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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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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汇报材料

改革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一、全市国有渔场基本情况

(一)国有渔场面积基本情况

全市国有渔场共有XX个,总面积XX万亩,其中旱地XX万亩,饲料地XX万亩,现有养水面XX万亩。

(二)国有渔场人员基本情况

全市XX个国有渔场总人口共X人,其中工人X人,干部X人,人员多,安置难,成为二次改革中的第一大阻力。

(三)债权债务基本情况

全市23个国有渔场总资产共计XXXX万元,净资产XX*万元,可变现资产XX*万元,所欠债务共计XXXX万元,其中欠银行XXXX万元,欠财政XXXX万元,欠个人债务XX*万元,债务重,效益低。

二、全市国有渔场改革参保情况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发挥自身优势,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目前全市已有XX家国有渔场已经进行了体制改革,其它XX家渔场有的改革没有彻底,也有几家完全没有启动。改革基本上采取人员进保并买断或进保不买断等方式进行,目前XX个国有渔场已进入参保人数XXXX人,其中工人XX*人,干部XX人,在改制中涉及应参保人员XXXX人,应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大约共XXXX万元,其中单位承担部分应交XXXX万元,目前已交XXXX万元,未交部分2277.55万元,个人承担部分应交1955.41万元,目前已交534.58万元,未交部分XXXX万元。截止现在,国有渔场改革改制共买断人员XX*人,尚有XX*人未买断身份,买断人员全部推向社会管理。

三、全市国有渔场改制后运转情况

全市国有渔场目前运转正常,各渔场都采取不同的生产经营方式,整合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盘活闲置资产,保证资源保全增值,积极推广十大优良品种的专项养殖,努力提高渔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确保资产资源保全增值;同时通过一系列改革,取得了社会稳定,职工也安居乐业,使渔场也再现生机。

四、全市国有渔场改制后存在的一些问题

目前全市国有渔场仅剩崇阳一家等待政策出台后进行操作,虽然大部分渔场改制都已启动,都采取一定的措施,操作方案得体,但是全市国有渔场基本上建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有的甚至更早,建场早,经营期长,人员多,情况复杂,因而也存在着一些改制后所存在的问题。第一,由于经济过差,改制前的债务过大,难以偿还,改制后债务难以剥离,致使企业压力更大。第二,渔场虽然改制了,但面临人员过多的现象,进入社保所交的保险金数额大,通过计算,一般企业都是上百万元,甚至有的企业大约要交上千万元保险金,好多企业都是没有办法,通过做工作,才达到了一定有关要求。个人部分更不用说,有的完全是企业垫付,职工无法拿出钱来参保,这样一来,加大了企业的困难,导致企业债务重重。第三,有的企业在改制剥离时,政府部门只要改制后的企业,人员就业不管,债务也不管,如XXXX渔场,这样更大地增加了水产企业的发展难度。第四,渔场为了达到改制的目的,想把企业搞活,但涉及许多改制时的费用,如补偿费、保险费等无能为力,只好将渔池租给职工,不收租赁金,这样一来,企业正常运转相当困难。第五,有的企业经济困难,就出现了企业改制职工只进保但不买断的现象,没有完全达到改制的目的。

五、对全市国有渔场改制后的建议

1、建议省政府迅速出台优惠、操作具体的政策,加大国有渔场的改革力度,加大改革资金的拨付力度,以利国有渔场“小三场”改革完成彻底。

2、建议上级以及有关与“小三场”改革相联部门给予国有渔场改革大力支持,建议在职工人员参加社保上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以减轻企业经济压力。

改革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今天,省林业厅*带领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入我县进行林改检查验收。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

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0.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0*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石洋乡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0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0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000亩以下的行政村20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0*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00;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00%;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20071户,受益面达90.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00%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0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20*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办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0*、20*、20*年分别安排20%、60%、20%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项目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规范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服务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动员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回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使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20*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10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达380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0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基础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巩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基础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则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0%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则,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若干户(30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0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基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20*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随后,选择*乡*村和*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规范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20*年11月初至20*年11月10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08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10.8%和7.5%。20*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如石洋乡五蒲村农民郑兴旺,20*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0*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计划再筹资30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00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0万元以上。

2、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由于森林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不高,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往往是林业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冲锋在前,村民很少自觉上山扑火。改革以后,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发的森林火灾蔓延到邻村东阳村界时,东阳村全体在家青壮年村民均第一时间主动赶到了现场扑火,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据统计,20*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3、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为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在促进林农增收的同时,注意解决村财增加的问题。首先,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其次,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我县许多村财空白村,通过林改,盘活了林业资产,每年获得3000-10000不等的收入,这些收益,村集体除了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村道、自来水、村办公楼等方面的改造。部分村财收入较多的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4、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加快了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为了确保林改成果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户发展林业经营规模偏小、经济效益无法得到发挥等诸多问题,我县按照“稳定体制,放活机制”的思路,积极引进林业加工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同时鼓励企业以联办或定向收购等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既让广大林农增加了收益,又解决了加工企业有资金、有市场、无原料的问题,实现了双赢,促进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以我县20*年引进的竹浆粕项目为例,该项目依托我县和周边地区丰富的竹林资源,年加工竹浆粕2.5万吨,年需竹材原料几十万吨,项目投产后,每吨竹子的市场收购价可达400元左右。据推算,仅此一项,可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50元,户均增收1800元,并可带动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5、缓解了农村长期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我县在整个林改实施过程中不回避矛盾,不绕过困难,严格落实“谁造谁有”政策,稳妥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地化解或缓解了农村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如北山村林农雷春美1992年向村里租赁一片500亩的山场进行造林,由于该山场遗留有原来村里的部分林木,后来村里未按合同执行,双方引起争执,一度影响该村林改工作开展,该造林户也多次向县林业部门反映。后来,经林业部门实地调查核实,理顺了双方的利益关系,将分成比例由7:3调整为6:4,重新签定了合同,村里满意、造林户满意、群众也满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县尚有30067亩商品林未明晰产权关系,特别是我县存在20179亩争议山林有待调处登记;二是县界勘定时我县石洋乡1799亩山林被划到邻市行政辖区内,其中,该乡水头村村办林场全部被划走,群众反映强烈;三是许多村在宗地区划上,存在区划面积过大、联户登记户数偏多的现象;四是配套改革工作滞后,影响改革效果。

三、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已基本完成,但许多工作尚待进一步完善,林改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林改成果,提高林改效益。

一要加强林权发证工作。在完成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技术人员、包村干部和村民,对林权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保在发证过程中切实做到不错、不漏、不假、不重。

二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两年内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停。进一步深化改革,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发动广大林农群众,认真总结林改中成功的作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欠妥之处。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方式、创新的思维,在前进中解决问题。

三要建立林权管理交易平台。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为基础,组建县级林权管理交易工作机构,履行林权登记、变更、交易等管理职能,为森林资源转让、流通、管理提供服务平台。

四要加快三个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面对林改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机遇,及时转变观念,发展森林资源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竹检尺等中介机构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林农提供更多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改革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对口支援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服务能力和医疗水平,我院于年月日与医院建立了对口支援。根据该协议,医院派出一名挂职副院长,负责双方的沟通和协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帮助我院重点科室-心内科提高技术水平。年里,医院名高年资主治医师对我院神经内科疾病治理进行指导。我院派去尽名医务人员前往医院免费进修和培训。目前,医院与我院均按照协议积极工作,争取早日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二、积极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

我院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指导中心-医院开展了对口帮扶,实施了双向转诊,截止年月底,共有名社区居民前往指导中心完善相关检查。同时我院在年开展农村巡诊医疗工作,包括以下内容:、选派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每周下乡巡诊,将特困户、养老院老人等作为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服务。、定期开展义诊宣传一次,深入村组院落,为群众送医送药。、与乡卫生院、村卫生所联络,积极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制度。、免费接收农村卫生人员来我院进修学习,对其开展业务培训、手术带教、病例讨论、查房会诊等,通过传授专业学术知识,提高农村医务人员业务技能。

三、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

市卫生局医管科对我院相关工作已进行了指导。我院正与保险公司商议参加医责险的相关事宜。其他监督机制尚未引入。

年我院在信息公开方面投入较大,投资了万元安装了户内、户外显示屏,投资万元安装了窗口服务满意度评价器。充分利用电子屏、公示栏、药品监督牌、医德医风监督牌、意见箱等途径开展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四、推进常见病种临床路径管理

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可以把患者就医过程中的内容详细化、规范化、程序化,做到步步明晰,步步有据可依。我院作为综合性二级乙等医院、分科少,引入临床路劲是一项大的挑战,年来,我院医务科从单病种入手,选择了种我院常见病,试行临床路径管理。个病种覆盖了个专业,涉及个科室,目前该项工作刚刚起步,变异率、入组率正在统计中。

五、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年月,我院聘用一批护士,充实了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目前,我院已与医院建立对口支援,计划选定我院内科护理单元,作为示范,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我院护理部将从建章立制入手,通过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改进护理服务,丰富工作内涵,充实护理人员队伍,完善临床护理质量管理。

六、医院信息化建设

今年,我院在原有his系统的基础上,投资万元,安装了检验网络系统、体检网络系统、病历首页网上直报系统、出生证明网上直报系统等系统,在山西卫生信息网建立信息平台,公布医疗服务信息,按时进行卫生网络直报。院领导对信息工作高度重视,为信息科配备人员、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医院有意向开展电子病历,但由于资金紧张,尚未开展。

七、推广预约诊疗服务

根据卫生局要求,我院及时开展了预约诊疗服务,设定了预约电话,年月,我院安装了全国预约挂号系统,开通了网上预约挂号。

八、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多年来,我院坚持执行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互认项目包括检验、影像、病理等余项,本年度涉及患者约人次。

九、积极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环境

改革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市行政服务中心:

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本月16日上午,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传达本月14日国家、省、市召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职能科室按照国家、省、市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性收费,加快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转变;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效率;强化高效便民服务,推进价格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围绕建设规范、透明、廉洁、高效政府形象的目标,切实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巩固行政审批提速成果。根据市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核发《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办理期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8个工作日。从检查情况看,我局从受理、审核、签发许可证,整个核发过程能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系统价格执法监察活动方案的通知》(粤价[2011]24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分价格政策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函[2011]1122号)的要求,以及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话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对2008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以本局名义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审查。共审查了264份文件,其中废止的文件有3份。

改革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农村五保供养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实行五保供养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乡风文明的具体体现。从整体上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乡风文明和家家户户的和谐,把对弱势群体的关爱融入构建和谐社会之中,更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从我县目前农村五保供养的现状看,改革由政府包揽、村组干部直接管理的传统供养模式势在必行。全县现有五保户1405户1632人,年龄最小的3岁,最大的94岁,80%的年龄都在60岁以上。现有敬老院9所,建成“五保敬老示范村”5个,集中供养98人,仅占五保户总数的6%,分散供养1534人占94%。农村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由原来的村组筹集,变为由政府大包大揽,每人每年享受300元低保金和360元生活补贴(转移支付资金),口粮、衣被由民政部门按期供给,尽管能够保障基本生活,但是这种由村组干部一杆子插到底的管理模式,已很不适应新形势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特别是五保户的生活差距也越拉越大,与正常人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形成很大的反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存居住环境差。除少数五保户居住在人口较集中的川道,70%均居住在山沟的单庄独户,居住分散而偏远,村组干部照管难,而且五保户住房条件普遍较差,70%居住的是危房,甚至个别五保户根本无房住。逢上汛期和冬季,村组干部分头照看,费时费力,难以解决根本问题。二是生活自理能力差。五保户人员既无子女,又无直系亲属,无依无靠,大部分年龄都在60岁以上,而且多数为低智,生活不能自理,长期以来的生活全部依赖于村组照顾和国家救济,形成有钱不会花,有粮做不熟,事事处处需要干部操心,生活质量更谈不上,生活状况令人担忧。三是集中供养入院率低。由于现有敬老院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报酬难落实,使一些五保户不能进入敬老院,这样以来,他们的生活问题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影响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创造稳定大局服务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农村五保供养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以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倾注亲民之情,办实惜民之事的思想境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改善农村五保户的生活现状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更加适合我县实际的农村五保供养新机制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我县实行以散养为主、乡镇敬老院和“五保示范村”集中供养为辅的五保供养形式,已渐渐不适应新的形势,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切实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五保供养新机制。

(一)改革集中供养,创新供养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现有乡镇敬老院进行一次清理整顿,优化整合敬老院资源,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的撤销,该改造的改造,加强敬老院管理,提高工作水平,扩大社会效益。今后,要以村、组为单位,采取村组办、跨村联办和社会帮办的形式,大力建设五保供养集中点这种新型供养机制,重点解决散居五保户集中供养问题,一律不再新建乡镇敬老院和“五保示范村”。今年,要完成红岩寺、曹坪、凤凰镇3个集中点建设,再通过5年的努力,力争全县村村建起五保供养集中点,使我县五保供养工作整体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改变村组散养,实行人性化供养。实行五保户领养、代养、帮养是现阶段五保供养的新课题,各乡镇的具体情况不一,应区别两种情况来落实领、代养责任人。一是生活尚能自理的五保户。可暂时不落实直接领、代养人,由村民小组负责五保户的吃、穿、住、医、葬,村民委员会与村民小组签定供养协议书,待五保户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后,重新落实领、代养人。二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户。有亲戚的采取亲戚领养,对无任何亲戚关系的采取邻居代养和社会帮养。领养人、代养人与五保户签订供养协议书,村委会监证。领养人、代养人把五保户融入家庭的一员,建立人性化的和谐亲情关系,使五保户与领、代养人和睦相处,共享家庭的温暖。

(三)严格工作要求,把好九个环节。五保户实施领养、代养、帮养是一项施惠与人的德政工程,涉及面广,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把握好九个环节:一是领养、代养人的素质要高。要选定思想觉悟较高、不怕苦不怕脏、对五保户有爱心和责任心的领养、代养人。二是要保证五保户的生活水平。领养、代养人必须把被领、代养人视为家庭成员,同住一个家,同吃一锅饭,同享一家人的生活水平。三是领养、代养人必须自觉自愿。要采取自愿领、代养行为,决不能施加任何外部作用力,防止产生不良效果。四是被领养、代养人必须乐意、同意(智力特别低下的除外)。在实施领养、代养过程中,必须征得被领养、代养人同意,甚至乐意,真正让其内心喜欢,心甘情愿,才能深刻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五是把好被领、代养人医病责任关。被领养、代养人治病由领、代养人负责照管,医疗费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途径解决。六是被领养、代养人的死葬责任要明确。被领养、代养人死后安葬由村组干部搞好协调安排,领养、代养人承担费用。七是对领养、代养实行政策优惠。实行领养、代养五保户每年的生活补助费、低保金由领养、代养人管理支配,用于五保户生活支出。五保户死亡后,其自留地、房屋、林果等财产归领、代养人所有。一旦终止领、代养关系或领、代养人未履行职责,领、代养人就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八是领养、代养协议要具体明晰。签定领养、代养协议时,必须明确领养、代养人的责任和村委会的监管责任,有条件的,可经公证机关予以公证。九是必须加强对领养、代养人的监督。村委会要对资金开支和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积极协调解决领养、代养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农村五保供养体制改革

(一)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这件关系农村改革的大事办细、办实、办好。此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26日至5月3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制定方案,广泛宣传,赢得广大干部的支持和群众的参与。6月1日至6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工作重点是搞好调查摸底,落实领、代养人,签定协议书,建立档案。7月1日至7月3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由县民政局组织验收,并就此项工作进行总结、评比、通报,保证全面完成任务。

(二)全面排查,重新登记。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关于五保户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规定,要对全县所有五保户进行重新审核、批准、登记、发证,具体操作按民政局下发的文件执行。这里要强调的是,在审核登记中,必须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条件,不得将不符合五保条件的村民纳入五保,原来已保但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核销,已经死亡的要核销其原发的《农村五保供应证书》,更不能为套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而用假名虚报五保户数字。对符合五保条件原来漏保的村民,在这一次审核登记中要列入五保对象,并上报审批。各乡镇一定要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审批材料,绝不能延误审批时间而影响落实领养、代养工作进程。

(三)落实政策,规范管理。实行五保户领养、代养、帮养,是农村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执行农村现阶段的各项政策,不得因此造成不安定因素或引起上访现象,保持社会稳定。在实施过程中要结合本地的实际,因人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要做好领、代养人的思想工作,让他们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自觉领养、代养。因为大部分领、代养人是亲戚和邻居,没有血缘关系,因此要本着宜领则领、宜代则代的原则,不能强安硬压。同时,要按照《农村五保工作条例》的规定,明确乡镇和村组干部的职责,防止出现撒手不管的现象。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组干部的主导作用,上下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五保户领养更加规范化和人性化。

(四)开展募捐,社会帮养。要建立社会力量帮助供养农村五保户的长效机制,从今年起,每年要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向农村五保户开展献爱心搞募捐活动,向五保户捐资捐物。所捐物资由县民政局收集并根据各乡镇五保户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合理分发,为五保户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保障。

(五)加强领导,务求实效。为了确保五保户领、代养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内容。民政部门要抽调干部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协调服务。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安排,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抽调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的干部包村包户,分解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实施,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