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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流动性;收益性:风险状况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04-0087-04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目前参与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经营的商业银行共有11家,他们在河南省发行的、销售起始日在2007年5月25日到2008年9月15日间的本外币银行理财产品共435只。从各银行发行产品数量上看,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和兴业银行产品数量排在前三位,各行产品数分别为99只、74只、53只、三家银行产品数量占河南省统计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2.76%、17.01%、12.18%,其总和占统计期内河南省各银行发行产品总数的51.95%,居半数以上。而中、农、工、建四大银行产品数量却分别排在第9、10、6、7位,其中的建设银行和浦发银行还同列第7位,总体上居于队列的后半部分。
一、对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现实考察
以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为样本,我们对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与规模、产品的流动性、收益性和产品的风险状况分别进行实证分析,以考察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现实状况。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及规模
从标的币种结构来看,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币种结构较为齐全,但各币种产品规模差异却相当明显。如图1所示,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主要以外币品种为主,各种外币理财产品数量之和占总量的55.86%,比人民币品种占比44.14%高11.72%。但是外币产品占比并不均衡,其中以美元和港币产品居多,分别占总量的34.25%和16.09%,以澳元和英镑为标的产品比例最小分别占比1.15%和0.23%,其实际的绝对数分别为6只和1只。
从收益类型来看,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浮动收益型、固定收益型和其他收益类型。其中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居多共248只,占比57.01%;浮动收益型产品有180只,占比41.38%;其他收益类型产品数量只有7只,占比1.61%。
从收益及本金支付形式来看,除11只产品没有明确收益支付类型外,其他银行理财产品也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即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和收益型、分期支付型。其中一次性支付型理财产品数量占绝对多数,共399只占比91.72%;分期支付型产品数量仅有25只占比5.75%。
(二)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可以从产品的期限结构、能否提前赎回、能否提前终止和产品存续期间能否进行质押四个方面进行考察。
从产品的期限结构来看,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期限结构较为丰富,除超短期限产品外,其他期限的理财产品在所统计的产品中基本都有存在。排除6只期限结构没能查得外,余下429只产品的期限结构的详细状况如图2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在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中,3个月、6个月、12个月的产品占有较大比重,其比例分别为16.32%、19.35%和35.20%,突出了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以短期产品为主的特点。1年期以上产品则以2年期和1年半期产品为主,但总体来说其比例不大,数量较多的2年期产品比例也不足10%仅有8.39%。其他期限的产品数量就更少,有些期限产品数量只有1只。
从产品能否提前终止和赎回的性质来看,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状况可以使用表1简要的表明。从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产品终止权上银行是优势主体,统计的435只理财产品中有329只规定银行拥有提前终止权,占产品总数的75.63%,而且这些产品中客户同时拥有提前赎回权利的只有40只,而明确规定客户不能提前赎回的有279只,对比银行拥有提前终止权的产品其比例为84.80%。产品规定银行没有终止权或对此没有规定的产品数分别是39只和67只,共占产品数量的比例也不足25%,其中银行不能提前赎回的比例只有8.97%。另一方面客户不能提前赎回的产品总量为348只,占产品总数的80%,从而客户投资资金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而且银行有提前终止权的产品,大都规定在发生不利于银行的情况下银行可以提前终止,使银行利益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保护,但客户的投资风险也因此而加大。
银行理财产品在管理期间能否进行质押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产品的流动性。本研究分析的银行理财产品中规定管理期间可以进行质押的有39只,仅占产品总数的8.97%,不能进行质押的196只,占比45.08%,余下产品对此则没有明确规定。但数据已经可以表明客户要想通过质押的方式提高产品的流动性,效果一定不会很理想。
总的来说,虽然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大部分为短期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便利了客户资金的收回和周转。但在更大程度上,一旦客户进行了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那么由于提前赎回条款和提前终止条款以及产品管理期间质押性质的规定,使得产品在管理期的流动性很受限制,故而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能力还不是很强。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性
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分布情况如图3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多是低收益产品,预期年化收益在2%到5%之间的产品最多,实际数量为188只,占产品总量的43.22%;预期年化收益在5%到10%之间的产品107只,占比24.60%。而收益在30%以上的产品数量较少,共14只,在总量比例的3.22%;其他收益区间的产品比例也不是很大。
拿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与同期银行存款收益相比较,其比较结果如图4所示。比较结果显示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并不高,比值在1-2倍之间的产品占绝对多数,共有219只占比50.35%;比值在2到3倍之间的占比7.13%,比值在3到4倍之间的占比5.98%,余下产品随预期收益水平与同期银行存款收益水平比值的升高其所占比重大致成递减趋势,比值在9到10倍的产品只有3只,比值在十倍以上的只有6只。
无论是从理财产品投资资金的预期绝对收益水平来看,还是从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比较的水平而言,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水平都不高,尚且不论银行存款利率水平是否高于同期通货膨胀的水平。
(四)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状况
前面对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流动性和收益水平的分析结果表明,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不强,收益水平整体不高,而且还有产品收益水平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情况,所以河南省银行理财产
品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和收益风险。下面还将从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本金的安全性以及由于通货膨胀带来的其他风险两个方面对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状况进行进一步分析。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本金的安全性可以从银行对于投资资金是否给予保本规定的角度进行考察。对样本理财产品的分析结果显示,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安全性较高,银行对产品投资资金进行了保本规定的产品占比76%。而规定不进行资金保本的产品和没有规定的产品比例分别为9%和15%。这种结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客户投资的本金安全性,从而降低了投资资金蚀本的风险。
通货膨胀是考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风险的又一个重要因素。这里我们用银行存款利率水平为中介来比较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与通货膨胀之间的关系。图5显示了2007年5月到2008年9月两类CPI指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比较状况,结果显示考察期内河南省CPl月度增长率与同期利率相比水平最高,大部分月份二者比值超过1.5倍,有7个月份二者比值超过2倍,最高比值高达2.4倍;而全国CPI同月指标与银行利率的比值则介于1.1到2.1倍的水平之间。与图4的分析结果相比较,由于河南省一半左右的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与银行存款利率之比处于1到2倍的水平,余下部分在此比例之上。所以就全国同月CPI指数和河南省CPI变动水平而言,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有一半的收益水平与通胀水平相当或者低于通胀水平,即其投资实际上没有取得真实的收益,或在实际上处于资本贬值的状态;只有投资预期收益与银行存款利率比值在2.5倍及其以上的理财产品才能取得扣除通货膨胀水平后的实际收益,但这类理财产品的总量占比不足全部理财产品数量的45%。整体来说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有半数以上存在通货膨胀风险,有发生资本贬值或没有实际收益的可能。
二、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改善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状况,下面结合对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状况实证分析的结果来分析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为使所揭示的问题更贴近实际,我们还以郑州市为例对银行理财客户进行了关于《银行理财产品问卷调查》的抽样研究,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问卷318份,其中有效问卷233份。两种分析显示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结构不够健全,人民币理财产品规模优势不明显。截至2007年底,河南省共有省级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14家,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17家,而位列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行列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却只有11家,如郑州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商业银行在银行理财产品开发中出现缺位现象,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河南省地方性银行机构的创新能力不强。同是在发行银行理财产品的机构中,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占市场份额与其市场地位不对称。以郑州为例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网点远远多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然而他们发行的理财产品数量却排在所有机构的后列,其产品创新能力明显不如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就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本身而言,人民币理财产品比重为44.14-%,比外币理财产品的市场比重低近12个百分点。所以河南省人民币理财产品规模优势并不明显。
(二)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支付方式和产品期限结构与现实需求状况不相适应。河南省银行理财的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方式主要以到期一次性支付为主,此类产品数量占统计产品总量的91.72%。结合我们进行的实际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产品比重过大。调查数据显示受调查客户中有130人选择到期一次支付,占总人数的56%;选择分期支付的有103人,占总调查人数的44%。这一结果与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的产品占绝大比例的现实状况不相适应。
就产品的期限结构而言,对受调查客户所选偏好期限的累计统计结果表明,客户对1年期理财产品有着较为强烈的偏好,其次是半年期产品和2到3年的中期产品,而对其他期限结构的产品则没有明显的偏好。与前面实证分析的结果相比较,市场上3个月、6个月的短期产品所占比重高于客户的意愿需求,而中期产品的比例则比客户的意愿需求要低。
(三)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不强。就产品的流动性而言,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虽然以短期产品为主,但是由于85%左右的产品只有银行拥有单方面提前终止权,80%的产品都规定客户没有提前赎回的权利,而且产品管理期内可用于质押的产品占总量的比例不足9%,所以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较差。
(四)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水平差强人意。虽然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但是从产品预期收益分布状况,和产品预期收益与全国及河南省CPI指数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比较来看,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的整体预期收益水平不高,近一半产品处于低收益状态而且存在通货膨胀风险。在对银行理财客户的问卷调查中,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与产品预期收益和银行存款收益的比较结果显示,29%的客户实际收益高于产品预期收益,而实际收益低于和基本等于预期收益的比例分别为33%和39%;但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银行存款利率相比却有明显的优势,因为77%的客户都认为购买产品的实际收益高于银行存款收益,而认为实际收益低于银行存款收益的比例仅有6%。可见大部分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水平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但其收益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水平。
三、改善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一些建议
为优化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结构,充分发挥银行理财产品应有的投资功能,根据前面的实证研究和实际调查问卷分析的结果,就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本研究提出以下优化建议以供参考。
第一,优化河南省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生态环境,鼓励各类合格商业银行在河南省发行银行理财产品,尤其是要鼓励本省地方性商业银行参与发行理财产品,以便发挥其本土优势。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应增强其产品创新能力,在产品销售和市场占有率上发挥其网点优势。同时要促进河南省各银行机构开发设计针对河南省居民实际需求状况的银行理财产品,使其更好为优化河南省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状况服务。
第二,结合河南省银行理财客户对不同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实际需求状况,调整产品开发和设计的类型结构。适当减少一次性支付本金和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比例,增加分期支付产品的比重;调整银行理财产品期限结构,减少3个月、6个月等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数量,适当增加2年期和3年期的中期产品供给。
[关键词] 哈萨克斯坦 投资 环境 分析
一、哈萨克斯坦利用外资概况
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在吸引外资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引进外资对于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建设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统计,自1993年至2006年哈萨克斯坦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总金额达479亿美元。仅2006年1月至9月外商直接投资额就达71亿美元,同比增长了61%。在外商投资水平方面,哈萨克斯坦依然是独联体国家引进外资的领头羊。加工工业发展的增速高于开采业的发展速度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的条件之一。因此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发展任务是吸引外国大型公司加大投资规模,扩大科技投入,推进高附加值工业品的生产。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6年,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哈萨克斯坦的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为517万美元。2006年,哈萨克斯坦对中国投资项目28个,合同金额649万美元,实际使用金额333万美元。
二、哈萨克斯坦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哈萨克斯坦管理贸易投资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海关事务法》、《外汇调节法》、《投资法》、《税收法》等法律法规。
1.投资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哈萨克斯坦2003年1月颁布了新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法》(以下简称“投资法”),同时废止了1994年12月颁布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1994年12月颁布的哈萨克斯坦最高苏维埃《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资法〉执行程序的决议》、1997年2月颁布的《国家鼓励直接投资法》。
新投资法取消了原《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和《国家鼓励直接投资法》对外资规定的特殊优惠待遇,对内外资提供统一的法律框架和优惠措施。新投资法授权哈萨克斯坦工贸部投资委员会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引导内外资投向优先投资领域。2004年哈政府聘请国际著名研究机构与本国相关部门一同对国内150个经济领域进行了研究分析,选定了首批七个优先发展领域:建材生产、纺织业、冶金业、食品加工、油气机械制造、旅游业和运输服务业。根据2005年6月哈政府颁布的第633号政府决议,目前的优先投资领域主要包括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建材、旅游、纺织和冶金等行业。投资优先投资领域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除财产税和土地税、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税、免除设备和零部件进口关税以及国家实物赠与等。其中税收减免优惠期(含延长期)为5年,进口关税免征期(含延长期)为5年,国家实物赠与的内容包括房屋、建筑、机械设备、计算机、测量和调试仪器和装置、交通工具(轿车除外)、生产和管理用具等财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但价值不得超过投资总规模的30%。投资者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包括:符合优先投资领域清单,以固定资产进行投资新建、扩大和采用新技术更新现有生产并提交投资法第十九条所列的确认投资商执行投资项目的金融、技术和组织能力的相关文件。此外,新投资法还规定了优先投资领域享受投资优惠政策的投资上限。
三、投资壁垒
1.矿产
根据哈萨克斯坦规定,在哈萨克斯坦开采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下矿产资源的外资企业必须与哈政府签订地下资源使用合同。哈政府向企业提供的合同有两种,一种是海上石油项目产品分成协议,一种是超额利润税协议。海上石油项目产品分成协议主要适用于海上石油开采项目,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哈境内开发海上石油时,在项目投资回收期前哈国家所占的利润份额最低比例为10%;投资回收期后,哈国家所占的利润份额最低比例为40%。其中投资回收期为25年或30年。在超额利润税协议下,外国投资者必须缴纳15%~60%不等的超额利润税。
哈萨克斯坦2005年修改的《矿产法》规定,企业在准备转让矿产开发权、直接收购或出卖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股份时,需要到哈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审批,而哈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在发放许可证时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2.土地
哈萨克斯坦2003年《土地法》规定,哈萨克斯坦本国公民可以私人拥有和租借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但是外国个人和企业只能租用农业用地,并且期限不得超过10年。
2.劳工签证
哈萨克斯坦对外籍员工申请劳动许可的规定仍然是阻碍外国投资的主要困难之一。自2001年起,哈萨克斯坦建立了外籍员工申请劳动许可的数量限制系统,该系统每年根据全国总劳动力数量限定发放许可的配额。尽管哈萨克斯坦提高了2006年外籍员工劳动许可的配额,但仍然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据许多在哈投资经营的企业反映,哈政府经常毫无理由地拒绝给公司经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发放签证,或者只提供短暂的居留期限。这一规定给外国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利影响。
四、哈萨克斯坦贸易投资环境分析
1.在哈萨克斯坦进行投资的不利方面
根据世界银行Doing Business 2006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在进行排名的175个国家中,哈萨克斯坦在提供商务环境方面的排名为第六十三位,而2005年曾是第八十二位,一年中上升了19位,说明国家实行的改善经济环境政策取得了成效。但一些单项指标排名却偏低。哈萨克斯坦贸易投资环境有许多需待改善的地方。
(1)矿业投资障碍。哈萨克斯坦《矿产法》的规定,增加了投资者的税费负担,降低了投资者的收益,损害了中国企业的投资利益,2005年,哈萨克斯坦国会在中石油收购在加拿大注册的哈PK石油公司前夕通过了一项新的法案,规定注册地不在哈萨克斯坦但资产在哈国境内的石油天然气公司在转让股份时,也必须获得哈政府的批准。同时规定,国家不仅可以优先购买矿产开发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还可以优先购买能对该企业直接或间接做出决策影响的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对外国投资者进入和退出哈萨克斯坦矿业,尤其是收购哈萨克斯坦国内矿产企业构成了实质。
(2)有关许可证的申办条件。排名偏低的单项指标当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有关许可证的申办条件,条件苛刻,程序复杂,为国外贸易投资企业带来贸易与投资成本的增加。该项排名从过去的119名下降为121名,说明哈萨克斯坦的外资投资环境依然不能令人满意。
(3)税收相对较高。
哈萨克斯坦在税收方面的排名从63位降低到66位。哈萨克斯坦税法规定:在哈萨克斯坦领土从事经营活动的哈萨克斯坦和外国公司的常设机构有义务对以下税种纳税:
(4)政府腐败、效率低。政府腐败、收受贿赂是影响一个国家投资环境最重要的负面因素之一。根据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机构对163个国家的调查显示,哈萨克斯坦在收受贿赂方面排名第一百一十一位,指数得分为2.6分(满分为10分)。目前困扰哈萨克斯坦外资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许可证发放、税费因素、腐败行为、强力攫取、专业劳动力的匮乏和尚待改进的基础设施。
(5)利用政府强权干预市场。
目前影响哈萨克斯坦投资环境的还有一种情况―强力攫取。其做法通常是合作方通过挑起商业冲突,借助政府强权部门的介入,攫取公司或企业的控制权或支配权。目前哈萨克斯坦有关部门对此极为关注,因为这种行为对吸引外资的冲击力极大,破坏了国家经济,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2.哈萨克斯坦改善投资环境的努力
独立后的哈萨克斯坦近年来取得了举世公认的经济成就,哈萨克斯坦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为改善吸引外资的客观环境,消除各种影响外资进入的负面影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目前,哈政府正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政府职能,努力为投资者着想,建立监督机制,与投资者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旨在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恢复投资者的信心,服务于哈萨克斯坦的工业创新计划,为进一步调整国家产业结构服务。另外,为消除影响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和外商投资的负面因素,哈萨克斯坦政府制定了运输发展战略。该战略的主导思想是对现有的贯穿东西-南北的运输主干线和连接线进行现代化的改造,建设新的道路基础设施,对现有的各种运输工具进行更新换代。
五、对中国企业进入哈萨克斯坦市场的几点建议
1.做好投资项目的选择
选择好的投资合作项目是成功的基础,应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投资合作项目的可行性,业主的实力和资信情况做全面客观的评估。选择技术和成本有相对优势的项目,不可一哄而上。对于有价值的项目要长期跟踪,通常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成功的机会可能大大降低。国内金融保险机构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有选择地开拓工程承包和成套设备出口市场。
2.熟悉哈萨克斯坦法律、防止法律陷阱
首先要仔细斟酌合同条款,找出可能隐藏其中的法律陷阱。签证问题一直是困扰投资工程项目的主要障碍之一,根据哈萨克斯坦现行的引入外国劳动力许可证制度,许可证配额由各个州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掌控并执行。由于中国公司实施项目的地点主要集中在几个州,个别州的配额又有限,所以常常会在申请时遇到很多麻烦。为避免因签证问题耽误工期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可以考虑将有关内容写进合同中去,如将签证问题作为“不可抗力”等。此外,还应明确哈方违约时相应的补偿和惩罚条款、出现争议时的仲裁条款。对带资承包项目,要明确落实有关担保条款,待条件成熟时再做承包决定。
3.加强国内同业企业联合、避免竟相压价
恶性低价竞争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造成我“走出去”的企业整体资源和成本的浪费,也造成项目所在国行业市场的混乱,引起当地行业和政府的不满,甚至引发贸易争端,引起严重的后果。有关企业应加强自律,从靠低价恶性竞争到以质取胜转变,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竞争力,相关机构也应完善协调机制,加大协调力度,避免恶性竞争事件的发生。
4.遵守哈萨克斯坦法律,防止贿赂陷阱
根据哈萨克斯坦法律,外国人送给有利害关系的哈萨克斯坦政府及企业有关负责人有价证卷和现金属于商业行贿的违法行为,有些不良哈方人员利用中国人爱交朋友和拉关系的习惯设下圈套,让不明就里的中国公司的有关人员触雷,从而遭到哈萨克斯坦的法律制裁,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希望中国公司在派出代表和工作人员时加强这方面的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总之,哈萨克斯坦市场对于有条件的“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来说,挑战与机遇并存,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成功的关键因素。在哈萨克斯坦政府颁布了重点调整产业结构政策,鼓励向加工业,高科技产业投入,并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时候,正是我国机电行业抓住机会,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大好时机。但同时也要注意风险的防范,避免盲目投资,做好可行性研究和市场分析。
参考文献:
[1]联合国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
[2]中国商务部2007年中国国别贸易与投资环境报告
[3]李京文张景曾:中国的经济发展及与中亚五国的经济技术合作[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997,(12)
[4]李京文张景曾:中国的经济发展及与中亚五国的经济技术合作[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02)
[5]王海燕: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的合作关系[J].东欧中亚市场研究, 2000,(09)
[6]林治华:中亚五国市场调研举要[J].东欧中亚市场研究, 1998,(09)
[7]施玉宇:中亚五国当前经济形势及发展趋势[J].东欧中亚市场研究,2001,(04)
【关键词】煤炭经济 严峻形势 主要矛盾 应对措施 发展前景
一、我国煤炭经济的主要矛盾
因为我国煤炭行业较长时间的低水平建设,导致煤炭总量过剩,这就加剧了市场的制约规划。在大形势下,中国新上了一批大型煤矿,同时还有许多的乡办、个体办煤矿的涌现,导致我国的煤矿工业开始呈现出了不合理的趋势,结构开始出现问题,生产无法得到合理的配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许多的现代化煤矿都开始选择停产或者半停产,更有甚者,一些小煤矿没有安全保障开始乱采,导致环境污染。由于规则的不完善,我国煤炭市场经营秩序混乱无序,很多企业拖欠贷款严重,煤炭行业政策不完善,缺乏统一的组织性、协调性。有一些垄断单位,在经营中非法参与倒煤,这一举措严重干扰了煤炭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在无序的市场经营中,用户缺乏有效约束,因此拖欠贷款的事情经常发生。同时,导致了员工工资拖欠严重,职工生活水平不高,工作情绪不稳定。此外,由于人力资源的不足,导致我国煤炭企业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无法抵抗市场风浪。
二、煤炭企业发展应对措施
我们要加强改革力度,根据市场化原则,在煤炭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注意调节企业经济的基础作用,坚持市场化才能提高建设力度。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大煤炭资源的管理力度,通过打开市场建立起煤炭供应方和需求方的长期稳定关系,这样才可以保证双方利益,也更有利于我国煤炭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要实施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使煤炭的生产数量与消费数量符合标准。煤炭企业的经营环境也是很重要的,为了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我们要建立起完善、合理的税收财政体系,用来支持煤炭资源在城市中的转型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除此之外,对于煤炭企业要开展优惠政策,通过减少煤炭的税收来提高煤炭企业的收益。
销售途径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销售途径一定要和公司的实际途径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完善。在企业合作中,要注重兄弟企业与合作企业的互动与联系,同时还要定期同政府部门进行沟通,让政府部门时刻关注着煤炭企业的发展与进度,以便于及时地采取有效措施,帮助煤炭企业的发展,以达到拓宽销售渠道的目的,使企业销售变得更加容易。
我国的能源使用结构决定我国在一定时间内还是把煤炭当做主要能源。然而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逐渐增强,新能源与替代品的地位逐步上升。所以,人们对煤炭的需求量在长期内会慢慢减少,国家要做好对煤炭的宏观调控,从市场的实情出发制定相应的政策,保持煤炭总量的相对平衡,采取有力的措施与适度从紧的监控原则,防止出现煤炭供大于求得情况出现。同时作为企业,在平常的环节中也要压缩不必要的支出,减少浪费,加强生产效率,采用专人严格管理的领取,节省材料的花销。采用正确的经费制度,利用科学技术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消耗,有针对性的取消一些不节能的生产设备,降低不必要的损耗与浪费,定期对生产设备的进行保养和检查,从而减少煤炭对经济带来的不良危害,煤炭企业还要在平常的生产过程中提高煤炭的质量,用高质量的煤炭去提高市场的占有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与服务质量吸引顾客,从根本上做好煤炭质量的监控措施与煤质管理工作,并且采取奖罚分明的制度,提高煤炭的质量,从而使企业获取更大的利润。企业要严格执行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同时政府相应部门也要增强监控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和违规的操作行为,不允许超能力的生产量,对事故的负责人要严惩,谨记企业如果要长稳发展,必须做好安全工作。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要配合政府的监管才能使企业在现如今严峻的市场形势下平稳有序的发展。淘汰落后的部门,提高安全保障的能力,强有力的推进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加强企业的集中度,发展大型的企业公司。重视矿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有节制性的开发煤炭资源,当地要鼓励各种煤矿企业和电力化工等企业按照市场发展规律原则,采取股份制的形势以产权为纽带进行兼并重组,支持那些有充分资金技术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实行兼并重组,号召煤电的一体化经营,从而促进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这样也能更好地集合企业的凝聚力,实现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产销结合。从现在的形势来看,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煤炭行业会处于低潮期,煤炭企业的转型迫在眉睫,市场上还存在着一部分煤炭企业靠原始的挖原媒卖原煤的老路子使企业延续,这种企业产业结构过于单一化,属于粗放式管理方法,对环境与资源的浪费严重,如果转型,可以实现对煤基产业链条的多元化发展与对企业的集约精细管理,是企业得以可持续发展。企业在转型的道路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原则,采用正确的战略转型方向。
三、煤炭经济前景展望
我国煤炭产业在这些年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粗经营到集体经营的转化,并且逐步实现承保经营、内部经营的体制,逐渐走上了改革煤炭企业经济机制的道路,并且不断对煤炭经济展开研究。在未来的研究中,我国将突出系统研究的方法,以及超前研究的特点,对煤炭经济进行全方面的改革,这些理论将起到导向作用。随着我国煤炭经济的深入研究,将改善过去的研究方法,不再具备分散性、应用性的缺点,逐步开始系统全面的研究方法,对煤炭工业管理体制研究、煤炭工业经营方式的选择研究、煤炭企业工资制度、煤炭价格逐步放开后的市场研究、煤炭政策研究等,显示出有力的科学依据,起到理论导向作用。在理论上进行不断的探索和研究,在手段上也要采取相应的方法。综合煤炭经济的几十年历史的发展,在手段上已经逐步使用了定量、电脑分析等方法,逐渐使煤炭研究工作走入现代化,在未来,将引入更多高科技为煤炭经济研究服务,这对于我国的未来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参考文献:
【关键词】海上丝绸之路;商品输出;资本输出;技术输出
“一带一路”战略对江苏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经济转型升级具有深远的意义。江苏是“一带一路”地理位置上的交汇点,在历史上就与海陆商跛砍裰路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历史悠久和频繁。对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范围目前没有完整的官方界定,本文根据陈万灵等(2014)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界定,分为东盟、南亚及波斯湾航线国家和红海湾及印度洋西岸航线国家三段:东盟10个国家,南亚及波斯湾航线12个国家,红海湾及印度洋西岸航9个国家,一共31个国家。2015年,江苏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以下简称沿线国家)之间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到江苏对外进出口总额的15.76%,向该地区投资总额占江苏对外投资总额的22 67%,均高于同期对欧盟、美国和拉美地区的占比。改革开放30多年来,江苏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开放型经济发展之路,使从总体看,江苏开放型经济粗放发展的特征还比较明显,亟需转型升级。江苏如果能抓住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机遇,将有利于提升产业结构,创新开放合作领域,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根据Dunning的投资发展周期论、Wells的小规模技术理论等理论,开放型经济的发展阶段一般要经历由低到高的商品输出、资本输出和技术输出三个阶段。本文从这三个方面论述江苏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经贸合作路径。
一、利用互联网+,创新商品贸易模式
(一)合作基础
江苏与沿线大部分国家的贸易,都体现了按照比较优势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进行国际分工的特征,即出口要素资源充裕的产品,进口要素资源稀缺的产品。2005年到2015年11年间,江苏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年均进出口增长率为13.4%,其中进口增长率为9.7%,出口增长率为16.4%。同期江苏对欧盟国家年均进出口增长率为10.3%,其中进口增长率为13.7%,出口增长率为9.2%。可见,沿线国家在江苏对外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江苏对该地区国家的出口势头良好。
江苏与沿线国家互补性强。江苏的矿产资原、能源贫乏,全省95%以上的能源、98%以上的有色金属资源都需要依靠国内省外和国外两个市场供给。江苏资本相对充裕,拥有完备的产业体系、丰富的产品门类,资本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出口长期以来处于顺差地位。沿线国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禀赋。例如,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文莱、中东和红海沿岸地区的国家石油资源丰富,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3国橡胶产量占全球的3/4,非洲东海岸能源和矿产丰富,南亚的印度、巴基斯坦等国铁、锰、煤等矿产资源和黄麻、稻米、棉花和油料作物等植物资源丰富。除了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少数几个国家之外,其他国家大部分工业体系不健全,工业制成品需要进口。可见,江苏的工业产品与沿线大部分国家形成较好的优势互补态势,有利于双边贸易活动的开展。
2012年以来,江苏对外贸易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增速大幅下降,2015年还出现了负增长。近年来,为扩大出口,江苏省政府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成本和效率两个方面增强江苏对外贸易的竞争优势。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江苏外向型企业扩大对外贸易的新模式,有利于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发挥江苏制造业大省优势,扩大海外营销渠道,促进企业和外贸转型升级。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快速发展,成为江苏跨境电子商务关注的新兴热点市场。中东地区沙特、阿联酋等国家人民收入水平高,跨境在线采购发展速度是其它地区的两倍目前中东和北非拥有1.1亿网民,3000万人已在网上购物,电商规模预计从2012年的90亿美元增长到2015年的150亿美元。东南亚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培养了大量中产阶级和巨大消费需求,是目前继美、欧盟、中国之后又一个最有活力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可以预见,沿线国家或地区将为中国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更多的销售渠道,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将会具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和选择。
(二)合作策略
1.加强市场研究,合理选择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加强对沿线各个国家的市场研究,深入了解各国有关贸易环境、市场结构、贸易法规、文化习俗等多方面的情况,在国别和产品上做积极而谨慎的选择。针对不同市场,选取不同比较优势产品,从而有利于保持竞争优势,促进江苏产业结构的升级。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B2B和B2C两种模式。江苏出口产品所占比重最多的是机电产品,其次是纺织品。江苏本土企业出口生产型机电产品较多,而消费型电子产品较少,所以适合B2B模式。在B2B模式下,企业要充分在利用阿里国际站等平台、拓展营销渠道的同时,优化传统外贸推广模式,做好线上线下融合营销,以提高询盘的成单率。纺织品是江苏传统特色产品,面临出口竞争激烈、利润率低等问题。除了运用B2B模式外,纺织企业也要充分开发B2C模式的功能,得到速卖通、敦煌网、WISH等平台进行运营。
2.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方式和平台
江苏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要集群发展,形成规模经济优势,尽快实现全程在线交易,不断扩大可交易商品范围。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要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通过建立“海外仓”、体验店和配送网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有条件的企业还要建立影响力较大的公共平台和综合服务企业,为更多国内外企业沟通、洽谈提供优质服务,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全面配套支持。这些企业要加强品牌建设,尽快培育自建平台的知名度,拓展营销渠道,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强强联合。
二、通过资本输出带动产能输出,对接全球价值链
(一)合作基础
从整体上来看,江苏已经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2015年江苏人均GDP突破1.4万美元,该水准已达到中等收入国家和地区水平,特别是苏南各市,人均GDP均超过1.6万美元。2007年江苏对外投资额4.68亿美元,2015年达到了103.0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了47.19%。同时,2015年江苏对外投资占GDP比例达到1%左右。根据高敏雪、李颖俊(2004)对邓宁投资发展路嚼砺鄣难橹ぃ江苏净对外直接投资处于由负向正、大规模资本流出的时期。
江苏经济发展现状来看,江苏是个资源小省,长期实施粗放发展的经济结构与方式,资源要素的瓶颈制约逐渐凸现,除纺织外,其他6大支柱产业产能过剩现象严重。将部分传统行业的过剩产能、成熟产能转移到沿线国家是促进江苏省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江苏省开放经济发展水平的必由之路。同时,路沿线大部分国家属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工业体系不健全,它们拥有丰裕而低廉的劳动力和丰富资源,这些是它们现阶段发展本国经济的比较优势。
此外,江苏是中国海外工程承包大省,建筑业尤其突出,特别是南通有建筑之乡的美誉,南通建筑铁军名扬海内外,为企业“走出去”奠定了良好基础。过去江苏省建筑业“走出去”的只是建筑施工,而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涉步领域不断扩展,现在则扩展至规划设计,很多企业走上了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道路。东南亚、中东和非洲是江苏重要的海外工程承包市场,大部分处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这些国家大部分处于工业化时期,各国的工业化必然拉动城镇化的发展,从而带动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同时,在“一带一路”战略中,“设施联通”是优先领域。这里所说的设施指的是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指交通设施,还包括油气管道、输电网、跨境光缆建设等,这些也是江苏企业擅长的领域。江苏可以发挥在建筑行业的优势,加大对沿线国家港口、机场、道路、桥梁、隧道、电力输变、光缆、电缆等基础设施工程的市场开拓力度。
(二)合作策略
1.以资本引领加强市场、资源、工程、贸易合作
江苏企业要利用本省资本充裕的优势,到东南亚、南亚、非洲等地区开拓新的国际市场,通过绿地投资或并购等方式,在国外投资建设厂。此外,还要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和亚投行的支持,承包沿线国家路桥隧机场港口等工程,同时还可以带动工程机械以及建筑标准的输出。
2.按照产业区位比较优势选择投资区域和投资产业
目前,江苏在沿线国家的国际分工阶梯中处于中上游地位,根据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和边际产业转移理论,江苏企业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一是对同江苏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小的东南亚、中亚一些国家,投资纺织、服装、轻工、家用电器、电子等传统行业;二是对比江苏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例如新加坡,重点投资于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获得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核心技术能力;三是对于非洲和中东的资源型国家,重点投资于能源与建筑行业。
3.抱团出海,大力扶持海外园区建设
民营企业是江苏对外投资的主体,它们大多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并且缺乏国际化经验。为了加强江苏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江苏对外投资企业可以组建跨国优势企业集团,采取集群式的境外投资方式,联系我国和东道国政府,建设海外园区,使之成为江苏企业“走出去”的平台,产业对接的载体。通过完善的园区配套政策与设施,吸引省内企业、国内企业进驻,以发挥双方政府与民间企业合作优势,达到“抱团出海”的功效。
三、利用比较优势,加强技术输出
(一)合作基础
江苏2015年人均GDP超过了1.4万美元,工业增加值占到全国的1/8、世界的1.5%,根据钱纳里对工业经济发展阶段的划分,整体上处于后工业化阶段,若干细分行业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技术水平处于全国前列。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除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中东石油国家外,大部分处于准备工业化阶段和工业化初级阶段,技术水平低,急需引进适合本国产业发展的技术。而中东石油国家虽然收入水平高,但工业化水平较低,产业不健全,所以在其转型发展过程中,也需要技术引进。江苏在农业、农业机械、钢铁、IT产品等方面的技术与沿线国家的需求与很高的契合度。
(二)合作策略
1.技术输出与产品输出相结合
科技产品不同于一般货物出口,一般都与产品贸易相结合,在产品出口后要有专业技术的强有力支撑,必须重视长久的技术服务,完整、全面、有针对性地提供技术及产品,才能有效地建立品牌效应,从而获得技术促进贸易,贸易带动技术输出的良好效果。
2.技术输出与资本输出相结合
为改善中国与沿线目标市场国的贸易结构及国际收支状况,江苏企业要合理利用资源,在一些江苏具有优势的高科技产品领域,在东道国进行绿地投资和并购,要把先进的装备制造、工艺技术、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输送到急需的沿线国家,进而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达到互利互惠的目的。
3.实施品牌战略,努力创造品牌优势
品牌输出应是江苏开展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展方向。很多江苏企业在进行海外经营的过程中之所以选择恶性价格竞争方式,是因为没有自己的品牌,没有品牌是缺乏国际竞争力的表现。江苏企业在实施品牌国际化过程中,可选择三种发展策略:一是利用公司现有品牌实施地域扩张,缺点是速度慢;二是收购已存在的品牌,这种方式简便快捷的,但收购的代价是昂贵并存在风险,经营难以控制;三是建立品牌联盟(如合资、许可证协议等),建立品牌联盟是一种快速、方便的办法,不需要或需要很少投资,并有利于培育全球性品牌声誉,塑造企业形象,可实现共荣互利,但对品牌资本的控制力比较弱。
关键词:稀土;定价权缺失;原因;对策
1 引言。稀土被誉为“工业维生素”“万能之土”“战争金属”,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因其独特优异的性质而广泛应用于高精尖科技和军工领域。它是我国具有一定垄断优势的资源,世界稀土总产量的90%来自于中国。我国的稀土储量、生产量、销售量和消费量均是世界第一。但稀土出口大国与缺失定价权这一矛盾已经成为中国稀土产业不可回避的问题,影响稀土出口定价权相关因素是什么?以及如何改善中国在稀土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本研究将就中国稀土定价权问题进行浅析。
2 我国稀土缺失定价权的原因分析
面对当前的稀土形势,结合我国稀土现状,本文选取行业因素、企业因素、政府因素以及其它因素四个角度分析我国稀土定价权缺失的原因。
2.1 行业因素。供大于求导致国际市场上稀土价格持续下跌,宝贵的战略性资源只得廉价出售。同样都是重要资源的垄断性供应方,巴西和澳大利亚等铁矿石出口国从铁矿石贸易中获得高额的利润,而我国从稀土的国际贸易中却获利甚微。形成巨大反差的直接原因在于商品供需失衡。我国自身的强劲需求和过剩供给是稀土定价权缺失的根源。
此外,我国稀土企业多为民营小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一些进行原料粗加工的民营稀土企业,设备简陋,投资成本非常低,使其具有先天的价格优势。由于其生产成本低,经常以价格优势拉抢稀土大企业的客户,这不仅严重扰乱了整个稀土市场的秩序,更推动了稀土产品出口价格的持续下跌。
2.2 企业因素。目前我国的稀土萃取分离技术在世界上已处于领先水平,但在稀土功能材料的生产技术方面,日、美等发达国家掌握了生产稀土功能材料的核心技术, 形成了系列专利,制约着我国稀土产业向产业链高端的转移。目前,90%稀土上中游产品从我国进口,主要耗能、耗水、高污染的工序在国内,而深加工、高附加值及技术性工序仍然被国外公司掌控。往往是我们以低廉的价格将初级产品卖到国外,又以高出几十倍、几百倍的价格从人家手里买回用我们的稀土制造出来的高端产品。这导致了我国企业在生产某些稀土产品时成本过高,无法主导这些产品的市场价格。
2.3 政府因素。我国很多地方都建有小型稀土企业,这些企业普遍采选技术落后,经营不规范,且存在着过量开采的行为。国内稀土行业存在严重的重复建设和乱采滥挖,这造成了我国大量稀土资源的流失。目前,国内仍有开采、冶炼等各类稀土生产企业100家左右,这些企业对稀土资源开采和利用的水平不高,造成生产过程中稀土资源的耗费、损失巨大。近年来稀土产品出口量的不断增长是造成国家稀土资源流失严重的又一重要原因。我国虽然是一个稀土资源大国,但以目前的开采水平和出口规模计算,不用再过多久,我国将从稀土资源出口大国转变成稀土资源的进口国,因此有必要从当今开始对国内的稀土资源进行就地保护。
2.4 其它因素。作为工业生产的“维生素”和“添加剂”,稀土产品的使用虽然广泛,但用量有限。另外,稀土产品容易储备,这些都导致稀土产品的价格弹性较大,低价时市场需求增加,各国储备增加,而高价时市场需求锐减,各国利用储备应对。这个特性使稀土产品不完全具备石油、天然气等化石产品的定价权基础。
世界发达国家高度重视战略资源。早在1939 年,美国就正式制定战略物资储备法,1983 年,日本出台了稀有矿产战略储备制度,其中稀土是纳入储备对象的重要资源之一。美国是世界上主要的稀土资源生产和应用国,其稀土储量居全球第3 位。近年来,美国采取“只探不采”的稀土战略,其稀土储备主要来自中国。目前,美国稀土化合物年进口6000吨左右,90%来自中国,每年出口2000吨,仅占世界稀土市场的3%左右。
3 掌握中国稀土话语权的对策分析
我国应从战略高度上积极建立和完善大宗商品的期货交易中心,加快培养专业人才,增加稀土期货交易品种,改期货品种上市审批制为备案制,增强我国对稀土产品的话语权,为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提供价格指示和风险规避的工具。结合需求与供给的规模优势和交易中心区位优势,努力成为世界性定价中心。政府应通过推动设立稀土产品全球市场研究的专门机构,整合利用各种信息渠道构建稀土商品的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国内诸多企业的激烈竞争使中国对外出口失去了定价权, 如果将中小规模的近百家稀土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租赁、控股等多种形式联合与资产重组, 形成稀土产业集科工贸、产学研为一体的大型集团公司, 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不仅可以带来垄断产生的定价优势, 更能实现产业规模递增,并且能由投资的增多带来科技的进步, 使中国对外出口具有更强的核心竞争力,从而获得国际市场的稀土定价权。
我国可以通过完善稀土资源保护与开发制度,整合国内市场,加大稀土产品的战略储备,收储国内部分稀土产品,控制稀土出口量等方式,来增强我国在世界稀土价格上的话语权。与此同时,还可通过利用我国充足的外汇储备对国内稀土产品和国内稀土矿藏进行收储,并利用储备资源,促进组建“稀土欧佩克”。
参考文献:
[1] 白明.从进口原油、铁矿石和铜的贸易看中国如何取得国际定价权[J].中国物价,2006,(3):23-25
[2] 白明.纳什积与铁矿石涨价.产品定价策略[J].2006,(8):27-32
[3] 常清.股指期货强权进行时[J].2009,(9):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