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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工地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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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工地创建

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取得了极大的进步,然而在建筑行业间的竞争也是越来越激烈。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做好现场的施工管理,创建文明工地,保证工程的质量,并最大程度上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提供建筑企业的竞争力,获得更好的发展。

一、建筑工程进行现场管理的准备工作

在整个工程施工正式开始前,要做好每个工程施工环节的组织计划和技术准备,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确定好施工技术,对各种施工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搭配,保证各种资源的能够有效利用,不能出现浪费情况,保证顺序能够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从而获得比较大的经济效益。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人力、材料和设备的使用情况是不断变化的,要就要求施工人员需要相应的平衡点,制定合理的进场计划,根据具体的施工需要,推行限额供应,进行限额放料,加强对材料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合理统筹材料使用,合理搭配资源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工程造价,增加施工企业的利润。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内容

现场施工管理对工程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对工程进度和质量产生重要影响。首先,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证各项生产能够顺利进行。在具体的施工工程中,要采用有效措施,控制好存在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最大限度的把安全事故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要遵循目视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施工作业的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对施工中的人员、材料、设备以及环境进行动态的管理,有效制止和预防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另外,施工单位要组织安全管理会议,提高全体施工的安全意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安全事故,保证工程安全如期进行。

其次,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实际保证建筑工程能够持续稳定完成的基础,关系到施工单位的前途和效益。因此,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统一思想,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安全无小事,安全第一,要把安全施工始终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要不断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强化安全施工,有效提高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水平。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要进行逐级的管理,做到每一级都有责任,保证严格落实,充分发挥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和法规以及标准等,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规定,做到严格管理,避免出现政令不通的局面,保证各项管理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另外,要加强对施工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监管,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相应的评估,建立严格的施工单位的安全报纸机制。最后还要处理好建筑工程承包人和施工单位的关系,有效提高施工单位的控制和管理权限,避免出现管理的断层。

三、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质量管理是进行建筑施工最为重要和关键的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工程施工质量是施工企业的生命和基石。施工质量管理就是整个建筑物和大型构件以及其他工程要达到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施工规范,能够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

(一)施工质量管理的内容

在实际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包括很多内容,具体由施工每一个环节和步骤组成。施工质量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发追中重要的作用,因此施工单位要得到重视,因此,管理人员要熟悉和掌握质量管理的范围及重点,尽量在事前采取措施,使施工质量管理能够正常进行。

1、对设计图纸进行严格会审。图纸是进行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因此,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开始前要认真学习图纸,了真正了解和体会设计者的意图。另一方面,要对施工图纸进行严格的会审,除了寻找出现的差错,更重要的是否便于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有的施工设计图在很大程度上满足相关的标准和要求,但是增加了工程造价,提升了技术难度,在施工过程中就很难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因此要严格施工图纸会审工作,不断进行合理优化。

2、严把工程材料的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等的质量决定着整个工程质量。在进行监管过程中,对进入到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标准的施工材料进入到施工现场,对水泥和防水材料等还要进行复试。对易碎、易潮以及易变形的物品,要进行全程的监控。

3、对工程进行分部和分项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管理要作为主要环节来抓。在保证按照施工要求和施工材料质量的前提下,要保证操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合理处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质量问题和事故。进行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要保证监督和管理要贯穿在整个工程始终。

4、在施工过程要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督,这是进行质量监控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其中框架结构中的梁、柱以及混合结构中砌体和预制楼板是整个中工程施工的关键部位,比如大面积水磨石地坪和外墙大面积贴面砖等都是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要对工程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有效的管理。

(二)施工现场的质量监控

在通常情况下,进行施工质量监控在保证进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会采用事前和施工中监控完成。因此,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要严格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监督手段,这是对施工比如地地下混凝土和砖墙工程等,进行严格验收。

2、要对施工材料进行试验

不仅要有必要的合格证明,还要进行抽样和机检查,采用这种方法可以及时有效的发现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很少受到其他外部条件的制约,便于施工单位能够提早做出准备,也可以防止出现因材料质量导致的施工问题。最后还可以采用提检频率方法,进行试水和通球检验,重点检验建筑材料的功能与性质,为了确保施工质量,要按照施工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测。

3、在实际工作当中,加强班组检查和监督

(1)在施工的过程当中,每一个操作人员都应把好施工的质量关,并要严格的落实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与细则,并不断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意识。

(2)在施工的过程当中,要设置质量的管理点,加强对施工的各个环节与步骤进行监督与管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意外,导致一定程度的损失与纠纷。对工程当中的薄弱环节与隐蔽工程,要设置质量的管理点,从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进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工程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

(3)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当中,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动态管理与全程监督,不能遗漏任何步骤或者环节,对于出现的问题,施工单位要及时的进行处理,避免影响施工的进度。

四、结语

在建筑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工地与工程质量安全,其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关系到施工人员的安全。因此做好建筑现场的施工管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建立健全相关的规范制度,并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从而实现施工现场的文明工地以及工程质量安全,保证工程的质量,降低工程的成本,避免安全的事故发生,并按时完成工程的目标,进而确保建筑企业能够健康长久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新荣.浅谈施工现场提高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经验和不足[J].大观周刊,2012,(5).

[2]孙中力.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24).

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 标化及文明工地 创建

创建现场标化及文明工地是指科学组织地施工,提倡工程质量优良和施工安全,营造安全、有秩序的现场施工环境,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创建工地良好的文明气氛,组织严格、合理管理的一项施工活动。

一、创建文明工地的目的与意义

1.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是建筑行业落实国家政策、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的结合点,响应建筑企业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同时也是开展城市环境整治、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部分。

2.创建文明工地对于施工企业树立的良好企业形象,提高企业效益,保障施工安全和提高工程质量,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施工队伍等,都起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作用。

3.创建标化工地,是针对建筑施工现场“脏、乱、差”、违章施工、野蛮作业现象的有力打击,它可以为现场的粗放式管理、乱堆乱放、危险作业、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不文明施工现象敲响警钟,限制这些不良现象的恶性蔓延。

4.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是展示企业实力和规范化施工的窗口,对于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外部竞争力,以及提高企业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发扬企业精神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创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管理工作

1.领导层予以重视

创建文明标化工地,首先需要企业领导部门的重视,并予以资金上的支持。作为企业的管理者,要清楚认识到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意义,确实把安全生产、文明经营落实到具体的施工现场中来。要制定完善的安全责任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将安全文明创建工作具体化,细节化,并且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充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储备,并且设置专项的文明标化工地储备资金,以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2. 以人为本,按序施工

创建文明标化工地,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战略思想,把提高员工素质放在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实施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的培训工作,把管理人员的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深造以及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作为提高项目质量的重要途径,调动各岗位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重点抓好现场劳务人员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道德素质和操作技能,提高民工的安全文明生产意识。在施工中,严格把好质量关,做到上岗前安全交底,上岗是定期检查记录,增强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的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人和企业的经济、人身安全。

3. 明确目标,健全制度

把教育思想工作渗透到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来,以虚促实,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促使员工敬岗爱业,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做到与文明施工同步,为企业的安全文明创建打下扎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具体项目工程的特点,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并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相关内容。对于危险系数高,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项目和环节,要先制定好完善的紧急预案和监控措施,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三、 创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具体措施

1.施工管理现场规范化

(1)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的、对施工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和宏观控制作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土建结构、基础砼、水暖电气安装、雨季施工等施工均作方案设计,并对模板支撑体系、外脚手架搭设、塔吊安装、临时用电也编制较为详细的施工方案。内容要求充实,有针对性,有完善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及措施。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2)管理人员执证上岗

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均作考查,要求执相应证书上岗。管理人员证书由公司统一管理并保留原件,项目部存放证书复印件,对无证的管理人员不予任职。项目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管理人员考核,对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3)现场材料管理

生产区要保证整洁、有序、安全,材料使用、移放有专人管理。

材料堆放的原则是:整齐合理堆放,既保证使用的方便,又保证现场的整洁美观,既保证使用的安全,又保证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先进先用”。必须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材料分类、分批、分规格堆放整齐、清洁、安全;钢筋房、木工房等均搭棚作业;砂、石料堆放全部利用混凝土地面,并设置砖砌围栏;塔吊位置设置合理,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堆放整齐。对于现场的一些有毒材料,应设置专门库房堆放,专人保管,建立保管制度。有明显的有毒标志,需要通风有的毒材料库房应设在生活区、办公区的下风口带。

(4)施工现场落手清

强调“落手清”工作的意义,加强职工“落手清”意识,建立落手清制度和施工现场分区域责任制,由专人管理负责;各区域包干到班组,做到现场清洁、卫生、整齐。

2. 办公、生活设施卫生整洁

(1)职工宿舍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电器,如使用燃气灶等应经项目部审批后设专用厨房方可使用;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防止电气失火;冬季采暖严禁在宿舍内烧火。

(2)食堂防火工作重点做好木柴的防火。木柴堆放有隔离措施,并配置消防器材。

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及道路放坡,使整体流水至水沟,然后排入城市排污管网内。

3. 工地具有良好的环境氛围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个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尤其为噪音、粉尘及废水,而这些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社区生活环境。因此,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保持正常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1)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人为的噪声控制措施: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减少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到白天作业;如晚间作业超过22:00时,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尽量利用噪声小的机械施工。易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的强噪音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施工作业尽量放在封闭的机械棚内;或在白天施工,以致不影响工人与居民的休息时间。

(2)防止空气污染

建筑施工垃圾较多,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利用翻斗车,推拉至地面,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水泥采用专库室内存放,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施工现场道路全部用混凝土地面、使其能承受一定的荷载,并随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严禁违章明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动火,要控制烟尘排放量。

(3)防止水污染

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施工现场搅拌作业时,在搅拌机前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流入水沟排入市政污水管。

结语:

对于建筑企业来讲,通常都认识到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而现场文明施工作为企业的脸面,同样应该重点对待,才能全面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1].马蓉,创建“文明工地”措施和标化管理措施[J].建筑工程管理,2007年第12期。

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及县综治委、县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对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强化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推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开展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范围和目标

2013年,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范围:县区房屋建筑施工在建工程。

2013年,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重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临边洞口、预留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等防护,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等事故多发部位,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多发类型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特殊工种持新证上岗情况、“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劳动纪律现象”的查处,现场人员集中管理、集中居住,现场实行封闭管理,现场工地要采取必要的防噪声、防灰尘措施、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现场消防制度及设施的落实情况,现场环境卫生及食堂卫生管理。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是:塔吊装拆、脚手架搭设、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等。

2013年,平安工地创建目标:市安全文明工地验收合格率达到市级标准,平安工地合格率达到100%。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4月20日-5月30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方案对县区在建工程各项目标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定期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逐步巩固平安工地创建成果。

第二阶段(5月31日-10月31日),全面开展检查考评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切实做到消除隐患,做好县区各在建工程申报平安工地的准备工作,积极准备迎接市文明工地验收小组。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长效管理,对照方案和上级相关文件及要求,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及有关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治安管理,建立责任明确的治安保卫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集中管理、集中住宿,强化法制教育,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现场的消防管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坚持便民爱民的施工措施,实现“五个不发生”目标。

(二)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小组领导,强化责任,加大检查与监管力度,定期召开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和安全联络员会议,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动态监督管理,对事故多发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约谈,共同研究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督促这些企业、地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现场管理机构,确保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成果的巩固。

(三)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对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明确建筑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科室在检查中认真落实责任,强化检查。

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范文第4篇

关键词 : 建筑企业 ; 安全文化;对策建议;

一、明确建筑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原则

由于安全管理的内在规定性,人本原则自在其中,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科学和理性,将“安全第一”的概念渗透到从业者的潜意识中,成为生活和工作的习惯,使之逐渐融入从业者的思维和行动中。在塑造建设企业安全文化过程中,要在决策、计划、实施、监督、评价等不断循环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即以保护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权力为最优先考虑,充分体现“安全第一”的基本方针,体现人文关怀。

企业领导在企业安全文化塑造中起决定性作用,企业领导在企业中的地位,使他有可能熟悉和了解企业问题之所在,明白企业需要塑造怎样的安全文化模式,他们可以运用所掌握的权力,集思广益,把个人意见变成企业集体意志和群众意识,倡导和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的开展;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威望和员工对他的信任,扮演企业安全文化宣传员和鼓动家的角色。他通过对员工的宣传、培养、灌输,使员工的安全价值观念、安全思维方式和安全行为方式与其所倡导的安全文化融为一体;企业领导的个人理想、信念、性格、气质乃至言谈举止都会对企业员工产生模仿效应,当企业领导重视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率先垂范,并表现出一抓到底的精神时,员工必然会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而努力。

由于各建筑企业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不同,所属产业的任务不同,企业所处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的心理气氛不同,企业的规模、技术特点不同,企业人员构成和素质、地位及承担的社会义务不同,各个企业所塑造的企业安全文化模式也不同。

虽然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对于不同建筑企业,既具有共性,又具有个性,但在塑造企业安全文化模式时,除了共性以外,还应坚持本企业的个性特征原则,即要抓住本企业的特点、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塑造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模式。

二、突出工地安全文化创建的全过程性

工地文化是建设者在长期的工程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与精神的总和,是人文环境的外在表现,是建筑行业特有的文化气质与文化资源。常言道,建筑是“凝固的诗,立体的画”,文明施工,就是对诗的写意,对画的描绘。如何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进一步深化,是一个值得大家思考的问题。工地安全文化建设要体现继往开来、扬弃旧义、探索新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工地安全文化建设应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着眼于对建筑职工的感召力,融知识、娱乐、艺术于一体,以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己任,调整管理层与作业层的关系,增强职工的认同感、归宿感,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企业在进行工地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时,一方面,可以在工地建起“职工之家”、文化活动站、体育健身场所,配备电视机、VCD机、报刊杂志、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职工宿舍应实行单人单铺,做到宽敞明亮,整洁卫生,提高工地文化活动场所的档次和品位;另一方面,可以文化阵地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各级部门、各企业应把工地文明阵地建成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地,成为职工读书学习、岗位练兵、专业技术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的课堂,并以文化阵地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

三、在项目管理中实现系统化安全文化建设

工程项目经理部是企业基层行政组织,是从事施工生产的基层单位,是职工参加安全管理的主要场所,也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落脚点。广大职工分布在各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企业的机械、设备、材料都在工程项目掌握使用,要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必须依靠工程项目经理部来组织实施。因此,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必须把重点放在工程项目。应建立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落实项目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项目开工前必须经过安全验收,施工中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项目安全员的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四、以安全文化宣传作为改善员工意识的重要手段

加大对安全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是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企业进行安全文化的宣传时,首先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运用一切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使职工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安全道德和安全行为准则,养成安全习惯和崇尚安全行为,使“我要安全”成为职工的追求。第二,要确立企业安全文化的标识,包括图案和文字,按照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规律,设定反映出本企业的特色和个性、具有感召力和安全哲理的标识。第三,要制定发现和树立最能体现企业安全文化特点的模范人物制度,以及激励、宣传模范典型的机制和办法。第四,要对规章制度反复强化,规章制度是企业的行业规范,具有强制性和奖优罚劣的职能,这对形成安全文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五、发展企业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

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范文第5篇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的大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海林市建设局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局内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建设局各部门。

第二章行政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五条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局长是全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要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编制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4、审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计划(规划),确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目标,签发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批准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消除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职业卫生劳动安全条件。

5、主持召开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经常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6、负责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

7、考核、检查指导各施工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督促其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8、参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落实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审定重、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副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要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局长定期主持召开施工企业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分析和掌握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监察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常深入到各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3、协助局长审核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4、协助局长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活动(安全检查、安全竞赛、安全培训、机械设备检查等),审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按照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控制和减少重复性事故的发生。

6、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第三章行政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文件、资料。负责组织安排有关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印和传送。对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会议要认真记录保管。

2、在工作调研中要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调研课题之一,研究推进安全工作。

3、在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要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随时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问题,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5、负责局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干部值班值宿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安全监察科(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全市各建设施工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全市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察。接受省建设厅委派,对在我省境内施工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参与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直接听取本区域内施工单位领导汇报安全工作,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索取查阅有关安全资料。

5、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的本区新、改、扩建工程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检查时,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令其立即停止违章作业,消除重大隐患,并依据《行政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海林市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六不准”

1、不准利用职权刁难、勒卡企业、单位和个人。

2、不准违反政策,为他人谋取个人私利。

3、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现金、券卡等。

4、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准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上缴矛盾,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生硬。

6、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或在工作时间饮酒娱乐。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除对本人予以纪律处分外,还要按责任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推行“六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

(一)认真实行首问责任制。

第一个接待基层或群众来电来访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要对来电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负责答复或介绍到有关部门,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托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新闻媒体或公开公示栏,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规定办结时限。工作中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确保企业和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四)认真实行失职追究制。对工作中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企业和群众申报的事项压误、漏办,甚至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大力推行否定报备制。

凡是企业和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耐心地、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情况,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积极推行无偿代办制。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和部门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无偿企业和群众的申请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要求所有职工认真学习执行“六项制度”,年末前基本建立起办事高效,服务周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优质服务长效制。

海林市建设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资格审查制度

一、根据《黑龙江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DB23/029-91规定,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将对我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进行年度安全资格审查。

二、对资审不合格的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并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否决权。

三、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3月底。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接受国家、省、市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虚心听取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二、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市性安全大检查,检查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检查结果按名次通报全市,并作为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的依据。对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三、施工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大检查,由企业的法人或主管领导带队。

各分公司(处),由分公司经理带领有关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队(工地)每天由工地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紧急隐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1、安全信息反馈是建设系统实行安全工作分析的基础和前提,是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及时反馈隐患整改情况。

2、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月底前要将本单位安全状况书面(包括职工伤亡月报表)上报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

3、各单位反馈情况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4、安全站于每月5日前将全市安全月报汇总后报市安全办和牡丹江市建设局安全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海林市建设局建设安全监察站负责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全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三、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监察站应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程序管理办法》实行安全生产管理。

重大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上条所例程序逐级上报。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3、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同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拍照,要妥善保管好所有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1、四级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级,进行调查。

三级重大事故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二级重大事故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事故中、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监察站应制定建设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应在每年初组织各施工企业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建筑安全管理条款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等。

三、各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架子工、机械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五、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和工人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对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新岗位教育,经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海林市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和《黑龙江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鼓励施工企业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工地,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市建设安全管理总体水平提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市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均可参加申报评定。

第三条市建设局主管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批并上报牡丹江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成立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和公布评定结果。安全文明工地日常检查评定工作,由评定办公室负责。评定办公室设在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以下简称安全站)。

第四条评定安全文明工地以建设部颁发的《标准》为依据,重点突出生活设施、主体封闭防护、防护用品质量、脚手架材质、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

第二章等级划分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分为二个等级。

1、市级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0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5分以上)版权所有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85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90分以上),

在全国建筑安全大检查中评分85分以上的工地,命名为省级文明样板工地。

第三章管理权限公布机关

第六条管理权限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牡丹江市建设局组织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建设局在市级文明工地中择优初评,报省安全文明工地办公室复检、评定。

3、市建设局应按施工进度,按《标准》进行检查,相关资料(录像、照片)存档备查。

第七条公布机关

1、授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牡丹江市建设局公布。

2、授予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第四章申报推荐

第八条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从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实行申报推荐,由项目经理部按要求填写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申报表后由下而上的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项目经理申报,企业盖章,县(区)建设局审核。

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安全站),地级市安全站签署意见盖章,省安全站备案。

第九条申报时限:新开工工程在生活设施完工后向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县(区)接到申报后应在15日内汇总后上报地市安全站;地市安全站在30日内汇总后上报省安全站备案。

凡逾期申报的,不列入当年推荐评定范围。

凡未进行申报的工程,不得参加安全文明工地评定。

第十条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20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15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范围。

第十一条推荐:省级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地市建设局(安全站)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站)推荐,推荐时间一般在下半年进行,特殊工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第五章检查与评定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全过程管理,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定。

对经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实行下列评定检查;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由省安全站在市安全站推荐中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评定。

3、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省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第十三条对经批准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在施工过程中由市安全站进行月检查、季评定,省安全站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单位在一个施工期内不得少于4次(及生活设施、主体施工不少于2次、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装饰、竣工验收等阶段)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原始材料,以书面形式附带工程各部位录像(基础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主体防护、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机具设备、生活设施、场容场貌),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凡已参加申报或已经推荐的工地在随机抽样或暗查中,查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取消推荐和评定资格。

第十五条被查工地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待检。

2、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

3、接受检查时,应提供各种方便,不得借故搪塞。

第十六条在施工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地,不得列入评定范围。

1、未获得安全达标工地的。

2、发生四级以上建设工程事故的。

3、发生恶性病疫或10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4、发生重大火灾或特大盗窃案件的。版权所有

6、拖欠工人工资6个月以上的。

7、建筑垃圾污染市容环境或阻塞市政排水设施的。

8、与居民发生重大冲突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9、市以上各类检查中,予以处罚的。

10、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严重扰民的。

11、因野蛮施工情节恶劣被新闻媒介曝光的。

12、工程竣工后未按要求恢复原貌的。

13、建筑工程没有密目网封闭的工程。

第十七条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企业,在工程投标时,可奖励投标单位综合业绩分0.5分,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经理,可授予全省安全施工优秀项目经理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