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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的存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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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的存放要求范文第1篇

本标准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写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经贸委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

3 术语

3.1 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

3.2 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 一般规定

4.1 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4.2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3 分公司所属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4.4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5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应停止使用。

4.6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统一由分公司供应处负责,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

5 生产、储存和使用

5.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1.1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5.1.2 工厂、仓库的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5.1.3 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1.4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2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改扩建应报所在地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5.2.1 可行性研究报告。

5.2.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5.2.3 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5.2.4 安全评价报告。

5.2.5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5.2.6 符合5.1条件的证明文件。

5.3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5.4 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安全注册登记制。注册登记时,生产和使用单位须填写《化学品安全登记申请表》、《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工作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报分公司安环处,由安环处统一到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办理。

5.5 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生产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包装上应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并提供应急服务电话。使用单位应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包装上是否张贴安全标签,作业场所有表示化学品危害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的标识。

5.6 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证书》和没有提供“一书一签”的产品,生产单位不得销售,证书每5年复核一次。

5.7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8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危及社会安全的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否则造成后果由生产单位负责,同时追究销售单位的责任。

5.9 危险品化学生产单位的新工人,必须做就业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岗位作业。对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5.10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11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5.1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13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5.14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发、双人保管制度。

5.15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为从事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5.16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17 遇水、热、潮易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方。

5.18 受日光照射或受热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禁止靠近热源,存放处的温度不得高于物品的自燃点和熔点。闪点在450C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5.19 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放射性物品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同存一库;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品同存一库。

5.20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

6 经营

6.1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6.1.1 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6.1.2 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6.1.3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6.2 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

6.3 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所在地市级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6.4 领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持使用单位证明到供应处领取,实行两人制。

7 运输

7.1 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

7.2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级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的知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7.3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7.4 危险化学品的托运,只能委托有运输资质的单位;托运时,托运人应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应告知承运人。

7.5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漏。

7.6 装卸运输危险物品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库内搬运一律采用防爆型电瓶车、叉车,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必须装防火罩。装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7.7 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不得混合装运。

7.8 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降温、防潮措施。

7.9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或停放。卸完物品后应彻底清扫。

7.10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GB13392—92的规定。

7.11 运输压缩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车、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8 剧管理

8.1 剧管理必须遵守4~7项各款之规定。

8.2 剧包括: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银、氰化亚铜、砷、三氧化二砷(砒霜、亚砷酸酥)、五氧化砷、亚砷酸钠、钾、砷酸三钠、砷酸二氢钠、氯化汞、硫酸二甲酯、叠氮化钠及其它属国家规定的剧物质。

8.3 需要剧的单位必须提前半年向供应处报计划,由供应处负责采购。

8.4 使用单位领取剧时,须经公安处审批并备案。经审批后持公安处介绍信(介绍信上注明两个领料人姓名和所需物品的名称、级别和数量)到供应处办理开票手续。并将领料单与介绍信一同交供应处安全保卫科签字盖章后,两名领料员(必须是介绍信上所注明的两人)同时到仓库领取物品,并在发放登记簿上签名。发料时,须有两名保管员在场。双方当场确认数量,出库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8.5 剧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并建立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发放完后,保管员须将原包装进行密封,存放原处。单位保管人员、班长、安全保卫人员、单位领导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剧进行一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对领发过的进行复称盘点,建立转帐台账。

8.6 发现剧被盗、丢失,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8.7 分公司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剧安全管理制度。

9 事故应急救援

9.1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分公司安环处备案。

9.2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分公司有关处室。

9.3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有义务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10 检查与考核

10.1 本标准由分公司安全、消防、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行跟踪考核。

10.2 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有关人员,由安全、消防、公安等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化学品的存放要求范文第2篇

关键词:危险化工品 贮存 运输

危险化学工业品是指至少具有以下特性之一的化学工业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腐蚀性,可能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者损伤,是会危及健康、安全、环境及财产的物品或物质,和在(国家或组织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清单内或按照法规分类为危化品的物质。按照《常用危化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及《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两个国家分类标准,按化学品的危险性能可分为8大类:爆炸品;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放射性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

由于危险化学工业品的特殊性,危险化学工业品在运输过程与贮存时必须采用特殊措施,对其安全性做出保障。

一、危险化工品运输

危化品运输是一种特种运输,它指的是通过专门的机构或专业的技术人员使用特殊的运载车辆对非常规货物进行的运输。运营企业必须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严格审核,取得从业资质,并且其设施设备也必须经过严格检验。总的来说,危化品运输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准入制度严苛。依据《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能够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营业资质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经营规模达到专用运输车辆10辆及以上;第二,从事运输经营5年以上并拥有成熟的管理经验;第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取得从业资质;第四,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明晰、车辆和设备保养维护有章可循、员工安全教育制度完善;第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给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方可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二是货物分类要求细致,并对包装和标识有严格规定。《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是目前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危险货物分类标准。我国据此法案又设置了《常用危化品的分类及标志》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进一步将危险品细分,并对各类货物的包装及标识进行了详细规范。

第三,专车专用、专人专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危险品运载车辆必须专车专用,其技术性能要达到行业标准一级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另外,还要求高端通讯设备必须配备、警示标志必须明显、消防设施必须完备。从业人员(包括驾驶、装卸、押运等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交管部门举行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者方可上岗。

二、危险化学工业品贮存

经过运输过程,危险化学工业品进入了应用前的贮存步骤。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库管员要检查物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泄漏以及是否在有效期内,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识。检查合格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台帐》。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危险品库房或场所。

1.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方式

危险化学品可分为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和分离贮存三种贮存方式:

1.1隔离贮存,就是把不同的物料分开存放在同一个房间或同一个区域里,非禁忌物料(注:禁忌物料系指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1.2隔开贮存,就是挡板或者墙把禁忌物料分开存放在同一建筑或一个区域内的存放方式。

1.3分离贮存,就是把禁忌物料存放在不同的建筑内或者远离所有建筑的区域内的一种贮存方式。

2.根据化学品的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切不能混合贮存

2.1易爆危险品不允许与和其他类物品同放在一起,必须单独隔离且限量贮存;

2.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2.3易燃气体不能和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时贮存,氧气不能和油脂混合贮存;

2.4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体、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要单独存放;

2.5易腐蚀性物品,必须包装严密,不准泄漏,禁止与液化气体及其他物品共同存放。

2.6毒物品要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能接近酸类物质。如氰化钾、氰化钠等氰化物,与酸类接触后会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引起附近人员中毒死亡。

3.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3.1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有毒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或发生化学反应,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3.2 光照下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要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以上所描述的是关于贮存的一般性原则,详细地内容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可供参考,且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化学品的存放要求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发电企业;危化品;存储管理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一家燃煤发电企业,其正常生产所用的部分物资从属性上说,属于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范畴。为加强危化品的安全运输及储存管理,我公司先后制定了《易燃易爆品管理规定》、《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移动式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燃油罐区火灾事故处置方案》、《氨站氨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化学危险品仓库火灾事故处置方案》等,通过这些安全管理条例和规定要求从制度上确保了危化品在运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环保,建厂十几年来没有发生一例危化品事故。

    笔者结合日常物资供应工作实践,谈谈对在用危化品的认识及储存环节如何加强危化品的管理工作。

    一、燃煤发电企业的危化品

    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化品。我公司目前使用的危化品主要有:毒害物品(如液氨、丙酮等)、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烧碱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易燃气体乙炔、氢气、助燃气体氧气等)、易燃液体(如己醇、丙酮、煤油等)。公司对危化品的危险源进行了评估,其中主要有:酸、碱、氨车的接卸,有可能发生酸碱氨的泄漏,造成伤人、水体污染、土地污染;化学试剂有害气体挥发,造成人员中毒;易燃易爆品未隔离遇火种,发生爆炸;油泄漏,造成地面污染、人员滑倒伤人、对皮肤造成伤害;氧气、乙炔使用未按规定摆放、固定、漏气,发生爆炸伤人。针对这些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化学工作)、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化学实验室管理办法、化学药品库管理规定、化学主要危险品事故处理预案、公司危险化学品概述与防范及处理措施、化验人员和仓管人员取危化品证上岗等。

    二、危化品仓储管理的一般性要求

    1.设计及施工

    危险品仓库的建筑、设计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储存室或仓库的构造必须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资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灭火、防护拦坝等安全设施。任何易燃和爆炸性物资的储存都必须与相关法规相适应,不得随便存放。具体实施:对于储存的易燃液体,应建立适当的拦坝,以容纳任何溢出或泄漏;评估仓储物资在正常和异常情况下的兼容性;对于小型仓库的危险物资储存应分间、分类、分堆储存;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资要单独储存;所有装有易燃液体的窗口都必须贴上相应的标签或标记;所有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气瓶装载,并贴有相应的标签或标记,使用中的压力气体必须做好记录(如压力、数量、存放地点等),用后的空瓶必须送回到专门地点存放,并做好标记;安装在仓库或储存室的通风、照明设备至少每月一次进行定期检查;存放易燃、易爆性物品的所有仓库都应适当加锁,以防止未经许可者进入;危险品仓库的建立必须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许可证;对不用的、过期或老化的危险化学品按有关规定妥善封存及处理。

    2.仓库的整洁

    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保持整洁,仓库内必须有统一的划线保持人行走道的畅通。所有易燃品、化学品、爆炸品必须分类,分间存放,贴有标签并在货架上排列整齐。所有装载危险物质的容器(无论是气态、液态或固态)都应处于完好的密封状态。对于有可能倾倒的气瓶、液罐等物资应采取措施妥善地安放在支架内或搁板上防止意外。如有溢出的物体应立即清除。储存危险品的仓库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装卸危险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和重压。应在大门入口及储存室内显眼处张贴“严禁明火”和“禁止吸烟”等必要的图形标志。及时消除仓库内使用过的旧布和其他可燃物料。在适当的位置标明最大库容量。

    3.使用接地

    若有需要,仓库应按标准使用接地装置(避雷针),接地电缆和接地状况良好,并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对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和试验,确保其安全性,并做好记录。当将易燃液体从一个容器倒换到另一个容器时,为了防止静电荷的积累,应进行适当的接地连接。接地连接用的导线或电缆、线夹应状态良好,且正确使用。连接用的设备应放在固定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强调倒换过程中易燃性,安全工作程序的警告标志应张贴在工作现场。

    4.容器及包装

    进库的所有物资都必须在包装容器或箱上清楚标注。标注必须正确无误,对于特殊的物资除注明常规参数外,还应显示其基本特征和安全注意事项。物资应存放在适合的容器内或包装箱中。入库时应详细核对品名、规格重量、容器包装等,如发现品名、包装不合规格,容器渗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转移到安全地点处理,不得进库。除留足必需的空容器备用或换装的需要外,尽量减少容器的库存量,以降低风险。员工应有适当的培训,以便学习、了解物资标注的含义。

    5.HCS大容量储罐

    HCS大容量储罐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防爆裂。设计时应考虑在周边增设拦堵坝,以防止泄漏时污染周围环境或河流。正常运行或使用时应有一定的措施确保排放阀全关闭。应有合适的监控手段和设备并制订应急措施(预案)以满足意外危急时的需要。大容器储罐必须按要求加标签。

    三、危化品仓储管理的一般工作程序

    1.物资需用计划制订

    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制订危品厂区运输路线图:其中对大宗用槽车罐车装运的酸(碱、氨)的进厂应专人专车按指定路线带路监督过磅,且设有液氨(酸、碱)车辆交接记录表,包含日期、车牌号码、带车进出厂人员签字及接卸车人员签字、交接时间、车辆的毛重、净重。装卸过程中注意使用PPE防护用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装卸。仓库严格按照公司《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进行收发料,危险品库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温湿度计,仓管员应每天对通风设施进行巡查,保证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在高温季节应每天检查危险品库室内温度,如危险品库室内温度高于30℃,应立即采取降温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汇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危化品仓库全面检查,主要是检查库房的照明、通风、堆放、整洁状况。库内显眼处悬挂有储存危化品的MSDS(物料安全技术说明书),便于仓储人员或使用人员及时了解物资的属性及采取相对应的防范措施。

    2.确定公司区域范围内危化品的存放点

    每月对各工作区域的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制订公司所有危化品现有的库存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储存或使用的化学品的名称、化学品类别及危险性分类、化学品数量、存放场所。同时检查各点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3.建立仓储管理系统

    将储存场所要求、储存标志、储存安排与储存量、收发储存化学品、储运条件、禁配关系、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废弃等按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同时利用仓储管理系统制订标准的工作程序。

    四、加强危化品仓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基础性安全规定是保证危化品安全存储和公司员工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帽、防护服、防护眼镜和面罩、呼吸防护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相关的岗位及人员必须配备、配齐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标志:放置或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位或岗位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标志或警告牌;标明危险品的名称,注明其危险性质,如“易燃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氧化剂、剧、有、腐蚀品”,“防止腐蚀、防止中毒、严禁烟火”等。

    排气设施:由于化验或水处理工作中常常产生有毒或易燃的气体,因此凡是有药品存放或使用的地方均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我公司的通风设施一般采用通风柜及排气扇。

    冲洗设施:应在大量使用或储放酸、碱、氨等部分或岗位设置喷淋器,以便人体不慎接触药品后的冲洗;应在上述部分设置冲洗水装置(冲洗水阀、水管等),以便在发生药品泄漏或扩散的情况下有足够的冲洗用水。

    消防器材:应根据储放或使用药品的化学性质及其危险性放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安全保卫:化验班或仓储班应将腐蚀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锁在专门的药品柜中,按《化学药品库管理规定》进行领用及双钥匙保管;建立完整的化学危险品台账。

    应急药品:在储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位或岗位,应配设急救箱,内含急救包、云南白药、红汞、紫药水、碘酊、胶布、美宝烫伤膏、绷带、创口贴、纱布、棉花等药品或用品。

    化学药品:在储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位或岗位,应配备洗眼装置及洗眼液;同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与性质配置低溶度的碳酸氢钠或硼酸及硫代硫酸钠溶液,作为酸碱烧伤时的应急涂洗之用。

    2.不断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讲座

    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危化品工作的员工要重点进行安全专业培训,这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危化品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之一。

    3.模拟现场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

    以此检验相应人员执行《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水平,提高员工的应变能力。

化学品的存放要求范文第4篇

关键词:实验室;安全管理;化学品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是通过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检测与鉴定掌握其性质、强度及时空分布情况,为预防控制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健康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实验室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是评价检测、日常检测还是事故检测都离不开以实验室为主的检测,实验室为展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提供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是展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核心后盾。但是实验室内种类繁多的化学品性质各异、易燃易爆、腐蚀剧毒、一物多危、相互增危、有毒有危、情况复杂使实验室安全问题面临威胁。因此,规范化学品的贮存、使用、废弃及处理,重视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 ,保障实验者的人身安全、实验室财产安全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

一、危险化学品分类

实验室常见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

二、化学品的储存

化学品应有独立储存室并要远离火源,室内配备灭火器、窗帘、温湿度计和通风等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空调,保持室内干燥、洁净、通风、避光。根据实验室化学品清单编制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依据MSDS对化学品分区、分类甚至分库放置,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化学品必须入库(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应控制),由专人保管,非化验人员不得进入存储室。常用普通化学品与危险化学品分开储存。常用普通化学品中无机物可按酸、碱、盐分类,盐类中可按周期表金属元素顺序排列例如钾盐、钠盐等,有机物可按官能团分类,如烃、醇、酚、酮、酸等。

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储存,可按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等方式进行储存。易燃易爆试剂应存放于通风良好温度低30°C并应隔绝火、热、电源的房间内,并应远离氧化剂、强酸、强碱等,同时室内不能存放易燃物。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不能混放,有要与酸性腐蚀品远离,酸性腐蚀品与碱性腐蚀品、金属粉末、卤素等远离,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禁止磕碰、打击,谨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若受储存空间限制可从上至下依次为:易燃品、碱性腐蚀品、酸性腐蚀品、氧化剂存于柜中。剧毒药品或试剂应存放于专门独立的柜中,任命双管理人员,领用需经审批,并实行双把门锁、双人保管、双人签字管理制度,对用剩的余量应立即退库保存,同时要求管理或使用人员应熟悉药性。

压缩气体存储于设计压力大于12MPa钢瓶中,常作为实验室的大型精密仪器检测的辅助设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中常见的有乙炔、氩气、氮气等压缩气。可燃性气体气瓶应单独存放于实验室外房间装有报警装置的气瓶柜内,房间内需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热源,并在房间外有醒目标志。对于不能燃烧的气体应注意远离明火、高温,防止因高温使气瓶内压力升高而发生爆炸。

对存放的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防止因为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造成事故发生。

三、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试剂库应有详细的出入库、领用登记记录,各种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的试剂品应根据需要领取最少量。实验人员应熟悉所要使用的化学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使用方法及其剂量。危险化学品可通过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3条途径侵入人体,使用前要制订实验方案及其应急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取用KCN、HgCl2等剧毒药品时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操作完毕立即洗手,用过的废物、废液切忌乱扔、乱倒,按指定方法回收或加以处理。

取用浓酸、浓碱及其他具腐蚀性药品时尽可能戴上防护眼镜和戴手套。有毒气体、强腐蚀性气体、易挥发性酸气或液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并且不可同时在通风柜内使用有机物和酸类,避免发生爆炸事故。

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此外,要注意化学试剂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

四、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内的易燃易爆品都有可能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灾情,切莫惊慌失措,立即熄灭附近所有火源、切断电源,移走易燃品,疏散人员,视火势情况是否报警。根据起火原因选择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一般起火可用水、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电器着火可用防火布、干粉、砂土等灭火,不可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以免引起触电。有机溶剂着火时,切勿用水灭火,因为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且比水轻,用水灭火时有机溶剂会浮在水上面,反而扩大火场。活泼金属钠、钾、铝、镁等引起的着火只能用砂土、干粉灭火器,不可使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若衣服着火,切勿慌张奔跑,可用灭火毯等包裹着火处使火熄灭,或可就地卧倒打滚,达到灭火作用。

实验室所用有也较多,若吸入刺激性或有毒气体时,应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可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混合蒸汽解毒。若是金属中毒,汞、砷急性中毒时,立即用炭粉或石灰水洗胃,再喝2%的硫代硫酸钠溶液,并喝鸡蛋清、牛奶解毒,使其呕吐后送医院治疗;

强酸、强碱等都具有腐蚀性,受强酸(碱)腐蚀时,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饱和碳酸钠或稀氨水冲洗(3%~5%醋酸或饱和硼酸溶液冲洗),切忌不冲水即冲洗稀弱碱或稀弱酸,因酸碱中和会放出大量的热造成二次伤害。

五、废弃化学品的处理

在检测工作中经常会产生有毒有害的废液、废渣以及废气,直接排出会污染周围的空气和水源,造成环境污染,甚至发生爆炸事故,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实验室的“三废”问题应严格按要求处理。实验室内可备多个废液回收桶,分别收集含无机物废液、重金属废液、卤素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剧毒废液应单独回收。

无机酸类可将废液慢慢到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中,中和(pH=6~9)后用大量水冲洗。无机碱类用6mol/L盐酸水溶液中和(pH=6~9),大量水冲洗。含氰废液加碱调pH>10后加入漂白粉使CN-氧化成氰酸盐,进一步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氮气。含重金属废液加入碱液或硫化钠使之变成难溶的氢氧化物或硫化物沉淀,经过滤分离后处理。有机废液集中后,能被氧化分解的加碱和氧化剂处理;难氧化有价值的可加活性炭吸附,然后进行解吸分离回收利用,普通的可燃烧处理。对于少量毒性小气体可通过通风设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稀释后排至室外,而对于毒性大的气体可用吸附、催化、吸收、氧化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实验室产生的废渣按可回收利用的物质和不可回收利用的物质分开收集于特定容器中,对于可燃烧的物质,我们可以焚烧,堆肥,填埋等,必要时交环保部门处理。

六、结论

针对实验室化学品的特性,对操作过程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化学品的危险度最低,实现实验室在人员与设备、物料、环境和谐的环境下运作。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才能保障实验室人员、财产的安全,才能保障实验室正常、高效地运转,促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预防控制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健康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周永刚;沈毕忠;实验室中的化学品安全管理[J];医学影像与检验;2010;23(11)。

[2] 李越敏;张志恒;郝晓颖;等.化学危险药品管理与实验室安全措施[J];化学教育;200;(4)。

[3] 冯华杰;苏丽;庞书南;梁毅;黄海民;孙振范;等.化学实验室突发事故的研究与对策[J];广东化工;2012;12(39)。

化学品的存放要求范文第5篇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总则中,明确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方针,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并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由于国家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和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使用单位在购买该类化学品前都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统一备案,使用单位必须确定主要负责人,全面部署和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我国一些高校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负责人直接由分管副校长或相关领导担任,国资部门或保卫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各项工作的部署开展。在此基础上,负责人与各基层实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管理和安全责任由领用人具体承担,做到了化学品与责任人的一一对应。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的根本目的。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对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加强,能够从制度规范上有效指导和约束相关工作的合理性、合法性,从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校园内外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校园环境。

2储存条件和领用程序

在理工类高校,易制爆化学品一般由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或化学药品仓库统一进行采购、储存和发放,对于仓库的储存条件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设置化学药品仓库,并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评价。仓库应当专门划出区域单独存放易制爆化学品,根据储存的种类和危险特性,设置相应的通讯报警、通风调温、防火防爆、防腐防雷、防盗等安全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具备化学品管理的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对于入库的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有两人以上专人管理建立台帐。台帐应当保留采购化学品时的原始审批单据并保持两年以上备查。易制爆化学品的领用人,必须是本校在编教职员工,在领用时,需签订易制爆化学品使用承诺,承诺领用的药品只用于本单位教学和科研,绝不用于制造危险品或其他非法行为,在从化学品领出开始直至使用完后空瓶处理期间,承担其管理责任。而领用人所在的教研室和院系,则承担化学品管理的监督责任。因此,易制爆化学品的领用审批,需由领用者本人提出申请,经教研室负责人、院系分管领导及药品仓库代表签字批准后,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并汇总报送公安部门备案,方可登记领用。此外,易制爆化学品中同属于爆炸品的药品,如高氯酸铵、二硝基(苯)酚[干的或含水<15%]等,应逐步纳入学校爆炸品管理体系,遵照公安部门对爆炸品管理规定执行。

3使用和回收处理过程

易制爆化学品在使用阶段的管理,存在多种复杂及不确定性因素。首先,使用者多为学生,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并不具备完整的知识体系。因此,在做好实验前安全教育的同时,药品负责人需要全面负责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并做好指导和监督。其次,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易制爆化学品在实验室内必须储存于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药品柜内,上锁并由专人管理。由于规定出台不久,需要逐步落实药品的储存管理条件,学校在为各实验室配置专用药品柜的同时,应当在管理规定中明确符合标准的储存条件。对于如硝酸等具有金属腐蚀性的化学品,应专门配置防腐通风设备;对于高氯酸盐、硝基类化合物等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化学品,应单独配置隔离防爆措施;对于镁粉、铝粉等大量使用的袋装化学品,必要时应设置专用储藏间,并配备防火、防爆措施。由于实验室人员流动性大,化学品种类多,管理分散,还应当对易制爆化学品单独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该登记制度包含了领用审批、储存台帐、使用记录和空瓶回收等一系列登记手续,一方面,建立了实验室内易制爆化学品的进出台帐,另一方面,也对使用过程起到监控作用,便于药品负责人日常管理。为了避免易制爆化学品在社会上的无序流动,管理制度还应禁止本单位化学品对外进行借用、转让。对于从化学药品仓库以外任何单位领取或借用的易制爆化学品,在进入校园后,也应当同时纳入本校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对储存、使用等行为进行登记。为了防止易制爆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遗失、丢弃,防止同一化学品在单个实验室内的存量过大,高校在统一进行化学品空瓶处理时,应当对易制爆化学品空瓶单独进行登记。化学药品仓库根据各单位提出的化学品使用计划,确定各药品责任人领取易制爆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将空瓶的登记应与领用登记相对应,定期回收易制爆化学品空瓶,能够有效约束药品责任人做好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此外,由于易制爆化学品的残液和废液同样具有危险性,实验室内应做好分类回收工作,确保化学品不流入公共污水系统,高校在统一处理该类废液时也应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发生事故或污染。

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由于易制爆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毒性、腐蚀性等多种危险性,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如有不慎,极易发生化学灼伤、中毒、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为了快速、有序、高效的做好教学、科研及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需要制定专门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事故的应急指挥小组和应急救援专业组由易制爆化学品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承担危险性分析及事故分析预测、应急救援响应、预防与预警、现场恢复与事故调查等职责。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存放点开展安全检查,能够不断优化“人防、物防、技防”;对于大量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实验,应贯彻落实安全性评审制度,在实验前开展安全性评审;定期组织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能够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认真做好总结和善后工作,能够对现有管理制度提出客观评定,并给予修改和完善。

5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