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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人主义;集体主义;奴隶制经济;小农经济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1
一、引言
文化纬度是所有涉及到跨文化领域研究的重要基础性概念。文化纬度理论最早是由荷兰学者Hofstede建立并提出的。近四十年来,国际上出现了大量以Hofstede文化纬度理论为基础的研究成果,范围涵盖社会学、组织行为学、跨文化交际、经济增长等领域。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维度是重要的文化维度,但到目前为止,对于个人主义-集体主义文化纬度产生的原因的研究却很少见。为什么以儒家为代表的东方社会形成了集体主义的文化价值观;而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社会衍化出了个人主义的文化价值观?本文从经济基础的角度来进行解释分析。
二、集体主义的经济基础
人总是要依靠别人的支持,单独一个人根本无法生活。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单个人生存下去的概率很小。所以,无论东方、西方,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就是必然的选择。
在儒教文化圈内,中国自周开始废除了奴隶制后逐渐形成了以血缘、地缘等各种关系为基础,以家庭、家族为单位的集体主义文化价值观和以自耕农、佃农为主的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式的小农经济制度,并建立了“孝道”的制度安排,同时为了保障该价值观和制度安排得以实现、深化、和扩展又建立起了刚性的“三纲五常”伦理道德制度保障。
另一方面,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集体主义文化纬度极大地适应了农业社会生产技术水平低,和劳动、土地的边际生产率递增的经济规律,从而带来了以中国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圈的农业社会超越西方的物质文明。在东方的中国,在公元1世纪,中国的汉朝和欧洲的罗马帝国处于同一发展水平,但到1820年,中国已是世界最大的经济体。
三、个人主义的经济基础
与儒教文化圈不同,早期基督教文化圈形成的并不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集体主义制度设计,而是走上了以奴隶制为基础的庄园经济的制度设计,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个人主义传统的基本思想雏形。
至少从经济发展方面讲,西方社会古代文明的制高点出现在公元1世纪或2世纪的罗马统治时期。战争对于处于奴隶制社会时期的罗马人来说是一种很好的生产方式。战争在给罗马带来了巨大的财富的同时,也给罗马人带来了廉价的人力资源。从人口结构上来看,从公元前225年到公元前43年,在意大利的自由人人数从440万人增加到450万人,增长了2.3%;而同期奴隶人数从60万增加到300万人,增长了400%。
之所以走上了与东方的小农经济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一方面是由于伴随着罗马统治范围的扩张,奴隶制下的经济增长带来了帝国的繁荣。当然这种繁荣为罗马公民(不包括奴隶在内)建立个人主义的思想奠定了基础并提供了物质保障。亚里斯多德认为,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差别是由生物学决定的,奴隶应该为主人劳动,使主人衣食无忧,有更多的闲暇发展文明的各种艺术,这是宇宙的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奴隶制社会的经济繁荣又激励着罗马帝国继续不断的扩张,这样一来,罗马社会的奴隶制经济基础没有像中国在周代商之后慢慢消亡,并以小农经济取而代之,反而逐渐被强化为罗马帝国牢不可破的经济保障。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也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成为罗马公民的主导思想。
由于受到罗马流传下来的公民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使得自由民的劳动生产在道德上是被鄙视的,再加上君主、与君主实力相当的贵族和教会彼此之间的相互制衡使得基督教文化圈内业已由奴隶制社会时期的庞大生产收缩为小农业和小手工业的经济与儒家文化圈的小农经济比较起来,其发展水平则相形见绌了。经济基础和个人主义思想以及上层建筑的不匹配导致了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的下降,远远落后于同时期的儒教文化圈。
一方面新大陆的殖民地的建立带来了久违的持续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殖民者的个人主义思想在个人的经济安全得到保障后得以继续和传播。可以说没有殖民地经济基础也就没有基督教国家的后来居上和由罗马帝国开始的个人主义精神的继承和发扬光大。而真正的绝非仅保留于非奴隶的公民范围之内一般化的个人主义精神也只有到了奴隶制的废除和殖民地的独立,以及人们基于市场的信任,产业竞争力取代了武力的时代才得以实现。也就是说,基督教文化圈中的各国对于殖民地经济基础的可靠性的坚持结束于两次世界大战之后,取而代之的是以制度为保障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业效率的竞争。法治化、全球化的市场经济的建立为西方个人主义文化价值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四、结语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集体主义是我们共同的起点。但在此之后,东西方走上了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并在不同的经济基础上发展出了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两种价值体系。集体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对内政体下的家族、血缘为根本的小农经济;它的自给自足式经济特点带来了自我封闭的可能,对外的殖民扩张因此也就没有了动机。而个体主义的经济基础在农业时代是奴隶制的庄园经济,前工业化时代基督教文化圈对外殖民扩张的思想基础仍旧是罗马帝国时代就早已有之的奴隶制。而在工业时代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后就变成了自由竞争下的市场经济。此时的个人主义已经一般化了,并且成为了自由、民主的基石。
纵观历史,我们有理由相信,假以时日中国会演变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的整套机制安排。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不动摇,以中国为代表的儒教文化圈一定会取得与历史上同样令人敬佩的辉煌。
参考文献:
[1]陈志武.金融的逻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M].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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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杜 纯(1996-),女,内蒙古赤峰人,大连民族大学国际商学院国贸系2013级本科生。
黄平林(1994-),男,河北沧州人,大连民族大学国际商学院国贸系2013级本科生。
刘 岩(1977-),男,大连民族大学讲师,经济学博士。
银行商业化改革与农户资金需求高度分散之间的矛盾在坚持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进程中,银行的商业化体制改革要求银行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来判断其经营行为,从金融部门看这当然无可厚非。但从中国农村发展的需求看则应该另外评价。因为,商业化的正规金融机构是不可能适应农户由于高度分散并且兼业经营而提出的资金信用需求的,商业银行和小农经济这两方面的对接有问题。我认为,农户经营高度化分散是其根本特点,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也确实要求其追逐利润,规避风险。所以,银行和农户任何一方都没有对错之分。
目前的问题是,农村资金的短缺使之成为极度稀缺要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问题不是农户资金需求不足,也不是政府不想加大农业资金投入,而是市场化取向的银行商业化改革必然要求其退出农业。
农户的资金需求一般具有分散、小额化、周期长、风险高、不易监督的特点,银行如对其贷款,利润就比较低。而任何银行它所追求的利润只能来源于相对有规模效益的贷款。因此,这就导致了资金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不对称。不对称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银行没有办法了解农户的贷款需求,农户也不可能拿出详尽的贷款报告给银行,不可能走目前的金融程序向银行申请贷款。此外,农户没有资产抵押条件,即使可以用土地抵押,银行也难以收回这种隐含农民社会保障的抵押品。实际上如果不使用特殊的或暴力的手段,就连高利贷者也难以收回农户借款时的抵押品。
从近几年对农户的整体调查情况来看,农户的存款增长幅度大于其贷款增长幅度,因此有大量资金从农村流出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表面形式就是农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吸纳农村的资金有所增加,银行给农户的贷款却是减少的。农民的信用需求能够从银行和信用社得到满足的只占到24,连四分之一都不到,这就证明了我们刚才的假设:市场化导向的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必然结果是其退出农村信用领域,银行的资金供给与农户高度分散的、自给自足和半自给自足的、生活性需求与生产性需求混合在一起的、小额的、周期长的、风险高的、监督不易的资金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体制不对称,其严重结果是导致农村资金要素匮乏。
作为龙头要素和最具组织作用的要素——资金,它如果退出农业,就会导致任何力图加大农业投入的政策措施都不能落实,增加农民收入的良好愿望只能落空。这就会引出一个问题:在整个国家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的同时,农业经济无法实现市场经济。这怎么来解释: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它调控的是什么?它是在边际收益递减的规律作用之下调控那些递减的要素,使那些边际收益可能递增的要素替代那些边际收益递减的要素。
那么什么要素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呢?很明显,是劳动力要素,而资金要素是过度稀缺的。因此就必然会产生这样一种现象:在农村搞高利贷是最赚钱的。资金要素的边际效益是上涨的,但由于银行资金供给与农户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资金没法通过国家金融部门进入农村,因此农村成为资金要素过度稀缺的一个领域。土地要素也不能增加,因为它是人均占有的,而且由于土地承担农民的社会保障,所以土地要素的流转比例低。因此,尽管劳动力要素的边际效益降为零,甚至是负值,它也当然不能被替代。
因此,我们说,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自发调控资源,在农业生产领域很难发挥作用,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控农业结构更有可能会出问题。当我们的政策取向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思路上的时候,农业、农村经济所遇到的困难与这种政策取向的善良愿望之间似乎就出现了不相一致。
中国的农村经济问题不能靠外资来解决九十年代后期城市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靠外资不断增加来维持的。
那么,农业经济的发展能不能靠外资呢?我的回答是不可能。因为,外资是不会投向高度分散的、自给自足和半自给自足的、生活性需求与生产性需求混合在一起的、小规模的、周期长的、风险高的农业经济的。因此可以说,既不能按照城市经济发展的思路来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也不能靠外部市场来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
简单地强调用市场化的路子来调整农业结构可能走不通,因为单纯开展“农业”的结构调整已经走到头了,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的两次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导致农业主产品的成本在“天花板”价格(国际价格)之上,此后小农经济条件下惟一能够维持农业简单再生产的内在机制,是农民在家庭经营内部自己把劳动力的收益降为零,甚至是负值。在这种情况下,对农业的一切政策设计,包括政府对农民直接进行补贴,其效果都不可能明显。
农村政策研究应该体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从以往的经验看,一方面我们认识到,市场化的制度最早是在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被借鉴的,那时候的城市仍然在维持计划经济;并且由于政府对农村采取休养生息的让步政策,放开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因此,农村的市场经济制度并不是被设计好、被推行下去的,实际上是在农民作为利益主体的条件下,自发地与农村传统制度结合,才发挥了市场的作用。
另一方面,后来农村发展面临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则与城市改革从原来的国家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部门垄断体制以及在国家大规模对外开放进程中部门垄断与国际资本结合有关。这显然已经导致农村经济外部环境发生根本改变。以往的教训表明,再单纯地强调农业的市场化改革解决不了农村经济的复杂矛盾。如果政府真的想扶持农业,必须从国家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放开某些垄断领域,让农民合作经济参与进来。
农村经济发展对策的深入讨论第一,中国农村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必须用适宜小农经济的思路来解决农业问题。
首先要看到,我国的小农经济中,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其投入产出比下降为负值其实是个必然的过程。要想有针对性地进行理论创新和体制创新,就不能照搬西方,而东亚小农经济社会模式的基本政策安排——东亚模式——是更值得我们借鉴的。东亚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对农民合作社采取特殊政策放开农业外部规模经营。因为纯粹的农业生产没有规模效益,政府对农民进行补贴又由于交易费用太高而不可能补到每个单一的农民头上,因此,只能靠农业外部规模来补充农业内部收益下降的损失,政府只能是放开与农业相关的领域,让农民合作经济进入。与农业相关的这些领域
包括:农村信用、保险、生产资料购销、农产品的加工,以及农副产品的批发等。所有这些农业生产外部经营领域都能形成规模、产生利润,而惟独种植业产生不了利润。外部合作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必须通过合作社内部收益分配补贴到种植业上去,否则东亚小农经济从事的农业就很难持续下去。
其次是政府对农业的投入要针对那些有组织的合作社,而不是直接投给农户。这还是由于政府与单个农户的交易成本过高。近年来提出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税费改革等政策都是以为政府可以与九亿农民进行直接交易,其实五十年的经验教训证明这是做不到的。政府能做的是,对农村的投入和补贴不是用于部门或者部门下设的企业,而是直接用于农村基层合作经济组织。比如,政府对合作社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投入,政府投入可以计股(政府股权甚至可以占到50以上,保证政府投入的资金不被私人占有),但不能拿回收益。政府股权收益只能通过合作社内部分配用于农业生产补贴和农村公益事业开支。
不过,即使我们采纳了东亚的合作经济模式,也仅仅意味着我们其实将小农经济条件下必然不断推高的农业生产成本消化在其他涉农行业领域返还的利润之中,而这并没有解决农业规模不足的根本问题(美国劳动力人均土地面积为八百多亩,中国仅为四亩多,相差二百倍),中国的农业依然无法与国际上的规模农业去抗争。
第三,现在必须尽快启动城市化,否则就很难解决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问题,也难以带动国民经济整个一盘棋的发展。
这已经是被政策理论界自从八十年代中期以来谈了十五年的老话题。按说已经没有再讨论的必要,当务之急似乎只是如何操作的问题。但是,如果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放眼全球”,如果考虑到二十一世纪中国所面临的国际环境,我所做过的关于加快农村城市化的一切分析,就变得几乎没有意义。因为进一步的分析是,如果按照一九九八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定义的将来在二十一世纪的国际垂直分工体系中,中国所能够扮演的,只能是以廉价原材料和劳动力生产最低价格的一般制成品的角色的话,其结果可能要求我们只能像当年搞工业化资本积累那样维持城乡二元结构,才能保证劳动力的低成本,否则追求高增长的中国经济就走不下去了。
关键词:农户金融服务;非正式金融;减贫机制
中国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7)06-0010-06
贫困问题作为一项世界性研究难题,长期以来一直吸引着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人类学家及其他相关学科学者们的目光。小农家庭由于自身经济基础薄弱与高度脆弱性特征,往往长期处于贫困的边缘m或者陷入贫困者行列之中。从贫困的形成原因来看,低收入、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缺乏是最主要的因素,而在家庭经济中,三者往往又是相互联系、彼此强化的。无论是贫困者缓解贫困,还是减少贫困的发生率,资金(或信贷)的可获得性是至关重要的影响因素。因而,关注农户的金融服务状况是关注贫困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方面。随着对农户金融服务实践的变化,相关研究也日益增多,国内外许多学者从对农户金融服务需求本质的理解、可供形式、减贫机制、正式与非正式金融的交互作用等多个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本文拟对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进行综述。
一、对农户(农民)经济行为的解读
英国学者弗兰克・艾利思把农户定义为“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主要从农业中获得生活资料、在农业生产中主要利用家庭成员劳动的一个基本生产、生活单位。他们部分地参与常常是不完全或不全面的投入与产出市场”。对农户研究的本质目的是对农户行为的解读,其中争论的焦点在于农户是否经济理性,这涉及到是否可以把农户看作一个现代生产基本单位,以便选择农户金融服务的基本框架。张杰(2005)认为,中国的农户如能被确认为富于理性的小农,那么,就没有必要单独为其设计一套农贷制度安排,而只需将现在已经存在并很好地服务于现代经济的金融体系直接延伸到农村经济,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即可。
现代欧美学者研究农户行为的经典文献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类:一类强调小农的理性动机,另一类则坚守小农的生存逻辑。舒尔茨把农户看作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单位,认为农民比起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来毫不逊色,据此,改造传统农业的出路在于激励农民为追求利润而创新的行为(1964)。波普金更进一步认为,农场完全可以视作资本主义的公司,小农无论是在市场领域还是政治社会活动中,都更倾向于按理性的投资者的原则行事(1979)。由于以上两者的观点十分接近,人们将其概括为“舒尔茨一波普金命题”。这一命题实际上强调,对于农户或者小农,重要的是为其提供所谓的“现代市场要素”和创造外部市场条件,至于小农如何行事,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与“舒尔茨一波普金”命题的乐观倾向相比,小农经济的“生存命题”则显得有些悲观。他们从乡村社会关系与伦理角度出发,分析农户(农民)的生存方式与经济行为逻辑。其中,以察亚诺夫(Chay-anov,1925)、波兰尼(Polanyi,1957)为代表的“道义小农派”质疑古典经济学的严格理性分析范式,认为小农的行为明显偏离经济计算的路径,不同于资产拥有者,因为他不雇佣劳动,因此难以计算成本收益,其产品也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消费而不是追求利润。后来,美国经挤学家J・斯科特(Scott,1976)通过细致的案例考察进一步阐发和扩展了上述逻辑,并明确提出著名的“道义经济”命题。在斯科特看来,小农经济坚守的是“安全第一”的原则,具有强烈生存取向的农民宁可选择避免经济灾难,而不会冒险追求平均收益的最大化。实际上,斯科特所揭示的这一“生存伦理”构成前资本主义农业秩序中诸多技术、社会和道德安排的基础,农村信贷安排自然也不例外。
对于中国农户的解读,华裔学者黄宗智教授的贡献是难以逾越的。他基于华北小农经济的史料研究提出了小农经济“半无产化”以及著名的“拐杖逻辑”。在黄宗智之前,人们已经对中国小农经济的特征做过大量描述和确认,黄宗智自然也认同对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密化”刻画,但他对“过密化”的讨论旨在表明,由于“过密化”源自一个农户家庭不能解雇多余的劳动力,因而中国的小农经济不会产生大量原本可从小农家庭农场分离出来的“无产一雇佣”阶层。但他同时指出,在当时情境下,若剩余劳动力从家庭农场分离出来,他必然成为家族的最后一代,即作为雇佣阶层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只能是自我维生至消亡。如此,既然多余的农村劳动力无法独立成为一个新的阶层,那么,他们就必然会继续附着在小农经济之上,非农工作与收入只能成为生活的“拐杖”。这种状况长期决定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制度结构、演进走向以及总体绩效。可即便是富余大户,也是“以末致富,以本守之”,这与中国长期封建历史过程中的重农抑工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有关。
综合上述观点,可以发现,农民表面的非理性恰恰是现实环境下的理性;解释农户行为特征与贫困的原因应从社会制度安排、农产品市场结构与生产要素市场的高度分割的原因结合出发;考察与安排农村金融服务时,要综合考虑历史与现实的各种制约因素,将之作为动态的变迁背景,才可能实现农村金融制度供给与需求的良性耦合。
二、农户金融服务的需求与信贷特征
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提供储蓄便利,积累资本以购买耐用消费品;第二,获取信贷以平滑消费,包括产出与投入时间上的不匹配、生命周期需要、紧急事件需要;第三,利用信贷资金投资。
对穷人储蓄能力的怀疑是补贴信贷与贫困者金融服务认识误区产生的主要原因。事实上,穷人不仅可以从收入(工资或其他收入)扣出一部分,也可以从支出(日常开支)中省出一些用于储蓄。即使是最穷的人也必须花钱购买如食物与衣服等最基本的物品,每一次他们的确存在储蓄的机会而且他们也确实这样做,无论金额多么微小。许多贫困家庭主妇在这样努力,尽管他们的丈夫不能从他们的收入中提供任何储蓄。她们的成功体现在她们每一次出借小额款项(也包括数量很少的米、煤油与盐)的习惯上。为农户提供储蓄便利可以增进农户储蓄,从而提高农户信贷能力。
在解决资金困境时,农户资金需求遵循特殊的差序格局,即其融资顺序依次为:增加非农收入进行的内源融资、利用亲缘关系进行的友情借贷、利用本社区其他非正式信贷形式、国家信贷或带有官方性质的正规信贷、其他商业性的信贷。在还贷特征上也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契约信用相背离,带有乡土社会信用特征,有着明显的圈层结构:其信用由家庭圈层、亲缘圈层、社区圈层至社区之外依次减弱甚至完全丧失。根据郭晓鸣(2004)在四川4个不
同类型的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随机抽取243户农户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2001~2003年的三年间,农户在信用社贷款的按时还本付息率仅为34.3%,私人借款的还款率则达到86.8%。农户资金需求遵循特殊的差序格局,是对还款能力不确定的理性选择,由于收入流的非稳定性特点导致的不确定性,当还款期来临而无法归还时,亲缘关系与社区内的融资易于达成谅解并顺延。事实上,贫困者对声誉可能也是很珍惜的,因为若更缺乏声誉资本,生存危机会更严重,对他们来说,一笔金额很小的融资可能是一笔救命钱。信用特征的圈层结构则与信息监控水平、重复博弈与违约惩罚力度有关。若是构建合理的制度安排,农户圈层结构的信用特征也是可以改变的。
三、农户金融服务的国际实践与困境
早期,政策制订者期望宣传高利贷的罪恶,试图通过发展正规金融来替代它(Adams and Fitchett,1992)。但是,以城镇为基础的信贷配置(Lipton,1976)与正式贷款人面临的利率限制(Vega,1981)二者相辅而形成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Edward s,Shaw,1973);穷人缺乏合适的担保(Pischke,1983;Rudra,1982;Binswanger and Sillers,1983),越是小额借款者,面临的交易成本越高(Aron,1981;Tim-berg andAiyar,1984);最终保护、仲裁与腐败情形(Ladman and Tinnermeir,1981;Adams and Vogel,1985,Ghatak,1977)等原因造成乡村多数农户很难获得正常信贷。在工业化后期,许多国家提出工业反哺农业的理论,于是优惠信贷(补贴信贷)成为许多国家为农业发展提供的一项重要政策。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80年代,许多国家提供优惠信贷供给作为农村发展的中心策略。然而,由于优惠信贷通常遭遇极低的还款率与高涨的补贴成本,致使许多优惠信贷无法惠及真正的穷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拉美和南亚的一些发展中国家陆续开展一系列以非政府组织为主导的试验,设计和实施专门为穷人和小型经营活动提供贷款和储蓄服务的项目。试验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主要有孟加拉国的Grameen银行、玻利维亚的Banco Soi银行和印度尼西亚的Unit Desa项目等。Global Resource Centrefor Microfinance 2004年的一份报告称,已探明从事小额信贷的商业银行和其他正规金融机构有225家(包括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其中已经获得较高回报,甚至超出本国银行业的平均水平(Isern,2005)。在控制信贷风险、提高偿还率方面,小额信贷机构独树一帜,创造了不少为人熟知并广为复制的技术,如整贷零还、小组连保贷款、动态激励、灵活的抵押方式等,用来克服信息不对称障碍,提高偿还率。
然而,小额信贷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非市场化模式的小额信贷存在着可持续性与选择性剥离。的问题。其次,市场化的小额信贷利率过高,根据Micmfinance Bulletin 2003年7月号的调查,在向最穷的人发放贷款的49家小额信贷机构中,平均运营成本为其发放贷款数额的59%,而人力成本接近50%。尽管较高的利率可以扩展小额信贷的延伸性,但利率过高也会导致金融风险和政治风险的增大,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Woller andWoodworth,2001)。
在低收入国家,政府大都把农业信贷的名义利率定得很低,而贷给农村贫民的贷款利率则更低。德尔・W・亚当斯驳斥了用于论证低息农业贷款合理性的主要的八种观点:高利贷论、高收入国家的低利率政策、贷款者获得了廉价的资金、贷款者的生存力、农民的行为、收入转移机制、利率与通货膨胀、次佳论点。认为低息贷款政策是低收入国家的金融市场经营不善的主要原因,它们挫伤了农户进行储蓄的积极性,并对贷款者分配贷款的方式极为不利。而且,与低息贷款相对应的低息揽储极不利于动员农村储蓄以扩大资金供给。
关于非正式金融与正式金融的利率差距,谢平、陆磊(2003)的研究认为,由于信贷配置中的腐败行为,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价格实际是均衡的,不能简单定义民间借贷是高利贷,如果如此定义,则正规金融也同样具备高利贷特征。巴甫洛(1979)指出低息借贷对一些借款者来讲并不便宜,利率偿还只是总借款费用的一部分,额外的费用包括表格填写、贿赂、拜见放贷者所需交通费用以及进行协商和偿还贷款所占用时间的机会成本,就一个新的小额借款者来说,他的贷款交易费用可能是应付利息的好几倍;卡仁・辛格考察了一个印度村庄消费性贷款的利率结构,发现其年利息率平均为143%,从利息的构成来看,机会成本约占50%以上,风险成本25%,分配成本15%,垄断利润则只占6%。
四、农户金融服务的减贫机制
关于农户金融服务的减贫机制,已有研究主要是遵循如下图所示思路进行的:
所谓可追加性研究是指农户获得贷款前后的境况改善与生活影响。在众多小额信贷制度影响分析的文献中,有关金融服务对家庭经济生活的影响被集中在六个方面:平滑消费;减低对高利贷的依赖程度;对家庭开办小型企业的影响;对家庭资产选择的影响;对家庭成员职业选择的影响;对家庭收入的改善。其中,平滑消费与家庭资产选择是最明显的,而对高利贷依赖的影响是最不确定的(Kacoski andTownsend,2002)。
郭沛(2001)通过对陕西、河南小额信贷的受惠农户进行调查,并进行收入影响计量检验,认为小额信贷为贫困农户的收入增长具有正面的影响力,有助于贫困农户收入增加和财产积累。江曙霞、严玉华(2006)运用静态灰关联和前移动态关联矩阵对中国农村民间信用缓解贫困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民间信用可以有效缓解中国农户的贫困状况。Binawnager和Rosenzweing(1990)发现一个相似的利润最大化投资组合穷人比富人所得回报会低30%,而改善信贷可得性则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
由于农户信贷资金可得性主要来自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国外学者就此进行了多样性的相关研究。首先是非正式金融是否可以在村庄内实现收入互保、平滑消费的检验。Morduch(1991),Cater(1991)和Udry(1990)分别用印度南部、布基纳法索(非洲国家)与北尼日利亚(非洲中西部国家)乡村家庭面板数据对家庭收入特异风险在总风险中的重要性进行了实证检验,Mordueh发现家庭特异风险占家庭收入总风险的75%~96%,Cater和Udry也得到相近的结论。Alderman与Paxson(1992)以消费与保险理论为基础,提出了一个计量模型用以检验村庄
内部的相互借贷对家庭间实现收入保险、平滑消费的可能性。Deaton(1992a)对村庄内部是否比跨村之间有着更多的收入共变进行了检验,其F检验表明结论是否定的,这实质上反映的是相邻村庄之间的同质性。其次是对农村变异的金融形式的研究。Becker(1974)、Lueas and Stark(1985)、Cox(1987)对承受疾病灾害的家庭接受亲戚与邻里的馈赠现象进行了考察,认为这是类似于信贷、相互提供收入保险的一种形式。姜旭朝、蒋贞灿(2005)则认为,农村婚嫁费用及其中的民间资金流动也反映着社会保障因素,亦即一种民间互保形式。
在非正式金融形式研究中,RoSCA(轮会)的作用机制得到最为广泛与深入的研究。Rogier和Chavas(1997)提出了一个简洁的模型,很好地说明了参加RoSCA比通过自己积累资金平均可以提前一半的时间获得耐用品。Anderson与Baland则从男女主人在家庭资源配置偏好差异与决策权争夺角度出发,通过博弈模型说明妇女参加RoSCA有利于促进低收人家庭储蓄,提高家庭教育资本的积累与耐用消费品的投资能力。Besley和Levenson(1996)运用1977~1991年台湾地区212 046户家庭面板数据,对家庭是否参与轮会(RoSCA)与其消费耐用消费品金额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检验,证明非正式金融在家庭资本积累与耐用消费品购置中起着积极作用。
五、农户金融服务中的正式与非正式金融的连接
政府优惠信贷容易产生指向偏误,小额信贷的高监控与收贷成本会内生过高的利率,因而,非正式金融作为农户信贷的补充形式是必要而且客观存在的。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分别采用不同的行为规则集合与激励结构去处理监控与激励问题,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借款者的需求。非正式金融在农村与城镇充满活力地运行,成为许多借款人主要的信贷资源。Tsai(2003)对中国江浙农村非正式金融的研究表明,在有的乡村地区,正规金融发展较好,非正式金融也同样或更加活跃。对其原因,他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了解释:正式金融供给不足而产生的制度外需求;地方治理与市场互动的产物;地方政治经济因素导致的市场分割;非正式金融极低的交易成本与社区互保机制。
非正式金融的形式多样,并且在各国有一定的差别,总结起来大致共有10种类型:专职但不受管制的金融机构,如信用合作社、土著银行(aboriginalbank)、当铺等;职业放贷者(money lenders);商人(traders);典当商;银背;地主;亲友;金钱护卫(mon-ey guards);小组储蓄(group saving);轮流储蓄与信贷协会(RoSCAs: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associa-tions)、聚会(ASCrAs:accumulating savings andcredit associations)等。
由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二元金融结构与金融抑制,即使非正式金融市场广泛存在,也可能存在资金供给不足。因此,如何构建农户金融服务中的正式与非正式金融的连接是实践中已然产生也是具有典型研究意义的问题。当前存在的主要连接形式有:小额信贷中的小组联保贷款、放贷者与银行机构的连接、农业相关产业与农户的信贷。
不少学者对农户金融服务中的正式与非正式金融的连接进行了研究。Tsai(2004)在比较中印非正式金融与小额信贷时指出,自组织的目的是帮助成员有规律地小额储蓄,在成员间创立内部保险基金以便应付急需,通过集体决策增强成员权利,为集体成员扩展无担保贷款。Seibel(1985)则以西非农村金融自组织为例,分别就储贷协会与银行机构实行连接的原则做了详细阐述。以储贷协会特别是以农户小组、手工业小组、商人小组为基础的联保贷款可以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监控与还款激励问题,为储贷协会设置的会计账户也有利于资金的安全与管理的便利。Floro和Ray(1997)以菲律宾的情形为例,考察了放贷者与银行机构的连接在配置效率与小农福利的潜在影响。通过与农业密切相关的产业对难以获得信贷的小规模农户进行借款,增强了贫困农户的信贷能力。事实上,一些非正式贷款者起着银行资金的输送管道作用,如谷物收购者对谷物种植者,奶制品公司对奶牛放养农户,农用生产资料经营公司对农户等。政策的制订者们也会思考这个问题,即增加正式金融资金的供给是否能够增加放贷者的竞争数量,从而降低小农获取贷款的利率,改善贷款获得者的福利呢?Floro和Ray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析说明,由于一个地方很难会产生几个同类的放贷者,而且由于压低产出价格或抬高投入品价格因素的存在,使显性利率无法显示实际利率水平,重复博弈下放贷者的共谋可能只是增加放贷者从中获取租金的能力。刘峰、许永辉、何田以黑龙江个案为例,对农户联保贷款制度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黄良赳对社会信用合作组织在农户贷款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分别以政府、民间、企业信用资源为平台,以增加农户贷款资金可得性。
一、本单元简介及设计总体思路
本单元主要是介绍中国古代经济的基本结构和特点,在整个中国古代史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中国的古代经济从时间上来看跨度非常大,历经三个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几十个朝代,所包含的知识量非常巨大。而如此大的知识量在一个单元分为四课内容进行讲解,在时间上很紧张,教学任务相对来说比较艰巨。要想顺利实现教学目标,这就要求,一方面,教师在设计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要善于抓住重点,重视对知识点的梳理和进行系统化的讲解,使得知识点能够化零为整;另一方面,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工作,指导学生积极利用自己之前学习过的知识以及身边的学习资源,做好充分的预习工作。
二、教学目标
(一)了解古代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和土地制度,了解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了解古代中国手工业发展的基本史实,认识和理解手工业发展的特点;了解古代商业发展概况,认识和理解古代商业发展的特点;了解“重农抑商”、“海禁”等政策的内容及其产生的影响,探究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缓慢的原因
(二)引导学生进行规律性的总结,使得学生在总结归纳的过程中提升多方面的能力
(三)通过学习,让学生领会和感受到中国古达的农耕经济,并对今天的发展有所启示
三、教学重难点
(一)教学重点
1.中国古代各个时期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概况
2.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的基本特点
3.农业在整个中国古代经济中占据的主体经济形式的地位
(二)教学难点
中国古代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在不同时期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政治与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
四、知识点梳理
(一)发达的古代农业
1.早前农业生产的出现
(1)起源阶段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农业起源地之一,距今约一万年左右,耕作方式主要以刀耕火种为主要方法。
(2)商周时期的农业阶段
在农业工具方面以木制和石制的工具为主,如耒耜和石锄、石犁,出现了青铜制农具。这个时期的人们懂得了开沟排水,耕作技术大大提升。农作物种类变得更加丰富,人们逐渐开始了定居的生活。
(3)中国农业的独立发展时期
这个时期的农业发展自成体系,从而奠定了整个古代中国农业社会的基础。
2.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
(1)农具上获得了很大的进步
(2)耕作技术有了很大的提升
(3)耕作制度发生变化
(4)开始修筑水利工程,学会使用灌溉工具
3.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
(1)小农经济的特点
(2)小农经济的影响
(二)古代手工业的进步
1.素称发达的官营手工业
(1)冶金业
西周时期:青铜铸造是商周时代的主要的手工业部门,商代的青铜器多为大件的礼器,而西周的青铜器则偏重于生活用具。
春秋战国时期:创造了铸铁柔化技术,青铜铸造工艺出现了金银错新技术。
魏晋时期:北魏相州的军刀、百炼钢技术成熟、灌钢法发明。
唐朝时期:冶铸业普遍采用切削、抛光、焊接等工艺。
明朝中后期:以广东佛山为代表冶铁业生产规模扩大。
(2)纺织业
半坡氏族时期:产生了麻纺织业。
大汶口文化:丝织业获得了进步。
商周时期:斜纹提花织物、刺绣的出现。
魏晋时期:织造机构的设立,吴国的八辈之蚕、蜀锦的出现。
唐朝时期:丝麻织品遍布全国,丝织品种类繁多,并吸收了国外的一些纺织方法和图样风格。
明朝中后期:苏州出现了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丝织业手工工场。
(3)制瓷业
原始社会:半坡的彩陶、大汶口的黑陶和白陶。
商周时期:出现了原始瓷器。
魏晋时期:制瓷技术趋于成熟,以南方的青瓷、北方的白瓷为代表。
唐朝时期:唐三彩,为彩瓷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南宋元朝时期:“瓷都”江西景德镇的青白瓷闻名海内外。
2.艰难经营的民间手工业
春秋战国时期:民间手工业受到鼓励。
魏晋南北朝时期:遭遇摧残。
隋唐时期:得以恢复。
两宋时期:继续艰难发展。
元明时期:棉纺织品数量增多,民间手工业超过官营手工业。
明中后期:江南地区出现资本主义萌芽。
3.中国古代手工业享誉世界
(三)古代商业的发展
1.“重农抑商”下古代商业
“商人”的起源及其在各个时代的发展历程。
2.市的变迁和城市的发展
城市的形成和规模;不同朝代对城市的管理方式;各个时期的主要大城市。
3.官府控制下的对外贸易
各个时期的对外贸易概况;对外贸易的范围;著名的对外贸易港口。
(四)古代的经济政策
1.土地制度的演变
不同历史时期土地制度的演变概况及其对当时社会的影响。
2.“重农抑商”
重农抑商政策的概念、原因及影响。
3.“海禁”与“闭关锁国”
政策出现的原因、影响。
五、教学思路设计
由于本单元内容量较大,所需的教学资料众多,因此,在本单元,教师计划利用多媒体工具进行辅助教学,通过多媒体工具给学生在课堂上快速呈现课前搜集好的文字资料、视频资料、图片资料等,使得学生的注意力被充分地吸引过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讲课的过程中,对于一些基本的知识点,教师可以通过课堂提问的形式来进行教学活动。由于课前要求学生进行预习活动,因此,通过提问既可以检查学生的预习状况,又可以促进学生的思维活动,同时还可以节省课堂教学时间。由于有了多媒体工具的帮助和课前预习准备,课堂教学时间会显得比较宽松,这时候,教师可以选取一些适当的课题引导学生进行合作探究,以促进学生合作探究能力的发展和思维活动的进一步深化。
六、教学反思
本单元的内容量较大,且知识点较为松散,涉及的知识范围很大,如果单凭教师一人之力很难完成教学任务,因此,这课主要采取教师点拨,学生主体的方式进行教学活动。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作用,包括课前的预习、课中的合作探究、课后的总结等等。对于一些理论性较强的知识,教师可以进行适当的点拨,这样,学生更容易消化,而一些较为简单的内容则要求学生通过主动学习的手段来掌握。
关键词:农户;融资需求;农村金融
目前,农村金融领域的问题已成为学术界的热点问题,农户融资需求的研究也颇为丰富。然而,目前我国农户融资需求满足程度如何?农户融资需求基本特征是什么?哪些因素影响农户融资需求?这些问题都受到学者关注,本文从五个方面对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
一、农户融资需求理论
国内学者主要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来研究农村金融抑制问题,其中宏观层面从金融供给来设计金融制度,如叶兴庆、乔海曙、谢平等,主要理论来源是斯蒂格利茨基于信息不对称提出的“金融约束”理论,强调国家干预;微观层面是从金融需求来设计金融制度,如曹立群、高帆等,理论依据是哈耶克的市场自发扩展秩序理论和门格尔的适应性演进,强调“自我生长的秩序”,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强调“理性小农”的“舒尔茨-波普金命题”和“小农的生存逻辑”命题。
同时,国内学者认为研究我国农户融资需求不得不关注中国小农家庭的农户特征。在《江村经济》中指出中国小农家庭支撑下的小农经济是安分守己过穷日子的经济。费正清也指出,中国的家庭是自成一体的小天地,是个微型的邦国,而家庭是中国的社会单元,是当地政治生活中的成分。黄宗智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小农命题”并刻画小农经济“半无产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拐杖逻辑”。黄宗智认为,中国是一个能解雇多余劳动力的农户家庭,然而原本可以从小农家庭农场分离却因中国的小农经济而无法产生“无产―雇佣”阶层。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大量“离乡不离土”农民工的存在说明小农家庭的农户特性还依然存在,因此如何破解黄宗智“小农命题”中的农户的融资需求问题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二、农户融资需求的满足程度
现有的研究成果发现,农户融资需求的满足程度不高,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满足程度更低。学者研究表明,我国大部分农户的正规融资需求并未能完全满足,在实际借款的农户中仅有20%多得到过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其余完全是通过民间金融渠道获得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的调查表明,2001~2004年获得借款的农户占有借贷需求农户数的51.5%,相关学者及机构所调查研究结论都支持这观点。此外,不同融资用途的融资需求满足也有差异,黎红梅、熊紫薇以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为调查样本,度量农户生产性融资需求的满足度仅为54.14%。从已有文献来看,有关融资满足度测量要么通过实际贷款与需求贷款的比值统计,要么通过在问卷设计“完全满足”、“满足大部分”、“满足小部分”等级选项进行统计,缺乏系统有效的数理统计分析。
关于农户融资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的原因,主要从金融机构和农户两方面进行分析。何广文指出我国农村金融无法满足农户需求,其根源在于严厉的金融管制和半封闭的金融环境,以及以政府为中心的金融供给制度设计的不足。具体原因如下。一是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数量的缩减和农村金融资本的大量非农化,这种“虹吸现象”加剧了农村金融供求的失衡。二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金融压制,出现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并存的“二元金融结构”,导致结构性失衡问题。三是农信社由于管理体制不顺畅、产权不明晰、历史包袱沉重等原因,很难担当挑大梁的角色,难以满足农户融资需求。四是一般农户缺乏抵押品。目前我国法律禁止农户将农村土地用于抵押贷款,同样农户的住房也被禁止用于抵押,而金融机构又不接受抵押不易贮藏的农产品。五是农户贷款成本高。由于农户贷款数额小、贷款笔数多,而且现有金融机构距离农户较远,其对农户融资的信息成本高昂,导致农户融资困难。六是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陈春生指出收入差距是造成农户尤其是低收入农户陷于融资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农户融资需求的影响因素
近年来,农户融资需求影响因素已是国内学者的研究热点之一。本文综合考虑区域、样本数、研究结论,从众多文献中挑选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献制成表1。
通过分析,国内学者有关农户融资需求影响因素的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研究区域空间广阔。有多省跨地区的调查,如周小斌等跨贵州等3个省,李锐和朱喜跨全国10个省,曾学文和张帅跨全国12个省市,徐瑜青和刘冬跨全国16个省72个县。同时,也有针对某个省份的调查,如徐璋勇和王红莉调查了陕西省,洪名勇和代则光调查了贵州省。可见,研究区域涉及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是研究样本数涵盖大小样本。通过表1可以看到熊学萍的研究涵盖湖北天门市198户农户,周小斌等的研究涵盖了贵州等三省3320户农户。
三是运用了比较成熟的数理模型,如Logistic回归模型、Probit模型、biprobit模型、Tobit模型、match模型等。虽然模型都有差异,但研究结论基本一致。
四是影响因素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例如,户主文化程度、户主年龄、家庭收入(农业生产收入、非农收入、总收入)等都是具有一般性的共同影响因素,而对于存在特殊性的影响因素,如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对融资政策认知度等,主要是由研究者的研究目标及研究技术等因素差异所导致的。
五是研究结论之间存在矛盾。在地理位置因素方面,潘海英等认为地理区域对借贷需求具有显著影响,而李锐和朱喜认为地理位置对农户资金需求的影响不显著;李锐和朱喜、洪名勇和代则光都认为土地经营规模对农户借贷有影响,而刘纯彬和刘俊威认为家庭耕地对农户的借贷需求没有显著影响。
六是关于贷款利率问题。在表1中有学者如曾学文和张帅认为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会影响农户贷款需求,然而韩俊等认为贷款利率并不是农户借贷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农户在融资时,利率并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更多的是考虑贷款的安全性、方便程度和贷款的成功率,这也就是农户会选择高利贷的主要原因。
通过以上分析,无论是研究某个地区还是研究全国农户融资需求的影响因素,都应该因地因时选择指标,更要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准确性选择指标。例如,收入指标是一项高质量的农户参考指标,然而农户对自己收入都具有保密心理,就算农户能告诉你,那也是一个大概数额甚至是虚假数额,因此考虑到数据的质量有时学者也会“忍痛割爱”舍弃收入指标,或者找相应替代指标。
四、农户融资需求的基本特征
目前我国农户融资需求特征具有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并存、消费性融资需求与生产性融资需求并存的显著特征。
一是农户融资渠道。我国当前的正规金融机构未能有效满足农户的融资需求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着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并存的现象,这一情况可以被概括为“金融二元性”。农户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需求意愿较高,但大部分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却并未从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贷款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农户融资逻辑顺序先用非农收人增添家庭流动资金,其次则是国家信贷支持和友情借贷,最后在迫不得已时诉求于高息借贷,熊建国、熊学萍等学者也持此类观点。
农户融资需求主要通过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来满足,对于这一结论,学者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何广文指出,在农户的借贷中,来自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比例分别为3.6%和30.6%,而61.0%来自于民间借贷。2002年农业部经济研究中心“传统农区农户借贷资金的需求与供给研究”课题组对安徽毫州和阜阳6个县进行调研,结果表明在农户已获得贷款中,大约70%左右来自民间金融,仅有30%左右来自银行和信用社等掌柜金融机构。虽然从实际获得借款的情况来看,农户仍以非正式的融资渠道为首选,但这是农户在既有制度安排下被迫做出的次优选择,是农户的初始意愿在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所表现出来的扭曲需求状态。熊建国还认为农村的高利贷者实际上已成为农村的金融个体户,逐渐或者一直在农村发挥着对农村正式金融机构的替代效应。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通过对湖北、陕西、浙江、广东、山西五省农户金融供求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发现民间金融的存在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其实,在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之间,无论城乡之间还是农村内部已经存在很明确的融资指向。正如叶敬忠等研究表明,农村正规金融主要供给对象是富裕的、拥有较高社会资本的农户,而贫困农户则主要从非正规金融渠道获得金融支持。可见标准的商业性农贷对于中国的大部分农户而言则仍然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制度安排。
二是农户融资用途类型。农户融资用途类型主要有消费性融资需求和生产性融资需求两种,其中消费性融资需求包括建房或修缮、婚丧嫁娶、治病费用、维持生计、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需求;生产性融资需求包括农业生产投入、买车从事运输、经营生意、创办公司等方面的需求。许多研究者的研究表明,农户消费性融资需求更加偏好非正规金融机构,生产性融资需求更加偏好正规金融机构,如汪三贵,叶敬忠,何广文、李莉莉的研究表明非正规贷款更多地用于满足消费性融资需求,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更多用于满足生产性融资需求。然而,也有学者持不同的观点,黄祖辉等通过实证分析证明在样本地区大部分农户对正规和非正规信贷的需求均以消费性为主。同时,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融资用途也有差别。例如,俊勤以浙江为例,发现富裕地区农户借贷需求由农业生产性贷款向非农业经营和消费贷款转变,而罗谢平、徐忠通过对贫困农村地区的研究发现,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主要被用于小孩上学、农户看病和支付乡村干部工资等用途。
在农户融资需求中,消费性融资需求的比重较大,但生产性融资更容易得到满足。李晓明、何宗干以安徽省为例研究农户借贷行为,研究表明农户借贷大部分用于非生产性用途,汇丰―清华农村金融发展研究项目组也指出生产性贷款占农户贷款的45%,韩俊也指出农户的生活性借款占借款总额的40.9%,而生产性借款占借款总额的54.6%。徐璋勇、王红莉指出用于生产性借款的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借款更容易得到满足。事实上,我国农户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农户似乎没有将用于生产的资金和用于生活的资金加以区分利用的意识, 并且这种不加区分的方式是一种传统。
五、满足农户融资需求的对策
一是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建设农村金融体系。李剑阁认为在中国的一些贫困地区,其经济效益和经济活动所产生的资金流量根本无法支撑任何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运行,这些地区的农民的资金需求只能靠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来解决。张杰也认为需要提供国家农贷支持。同时,中国农村借贷制度的建立需要以中国农村的小农家庭经营方式及其金融需求为基础而不是盲目追求那些好的金融制度安排,如果我们仍然用重组主义和结构主义的方法行事,非要把那些政府自认为好的和符合现代金融发展方向的信贷制度硬性地移植到农村经济,往往会把事情弄得更糟。顾晓安、李彬彬认为应该通过剖析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构建新农村金融体系,设计符合农村金融需求的金融供给体系。
二是放开民间金融管制,培育民办金融企业。从事实上看,民间金融在支撑着农村金融尤其是农户融资,如果一味对其采取抑制的政策,则无法解决农户的贷款难问题,反而会加大它们的运作成本;如能放开管制,使其合法化,则可以充分发挥它们的规模效应,大大缓解农户的融资困难。当然,在没有更好的路径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利用高利贷这一民间融资形式把高利贷限制为“中利贷”,逐步把农村民间融资培育成农村金融的参天大树,这不是没有可能的。但是,民办农村金融业的管理和培育过程应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适应,伴随着小农户农业向现代化规模农业发展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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