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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中心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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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中心范畴

医学伦理学的中心范畴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共卫生伦理学;公共卫生;医学伦理学;伦理思考

1公共卫生伦理学的兴起

1.1公共卫生与公共卫生伦理学

公共卫生就是我们作为一个社会,为保障人人健康的各种条件所采取的集体行动[1]。这是1988年美国医学研究所(InstituteofMedicine)关于公共卫生的里程碑式的定义。公共卫生,是指组织社会共同努力,改善环境卫生条件,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其他疾病流行,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提供医疗服务,达到预防疾病,促进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2]。这是中国首次提出的公共卫生定义,论及首次,仅仅因为中国对公共卫生基本概念的探索和研究较少,但实际上,公共卫生的实践确是极其丰富的[3]。长期以来,公共卫生对流行病学、传染病学、预防医学、政策法规方面的研究较多,而公共卫生伦理问题的研究还处于开垦阶段。公共卫生伦理学是探讨与促进群体健康、预防疾病和伤害行动相关的规范,主要关注群体层次的伦理学问题,特别是政府、公共卫生机构及其成员、医疗机构及其成员、公民的义务和责任等问题。它一方面用于指导培养公共卫生机构和人员的专业精神,以维护公众的信任;另一方面,阐明指导公共卫生政策与措施的伦理价值,以促进人群健康和社会公正[4]。简而言之,公共卫生伦理学是一门旨在探究与公共卫生行动有关的行为规范的伦理学科[5]。

1.2公共卫生伦理学与医学伦理学

公共卫生问题是医学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共卫生的伦理问题也是医学伦理学必须重视的问题。但是,公共卫生伦理学与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侧重面不同,因此,应建立不同的伦理框架。传统医学伦理学以医患关系为中心,以个体的生命健康为主题,重视对个体权利的保护。20世纪60年代,人体试验、器官移植、生殖技术、生态污染这些伦理问题扩展了传统医学伦理学的研究范畴,医学伦理学进入生命伦理学阶段。生命伦理学仍然以个体权利为中心,强调病患个人的理性自主。1989年美国著名生命伦理学家比彻姆和丘卓斯合著《生物医学伦理学原则》一书,提出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行善原则、公正原则,成为指导医学伦理实践的基本的四原则。传统公共卫生以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治为重点,现代公共卫生除了应对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外,越来越关注社会、政治、经济因素影响下的健康问题,以及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下的社会政策和法规问题。公共卫生伦理学侧重的是群体健康和社会的整体价值。新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生命伦理学家认识到,医学伦理学的原则已经不能完全适用于解决公共卫生领域的伦理学问题,开始探索公共卫生伦理学的伦理框架。西方较早的学者有NancyKass[6]和Upshur[7]以及2003年国内《公共卫生领域中的伦理学》一文[8],试图探索公共卫生伦理学的适用原则和伦理框架。2002年美国公共卫生协会关于“公共卫生的伦理实践原则”中,提出12条应该性原则(PublicHealthShould),内容涉及疾病预防、个人权利、社区健康、尊重个人和社区文化、保护环境及公众信任等[9]。在《试论公共卫生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一文中[10],提出公共卫生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效用原则、公正原则、尊重原则、互助原则和相称性原则。

2公共卫生伦理学的思考方式

2.1适度多元化,避免主义化

功效、自由和平等,这些是公共卫生领域中最基本的、合理的、独立的伦理价值观,当这些伦理价值发生冲突时,应该制约平衡,任何一个都不是绝对优先的。重要的是,如何做到制约平衡?当功效与自由发生冲突时,要考虑当前获得的功效是否值得牺牲相当多的个人自由。通常,人们会选择最低程度地限制个人自由以取得最大社会功效。功效主义、自由主义或平等主义任何一个主义都不适合解决公共卫生的伦理问题。公共卫生伦理学的相称性原则就是基于这种思考。当人们比较功效、自由和平等哪个更优先时,不能固定化,而是要结合具体的情境,包括医疗资源供给、疾病性质、社会经济发展、公众信任度等。当然,功效、自由和平等并不是所有情境下都发生冲突,三者可以同时取得。

2.2处在关系中的思考方式

处在关系中的思考方式[11]认为公共卫生的伦理问题应该基于关系中的自主、关系下的社会正义和关系中的社会团结。公共卫生的实践需要一种社会团结和互相信任的氛围,特别是得到处于社会不利地位的人们的信任和支持。女性主义和社群主义视角将对个人权利的重视转移到关系中来,公共卫生伦理也需引入这种关系的视角。关系中的个人自主。即使我们谈论尊重个人自,这种自也不是绝对的。个人总是存在于历史的、社会的、政治的背景中,只有和其他个人产生互动和关系才能突出个体的身份和权利。个体的健康状态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特定历史、社会和经济的影响,即便与生物遗传因素相关,也存在于家族谱系的关系之中。关系中的个人是社会结构中的个人,不可能完全平等。建立在关系中的社会正义。不同于罗尔斯《正义论》中提出的分配正义,IrisMarionYoung1990年在《正义与不同的政策》书中提出基于社会结构的社会正义,即存在五种不公正的社会压迫形式:剥削(Ex-ploitation)、边缘化(Marginalization)、无权力(Powerless-ness)、文化帝国主义(Cultureimperialism)和暴力(Vio-lence)[12]。这种社会正义是一种对人们处于社会结构中的关系式的理解。人们要尽量去纠正不同关系组群之间的不公正,而不是强化这种不公正。Powers和Fa-den2008年在《社会正义:公共卫生和健康政策的道德基础》一书中[13],提出社会正义是公共卫生最基本的道德辩护,与Young的关系组群不同,他们认为社会正义基于可以衡量人类幸福的六个维度:健康、个人安全、理性、尊重、依恋和自主。这几种不同维度是互相渗透和互相影响的。关系视野下的公共卫生伦理学应该特别重视识别和揭示复杂人际网中处于特权和处于不利的群体。关系中的社会团结。一些生命伦理学家提出团结也是公共卫生伦理学的基本价值观。一个社会的法律、机构和习俗就代表着这个社会的行动方式,就像个人行为表达出个人动机一样,社会的行动也表达出社会群体的信念[14]。社会团结强调的是一种利他性和互惠关系,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尤其能从同情和移情的互助中受益。公共卫生中,通常处于社会地位最低和最没有权势的群体的健康风险越大,我们应该更多考虑这些群体。生存、安全是整个人类的共同利益,我们不能把不利的群体或社会当作他们,有优势的群体或社会当作我们,不管我们还是他们,在公共卫生伦理中,健康和幸福永远是人类共同的利益追求。

3公共卫生伦理学研究内容及相关伦理问题

3.1疾病防治中的伦理问题

3.1.1传染性疾病防治与相关伦理问题。

公共卫生一直关注传染性疾病、流行性疾病和危机事件。人类历史上曾数次爆发过大规模的天花、鼠疫等烈性传染性疾病,数以万计的人在瘟疫中丧生。虽然这些疾病有的已经灭绝,有的只是小规模再发,但新的传染性疾病仍时有发生。在面对传染性疾病时,公共卫生的伦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冲突,即监管与隐私权的冲突;强制疫苗、测试和治疗与是否对医学干预的知情同意权的冲突;强制社会隔离的措施与个人自由权利的冲突;政府对公众的义务、管理能力与信息透明性的社会不安定之间的冲突。

3.1.2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与相关伦理问题。

近几十年,心脏病、癌症、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等非传染性疾病(NCDs)的致死率已占到全世界死亡率的63%。联合国2011年在纽约召开关于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大会,这是继AIDS以后联合国大会第二次召开健康疾病相关议题的会议,敦促世界各国做好NCDs的防治工作[15]。除以上NCDs外,美国特别关注肥胖和超重,以及相关的饮食习惯、生态问题[16]。非传染性疾病主要与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环境因素相关,它主要的伦理问题涉及个体健康和行为对他人、社会的责任、政府的责任与个人自由、社会公正。

3.2以群体为单位的伦理问题

3.2.1弱势人群、重点人群的伦理问题。

社会弱势群体是由于自身原因或社会原因造成的出现生活障碍的人群,比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主要指儿童和孕产妇。在《儿童健康,公共卫生》这篇文章中[17],作者认为儿童应该受到有益的干预措施以保护健康,这些措施包括常规疫苗、新生儿筛查、营养摄入和早期疾病的预防。孕产妇需开展孕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这些群体涉及到的伦理问题主要有政府责任与义务、国家父权干涉与家长自由、卫生公平与效率、卫生资源合理分配。

3.2.2特殊人群伦理问题。

这部分群体包括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变性人、双性人(LGBT),他们因为不同的种族、年龄、社会经济地位属于不同的个体,只是因为与性相关的特殊性集合在一起。实际上,LGBT每一个字母都代表不同的群体,他们有各自的健康伦理问题。社会受二元论思想影响,男女两性以及两性结合的思想根深蒂固,LGBT因为动摇了社会主流思想而处于非主流地位,很多人根本不愿公开自己的身份,无法享受一般公民基本的权利。LGBT的伦理问题主要有社会公正、尊重与宽容、隐私保护、AIDS伦理[18]。

3.2.3医务人员面向社会服务的伦理问题。

医务人员肩负对病人和对社会的双重义务。在对社会的义务中,医务人员主要承担面向社会预防保健的责任、提高生命质量的责任、参加抢险救灾的责任、发展医学科学的责任。预防保健指向公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抢险救灾是指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赶赴现场,提供健康服务。发展医学科学指不断钻研医学知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医务人员提供公共健康服务时主要的伦理问题有医务人员的义务、疫病流行时的资源分配、政府的职能、国际组织的作用。

3.3公共卫生政策制定中的伦理问题

公共卫生政策制定需要对其目标设定和价值取向进行深入反思。公共卫生政策制定一定要兼顾效益与公平。公共卫生政策要提高政府的公共医疗服务水平,使人人都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最重要的是集中公共资源提供真正的公共产品,比如公共卫生与医疗保障,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公共卫生等措施在内的预防疾病的条件,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解决弱势群体看病难的问题[19]。

3.4生物科学影响下的伦理问题

生物科学的发展也带给公共卫生新的伦理问题。比如,器官移植发展及相关的政策法规不仅会影响临床治疗,也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人类基因组计划(HGP)、生物银行(Biobank)也是医学伦理与公共卫生伦理共同关注的问题。HGP由美国科学家1985年提出,1990年正式启动,2005年完成,是人类为探索自身奥秘迈出的重要一步。然而,一方面HGP企求更深层次地认识人体,通过基因诊断和基因治疗战胜疾病和促进健康;另一方面却引起隐私权、人类尊严的亵渎、基因歧视等伦理问题。近几年来,生物银行获得了公众的广泛支持,但也带来伦理的、法律的和社会的(ELSI)各种问题,包括社会公正、个人自主知情同意、基因咨询和意外发现(IFs)的处理[20]。

3.5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审查问题

为了维护人的尊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一切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的应用,都必须经过伦理审查委员会(IRB)的审查。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最核心的伦理问题是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受试者招募可能是弱势群体,有些研究是针对某特定人群和社区的健康需求,所有人体试验的研究目的最终是为了促进整个人类的健康,这些都与公共卫生伦理密切相关。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伦理问题主要有个人或社区知情同意、风险利益的公平分配、利益冲突、国际合作的伦理审查。

4公共卫生伦理学的未来发展

医学伦理学的中心范畴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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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随着社会的进步、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医德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的发展与扩充。1992年,WHO卫生人力开发司教育处处长Boelen博士对未来医生提出了“五星级”概念,其中心是提倡医学教育应成为一门超越专业科目的多维教育,医学生知识结构应是多维的,而不是单一的;医学教育机构应当培养“以人为中心的医生”,而不是培养技术专家;医学生的养成教育应遵循现代医学模式在实践中转化的要求,将传统生物医学模式下的技术至上观念转变为现代医学模式下的人文关怀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务人员,其职业道德固然在未来的工作环境中会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并最终确立,但这并不意味着医学院校就此可推卸对医学生医德教育的责任。高等医学院校担负着培养未来医务工作者的重任,其教育目标是培养既有初步医学专业理论素养又有良好职业道德倾向与素养的医学专业人才。因此,医学生的医德教育应根据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应紧随医学模式的改变而加强为此,笔者采用无记名的问卷方式,对临床医学生的医德认识与行为选择进行了调查。

一、调查对象与方式

调查对象为我校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已完成临床实习任务的同学。其中曾在附属第一医院实习的61人,附属第二医院实习的38人,厦门第一医院实习的26人,莆田市第一医院实习的11人,南平第一医院实习的12人为调查的真实性,采用了无记名方式发放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46份,占发放数的98.65%。

二、调查内容与结果

1.对医学院校开展医德教育必要性的认识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倡导医德教育在同学中占据主流地位,115个(78.77%)同学认为有必要进行医德教育,然而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并未认识到在校期间的医德养成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甚至还有19个(13.01%)同学认为无需医德教育,学校医德教育对于自己未来行医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2.对医德教育几种途径绩效评价医学院校开展医德教育,主要途径有:《医学伦理学》课程、社会实践、各种医德教育专题活动以及教师的言传身教从调查结果来看,首先《医学伦理学》课程作为医学伦理与道德理念教育的主渠道,其教育效果仅得到了12个(8.21%)同学的肯定,其现实影响力与实际主导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其次社会实践作为医德理论的实践课堂,其教育实效性得到98个(67.1观)同学认可,社会实践已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医德教育的绩效,成为医德教育的一个主要途径;第三,第一临床医学院几年来一直坚持开展学生实习前授白大褂与医学生誓言宣誓仪式的教育活动,其教育效果得到了参与调查的第一临床医学院108个同学中16人(14.81%)同学的肯定,成为医德教育的新亮点。

    3.对医德内涵的认识

以卫生部1988年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德规范的界定作为依据,了解医学生对医德内涵涵盖面的认i识调查结果发现,医学生对于医德内涵虽有一定认识,但对其外延还存在模糊认识,具体结果如下:

4.好医生的评价标准

透过对什么样的医生才算是好医生问题的回答,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医学生已随着医学模式的发展,看到了医疗过程人文关怀的需求倾向,介于高尚医德与精湛医术间的艺术服务,作为一种新的医德评价观念已悄然为现代医学生所接受调查显示:精湛医术高尚医德、艺术服务三者兼备标准取代了以往占主流的精湛医术与高尚医德者兼备的好医生标准,成为新的主流。

5.医学生对自己未来行医行为倾向设计在对自己未来行医过程遇到一些问题如何处

理的回答中,我们得到了这样的调查结果:66.17%同学具有为挽救病人生命自愿担当风险的医疗行为倾向,但33.83%同学认同应尽可能规避医疗风险、采取明哲保身的医疗行为倾向,56.85%的同学认为自己只有在家属要求全力抢救下才会伸手援救危重病人在对待安乐死与植物人治疗的认识上,82.19%的同学赞成对癌症晚期患者实施安乐死,53.42^的同学认为对植物人不应该实施治疗看来如何处理医疗风险与法律至上的关系,医德观念的内涵如何在坚持生命神圣的崇高医德基础上,融入追求生命质量和生命价值的新观念,是伴随着卫生法律的不断健全而给医学院校医德教育提出的新问题。

6.临床医学生的职业倾向

在职业倾向选择上,63.0%的同学选择了医生职业,23.29%的同学选择了其他职业,还有13.7%的同学在医生与其他职业选择上摇摆不定。调查中我们注意到,有45人(30.82%)的同学以医疗风险大精神负担重作为自己可能放弃医学职业,转而选择其他职业的理由对专业的热爱,是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如果这一基础受到瓦解,职业道德教育必将受到影响。

三、存在问题分析与对策

1.角色模仿教育方式需建立在有效的系统理论学习基础上

多年来,医学生的职业价值观与职业品行的养成,有许多是通过学生在临床实习或社会实践时角色模仿来实现从调查结果中也可看到这一点:67.12%的同学认为对自己最有效的医德教育活动是社会实践,4658%的同学认为临床教师言传身教对自己的教育最深刻。

随着医学实践的发展,这种角色模仿的经验学习方式虽会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和学习方式被沿袭下来,但它毕竟存在不完整与零碎的缺陷,教育效果缺乏系统性、整体性与指导性。从调查可以看出,作为医学最主要的精神“人道主义”已被广大同学所接受,但医德所涵盖的其它方面就容易被不恰当地忽视了。如作为《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德规范的第四条规定及《执业医师法》对医师执业活动中应尽到的义务的第一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在这次调查中却得到了同项最低的认同率,仅47.95%由此可见,角色模仿所产生的教育效果存在不明确与随意性,它并不能完全实现教育的最终目的。

随着医患纠纷案例的频频公布,医患关系紧张作为其负面效应也日渐凸显医学生医德教育也就更具有现实紧迫性和重要丨性目前我国社会发展进入了转型期,组织模式与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更加明显,而医学实践也随着社会发展愈加复杂化这一切都在向医德教育提出要求:为学生提供系统的、明确的有效的教育学习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向学生灌输有关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的知识、价值、态度及行为等,赋予学生创新意识,提升与强化他们分析问题的能力。为角色模仿建立起系统的、理性的基础

2.医学伦理学课程理论教育与学习,亟需临床实践作为升华的载体

调查结果表明:《医学伦理学》课程教育亟待提高其授业解惑的能力。作为医德教育的主导课程,《医学伦理学》课程教育责任目标之一是向学生灌输系统的医德基本理论,责任目标之二是帮助医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医疗实践中的各种伦理道德问题医德理论素养作为医学生不可或缺的文化底蕴素养之一,需要在实践中反复体验与思考、不断领悟与升华。

据了解,我校医学伦理学课程教育是于大二下学期进行而此时同学尚未进入临床,对于临床实践缺乏足够的认识,此时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也就很容易地被作为一门普通学科学习,从而降低了其教育实效性。鉴于伦理学对医学生文化素养教育的特殊意义,应考虑医学伦理学课程学习与临床课程学习同期进行,使医学伦理学理论教育与临床实践相伴同行,针对性地回答学生进入临床后的疑惑,激励同学在临床学习中主动感悟。

伦理理论的现实意义,进而在深层次上帮助学生建立坚定的医德信念,让医学伦理学课程教育不再成为医学生为考试而学的课程,化被动学习为主动求学改进医德教育方式,使之与时代变化和社会规定相符合;提高《医学伦理学》这一主导课程的教学实效,使之真正发挥主导的作用,是一项迫在眉捷、意义重大的工作。

3.建立可操作性强的医德评价标准体系,以目标管理促进医德养成教育

医学伦理学的中心范畴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人;自然;和谐;发展;生态;伦理观

生态伦理观是现代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关系和谐过程的重要基石。生态伦理学的研究逐渐由理论上升到现实的高度,这在不同程度上催生了人与自然全面和谐发展的观念。

一、西方生态学主要派别及观点

西方生态主义哲学是当今世界解决环境问题中颇负盛名的研究学派。包括环境伦理学、大地伦理学、深层生态学等具有代表性的伦理学在内,为世界范围内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生态伦理学的流派主要有:开明的人类中心主义,动物解放和权利论,生物平等主义,生态整体主义。自然主义生态伦理观的核心概念是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对自然界的内在价值的确认,是自然主义生态伦理观的价值论基础,自然界固有自然之价值。后三种派别普遍认同以生态伦理学由人的领域扩大到人与自然领域,最终形成道德的共同体。这派别都是西方生态学后现代主义的具体体现。

以霍尔姆斯·罗尔斯顿为代表的环境伦理学派,主要观点是:依靠人性的自我规范和道德关系的进步,可以成功冲破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误区。环境伦理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起一种以自然价值为主的生态价值内在价值论。他阐明维护神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是人对环境伦理必须担负的责任。他认为:“原野是产生生命的根源,也是其本身内在价值的显现,历史和生态学方面的价值都是靠其内在价值来实现的”。生态伦理的普遍化就是强调承认物类之间的内在价值,在大自然进化的生态系统之间,人类是期间的一份子,人类在加入之前,其他物种的生态价值就已然各就各位。大自然的客观存在性,使得人的加入并不能完全改观其客观存在的价值性,人类的存在,是要对自然富有义务的存在。

以诺顿为代表的人类中心主义倡导者,主要观点就是环境伦理学,以谨慎理智的思考,协调人类欲望与世界观之间的关系。以伦理道德,将任何破坏自然的行为都视为不道德和必须斥责的行为,不必将内在价值赋予非人类的存在物。另一人物墨迪认为:人类不独有比自然界其他事物更高的价值,肯定了自然界非人类存在物的价值,把更多的价值赋予自然物。

西方后现代生态伦理观,倡导自然界合适些发展,主要以规整和协调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和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适应和协调关系。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人是大自然和宇宙的一份子,对人而言,生态自然体现着某种生态伦理价值。主要观点为:人与世界共同构成一个整体,包含在社会中和自然中。整个生态伦理观世界,就是“人—社会—自然”之间符合系统观点的具体体现。在这个特定的系统之中,包括地球上一切生命在内,都是以生态学的模式以网络状向外延伸。在这一系统之中,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多元尊重。生态环境的建设,始终是人类追寻的最终目标。

二、中国生态伦理学

中国生态学有丰富的人文和系统内涵。古代学问以“天道”和“人道”作为社会制度和伦理规范。“天人合一”生态理论体系,就是在中国古代学说体系中寻求最终支柱的概念性内涵。

(一)传统资源

中国文化的根本的特性就是关注生态。珍惜生命。从东汉时期,许慎以“观鸟兽之迹”解说仓颉造字汉字体系的来源就是生态伦理学。在长期的生态伦理学观察中,汉语生态学基本结构从“阴阳”、“道理”、“乾坤”、“天地”、“国家”、“社稷”的等词汇中,衍生出对生物和环境关系之间的深度内涵。在中国文化的生态艺术之中,甚至还有“师法自然”、“巧夺天工”的等个性艺术,甚至中国传统化的称谓中,以“山水画”的生态景观,都自成中国资源体系构建中风,富有生态哲学的完整系统。中国传统生态思想的渊源流长在传统资源中,有深刻鲜明的体现。

(二)生态伦理观研究的必要性及其发展趋势和现状

必要性:中国生态学体系的创立,是因为中国生态学的思想爱你个内涵中,包含着特殊的概念和理论,无论是思想方法还是观点,与现代科学之中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现代生态伦理和中国传统伦理尽管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同时也出现了不兼容情形。现代生态研究学者要想循着中国古代的生态学思想和生态学理论的发展轨迹,及必须系统性的对生态学予以直接的了解。生态伦理系统的创立看,需在有具中国化特殊意蕴的生态学向之中产生,将中华文化的生态学发展到一定阶段,还必须对中国古代生态学的思想和理进行批判性继承。这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观时,就能更客观更迎合时展潮流。它是关系到中国生态学发展前途的大事,也是推动现代生态学全面发展的大事。

发展趋势和现状:从中国现存古代文献记载和现代考古成就证实,中国生态伦理学的发展从远古时代就已开始。从墓葬出土的文化遗迹显示,传说中伏羲女娲时代和神农炎帝时代就已经诞生了中国生态学。我国两大河流(长江黄河)流域文明,也见证了文化艺术自然科学技术知识的积累。而在《周礼》记载的科学文化发展中,就已经形成了系统完备的生态理论体系,此后的两千年封建文明时期,国家统一和强大刺激中国生态学的迅捷发展。在江河治理、城市建设、园林和园陵建设方面,“风水”的理论体系就已经初步系统化。中国唐宋诗歌的鼎盛时期,“山水田园”诗派和唐宋时期的“山水画,都使得生态学应用原理与时俱进。清朝的“京剧”舞台艺术之中,也衍生出了优秀的品种,甚至在中国举世闻名的中医疗法理论体系中,环境医学的影响不容小觑。中国提出建立生态学的理论体系研究,已经焕发出时代的魅力。

中国生态学现代系统理论,融合古代的阴阳理论和五行理论,衍生了“气数理论”和“形势理论”,全球生态学模型,中国生态学等中国人类生态学。在理论提出上,有“生态因子对”,假说“生态奇点”和“生命理想常数”,积极从理论和实践上尝试完善和发展中国生态学的理论中国生态伦理学的发展,正在向世界靠拢,以对人类幸福生活贡献力量,尤其是在基本的生命特征面前,中国生态学的观念和内容都在朝着质的方向迈进,以生态伦理为基础的中国生态学科学价值和伦理意义,正在朝着完好的方向发挥它的作用。

(三)争论及主要观点

“敬畏自然之争”有人强调“灾难可能是一种来自上苍的警示,灾难也可能是一种提示人类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预警系统,地震监测网站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对大自然心存敬畏。”这在直接程度上,是在争论的前奏。以自然灾害为契机,界定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这与负面影响渗透融合在一起充分体现了“唯心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之间的关系。这场敬畏自然之争,是两种不同的生态伦理之争,是两种文明理念之争。反敬畏派依然延续工业文明的思路,强调发展,对自然的征服;而敬畏派则已经指向了生态文明,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渗透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是现代科学必须予以重视的议题。“克隆人”,转基因,使得生态和生命之间的争论愈加明显,环境污染已经扩散到太空,核污染、化学污染、地球污染,化学污染……长此以往,人类已经再无立足之地,生态伦理学的构建,刻不容缓。

中国在生态学的研究领域,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理论体系,这是人类对社会的重要贡献,是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支柱,也是日新其德,日益发展的必然结果,人与自然融合的生态学,是和谐的生态学,也是生态伦理学实践的结果

我们在挖掘和整理时,不考虑时间因素的生态学研究是一个“天”大的失误。如鸟类的迁徙、鱼类的洄游,演替现象、冬眠现象和流行性传染病,都必须在完整的时空体系中进行研究。地球生态系统的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基因流、物种流、资金流……都是大的时空体系中的生态学现象,不了解这一基本生态背景,就不能够正确认识任何生态学问题。在争论中西方生态伦理观之间的相关冲突时,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偏坡面,以道德劝说实现改变人们对待自然的态度,成效和价值多大,还需要长期的检验。

在中国生态伦理观点中,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除了由生态伦理观的多元复合性质决定外,还因中国多民族的民间生态观念差异和现代社会以“治理”替代“统治”的时期。中国古代经营文化的浸润和现代生态伦理观点的耦合,期间也涵盖着许多相悖的因素。民族之间风俗习惯和道德禁制的不同以及“神论”观点的混杂,使得伦理道德在宗教面前相对淡化了生存的土壤。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关系时,现代许多国家由单方面统治向以法律法规治理国家的局面,以便于以法制性强制手段,组集中实现社会经济和文化中民间的强制规制。甚至在国家政策之中,民间的生态与资源保护自发的吸纳民间生态保护,共同致力于国家生态文明的建设。

人类文明的高度发达,自以为将自然命运握于手中的错误认识,是生态伦理观中必须考虑的问题。从2003年的“非典”疫情开始,中华民族大道上,产生了破坏性的力量。在自然这股难以挽回且无法把握的毁灭性力量面前,危机的消除不是靠技术能力就能轻易消解的,缺乏必要的伦理意识,不能从根源上杜绝自然带个人类生存生活环境的破坏。

(四)理性研究与反思

仔细商椎自然的内在价值,遵循自然规律,重塑人类在人类道德中的地位,是现实世界中思考生态伦理观中必须关注的问题。认为,自然界都是在任的实践活动之后改造成的自然界,其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与恶化关系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道德伦理观念中,生态主义哲学和人的道德义务整个发展都要归结到生态发展的具体哲学之中。环境伦理学的整个生态系统都是要以纠正“人类中心主义”的狭隘性而存在的。

在日益激增的人与自然矛盾之中,要想获得生态伦理学的良方,必须遵循自然,顺应自然,利用自然规律增进人的智力。在道德层面上,将自然价值凌驾于自然事实之上,将自然教育渗入到自然生活之中。人类要顺应自然运行,相对意义上改造结合控制自然,以道德诉求来应对自然。

生态伦理学倡导一种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生活方式”,主张提高生活质量来提升生存质量,这种发展是“持续生存的发展”,是对传统伦理学理论的创新。作为一种面向未来的伦理思想,生态伦理学正在朝着深层次方向发展,在社会范围内要引起广泛的关注。中国的生态伦理学尽管在理论上处于高度发达的状态,但是在现实应用面前,还不能实现同澳大利亚国家一样的状况。构建正确的生态伦理观,是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弊端,寻求人类的和谐创新,进而形成可持续发展赖以实现的道德理论前提的建构。

澳大利亚能以一个高度文明的生态建设,实现国内污染浪费的最低值,最终使苍蝇改变生活习性,成为采蜜造福国民的益虫,这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绝不是一句空话。以坚持节约用水、保护环境为国策的生态伦理建设,实现节约能源、保护水土、保护物种。共创和谐的文明国度。

在关于生态伦理观的激烈争论中,不仅仅是对自然的态度,更折射出对人类文明本身的反思。人类对自然的掠夺,只会换来自然肆无忌惮的报复,人类顺应自然,遵循生态伦理观,也相应的得到了自然的馈赠。再度审视人与自然关系,依靠人的先进觉悟和观念提升突破生态伦理建构难题。在生态伦理发展中,必须在以实践和“公正”,实现真正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生态发展观,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却忽视生态建构实践内涵。

三、结语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观,必须了解世界范围内生态伦理观研究现状,根据具体的情形实施合理化构建。科学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观,可以在世界范围内营建一个文明高度发达的地球。无论是自然发展,还是人类历史变迁,都要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而后才能更好地发展,无论是对一个国家还是对一个民族而言,都是一件至关重要大事,摒弃“以人为中心”的生态理论,找出发展中的难点和重点,可以更客观的在世界范围内实践科学发展,实践具体的生态伦理观。

参考文献

[1] 李霞.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5.

医学伦理学的中心范畴范文第4篇

关键词:德育;大学生;人才培养;职业伦理;教育

1、前言

我国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无论所培养的学生将来从事何种职业,他们都将成为社会的一员,担当起各自的伦理责任。学生道德水准的高低,宏观上对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微观上对保证个人工作质量,都将起到决定性作用。作为高校德育工作者,应该充分认识对在校大学生进行伦理教育的重要性[1]。

伦理教育是高等学校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大众化教育的背景下,对在校大学生广泛开展伦理(特别是职业伦理)教育,是确保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本文中,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浅谈一下应如何加强对大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

2、强化大学生职业伦理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伦理学的发展,各种应用伦理学不断产生,从应对相关现实问题中找到了生存的沃土。职业伦理学,作为应用伦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以人们从事各项具体职业时应遵循的道德准则为研究对象,具有很强的专业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性,是一门在实践基础上不断丰富发展的新兴学科。常见的教师伦理学、新闻伦理学、工程伦理学和医学伦理学等,都属于职业伦理学的范畴。

大众化教育的背景使得高等教育与职业伦理教育的携手成为必然。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转型,只给了少部分精英学生继续深造、进入学术殿堂的机会,绝大多数学生都将在毕业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以待就业者的身份参与争夺饭碗的严酷竞争。这就需要高等学校在履行传统的教学科研职能之外,更多地承担起就业培训的任务。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和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大学生培养质量的普遍下降,时刻在拷问我们高等教育工作者:什么样的知识才是学生真正需要的?我们该为学生提供什么样的知识?我们是否真的提供了学生应该掌握的那些知识?

许多来自一线的统计资料表明,用人单位对新进大学生进行素质评价时,最看重的是其品德。有关资料显示,在回答问卷“你认为什么样的大学生受企业欢迎”时,96%的人选择了敬业,98%的人选择了诚信[2]。这些信息提示我们,在高等教育中必须强化伦理道德、尤其是职业伦理道德的教育。

当今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属于90后,独生子女的成长背景使他们大多习惯以自我为中心,性格包容性不强,加之社会转型带来的一定程度的价值失序的影响,其职业伦理道德水平相对缺失,与社会预期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要改变这种现状,高校亟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大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

3、深化大学生职业伦理教育的可行性

以往对大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中,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如重社会影响而轻学校教育,学校教育中又存在着空洞说教多、针对实际问题少、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大大降低了大学生职业伦理教育的实效性。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笔者认为对大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绝不应该仅仅止步于德育课堂上蜻蜓点水式的简单提及,而是应该将其提升到应有的高度,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一项教学职责,抓紧抓好。而深化大学生职业伦理教育,首先需要优化职业伦理教育的方法和内容。

在教学方法上,笔者认为采用“两个结合”是可行的。

第一个结合是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案例分析教学法(Case Analysis Learning)是近代教育学中推荐的方法之一,其要点是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使受教育者得到启迪,培养其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在对大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中,教师枯燥地介绍职业伦理学的条文和守则,让学生被动接受,显然是起不到应有作用的;而通过对典型案例作鞭辟入里的分析,则可以使学生受到启发,在思索和讨论后主动学习职业伦理的相关原理和准则。且涉及具体职业领域的相关案例,特别是典型案例,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的,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和借鉴作用。国外经验也屡屡证明,案例分析是开展职业伦理教育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第二个结合是与就业教育相结合。

就业教育是高等学校应频繁开展的教育。90后大学生一般都有极强的现实感,从进校伊始,他们就会将目光瞄准就业,对有关就业的资讯倍加关注,因此就业教育是最具实效性的教育。而将具体的职业伦理自然融入对学生的就业教育中,无疑能提高学生的关注度,增强职业伦理教育的实效性。德育课堂之外,学校可以聘请知名企业主管人力资源的专家来校作求职专题讲座,或邀请事业有成的校友回校作报告、介绍职场成功经验,以他们的现身说法教益学生,使其真正认识坚守职业伦理的重要性。

在教学内容上,笔者认为可以围绕“三个教育”而进行。#p#分页标题#e#

(1)敬业教育

对职业的尊重是职业人基本的道德要求之一。“respect calling”是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发现许多在校大学生的“角色”意识较差,就业前的思想准备严重不足,其具体表现为不严格履行学生职责,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缺乏刻苦精神,没有认识到高等学校的教育实际上是一种就业前的培训,这种培训包括知识准备、技能训练和思想熏陶。因此,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并对他们进行相应的职业道德训练,敬业精神的培养即是其中的内容之一。敬业的基础是责任,这是应用伦理学的基本范畴之一。英语中的责任“responsibility”,意思是一种“响应”能力,即对社会召唤的反应能力。难以想象,一个在校对学习马马虎虎的人,走向社会后对工作会有高的标准,一个对学习不投入的人,将来对工作会有大的投入。因此,对大学生敬业精神的培养,可以从整肃学风、端正他们的学习态度开始抓起。

(2)诚信教育

诚信是当今社会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基础,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功的保证。有人将当前经济活动中出现种种“坑蒙拐骗”现象的原因归结为“诚信缺失”。令人遗憾的是,这种诚信缺失的风气现在也波及到高等学校这样高雅的学术殿堂,部分在校学子已或多或少地受到传染。如抄袭作业,不以为然;考试作弊,屡禁不止;凡此种种,无一不是诚信缺失在大学生中的反映。因此,诚信教育实属伦理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德育教师须通过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诚信是立身之本。人的尊严,人格的力量,都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一个人没有诚信,在社会上无法立足,无法做人。同时要教育学生,使他们知道诚信也是一种社会资源,是事业成功的基本条件。在市场竞争条件下,诚信的公司会赢得更多的客户,获得更多的业内朋友;个人的诚信,可以使其在就业、银行贷款、寻求合作伙伴方面得到更多优惠。教师须通过这种合理引导,使学生逐步形成坚守诚信的道德自觉,经过长时积累,最终促成其诚信品格的养成。

(3)和谐观教育

和谐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和价值追求。保持职业生命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个人坚持和谐理念、正确处理好自身与他人、社会及自然的关系,促成个体自我身心的健康发展、个人与他人及社会的友好相处、个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大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中,教师需要引导学生逐步确立和谐发展的意识,为打拼职场创造良好的人生环境。首先,要教育学生热爱和珍视生命价值,使其懂得学习和工作的目的在于改善个体生活质量,进而树立科学的生命观和健康观;其次,在个人与他人及社会关系的处理上,使学生明确人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存在物,其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从而确立起正确的义利观,勇于担当,乐于助人,勤于奉献,逐步养成优秀职业人应具备的良好个性品质;最后,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上,须教育学生突破传统人道主义中人征服自然的狭隘思路,懂得敬畏和尊重自然,进而确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明生态观,使学生将来在自觉履行保护环境和资源的伦理责任中规范自己的职业活动[3]。

4、大学生职业伦理教育的实施建议

笔者认为,实施大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应该做到全员化、全程化和系统化。

首先,学校校园是学生的“教育场”,处于该场中的所有元素都应对育人起到正向作用[4]。因此,对大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需要包括领导、教师和行政服务人员在内的学校每一个教职员工的集体参与。领导者的管理作风,服务者的精神风貌,尤其是教师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会对学生产生无形的影响。通常说“为人师表”,教师潜心治学和孜孜传道所表现出的人格力量,对学生起着最好的道德示范作用,正如孔子说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些都是“身教”的实例。当然,教育也离不开“言传”,特别是专职教师,在职业伦理教育的“融入式”教学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专职教师需要明确自己作为道德载体的责任,结合各自不同的专业背景,在课堂教学中有的放矢地穿插职业伦理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讲授,使学生感同身受,获得深刻教益。

其次,学校校园这一“教育场”对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应该是全程的[5]。每位学生初入大学校门,对其及所在群体的职业伦理教育即可随之开始。从新生入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专业课学习到毕业就业,职业伦理教育可以全程伴随,一以贯之,最终形成整套周密完整的教育链条。其中,对毕业生职业伦理状况的回访和跟踪调查更为必需。作为外界的反馈,它对于改善整个“教育场”的功能,起着重要作用。

最后,对大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应该形成系统和网络[6]。学校须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应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等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及班主任等兼职人员有效组织起来,并全力动员专业课教师,共同参与职业伦理教育,于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相关专题研讨会,及时交流经验,总结成绩,汇总问题,讨论解决办法,同时做好来年的工作安排。通过以上努力,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使职业伦理教育日趋系统化和规范化,不断改善和增进教育效果。

5 、结语

职业伦理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大众化教育的背景下,开展职业伦理教育十分重要,在操作上也是可行的。在实施上,应发挥专兼职教师的作用,形成网络,联系实际,开展敬业教育、诚信教育与和谐观教育,把学生培养成品质高尚、知识全面、体魄健壮,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的一代新人。

参考文献:

1马成松.对工程教育中工程伦理问题的思考[J]. 高等建筑教育 , 2003,(03)#p#分页标题#e#

2马成松.工程的软化与素质的硬化[J]高等建筑教育 , 2007,(02)

3肖平.工程伦理学[B]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0

4郑文宝.思想政治教育维度下的工程伦理教育[J]教书育人 , 2007,(18)

医学伦理学的中心范畴范文第5篇

1.1辩证分析和看待基因技术

早在人类基因组计划完成之年,全球600多位顶尖科学家就指出:“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结合,将是后基因组时代最重要的研究方向之一。”由此,“基因组医学”在2003年诞生了,也迎来了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新时代,即以人类基因组为基础的临床医学革命。在这场21世纪的医学革命中,突破性的进展就是不再单纯以疾病为中心,而是以个体为中心;不再单纯以血检、尿检、B超、CT以及磁共振结果等作为临床诊断指标,而是以染色体形态结构和基因的DNA序列作为诊断依据;不再单纯对症用药,而是进行基因型处方施治。这将使疾病的诊断可以提前至症状前、产前甚至胚胎植入前;疾病的治疗可以应用基因药物甚至基因治疗;症状的预防或性状的改善可以利用基因水平的操作实现。因此,基因技术可谓为人类带来了福音。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双刃剑”一词也同样适用于这场由遗传学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医学革命。一方面,从人的生物属性来说,遗传学技术的发展可以从本质上了解、明确以及改造人类的性状或疾病,使人类的生命之花在凝聚人类智慧圣水的沐浴下绽放得更加绚丽多彩;另一方面,从人的人文属性来说,遗传学技术的发展使临床医学成为医学伦理问题的多发领域。[4]诸如“遗传筛查”“产前诊断”“设计婴儿”“基因歧视”等新的词汇频频见诸于新闻媒体和科学媒介。由此产生了一个遗传学与伦理学的关联学科—遗传伦理学(Genethics),即用伦理学方法研究和评估由于遗传学发展所产生的伦理问题,或规范遗传服务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行为的学科,也称基因伦理学。21世纪的高等医学教育和医学生,必须直面这把“双刃剑”的挑战。

1.2要坚定不移地抱持人类良知与道德底线

人与动物和机器人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人有良知和道德情操,这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最重要、最宝贵“基因”。人类的智慧在不断推动着技术进步,技术手段已经并将进一步挑战由人类良知和道德情操形成的伦理规范。在这场业已开始的人“技”博弈中,人类若放弃良知与道德情操而任由技术无控制的发展,人类最终会走向灭亡。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年来,几乎全世界有责任心的科学家,都在呼吁每一个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高科技工作者,要时刻坚守自己的人文精神家园的真谛所在。在校大学生必须紧密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培养职业操守,这对医学生来说尤为重要,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强调医者仁心,大医者必有大德。可以预见,未来的医学遗传技术“能耐”会很大,但医务工作者决不能凭其从事违背医德良心的治疗与操作。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要把纯科学研究与实际应用区别开来,我们支持对医学遗传技术的探索与创新,但反对凭借遗传技术从事有悖人类伦理规范的诊疗活动,这就如同目前我们并不反对从事正当的枪械研究工作但却反对违法持枪行为一样。

1.3要严格遵守行业行为规范与相应法律法规

医学遗传技术对人类伦理规范造成的冲击已引起全球关注,世界卫生组织(WHO)对遗传检查提出了伦理准则建议,我国不少医院与科研机构制定了基因诊断的医德规则。诸如:遗传筛查和检查都应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别人参加;筛查前应告知受筛群体此项筛查的目的和可能的结果以及可能要做出的选择;症状前和易感性检查的结果,为了避免可能的歧视,不经本人同意,筛查结果不得泄漏给雇主、保险公司、学校、政府机关或其他研究机构等。[5]未来,随着遗传技术的进步和基因诊疗活动的普及,对医学遗传诊疗活动的约束必然会上升到国家层面,即由国家制定相关法规来规范基因诊断等医学遗传诊疗活动。在校医学生在学期间就应了解这些准则与规范,及早养成循规蹈矩的良好职业道德与职业习惯。

2基因诊断技术受限致疾病未检出案例

技术的先进性总是相对的,现代医学遗传技术无论怎样先进,也不可能包治所有相关疾病。就基因诊断来说,它所适应的范围与条件是有一定限制的,即基因检测的必要条件是被检测基因的正常结构已确定;被检测基因突变已定位。由此,对目前已确定的6000多种单基因病来讲,能达到基因诊断条件的单基因病是非常少的。这样,基因诊断漏诊甚或基因操作致病事情就出现了,最典型的案例是“基因病的试管婴儿出生”:济南市民赵女士与丈夫于2011年在济南某医院做试管婴儿。2013年初孩子出生后,家人发现孩子的眼球是蓝色的,四肢和脸上的部分皮肤像白癜风的白斑一样,两条腿长度不一致,脖子歪斜着立不起来。赵女士和家人怀疑是做试管婴儿时出现了问题,于是到医院讨说法,院方医务人员称医院的试管婴儿技术没有问题,新生儿疾病与父母基因有关,医院的试管婴儿技术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有8000多种并发症是检查不出来的,而且在做试管婴儿之前已经让父母在风险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了,院方没有任何责任。双方协商不成,赵女士将孩子放在会议室的桌子上,让医院给个说法,然后与家人离开了医院。[6]该案例所涉及的内容表面上是试管婴儿方面的问题,实际上是体外受精胚胎植入前基因诊断方面的问题。案例在教学过程中引发的争议是:基因诊断致使一对无法自然生育的夫妇获得一个基因病患儿,这类基因诊断人道吗?院方推卸全部责任的做法符合医德吗?对此,教师应引导学生这样来认识这一案例:

2.1应当充分肯定基因诊断助孕技术即试管婴儿为人类带来的福音

近些年来,由于全球环境污染加重、大龄婚育者增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不能正常生育的夫妇日益增多。在一些家庭,盼望一个健康婴儿的降生成为两代甚至三代人的最大心愿。是试管婴儿圆了他们的梦,凭借试管婴儿技术使无数无法自然妊娠的夫妇或得子或得女,他们终获为人父母之趣,他们的父母终得弄孙之乐。从维系人类繁衍生存、满足人生育之天性需求和为一些家庭播撒天伦之乐来说,基因诊断助孕技术在临床上的应用,是最大的人道。至于出现案例中的“基因病的试管婴儿”,这毕竟是极少数。既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因噎废食,随着基因诊断技术的日臻完善,基因诊断受限会逐渐减少。

2.2对医院医德责任的认定应慎重

医德责任是指医院或医务工作者所应承担的基于医疗道德要求与医德医风规范而规定的职责和任务。承担医德责任,虽然并不意味着被直接追究法律与经济责任,但要受公众与社会舆论的诟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传媒高度发达的社会环境里,无论医院还是医务工作者都几乎不能承受因医德责任缺失而受诟病的形象损失。当然,若是医院或医务工作者确应承担医德责任,公众与社会舆论的监督是无可厚非的。问题在于该案例在医德责任的认定上有困难。从医德风尚的社会要求上来说,人们希望医院的任何诊疗活动都完美无缺。然而,由于疾病的复杂性和诊疗技术的受限性,再加之其他社会性因素的影响,任何诊疗活动都有风险,这就是为什么该案例中院方在做试管婴儿之前就让患儿父母在风险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的主要缘由。这样,院方实际上已经在程序上规避了医德责任。但是,就此来认定院方毫无医德责任也有失公允。因为院方既然明明知道该项医疗技术有风险就应该千方百计避免风险发生,譬如强化对胎儿的产前诊断,经诊断确诊为遗传病患儿应劝孕妇放弃生育,毕竟一个遗传病患儿的降生无论对家庭还是社会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当然,究竟院方是否尽到了相关责任,我们不是当事方自然不知详情。但是,我们通过该案例对在校医学生进行的医德责任教育却是至关重要的。

3冷冻胚胎处置权争议案例

医学遗传辅助生殖中遇到的典型案例是冷冻胚胎

处置权争议案例。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Reproduc-tionTechnology,ART)包括人工体内受精(ArtificialIn-semination,AI),体外受精(InVitroFertilization,IVF)和胚胎移植(即试管婴儿),代孕母亲,甚至无性生殖(克隆人)的技术等等,这一技术无疑可以帮助无数不孕夫妇实现生育的梦想,但却会引发若干伦理与法律问题。被称为“中国第一例冷冻胚胎处置权争议案”的南京死亡夫妇冷冻胚胎争议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2013年2月20日家住南京的小沈和妻子在做胚胎移植手术的前五天遭遇车祸双亡。存放于南京鼓楼医院的4枚冷冻胚胎,成为四位“失独”老人唯一的寄托。双方父母为要回冷冻胚胎,将拒绝交出胚胎的医院告上了法庭。2014年5月,法院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诉请,理由是“唯一能让胚胎存活的途径只有代孕,这是我国明令禁止的”。[7]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医疗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8]这一案例同样在学生中引起争议,争议的焦点是:以法律禁止代孕为由而拒绝意外死亡夫妇之父母获得其子女冷冻胚胎的做法人道吗?我国禁止代孕的相关法律是否过于苛刻,是否应该随着人口生育需求与科技进步而做出相应修订?笔者认为这是对学生进行法制观念、遗传伦理和相关遗传知识教育的极好契机。

3.1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法”与“情”的关系

我国关于禁止代孕的相关法律条文,是基于维护生育秩序、避免“基因”而制定的。它既是我国公民特别是医务工作者必须遵守的强制规范,又是法院判定相关案件的准绳。在法律条文没有变动之前,法院的判定是无可厚非的。至于该判定是否有违人道,属于另一个范畴的问题。即使有违人道,“情”只能服从于“法”。因为只有如此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才称得上法制社会,才能维护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3.2充分肯定学生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遗传技术法律发展问题的探讨

笔者认为青年学生对包括现行法律在内的社会问题的探讨是有民族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的表现,况且这一案例的确折射出我国代孕技术法律规定的粗糙。众所周知,代孕是指通过体外受精的方式为他人生育子女的行为,它有三种情形:一是、卵子均来自于夫妻双方,仅借用代孕者的子宫;二是来自丈夫,卵子由代孕者提供,经体外授精后,由代孕者怀孕生育;三是卵子由妻子提供,经异质人工授精后通过胚胎移植由母亲代孕生育。由于后两种情形会引起难以预料的伦理、法律与会社问题,应于立法禁止无可厚非。特别是第三种情形即由供精者提供经人工授精后通过胚胎移植由母亲代孕生育的行为,会导致生物学子女聚居大增,这些试管婴儿虽具有血缘关系但彼此毫不知情,一旦恋爱结婚将引发“危机”。因此,2001年我国卫生部颁布的《人类库管理办法》规定一名供精者最多只能提供给五名妇女受孕,避免产生众多的“同父异母”兄弟姐妹。[9]但是第一种情形即、卵子均来自于夫妻双方,仅借用代孕者的子宫生育的行为应于解禁。理由是这一情形既不违背人伦道德,又不会带来严重社会危害,却可以圆无数因需求女方完全丧失生育能力夫妇生育子女之梦。因此,在一些发达国家,很多人认为这种情形的代孕是一项善举。在我国,也应当开始考虑允许此种情形下三方达成协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的代孕行为。因为任何法律规定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我国颁布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时候,是依据当时人口基数大、出生率高、控制人口数量是基本国策和代孕在国内及其罕见等国情。虽然仅仅过了十多年,但我国经济社会却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表现在生育领域则是随着人们婚育观的变化,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末,中国大陆人口年均增长率由2002年的6.45‰降至2011年的4.79‰,下降了1.66个千分点。上海市人口自然增长率在2013年前曾连续19年负增长,而历史上我国个别年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曾高达30‰左右,现在我国人口增长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与此同时,伴随女性不孕发病率逐年上升与医学遗传辅助生殖技术的日臻完善,寻求代孕的呼声不时现于媒体。笔者赞同“由母亲代孕生育权是人类维护人口生产不断延续的一项自然权利”的主张。笔者建议国家有关立法机构通过释法的方式对代孕以新的具体界定,即施行有区别的代孕管制,以利公民获得合法代孕权利。

3.3充分肯定医学生对失独老人的关注和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