用工的岗位匹配度大大高于企业自行招聘的人员。我们发现派遣的劳动力退工人数占总派遣人数的比例不到0.1%,85%以上的派遣劳动力表示通过派遣公司提供工作岗位的成本低于在劳动力市场自谋岗位。
4、实施职业生涯规划,促进人力资本积累
长期看,我国的劳动力不再无限供给,我们需要把劳动力的开发重心由“数量型”转变为“质量型”,同时进一步优化现有和潜在的劳动力供给模式。劳务派遣的服务职能已从最初的职业中介介绍转变成为以人力资源库建设为平台、职业生涯规划为抓手,促进劳动力人力资本积累的现代化人力资源服务组织。
以杭州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劳动力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79份,有效率为89.5%。问卷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设计为主,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对劳动力的影响效果进行调研。影响因素包括提高就业成功率、提高自身与就业岗位匹配性、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满足对于就业行业的需求、就业更为灵活、降低工作搜寻成本、显著提高了个人收入、减少与用工单位的正面冲突、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促进自我的人力资本积累等十个方面,采用Statistics18.0作为问卷统计分析工具。问卷各项指标间的相关性指标KMO值为0.727,大于0.7,Bartlett 的球形度检验的P值为0.000,小于0.001(如表1所示),适宜进行因子分析。因子分析的旋转成份矩阵如表2所示,并进行可靠性统计,Cronbach's α系数为0.845,满足信度要求。通过主成分数据表现,“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和“促进自我的人力资本积累”这两项均有绝对值较大的负荷系数,表明在整体的劳务派遣影响效果方面,这两个因素对派遣劳动力起到了主要的作用。
(注:本文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劳务派遣现状与激活劳动力市场效用研究――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的研究成果,编号:L2011F013。)
【参考文献】
[1] 蒋茜、孙兵: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趋势预测[J].经济纵横,2011(5).
[2] 蔡:就业弹性、自然失业和宏观经济政策[A].中国劳动问题研究[C].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
[3] 黄安余: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与就业[J].理论建设,2005(6).
[4] Blanchard,O.J.and P.Diamond.The Beveridge Curve.Brookings Papers on Eeonomic Activity,1989(1).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日趋明显,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研究发展入手进行综述。
关键词 劳动力市场分割 二元结构 新制度经济学
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导致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从城乡二元结构转变为城市中本地居民同外来劳动力的二元分割。同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不是自由经济条件下社会化生产自然分工导致,而是由体制性原因造成的。西方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方法和思想体系,为分析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提供了主要理论依据。
一、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发展回顾
现代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起源于穆勒时代的非竞争性理论,之后受到政治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结构主义学派思想的影响,逐步形成了一套关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完整理论、方法和政策主张。传统新古典劳动力市场理论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基础上,无法很好地解释劳动者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以及部分劳动者受到的歧视和持久贫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则运用一种新的范式对此做出了合理的解释。
由于历史的、制度的、经济的各方面因素,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十分严重,并具有明显的体制性特征。传统计划体制下,劳动力严格由计划配置,劳动力市场分为城市和农村两块。改革开放后,劳动力市场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旧体制的影响依然存在,劳动力的分割现象未能消除。而且随着新旧体制的交替,这种分割现象更趋复杂性和多样化。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经济学家放弃新古典劳动力市场理论的分析方法,转而强调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属性、强调制度和社会因素对劳动力报酬和就业的重要影响,这种理论被称为劳动力市场分割(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LMS)理论。
二、市场分割理论的历史渊源
从历史渊源看,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源头可追溯到约翰•穆勒年代。现代分割理论的起源受到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结构主义学派思想的影响,主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对城市劳工及贫困问题研究,新古典理论提出的依靠提高个人人力资本以消除贫困和收入不平等的美好前景难以实现,激发了人们从事这方面的研究[1];二是对历史现象的研究,如劳动力市场中不同肤色、不同性别的劳动力,即使他们的生产率相同,收入却相差很大,这些现象也是传统劳动力市场理论所无法解释的。
分割理论分支较多,其中皮奥里(Piore.M)和多林格(Doeringer.P)最早完整提出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2],是分割理论中被引述最多的一种,并成为分割理论的代表。二元理论认为,市场被分为两块,即一级市场(primary segments)和二级市场(secondary segments)。
早期分割理论在诸多方面提出了与传统劳动力市场理论截然不同的观点。
1.工资决定机制。传统理论认为工资由边际生产率决定,二级市场工人的低工资是由其低素质决定。分割理论认为,劳动力素质高低不是决定其工资唯一因素。
2.人力资本投资作用。传统理论认为人力资本在工资决定过程中起关键作用,因为人力资本投资量不同,劳动边际产量就不同,理性的企业会按边际产量支付工资,据此市场竞争机制导致教育普及化,人们收入差距也将缩小。
3.劳动力本身素质和偏好。分割理论认为由于两个市场对工人工作要求不同,二级市场的工人会养成懒散、无时间观念、缺乏合作精神等行为特征。
三、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新进展
分割理论自出现之日起就受到正统理论的批判,认为“它对新古典理论的批判能力远远强于理论本身的完整性和逻辑性”(Cain,1976),并缺乏实证检验。80年代以来一些经济学家(Dickens等)开始运用新的理论和实证工具对分割的劳动力市场进行研究,并取得一系列新的进展,这被称为分割理论的“复兴[3]”。2001年,斯蒂格利茨(Stiglitz.J)因对信息经济学贡献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近几年来,经济学家又以议价理论和效率工资理论为基础,构建了更为精巧的经济模型,从其它角度对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作了进一步的阐述。Smith和Zenou(1997)认为二元劳动力市场是内生的,并与市场中大规模失业密切相关。Gottfires和Mccormick(1995)建立新的数学模型解释了分割市场中的歧视和失业现象。
四、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实证检验
自皮奥里(Piore.M)和多林格(Doeringer.P)提出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后,许多研究者通过相关数据的分析对各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现状进行了大量的实证检验。Bosanquet和Doeringer通过对比劳动力的年龄收入曲线和工作稳定性,发现英国和美国都存在一级劳动力市场和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分割。Gyimahbrempong和Fichtenbaum的相关数据估算显示白种人与黑种人的人力资本回报有明显差距,证明他们的劳动力市场存在分割。Dickens通过计算美国一级和二级劳动力市场的教育收益率,发现它们的工资机制不尽相同,一级市场中教育年限与工资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但二级市场中教育年限对收入没有显著影响。
五、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研究
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劳动力市场分割严重,国外许多研究者对此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其文献大多通过整理劳动力市场数据,以实证分析验证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存在。Fan CC根据他于1998年在广东调查数据的计量分析显示,流入广州劳动力收入与其身份明显相关,教育对收入的影响居次。我国研究者赖德胜、葛苏勤、郭丛斌对西方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作过不同程度的系统介绍[4,5]。
国内学者对于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研究中,探讨最多的是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问题[6]。近年来,研究者们从不同角度对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所作的研究日益增多。许经勇、曾芬钰(2000),朱镜德(2001)等对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类别划分进行了探讨;赖德胜(2001)认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对教育、收入分配均有重要影响;光(2003)认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是导致资本深化的重要原因并间接引发文凭教育过度[7];李实、丁赛(2003)证实了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对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率的影响。但是,总体上国内有关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研究处于较初级的阶段。
六、对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几点看法
1.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体制性分割是国家经济转轨时期的特有现象,对社会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2.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演化形式反映了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化,市场力量日益增强的过程。
3.随着经济转轨的完成,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体制性分割将退出历史舞台,并最终形成市场竞争机制下的新型劳动力市场分割。
参考文献:
[1]Cain.G.Challenge of dual and Radical Theories of Labor Market to OrthodoxTheory.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75(5):16-22.
[2]Piore.M,Doeringer.P.Dualism and Discontinuity in Industrial Societi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
[3]大卫•桑普斯福特,泽弗里斯•桑纳托斯.劳动经济学前沿问题.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北京图腾电子出版社.2000:210-23235.
[4]赖德胜.教育与收入分配.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06-230.
[5]郭丛斌.有关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文献述评.北大教育经济学(电子季刊).2007(2):1-16.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流动;二元经济;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
中图分类号:F323.6
劳动力流动是劳动者以改变就业形式、改善收入状况等为导向的一种跨地域流动行为。在任何时期的任何国家,劳动力流动都是劳动力市场的一种常态。根据2010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推算,2010年农村就业劳动力达到1.55亿人,比上一年增加了765万人,增长率为5.2%①。另据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我国进城农民工数量达到1.59亿人,占城镇就业的比例高达44.2%②;2012年进城农民工数量则高达1.63亿人,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也达到44.0% 。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是我国二元经济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现象。我国流动人口特别是乡城流动人口规模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我国的人口流动已成为“人类历史上在和平时期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活动 ”③。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历史沿革
根据不同时期国家对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的不同,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以前的严格限制流动阶段。在1978年之前,由于我国处于计划经济阶段,对劳动力流动严格控制,对劳动力实行有计划的流动,不在计划之内的流动被称为“盲流”。在城乡严重分割的情况下,农村居民由农村迁移到城镇的途径很少,只能通过城镇企业有计划的招工、子女上大学、部队干部转业等途径来实现迁移。
第二阶段,1980年以后劳动力流动开始恢复,进入允许迁移阶段。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乡镇企业流动。而且从1984年开始,国家允许农村居民自带口粮、自筹资金进城务工经商,这个政策极大地刺激了劳动力的流动,此时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时期。张晓建(1997)估计,1980年代末在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力达到了1500多万人④。
第三阶段,1990年代进入跨区域流动阶段。进入1990年代,劳动力流动进入一个时期,主要是由农村地区流向城镇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跨区域流动频繁。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1995年出省的农村劳动力人数大约为2500~2800万人⑤。
第四阶段,2000年以后进入快速的大规模流动阶段。从2000年开始国家实施了积极的迁移就业政策,主要包括取消对农民工进城的不合理限制,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保障农民工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发育。这些鼓励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2002年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就突破1亿人,达到1.05亿人,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也高达42.3%⑥;此后一直到2012年,进城务工人员数量一路攀升,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也一直维持在40%以上。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
劳动力流动是指劳动力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迁移、流动的过程。近年来,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特别是农村向城市的劳动力流动引起了学者和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2006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指出,我国的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以上,“我国目前正经历着人类历史上在和平时期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活动,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人口迁移流”③。仲小敏(2000)估计,全国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1995年为3600万,1996年为4000万,1997年达到4600万,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京、津、沪三地的流动人口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20%~25%,广州市甚至达到38%,这些流动人口50%以上是由农村迁移出来的。⑦《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数量达到1.45亿人,比上一年增加492万人,增长率为3.5%⑧。另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北京市外来流动人口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18.90%上升到2010年的35.90%,2010年上海市该比重甚至达到39%⑨。
根据1983-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相应年份人口统计数据以及其它资料整理出了我国1983-2012年的进城农民工数量及其占城镇就业比例的数据,由于受数据可获得性的限制,其中1984-1989年的数据缺失。为了更直观地描述进城农民工的数量及其占城镇就业比例的变化趋势,图1给出了它们的变化曲线图。从图1中可以看出,1983-2012年我国进城农民工数量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从1983年的200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16336万人,同时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主要表现为:1983-1994年处于快速上升时期,主要原因是从1980年开始国家开始允许劳动力的乡城迁移,农村劳动力流动开始恢复,且到了1990年代劳动力跨区域流动频繁,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一个高涨时期;1995-1997年处于下降阶段,原因是这段时间进城农民工由于在城镇受到歧视等因素影响,部分劳动力开始回流到农村;1997年之后随着国家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的加强以及农民工工资的提高,农村居民进城务工的意愿和动力增强,进城农民工数量处于稳步上升阶段。从图1也可以看出,农民工占城镇就业的比例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从1983年的1.7%提高到2012年的44.0%,其变化的趋势及阶段性特征与进城农民工数量相类似,即“上升——下降——上升”的变化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以后进城农民工占城镇就业的比例出现了下降趋势并趋于稳定,原因主要有:一方面,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出现了大规模的农民工回乡现象,但由于受国家实施的经济刺激和就业调整政策影响,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农村外出就业人口逐渐恢复常态;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就业人数的增长,进城农民工数量的增长量相对较小,主要原因是2008年之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出现了很大程度的下降,导致能够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减少。有学者估算表明,现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并没有之前所想的那么大。蔡昉、王美艳(2007)利用反设事实法,通过估算农业中种植业和饲养业的劳动力需求数量,根据农村劳动力的不同转移规模,估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和比例的三种不同情形,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和比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且农村剩余劳动力50%左右是40岁以上的劳动力⑩。另据估算,我国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在9000万人左右,与本世纪初相比大约减少了6000万人,而且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是以剩余时间的形式存在的,绝对意义上的剩余人口并没有这么多!。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形式和特征
对我国来说,劳动力流动主要是指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由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是城市工业部门以招工形式为主的有计划的转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户籍管理的松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形式转变为以就地转移和跨区域转移为主的转移形式。所谓就地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由农业向本地县城的转移,即乡外县内的流动。这种转移形式在改革开放之初最为明显,主要原因是农村副业、乡镇企业以及城市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所谓跨地区转移,顾名思义,是指农村劳动力的跨省流动;广义上的跨地区转移还包括跨县流动,即县外省内的流动。跨地区的劳动力转移虽然开始时间较短,但已经成为当前或许未来一段时间内劳动力转移的最主要形式。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的劳动力流动@达到26139万人,其中就地转移#达到3996万人,跨地区转移$达到22143万人,分别占农村劳动力流动总人口的17.27%和84.71%。与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就地转移人口和跨地区转移人口分别增长了71.37%%和82.89%⑨。另据2012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2011年农村外出就业人口中,跨省就业比重达到47.1%,比上一年提高8个百分点;县外省内就业比重为32.7%,比上一年上升了3.4个百分点;乡外县内就业比重为20.2%,比上一年下降了9.6个百分点;2012年跨省就业比重为46.8%,县外省内就业比重33.2%,乡外县内就业比重为20%,增减趋势与2011年基本一致^。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占总劳动力流动的比重和增长幅度大大超过就地转移,已经成为劳动力流动的最主要形式。本文所说的劳动力流动是指劳动力的乡城迁移,更准确地说是指劳动力跨地区的乡城流动。
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主要特征有:
1.以男性为主
Zhao(1999)根据1995年四川省农村住户调查数据的计算结果表明,男性占迁移人口的72%,而农村非迁移人口中男性只占49.6%,且作者使用Logistic模型研究发现,女性比男性劳动力迁移的概率低4.7%&。根据2006年《我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男性农民工占农民工总体的66.3%,而女性只占33.7%*。2010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显示,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中男性所占的比重为64.6%,比上一年提高了0.1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流动以男性为主的特征一直延续到现在,2012年的最新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男性农民工占66.4%,女性占33.6%^。
2.以青壮年为主,且年龄有提高趋势
Zhao(1999)使用的调查数据显示,迁移人口的年龄比非迁移人口将近小10岁,且随着年龄的增大,迁移的概率降低&。Deng(2007)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收入分配课题组2002年在全国12个省份所做的城镇住户和暂住户调查数据分析结果表明,流动人口比城镇人口年龄将近小6岁) 。2006年《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_平均年龄只有28.6岁,其中,16~20岁的农民工占18.3%,21~25岁占27.1%,26~30岁占15.9%,31~40岁占23.2%,40岁以上占15.5%+。2010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33.8岁,其中,16~20岁占6.5%,21~30岁占35.9%,31~40岁占23.5%,41~50岁占21.2%,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2.9%1。2012年最新数据表明: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7.3岁,其中,16~20岁占4.9%,21~30岁占31.9%,31~40岁占22.5%,41~50岁占25.6%,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5.1%。值得注意的是,进城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有了提高(2006年为28.6岁,2010年为33.8岁,2012年为37.3岁),且青壮年(21~40岁)所占的比重也在下降(2006年为66.2%,2010为59.4%,2012年为54.4%),这意味着40岁以上的外出农民工越来越多。主要是因为外出农民工收入增速下降(2012年外出农民工收入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8元,增幅下降了9.4个百分点^),且东、中、西部外出农民工收入趋同(2012年东、中、西部农民工月收入分别为2286元、2257元、2226元^),青壮年农民工由于其受教育程度较高,在自己家乡较容易找到一份相同性价比的工作,也就是说,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提高了,而且城市的工作有较高的替代性。
3.受教育程度高于农村非流动人口
Zhao(1999)使用1995年四川省农村住户调查数据表明,迁移人口的平均受教育程度高于非迁移人口,为7.56年:6.24年,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迁移,但农村人力资本水平最高的那部分人除外,这些人并不是选择外出务工,而是就地占据基层资源,比如担任村干部等职能岗位&。根据2006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4年外出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比重达到81.6%,比全国农村劳动力人口的平均水平高18.3个百分点2。2012年的数据也是如此:外出农民工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6.5%,农村非流动人口只占10.9%^。
4.劳动力流动的区域间不平衡
Cai & Wang(2003)根据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研究发现,在2000年,东部地区有65%的跨省劳动力迁移是发生在地区内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分别有84%和68%的跨省劳动力迁移到东部地区3。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沿海发达省份的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在增加,而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常住人口所占的比重在下降4,这反映了我国的人口流动是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迁移过程。此外,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水平呈现出区域不平衡性。Raa & Pan(2005)根据1992年的分省面板数据研究发现,西部和中部地区流动到东部地区的是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人力资本较高的人员,而东部地区流动到中部的是非技术人员,很少有流动到西部地区的5。另据《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2009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外出农民工占全国外出农民工人数的62.5%,而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占全国外出农民工的比重分别为17%和20.2%⑧。2012年的调查数据也证实了这一区域不平衡现象:外出农民工中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占42.6%,中部地区占31.4%,西部地区占26.0%1。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外出农民工中在东部地区务工的2012年仍占42.6%,但与2009年(62.5%)相比该数据已经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相反,在中西部务工的农民工比重有了较快的提高。原因不外乎是东中西部外出农民工收入趋同,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增加了。
5.社保参保率低于城镇居民
由于农民工在城镇从事的大都是非正式职业,且有一半以上的未签订就业劳动合同6,从而导致外出农民工的社保参保率较低,且明显低于城镇居民参与水平。图2反映了2012年城镇居民和外出农民工社保参保率的差异。从图2中可以清晰地看出,2012年“五险”中,除了工伤保险外出农民工比城镇居民参保率略高以外,其他类社会保险参保率城镇居民均比农民工高很多。至于外出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为什么要比城镇居民高,原因显而易见,跟农民工从事的高风险行业密切相关。有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外出农民工中有60.7%从事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从事这些行业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也高达73.5%^。
(三)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因素
根据劳动力迁移的经典理论,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农村居民在城镇就业的预期纯收入
农村居民在决定是否向城镇迁移时考虑的不仅是在城镇就业的预期收入,还要考虑城镇生活成本,包括货币成本和心理成本。所谓货币成本是指农村居民由农村迁移到城镇所花费的交通费用、找工作花费的时间和金钱等;心理成本是指远离亲人,适应陌生环境所带来的心理压力等。如果预期收入与生活成本的净值大于零,则选择迁移,否则不迁移。
2.户籍制度
在我国,农村劳动力决定是否迁移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户籍制度,迁入地的户籍管理越松或户籍限制越少,劳动力流向该地的可能性越大。
3.迁移距离
在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迁移距离也是影响迁移的一个重要因素。迁移距离的远近直接影响迁移者获取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成本、回家乡往返交通成本、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心理成本。因此,农村劳动力的迁移呈现出就近区域上的聚集性。例如,安徽、江西等地的外出劳动力大多流向上海、江苏、浙江等地,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大多流向广东,河南、河北大多流向北京等地。
4.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平均收入水平差距
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平均收入水平差距是影响我国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乡城流动的重要因素。例如,沿海发达地区居民人均收入较高,外出劳动力就较少;而内陆中、西部地区居民平均收入较低,外出务工的可能性就较大。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较高,外出务工的可能性较小;而农村居民平均收入较低,外出务工的可能性就较大。
5.年龄因素
在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以青壮年为主,这与外出劳动力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农村的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数从事的是“3D(Dirty, Dangerous and Demeaning7)职业”,这些职业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且大多是建筑、制造等行业,年龄成为从事这些职业的必需条件。另外,年龄越轻的人,迁移的心理成本越小,而且迁移收益的回收期更长,从迁移中获得的潜在收益的现值也越大。我国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16~25岁的劳动力占全部迁移人口的50%左右,16~35岁的劳动力占全部迁移人口的3/48。
6.家庭因素
家庭因素包括婚姻状况、子女上学、家庭赡养老人等问题,这些也是影响劳动力迁移的因素。Mincer(1978)的研究发现,未婚人员迁移的可能性更大,妻子的工作服从于家庭的迁移,家庭中存在学龄孩子会降低迁移的可能性9。另外,随着家庭规模的扩大,迁移的潜在成本会成倍地增加。
7.受教育程度
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迁移的可能性越大。因为受教育程度越高,人力资本存量就越高,从迁移中获得的潜在收益也就越高。此外,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对生活的追求越高,改变现状的动力和愿望也越大。
三、相关政策建议
根据前文的分析,我国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既受经济方面因素如农民工在城镇的预期收入等的影响,又受城乡之间不平等的因素如户籍制度和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等的影响。因此,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是我国在二元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现象和典型特征。要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既要增加农民工收入,又要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来消除劳动力市场的歧视和不平等,而农民工在城镇的收入水平除了受自身人力资本素质影响以外,很大程度上还受歧视性因素的影响(如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因此,要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就要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两大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是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一个最主要因素。有学者的研究发现,本世纪初的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民工流动的影响不大,主要是因为部分省市仅仅是统一了城乡户口称谓,城乡户口所携带的实际差别并没有消失0。因此,要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须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剥离与户籍相挂钩的城乡歧视性政策和一系列隐利,统筹城乡居民的迁徙权-(陈光普,2013)。户籍上所附加的各种福利政策人为地加大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不公平和收入差距。要剥离与户籍捆绑的社会福利,关键在于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户籍观念。
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离不开与户籍制度相配套的一系列改革,包括建立可携带的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城镇和农村地区在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的差距等。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提供了制度保证: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限制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盲目流动;另一方面可以有效调动那些有能力转变为城镇“市民”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积极性;同时对于解决流动人口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子女上学等问题有重要作用。
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城镇居民,而这些人的收入比城镇居民的收入要低很多。Deng(2007)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收入分配课题组2002年全国12个省份的城镇住户和暂住户调查数据研究发现,流动人口小时工资只有城镇人口的61.67%),但比农村居民的收入高很多。虽然这些务工人员成为城镇居民会降低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但在边际上降低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幅度会更大,进而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比原来的更大。因此,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要采取措施大幅度提高成为城镇居民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丁守海(2006)通过测算认为,当前的农民工工资要提高1/3左右才是合理的=。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的措施包括消除农民工在城镇所受到的就业、工资以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歧视;增加他们再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增强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等。
(二)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根据前文的分析,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程度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有重要影响,越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城乡一体化程度越高的劳动力市场有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地区的流动。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现象仍然存在,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仍然很低。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不仅能矫正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扭曲,还能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促进劳动力流动就要加快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我国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最主要表现是,城市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是指向具有城市户籍的本地人提供就业岗位的劳动力市场;次要劳动力市场是指向外来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的劳动力市场,这些就业岗位大多数是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的岗位。造成我国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根本原因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其它城乡分割制度,如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就业制度,这些制度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就业部门的自由转移。户籍制度一方面使得城镇劳动者优先获得就业机会,而农村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劣势地位;另一方面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村流动人口在城镇享受与城镇居民均等的福利制度的机会。因此,要培育和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由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的自由流动,首要的、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此外,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还需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制度,包括取消对进城农民工在就业工种方面所受到的不合理限制以及对劳动者的身份歧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信息网络和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行农民工社会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险的相互衔接,以及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相互衔接和转换。政府部门还应该把劳动力市场改革的重点从户籍制度改革向就业制度、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转变,消除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所受到的各种政策、制度因素的限制,以此来促进和吸引农村劳动力从流动状态向城镇永久性居民转变。
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的培育还离不开劳动力市场制度、各种规制和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如加快劳动立法、加强工会作用、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等等。此外,政府职能要从以经济干预为主向提供公共服务转变,保护劳动者权益、降低劳动者所承受的就业风险,加大政府对劳动者的社会保护力度,同时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建立、健全旨在保护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护机制方面的积极作用。
注释:
①来源于2010年12月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
②来源于2011年和2012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③蔡昉:《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力问题报告,NO.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78页。
④张小建:《中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启示录》,中国劳动出版社1997年版,第123页。
⑤来源于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公报。
⑥进城农民工数据来源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城镇就业数据来源于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
⑦仲小敏:《世纪之交中国城市化道路问题的探讨》,《科学经济社会》2000年第1期,第38~42页。
⑧参见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0年。
⑨来源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公报。
⑩蔡昉、王美艳:《农村劳动力剩余及其相关事实的重新考察——一个反设事实法的应用》,《中国农村经济》2007年第10期,第4~12页。
!蔡昉等:《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201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9页。
@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指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指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计算得来的。
^来源于2012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Yaohui Zhao. “Labor Mobility and Earnings Difference: The Case of Rural China”,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vol. 47, 1999, p. 767~782.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年版。
(来源于2010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
)Deng Quheng. “Earnings Differential between Urban Residents and Rural Migrants”, Chinese Journal of Population Science, vol. 2, 2007, p.8~16.
_指调查年度内,在本乡镇地域以外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年版。
1来源于2010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蔡昉:《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力问题报告,NO.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48~49页。
3Cai Fang and Wang Dewen. “Migration As Marketization: What Can We Learn from China’s 2000 Census Data?”, Working Paper Series No.26, February2003, Institute of Population and Labor Economics,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4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公报。
5Thijs ten Raa and Haoran Pan. “Competitive pressures on China: Income inequality and migration”, Regional Science and Urban Economics, vol. 35, 2005, p.671~699.
6根据《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2年外出农民工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只占43.9%。
7Tao, Z. “China’s Migrant Workers”, Address to the National Social Administration Workshop, Beijing, 2006 August.
8蔡昉、都阳、王美艳:《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治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页。
9Mincer, J. “Family Migration Decis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86, 1978, p.749~775.
0孙文凯、白重恩、谢沛初:《户籍制度改革对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经济研究》2011年第1期,第35~40页。
-陈光普:《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影响因素的动态计量分析》,《经济师》2013年第3期,第38页。
=丁守海:《农民工工资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一项实证研究》,《中国农村经济》2006年第4期,第56~62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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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Tao, Z. China’s Migrant Workers[C]. Address to the National Social Administration Workshop, 2006.
国内也同样涌现出许多关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研究,主要涉及劳动力市场分割对我国经济增长和区域差距的重要影响。蔡昉、王德文(1999)和刘强(2001)研究了劳动力市场对经济增长及居民收入的区域间收敛的重要性。从劳动力转移的角度出发,他们认为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影响了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导致一部分居民收入增长较慢、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从而市场有效需求不足,最终影响到经济增长速度。蔡昉、王德文等(2001)从制度的角度研究了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对区域差距的影响,提出促进劳动力跨部门和跨地区的流动是加快落后地区经济增长的源泉。我国经济改革可被看作是微观层次上的放权让利和产权改革以及宏观层次上政策环境的改革。前者通过改善激励环境与技术效率紧密相连,并且技术效率的改进可以脱离市场化而达到,并且在各地区之间的传播也相对无障碍;后者通过市场化的联系与配置效率更有关系,但配置效率的改进完全依赖于市场化特别是要素市场的发育水平。基于此提出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异的源头在于要素市场发育的地区差异。国内相关研究更多体现出我国的基本国情,尤其是户籍制度及其导致的城乡二元经济,此外还涉及国有部门、三农问题等相关研究。蔡昉、都阳、王美艳(2001),赖德胜(1996)和李芝倩(2007)都从制度因素的角度出发,重点研究了户籍制度对我国劳动力市场造成的影响。他们的研究都表明,改革开放前期,户籍制度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造成了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人为分割,并且城市居民作为利益既得者会阻碍户籍制度的改革。赖德胜还指出,改革开放之后,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主要体现为国家机关和国有大型企业为主的体制内市场和市场化较明显的体制外市场。李实(1997)和张展新(2004)都重点研究了政府或国有部门的非市场性造成的部门性分割。李实认为政府控制部门制定的统一的工资率会与市场主导部门的工资率形成落差,这是因为政府控制部门中的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工资率低于市场工资,而非专业技术劳动力的工资率则高于市场工资,这将导致政府控制部门中的人力资源配置不当。张展新则认为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城乡分割与部门分割在逐渐弱化,并由非国有企业开发的产业与国有企业垄断的非农产业之间的产业分割所取代。相对而言,国外的研究更注重系统性和科学性,原创性的理论及其相关实证都极其丰富。国内的研究更多地是结合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背景,在已有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恰当而合理的拓展,这些研究对指导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改革都极有裨益。同时,在研究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因素上,大部分学者都很重视制度性因素如户籍制度带来的分割,这点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最为明显。而在近几年,不少学者都转向其他方面因素的分析,如产业、性别等方面的劳动力市场分割问题。总体而言,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解释框架,这说明关于劳动力市场的研究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值得研究的机制性、体制性问题还很多。
二、调研数据来源与描述
本文数据来自对厦门市人才市场和厦门市高级人才市场的实地调研。在所获得的两个市场的数据中,均包括求职者和招聘单位的相关信息。其中,求职者的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本信息、求职预期描述及对人才市场的评价等;招聘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基本信息、目标雇员描述、工作条件描述、招聘现状描述及对招聘方式和人才市场的评价等。
(一)求职者的基本信息
1.求职者的性别。来自厦门市人才市场的求职者样本数据共606个,来自厦门市高级人才市场的求职者样本数据共1347个。其中,厦门市人才市场的男性403人,占该市场求职总人数的67%,女性203人,占比33%;厦门高级人才市场的男性915人,占该市场求职总人数的68%,女性432人,占比32%。在两个市场上男女比例是相当的,说明在两个市场上的性别结构是接近的,并非男性在高级人才市场更被青睐。但是,同时可以看到男性求职者明显多于女性求职者,前者是后者的两倍以上,这一方面反映了总的人口结构中男女比例失调,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男性更换职业的频率更高,女性则更偏好稳定,且部分女性是通过其他非人才市场的渠道完成就业的。2.求职者的年龄分布。在厦门市人才市场中,求职者的年龄分布在18~46岁,但属于21~25岁的就超过半数以上,达到63%,属于21~30岁的达到了85%,在该市场上青年(15~34岁)求职者达到了91%。这反映出该市场的求职者更多的是刚完成学业,进入职场的“新人”,或参加工作不久更换职业的年轻人。在厦门市高级人才市场中,求职者的年龄分布相对更加均匀,21~25岁和26~30岁阶段的人群各占到30%左右,31~35岁和35岁以上的人群则各占到了20%左右。
(二)求职者的人力资本信息
求职者的人力资本信息包括求职者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专业培训和专业技能等。1.求职者的学历。求职者的学历划分为初中及以下、高中中专及职校、大专及高职、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及以上。在厦门市人才市场中,主要集中的是中低学历人群,其中,高中、中专及职校学历的求职者占20%,大专、高职学历的求职者占45%,本科学历的求职者占32%,而高学历人群(硕士、博士及以上)只占比1%。在厦门市高级人才市场中,求职者的学历明显得到改善,本科学历的求职者占48%,高学历人群占9%。2.求职者的专业信息。在搜集数据的过程中,本文把专业主要归为十类:管理、经济、法学、医学、理学、工学、教育、农学、文学及其他。在初级人才市场上,求职者的专业多集中在经管(33%)、理工类(25%)和其他(27%)。而在高级人才市场上,管理、工学和经济依然占据最大的比例,分别占到了27%、38%和14%。3.求职者接受培训的次数。从两个市场的对比来看,厦门人才市场中的求职者接受的培训次数明显低于高级人才市场的求职者,在后者中接受3次以上培训的人达到了82%之多。
(三)求职者的偏好
1.求职者最喜欢的工作类别(见图1)。两个市场相比,求职者对于技术人员、经营管理、文职/行政/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公关、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类别比较偏好,而对于法律行业或是建筑施工/物业行业则没有太多兴趣。两个市场的分布是很相似的,但受到高级人才市场调查方法的限制,调研中有很高的未选率。2.求职者的预期月薪(见图2)。从两个市场的对比来看,厦门人才市场的工资结构是金字塔形的———随着预期月薪从低到高,人数也逐次递减;而在高级人才市场,每个预期月薪段上的人数分布都很平均。
三、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因素分解
本文通过比较中、日、韩三国劳动力市场各自不同的特点,指出进一步开展三国劳务合作的利益所在,并在此基础上描述了三国劳务合作的现状,针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阐述。最后就进一步开展合作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国际劳务合作;优势互补;劳务输出
一、变迁中的中、日、韩劳动力市场
中国、日本、韩国在资源、资金、技术上的差异和已形成的多层次经济结构,使双边和多边劳务合作前景广阔。在劳务输出方面,中国具备以下优势:(1)劳动力价格相对于别国而言,占有一定的优势。据《世界银行》,2000年统计,1995—1999年,中国制造业劳动力成本为729美元,而日本为31687美元,韩国为10743美元,分别为中国的43.5倍和14.7倍。在劳动力供求关系以及劳动力的技术熟练程度一定的情况下,劳务价格的差异是劳动力国际间流动的核心因素。(2)中国34岁以下的劳动力占53%,而日本占不到40%。年轻人接受的教育相对较新且有较强的适应能力。(3)在劳务人数不断增多的同时,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行业和服务领域也日益多样化。
日本是东亚劳务输入历史最长的国家,1988年进入自身劳动力供给不足时代。按照日本政府的统计,要想使日本经济增长保持在4%左右,每年就需补充1%的劳动力。目前日本的就业人数约为6000万,那么每年需补充60万个劳动力。但是日本国内劳动人口接近于零增长,这意味着日本正面临着历史上最为严重的劳动力缺口。据日本预测,日本2000年的劳动力缺口为260万,20lO年将达到910万。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70%左右的企业人手不足,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劳动力严重不足。据《东京商工》1990年1月发表的数据表明,1989年由于劳动力不足而倒闭的企业有242家,占日本倒闭企业总数的3.34%。造成日本劳动力短缺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日本人口自然增长率偏低,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2)经济结构的调整加速了劳动力供求矛盾。建筑业、汽车、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扩张,都使得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膨胀。随着日本经济服务化的程度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服务的个性化与多样化和家政服务的社会化及普及化的提高,涌现出大量新的就业机会。(3)就业观念的转变。随着日本生活水平的提高,本国人追求那些高工资、高待遇、工作环境好的工作,使得建筑、冶金、机械、饮食等制造业严重缺劳力。
韩国在20世纪60年代还是世界上最贫困的国家之一,失业和就业不足状况遍布全国。从那时起韩国开始向外输出劳务,一度成为亚洲较大的劳务输出国,高峰时期1981年在海外的劳工人数高达20多万。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韩国当时长期的国际收支困难,增加国民收入,促进了经济恢复和发展。随着韩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工人的就业观念出现转变,并从一个劳务输出国逐渐转变为一个劳务输入国。近年韩国劳动力缺员55万人,大企业凭借其优厚的条件,从中小企业挖走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使中小企业缺员现象尤为严重。截至1999年4月,韩国中小型制造企业的劳动力平均短缺率达到4.0%,缺少30—40万劳动力。
二、中、日、韩三国劳务合作的现状
1.中国与日本劳务合作现状。日本政府尽管在政策法规上对外来劳务的输入做了各种各样的限制与规定,但劳动力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日本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日本政府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修改原移民控制法和难民法以及有关劳工输入的政策法规。日本法律规定禁止企业雇用外籍劳工,劳动力市场尚未开放,日本政府不得不采取以引进外籍“研修生”的变通办法来缓解本国劳动力供给短缺。中日研修工作始于1979年,1992年后发展迅速,中国的研修生人数自1995年以来每年以30%的高速度增长,截至1999年7月,中国累计对日签订研修生合同8320份,派出研修人员近11万人。目前日本接受外国劳工的政策是只接受具有专业技术、技能和知识的外国人,原则上不允许没有技能的外国工人到日本就业。日本可供接收的工种有220多个,我国的研修生主要集中在建筑、市政施工、纺织加工、软件设计、中医药、服务等第二三产业。同时日本有544万公顷可耕土地,而农业人口只有882万,再加上特有的兼业农户(星期天农民)数量不断增多,第一产业也严重缺员。为此,日本政府开拓了农、林、渔研修市场,并进一步修改政策法规,扩大研修生的专业范围。2000年1—8月我国就与日本先后签订了研修合同527份,合同金额达1.6亿美元。
2.中国与韩国劳务合作现状。韩国每年都有大量的海外承包工程项目,高峰时期,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国际承包商。中国为这些承包工程提供了上万名的技术人员、工程师及其他劳务人员,积极开拓了与韩国的第三国劳务合作。为了保证国内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韩国政府为缓解劳动力紧张局面,以研修生的名义从亚洲国家招募劳动人员,从1994年起,由中小企业协同配合及中央会统一负责对外招募研修生工作。这一渠道组织性强、信誉高,已是目前中韩两国研修合作的主要渠道。截至1999年底,我国与韩国签订劳务合同总额为14.46亿美元。韩国在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中合同数额继新加坡、美国、日本之后排第四位,营业额继新加坡、日本、香港特区、美国之后排第五位。
3.参加三国劳务合作给中国带来的利益。无论是作为劳务输出国的中国,还是劳务输入国的日本、韩国都从中获益匪浅。就中国而言:(1)大规模的劳务输出有助于减缓本国的就业压力,为失业人员提供部分就业机会。(2)劳务输出获得的外汇收入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不平衡的贸易结构。(3)劳务输出有利于我国学习掌握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中国的研修生在日本、韩国的工作实践中掌握了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回国后运用于经济建设,推动了本国技术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日本、韩国而言,其益处也是不言而喻的。旅日、旅韩的中国研修生不仅满足了日本、韩国因经济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还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东道国经济的增长。当然,劳务合作并不单单只有好处,同样也会给输出国造成人才外流、物价上涨的不利影响,以及给输入国带来资金外流、社会动荡的负面作用。但就目前三国劳务合作的规模和自身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负面影响只是暂时的和微不足道的。
三、中、日、韩劳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中国国际劳务输出总量偏低,规模偏小。2000年,我国在外劳务人数为40万左右,仅占世界劳务市场总量的不足1%,全国总人口的千分之四。累计劳务收入仅有200亿美元左右。这与我国自身劳务输出潜力不符,且与亚洲其他主要劳务输出国的输出规模相比也有不小的差距,远远落后于巴基斯坦、印度等国。1999年,我国在日本的研修生仅为32874人,在日本合法外籍劳务人数中所占的比例很小,与日本劳动力缺口的需要更是相差甚远,我国的劳动力输出水平亟待提高。
2.日本、韩国合法研修生与非法劳务并存现象严重。日本、韩国劳动力市场需要大量的外籍劳工,但日本、韩国两国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法规来限制外籍劳工人境,两国劳动力市场的大门还远远没有敞开。在雇用不到足够的合法劳工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不非法雇用外籍劳工。1999年日本登记的外来劳工为151万人,其中非法入境者就有27万,他们不但给企业带来麻烦,也给社会造成负担。目前,在韩国非法打工的中国人与其他国家的非法滞留者一起构成了韩国的非法劳务市场,占韩国外籍劳工人数的64.1%。韩政府人士称,导入雇用许可制度代替研修生制度将使外籍劳工的人权得到充分保障,从而能够有效地抑制外籍劳工的非法滞留。
3.中国向日、韩劳务输出渠道狭窄、方式单一。我国向日、韩劳务输出主要是通过官方渠道,即由政府部门及享有劳务外派权的国有公司垄断,以研修生的名义输出劳务。虽然这一渠道管理规范,可靠性高,但在东道国的市场准入方面往往受到名额和指标的限制。日本、韩国引进研修生主要是面向国内的中小企业,由于缺员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多,每个研修专业需要的人又很少,因而形成了研修生市场点多面广的局面。而我国缺乏灵活、分散的民间组织的参与和补充,难以适应这种小规模、大范围的研修生市场,远比民间个人劳务输出渠道占总渠道95.4%的菲律宾和占99.1%的泰国缺乏竞争力。
4.中国对外劳务合作的信息十分缺乏。我国劳务输出至今还未建立一个搜集、传递国际劳务信息的网络,没有统一的信息处理机构,劳务信息极为匮乏。目前,既不能随时了解国内剩余劳动力的供给情况,又不能及时掌握国外紧缺的劳动力需求,对东道国的政策导向、商情也不够了解,这种信息障碍势必影响我国劳务输出的发展。
四、进一步开展中、日、韩劳务合作的对策建议
1.全方位开拓劳务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1)充分调动官、民、私三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以国家授权的劳务输出机构为主渠道的基础上,发挥民间渠道灵活多样、拾遗补缺的优势。(2)通过与日方、韩方建立合资企业形式派遣研修生,以绕过两国限制劳工输入的政策壁垒。(3)开拓与日本、韩国的第三国劳务合作渠道。目前日本、韩国的大企业和综合商社在第三国的合作及承包项目很多,与它们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便于我们参与其在海外承建项目的劳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