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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学生村官 困惑 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一、大学生村官的困惑
2007年至2013年,全国范围内的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已经走过了第7个年头,在这7年中,这些刚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们在农村摸爬滚打、打磨历练,逐渐从初出茅庐的年轻后生成长为基层组织的骨干力量,从农民群众眼中的异乡人转变成可信赖的贴心人,各省市区也努力为大学生村官的成长成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我国现有的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制度尚不完善,一些相关政策到地方被扭曲变形未能得到很好的执行,这些基层的新生力量在思想上仍然存在一些普遍的困惑和问题。
1、工资水平偏低,福利待遇差异大。很多大学生村官反映自己的基本工资比较低,尤其对于他们中家庭条件较为困难的,每月一千多的基本工资,加上所在乡镇(街道)每月补贴的一两百元,无法从根本上为家里减轻经济负担,更谈不上实现经济独立。其次,福利待遇方面也不尽如人意,除规定的五险一金外,大学生村官与公务员以及事业编工作人员之间的差别很大,大部分村官表示自己节假日的补贴很少、年终时也未能领到足额的奖金,感觉与其他干部的待遇差别很大。此外,对于经济基础、财政状况各异的不同村,大学生村官们之间的奖励和福利情况也大不相同,这种反差自然会导致一定的心理落差,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身份处境尴尬,家庭社会压力大。大学生村官大部分是刚从高校毕业走向社会的年轻人,对于充满激情的他们本有更多的选择,但他们却义无反顾地来到条件最艰苦的农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奉献青春,工作期一般为为两到三年。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很多应届毕业生都不愿意从事这份工作,很多家庭也因为担心子女吃不了苦而反对他们到村任职,这就使大学生村官群体陷入了一种尴尬的社会境地,这份工作成为了家人眼中迫不得已的就业选择,外人眼中起点低、工资低的苦差事,基层干部眼中无编无职的临时工作。他们要面对着来自家庭和社会各方面有形无形的压力,尤其对于一些年龄较大、任职时间较长的村官,在面临重新择业和组建家庭的问题上不得不反复考量。
3、工作强度较大,岗位职责不明确。考虑到吃住和安全问题,一般将大学生村官的住宿地点安排在村所在的乡镇政府办公处,但这也导致了新问题的出现,由于乡镇事务繁多、乡镇干部的数量不足,导致了“村官乡用”的现象频频出现,许多乡镇、街道为了缓和突击性的工作压力,应对千头万绪的检查和接待,不得不安排这些大学生村官完成大量繁琐的工作,这就大大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强度和心理负担,也使得“两头跑、两头都要顾”的村官们感到身心疲惫。
4、缺乏保障机制,发展前景不明朗。对于聘用期满后能否有个好出路和好前程,是所有大学生村官最担心也是最现实的问题,虽然各省各市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以吸引毕业生到村任职,但服务期满后这些政策能否兑现或者能在多大程度上起作用,便成了所有村官们最关心的事。对此,国家下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五条出路”促进大学生村官的有序流动,即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据了解,其中大部分村官对于未来出路的考虑仅限于考录选调生、选拔生或者国家公务员,然而相关政策的规定显示“省直及各地要拿出一定的比例从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乡镇公务员的工作力度”,除此之外并没有更多的承诺和保障机制,这些都使得许多大学生村官对于自己期满后能否顺利进入体制内实现转岗流动存在较大的隐忧,因为离开学校两三年后再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对于他们更加困难,一方面他们的日常工作任务重,看书复习的时间大大缩短,另一方面相对于前几年的考试形势,考试人数年年攀升,定向招考竞争同样激烈,所以发展前景的不明朗成为了他们最大的困惑。
二、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随着国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结束,其战略意义逐步显现,广大大学生村官甘于吃苦奉献,主动干事创业,在服务农民、发展农业、建设新农村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但针对调查研究中出现的问题,还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大学生到村任职的相关政策,使大学生村官能够真正做到放下包袱、甩开膀子、沉下身子,实现更好更快地成长并发挥重要作用。
1、适度提高工资,统一福利水平。为了保障大学生村官基本的生活水平,一是适度提高他们的基本工资标准,落实其“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的收入水平”的规定,实实在在地解决他们经济上的困难;二是制定统一的奖金和福利发放标准,可以按照所做贡献和考勤情况,也可以以任务的完成度为标准来发放绩效奖和年终奖,只有统一了标准并贯彻执行,才能消除他们受轻视和不平等的感受,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
2、明确岗位职责,下放工作权力。高校毕业生选聘到农村工作后,所在乡镇和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情况将其安排到合理的工作岗位上,明确他们的职责范围和任务分工,下放相关的工作权力,杜绝乡镇和街道的长期借用,以使他们专心地做好本职工作,既避免其“编外乡镇干部”的身份尴尬,也防止在村里出现“大事管不了,小事管不好,琐事不敢管”的情况,让他们在擅长的领域能够充分发挥特长,做出扎实可见的成绩,这对于他们迅速成长并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有着重要的作用。
3、加大培训力度,实现角色转变。对于让新任职大学生尽快适应基层环境,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成绩,必须进行专业的系统的培训,一是将大学生村官纳入乡镇干部培训规划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履岗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履职能力,实现“大学生”向“村官”的转变;二是定期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培训班,邀请创业成功的企业家、长期在基层工作的领导干部或优秀的专家学者举办专题培训班,为他们提供创业理论知识、实用技能和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实现“合格型”村官向“创业型”村官的转变。
4、实行结对帮扶,提升成长实力。由于大学生村官刚走出校园,对农村复杂的环境比较陌生,处理基层工作尚没有经验,因此,很有必要建立动态联系制度,实行结对帮扶,要求每名大学生村官都有一名驻村乡镇领导和一名驻村干部与其结成对子,并进行手把手地教育培养,帮助他们熟悉基层工作,掌握农村工作基本方法,同时从资金、项目、信息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引导有条件、有想法的创办、领办实业。
一、市民政基本情况
市总面积5015平方公里,总人口300余万,其中非农业人口80余万。全市共59个乡镇,23个街道办事处,1618个行政村,164个社区,43个居委会。目前,全市共有民政对象100余万人(其中低保对象14万多人,五保户2.5万余人,优抚对象20余万,残疾人18万,老年人43.8万,占全市总人口比重的35%)。
历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早在2001年就在全省率先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聘任了231名专职低保员,充实到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2002年,又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救助工作网络。2009年以来,以省民政厅全面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为契机,第一时间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工作的意见》,从制度层面破解了民政工作基础不牢的问题,为全省树立了典型、提供了样板。同年10月,全省民政工作中期分析会议召开,我市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做法被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得到了兄弟市州的一致好评。目前,我市基层民政机构建立到了乡镇(街道)一级,基层民政队伍拓展到了村(社区)一级,基层工作条件大为改善,工作经费来源稳定,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落实有了坚强保障。
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
1、基层民政机构设置情况
我市县市区民政局均为正科级行政公务管理机构,并按照业务设立相关股(室)。所有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民政所,内设社会救助站,实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一站式”服务。每个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2、基层民政队伍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基层民政工作人员2944人。其中,县市区民政局配备民政干部269人,乡镇(街道)配备民政干部309人,村(社区)配备低保员330人,配备民生服务员1618人,配备综治员428人,基本建立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职责明确的民政工作队伍。据此计算,全市平均每个乡镇(街道)配有民政干部4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人),配有民政工作人员32人。这就意味着,全市每9708人中配有一名乡镇(街道)民政干部(符合省定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一点五的比例要求),每1020人中配有一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每340名民政对象配有一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
从年龄结构来看,基本上形成了老中青相搭配的梯次结构。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384人,占13%;年龄在36-45岁的有901人,占30.6%;年龄在46-55岁的有1659人,占56.4%;年龄在55岁以上的有105人,占3.5%。
从文化结构来看
县市区民政局民政干部以大专及以上文化为主体,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则以高中、中专文化为主体。在县市区民政局民政干部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97人,占73.3%。其中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79人,占29.4%。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中,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1102人,占48%;大专文化程度的有557人,占24.3%;本科及以上文化的有220人,占10%。
从人员编制性质来看
基层民政干部的编制得到较好地解决,行政编制、参公事业编制的民政干部占66.9%。在全市578名基层民政干部中,有258名解决了行政编制,占44.6%;有129名解决了参公事业编制,占22.3%。还有84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有107名属于自收自支的编制。其中,有295名乡镇(街道)民政干部纳入了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有35名工作时间较长,政绩突出的乡镇(街道)民政干部享受副科级以上职级和政治待遇。
从从业时间来看
拥有3年民政工作经验的人员占绝对主导地位。其中,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在3年以上的有2129人,占72.3%;从事民政工作不到3年的有920人,占27.7%。
从性别结构来看
有女性民政工作人员678人,占23%;从专兼职结构来看,有专职民政工作人员908人,占30.8%;从党员所占比例来看,有党员民政工作人员2438人,占82.8%。
3、基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我市基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较好,基本按上级要求做到三齐全。
一是办公设施齐全
全市基层民政机构共有办公场地76892平方米,有办公用房2794间。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民政所拥有4间办公用房(60平方米),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一应俱全。平均每个基层民政干部拥有办公场地26平方米。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共为基层配备了1272台电脑,4101张办公桌、4456个文件柜。平均每2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就有一台电脑,基本满足了基层民政工作有序开展的需要。有条件的乡镇还配备了打印机、传真机、空调等办公设施。目前,民政所成为了全市各乡镇(街道)站办所中办公条件最好、设施最全、基础最实的单位。
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健全
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立标准统一、内容齐全的民政政务公开栏,将民政的有关政策、申请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促进民政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民生档案健全
我市动员和组织民政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建立详细的民生档案,实现“村(社区)有专袋、乡镇(街道)有专柜、县(市)区民政部门有专室、市民政部门有专室”的目标,做到分户建档、一户一档,确保民政工作的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4、基层民政工作经费配备情况
1997年我市城市低保实施之初,在全省率先为每个居委会每年安排民政工作经费1500元。当时,居委会年工作经费仅3000元,加上民政工作经费1500元,每年4500元,民政工作经费占三分之一。2009年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市民政部门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按上年度安排民政资金总量的2%列入财政预算,县(市)区按5%列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的民政工作经费也作出相应安排,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民政部门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也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按照比例测算,2010年,市、县两级财政应安排民政工作经费2477万元。而实际上,2010年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民政工作经费2534.5万元,比规定多安排57.5万元。2011年,市、县两级财政应安排民政工作经费2496.9万元,目前市、县两级财政已预算安排民政工作经费2533.2万元,比规定多安排36.3万元。乡镇(街道)民政所的年均工作经费达到2万多元。
从以上我市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统计情况看,我市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注重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无论是基层民政机构设置、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基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基层民政工作经费配备,都情况较好,基本达到和实现了省定标准和要求,基层民政能力居于全省前列,为开展各项基层民政工作,奠定了深厚扎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较好,基层民政能力居于全省前列,但根据不断发展的形势和日益增长的基层民政工作任务,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差距,当前着重需要解决的有以下四方面问题。
1、基层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仍然偏少
近年来,民政职能不断增加,服务对象不断增多,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管理越来越细,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与工作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市民政部门承担着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灾、老龄、拥军优属、维稳等多项工作,民政服务的对象由几万人增加到100余万人,年发放资金量由200余万元增加到3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常年管理和服务的民政对象一万余人,管理和发放的民政资金超过360万元。我市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民政所已经达到4人,这个数字已经高于全国的平均数量,但相比于日益增加的民政工作任务与民政服务对象,仍显人力不足。
2、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政治和福利待遇低
目前,我市基层民政队伍总体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高中、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了73.6%以上,年龄在46岁以上的民政工作人员占59.9%,特别是还存在部分55岁以上年龄较大的同志。乡镇(街道)民政所只有较少部分人员解决了政治待遇,福利待遇也比较差。同样是走村入户开展工作,乡镇纪检、计生、公安、司法、农技干事等都有一定的办案津贴或岗位补贴,民政干部走村入户的时间和次数最多,但无一分钱补贴,这对同是乡镇(街道)干部的民政系统人员来说,有失公允。
3、财政紧张,工作经费配备困难
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我市目前财政每年需配套万的民政专项资金,需安排2500余万的民政工作经费。这对属于吃饭财政的我市来说,安排这样大数目的资金已有难度,要再增加经费是难上加难。特别是税费改革后,乡镇一级财政捉襟见肘,民政所的工作经费无法保障,这对乡镇民政所开展工作带来一定的不利。
4、民政发展观念与服务理念有待提高
基层民政工作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了解群众需求不够细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较少,不能耐心倾听群众呼声;在注重群体需求研究的同时,对个体需求关注不够,为了操作简便,政策细化不多,无法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二是保障群众权益方面做得不够。民政工作要在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存权的基础上,向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并重转变。目前由于民政自身资源有限,在保障发展权方面没有大的作为,需要进一步开拓。三是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民政人员对服务对象特别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缺乏深厚感情,没有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不自觉地以“施恩者”、“管理者”的身份落实政策、开展工作,致使有些工作做得不够细致踏实,对服务对象的真实需求信息掌握不够、不到位,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与意见
1、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满足日益增长的民政工作需要
我市民政服务的对象由以前几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00余万人,年发放资金量由以前200余万元增加到目前的3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常年管理和服务的民政对象一万余人,管理和发放的民政资金超过360万元。目前,我市乡镇(街道)民政干部除完成自身民政工作任务外,还要承担乡镇(街道)分配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中心工作、突击任务等,工作任务较为烦琐、繁重,常常顾此失彼。为此,可考虑适当增加乡镇(街道)民政干部人员编制,从目前的万分之一增加到万分之一点五,即每个乡镇(街道)在增加2人,达到6人,这样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民政工作需要,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搞好民生工作,获得服务对象的满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民政干部素质
要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和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能力突出、廉洁高效的基层民政干部队伍。要强化基层民政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等“四个”意识,提高和改进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作风,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对基层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培训,改善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业务结构,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宗旨教育,提高对基层民政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力度,确保清正廉洁,做到干净干事,实现基层民政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人民群众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3、增加民政经费,加大改善民生力度
要改善民生,势必要增加民政经费。为此,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前民政专项资金和民政工作经费紧张、短缺的实际情况,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统筹考虑,全面安排,根据财政收入的递增,适当增加民政经费。特别要针对税费改革后,乡镇一级财政捉襟见肘的实际困难,加大对乡镇一级民政经费的拨付,增强乡镇一级民政工作活力,夯实乡镇民政工作的物质基础。
【关键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他们的行为事关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村干部无视党纪国法,腐化堕落,在带领广大农民致富奔康的路上折翅落地,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既影响了我们党的形象,也影响到农村的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尤为迫切。本文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防范的对策和建议,希望为惩治和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贪污、侵占、挪用公款、侵吞集体资财。由于村级资金的收入不同于一般的单位,资金来源五花八门,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截留资金比较容易,相对隐蔽,且方式多样。因此,个别村干部上任后不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贪污受贿,侵吞集体资财。
(二)以请客送礼为名,吃喝玩乐,挥霍浪费。有些农村基层干部无视群众疾苦,贪图享乐,公款吃喝风现象依然存在,把大量的村级集体资金浪费在餐桌上,有的借“开展工作需要”向有关人员送“红包”、送礼为名,壮大自己的腰包,虚列、虚增开支、虚报冒领、报销话费等。
(三)独断专行,失职渎职。主要表现为作风不民主,遇事不同群众商量,不经村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甚至因严重导致失职渎职,这种现象在一些村干部当中比较突出。尤其是在工程和资源发包、财务管理方面更为突出,村主要负责人严重违反财务管理程序和民主决策制度,给集体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四)作风霸道、欺压群众。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注重提高自己的修养,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自认为是村里的“土皇帝”,开口骂人、动手打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主要表现在:在处理与村民有关的各种事务时,不是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而是带着有色眼镜处理问题,有的甚至出现了严重欺压群众的现象。如宅基地审批、涉农资金的补贴、农村低保等问题不沟通、不协调、随心所欲、善自主张。在村务管理中,有些村干部想的不是把村级集体的财产管理好,促进集体财产的发展,而是考虑自己用钱怎样不受约束、牵制、监督。在用人上利用职务之便安插亲信朋友,大搞宗族化、亲属化,导致群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导致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一是不注重学习,不关心时政,对当前农村建设的新任务缺乏理解,对落实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缺乏思考,对如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是无所适从;二是不注重自律。作为基层的村干部,收入微薄,工作辛苦,与社会上的老板、大款们比起来自然有很大落差,由于经不起磨砺和诱惑,自然而然想到了利用手中的权利来满足愿望。
(二)财务管理混乱,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虽然当前各村都建立有财务管理制度,成立理财小组、村财务监督小组,且公布上墙,但这些制度执行难,理财小组、村财务监督小组也显得乏力,甚至因人员长期外出有的形同虚设。虽然实行“村账镇管”,但只重记账,而轻审核和监管;有的村支书或主任自己就管钱管章,很多大数目开支不经村委会集体讨论;许多村没有很好地实施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对现金、实物管理不严,对集体经济的操作很少接受群众监督,因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也很少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是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愿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有的村干部思想上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自己、不方便谋私,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暗中操作,缺乏民主和透明度。不少村财务只按会计科目公开,群众看不到具体每笔开支,难以发现漏洞。
(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乡镇体制改革,客观上使得乡镇人员减少、财源减少、工作压力加大,少数乡镇干部认为,农村税费取消了、村民又自治了,抓农村工作没有着力点了,产生了一些不正确的思想。一种认为农村基层工作“不必管”,因为村里没有多少钱和物可管,再者村是自治组织,不想自找麻烦,对村里的工作能推就推;第二种对农村基层工作“不愿管”,认为村里工作很细很繁琐,管只会带来麻烦,干脆不管,对村里的工作避而远之。
三、防范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公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为新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一)切实抓好廉洁履行职责教育,营造“不想犯”的社会氛围。一要加强村组干部的廉政教育。通过积极开展“十个一”倡廉工程、岗位廉政教育、“正风提效”工程、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把廉政教育融入村(居)各项工作之中;结合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创建“无职务犯罪示范镇、村(居)”活动,通过举办农村干部学习辅导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通过以案说法,提醒村(居)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制度,筑牢防腐思想防线。二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村干部进行文化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培训,改变目前部分农村干部学历相对偏低、财务知识不懂、法制观念淡薄,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让其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应服务于人民。
(二)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建立“不敢犯”的内控机制。一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日常管理制度。在落实“村账镇管”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组账村”的做法,规范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标投标等制度,加强资产的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加强资源承包、出让和开发利用的规范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确保资源有效合理利用;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管理制度,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严格归档管理,并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二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承担原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职能,对农村“三资”进行有效监管;要充分发挥村廉政监督室的作用,通过加强对村组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监督,规范村级党务、村务和财务管理,提高事务公开透明度,落实群众对党内事务、村务活动、财务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现状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真履行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把“打工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头等大事抓
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近几年来,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把发展“打工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大事,摆在工作的第一位。
一是抓队伍,建立立体化的信息搜集反馈体系。在村组和已经外出务工的人员中聘请兼职信息员,建外出务工人员信息服务网点,发挥“金保工程”信息网络作用,与州和县(市)的职介机构联网,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常到外出务工人员家庭了解情况,建立联系,解决问题。89个乡(镇、街道、区工委)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聘有兼职信息员近3000人。
二是抓基础,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源系统。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根据社区、村组提供的信息资料,建立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要求技能培训、能工巧匠、外出务工、核发就业证、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国有改制企业“4050”人员共8本台帐,掌握辖区用工单位状况、求职人员状况、外出务工人员状况。
三是抓培训,着力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素质。近几年来,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通过把外出务工人员输送到外地培训或聘师讲课的“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强实用技术培训,使劳动者学到一技之长,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率,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建始县乡、县镇、县镇就是抓培训的典型。年,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培训3.8万人。
四是抓管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把劳务输出作为支柱产业抓,千方百计提供用工信息,挖掘就业潜力,扩大就业渠道。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组织、引导、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劳务中介组织行为。年,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劳务输出4万人。
五是抓维权,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外务工人员66万多人,遍布于全国各地。每个乡(镇)外出务工人员少的数千人,多的达到近2万人。由于地域广、人员多,外出打工主要以自发为主,外出务工人员多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工伤、工亡、非工伤亡时有发生,维护他们的利益摆在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面前。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工作经费紧缺、人手少的情况下,竭尽全力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打工因工死亡,其家属与用工单位已谈好以5万元了结,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得知此情况后,组织人员赶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据理力争,应以市的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补偿,使补偿金提高到14.6万元,维护了打工者的利益。据统计,年,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外出务工人员维权278次,为1218名外出务工人员讨回工资528万元。
六是抓服务,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发展经济。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发展经济,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合其他部门提供信息、技术等,鼓励他们回乡创业。农民周基汉在家时一贫如洗,打工多年后,他在县城里拉起了建筑队伍,现有资产300多万元,全乡又有100多人为他打工,每年又可为乡提供100多万元的打工收入。谋道镇龙科村蒲志军,他多年在外打工,积累了一定资金,回乡承包了100多亩荒山,搞种植、养殖。我州出现了不少“打工乡(镇)”、“打工村”、“打工组”、“打工大户”。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组织劳务输出、发展打工经济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功不可没。
(二)乡(镇)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发展迅速
在抓好打工经济的同时,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承担了很多具体的劳动保障业务工作。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同志们认真学业务,大力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推动了乡(镇)劳动保障事业的同步发展。
一是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州的很多工矿企业从农村招工,一些工矿企业又在乡村,形成较多的半边户。企业改制后,一部分职工回乡居住,劳动保障工作的服务空间,就需要延伸到农村、乡镇。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同志们经常深入到农村、深入到偏远山村,宣传扩面续保政策、退休人员调资政策等,nclass=GramE>垭组,居住着一个改制企业的职工蒲某,从屯堡到他家要坐2个小时船,走30里山路,来回2天时间。从年以来,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同志三入其门做参保工作,蒲某续了保。
二是狠抓社会保险扩面续保征缴。恩施市等县市每年将社会保险任务分解到乡(镇),把社会保险费征收等同财政收入,这种做法,加大了社会保险的工作力度,效果非常好。但同时也增大了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压力。目前,乡(镇)社会保险扩面续保征缴,大部分工作是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承担,组织参保对象缴费。多数县市对乡(镇)社会保险费的收缴,仍然是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代收代缴,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当“无名英雄”。年,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代办社会保险33351人,为外出务工人员代办养老保险1296人,代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3490.2万元,管理退休人员12514人。
三是依法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职责,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依照《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年,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指导8042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依法调解劳动争议210件。
二、存在问题
(一)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发展问题。
一是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转制后,其人员难以适应工作需要。据统计,目前89个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82人,县多数乡镇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市有2个乡镇无工作人员。存在着工作人员分布不均,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今后农村社会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承担,农村社保的任务越来越重,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和素质都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二是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年,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人均收入10500元,人均工作经费2900元。其待遇和工作经费处于乡镇低下水平,导致一部分工作人员情绪波动较大,畏难情绪较重。
三是工作与考核脱节,形成“两张皮”。多数县市将社会保险任务下到乡镇,而地税部门征收机构未能全部延伸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事实上承担为地税部门代收代缴的职责,造成工作与职能脱节、工作与考核脱节的问题。
四是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推进将会面临较大困难。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转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后,其原来履行的管理职能已不再存在,将会造成工作中新的困难。
(二)发展“打工经济”,仍要解决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外出打工缺引导。在培育信息中介、加强引导方面做得不够,农民获取打工信息渠道不畅,参与领域不宽,导致部分农民外出后成为“盲流”。从的情况看,约有60%以上的打工人员是随潮进城,其中约有20%的打工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工作无着落。
二是证件办理不容易。现在,外出打工人员必需的身份证、流动人口计生证、未婚证、健康证、外出务工经商许可证等证件办理既烦琐又费时,而且,存在着“人难找、收费高、办理慢”的现象。
三是劳动技能不适应。许多打工人员直接从田地步入工厂,从农村走进城镇,文化素质、社会经验、思想观念、法律意识、劳动技能都难以适应城市工作需要,只能靠出卖廉价劳动力获取一定收入。
四是农民工权益维护难。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地位低,力量弱,加上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上,受到不平等待遇。在同一城市、同一企业、从事同一类型工作的农民工与单位正式工差别极大,“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利”。而在发生矛盾和冲突时,打工者自身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五是外出后引发的社会问题。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人走村空”,许多农户少了“顶梁柱”,村组公益性体力活无人干;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多,一些不法分子乘虚而入;许多家庭夫妻双双外出,造成子女学习无人管教,老人无人照看。同时,有的家庭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导致家庭不和,甚至出现家庭危机。
三、对策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是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如何进一步履行职责,按照中央“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六落实的要求,确保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机构建设的高质量、高水平,以充分发挥基层平台重要作用,必须在措施上、职责上、机制上不断积极探索和完善。
(一)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
目前,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通过综合配套改革在逐步走向市场化运作,打破了“大锅饭、铁饭碗”思想,实行合同管理,量化了工作任务,统一了职责职能,统一了目标任务,统一了考核奖惩,按“农民签单、政府买单”的要求,建立了平等民事主体关系,坚持做到了“领导、措施、落实、效果”四到位,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定差距,还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以人为核心,强化职能职责。一是规范工作模式,上下整体联动,形成大发展格局,各级有专人、专职、专责,在现有统一的牌子、统一的工作制度基础上,切实做到有经费、有目标、有考核、有奖惩,对中心工作人员有统一的要求,做到“七明确”:明确基本情况,明确岗位职责,明确辖区内基本情况,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劳动保障政策,明确服务对象,明确工作要求,做到解答政策一口清。二是统一中心运作模式,“以开发为重点,以服务为核心”运作,实践证明,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身处第一线,直接面对群众开展就业服务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工作,要充分发挥他们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围绕重点、难点工作,开发就业门路,服务经济建设,服从形势的发展,不断寻求自身发展出路,提高社会地位,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承担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劳务输出、社会保险、就业援助、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服务工作,任务艰巨,要搞好各方面工作相结合。三是统一中心保障模式,要做到“人、财、物、责”相统一,做到人员专职、经费专拨、工作专管、考核专列,同时要解决人员流通渠道,进得去、安得下、稳得住以及后顾之忧,以确保职责职能放得下、管得住。在乡镇形成功能互补、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基层工作体系。
创新管理模式,在“精细”管理上狠下功夫。注重规范制度,统一建立再就业服务承诺、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工作评估、实绩考核、基础统计等完备的工作程序和办法,统一制作职责职能等制度牌,并公开上墙,统一制定就业申报,上门调查,帮扶工作和跟踪督查等制度,使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工作有章可循,实现劳动保障特别是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险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与此同时要解决中心人员素质提高问题,强化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
创新服务模式,坚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两个体系相结合。一是以乡镇资源为依托,积极主动开发就业岗位,开展面向家庭和个人的便民利民服务,结合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需要,开发健身娱乐、老年、照料、钟点服务等岗位。二是创办实体,利用管理服务职能牵头组建产体,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三是以市场为导向,依托培训,引导创业,有力推动再就业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发展“打工经济”,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
深化认识,鼓励发展“打工经济”。势头强劲的打工经济,已对州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应继续坚持把“打工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头等大事来抓。在研究农业结构调整时,不仅要研究农业产业结构、布局结构、品种结构调整,更要研究农村劳动力结构调整。突破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小范围流动的狭隘观念,引导农民树立竞争意识和市场理念,让务工农民融入劳动力大市场,走出家门,跨进城门,打开财门。
加强引导,搞好全程跟踪服务。一是打造务工信息平台。着力培育信息中介组织,形成“县有信息中心、乡镇有信息服务站、村有信息服务员”的三级劳务信息服务网络。劳动保障、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要在打工人员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搜集整理各种打工信息,开展区际间的信息交流,定期组织劳务需求信息,减少外出打工的盲目性。二是建立外出打工基地。与上海、、深圳、北京以及沿海等大中城市的企业和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有目的地建立打工输出基地,减少打工输出成本,在“有业可就”的前提下,扩大打工规模。三是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就近、快速、低价、优质”的原则,实行“一站式”办证,“一费制”收费,为打工人员办理好各种证件;尽可能地为打工人员解决外出后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安心、放心地打工;开通服务热线,建立县市、乡镇司法救助中心,为务工人员在劳资纠纷、工伤、病残等方面提供法律援助。
抓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劳动保障部门应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根据搜集的劳务信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训打工人员。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培训“短、平、快”的实用型人才,突出“精一门、通二门,会三门”的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培训,对技能培训合格人员,评定技术等级,颁发上岗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提高职业技能。开展法律常识、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知识等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打工政策。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限制了劳动力、人才的自由流动,必须进行改革,做到三个取消:取消农民就业的歧视性限制,取消农民就业的户口限制,取消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承包土地限制。改进政府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管理手段,完善相应的法律规章,促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有序流动。
关键词: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研究
教育部、卫生部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中明确提出:“医学类专业以修业年限五年制为主体,现阶段适量保留三年制,控制长学制医学教育。根据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逐步提高医学教育办学层次。”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到2015年,经济或教育发达地区的乡村医生应具有高等医学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经济或教育中等发达地区的部分乡村医生应具有高等医学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根据河北省基层医疗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张家口市及周边地区基层医疗发展现状,培养一大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1]的适用型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已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与发展的迫切需要。依据学校办学经验和优势,探究基于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岗位需求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教学改革模式,增强专业活力,提高学生就业率已经成为一种需要。
一、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传统培养模式及张家口地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现状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是医学院校专科层次的核心专业,如何研究张家口地区基层卫生单位需求,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将该专业办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显示出自身的优势,使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成为基层医疗单位受欢迎的实用型人才,是人才培养单位力争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传统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教学模式(以河北北方学院为例)
1.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学生能够掌握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诊治临床多发病、常见病和危重病症;具有一定的预防医学、护理学和中医基本知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成为主要从事临床医疗及社区预防保健工作的实用型全科医师。
2.课程设置:必修课共开设33门,总学时2144学时,其中“两课”计138学时,占总学时的6.5%;公共基础课3门计296学时,占总学时的13.8%;专业基础课12门计81时,占总学时的38.2%;专业课13门计891学时,占总学时的41.5%。
3.传统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培养模式为1+1+1模式,即1年级在基础医学院完成所有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2年级分流到附属医院进行医学专业课程学习和见习,3年级到实习医院完成42周的临床实践。
4.近三年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比例分别为:2009年31%、2010年29%、2011年22%;专接本比例分别为:2009年43%、2010年33%、2011年45%。
(二)张家口市及其所属区县基层医疗卫生状况及需求
1.张家口市目前拥有各类卫生机构(不含诊所)约330个,卫生技术人员约
1.4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及职业助理医师约占45%,且大多分布在市区及县级医院。部分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地处偏远,受环境、人才等方面制约,医疗技术水平较低,甚至有的乡村级卫生院还未配备执业医师。基于这种情况,张家口市已多次为国家级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组织公开招聘补充执业医师。招聘标准也根据地区状况进行了调整,以2011年为例:学历要求降低为取得国家承认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即可。
2.基层医疗单位的岗位职责要求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防治工作;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精神卫生的干预防治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政策措施,开展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协助做好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等。
二、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办好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是本地区医疗服务的需要,努力探索传统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对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和改革势在必行。
(一)人才培养目标缺乏及时修正卫生部最新调查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农村基层近110万名医务人员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不足11%。河北省及其周边地区,尤其是张家口地区基层医疗服务合格医疗人才的短缺问题一直是卫生管理部门关注的问题。好多基层卫生单位为了及时补充医疗人才,不得不将对人才的学历层次要求降低为中专学历即可。另一方面,近年来临床医学专科学生就业率下滑,甚至有些学生为了就业不得不选择非医学岗位。这些现象表明,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将专科作为本科教育的补充”的定位已与现实形势之间出现了差距,这种高不到位、专无特色的培养目标必然导致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到高水平医疗单位应聘时因学历层次要求不够而被拒,到基层医疗单位应聘时又因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而不受欢迎。
(二)人文素质教育滞后学由于受学时的限制,三年制临床医学专科教学计划除了接受两课等教学任务外,缺乏必要的人文教育课程,就业指导部门把就业规划课程安排在第四学期,明显滞后,学生无法从入学第一天起就正确评估、定位自我。因此,学校要帮助学生了解未来所从事职业的特点,指导学生在学习中制定科学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排除学生在就业选择上眼高手低、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
(三)专业课教学内容与方式滞后几十年来,三年制临床医学专科专业作为老的品牌专业和优势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均是参照本科专业压缩而成。在过去许多年中,作为本科人才供不应求的有益补充,适应了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形势。近年来学生出于继续深造或者从事基层医疗工作的发展规划考虑,一入学就对专业课程的学习带有较强的指向性。而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一年级的教学安排为:36周完成将近1300余学时的教学内容,授课内容面面俱到,方式传统、单一,学生常常是疲于应付考试压力而不能掌握自己需要的知识,教学内容与方式脱离学生主观需求的弊端已经日益凸显。
(四)缺乏对学生就业方向的科学把握和有效引导学校选择实训基地时一味的定位于级别高的医疗单位。而在大的实习医院,临床课教师缺乏对基层职业岗位技术能力要求的掌握,缺乏对课程知识针对性、实效性的把握;学生动手机会少,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与国家助理医师考试的内容和要求脱节,据统计,已毕业学生通过该考试的比例不足50%。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对基层实习单位的关注,学校忽略了对于基层医疗单位人才急需的急救技术、康复医学、营养学、计划生育、心理学等方面的技能和知识[2],更缺乏对心电图、传染病学、预防医学等知识的强化。
三、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思路通过对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张家口地区基层
卫生服务体系现状和人才需求的分析,提出以下改革思路:
(一)加强专科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帮助学生合理规划自己的发展,慎重选择继续深造还是合理就业。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服务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现代医学模式将逐渐由医院向社区、家庭发展,国家对于农村及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设投入逐年加大,要加强对学生就业的正确引导,让学生意识到面向基层大有可为,树立用自己的知识服务基层人民的志向,在就业中真正做到适应社会和市场的需求,增强就业能力。
(二)针对当前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基础课进行教学内容与方式改革科学制订一年级教学计划,合理筛选教学内容,依据学校专业优势,积极进行教学内容与方式改革的实施,如:1.组建人体形态学课程模块、人体机能课程模块等课程体系,避免课程之间内容的重复讲授和知识的堆砌。2.合理引入PBL讲授法和专题讨论等方式,通过医学基础课程和临床课程之间的“双向”渗透[3],加深对知识点的记忆和知识理论体系的建立。3.参照国家助理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内容,或者根据学生专接本考试的要求,通过专题讲座与重点讲授等方式,加强学生对重点知识点的掌握和记忆。
(三)结合基层卫生岗位需求,加强实用性知识和技能教育
1.将专业课程及知识点优化组合,删掉重复、过时、不实用的内容,强化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的临床诊疗、疾病预防、保健、疾病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方面知识。
2.尽可能与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内容挂钩,按照临床类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引导和帮助学生系统掌握临床医疗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3.充分保证第三年42周的临床实践教学时间,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临床实践技能培养,构建技能考核机制,将技能操作考试纳入毕业考试的范畴,发挥考试的杠杆引导作用,从而强化学生对于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环节的掌握,培养分析、综合、对比、推理能力,对疾病做出本质的、理性的判断,得出初步诊断结果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而不是简单的理论考试。
(四)产学研结合,以就业为导向,探索订单式培养模式[4]
1.产学研结合将为医学人才创造更多参与科研实践的机会,以人类健康需要为特点的复合型模式将是今后产学研结合的一种趋势[5]。根据学生生源地情况及近些年就业范围,不断开辟新的实习基地,适当选择在医院管理、医疗技术、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校外见习实践基地。对于有去基层就业意愿的学生,可在第二学年见习期,将其派往乡镇卫生院进行见习和调研,了解当地卫生资源情况和常见病与多发病,激发学生认真学习医学知识的愿望;在当地医务人员的带领下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的医疗、防疫保健和健康咨询活动,提高学生对未来社区基层工作环境和医疗服务技能的认识,增强学生的农村、社区医疗服务意识、服务理念、服务知识和能力。
2.借鉴河北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医学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功能,争取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及医院联合,签订临床医学专科专业定向培养协议并制定培养方案,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解决当前基层医疗单位缺少人才的现状,达到双赢。
学校可以充分考虑订单生的培养要求,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增加全科医学知识和中医、药学、康复医疗、公共预防知识等方面的教学内容和临床实践,强化能力培养,按需求把订单生分配到各个县市的人民医院进行临床实习,保证培养质量,使之毕业之后就能直接进入岗位工作。
随着中国高等医学教育的发展和卫生事业的改革,临床医学专科的就业方向将面向基层和社区,医学院校和学生必须认清这个趋势,学校应该积极探索符合时展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将临床医学专科专业办出特色,服务地区社会和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1]汤之明,梁琼芳,张少华等.基于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岗位需求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J].中国高等教育,2010,(4):25-27.
[2]孟羽俊,张秀芬,刘明清等.临床医学专业岗位需求分析与专科教学改革的研究[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9,(2):30-31.
[3]边艳芬,高旭.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6,(1):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