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业经营方式的概念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现代都市农业农业经营形式多效能特征
随着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世界的许多城市面临着生态、食品安全以及持续发展的危机。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给市民提供安全食品和优良的生活空间、保护农耕文化,现代社会开发了都市农业。都市农业就是在城市经营农业,这种经营模式是在近代都市农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古代都市农业有很大不同。古代都市农业的经营项目多为城郊猎场和城市园林景观,故它只有休闲娱乐功能。在古代人类尚未形成在城市发展农业和利用农业发展都市的观念,也没有意识到城郊种养、猎场经营、园林景观建植本身就是农业经营行为。真正的现代都市农业源于1898年美国社会活动家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概念和“把积极的城市生活的一切优点同乡村的美丽和福利结合在一起”的农业经营观念,真正的都市农业生产始于1919年的德国。1919年德国政府开始建立“市民农园”,在城里开发供市民自给自足的小菜园,并制定了“市民农园法”。[1]为了推动现代都市农业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我们将现代都市农业的定义、普适性经营形式以及多效能特征介绍如下。
一、现代都市农业的定义
(一)都市农业的定义回顾
现代的都市农业概念最早出现在1930年出版的《大坂府农业报》上,但作为学术名词则最早出现在日本学者青鹿四郎1935年发表的《农业经济地理》一书中。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开始研究都市农业理论,最早把都市农业表述为“城市农业区域”或“城市农业生产方式”。1977年,美国农业经济学家艾伦·尼斯在《日本农业模式》中,明确提出“城市农业”(UrbanAgriculture)概念[2]。都市农业术语出现后,农业经济学、农村社会学学者纷纷探索都市农业的本义。(1)美国农业经济学家欧文·霍尼(1950)认为都市农业是在都市周边地区的都市楔形农田上进行的绿地建设和发展园艺业、果林业[3]。(2)德国学者史密特(1996)将都市农业定义为一种位于城内或环城区的产业,它生产或养殖、加工或运输各种食用和非食用的产品,然后使用城市或城市周边地区大量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产品和服务,反过来为该城市地区提供大量人力物力资源以及产品和服务[3]。(3)德国学者穆斯蒂尔(1998)将都市农业定义为在城市或城市周边地区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4]。(4)中国学者俞菊生(1999)认为都市农业包括城市内镶嵌插花状的小块农田、庭院和阳台绿化、城乡结合部的近郊农业、远郊甚至环大都市经济圈在内的适宜大都市市场需要的农业[5]。(5)中国学者张强(1999)认为都市农业是地处城市郊区的农业以及市区扩展而划入市区的农业[6]。(6)中国学者宋金平(2005)认为都市农业是处在大城市边缘及间隙地带,依托大城市的科技、人才、资金、市场优势,进行集约化农业生产,为国内外市场提供名、特、优、新农副产品和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并具有休闲娱乐、旅游观光、教育和创新功能的现代农业[7]。(7)中国学者张林成(2005)认为都市农业是分布在城市内及其周围地区或者大都市经济圈内,紧密依托城市、服务城市的特殊形态的农业,是以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市场创汇农业、高科技农业为标志,以园艺化、设施化、工厂化生产为手段,以大都市市场需要为导向。融生产性、生活性、生态性于一体,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现代农业[8]。
如上定义有个共性,就是强调都市农业的地域性和经济活动类型。从这个角度讲,可以把德国学者穆斯蒂尔的定义看成是这类定义的高度概括。但是,如果从概念体系的内部结构完整性和外部功能配合性的要求来衡量,这这些定义都存在明显的不足。从内部结构完整性来看,这些定义都丢失了都市农业的主体、生产目的、生产种类、产品等核心内涵;从外部功能配合性来看,都没有与城市生态环境、食物供应系统、乡村农业等相关概念建立配合关系。为此,需要对都市农业概念进行重新界定。
(二)都市农业的新定义
受如上定义的启发和满足概念界定的内部结构与外部功能要求以及转变传统农业发展方式的需要,我们将都市农业界定为:一种发生在市内或市外周边地区的,由城乡居民经营的,能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能为市民提供劳动就业和农业教育机会、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的多效能农业生产模式。这样界定现代都市农业,能引导都市农业朝着多效能方向发展,使都市农业走上科学发展轨道。其合理性如下。
(1)这种定义强调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现代人只有转变常规农业经营方式,才能消除农业的负外部性效应。现代社会在都市区域开展农业生产,就是要转变农村地区破坏生态环境、缺乏人文关怀的常规农业经营方式,挖掘农业的经济功能、生态功能、人文功能和社会功能,使农业成为改善城市生态、为市民提供安全食品和优质生活空间的产业系统。
(2)涵括了目前出现的都市农业的所有经营类型。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地都市农业出现了种植农业、养殖农业、楼宇农业、园林农业、观光农业、农家乐、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教育农业等经营类型。都市农业概念应该涵括这些经营类型。
(3)概括了都市农业经营主体。现在从事都市农业的人不仅是城郊农民,还有市内的园林园艺工人、居家赋闲的退休市民、城市家庭主妇等。我们在定义中用“城乡居民”一词概括了这些都市农业经营者,强调了都市农业的经营主体。
(4)规范了都市农业的生产区域。都市农业应该特指在城市区域进行的各种农业生产。界定都市农业概念必须确定其区位范围和地理空间。如果都市农业定义不限定在城市区域,在实践上会产生许多误解,在操作上难以与乡村农业划定边界,也不便于都市农业的行政管理。所以,在定义中突出都市农业的生产区域是必要的。
(5)突出了都市农业的多重功能和产品特性。都市农业能为城市提供生态环境、安全食物、劳动就业、休闲娱乐场所、环境与农业知识教育场所;提供强身健体、愉悦身心、缓解精神压力、陶冶情趣的生活方式。这些产品与服务以及生产功能是都市农业区别乡村农业的一个根本特点。
二、现代都市农业的经营形式和经营现状
作为城市区域的农业发展方式,都市农业应该成为一种产生经济、生态、人文、社会效益的农业发展方式和发挥经济、生态、人文、社会功能的农业发展方式。自现代都市农业兴起以来,世界各地出现了新奇各异的多效能的都市农业经营形式。
(一)都市农业主要经营形式
(1)郊外生态防护林业。这是人类为了调节城市气温、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治理洪涝灾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城郊地区开发的一种都市农业。这类经营领域在食物短缺的时空环境里不受重视。在过去,许多城市郊区本应成为生态防护地带,但被一座座工厂、养殖场和一块块蔬菜基地所占领。结果造成城市周边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表和地下水枯竭、空气质量下降。有了这些教训以后,人类才重视郊外生态防护林业。如近年,法国用财政在一些城郊山区和岛屿建立了7个无住户的国家级自然生态保护区[9]。近些年我国一些特大城市也开始重视这种都市农业。如北京,在2005年制定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提出,将重点支持京津风沙源治理、建立第二道绿化隔离带、营造水源保护林;又如上海,在“十一五”规划中也提出,要把上海城郊结合部建设成为城市的绿色屏障、安全空间、城市生态补充基地。
(2)郊外食物农业。这是建在生态防护林业带和城市之间的,给市民提供安全粮食、蔬菜、水果、肉食蛋禽、奶制品等食物的一种都市农业。其经营领域包括蔬菜种植、粮食生产、家禽家畜养殖、水果种植、食品加工等。由于市民需要足量的、安全的食物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因而郊外食物农业将向生态化、优质化、集约化、工厂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另外,发展郊外食物农业,要以都市市场为轴心、要注重资金、智力、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要注意引进工业生产管理技术和生物技术以及信息技术,尤其要以生产优质安全的高档农产品为经营目标。只有这样郊外食物农业才能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
(3)城市园林园艺农业。这是都市农业服务城市的主要表现,也是人类通过农业手段为城市提供绿色空间、园林景观、绿色公共活动场所、优质空气的重要领域。这种农业活动有悠久历史,自古以来,人类就重视城市园林园艺建设。现代市民把城市园林园艺美化视为都市农业的重要领域,并利用园林园艺工程美化城市空间。如法国,用绿篱带将住区与工厂、高速公路及污染区隔开,以营造宁静、清洁的人居环境;一些新城刻意保留部分农业用地,在城内种植蔬菜和花卉,制造农业景观。巴黎大区在城市规划中划定了自然保护区和农业保护区,提出要将农田、河谷、森林、公园等绿色空间联结起来,形成贯穿整个大区的绿色脉络[10]。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包括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和市内绿化、美化工程两大领域。前者是城市园林园艺农业的初级产品生产过程或原材料供应过程,生产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后者是城市园林单位或郊区园林园艺公司将郊区的林木、草皮等其他植被移栽到城市住宅区、街道和道路两旁、街心花园、市内公园以及其他绿化地带的过程。两者是园林园艺市场的供求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是市内绿化美化工程的基础,为城市绿化和美化生产源源不断地供应原材料;市内绿化美化工程是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的价值体现,为郊区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提供了强大需求。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发展过程就是这两种生产的协同过程。
(4)城郊旅游农业。城郊旅游农业属旅游农业,源于西方市民乡村旅游,在国外有70多年历史、在中国有30年历史。但世界各国对其称呼不同,德国叫“度假农庄”;日本叫“度假农业园”;澳大利亚叫“休闲牧场”;奥地利叫“农家旅游”;韩国叫“观光休闲农园”。它有农业公园、观光农园、体验农园、教育农业等四种经营形式。农业公园就是经营者在农业生产中融入城市公园经营元素,将农业生产场所转变为城乡居民观赏、游览的城郊公园;观光农园就是城郊农户将农业生产和农作物生长以及农产品观赏或采摘活动成片开发为供市民旅游的场所;体验农园就是城郊农户用租种方式将耕地转化为供市民体验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劳动乐趣的场所;教育农业是郊区农业经营者或市政府为了给城市孩子提供一个了解农业知识和农业生产过程的机会而开发出来的都市农业经营模式。城郊教育农业是在城市传播农业文化的主要形式,但经营方法各不相同。如日本是把城市子女送到郊区农户家寄宿并参加农业劳动;法国将其作为农业职业培训方式。法国政府规定凡从事农业者都要在教育农场接受农业职业教育培训,为此建有1000多家教育农场,并受制国家农业部门职业培训中心。法国的城郊教育农业效果比较好。
(5)市内楼宇农业。这是城市内的居民在城市楼宇间可用空间里从事种植和养殖的多功能农业经营方式。楼宇农业的产生源自市民对田园生活方式的向往和对住区生态环境的高要求。世界上解决了食物保障问题的市民一般把从事楼宇农业作为调节和美化生活的手段,而处于食物供应短缺状态的市民一般把发展楼宇农业作为家庭食物供给的一条途径。但是在农业生产受到工业化污染的情况下,一些市民也重视楼宇农业生产,将它作为解决食物安全的一种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市内的楼宇农业成为城市食物农业的一部分。市内楼宇农业根据生产地点不同,有多种经营方式:第一,自家庭院、阳台、楼顶甚至外墙等狭小空间的绿化与美化种植,包括室内、阳台、庭院种植观赏性植物和水果植物、盘载蔬菜、小动物饲养,室外墙壁植草和藤蔓植物种植;第二,楼盘间空的绿化和美化种植,包括种草、植树;第三,旅馆饭店接待大厅的美化种植,包括移动的盆载植物和固定的植物装饰;第四,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的绿色种植,包括街道绿化美化种植和钢架吊盆蔬菜种植。
(6)都市文化农业。这是农业经管者借用文化产业经营技术,通过开展文化活动促进当地农业发展和利用农村文化资源,给市民提供优质农产品、文化旅游服务、农业手工艺品、农村文化产品,从而获得较高经济收入的农业经营形式。主要有四种经营方式:第一,民俗旅游。这是经营者以民俗事象为经营内容、以文化旅游社区为经营空间,为市民提供旅游服务的文化农业经营形式。都市发展民俗旅游具有优势,因为都市人多,旅游服务需求量大,而且交通区位好,所以都市民俗旅游发展比较快。第二,农耕文化展览。这是经管者按照农业发展历史线索通过实物和文字资料将农业文化在展览馆展示出来的文化农业经营形式。这种经营项目具有较强的农耕文化传承价值,我国已出现这种都市农业经营方式。第三,农产品展览。这是经管者借助会展文化,在城市空间和特定时段,举行的农产品交易活动。世界各地许多大城市年年举办农产品展览会。第四,节庆农业。这是经营者利用节庆活动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发展农业经济的经营形式。举办农产品文化节的目的不在于做博物馆式的陈列展示,而在于将一种有别于乡村的、农业社会的日常生活模式与情境氛围分享给市民和外地来客。
(二)都市农业经营现状
国外比较重视都市农业,发展比较快,形成了一定规模,在解决粮食安全方面发挥出特殊功效。有专家估计,目前全世界有8亿人口从事都市农业经营,其中的2亿人口从事销售,他们中有1.5亿人是全职的(Smitetal,1998)[11]。由于世界各国的食物供应水平不一样,各国经营都市农业的重点领域不同。
在农业欠发达国家,不仅从事都市农业的家庭很多,而且主要从事食物生产。如生活在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和赞比亚等国城市中的6.5亿市民中,就有2.5亿人通过都市农业获得部分食物。都市农业不仅是粮食短缺国家的市民解决食物自给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他们提高农业食物品质的办法。如有专家称,在哈瓦那,城市菜园明显提高了农户家庭及其所在社区的食物数量和质量(尼科·巴克,2005);在低收入家庭消费的食品中,城市家庭食物自产比例不断提高。有专家统计,在东雅加达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达到18%;在坎帕拉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达到60%;在内罗毕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已达到50%(Mougeot,1994)[11]。
在发达国家,都市农业的重点是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如英国想通过发展都市生态防护和园林园艺农业措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目前英国在20多个城市的原用于工业生产的土地上实施所谓的“城市农庄计划”。如德国采用生态保护农业措施恢复城郊矿山废地生态,如埃森市将城市内原来用于煤矿开采的土地转变成为都市农业规划用地,在废地上发展都市农业,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又如城市国家新加坡就是通过发展都市农业,不仅改善了国家生态环境,把新加坡变成了世界著名的花园国家,而且已经改变了国家农业食物生产短缺的现象,实现了肉类供应完全自给和25%的蔬菜的自给(Smitetal,1995)[12]。
在我国都市农业发展比较全面。郊外生态防护林业、郊外食物农业、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城郊旅游农业、市内楼宇农业、都市文化农业等具体经营领域,在我国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发展。我国的省会城市都建有郊外蔬菜生产基地,为市民提供了丰富的新鲜蔬菜,甚至为城市超市提供一定数量的有机农产食品。我国一些特大城市还建设了郊外生态防护林体系。基本上所有大城市都兴办了旅游农业,尤其是农家乐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一些特大城市还发展了文化农业,如北京有316个郊区行政村开展了民俗旅游,民俗旅游接待户达13819户。北京房山区的韩村河村于2003年就修建了500多平方米的农耕文化展览馆;大兴区的庞各庄镇于2004年建起了占地面积2.3万余平方米的国内首家西瓜博物馆。大兴区于1988年首创性举办了西瓜节,到此已举办18届;大孙各庄镇举办葡萄采摘节;北务镇举办蔬菜采摘节;李桥镇举办西甜瓜采摘节;北石槽镇举办鲜杏采摘节;龙湾屯镇举办果品采摘节,他们以节庆方式招揽人气,以城区市民的广泛参来实现农产品的促销。现在北京农产品文化节已成为全国各市仿效的范式。
三、都市农业的多效能特征
都市农业是现代多功能农业的一种,能产生经济、人文、生态、社会效益,能发挥经济、人文、生态、社会功能,具有多效能特征。
(一)都市农业的生态效益与生态功能
都市农业的郊外生态防护林业、园林园艺业、农作物种植,向城市提供绿色生态环境、绿色的生态屏障、绿化隔离带,营造绿色景观,保持清新宁静的生活环境。都市农业还可以防止和减轻都市外来不利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与危害。都市农业与市内园林绿化美化农业一起还扮演着城市清道夫的角色,不仅大量地、持续地接受、储存、消纳、降解、净化都市排出的气、水、固体废气物,而且将城市中大量排出的食物残渣及其他生活垃圾通过农业的有效利用变为资源,从而减轻对环境的损害,保持城市的正常运转。同时都市农业减弱了城市的热岛效应,防止市区无限制地扩张,维护了农村地面自然景观。市内楼宇农业还扩大了城市种植空间,促使室内氧气与二氧化碳得到平衡、能增加空气湿度、降低室内温度、吸收空气中被污染的灰尘和废气,帮助市民建立了一个宜居的小气候。就北京城郊食物农业产生的生态效能来说,2002年仅京郊农田生态系统在调节大气成分方面就产生了49.3亿元生态价值;在净化环境方面产生了109.63亿元生态价值;在蓄水方面产生了6.03亿元生态价值;在生态服务方面产生了293.4亿元生态价值[13]。
(二)都市农业的经济效益与经济功能
由于都市农业具有经济上的区位优势、接近城市市场、拥有庞大的购买力旺盛的消费群体、具备走集约经营和发展设施农业所需的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信息等生产要素,而且产业分工比较发达,所以,都市农业的经济效能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1)极大地提高了农户的增收能力。根据文化等人的研究,北京从事都市农业生产的农户人均纯收入,2002年为5880.1元,2003年为6496.3元,其增幅为约91%。这种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根据近些年的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统计,我国农民的年均人平纯收入不过3000元,只有北京郊区农民年均人平纯收入的50%;全国农民年均人平纯收入增幅约为20%,其增幅能力不到北京郊区农民的一半[14]。(2)促进了城郊第三产业发展。都市农业直接促进了郊区农村旅游业、物流业、畜牧业、种植业的发展,间接促进了郊区农村交通运输、通讯、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推动了郊区农村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发展,对周遍农村地区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辐射作用。更主要的是都市农业提高了农村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在农业走上设施化生产、精确化生产、优质化生产轨道方面起了促进作用,改变了农业经营落后面貌。以北京都市农业为例,到2003年为止,农机化程度达到70.4%;设施农业面积达到9.06%;节水设施控制面积达到81.2%;农户计算机拥有率达到16%。这是乡村农业无法达到的[15]。
(三)都市农业的人文效益与人文功能
都市农业的环保生产相对常规农业的化学化生产,使农业具有了人文关怀特点和人文效能,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提高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都市农业为市民提供了享受田园生活和从事养生劳动的机会,丰富了市民精神生活、锻炼了市民身体,加强了市民生活保健,提高了市民的幸福指数。(2)改善了市民生活环境。都市农业通过农业生产改善了城市空间结构、降低了城市污染,促进了室内外的碳氧平衡,为市民创造了宜居环境。(3)满足了市民的食物安全需求。都市农业为市民提供蔬菜、粮食、肉奶、水果等食物,丰富了城市食物供应。同时通过生产无公害的、绿色的甚至有机产品,为市民提供了安全的、优质的、有营养的农业食物,减少了“病从口入”的概率,为市民身体健康建立起了食物保护屏障,满足了市民对高品质食物的需求。(4)传播了农耕文化、改变了市民文化结构。都市农业通过发展会展农业、体验农业、教育农业,较好地向市民尤其是年轻人传输了农业知识、农艺、农耕精神,直接促进了农耕文化的传播。同时也提高市民对农业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另外都市农业通过发展楼宇农业、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采摘活动,使市民的审美文化和认知文化发生结构性变化。
(四)都市农业的社会效益与社会功能
都市农业是沟通城乡的产业形式,具有较强的社会效能:(1)都市农业利用工业社会提供的物质设备和生产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和在工厂内从事园林园艺生产,使得社会的第一、第二产业得到有机结合。(2)都市农业使农民进城,在城市内部进行农业生产;同时为市民下乡旅游提供休闲娱乐场所,为市民体验农业提供耕地,促进了城乡居民的直接互动,有利于市民与农民的结合。(3)都市农业加速了工业文化和农业文化、城市文明与农村文明的交流,这有利于消除城乡居民的文化隔阂,为城乡一体化奠定了文化基础。(4)都市农业为城市家庭妇女提供了新的工作机会,使她们通过都市农业更好地控制家庭资源,提高了低收入城市家庭妇女的地位。(5)都市的设施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吸收了城市剩余劳力,如达累斯萨拉姆的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城乡35000个家庭提供了工作机会;内罗毕的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15万个家庭提供了工作机会;哈瓦拉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城乡居民提供了3万个带薪工作机会,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16]。(6)都市农业加速了逆城市化进程。逆城市化是城市居民把自己的居住地向城市郊区转移的现象,这有利于对缓解城中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生态恶化问题。都市农业为市郊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加速了市郊交通、教育、供排水系统、电力、公共休闲场所的建设速度,有利地吸引着市民向郊区转移。所以,都市农业是我们解决城市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生态恶化等社会问题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张成林.都市型农业讲座[Z].北京市顺义区三农研究会网.2005,10,17
[2]张禄祥、郑业鲁、万忠.我国都市农业研究概述[J].广东农业科学.2005(3):85-87
[3]张成林.都市型农业讲座[Z].北京市顺义区三农研究会网.2005,10,17
[4][德]尼科·巴克等.增长的城市增长的食物都市农业之政策议题[M].蔡建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3
[5][德]尼科·巴克等.增长的城市增长的食物都市农业之政策议题[M].蔡建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9
[6]俞菊生.都市农业的理论与创新体系构筑[J].农业现代化研究.1999(4):207-210
[7]张强.都市农业发展到社会学意义[J].中国农村经济.1999(11):64-68
[8]宋金平.北京都市农业发展探讨[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2(3):199-203
[9]张成林.都市型农业讲座[Z].北京市顺义区三农研究会网.2005,10,17
[10]黄卫东等.中国都市农业探索与发展[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32
[11]文化、王爱玲、陈俊红.聚焦都市农业农业在首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28
[12][德]尼科·巴克等.增长的城市,增长的食物都市农业之政策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23
[13][德]尼科·巴克等.增长的城市,增长的食物都市农业之政策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25
[14][德]尼科·巴克等.增长的城市,增长的食物都市农业之政策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47
[15]文化、王爱玲、陈俊红.聚焦都市农业农业在首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77
[16]文化、王爱玲、陈俊红.聚焦都市农业农业在首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20
1.1知识经济的含义
知识经济的首要基础是经济,换而言之,就是说真正的生产资料不再是传统的设备资金和生产原材料,取而代之的是人的知识。以往的学者曾经对于知识经济有着这样的定义: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在社会经济中,知识将扮演重要角色。在概念上,知识经济是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对应。在这里,知识要素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因素在于知识和信息、高素质人才以及高智能化的机器。
1.2知识经济的特征
知识经济以知识为基础,以高科技产业为发展基础,符合当代社会发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其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
(1)知识和信息是推动经济发展的资本。
知识经济依靠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使用和分配,在经济活动中,知识和信息成为第一生产要素,知识和信息在加快经济增长中起到主导和核心作用。
(2)科学和技术的研发日益成为知识经济的基础。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只有当人类知识,尤其是科学技术方面的知识,发展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使得科学技术不断向前发展,使得科学技术在知识经济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3)无形资产比例不断增加。
知识经济以无形资产投入为主,包括专利、商标等在内的无形资产比例在大大增加。
(4)科技人员占据生产主体。
知识经济注重科技人员的主体地位,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将会占据较大比例。
(5)知识经济是"低耗高效"型经济。
知识经济是促进人与自然协调、持续发展的经济,其指导思想是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同时开发尚未利用的资源来取代已经耗尽的稀缺自然资源。
(6)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
知识经济重视发展高新技术,集中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将高新技术的研究成果落实到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开发上。
2我国企业管理所面临的现状和挑战
2.1我国企业管理的现状
当前,我国企业管理正处于从传统的管理阶段向知识经济下企业现代化管理转变的阶段,距离知识经济下的企业管理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所面临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企业体制改革力度普遍不够。
(2)企业管理手段普遍落后,与国际先进管理水平差距较大。
(3)管理规范程度普遍不够。
(4)专业管理人才比较缺乏。
2.2知识经济背景下我国企业管理面临的挑战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给传统的企业管理方式带来挑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挑战。
传统工业经济时代下,经济的增长主要依赖于经济资源,而在知识经济时代下,取而代之的是知识资源对经济增长起决定作用。在传统企业管理中,人的主动性受到压制。在知识经济时代下,高新技术对社会经济的推动,使得管理理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注重强调人性化管理,企业管理的重点是知识,以人为本,才能使企业更好地适应竞争。
(2)对企业经营方式的挑战。
知识经济时代下,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尤其是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应用的广泛性和信息传送快捷性,给企业经营带来了深刻变化。在互联网平台上如何开展强企业经营活动,是企业亟需解决的课题。互联网打破了原有市场界限,企业营销方式变得更加互动。顾客的角色不仅仅是消费者,而是参与者、企业合作者。在知识经济背景下企业只有改变传统企业经营方式,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营销。
(3)对企业生产方式的挑战。
在以往的工业经济时代下,企业追求大批量、相同化产品生产或服务方案,而在知识经济时代下,企业不再一味追求产品的生产速度、生产数量,而是注重考虑人的独立性、创造性,追求产品差异化和个性化。
(4)对企业组织和运行形式的挑战。
传统企业组织形式主要以金字塔结构为主,这种组织形式造成信息的封闭、传播的滞后,无法让全体管理者充分了解企业状况,必然影响企业的决策管理和经营。在知识经济时代下,企业组织形式以扁平化网络式为主,这有利于企业加快信息传递,降低管理费用,提高竞争力。同时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和劣势,借助外部力量,将企业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整合在一起进行虚拟运行,突破了传统企业运行模式。
3知识经济背景下企业管理的应对措施
企业在面对知识经济带来的挑战时,如果只是一味地固守陈规,那么必将对企业今后的持续性发展带来极大甚至是毁灭性的的打击。因此,企业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变革新:
(1)转变企业管理观念。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必须重视创新。创新是企业的灵魂和动力,创新型企业的建立必须依靠员工的创新能力。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必须做到革新。首先是树立服务型管理理念,将企业员工看作企业真正的主人,为员工提供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提供工作所需的资源,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其次是树立学习型观念,培养创新意识,同时管理者自身也要加强学习新的管理知识和理念,以便自身能够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
(2)掌握现代企业管理方式。
知识经济的主要标志就是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虚拟企业、网上经营等经营方式已逐渐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管理的主要方式。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要掌握计算机、互联网、电子商务等知识,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3)创新企业经营方式。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给企业的经营方式带来了巨大变化。企业依托互联网的电子商务这一平台开展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可以大大节约企业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平台的构建,建立顾客和企业的信息通道,将顾客的需求和建议及时充分反映到企业的生产管理上;一方面,建立全球化的经营战略,企业的市场经营战略必须面向国际市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来经营管理企业;再一方面,开展虚拟经营如人员虚拟、企业虚拟等,借助外部优势和自身资源结合,同外部企业竞争合作,最大限度提高企业竞争力。
(4)创新现代企业组织结构。
知识经济背景下,企业应搭建扁平网络化式组织结构,加快纵向和横向信息传递,使得各管理部门和员工能够快速便捷获取信息,从而制定出相应解决方案,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以及企业对市场的反应速度和满足用户的能力。
4结束语
关键词 休闲农场;运营管理;问题;经营理念;规划模式;经营原则;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 F3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1-0265-03
随着近年农业经济的发展,传统意义的农业也在发生新的转变。伴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发展到了新的阶段,休闲农业、休闲农庄、观光休闲旅游、农家乐、民宿的新型农业产品出现在人们的面前,给传统意义的农业赋予了新的生命,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经营管理是指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的需求状况,拟定研究对象的经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策略及其实施途径,并通过人才开发、产品开发、技术创新、控制成本以及其他措施,不断提高研究对象的经济效益,进而充分满足国家建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农场是特殊的经营管理对象。农场是休闲农业的经营载体,是休闲农业具体的经营单位,其经营者大多数是农户、农村集体组织、城市来的投资者或某些投资机构。休闲农场的类型也分很多种,按经营内容可分为采摘观光型、教育体验型、生态环境型、度假休闲型。
1 休闲农场运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不顺
休闲农场的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基本是一个人,或者是家族制管理方式;有实力、规模相对比较大的休闲农场会请职业化更强的中层管理人员来协助农场运营。由于绝大部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处理不好,出现“外行管理内行”“分管人员各管一摊难以统筹协调”等各种问题。归根结底是具备现代企业的组织架构,但缺乏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尤其是那种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于一体的传统管理体制,已无法适应现代化休闲农场经营的需要。
1.2 现代化技术手段匮乏
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在农场运营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即使是休闲农场也要有足够完善的技术体系支撑农业生产和休闲活动组织。许多农场管理人员认为“技术”就是产品技术,休闲农场所有者和运营者中有如此观点的也不在少数。通常认为,产品创新通过创造新的市场使企业获得独占性,因此必须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新产品研发。事实上,这一观点过于狭隘[1]。
传统农场中生产要素的集合方式和现代农场中生产要素的集合方式可用如下关系式概括:传统农场生产要素=场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现代农场生产要素=(场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在现代化、企业化管理的农场中,场地、劳动力和资本都要受到技术的影响和制约,主要表现为现代技术的采用,可以开发出更多的可用资源,并可寻找代替资源来解决资源紧缺的问题;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的劳动者,以及使用较多高新技术的机器设备,可以使劳动生产率获得极大的提高。
由于目前投资休闲农场的大部分业主不是农业专业、休闲专业出身,对休闲农场运营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现代技术比较匮乏。与传统农场相比,农场管理的现代技术已经不仅仅是产品技术,还可以是工艺技术、营销技术、组织管理技术、客户管理技术等[2]。
休闲农场的现代化管理需要通过引入新的生产管理方法或改进现有生产管理方法,使得农场生产原有产品、组织休闲活动的成本明显下降,或者引入市场的效率明显提高,才能使农场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1.3 亟须实施现代化的管理
现代企业的生产社会化程度空前提高,需要更加细致的劳动分工、更加严密的劳动协作、更加严格的计划控制,形成严密的科学管理。现代企业必须实施现代化管理,以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
2 休闲农场的经营理念与规划模式
2.1 经营理念
在国外休闲农业的经营以农业生产、农耕景观与自然保护、观光游憩三者并重为其发展理念与原则,我国休闲农业发展虽然水平不一,但是总体目标仍需利用农业经营活动、农村生活、田园景观及农村文化资源提供民众体验农业与休闲游憩。因此,休闲农业仍需维持真正的农业活动作为休闲农场经营的基本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不违背各级政府推动休闲农业、发展地方经济、保护农业环境的初衷[3]。休闲农场的开发利用行为、休闲活动组织必须与环境达动态平衡,也就是作为企业经营性盈利为目的的休闲农场开发行为不应与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冲突。休闲农场经营管理者应具有以下基本经营理念。
2.1.1 认同休闲农业“生活、生产、生态”之发展理念。休闲农场属休闲农业的其中一种类型,因此经营休闲农场仍应本着休闲农业的发展理念,即利用农业经营活动、农村生活、田园景观及农村文化资源提供游客体验农业、休闲等生活、生产、生态之体验活动,决不能一味追求娱乐化、旅游化、建筑化等非农业类项目。只有以此理念为指导,休闲农场才不会偏离其应重视的经营主题,才能避免出现土地违规、经营受限的风险。因此,休闲农场主对于休闲农业发展理念的认同是非常基本而且重要的。
2.2.2 结合农场资源与体验活动促进实现产业融合、绿色旅游的目标。休闲农场应以产业融合、绿色旅游为长远发展目标,农场除应融合当地人文和自然、充分利用农业自然景观外,也应以合理的方式经营自然资源,且充分利用农场关键性资源,因为关键资源可能就是农场有别于其他同业的地方,也是农场特色所在[4]。因此,农场主应利用多样化的资源发挥农场特色,通过初级农产品与农产品加工、休闲体验观光产业相结合,充分利用农场内特有资源与现有农业经营活动来充实体验活动的内涵,进而促进农场面对竞争性高的休闲市场的抵抗力。
2.2 规划模式
休闲农场的经营管理依不同经营活动项目有不同的管理工作,而且只有当农场拥有良好管理时,才能更有效地经营农场各项业务。因此,应通过各项管理工作的相互协调,来发挥农场整体经营效益。休闲农场经营除需了解外在市场环境、确立市场定位与农场竞争优势外,农场更需利用其内部优势资源来发展农场特色与活动设计主线,同时以企业化经营方式来经营休闲农场,如此才能使休闲农场管理者通过提供服务来赚取利润、获得经营报酬,达成永续经营目标。
因此,休闲农场经营规划是以休闲农场市场定位与竞争优势、资源基础、企业化经营为基础,重点进行环境资源分析、核心策略、策略性资产、顾客关系与价值网络等内容的规划。
2.2.1 核心策略。核心策略是构成经营模式的第一要素,也是休闲农场选择如何在市场上生存、竞争之根本基础,而核心资源又分功能定位、产品及市场范围、差异化基础等次要素。核心策略是休闲农场经营中最为基础且重要的部分,因为核心策略可用来确定农场的经营理念、目标或愿景,而后才根据农场主经营理念将农场的产品与市场范围作出明确定位,最后再根据农场定位来规划农场所提供之产品、体验活动、服务与策略特色。因此,只有明确地定位农场才有机会发展出与众不同的差异化基础,使农场具竞争优势。
2.2.2 策略资源。各休闲农场的独特竞争优势均有其特定资源为其后盾,而策略性资源包含核心能力、策略性资产等次要素。核心能力主要指农场所拥有的知识、技能与独特能力等,而策略性资产是指农场所拥有的特有资产(如合法证书、商品品牌、基础建设、顾客资料、顾客意见系统等)。因此,休闲农场管理者应多方参与研习教育训练、观摩交流来吸收学习新知识或建立新的核心能力,并将其应用至实际农场经营中,以补足农场管理者核心能力不足的地方。同时农场管理者还要对顾客资料库、品牌资源、农产品加工工艺等有价值的策略性资产进行充分挖掘利用,进而来增加农场的竞争优势。
2.2.3 顾客关系。由于休闲农场强调农场、管理者与顾客之间互动关系,因此农场须重视顾客关系动态。因为关系动态认为情感因素会影响顾客与生产者之互动,且情感因素又可为差异化基础;而休闲农场的关系动态主要在透过与游客间解说或体验活动而产生互动,因此互动方式多为双方互动且以游客容易理解的方式呈现,让游客可深刻地感受到农村的生态与特有文化,进而让游客透过对其互动对农场产生忠诚度、提高游客重游意愿[5]。
2.2.4 价值网络。农场经营成败的资源经常不是农场单方面可以直接控制的,因此农场合伙与结盟经营也是休闲农场经营模式的重点。因为合伙人通常可供应农场最终产品不足的互补品或解决方案,加上农场经营通常需要与其他想法类似的同业或跨界管理者结盟才能成功经营,尤其是在投资金额庞大、竞争性高的休闲市场中,农场更应着重同异业之结盟关系与策略,来共同分担市场风险、分享成功报酬。
因此,休e农场应联合合伙人发挥“相乘”的效果、带动农场发展,并与同业不同类型的农场或异业(如民宿、酒店等)结盟合作,彼此共同追求其经营目标,如此才能增加休闲农场营销、提升农场营运。
此外,休闲农场经营模式随着环境资源变化,呈现不断循环回馈的状态。因为休闲农场之经营模式为动态历程,其以农场核心能力、资源条件来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让农场可获利生存。在任何经营环境下,确定农场经营模式并随时加以检讨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这样农场经营才能利用最适当资源、最低成本、寻找最大消费,进而获得最大利润。
3 休闲农场的经营原则与管理模式
休闲农场经营管理者应有认同休闲农业生活、生产、生态之发展理念,并结合农场资源与体验活动达绿色旅游目标。因此,休闲农场在遵循上述经营理念外,应提升管理者经营能力,形塑农场特色与定位优势,以经营农业及生态体验活动为主、转向农企业经营方式等经营原则,对其经营原则管理模式方面提出建议分述如下。
3.1 提升管理者经营能力
目前,休闲农场经营型态偏向休闲旅游,已非纯粹农业生产,故休闲农场经营重点为农场营销与服务。因此,农场管理者应建立企业经营理念并学习相关知识,多方学习以提升管理者的内部经营能力。
3.1.1 秉持积极的经营态度。农场经营成败应由管理者自行负责,政府只是从旁辅导角色。因此,管理者应秉持着积极、主动的经营态度与经营理念,不能完全依赖政府补助与辅导,管理人员需主动积极地学习、改变经营方式,如此经营休闲农场才能吸引更多游客前来。
3.1.2 参与教育训练及农场观摩交流。多数休闲农场由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转型经营,由于农民在农场经营理念上较缺乏企业经营理念与知识,故农场管理者应多学习企业经营理念与相关经营知识,加强管理者的农场经营知识与技能,同时通过农场间的观摩交流来相互学习、彼此交换经营心得。
3.2 转向农业企业经营方式
休闲农场应属于农业企业经营中的农业服务部门,区别于农产品加工企业、贸易型企业,属三级服务与营销型涉农企业,因此农场经营管理者应强化其运作组织化与团队经营概念,使农场朝向目标利润化、工作效率化、产品商品化及运作组织化迈进,也让农场主从管理者变为农业企业家。休闲农场企业化经营的要点具体如下。
3.2.1 重视企业营销并以结盟经营为方向。休闲农场也应积极为农场建立多重营销渠道,无论自行举办活动、参与地方举办活动、传播媒体宣传、建立网站微博微信、组建策略联盟等,都能打响休闲农场的知名度;此外,由于规模较小的休闲农场一般仅能以举办小型活动或半日游、一日游的方式经营,因此需与其他同业、不同类型的农场进行结盟,以此来增加游客的停留时间,进而提升游客量,获取收益。
3.2.2 重视农场环境与服务质量。休闲农场的获利来源除农产品贩卖外,目前主要还是以餐饮收入为多。农场需设法吸引游客前来农场,并让游客消费、增加游客停留时间,进而让游客能有意愿再回到农场重游,增加农场的收入。对于休闲农场这种“乡土性”的餐旅服务,游客已经脱离了简单品尝乡土口味的阶段,需要能够给予更多的文化内涵和艺术美感,因而也就更加地注重餐饮菜品解说和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与质量、顾客满意度。对于农场管理而言,应加强人才培育与训练,以高质量的服务为农场创造更多的熟客与衍生客。
3.2.3 根据游客需求提供其所需服务与活动。在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周边联盟吸引力的前提下,游客需求是多种多样而且是刚性的。经营休闲农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吸引游客进入农场,然后让游客消费、增加游客停留时间,在其经营中又应注重服务质量与顾客满意度。因此,无论农场提供的活动还是服务都应以游客需求为出发点,为游客提供符合其需求、最适合的活动与服务才是最重要的。这也是休闲农业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践。
3.3 利用农场现有资源塑造特色与定位优势
休闲农场的经营管理者若能清楚地定位出农场的市场范围,对于农场后续的经营特色与体验活动设计会较容易,且农场主题在同业竞争中相对也会比较明显。同时,以此作为农场的差异化基础,农场也才有与众不同的竞争策略与竞争优势存在。
3.3.1 寻找农场关键性资源。目前大部分休闲农场经营管理者不知道如何妥善运用自身现有的农业资源、农村资源,并将其农场特色加以包装与营销,使得多数农场无法明显地展现出农场自身优势、地方特色文化。因此,找到农场关键性资源并将其发展为农场特色是非常重要的。
3.3.2 确定农场产品与市场范围。而当休闲农场寻出农场关键性资源并提炼出农场特色后,农场应选择目标市场,吸引此目标市场的游客前来,并为其目标市场设计合适的游程与活动,如此农场相较于其他同类型的农场才能有与众不同的竞争优势。
3.4 以经营农业及生态体验活动为主
体验活动是休闲农场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休闲农场应以体验活动来吸引游客,让游客透过活动参与而产生难忘、值得回忆的场景、体验。此外,农场亦应有独特的农业体验活动,尽量避免同农场相互模仿。
3.4.1 以农业生产为基础收入。休闲农场游客量较不稳定,常有平假日、淡旺季之游客量落差的情形。因此,农场若能保有农业生产活动与农业生产营收,除了可增加农业体验活动、维持农场基本营收外,农场整体运营也会较完全依赖游客收入的休闲农场更稳定。
3.4.2 开发独特体验活动。目前,休闲农场所提供的体验活动无法融入农场所在地农村文化中,造成各地体验活动雷同,故农场应加强体验活动设计,并减少农场间的相互模仿抄袭。由于休闲农场经营普遍有游客量不稳定的问题,且游客量多集中于假日,故农场平日较少有游客。比如,农场平日若能以中小学或幼儿团体户外教学为经营重点,甚至结合现今九年义务教育的专栏,办理乡土或生态教学,不但可实现休闲农业科普环境教育的功能,管理者同时也能拥有较固定游客量来维持农场营运。
4 结语
总体而言,休闲农场经营管理者应认同休闲农业“三生”的发展理念,结合农场资源与体验活动,达到绿色旅游的目标,并了解休闲农场经营之外在环境、市场定位与农场竞争优势,农场更需善加利用其内部优势资源来发展农场特色与活动,通过提供服务来赚取利润、获得经营报酬,实现永续经营。
5 参考文献
[1] 刘泳伦,霍国庆,鹿盟.台湾休闲农业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11(9):34-48.
[2] 林国华,曾玉荣,刘荣章,等.台湾休闲农业发展模式与经验探讨[J].台湾农业探索,2007(4):16-21.
[3] 陈茜.两岸产业合作之下的休闲农业合作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9.
关键词:商人;商主体;商行为
中图分类号:D913.99文献标识码:A
在传统商法中尤其是商事立法中,一般将商主体称为商人,商人在商法体系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且各国商法典一般都会对商人的概念作出明确界定,如《德国商法典》第1条规定:“在本法典意义上,商人是指商事经营者。”《法国商法典》第1条规定:“从事商活动并以其作为经常性职业者为商人。”《日本商法典》第4条:“本法所称商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以实施商行为为业者。”由此可见,各国对商人的概念的界定都是比较确定的,只是范围存在一定的区别,但这并不影响商人的本质,即都要求从事商事活动。
在传统商法中,关于商主体标准的界定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采取主观主义的方法,另一种是采取客观主义的方法。但无论采取哪种立法方式,在现实生活中,若行为人从事了商事经营,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获得商人资格,只不过他们获得商人资格的方式、程序,尤其是法律依据不一样而已。作为市场交易的主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主体的内涵必然会相应地发生变化。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初始阶段,我国的商事立法亦也大多是借鉴于外国的,也即所谓的“法律移植”。商法作为一国商事习惯的产物,本身具有极浓的民族色彩,我国“商人”概念始于商朝,有“商葩翼翼,四方之极”之称,商民善于经商,后世将经商的人称为“商人”,但那时的商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人。自古以来,商人的地位都很低下,因而我国还未能形成商业文化,即使有也是断断续续的。然而,法律作为一种文化,是建立在一个国家的特定文化背景之下的,“法律移植”固然能弥补我国商事立法的缺陷,但有时也会出现“水土不服”之事,因此我们必须立足于本土,在不断的实践中,完善我过商事立法。
我国目前尚无商主体的定义,在法学界,商主体的界定,有谓商人者,有谓市场经营主体者,有谓市场主体者。范健、王建文教授则认为,基于商主体内涵的变化,商人概念存在于近代商法尚可,现代商法中则不宜使用,并且我国传统文化中,商人的含义往往限定在从事买卖活动的商贩,而且将其限定为自然人,因而与商主体意义上的商人的含义相距甚远。但基于其他国家的立法规定及其他学者的看法,笔者认为商人和商主体还是有一定差异的。在本文中,我们仅讨论狭义的商主体,即商人。
在法律上界定商人的概念,其目的主要在于区分商人和非商人,以便对他们施加不同的法律规则。但是,商人资格如何界定呢?在现代社会,商人的资格可以分为两种,即商人的积极资格和商人的消极资格。若行为人不具备商人的积极资格,则该行为人不能获得商人身份,不得从事商事活动;若行为人具备消极资格,则他们不得从商。但如果他们违反法律的规定从商,他们有时可以获得商人的身份,有时则不能。但积极条件包含有哪些?学者意见不一,有学者认为商人的积极条件包括两个,即商人将商行为的实施作为习惯性职业和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实施商行为;有学者则认为应包括三个条件:有实施商行为的能力,将商行为的实施作为习惯性职业,以自己的名义和为了自己的利益实施商行为。以上各种主张与说法可以看出,要想取得商人资格,一般要求实施经常性、习惯性的商行为,且是以自己的名义和为获利而实施的。
在现代社会,虽然一般国家的法律都要求各种商主体进行商事登记,但商事登记的意义并不完全相同,如有的采登记对抗主义,登记是他们用以对抗第三人的依据;而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的国家,商主体未经登记则不能获得法律资格。但是,所具有的商事登记都会产生一个共同的效力,那就是:一旦义务人履行了商事登记义务,他们将会获得商人资格,可以开展商事经营活动,可以享有商人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商人承担的义务。
如何界定商人?因为在我国的商事法律体系中有关商人界定并不明确,还存在一些具有从事商业职业抑或具有商业行为性质的人或组织还在商法规定的范围外徘徊,商法并未对这一类人作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情况下再加上一些历史遗留因素,“商人”可谓千姿百态,若不对商主体作出具体的界定,则往往造成执行难抑或不公现象的出现,这不能不说是我国商法的一个重要问题。
首先,在习惯上也被称为商人的走街串巷的小商贩所实施的行为,这些小商贩是中国所特有的商业形式,是中国古代商人的原始形式保留到现在的产物,这种“商人”形式就是老百姓所最熟悉的从商行为,特别是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就是将这些人当商人来看待的。范健教授认为,走街串巷的小商贩尽管以营利为目的且持续地从事其贩卖行为,但相对而言,其经营规模非常有限,他们与偶尔从事赢利的自然人并无本质性区别,不必在法律适用上对其做特别的处理。但笔者认为,小商贩应当被当作商人看待,虽然他们规模小,当他们将这种行为是经常性的盈利行为时,他们的行为性质以及从事商行为的目的均符合取得商人资格之积极条件,为了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笔者还是认为有必要把他们这一类人当商人看待,只是规定较为简单而已,比如登记手续简单化,征收的费用小额化抑或也可不征。若法律做出这样的规定,一方面可以相对提升这些小商贩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也可对这些商事行为的规模进行一定的控制,毕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这种经营方式将会慢慢退出历史舞台。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特别是在一些交通闭塞的地区,这种商业形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而也应对他们进行保护。
其次,有人认为应将农村承包经营户纳入到商人的范畴,笔者认为在对待这一问题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而且在我国目前的状况而言,将农村承包经营户作为商人看待还有点早。参考其他国家的规定,德国《民法典》第三条规定,农业经营者和林业经营者不具有商人身份……当他们将此种附属活动在商事登记籍贯登记之后,此种经营者即获得商人身份,是否进行注册登记,完全由他们自由决定。当然,有的学者批判这种做法,理由有:一是区别对待不同商事经营者对商事交易的安全性不利,固为不登记就不是商人,不适用商法规定,就会出现一些实际从商的行为人,可以借用种种借口,推迟登记或不为登记,拒绝商人资格,逃避法律规范。二是现在从事农林业的人,无论是在文化程度上还是经营管理的先进性等方面都丝毫不亚于其他商人。但正如前面所说的,进行“法律移植”重在借鉴而不是照搬,我们承认德国的商法制度的确对我们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但我们也应看到德国与中国存在的差异,中国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德国也有,即所谓的“地方性知识”,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没有哪一部法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众所周知,德国是一个发达国家,在农业方面实现了机械化,德国的农民也不再是传统的农民,而是利用土地创造更多的商业性财富,也即德国的农业也已具备了一定的商业化性质,人们种地的初衷亦已经发生了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将农民视为商人也无可厚非。
中国的情况则不同,中国是农业大国,传统的农业耕种方式还沿用至今,种植粮食就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中国农业人口如今所占的比重还很大,近几年来实施惠农政策后,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难道我们就看着农民刚喘了一口气,就又对他们进行“施压”吗?因为若将农民承包经营户纳入到商人的范畴,那么他们就得履行商人的义务,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交税,但刚取消了农业税,尔后又以其他的名义向他们征以其他的税,这对他们是不公的。因为他们与一些从事其他方面的商人相比,资产很少。一些学者之所以强调将农村承包经营性也纳入到商人的范畴,那是因为他们只看到了农村近几年来涌现出一些承包大户,但是就整个中国而言,这样的例子在农民中所占的比例是何等之少,我国还并没有形成将土地承包给一个专门的人或组织进行耕种的局面。
其实我们也完全可以借鉴德国以前的立法(在前面已述),对农业和林业经营者实行自愿登记原则。笔者认为这并没什么不妥,也不会出现很多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逃避、推辞登记现象的发生。因为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是从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虑问题的。我们知道,《商法》不仅是为了规范商人在商事活动中行为的法,更是一部保护商人合法权益,维护他们既得利益之法。若一些农业经营者的经营规模已经达到一定量的话,亦即他们得经常性地将自己已经产出的农产品换成货币,那么他们就得与真正意义上的商人进行交易,在交易的过程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当然想以商人的身份平等交易。鉴于此,他们必然会到相关部门进行商事登记,以对他们的身份进行公示。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农业种植的季节性,他们从事商业性质的交易还是比较少的,若将这些有地的承包经营户规定为商人,但处于国家政策因素的考虑,不对他们进行征税,又会招致真正商人的不满。
最后,由农产品派生出来的还有一类具备商人性质的商人,即那些平时还是以种田为业,但是当农产品收成季节到来之时,他们就组成一个小团体亲自到田间收购,然后又自己运输到一些工厂里进行买卖,以获得差价利益。那么,对于这类人,我国法律也未涉及,因为他们从事商业行为具有间断性,但是在这样短的商业行为期间,他们的性质与商人完全相符,亦可获得重大利益,对于这类组织抑或自然人,本文认为应将他们纳入到商主体的体系中去,因为当其在进行收购买卖活动时与真正意义上的商人并无差异。
总之,从商人主体资格的界定上我国立法的确存有缺陷和不足,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对一些新出现的经济主体类型的行为还须加以规范。否则,就会出现很多具备商人性质的人或组织,游走于商法的边缘。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1]范健,王建文著.《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关键词】旅游业;业态创新;途径;价值
目前,中国旅游业进入了重大战略调整期,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成为战略调整的重中之重。如何促进旅游产业的转型发展和升级换代,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把我国从旅游大国建设成为旅游强国,是现阶段我国旅游业面临的重大任务。
一、我国旅游产业变革与业态创新
在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我国旅游产业的功能作用、形态特征、组织结构、发展动力、发展模式等方面都必将面临深刻变革。在产业功能上,旅游业的生产将日益凸显,服务进一步深化;在产业特征上,旅游产业由初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产业内部分化和产业外部融合趋势加强;在产业结构上,由单一结构向多元复合结构转化,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合理;在动力机制上,由内生性发展转向内生性和外生性并举,供给推动和需求拉动双力并展;在发展模式上,由政府主导型向多元合作型迈进,由“引进来”转向“走出去”。在我国旅游市场体系日趋成熟、旅游产业规模逐步扩大、旅游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旅游产业能级不断提升、旅游产业运营机制更为完善的同时,中国旅游业的多样化发展趋势也进一步加强,新兴旅游类型或旅游新业态也开始大量涌现,它们在原来传统旅游业的基础上经过产业问不断发展、演变、融合、创新,进而逐渐成为构建整个“大旅游业”的新生力量和主力军。
二、业态与旅游业态创新
1.业态。业态的概念最早应用于零售业。业态一词来源于日本,大约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有学者将业态一词的英语翻译为“Type of Operation”,将业态视作经营方式的另一种说法。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超级市场为代表的新业态发展起来,业态一词开始用来分析中国商业。按照2004年实施的零售业态分类新标准(GWI/18106-2004)的定义,零售业态是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2.旅游业态。旅游业态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和研究领域,同样没有比较权威和统一的界定,但在旅游产业实际发展过程中,旅游新业态的存在却是不争的事实。简单地说,旅游企业的组织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呈现出某种的形态,也就是旅游业态。根据零售业态的概念以及旅游业的特殊性,可以简单的归纳为:旅游业态是指旅游行(企)业以产品创新为竞争内容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组织方式和经营形态的结合。
3.旅游业态创新。从旅游业态的基本内涵可以看出,旅游业态概念本身就包含着创新的理念和思想。旅游业态创新是指通过围绕着旅游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流通等各环节上的具体方法和过程的创新。最近,国家旅游局提出全面推动我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实现我国旅游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方向转变,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扩大规模和提升效益并重转变,由注重经济功能向发挥综合功能转变。所以,旅游业态创新是实现我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新业态的多样化是经济活跃、社会繁荣、科技进步和时展共同作用的结果,目前众多特色各异的旅游新业态的出现,不仅是当今旅游业发展成熟的一个标志,同时也必将在广度与深度上进一步推动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
三、旅游业态创新的一般规律
旅游业态创新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业态融合是旅游业态创新的最主要形式和发展趋势,如会展与旅游业的融合而成的会展旅游业、工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而成的工农观光业、信息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电子商务业,文化休闲业和旅游业融合而成的文化休闲旅游业,等等。这些新兴业态都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并成为投资商的热宠。
总结旅游新业态产生和发展一般规律是:旅游新业态特征,先是表现在旅游各行业内部的发展和整合,然后扩展到旅游行业之间的交叉渗透(如和航空业、酒店业的融合),继而开始旅游业与现代服务业(如与会展、金融、信息网络、文化创意经济的融合)等行业的紧密关联;同时,出于发展战略的考虑,国家大力推行旅游业与工业、农业、教育等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联动。所以,在具体范围上,旅游新业态产生的领域是不断扩展与拓宽的,经历了行业内到行业问再到产业问融合的过程;在具体层面和创新重心上,旅游业态创新围绕的重心也是不断转移的:第一层面,旅游各行业内部的发展和整合,业态创新围绕的重心是产品,是对旅游产品品种、类型、价值的创新;第二层面,旅游行业之间的交叉渗透,业态创新围绕的重心是业务,是对企业不同业务进行有机关联和有序整合;第三层面,旅游业与现代服务业各个行业的紧密关联,业态创新围绕的重心是资本和技术,是对资本运转和技术应用能力的提升;最后,旅游业与工业、农业、教育等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联动,在这一层面,业态创新的重点是市场利益和社会效益的统筹兼顾。可见,旅游业态创新的过程是:从产品层面的创新转移到业务层面创新,再到围绕资本和技术层面的创新,最后发展和落脚到战略层面的统筹兼顾,即价值实现方式的创新。
总体来看,旅游业态的发展是横向发展和纵向发展不断交错的发展过程。在时间维度上,表现为同时递进、并行发展;在空间维度上,表现为不断延伸、逐步扩展。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新业态的出现,并不完全取代原有业态,而是对原有业态的补充、更新、拓展和整个旅游产业的提升。这无疑对于当前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促进产业转型有着重大意义。
四、业态创新的主要路径
旅游业态虽然是旅游产业的表现形式,反映在旅游业各个行业层面,但旅游企业才是业态创新的真正主体,所以应从旅游企业本身来研究业态创新机制问题。笔者认为,它应包括市场创新、技术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创新、组织创新、供应流通渠道创新、制度创新六个方面的重要内容,这也是旅游业态创新的重要领域。
1.市场创新。市场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市场包括需求、供给两大部分和要素及产品两个市场。当前我国国内旅游市场强劲、出境旅游方兴未艾、入境旅游持续升温,反映出我国目前旅游需求的旺盛势头。在这一阶段,人们对休闲、度假、商务、会展等旅游需求将会快速增加,这使得现代旅游业对高智力人才、高信息科技、高知识资本等要素市场的需求也将明显增长。毫无疑问,巨大的旅游需求潜力必将为市场创新打下良好的基础。在产品市场创新方面,新型和专项旅游产品层出不穷,有力地推动了旅游产品市场的创新活动,如商务会展旅游、水上旅游、森林旅游、红色旅游、演艺影视旅游、购物旅游、科技旅游、都 市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等等。确切地说,旅游产品创新不但是旅游市场创新的主要方面,也是进行旅游业态创新的核心环节。一个新型的旅游产品的出现往往会引发旅游新业态的产生和发展,某种意义上高端旅游供给甚至会引发更深层次的市场需求。总之,市场创新是旅游业态创新的前提和基础,产品创新是核心内容。
2.技术创新。现代经济理论已经证明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技术创新成效显著的企业,其成长速度将大大超过一般的企业。技术创新是一个全过程的概念,既包括新技术的发明创造,也包括对新技术的应用和实施。其中,信息技术对旅游业发展影响巨大。旅游业是信息密集型和信息依托型产业,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经济的兴盛,对传统旅游业带来深刻的影响。世界旅游发达国家在资源整合、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市场开拓、企业管理、营销模式、咨询服务、电子交易等领域已经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从而引发了旅游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产业格局的变革,带来了产业体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并从产业供给链和过程形态上改变了旅游产业的发展方式。在现代信息社会,信息本身不但成为旅游产业发展的新要素、新资源,而且催生了新的企业组织形态和旅游产品新的生产方式,即旅游新业态的出现。诸如新型旅游中间商的产生、大型旅游集成商的形成、数字虚拟旅游的出现、分时度假业的发展、在线预定业务的剧增、移动电子商务的盛行,等等。所以,技术创新是旅游业态创新的关键环节。
3.经营方式创新。当今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全新的变化。一方面,经济的全球化促进了大型跨国旅游集团的迅速发展,特许经营、合同管理、战略联盟等经营方式使企业获得了大规模的网络化扩张: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发达,旅游企业的虚拟化经营成为可能。所谓虚拟经营,是指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由多个具有独立市场利益的企业集团通过资本纽带媒介生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或者临时性的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协作关系。另一方面,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行业分工的逐步细化,致使经营方式的专业化越来越普遍,一个主要表现就是服务外包的产生和快速发展,在旅游行业即是旅游专业服务公司的出现。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企业对核心竞争力的重视,生产职能外包催生了大量的生产服务需求,现代企业的一些非核心业务外包,使旅游业为生产者提供第三方会展、商务等专业服务成为可能。由此可见,生产经营方式的创新是旅游业态创新的重要途径。
4.组织管理创新。组织机构是企业赖以运转的基础,而管理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灵魂。组织创新包括组织机构形式的创新、组织过程的创新和组织体系的创新。纵观企业组织机构的变化历程,从直线制、直线一职能制、事业部制再到矩阵制结构,这种组织机构形式的变化实质上反映了企业业务流程的重组和再造,而企业业务流程的再造同时也是组织过程创新和组织体系创新的核心,这些企业内在的变化必然会在企业的外在形态上反映出来,对旅游企业来说往往昭示着旅游新业态的产生,如经济型酒店这一新业态的迅速发展就和经营的连锁化和网络化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密不可分。在管理层面,管理的创新往往意味着创造一种新的更为有效的资源整合范式,即“新的有效整合资源以达到企业目标和责任的全过程式管理”,这包括了管理理念、管理组织、管理职能、管理目标、管理手段和模式等诸多方面的新变化。当今企业要获得新生和发展必须依赖于组织管理等方面创新,而创新的真正关键不在于能够拥有多少资源,而在于是否能够运用自身组织管理的能力协调、整合、利用外部资源。此外,从宏观上来讲,我国旅游管理模式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向现代公共管理与服务转变,也为我国旅游企业管理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组织管理的创新是业态创新的重要支撑。
5.流通渠道创新。流通业态的概念是从零售业态发端的,是流通领域中常用的一个概念。流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而现代流通理论即是基于广义流通的概念,指所有商品和服务的流转活动,除了商业之外还包括厂家自营的流通、服务等内部业务。这和旅游业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根据业态的基本理论,业态的产生主要在流通领域,但是由于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即生产和消费的具有同时性和即时性,其流通环节被大大缩减。因此,旅游业态产生的领域由流通领域转移到生产供给领域即生产和供应这一环节中来,而仅非流通领域,这就为旅游新业态的出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包括诸如在线旅游服务商、中央预订系统提供商、旅游分销系统提供商、旅游商务情报提供商等多重渠道。所以,供应流通渠道的创新是旅游业态创新的纽带。
6.制度创新。制度是企业顺利运转的产权规范,“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物关系以及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行为关系的重要规范与准则”。制度创新虽然不能够直接产生业态创新,但却是推动和保障业态创新的重要条件,是业态创新的催化剂和助推器。制度创新,包括产权制度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和运行体制创新三方面的内容。旅游企业特别是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应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产权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推动产权结构多元化、产权组织体系合理化、产权权责明确化以及积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旅游行业的发展和旅游企业的发展壮大必须依赖于宽松、完善、规范的经济制度,旅游业态的创新更是需要一个有利于自由发挥潜力展现自身活力的制度规范。制度创新是旅游业态创新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五、旅游业态创新的价值和意义
旅游业事实上是一个由若干不同性质的行业松散组合起来的集合体。所以基于旅游产业本身的特殊性,有学者认为,“业态不仅包括对企业经营方式的基本描述,而且包括对产业组织形式和经济效益的基本认识,旅游业态的内涵不仅指旅游行(企)业经营方式本身,而且包括了旅游产业的构成、生存状态及其发展历程。”这一观点较好地阐述了旅游企业、旅游行业和旅游产业问的关系。从概念分析来看,旅游产业、旅游行业、旅游企业是纵向上的一系列概念,而旅游业态是这三个概念横向上的内容。因此从这一层面来看,旅游业态创新的价值和重要性又远远高于企业本身,它对整个旅游行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都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