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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依据,对勘察工作各个方面提出了全面的、可操作执行的要求。但由于规范中的个别条款过于笼统或与其它相关规范(规程)存在矛盾,导致不同工程技术人员在应用中产生不同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勘察工作的可操作性。本人将根据近20年来的勘察经验,分别从岩土工程勘察分级、勘探点数量及各类型勘探点比例、取样和原位测试的样本数量、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取值等容易产生不同理解的方面,谈谈自己的理解和对策,旨在抛砖引玉,期望岩土工程师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应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客观、真实地反映岩土体特征,最有效的服务于建设工程。
1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的依据是: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以下简称“岩土规范”)的3.1.1条文说明对工程重要性等级的解释是“《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将建筑结构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以下简称“地基规范”)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等级,都是从设计角度考虑的。对于勘察,主要考虑工程规模大小和特点,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由于涉及各行各业,涉及房屋建筑、地下洞室、线路、电厂及其他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工程等,很难做出具体划分标准,故本条做了比较原则的规定。以住宅和一般公用建筑为例,30层以上的可定为一级,7~30层的可定为二级,6层及6层以下的可定为三级。”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以下简称“高规”)将工程重要性等级进行了细化并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与地基规范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基本相同。反映在规范中的内容归纳有“甲级包括: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米超高层建筑;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高层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高耸构筑物或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高层建筑;有三层或三层以上地下室的高层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二层或二层以上地下室的高层建筑。乙级包括以上不属于甲级的高层建筑”。《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程》(SY/T0053-2004)指出:油气田及管道重要性等级都为一级。
通过上面的叙述发现同样的工程不同规范出现不同的勘察分级。如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高层建筑在“高规”中定为甲级(即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而按“岩土规范”的规定,勘察等级应为二级。显然在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相同的条件下依据规范不同将会出现勘察分级的不同。
因此,建议“岩土规范”继续引入“地基规范”的设计分级,并参照“高规”的勘察分级。将工程重要性分级的条文说明按以下理解并划分。
一级: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高耸构筑物或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高层建筑;有三层或三层以上地下室的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二层或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建筑。
二级:不符合一级高层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多层建筑;高度200米以下的高耸构筑物或较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多层建筑和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多层建筑;有一至二层地下室的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一层地下室的建筑。
三级:6层及6层以下且高度24米以下的建筑。
地下洞室、岸边工程、管道和线路架空工程、电厂、水泥工厂及其他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工程等的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应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
2勘探点数量及各类型勘探点比例
“岩土规范”的4.1.20的1条“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能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该规范的4.1.17对高层建筑指出“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但对其它建筑没有指出控制点的要求。而“高规”指出“控制性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不少于2个”。
一方面“岩土规范”与“高规”在控制点数量上面存在矛盾,另一方面岩规对控制点比例没有明确,在实际操作中不容易把握。
本人认为,在勘探点数量及比例上的处理措施是:勘察等级为甲级的单栋建筑的勘探点总数不应少于5个,乙级的不应少于4个,丙级可适当减少勘探点,密集建筑群的勘探点可相互共用。不同类型的勘探点宜均匀布置,控制性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对于甲、乙级勘察每栋不应少于2个勘探点,丙级不少于1个。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能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3取样和原位测试的样本数量
“岩土规范”4.1.20-2规定“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则中》指出:“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并不意味着任何情况,每个场地每个主要土层取6个土样或做6次原位测试就够。合理的数量与场地大小、土层厚薄、土性的变异系数以及场地邻近已有资料的掌握程度等因素有关,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高规”4.1.7条规定“每栋高层建筑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应少于6件(组)次”。
如何理解“每个场地”,若单栋建筑物,每个场地是指该单栋建筑物所在场地,若为二栋、三栋或为一个小区呢?勘察单位大都将每个场地视为一次勘察的范围。土性指标的变异性,用空间场中少数几个点的取样得到的力学性质去预测整个空间场地性质,必然会产生不确定性。点数越少,空间场地越大,不确定性也就越大。所以不考虑一次勘察范围的大小、建筑物的性质和高度,将其理解为每一主要土层的取样数量或原位测试数据大于等于6件(组),就算满足要求,这种理解是不恰当的。尤其是一些勘察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在施加操作中,勘察单位往往断章取意,将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变成原位测试数据不少于6组,这就更加可笑了。
本人针对该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措施是。
首先,对能采取原状土样的地层(如:粘性土)应该在规范中明确规定以采取原状土试样为基本控制指标;而对于不能采取原状土试样的地层(如:碎石土)才可以原位测试数据做为控制指标,以土试样作为定名的依据。
其次,对于样本数量,应该参照“高规”对样本数量进一步明确,即对勘察等级为乙级及乙级以上的建筑,每栋建筑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宜少于6件(组)次;对勘察等级为丙级的建筑,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应少于6件(组)次。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对勘察等级为乙级及乙级以上的建筑,在基础底面下1.0倍基础宽度内宜按1米~2米,以下及勘察等级为丙级的建筑可根据土层变化情况适当加大距离。当样本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密勘探点。
4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
“岩土规范”12.1条指出“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认定工程场地的土或水(地下水或地表水)对建筑材料为微腐蚀时,可不取样试验进行腐蚀性评价”,所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是指有专门研究论证,并经地方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认可,或地方规范规定,并非个别单位意见。12.1.2-4又明确规定水和土的取样数量每个场地不应少于2件;《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1-501-92)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地下水的腐蚀性,但对有环境水污染的地区,应查明地下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08-11-89)规定:“上海市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无侵蚀性,在地下水有可能受环境水污染地段,勘察时应取水样化验,判定其有无侵蚀性”。各地执行各自的地方规定、规范的条文。
规范既然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的口子,就是岩土工程师应该去充分把握的。岩土工程师应该从场地的环境条件、附近有无污染源(如化工厂)、上游影响范围的环境条件进行全面分析论证,确认为微腐蚀性后得出结论是可以作为乙级及其以下勘察等级的腐蚀性评价依据的;对于甲级建筑甲级建筑应该按规范取样试验论证。最好对不取水样评价的场地由地方勘察单位(可以几个单位联合)整理腐蚀性评价材料,提出建议及其依据,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作出结论,再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的结论形成文件就完全符合规范要求了。比如:桂林本身就是山水甲天下的城市,漓江水质本身就可以接近或达到饮用水的标准,而上游又有桂林市政府保护漓江水质的一系列措施,再依据目前已有的水质分析资料得出“桂林市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为微腐蚀性”的结论是完全可行的。
5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取值
“岩土规范”3.2.2条的表3.2.2-1提出根据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对岩石进行分类,但未明确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是平均值还是标准值。在实际工作中某石灰岩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是65MPa,而标准值是58MPa,于是按平均值划分为坚硬岩,按标准值划分为较硬岩。而在“地基规范”中就明确是标准值。
因此,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的取值应该是取标准值。
6结语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依据,在勘察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对勘察规范中一些不十分明确或与其它相关规范(规程)有出入的内容,岩土工程师应灵活把握,避免教条,使岩土工程勘察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4] 高大钊.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 岩土工程疑难问题答疑笔记整理之二[M].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
[5] 吴建春.浅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常见问题[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7).
[6] 何镇彬,张卫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J].建筑科技与管理,2009(5).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范
1、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勘察中常见的问题
(1)关于岩土分类,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岩土分类、描述不够准确的问题,规范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如(GB 50021-2001)在第3.2和3.3条中分别增加了关于岩石完整性分类和对黏性土、粉土的摇振反应、光泽反应、干强度以及韧性描述的规定,有效地弥补了其他鉴别方法的缺点与不足。虽然规范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岩土分类、描述作为勘察的第一手资料,其质量仍然参差不齐,质量低劣的情况经常出现,对勘察成果的质量产生了恶劣的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出现错误性的结论。
(2)通常情况下,由于工程整体勘察任务较重,且时间较短,加之进行勘察前缺少详细周密的计划,当问题出现时,外业工作已经结束,从而为工程建设埋下安全隐患。外业勘察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如下:其一,勘探点深度不足。在一般的岩土工程中,勘探的实际深度,一方面取决于基础结构的形式,形式不同,则深度也不相同。然而,在实际工程勘探中,不按照规范进行勘探的情况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勘察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地方,这一现象更为明显;其二,取样及原位测试不合理。按照有关规范中的规定,取样及原位测试的件数应不少6 组,并且应充分考虑取样及测试的均匀性和代表性,这样所得结果的数值才能准确。但在实际操作中,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及原位测试的现象较多,或是虽然满足了件数要求,却未曾考虑土层的均匀性及代表性这两个关键因素,致使取样及原位测试所得出的实际结果与实际不符;其三,地下水的测量。在岩土工程勘察的外业工作中,地下水的测量是一项较为重要的工作,地下水位将会直接影响工程的建设,一旦在勘察工作中忽视这一工作,必将为整个工程的建设埋下隐患,如在被勘察的地层中,既含有承压含水层,又含有潜水含水层时,若未进行分层量测,则会导致勘察报告中地下水的性质不明确。
1.2具体原因分析
(1)由于现阶段市场竞争过于激烈,致使勘察市场中压价现象严重。在国内勘察市场中,大部分勘察单位都未按照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勘察收费,从而使中标的单位所得的勘察费用较低,这就造成了在实际勘察工作中不得不通过偷工减料方式来节省经费,而经由这样的勘察得出的报告,其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2)欠缺专业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才。大部分勘察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在承接工程项目后,雇佣大量的农民工来进行外业勘察工作,如钻孔取样、地下水位量测等,其中更有甚者还从事土层的鉴定等关键性工作。由于这部分人的综合素质较低,并且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技术培训,从而使得外业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各种不规范的现象。
(3) 目标不明确且勘察依据不够充分。只有明确了设计意图,对工作量的布置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更好地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存在的岩土工程问题。但当前不少勘察报告的前期资料收集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资料收集不全,如不了解拟建工程的结构形式、规划地坪标高、勘探点坐标等情况。此外,对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方面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对工程场地原有的地形地貌、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调查比较忽视,导致最终的勘察成果不能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4) 勘察测试手段、方法的采用不够合适。勘察测试手段、方法使用不当的主要原因是对勘探装备、取土器规格、勘探手段以及取样方法等的适用性、合理性缺乏深入的了解。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出现诸如对静力触探装备未定期标定、贯入速率未严格控制,甚至仅仅使用静力触探来替代全部的勘察工作;还有在碎石土层中做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未连续进行;在未清除孔底废土的情况下就进行标准贯入试验等情况不时地出现。
2、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改进措施
2.1重视勘察现场的岩土取样和原位测试工作。
岩土取样和原位测试是岩土工程勘探结果的重要数据来源,也成为解决岩土工程勘探技术问题的重点。这首先是由于测试数据是分析评价的基础,没有完整、可靠、适用的测试数据,一切分析评价都是空中楼阁。岩土工程设计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决定于计算模式和计算参数,计算参数比计算模式更重要。其次,岩土工程测试有较大难度,在钻探取样、样品制备过程中,总会有一定程度的扰动和受力环境差异,对测试结果影响较大。岩土体是非均质体,具有明显的各向异性,测试结果应具有代表性。
2.2强化对勘察市场的监督管理
为了能够有效地解决现阶段我国勘察市场不规范的问题,必须加大对市场监督管理的力度,并尽快建立并完善岩土工程监理体制。首先,应加强对勘察工程项目合同的审查和管理,以此来明确勘察工作的目的性,避免出现盲目勘察或越级的情况;其次,应加大对勘察现场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力度,杜绝不规范的勘察现象发生,借此来保证勘察质量;再次,加强对勘察报告编写的审查力度,对于勘察报告中的所有内容必须细致认真地进行审查,尤其是基础选型的论证以及场地稳定性的评价应着重审查,借此来避免勘察报告仅仅重视描述,而轻视具体内容分析的情况发生。
2.3综合运用各种先进技术,提高勘察质量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技术也随之得到发展,如地质测绘技术、物探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勘察工作人员应改变以往传统勘察手段的单一,将这些先进的技术有效地应用到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当中,以此来提高勘察的精确度,确保勘察质量。
2.4提高岩土工程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现阶段,我国从事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技术人才严重不足,而现有的勘察人员整体素质又明显偏低,大多数勘察单位由于将主要精力放在抢占市场份额当中,从而忽视了人才的培养。为了能够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单位应加大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学习,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3、结论
岩土工程勘察是各项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基础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岩土工程的特殊性,许多时候无法采用直接、直观的手段实现对地基岩土性状的调查和获取其工程特性指标。这就要求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员要掌握相关的各类规范、规程,并在勘察工作中仔细、认真以及全面考虑,确保勘察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从而使勘察成果满足设计的使用要求,最终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高效运行,实现国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戴一鸣.探讨解决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技术问题[J].福建建设科技,2005(6):135-136.
[2]叶海东,张立辉,梁进.关于岩土工程勘察中几个问题的讨论[C].全国建筑工程勘察科技情报网华北站2008 年会论文集,2008(9).
[3]GB 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
目前,人们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给予越来越多的重视,建筑的基础就是地基,地基设计的好坏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直接影响的作用,而进行地基施工主要依赖于岩土勘察结果。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在建筑工程中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两者都会对建筑施工质量造成影响。虽然我国的岩土勘察工程以及地基设计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与进步,但是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足,需要我们不断进行改善与优化。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这对工程的质量具有保障作用。
一、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的概述
岩土勘察工程要将建筑项目的要求作为依据,分析、研究、评价对建筑工程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如环境特征、地质和岩土等,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对岩土勘察工程进行编制。现场检验、室内试验、取土试样、原位测试、工程地质测绘等是岩土勘察工程的主要工作。根据勘察结果,在满足勘察工程各阶段所需的报告成果文件的情况下,全面地分析施工场地的地质条件。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基础传送的上层结构荷载是由地基来支撑的。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要确保地基能够在使用过程中正常发挥作用,这就要求其在建筑物整体荷载力的作用下不会发生质的破坏。一般情况下,地基的土质在受到压缩、膨胀收缩、湿陷、冻胀等外在因素的影响,都会发生变形,但是这种变形允许在规定的范围内。此外,对地基进行设计时还需要考虑到地基基础底面单位面积压力应比地基的承载力小。
二、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中存在的不足
2.1 准备工作不到位
建筑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会影响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工作的开展。很多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普遍存在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这就导致了整个工程项目出现延期的现象。资料收集不全面、未能精确分析勘察数据、未能全面地掌握岩土勘探工程的深度与范围等都是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表现。建筑工程中的重要勘察手段就是岩土勘察工作,因此,需要严格按照填写标准与规范,认真详实地对勘察报告中的内容进行填写。如果不按照规范执行,会使勘察报告缺乏实质性和价值性,只是简单地对勘察数据进行总结与分析,会导致地基设计工作中如果遇到困难,将无法得到解决,从而延误工程。
2.2 勘察报告内容不规范
勘察单位仍受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框架的影响,在岩土勘察报告中多以描述为主,勘察结论与建议较为笼统且不具针对性,多为理论研究,未能对建议给予重视。参数不仅不完整,而且存在矛盾,报告内容也存在不规范表达的情况。这使地基设计和施工人员无法将其采用,导致了勘察和设计工作不能顺利展开。
2.3 岩土勘察与地基设计规范性不强
只有规范地进行施工操作,才能保障工程的质量。虽然在岩土勘察与地基设计工作中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有很多工作人员未能按照规范标准来进行。这就是规范性不强的表现,极易在后期的地基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严重时甚至要返工返修,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到严重损失。经调查发现,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规范性不强是由多种因素所引起的。主要表现在由于受到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限制,使岩土勘察工作无法落实与展开;或者勘察人员并未进行全面勘察,只是勘察了重点地段,导致勘察结果的片面性,对地基设计的相关参数产生直接影响,为后期的建筑工程埋下安全隐患,甚至会拖延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等。
2.4 欠缺对环境条件的考虑
地基是整个建筑的基础,要建造一座质量可靠的建筑就必须具有安全可靠的地基。但是在现实的地基设计中,往往会缺乏对周围环境的考虑,地基周边的环境同样会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如气候、山体滑坡、地震多发带等。所在,在对地基进行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以防止其对建筑工程带来影响,延误工期。
三、优化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的策略
3.1 加强对前期准备工作的检查
为防止发生准备工作不足而使工程延期的现象,应落实岩土勘察和地基设计的准备工作,并严格对其进行审查。对于勘察目的、技术,以及岩土工程的特性,准备工作中的相关人员必须对其具有全面的了解,对施工场地、相邻场地的岩土信息和条件进行详细分析。在收集、了解、整理了各类信息、资料后,制定出合理的岩土勘察方案,使勘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这就需要确保地基设计数据的准确性。
3.2 提高勘察报告的规范性
需对勘察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组织其参加各类相关的学术活动和讲座,使其勘察知识更为丰富,从而有效扩大勘察技术人员的知识广度与深度。只有勘察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其编写的勘察报告才会更具针对性,同时还能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令报告内容更为规范,提高定量数据分析的准确性。
3.3 加强对勘察现场的监督
为避免发生不规范取样、试验、钻探等现象,应对勘察现场的监督进行加强。另外,还要加强审查勘察报告,对报告中的勘察质量、工作量以及各个数据结论等一一进行审查。勘察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充分发挥自身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的作用,对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进行加强,使勘察市场能够健康发展。
3.4 综合应用勘察方法
对岩土进行勘察时有多种多样的方法,因此,在实际勘察工作中,为确保勘察结果的可靠性,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应用各种勘察方法。例如,需要进行划分勘探点位的岩土分区界,应首先运用挖槽法;地下水位埋藏较深,同时勘探深度不大时,可使用挖井法;对地层土层的承载力或者其他指标进行查明时可选择方便快捷的触探方法。
3.5 制定区域性勘察与设计规程
我国地质环境的特点较为复杂,同一名称的地基土,可能会由于成因环境的不同而在物理力学性质与力学性质上存在差异。从地基土的承载力来看,有些地区会低一点,而有些地区又会高一点,制定规范时主要是从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去考虑,其建议的指标对大部分地区是可行的,但对个别地区来说却过于保守。所以,要对地区性的研究进行加强,以制定出具有区域性的勘察与设计规程。
[关键词]复杂地形 地质条件 岩土工程 勘察实践 分析
中图分类号:TU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4-0065-01
复杂地形地质条件对于岩土工程勘察的影响
工程施工技术的进步以及工程种类的增多使得许多工程会经过较为复杂的地形地质区域,该种区域由于其复杂的地形地质构造会对岩土工程的勘察产生一些影响。就我国云南省而言,其地形构成为94%的山地、6%的盆地和山地,这种高山、盆地交错的地形构造往往伴随较为复杂的地质条件,地下岩层结构、河流的影响以及地质构造带的存在等都会对岩土工程勘察产生直接的影响。
复杂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岩土工程勘察便要将各种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考虑其中。因此在勘察时要对其地形结构、地质结构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于每一层的地形地质特点进行勘察并且针对勘察结果分析出对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便面临着相对恶劣的环境、勘察设备使用的障碍以及勘察周期相对较长等问题。
一、复杂地形地质条件岩土工程勘察实践中的一些问题
就岩土工程勘察的时间来讲,复杂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勘察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野外勘探和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两方面。
对于野外勘探工作而言,复杂的地形地质条件与需要短期内完成的勘察任务成为一对突出的矛盾。岩土工程勘探前期缺乏完整周密的计划时便可能产生野外勘探将要结束时出现一些突发问题导致重新勘探。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对于勘察点的设置、基础结构的形式和勘探的深度存在差别,对于原位测试所依据的规范有所偏差以及对野外层的划分存在的一些问题等。上述原因都可能导致勘测结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存在问题,不同勘测点勘测深度的不同及试验所依据规范的差异都会都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而为了保证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便要保证该种勘探数据的真实有效,对该种原因造成的勘探数据差距较大等现象必须进行重新勘探从而增加的工作量延误了工期。
而岩土工程的分析评价则受到地基的均匀性、地震效应和地基承载力相关因素的影响。对于岩土工程勘察的分析评价要各级工程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构架标准进行均匀性评价,但是一味的执行国家统一标准而忽视地域差异则会给地基均匀性评价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对于地震效应的问题要充分考虑工程性质对于抗震等级的要求,在勘探过程中过于依赖施工地经验而不从其复杂地形地质条件出发会使岩土工程的评价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而地基承载力而言,gbj7―89中确定的地基承载力值并不具有普适性,单纯采用该种国家标准或者地区经验而忽视地方地形地质条件的特殊性会造成承载力值特征和选择的失误,从而对工程的设计和整体质量带来不利影响。
二、复杂地形地质条件下岩土工程勘察的改进措施
复杂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岩土工程勘察是工程的基础,其及时高效的开展对于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工程施工中一些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的影响。针对现象岩土工程勘察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改进和完善。
首先,完善岩土工程勘察的相关制度质。从实践来看,岩土工程勘察在工程中所占的地位未能达到国家的相关规定,任然存在着重设计而轻勘察的想象,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勘察制度的不完整和体制建设的滞后。为了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特别是复杂地形地质条件下岩土勘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勘察结果的有效性,必须实现岩土工程勘察的体制建设并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为勘察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的制度标准和执行规范,且明确该种规范仅为指导性规范,具体勘察实践中应根据地域和地形地质的复杂程度进行变更适用。
其次,提高勘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岩土工程勘察最为重要的是具体勘察工作的执行,因此勘察人员技术水平及职业道德等都会对其工作产生直接的影响。就勘察单位而言,因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勘察人员的勘察技能,该种技能包括理论知识的掌握和转化应用以及勘察设备的操作和使用等、还包括勘察工作人员所应遵守的职业道德以保证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勘察标准,从而保证勘察工作的顺利完成。
最后,注重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的创新。当勘察制度建设完备为其提供制度保障和规范指引且工作人员具备责任心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时,技术的进步便成为提高勘察质量和速度的关键。就我国岩土工程勘察而言,尤其工程施工区域的地形地质条件趋于复杂化,因此在具体的勘察工作中应该注重不同技术的选择使用。对于勘察点布置的问题可以使用克里格法等来避免设置的随意性等问题,而对岩土工程的分析和评价可以通过多到瞬态面波看擦技术和高密度点法的综合使用来提高其精确度。回归线法的适用则能够有效的提高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准确性,计算机网络和终端设备的使用则能够实现对相关勘察数据和资料的整理和分析,提高勘察分析结果了正确性和高效性。除了上述几种方法的综合运用来改善现行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同时,勘察单位应该在国家技术标准的基础上针对工程勘察所面临的地形地质条件,在原有技术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注重高精尖勘察设备的研究和复杂条件下可适用的高效勘察技术的研究和创新,保证各项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结语
岩土工程勘察对于将要建设的工程而言使其基础,只有对岩土进行充分的勘察之后才能根据其地形地质特点做出相应的地基建设、工程设计及其施工方案。该种勘察需要露天的实地勘察和实验,复杂的地形和地质条件会对勘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同时一些人为因素也会对勘察结果的准确性产生影响。为了使该种不利影响最小化,我们可以通过制度的建设和规范引导及勘察技术和设备的改良创新来提高勘察的准确性和速度。
参考文献
[1] 陶忠平.复杂地形地质条件岩土工程勘察实践与探索[j].岩土工程学报,2007, 29(8).
[2] 潘广灿,张金来.对岩土工程勘察与地基设计若干问题的认识[j]. 探矿工程-岩土钻掘工程,2005(32).
关键词:建筑工地;岩土勘察技术;研究
【分类号】TU195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发展,使得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和高层建筑物不断增多,建筑工程基层的开挖基础和深度不断加大。然而,现目前我国建筑岩土勘察技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应当不断提高建筑岩土勘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统一勘察规范、建立完善的建筑岩土勘察监理机制以及加强新设备和新技术在建筑岩土勘察中的使用,不断优化建筑岩土勘察技术,推动建筑岩土勘察技术的发展。
1 建筑岩土勘察技术现状
我国建筑岩土勘察技术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经验,然而现目前,我国建筑岩土勘察技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对建筑岩土勘察技术进行优化,建筑岩土勘察技术存在的具体问题如下:
1.1建筑岩土勘察作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勘察规范
建筑岩土勘察主要有主体力学指标和地质构成两方面内容,建筑岩土勘察的地质构成,对建筑的基础处理方法制定有着重要意义。建筑岩土勘察是在唯一性较强的建设场地进行勘察,采用方式也主要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钻探,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建筑岩土勘察机构缺乏可比性,因此,建筑岩土勘察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着较高要求,同时也对现场勘察作业人员的操作有着严格的规范。然而,现目前建筑岩土勘察现场作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其所受的建筑岩土勘察教育同时也存在较大差距,加上不同单位在建筑岩土勘察过程中采用的相关勘察规范和标准也各不相同,使得建筑岩土勘察缺乏准确、统一的勘察标准。一些单位在建筑岩土勘察过程中并未进行当地地理环境的勘察,加上一些建筑岩土勘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导致建筑岩土勘察过程中出现不良状况或不对建筑岩土勘察过程中的突发现象进行及时处理等现象,使得建筑岩土勘察无法适应现代建筑岩土勘察的需要。
1.2建筑岩土勘察工具较为落后
建筑岩土勘察是一项对精密度要求极高的工作,因此,建筑岩土勘察工具应当具备较高进度,只有这样才能为建筑岩土工程的各个环节提供准确的参考数据,以便制定具体、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然而,现目前很多建筑岩土勘察机构在进行建筑岩土勘察时,采用的看勘察仪器和工具仍然相对落后,所使用勘察仪器的精密度相对较低,导致建筑岩土勘察无法为建筑岩土工程的各个环节提供准确的参考数据,同时落后的建筑岩土勘察工具或仪器体积和质量相对较大,不便于运输,导致建筑岩土工程无法制定具体、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使得建筑岩土工程的施工工期和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此外,采用落后的建筑岩土勘察仪器或工具在进行建筑岩土勘察时,无法获得准确的勘探数据,只能获得大约数字,同时也存在应当勘察的岩土数据勘测不出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岩土工程的质量和工期。
1.3建筑岩土勘察监理力度不到位
建筑岩土勘察是岩土工程施工的准备阶段,科学、高效的建筑岩土勘察监理工作是建筑岩土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然而,现目前我国很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了在建筑岩土勘察中节约成本,对建筑岩土勘察的监理工作走重视度不够,使得建筑岩土勘察监理力度不到位,出现一些勘察人员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对勘测数据进行胡编乱造,弄虚作假,同时忽视了对岩土工程中的某些部位的勘察等现象,导致建筑岩土工程的施工设计出现误差,直接影响的建筑岩土工程的建设。
2 优化建筑岩土勘察技术措施
2.1提高建筑岩土勘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统一勘察规范
建筑岩土勘察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着较高要求,建筑岩土勘察现场勘察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建筑岩土勘察的质量,对建筑岩土工程的质量和周期有着重要影响。为了保证建筑岩土勘察的质量,保证建筑岩土勘察的工期和质量,应当加强建筑岩土勘察现场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且建筑岩土勘察现场作业人员应当经过长期的实习期才能正式进行现场勘察作业。同时,建筑岩土勘察对现场勘察作业人员的操作有着严格的规范,因此,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岩土勘察相关法律法规,为建筑岩土勘察工作提供规范、标准以及制度保障。统一的建筑岩土勘察标准和规范能够有效保证建筑岩土勘察人员技术水平和建筑岩土勘察结果的统一性,使得建筑岩土工程更具经济性。
2.2建立完善的建筑岩土勘察监理机制
建筑岩土勘察不健全的监理机制,使得建筑岩土工程的施工计划和方案得不到保障,从而影响建筑岩土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因此,应当建立完善的建筑岩土勘察监理机制,并制定建筑岩土勘察相关指导方案,加强对建筑岩土勘察现场以及整个过程的监理工作,并规范建筑岩土勘察作业,提高建筑岩土勘察的效率、质量以及安全性。同时也应当加强审查建筑岩土勘察的工作量和质量,对建筑岩土勘察整个作业流程进行有效监控,及时控制和处理建筑岩土勘察过程中的不良现象和突况,并加强建筑岩土勘察中的工程测绘、界面划分等基础性工作的监控力度。此外,还应当加强审核勘测报告的相关数据和参数,注重对其连贯性和合理性的分析,尽量减少建筑岩土勘察过程中的误差。
2.3加强新设备、新技术的使用
建筑岩土勘察也应当注重新技术和新设备的推广使用,在进行建筑岩土勘察时,应当尽量使用高效科学的静力触探头、波速测试、标准贯入试验以及静荷载试验操作等新技术,同时注重新的建筑岩土勘察设备的改进和研发,在保障勘察数据准确性的同时,使建筑岩土勘察操作更方便。通过相应的室内外新技术,结合已有的施工检测、监测技术,以便获得更高高效科学的资料和数据,再进过不断分析、对比,确立相应的经验关系,经过反复检测、监测的实测资料从而得出相应的参数对比依据,从技术含量和指标上提高岩土工程设计参数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3 结束语
现目前,我国建筑岩土勘察技术仍然存在着建筑岩土勘察作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和缺乏统一的勘察规范、建筑岩土勘察工具较为落后以及建筑岩土勘察监理力度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应当提高建筑岩土勘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统一勘察规范,同时建立完善的建筑岩土勘察监理机制,并加强新设备和新技术在建筑岩土勘察中的使用,不断优化建筑岩土勘察技术,推动建筑岩土勘察技术的发展。
参考资料:
[1] 周书.浅析建筑工地岩土勘察技术[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1).
[2] 黄时斌.岩土勘察在岩土工程技术中的现状与发展[J].中华民居,2013,(9):239-240.
[3] 任红芳,陈晓红.浅谈建筑场地岩土勘察的内容与分析评价――以天津某工业厂房岩土勘察为例[J].四川建筑,2012,32(3):95-97.
[4] 张双凤.岩土勘察在岩土工程中的现状分析与前景规划[J].地球 ,2013,(10):15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