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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兴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建设局负责处置的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需要县建设局参与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建设局负责对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本预案的原则,制定本企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局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根据建设部和兴国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和办法,兴国建设局建立兴国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建设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包括:建筑管理股股长、质(安)监站站长。
主要职责:
(1)拟定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2)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兴国县人民政府、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和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3)指挥、协调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适时通报,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根据事故灾害等级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根据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2、1、2县建设局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
主任:县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兼)
副主任:县建设工程质(安)监站站长
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建筑管理股股长、县建设工程质(安)监站副站长担任。
办公室设在建设工程质(安)监站
主要职责:
(1)密切关注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制定危险源的防范和临近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危险源限期整改;
(2)事故发生后,及时与事故单位和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保持联系,将所了解的情况向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汇报,并将应急处理指挥小组领导的批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3)及时办理应急处理指挥小组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
2、1、3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如下:
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分管副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每年)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局报告事故情况。
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应根据建设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项目应急预案,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人组成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施工企业报告事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2、2指挥体系
兴国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县建设局、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小组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
3、1、1兴国县建设局将定期研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质量安全事故的变化和应急救援预案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并及时报兴国县人民政府和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备案。同时指导全县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1、2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求援器材、设备。
3、1、3应急抢险求援工作需要部门配合的,县建设局应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救救援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特别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至1亿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至1亿元的事故。
Ⅲ级(较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接到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抢险、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对事故单位所报快报表的内容进行核查,并依法依规成立事故调查组。
4、2、1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和应急处理。
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4、2、2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应区分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本预案的启动由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后实施。
4、2、3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指定岗位,全力以赴参与应急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4、2、4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根据事故现场的需要,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可请求*、武警部队、消防部门协助抢险救援。
4、2、5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53220265325105
4、3事故报告
4、3、1报告程序
(1)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兴国县建设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县建设局接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应当在2小时内逐级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城市规划建设局。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有关部门可直接报省建设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级应急救援组织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3、2报告内容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事故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3相关记录
应急处理小组应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
4、4新闻报道
1、Ⅱ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厅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市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其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兴国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5善后处理
县建设局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做好单位和人员损失的理赔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县建设局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员或其援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预案和行动方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5、2事故调查
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2、1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设。
5、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理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安全事故。未按本预案的要求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指使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急救援工作中或临阵脱逃、撤离职守的;
(2)应急救援抢险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3)妨碍救援抢险工作的
各建筑施工企业、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由县人民政府或建设局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由*部门或县建设局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建设局的有关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2、2各级应急处理指挥和救援组织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的供给。
6、3宣传培训与演练
6、3、1宣传
各级应急处理指挥和救援组织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3、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救援组织统一组织培训,县建设局负责对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各级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对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关键词: 安全管理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对于现场施工中的组织设计进行加强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上为保证施工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对于施工进度有效控制,就必须加强现场施工的组织设计。科学施工组织设计对于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的控制是非常有利的,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也非常有利解决建筑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既经济类问题,确保建筑施工中的每个施工环节进程顺利。
其次是施工组织设计对建筑施工资源的合理配置,能够让施工施工现场里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保持在最好的状态,这对于每个施工阶段任务的完成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都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在现场施工管理的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的变化,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和劳动力的需求处于变化的状态中,这时需要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的编制和规划,确保各项施工要素的及时供应,保证施工进度,避免各项施工资料的浪费,节约施工成本,增强建筑工程投资的有效性,确保建筑的经济效益。
二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中会涉及到人力、机械、建筑材料等各方面因素的动态影响,临时性质的施工设施比较多,施工环境也比较复杂,加上临时施工人员也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这就让建筑工程在现场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严重的会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影响施工进度与工程的顺利开展。
2.1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
目前建筑业突发事件应对的情况中,主要强调的还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为更好地体现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现状,这里主要阐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
(1)准备阶段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监控预警对于地基基础工程等的施工,要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有需要的要委托有资质的的单位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监测预警。
(3)应对与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调查与恢复对于事故发生起因、损失等进行调查,评估应对过程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尽快恢复工程项目正常施工。当前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的应对基本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应对流程进行。
2.2现场应急教育的普及力度
人是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人的能力决定了突发事件应对的最终结果,而应急教育是人树立应急意识、增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这充分地体现了应急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新形势下,如何实现人员的应急教育,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应急教育培训制度和运转机制,使得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能参与其中,是关系到应急管理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2.3制定现场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实施的指导性文件,是应急行动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设工程应急预案体系由政府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施工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三级预案构成。
三 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质量是建筑工程施工的根本,也是施工企业增强时常竞争力、实现更好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充分重视现场施工质量管理,这对企业的市场信誉的树立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是很有利的。
施工企业的全体员工要对质量管理给予充分的重视,在企业领导的带动下,强化内部员工的质量保证体系。
建筑工程在全部施工过程中,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随时受到操作者、施工技术、施工环境等影响。质量往往会因某个因素而出现问题,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能最低限度的减少不合格工程的出现。内容主要包括质量监督和质量检验。现场施工质量监督一般为以下几方面:1.指令文件控制,即监理通过书面形式对施工承包单位提出其所需完成的建筑任务,指出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明确施工单位的责任;2.驻地监督控制,在施工现场中观察工程的变更过程,及时处理有质量隐患的事故,对有危险苗头的项目予以重视并上报;3.实验控制,监理工程师判定材料和各项工程项目的品质是以现场试验数据作为评判标准的,分部工程中的每道程序所用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结构的抗拉、压、弯各项强度及拌料的配合比,通长需要利用现场试验所得数据来评判质量情况;4.测量控制,施工前监理人员对放线及高程控制进行检查,对质量建筑实体所能出现的允许误差做出严格的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工程体的几何尺寸、高程校核等随时进行检查,对不合乎工程实体基本测量要求的,应及时指令施工单位处理;5.利用支付手段控制,施工单位未能全部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施工,当工程质量部分出现问题从而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显然这种控制是直接有效的手段。工程质量检查一般采用现场生产工人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人员相结合的方式,其依据为国家或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及验收规范、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从原料进场、各施工单位工序构配件的生产到工程竣工等全过程都必须在现场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检验。为确保施工质量,可以实行下面三项质量控制措施,1.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强化检查,包括对其质量检测机构的合同资质认证,对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施工质量检查员、主要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等的岗前培训、技能考核、合同资质认证、挂牌上岗和每月考核评审制度;2.联合巡检制度,每周定期由分管质量的总监组织各站质量负责人一起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检查后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讨论,分析其根源,还对施工中所发现的典型加以表扬、推广;3.质量缺陷现场分析会,对在施工中所发现的质量缺陷,无论大小,均组织有关责任人员,施工单位质检员、施工员、带班工长及项目经理,监理处有关人员召开现场分析讨论会,以教育、警示作用,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四 对现场施工的进度管理
现场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是建筑工程现场管理的重要期,它主要是通过完善项目控制性阶段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好个方面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单位关系。进度管理控制的是否得当影响着整个工程的资金和质量,关系着施工单位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因而要通过对控制性进度进行动态控制加强审查,跟踪施工进展,积极开展内部讨论,对进度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找出解决办法。
中山港中山港区盛鸿石化码头工程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拟建1个5000吨级石化泊位,装卸货种为汽油和柴油,吞吐量预测为70万吨/年。3月14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认为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批复同时指出,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优化设置码头排水系统。码头废污水(包括码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五尾涌;船舶压舱水、洗舱水、软管冲洗水和舱底油污水均禁止直接排入水体,应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码头作业时油品的挥发、泄漏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码头及船舶产生的含油废物、含油污泥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其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五)制订有效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做好与后方库区及中山港港区区域事故应急预案衔接、联动,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危险化学品码头发生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及其可能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为防止废水事故性排放造成影响,项目应设置足够容积的消防事故池。
(六)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广东省高州市大岭坡矿区金矿环境影响报告书近日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认为其开发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批复同时提出,项目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期及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节能、降耗、减污”的原则和“以新带老”的要求,采用先进的矿山采选工艺、技术和设备,并加强采选矿及矿石运输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矿产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和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四)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恢复工作。
(五)优化矿区布局,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矿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将矿区9线以南的区域列为禁采区的承诺,同时控制一次爆破装药量,减轻对陂头村居民的振动影响。
(六)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应回填于采空区,尾矿排入2#尾矿库。
(七)采矿区范围地面应采取修筑排水沟、引流渠等措施,防止或减少各种水源进入地下井巷。
(八)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10〕113号)的要求,加强矿山采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特别是极端自然灾害条件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废水事故性排放及因发生泥石流、地面沉降塌陷及爆炸等地质灾害和安全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并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自备供热锅炉环保升级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月12日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认为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该技改工程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燃煤含硫量须控制在0.8%以下,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新增脱硫废水、冷却塔废水等应收集并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对蒸汽轮机、冷却设备、风机、水泵等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按照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以新带老”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在厂区内暂存,暂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要求。
(五)结合本技改工程,完善现有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演练,并与区域事故应急系统相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六)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的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
(七)本技改工程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68吨/年、142吨/年以内。
封开县金装板梯矿段长滩头聂河生金矿扩大矿区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月7日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认为其开发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批复同时提出,该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节能、降耗、减污”的原则,采用先进的矿山采选工艺、技术和设备,并加强采选矿及矿石运输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矿产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和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四)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恢复工作。
(五)优化矿区布局,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矿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Ⅱ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六)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回填于采空区。
(七)采矿区范围地面应采取修筑排水沟、引流渠等措施,防止或减少各种水源进入地下井巷。
(八)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10〕113号)的要求,加强矿山开采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特别是极端自然灾害条件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废水事故性排放及因发生泥石流、地面沉降塌陷阿康或爆炸等地质灾害和安全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并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灾害。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上下联动,协调配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建设行业发生的规模大、影响广、社会危害性强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一)建设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新建、扩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的重大险情。
(二)城市水源、供水系统等设施中发生大面积污染或泄漏,对居民产生重大危害的。
(三)出现重大地质灾害、山体滑坡、洪水排泄、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破坏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明确和上级政府指示应当由建设局负责指挥、协调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组织机构
成立建设行业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特重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建设局主管安全副局长
成员:建设局总工办、人秘科、计财科、建工科、燃气办、城管科、市规划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监理公司、市建筑设计院、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市自来水公司、市矿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市政维管处、市园林处、市城区建筑公司、市房屋建筑公司、市建筑公司、白林局建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部署本行业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特重大安全事故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主管安全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预测、预警
建设行业突发事件大体可以分为6大类,包括: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件
施工现场土方坍塌、建筑物倒塌、触电、塔吊拆装伤人、建构筑物拆除、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
2、供水事件
供水事故多发于供水管线漏水、断裂等突况,以及人为破坏(投毒)和其他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等。
3、供热事件
供热事故多发于供热管网断裂、漏水、设施损坏以及生产事故等。
4、燃气事件
燃气事故多发于燃气泄露及爆炸情况。
5、市政设施管理及维护事件:
市政设施管理及维护事故多发于市政设施损坏、丢失等情况。
6、城区防汛排涝和其他市政公用行业突发事件
主要指城区防汛、排涝、园林、绿化、路灯管理等方面的突发事故。
五、应急响应
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全体成员会议,通报突发事件和特重大安全事故情况,部署有关工作,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并通知本市有关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紧密协作的原则,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
成立建筑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对属于专业性较强的应急处置,及时派出专业人员给予事故发生地以业务和技术指导,以便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六、事件处置分工和措施
(一)事件处置分工。根据事件发生情况,设立以下几个分组,各分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救护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处置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向外界传递信息。
负责部门:建设局人秘科。
2、专业抢救组: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援,如吊车、灭火、打捞、工程拆除、关闭泄漏源等,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
负责部门:建设局建工科、燃气办、城管科。
3、警戒秩序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
负责部门:建设局城管科、市政维管处。
4、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规划和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避难场所。
负责部门:建设局规划管理处。
5、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后事,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社会稳定。
负责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站、拆迁管理办公室。
(二)应急措施。针对行业管理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房屋建设工程
(1)疏散建筑物内及周围人员,营救遇险人员。
(2)组织检修、施工及物业管理力量,进行工程抢险、排险、协助救火,排除污染。
(3)组织设计、质监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意见。
2、市燃气供应
城市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专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1)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立即通知和组织周围人员紧急疏散。
(4)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3、供水系统
(1)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迅速通知各用户停止用水。
(3)迅速检测水源地或供水设施的污染情况并通报有关部门(卫生防疫、医院)。
(4)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5)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4、市政基础设施
(1)紧急抢险、抢修、排除污染等。
(2)采取措施保障居民基本需求。
(三)应急保证
1、应急处置人力保证
建设行业灾害事故救援队伍由210人组成,具体是:
*市建筑施工企业灾害事故抢险突击队50人
*市自来水公司灾害事故抢险突击队50人
*市热电厂灾害事故抢险突击队20人
*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灾害事故抢险突击队20人
*市五岳热力热力总公司灾害事故抢险突击队20人
*市液化气总公司灾害事故抢险突击队20人
*市市政维管处灾害事故抢险突击队20人
*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灾害事故抢险突击队10人
2、应急处置财力保证
由建设局计财科筹集抢险所需资金储备。
3、应急处置物质保证
抢险设备、车辆、物质启动*市市政公用事件(事故)应急预案中的物质储备。
(四)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凡属特大(重大)事故调查的调查处理,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向上级机关报告调查情况。
七、附则
本预案适用于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紧急事件程序与处置,因人动,领导组织机构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
附件:1、*市建筑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专家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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