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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的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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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的措施及建议

家校合作的措施及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大学生;心理健康;家校合作;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5918(2016)01-0019-03

doi:10.3969/j.issn.1671-5918. 2016.01.010

[本刊网址] http://

前言

近年来,“象牙塔”中的天之骄子频频出现抑郁、自残、自杀等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广泛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能单靠高校进行简单的灌输式的强制教育,更需要学生家长的大力配合,从根本上帮助大学生矫正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培养个体心理品质。

一、家校合作对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

2013年5月,郑州某高校一女生频繁恋爱,每次失恋后暴力自残。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心理老师经过了解之后发现,她从小是爷爷奶奶带大的,和父母没有太亲密的接触,当她长到十几岁青春期时,父母才回到她的身边,原本就和父母有些生疏,加上父亲的体罚管教,这成了其日后恋爱关系中最大的心理障碍,也让她产生了自虐的倾向。

2014年4月,河南某大学一名风华正茂的硕士研究生在宿舍内自尽,该生自杀前留有遗书,说明其选择自杀的原因是被父母期望、学习和工作上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于是选择了不归路。学校面对几代单传、痛失爱子的家庭,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和支持,尽最大可能地解决该生的丧葬及亲属到校的食宿等所有费用。当事情接近尾声之时,情绪逐渐稳定的父母向学校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高校管理者对此类事件已并不陌生。从类似的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案例中不难发现,无论是由于生理疾患、学习和就业压力大、情感挫折、经济压力、家庭因素或是其它原因导致的心理问题,其背后都反映出相同的问题:第一,面对危机事件,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遭遇严重挑战。第二,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不仅需要学校高度重视,家长也需要充分发挥其教育者、支持者、监管者的作用,通过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合作,共同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进步。

家校之间的合作对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在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中更需要家庭和学校两个教育主体的通力协作。健康的心理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其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等方面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健康的心理也是大学生适应社会、成就事业的基础。家校间的良好沟通便于及时有效的采取针对性措施,有的放矢地处理大学生各种心理问题。大学校园学生人数众多,由于家庭文化背景的不同、智力和能力倾向的差异、价值观念的差异等因素,使得不同学生表现出不同的个体特征,其所面临的心理问题类型、程度、成因复杂多样,教师在对学生个体心理变化的把握上有一定困难,如果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校方可以更便捷、更深入地全面了解学生。高校可以利用家庭的教育资源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便于老师和家长沟通,适时洞察学生心理变化,在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预警阶段,就能通过家校双方合力予以干预,从而避免危机事件和严重结果的产生。

二、家校合作的现状及问题

通过对河南地区十余所高校的调查,发现各高校在家校合作方面都采取了不同措施,有的高校将心理健康教育中家校合作纳入到高校心理教育工作体系中,如在《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中邀请家长参加学生毕业典礼;向家长赠送《没有上锁的保险箱――写给大学生家长》;邀请家长畅谈新生培养计划,家长主动提出对学校专业培养方向的修改意见;有些学校寒暑假给学生家长布置“家庭作业”,作业内容是假期里至少主动找孩子深入交谈一次,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告诉孩子他(她)做的哪件事最让父母感动,二是告诉孩子父母曾为他(她)付出了什么,三是父母对孩子的将来有什么期待或要求,然后假期过后通过信函的形式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辅导员……一系列的措施得到家长的积极配合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调查显示,在家校合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重视程度较低

较多的家长参与意识薄弱,他们更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与学校的合作仅限于学习方面,而大学期间考试次数较少,平时对学生的关注不多,对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往往忽视。更有家长认为教育和疏导学生的责任全在学校,忽略自身在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在内的责任和义务,忽视了言传身教的力量,使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在童年或青年时期就因家长自身的言行、不良的家庭教养方式或是家长自身的心理健康状况(如父母的消极情绪和心理障碍)等受到影响。有些大学生认为学校在家校合作方面做法比较单一,只是在新生入学时发些宣传单或是发本《新手入学手册》,主要关注的是学校管理和学业成绩,对家校合作只是流于表面、做做样子,起不到实质性作用,更无法将心理健康教育真正的融人到家校合作中。

(二)沟通贫乏,流于表面,推进困难

在为数不多的开展家校合作的高校中,经费投入少,没有专门负责实施的机构,这就使家校合作在活动以及沟通方式上受到限制。高校在与家庭的合作中重在自我宣传,如新生入学时的家长会、校园开放日和日常一些简单的信息沟通,这种合作比较注重形式和对外宣传效果,缺乏实质性作用,往往很难引起家长主动配合的热情和积极参与的兴趣。由于大学生人数较多,大多数学生离家较远,高校往往只有在出现危机事件后临时通知家长,只要少数家长对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事先了解或对危机事件能客观理性对待,多数家长到校与教师共同面对危机问题时往往带有消极负面情绪和抵触心理,甚至会有极端情绪,这种情况下有效的家校合作就难以顺利开展。

(三)缺乏严密计划性,难以形成完整体系

科学严密的活动计划不仅是家校合作活动开展的指南,而且对活动有效开展和取得实质效果起到促进和保证作用。然而过半数的被调查高校对家校合作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活动内容缺乏一套整体的计划,即使有也多是纸上谈兵,没有严格的实施。高校大多数只是为了解决已经出现的危机事件而临时通知家长到校,在危机预警阶段没有充分发挥家校合作的作用,家长对学生情况的漏报瞒报、高校忽视与家庭的沟通等,都会造成学生信息分析不到位,延误缓解或是消除危机的最佳时机,最终导致危机的进一步发展。

三、对家校合作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者的培训,充分重视家校间沟通

1.可以借鉴现有的家校合作方面的经验,建立从事推动家庭、学校和社会合作的专门组织,致力研究、改革家校合作。学校开办家长学校,举办内容丰富的专题讲座,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以提高家庭心理健康教育质量,使家庭的教育资源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和利用。

2.对家长进行短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每个家庭的文化背景、经济情况、家庭结构以及心理教育文化的不同,影响着家长参与教育的行为,自然就关系到家校合作的进行,进一步影响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针对大学生不同的家庭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差异,高校利用新生入学或寒暑假时,采用研讨班或工作坊等方式对其家长进行短期培训。内容涉及帮助子女更好适应大学生活、更好与人沟通、大学生涯的规划、情感困惑和心理问题的面对与解决等等。

3.高校教师是家校合作中的另一主体,所以高校要注重对教师专业素质的培训,建设一支具有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以充分发挥其在家校合作中具体策划人、组织者、参与者、指导者、咨询者等不同身份的作用。

(二)建立内容多样、方法灵活、全方位的长效沟通机制

1.充分利用书信等传统通讯方式。书信作为传统通讯方式已遍布我国各个地区,高校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传统通讯方式将辅导员、心理教师对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向家长通报,使家长能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向家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给出家庭心理教育和援助的针对性方案和措施。这一方式对偏远贫困地区的大学生尤为适用。

2.与时俱进,采用互联网、手机、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推进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家校合作的深入推进也要跟随时代的步伐,电话、手机、微信、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利用也逐步融人到家校合作中。互联网的灵活性、便捷性、开放性、高效性、信息量大等特点使心理健康教育的家校合作方式更加多样、覆盖面积增大、交互性增强、对话更方便,短信、QQ、MSN、博客等网络技术手段逐步受到重视,不懂的家长可以接受短期的培训或者由子女教授使用方法,及时与教师取得联系,能快速了解到大学生在校平时表现和心理健康状况,虽然因经济、地域等条件限制,有些偏远地区或贫困大学生现在使用这些方法有些困难,相信不久的将来,随着经济发展,这些问题会迎刃而解。

3.进行家访或开家长会等方式面对面的交流。家访和家长会也是传统的家校合作方式,通过教师与家长面对面的交流,可以更具体、真切地了解到学生所处的家庭环境,所受的家庭教育,便于高校为家长和学生“量体裁衣”,给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虽然大学生来自不同地区,但是对于学校所在地区的大学生、个别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经济援助等活动进行家访,还是十分必要的。

(三)整合多方资源,建立完善保障机制

1.法律和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家校合作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章立制才能构建家校合作的长效机制,才能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才能从制度上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合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

2.组织保障。我国目前高校中家校合作多处于松散的状态,缺少专门的组织对其进行指导和规划,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更是少之又少。高校应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和社区资源,建立持久性组织,保障家校合作的连续性、规范性和长久性。在此可以借鉴国外相关经验,例如在美国,从幼儿园到大学不同的年龄阶段都建立有相关组织。

3.队伍保障。通过制定相应任职资格标准,实行严格的聘用制度,把德才兼备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吸收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中来,建立一支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辅导教师队伍。还要对教师定期进行培训,使他们与时俱进,强化合作理念,增强其开展家校合作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高校还要把开展家校合作作为考核、评估教育工作者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保证家校合作的实效性。

家校合作的措施及建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院校 校企合作 机制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7-0276-01

1 引言

铁道类高职院校与铁路行业相伴相随,同生共长,原来全都隶属于原铁道部,属于行业办教育,校企是一家。归属地方后,铁路行业与职业院校之间延续了校企合作的传统,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铁道类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日益紧密,取得了一定成效。校企合作,顾名思义,是学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当前社会竞争激烈,包括教育行业,大中专院校等职业教育院校为谋求自身发展,抓好教育质量,采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养人才,注重人才的实用性与实效性。校企合作是一种注重培养质量,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注重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的“双赢”模式。

2 当前存在的问题

但是同时随着铁道类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深入,出现了一些问题:

(1)校企合作的机制问题。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校企双方往往是就事论事、一事一议,缺乏切实可行的制度,或者制订的制度流于形式,并未执行,缺乏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2)校企合作的层次问题。铁路行业与铁道类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必须从顶层设计、中层建制,底层执行。当前存在的问题是,顶层设计完美化,中层建制形式化,底层执行随意化,且层次之间的反馈机制不健全,缺乏可行性。

(3)校企合作的深度问题。铁道类院校在与铁路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创新了多种校企合作的形式,但在如下问题上存在执行上的难度,如订单培养、真正的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期间的校企共同培养与成绩鉴定,与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相比,存在着校企合作的深度不够。

(4)校企合作的广度问题。铁道类高职院校目前缺少铁路行业在各地区的人才需求的预警机制,受铁路行业用人需求的影响较大,铁路类专业的特殊性和行业性使得学生在其他行业就业竞争力不强,所以铁路类职业院校应该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旗下运输企业,各个铁路工程局,铁路生产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建立起广泛的联系。

3 解决措施

(1) 同构实训室

为满足各院校对信息化教学实践的需要,改善教学条件,加强铁道类学生应用技能,协助各院校共建专业教学实训室,将丰富的专业知识与综合实训课程搬到大学课堂,使学生们在学校里就有机会接触和掌握软件知识,体检铁路工作的真实环境,辅助院校所设各专业完成实验教学应用。

(2) 共同开发教材

如何较大减轻和提高工作效率是大家共同探讨方向。因此加强铁路专业教材应用至关重要。教材作为是从业人员中、高端的具体知识载体,教学方案需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优化。在这一背景下,相关企业可支持和资助院校师资编写铁路类课程或教材,研究和改善铁路教学方案。

(3) 深入校企互动式模式

由企业提供实习基地、设备、原料,企业参与学校的教学计划制定,并指派专业人员参与学校的专业教学。

企业优秀管理者或技术人员到学校授课,促进校企双方互聘,企业工程师走进学校给学生授课,同时学校教师给企业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通过校企双方的互聘,使学生在教学中获得技能训练的过程,既是提高专业技能的过程,也为企业生产产品、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既解决了实训材料费紧缺的矛盾,又练就了学生过硬的本领,真正实现在育人中创收、在创收中育人。

通过校企合作使企业得到人才,学生得到技能,学校得到发展;从而实现学校与企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双赢结果。

(4) 开发"订单"式合作。

学生入学就有工作,毕业就是就业。实现招生与招工同步、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学生是由学校选拔的学生和企业招收的员工组成,教育的实施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完成,培训和考试内容来源于企业的需要,开设为本企业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实习课程,企业在具体的职业培训中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根据企业需要进行短期的技能培训,培训完后,经公司组织考核合格,就可按合同上岗就业。这种合作针对性强,突出了职业技能培训的灵活性和开放性,培养出来学生适应性强,就业率高,就业稳定性好。这种合作模式的不足之处就是,学校很被动,培养多少人,什么时候培养,完全根据企业需要,学校没有主动权。这是一种初级的合作模式,一般在中专院校运用的比较多。

(5) 加强多元合作,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

学校打破“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知识为中心”的传统培养模式,采用项目式、情境式、案例式教学方法,逐步形成了以项目教学、技能实训为主要特点的创新型教学体系,从根本上提高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校企合作引入“校中厂”模式的实践教学,为学生熟悉现代企业工作环境和反复进行技能培训搭建了坚实的平台。

(6) 推行工学结合或半工半读模式

该模式为学生在学院进行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学习,再定期到合作企业接受职业、工作技能训练。校企合作部根据相关专业的教学与培养要求,与合作企业开展广泛密切的联系,掌握企业的用工需求及实习岗位与专业的对口性,签订工学结合或半工半读办学协议,以确保学生工学交替的实习岗位。同时,派实习指导教师对在企业实习期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从保障学生实习安全、确保学生实习内容、维护学生取得合法报酬、遵守国家有关法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以确保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的健康开展。工学交替周期由校企双方共同决定,一般为每学期、每季度或每月进行“工”“学”轮换。

(7) 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与特点,聘请合作企业的行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参与学院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与学院专业教师共同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此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教学的实施方案,并根据企业、行业的用工要求及时调整学院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院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同时学院每年聘请较高知名度的企业专家来校为学生作专题报告,让学生了解企业的需要,尽早为实习与就业做好心理和技能准备。

参考文献

[1] 朱永跃,顾国庆.基于协同创新的校企合作信任关系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30(19):96-99.

[2] 王慧.国际比较视域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瓶颈及前景[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31(12):86-88.

[3] 王自勤.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博弈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08,(9):78-79.

[4] 刘紫婷.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10,(1):99-101,86.

[5] 陈桂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问题及其思考[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11):87-89.

基金项目: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课题编号:GH14582

家校合作的措施及建议范文第3篇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校合作成为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说,谁建立了更好的家校合作模式,谁就掌握了教育的主动权。为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家校合作要探索新的途径,增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提升家长教育素养及家庭教育水平,以形成更大的教育合力,更好地落实教育目标。综合家庭教育的现状及家校合作研究理论,结合本校家校合作的建设,本文试图探索新时期家校合作的新途径。

一、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更新家长育儿观念

当今小学教育中,家庭环境和学生群体均呈现出新时代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家长大多为80后,他们年轻、思想开放,乐于接受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但由于对孩子生理、心理和年龄特征的了解不够深,缺乏相关教育理论和教育经验的指导,单凭自己对孩子的爱展开教育,过分溺爱容易导致孩子变得任性、自我;二是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数量大增,单亲父母面对孩子的心理阴影和自卑情绪,往往难以和孩子沟通,不知道如何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新形势下父母渴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而学校也需要整合家长资源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面对这两大需求,加强家长学校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对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

(一)加大重视力度,健全组织保障

在教育这项系统的工程中,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家校合作作为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是整合学校资源、家庭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有效方式。只有高度重视、充分挖掘,才能利用丰富、无限的家庭这一重要教育资源。并且,要使家庭和学校发挥其应有作用,需要学校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建立健全的组织和完善的制度以保障家长学校的正常运作,营造家校通力合作的平等、自由、良好的育人氛围。我校十分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此,我们组建了一支工作作风扎实和相对稳定的骨干队伍。校长亲自牵头挂帅,担任家长学校校长;校德育组和各年级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家长学校的管理和培训;各班主任担任辅导员,各司其职,认真授课,做好课后小结,注意搜集学员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

(二)加强师资建设,发挥主力作用

要办好家长学校,使每一位家长学有所获、积极投身学校教学活动,让家校沟通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教师。教师作为家校合作的重要联系人,其职业道德修养和个人素质直接影响到家校合作的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仅能够提高教学质量,还能转变教师的教育理念,重塑教师新形象,使教师从封闭的校园环境走向开放的社会、家庭,紧密联系学生成长过程中密切相关的各方因素,使其一致,形成合力。教师与家长良好的沟通也是传授先进观念和教育方法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的时候,学校也应加强对教师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心理素质、沟通技巧、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水平等。

我校自开办家长学校以来,始终坚持在本校选拔一批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又有实践能力的综合素质强的骨干教师作为主讲教师,与全校教师交流分享他们与家长沟通的经验,还通过专家讲座及业务学习,增强教师的心理素质和专业知识,掌握与家长交流、沟通、合作的相关技巧,更新家长的育儿观念,提高育儿水平。同时,对班主任教师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使其能根据不同情况调整沟通方式,根据孩子的不同性格、不同生活特点制定不同的教学措施,始终以包容、理解的心态面对各种类型的家长,因材施教、换位思考,培养家长参与教育的意识与能力。此外,我们还利用家访、电话访谈、校讯通等途径及时向家长汇报孩子在校学习动态,保持双向交流,充分肯定家长所做的努力与作用,赢得家长的好感和信任,从而发挥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积极性。

(三)举办教育讲座,提高家教水平

面对家长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欲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形成长期的、良好的家庭与学校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必须针对相关家校合作的调查、研究及开展经验,开发特色家长培训校本课程,给家长更多更为专业、具体、实效的指导,“把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理论知识跟家庭教育的实际紧密地联系起来”,进一步提升家长的教育理论水平。如果父母没有科学的教育方法,没有足够的教育水平,那么教育就达不到应有的效果,甚至给学校教育带来种种制约因素和障碍。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生活向学校提出的任务是如此的复杂,以致如果没有整个社会首先是家庭的高度的教育学素养,那么不管教师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收不到完满的效果。”

因此,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需要建立在家长具备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的基础之上。学校通过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邀请著名教育专家到校与家长面对面沟通,就家长在平时家庭教育中遇到的问题或存在的困惑进行实际指导,传授更多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为家长更好地教育孩子指点迷津,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除了积极加强本校师资培训之外,我校还明确提出并大力贯彻落实“和孩子一起成长”的家教理念,定期邀请赏识教育专家大山老师到校开设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传授教育方法,增强家长为人父母、养儿育女的责任感。

二、积极组建家委会,密切家校合作关系

2010年出台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近期,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所作的《强国必强教,强国先强教》的讲话中也强调:“中小学还要建立家长委员会,不断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评价机制”。由此可见,家委会是家校合作的一个重要平台,在家长和学校之间起着桥梁作用。家长通过家委会关心、支持学校教育事业,监督学校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我校对新时期下如何更好地发挥家委会作用作了如下实践探索:

(一)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家长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家校合作形式,对学校的建设、发展起着监督、建议和决策作用。为有效落实家委会成员的责任,我校成立了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实行“一年一调整”制度。每学年初,各班自主构建班级家委会,再由班主任推荐家长到年级,成立年级家委会。依此类推,最后成立学校家委会。为健全家委会的职能,也为了规范家委会的运行,我们还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了《骏威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另外,校领导小组协同家委会成员结合每年学校实际工作,制定每学年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让家长以建设性的姿态参与学校的决策。同时,家长委员们还需密切联系本校、本班家长,及时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学校,共同协调参与学校管理。

(二)专设场所,沙龙互动

学校为家长委员会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办公室,每周二的家代会开放日邀请家委会代表到校就孩子教育问题进行商讨,收集家长对学校教学方面的建议,及时改进。并在其中放置了一些符合家长需求的有关家教类的专业书籍,通过阅读他人教育故事,给家长提供经验借鉴。为方便家长间的交流沟通,我们还成立了家长沙龙,通过定期会议、公共邮箱、QQ群等通讯形式,创设家长沟通平台。此外,不断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的发展出谋献策。

(三)家长义工,拉近距离

结合家长希望了解孩子在校学习情况的心理,为进一步挖掘、利用广大家长资源,家校合作可通过建立一支庞大的家长义工队,给家长提供亲身参与教育的机会与平台,密切家庭和学校的联系。每当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时,可召集家长义工协助学校顺利开展工作。家长义工在帮助学校开展活动的时候,可以切身感受孩子的学习环境、了解教师工作的辛苦,拉近家长、教师和孩子的情感距离。并且,家长身体力行,在教育活动中形成责任感、义务感的同时,亦给孩子无声息的身教胜于言传的榜样示范作用。家长义工作为家校合作的新模式,促进了家校合力价值的最大化。

每年开学,我们学校会有秩序地组织大批家长义工到校,协助老师安排新生入学、住宿、用餐、维持归程队秩序等。家长们忙碌的身影成为我们学校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既减轻了学校的工作负担,也帮助家长树立了强烈的集体意识,更为学生所喜爱。

三、开展特色家校活动,提高家校合作实效

要切实拉近家长、学校和老师之间的距离,促进彼此的了解和交流,营造和谐的教育氛围,一系列的家校特色活动是必不可少的。学校通过开展系列特色活动,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集家长智慧,改进学校工作,让“父母、教师、校长和子女都参与学校发展战略的确立,并共同合作确立了学校和学区核心价值观的结构” 。可以通过家长流动日记、家访、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学生在校表现反映给家长,并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中的表现,以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学习,积极进取,培养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为今后的发展打好夯实的基础。为了帮助家长建立与孩子之间良性的亲子关系,我们学校十分重视亲子活动的设计。学校每年有一个特色节日,历时一个学期,活动内容丰富。我们明确这是爸爸妈妈与孩子一起参与的节日。为帮助家长与孩子之间建立良性的亲子关系、创设更多家长与学校、与孩子沟通的机会、加强孩子和父母间的情感交流,我们十分重视亲子活动的设计和安排。如在春游时举行低年级的新子游、“大手拉小手”亲子阅读、“好家长”、“书香家庭”评选、重阳节敬老院送温暖等活动。并且,学校创办了自身特色童话节活动,让家长和孩子在童话的世界里共享快乐。为更好地促进家庭教育有效意义的实现,我校始终坚持不懈地精心为父母和孩子搭建爱的桥梁,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家校合作的措施及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家庭;学校;家校合作

积极开展家校合作,共同发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作用以促进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已经成为各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普遍经验,长期以来受到各国教育研究者和学校教师的广泛关注,也取得了比较丰硕的研究成果,本文旨在对近二十来家校合作的有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分析,并进行评述,以为开展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一、家校合作定义的研究

对儿童的发展来说,家庭和学校这两种社会机构各自有着独特的作用,具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从儿童接受教育的角度,教育事业的成功需要家庭和学校的更好的更加密切的合作,于是形成了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家庭——学校的合作,简称家校合作。

我国对家校合作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岳瑛认为,家校合作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内涵:(1)家校合作是一种双向活动,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相互配合;(2)家校合作活动围绕的中心应该是学生,学生是家庭和学校共同的服务对象;(3)家校合作是社会参与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的实质是联合儿童教育过程中家庭和学校两种主要的教育力量,相互支持和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强化教育作用。黄河清认为,“家校合作是家庭与学校以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相互配合、互相支持的双向活动。”我国台湾学者一般是用“家长参与教育”概念来对家校合作进行研究,郭明科认为,家长参与指在孩子的教育历程中,家长在家或在学校中参与学校教育的相关活动。张明侃则更加详细地提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指家长基于为促进学童的学习发展与学习成效,在学习的历程中主动而乐意贡献自己的心力,并运用不同的方式与学校教师或行政人员进行合作,以达成上述目的。吴壁如指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泛指家长在子女的学习活动或教育历程中的参与情形。

在西方,多数研究者认为家校合作就是吸引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与教师相互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倾向于家长在学生发展中承担责任,享有参与学校管理的任务并对学校事务及其决策发挥影响。西方学者一般将家校合作的视野扩展到更加宽广的社会领域,强调学校、家庭和社区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负有共同的责任,学校、家庭、社区三者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的影响也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而谋求“学校——家庭——社区合作”。同时,家长、教师、学校管理者以及与社会各方面要采取积极措施来加强家——校合作。

综合以上的家校合作定义,我们发现,教育研究者都充分意识到促进和开展家校合作对增进教育影响,形成教育合力具有重要作用,都认为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合作是围绕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而进行的一种双向的互动。

二、家校合作的价值与形式的研究

家庭和学校之间应该而且必须开展良好合作,对家校合作的作用及其实现方式,研究者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研究。

(一)家校合作的价值

在当代世界,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家长都意识到开展家校合作的重要性,都认识到教育需要学校和家庭之间进行更加广泛而密切的合作。凯拉汉认为,父母通常承担起为儿童提供满足身体发展需要的物质条件、教导基本的社会技能以及积累资金供他上学等基本职责,学校则要为学生发展提供恰当的合适的条件和人员,以及与学生的需要、兴趣、学习方式、学习困难相适应的课程,二者之间存在差异,需要互补,因此学校要促进家长参与,家长要与学校开展合作。爱泼斯坦提出,促进儿童在学校取得成功需要家庭和学校合作,这一过程是分享信息、互动合作的,这不仅对学校、儿童有利,而且对家庭、对家长的成长和发展都有利。哈德森等人做了一项76人的调查研究表明,当家长参与到孩子的学校教育,学生出现了如下变化: (1)成绩提高和等次上升;(2)出勤率高, 作业积极完成;(3)因成绩不佳,参加补课的学生减少;(4)在学校中积极表现;(5)学生毕业率上升;(6)升学率提高。格瑞伍德等认为,让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与学校进行合作,可以推动家长在学校中发挥潜能,是一个让家长、子女和学校都得到好处的过程。苏霍姆林斯基也非常重视家庭和学校的合作,他认为,“最完美的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教育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和谐的全面的发展,就是两个‘教育者’——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的目的上,过程上还是手段上,都不要发生分歧”。

国内的研究者对家校合作的价值的研究都是抽象意义上的叙述。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可以使培养目标一致,可以优化德育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可以使家长和教师相互学习、相互教育,促进教育社会的诞生;可以帮助学校提高教育效率,强化自我管理。黄河清也认为,家校合作“不仅直接关系到合作的根本目的——使学生健康发展,而且对影响学生发展的家长与学校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她进一步提出,家校合作对学生发展来说,可以提高学业成就,形成健全的人格,促进社会化教育,全面提高素质,预防青少年问题;对家长发展来说,可以帮助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素质,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对学校发展来说,可使教师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能够针对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可以形成教育合力,能够应对变化,丰富教育资源,加强民主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从更深层次意义上,“就学生而言,家校合作沟通了学生在家和在校的两个生活世界,实现的是在时空上的衔接和拓展”;“就家长与教师而言,亲师交往中的摩擦与磨合推动了教育观念和方法的更新,双方作为教育者的反思与自觉得以提升,为其在各自的社会角色上趋向自我完善创造条件”。余清臣等对当代中国家校合作中的僭越现象进行研究后认为,家校合作的合理性基础在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其功能和手段上的独特性和独立性,二者之间要相对独立,相互承认,开展深层沟通和进行目标整合。钱扑等认为,家校合作中发生了互动,因此这一活动具有社会化价值,具体呈现于教师社会化和学生社会化的过程中。

另外,还有研究者主要是台湾的研究者对家校合作的负面效应进行了探讨。吴清山发现,由于家长背景多元、社会经济地位差异甚大,虽可提供学校更多支援,但假使家长过度干预学校的行政或教学,将影响学校校务运作。同时,由于家长参与各种学校里的自愿团体,参与人数不定,彼此沟通可能会出现障碍,交际能力不一,容易造成彼此之间的误会和对学校的怀疑。另外,在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时,由于立场不同,冲突难免,而授权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会模糊了家长和教师各自的角色。

(二)家校合作的主要方式及类型

近二十来,研究者对家校合作的主要方式和类型进行了研究(见表1)。

三、世界主要国家家校合作现状研究

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家校合作,但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及其密切联系程度不一,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不同研究者对各国的家校合作状况进行了研究。

(一)我国家校合作现状研究

对我国的家校合作,研究者普遍认为目前绝大多数的学校领导者和教师以及家长都充分意识到开展家校合作的必要性,但合作层次低,存在诸多问题,现状不容乐观。岳瑛认为,在理论上学校和家庭对家校合作有共识,但在实践中家长热心自己子女的教育,但缺乏参与学校教育意识,当孩子发展出现问题则认为学校无能;教师则往往认为家长不懂教育工作,缺乏进行家校合作的时间和能力,当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时,倾向于自我保护;在具体合作方式方法上存在随意性强,计划性差,单向灌输多,双向交流少,阶段性强,连续性差,相互挑剔多,彼此合作少等问题。李亚军等对贵阳市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家校合作状况进行了调查,他发现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家校合作特别重要,倾向采取传统的家访形式,且家长比较认可,对农民工子女成效明显;家长在家校合作中居被动地位,但家访能够消除家长和教师间的误解,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家境;农民工对教师指出的子女教育问题一般都会虚心接受并加以改进;但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只有家校合作还不够,需要社会认同和接纳。王维平等通过对山西省11个市的调查研究发现,家庭和学校双方都有合作意愿,学校最为积极,学生反应强烈,但家长反映一般;家校合作有了一定的实质性进展,形式多样,但依旧存在认识错位,观念陈旧,活动无序,缺乏互动,家长被动,合作随意等问题。在目前的中国,许多家长仍然认为家庭只是为孩子提供物质生活保证,而教育孩子则主要是学校的事情,家长缺乏参与意识;学校往往以教育权威的姿态出现,把自身的“主导作用”转换为“领导地位”,家庭在家校合作中处于被动地位;家校沟通的方式狭窄,活动低效;在教育孩子问题上,家长和教师容易从自己的立场出发,一旦出现问题则相互指责、推诿责任,将注意力放在谁该为孩子的问题负责的追究上而不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还有研究者认为,目前中小学校的家校合作,学校并未真正实现由指导角色向服务角色的转变,家长作为一种教育资源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家校合作的相关制度缺失,从而使家校合作中出现单向沟通,共育意识不强,无章可循等现象,家校合作还处于很低的层次。徐德华还发现,学校对家庭的教育指导行政监督缺失,评价机制不完善,专业教材匮乏,师资水平不高,因此家庭教育指导效果不显著,削弱了家校合作工作实效。在家校合作进行儿童道德教育中,存在目标定位偏狭、组织动作不力和教育影响失调等弊端,弱化了共育成效。梁红梅等发现我国的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已经形成了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等雏形,但参与学校的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

香港地区的家校合作比较成功,教育署1993年成立由专业人士和各界名人组成“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2000年还成立家长教育督导委员会,专门推动家校联系,鼓励各校设立家长教师会,地区组织成立家长教师联会,出版家长教师会手册,促进家校沟通,教育家长,帮助子女成长和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为进行家长教育为家校合作提供保障。香港的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分为参与子女学习、支持学校活动、参与学校运作和参与学校决策等不同层次,在参与子女教育过程中分别扮演有效沟通者、家庭督导者、学习者、学校宝贵的资源、义工、咨询者、管理者和合作伙伴等不同角色。

台湾地区的家校合作,主要是从立法上保证家长参与教育的权利,推动《家长参与教育法》的制定来保障家长行使家长教育权,确保家长的责任和权利;广泛开展家长参与教育的研究工作,认为必须改变学校将家长拒之门外的态度,培育和强化家长参与意识和技能,明确家长和教师的权限,让家长实质性参与学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主动通过建立家长组织、开办家长学苑、确定“亲师活动年”和举办“家长日”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技能,更好地协助推动学校工作,建立家庭和学校间的信任和友谊,让家长积极参与教育。

澳门地区的家校合作,特区颁布《家庭教育法》将家校合作列入为政府职能并资助学校的家校合作,大多数学校均成立的由家长会推举的家长教师会,听取家长意见;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互通,对家长进行培训,举办家长教育读书课程和各类亲子活动等;但由于家长教师会发展过快又造成互相批判责难的局面。

(二)美国家校合作现状研究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移民、离婚、未婚生育等造成了家庭的多样性,但是国家教育目标要求每个学校都要鼓励家长与学校发展伙伴关系,促进家长参与。社会各界呼吁加强家校合作,联邦及部分州先后制定有关家校合作的政策、法规,为家长设置专署网站,鼓励家长陪伴孩子学习。民间组织如美国家长教师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家长教师协会作为校外教育管理机构,旨在推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通过参与研制家长参与的国家标准,成立保护儿童的专门委员会,制定家长参与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竞赛活动等来促进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积极参与。许多学校里设立了“评议会”、“理事会”、“家长顾问委员会”等家长参与管理的组织,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也由原来的业务活动逐步深入到学校的决策层面,由“局外人”转变为“局内人”;学校采用工作坊和研讨班形式培训家长,提高家长对孩子学习的辅导能力;制订了家庭支持计划,教师和家长一起训练教育孩子的技能,促进了他们的沟通;在传统的家长会、家访和成绩单的基础上,采用时事通讯、星期五文件夹、亲——师对话杂志等新方法加强家校联系;设立专门的家长活动中心接待家长访校,通过亲子换位日让家长体验学校生活,发放家长手册促进深长有效参与学校教育。爱泼斯坦开展的“教师帮助家长参与学校作业”(Teachers Involve Parents Schoolwork,TIPS)研究项目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众多学校和家庭的认可,在这个项目中,教师通过设计交互式的家庭作业,这些作业是孩子正在学习的又是能够调动其家庭成员参与的问题,然后让孩子在家庭中与其他成员讨论,从而强化家长对孩子学习的参与,加强了学校与家庭的联系。

(三)英国家校合作现状研究

英国政府在教育改革中,将家校合作作为学校改革的措施之一,苏格兰2006年通过了“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法”,认定家长是子女教育的参与者,家长有权选择学校,确定入学计划。英国学校里建立家长教师联合会、家长联合会或学校伙伴联合会等家长组织,从事为学校筹措经费、家长教育、表述家长诉求等活动。英国每所学校必须给每个家长发放《学校手册》,上面有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重要信息,方便家长了解学校;给每位学生发放《家校联系本》,里面有学生和学校的主要信息,学校与家庭籍此相互联系;家长在将孩子送到学校后要与学校签订《家校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是家长和学校彼此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在英国,家长担任课堂“教学助手”是重要的家校合作改革措施之一,教学助手从家长中招聘,经过培训后协助教师开展教学以照顾好每位学生的个别差异,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教学助手要参加学校每周的教学工作会议,并与其他教师讨论各自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把教师教学中的问题及学生的学习情况反馈给教师,对教师的教学提出进一步的建议,从而有效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教学助手还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辅导,帮助他克服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家长担任教学助手使教师和家长在课堂内外的合作更加紧密,有效地促进了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被认为是一种高层次的家校合作方式。

(四)日本的家校合作现状

二战后的日本教育具有相当浓厚的美国色彩,其家校合作中的一个特色就是引进了美国的家长教师协会(Parent Teacher Association ,简称PTA)的组织和制度,这一制度致力于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创造有利的成长环境,是日本中小学教育中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这一组织的基本单位是班级,由家长自荐或推举产生,与班主任共同组成班级PTA,是学生家长和教师组成的会员间相互学习、开展活动的社会教育团体。各个县市町(相当于我国的乡镇)村都设有社会教育主事,中小学的每班级基本有成立PTA。PTA积极为国家教育改革提出建议,定期召开家长和教师之间的座谈会,要求家长参加学校教学开放日活动并担任班主任,给教师充任助手;组织家长参加学校的课堂教学和体育比赛、艺术节等活动,培养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亲密关系;开展亲子互动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邀请大学教授、教育专家乃至大学生为家长讲课,为家庭特别是母亲提供家教指导;对学生进行学业、职业生涯和生活指导。在PTA的组织下,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教学和各种日常活动及专题活动,招募家长志愿者(如图书整理义工)为学校服务,引导家长参与学校事务,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学校的教育内容,促进了家校合作。

四、家校合作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方面

通过对近二十年来的家校合作研究文献进行梳理,笔者有了以下发现:

(一)相关文献的总体特点

通过整理和分析检索到的国内外文献后可以看出,家校合作问题己经成为国内外教育研究者者关注的热点之一。这些文献呈现出的主要特点有:(l)目前对家校合作的研究普遍将焦点放在如何促进家校互动上,并由此引发了不同视角下的研究,但是对其中的操作性问题挖掘不深;同时,其研究的着眼点大都放在家校上,而很少研究校家。(2)对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研究得较为充分,国内外学者充分探讨了开展家校合作对于促进学生良好发展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意义,大力倡导和建议在学校中加强家校合作。(3)理论研究水平低,对影响家校合作的因素的研究比较多,但对家校合作的基础理论缺乏系统研究,理论思辨型的研究不少,但没有看到有较大影响的理论研究成果。(4)实证研究少而且不严谨,对在家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等一般都是描述性的,缺乏实际研究的支持。(5)对家校合作的研究开始引入个案研究方法,但是尚未见到比较完善且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这可能与大多开展家校合作研究的人员研究能力欠缺或因时间关系没能对其中的问题开展长期追踪研究有关。

(二)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的几个方面

通过对现有文献进行分析整理,笔者认为,家校合作的研究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加强:(l)充实家校合作基础理论研究,要从不同学科的视角揭示家校合作的不同面相,不断完善家校合作的理论依据,从而为从不同角度寻求家校合作的新途径铺路。(2)不断深入对冢校合作个案的研究,以质性研究方法从微观角度探讨具体的家校合作过程。(3)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应该对中国教育场景中影响家校合作的人际关系及其作用作更加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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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的措施及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职业院校 校企合作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职业教育培养服务于区域经济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离不开企业支持的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办学的基础,是职业院校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的基本手段。校企合作成为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的基本共识。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开展了相关的校企合作,专家学者也开展了相关研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由于历史条件限制及其他各方条件影响,校企合作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针对问题,加强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加快校企合作的建设,促进职业院校建设发展,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一、政府方面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校企合作顶层设计不完善

顶层设计不完善。国家尚未在法律层面建立校企合作的保障和约束机制,使校企合作缺乏政府的政策和财政支持,而且出台的职业教育法律条文大多为原则性的规定,缺少可操作性,政府缺位,没有成立专门的机构对校企合作发挥居中协调作用。[1]

(二)政府缺少相关政策和制度的约束

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虽然早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至今仍未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相关的配套法规、政策制度也未出台。制约了“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及“行校互融”的实质性开展。

(三)政府角色模糊,职责不清

纵观我国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涉及政府职能的表述往往没有明确和具体的角色说明,这使得政府对于自己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角色定位模糊,从而无法发挥其应尽的职责,因为“校企合作”除了双方有共同意愿和努力外,还需要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统筹安排。

(四)校企合作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还存在很多法律法规上的空白,缺乏法治的有力保障。现行法律法规的很多规定不明确、不细致,对校企合作中的众多主体都没有作出规范要求,因此无法保证校企合作的有效进行,政府在统筹和指导校企合作时也缺乏制度支撑,难免造成混乱。另外,政策上的支持力度也不够。

二、企业方面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缺乏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

目前,校企合作都是“剃头挑子”一头热。职业院校热情较高,主动通过各种关系开展校企合作,但企业对于校企合作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企业总是希望用最小、最少的投入来获得更大甚至最大的利润。企业是不愿意花费太多精力和支出来推动校企合作的。很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层次较浅,操作也较随意,缺乏有效规划,难以深入。

(二)“企中校”难以发挥作用

首先,“企中校”数量不多,由于各种原因,企业不愿意建立“企中校”,担心“企中校”的管理问题、安全问题、企业核心技术泄密等。其次,合作深度、广度不够。企业即使建立了“企中校”,也不会投入全部精力开展教学工作,更不想将企业的关键技术、人才投入到教学中,造成合作深度、广度不够。 第三,“企中校”师资力量参差不齐。

(三)企业对校企合作顾虑重重

首先,国家对企业是否负有人才培养的责任和义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不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也没有法律上的责任认定和相应的惩罚措施;其次,学校培养的学生所具备的条件与企业真实生产所要求的条件仍有差距,学校的教学时间、场所往往和企业的安排有冲突,学生在实训过程中缺乏制度性保障。

(四)企业缺乏参与职业教育的观念

企业普遍认为,人才培养,特别是职业教育是政府部门、学校的责任。企业纳税了,政府就有责任提供合格的企业需要的人才。意识不到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责任,对教育投资与自身长远发展的密切关系也认识不足。企业对校企合作的必然性、必要性都很难达到深层次的认识,而只是浮于表面,因此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三 学校方面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校企合作的必要性认识不足

职业院校独立发展的历史不长,大部分职业院校是从中专学校发展而来。中专学校也是学科教育,过去培养的也是微缩版的学科人才,这些历史影响了职业院校对校企合作的认识,对校企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缺化长效机制

大多学校缺乏“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首先是合作形式化、表面化,难以深化,合作成效不明显。对合作的实质性和内容考虑很少。其次是缺乏适应企业需求的课程体系。表现在课程体系缺乏对市场需求的调研,教学内容陈旧老化,与企业的需求严重脱节。

(三)合作层次低,缺乏制度保障

学校、企业之间的合作大多还是停留在人才培养培训的初级阶段,没有形成稳定的、持续性的合作,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壁垒没有完全消除。校企合作各模式理论建设有待完善。模式本身理论建设滞后,陷入简单化和程式化。

(四)学校师资水平有限

企业不愿意与职业院校合作,职业院校技术服务能力差是重要原因。有的企业与一流大学合作投资千万都不吝啬,但与职业院校合作却斤斤计较,根本原因是职业院校师资水平有限,服务能力差,企业不信任,担心投资打了水漂。

四 社会与中介机构方面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缺化校企合作中介机构

在社会注重学历的大背景下,人们对职业院校大多还存在一定的偏见,而我国的行业协会不够发达,没有承担起校企合作的促进、监督和牵线搭桥的作用。这种情况导致校企双方的利益都很难得到保障,从而限制了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深入发展。

(二)社会观念滞后

就高等教育来说,对普通高等学校比较青睐,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向往仍然非常低,导致高职院校存在招生难、生源差的情况。即使学生进入高职院校,也未必认可校企合作这种模式,很多学生认为是在剥削他们的劳动力,这些观念严重制约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推进。

五、对策与建议

就校企合作而言,政府、企业、学校、行业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笔者就以上问题,结合自己的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方面

1.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体系

首先加强职业教育立法,特别是校企合作立法,形成完善的、可操作的法律体系,加强法律操作细则方面的规章制定。在法律体系中,强调政府、企业、行业、学校的责任及考核处罚措施,调动四方积极性,使校企合作变为自觉自愿的行动。

2.加强政府主导作用

政府依据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主动介入校企合作指导和监督中,担负政府的责任,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支持,特别是加强资金支持,使校企合作能可持续发展。

3.转变观念

政府部门主动转变观念,大力倡导职业教育优先,宣传职业教育的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技能工作是国家的需要、是经济建设的需要、技能工作光荣、技能工作有前途的观念,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等热门考试中,对职业教育毕业生实施倾斜。

4.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有自己的特点,组织专家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理论研究,并依据理论出台科学的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避免校企合作自生自灭,只停留在轰轰烈烈的表面上,真正保证校企合作深入有效开展,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企业方面

企业是校企合作的参与方,企业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企业要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中,在培养国家需要的人才的同时,自己也得到需要的人才,一举两得。

1.树立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责任意识

人才是国家经济建设的支撑,也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人才的培养是政企校共同努力才能做到。作为企业,有责任、有能力在人才培养中做出自己的贡献。作为企业家,一定要转变观念,积极促使企业参与到人才培养工作中,放眼全局,确保企业长远发展。

2.办好“企中校”

实践证明,“企中校”是实行校企合作的较好形式。它能保证学生在企业零距离接触企业的设备、工艺、质量标准,能够零距离参与操作,通过校企双方的努力,促使学生成长为企业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是培养学生的有效途径,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手段。在合作中,企业要指派技术水平高、热爱职业教育、具有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才参与到教学中,保证学生能够学有所长、学以致用。

3.加强研发合作

校企合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学生顶岗实习、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员工技能培训等方面,还应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技术工艺研究、产品研发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虽然职业院校教师科研、产品开发能力有些欠缺,但也应给他们锻炼的机会,通过合作,迅速提高他们的科研、开发水平,也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

(三)学校方面

学校在校企合作上起到核心作用,学校需要在转变观念、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教师能力提升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充分认识校企合作的必要性

首先,要认识到职业教育的目标及培养人才的目标。职业教育培养服务于区域经济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他们最大的特点是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最关键的是要能够应用这些理论知识,解决生产实际中的问题。其次,要充分认识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离不开企业的共同合作,离开了企业的合作,培养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会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不合格的,是不能满足企业需要的,从而会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

2.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在充分转变观念的基础上,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首先,应该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加强管理,使校企合作科学有序。其次,加强规章管理制度建设,使校企合作管理有章可循,避免合作形式化、表面化,提高合作成效。

3.深化校企合作层次

目前,合作在人才培养培训的初级阶段,学校仅仅为学生解决实习、就业岗位,校企合作存在表面化、浅层次、低水平的问题。学校应该在科研、技术服务、专业建设等方面加强与企业合作,通过这些深层次合作,提高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水平,提高教师的科学研、产品开发能力,从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合格人才。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影响了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开展校企合作的有力保障。创新机制,搭建平台,通过社会培训、企业实习等方式,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提升教师的理念和理论水平。与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合作,把教师送到这些机构培训,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的理念、理论水平和掌握前沿科学技术,提升科研能力,确保教师在理念和理论水平上处于先进水平。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确保教师定期到企业参加工艺改进、技术革新、产品开发等活动,确保教师了解并掌握社会企业的工艺、技术、设备、流程等,并将这些内容引入教学中,确保学生掌握的工艺、流程、技术是社会企业所需要的。建设学校双师教师、企业能工巧匠、外籍技术专家 “专、兼、外三结合”的国际化师资队伍。

(四)社会中介机构方面

应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成立校企合作中介机构,在学校、企业之间建立合作纽带,加强学校与企业的沟通,确保校企、学生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允许中介收取一定的费用,确保中介按市场机制原则开展中介工作,促进校企合作健康发展,避免校企合作靠“校长面子”的局面。

六、结束语

校企合作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础。由于历史原因,不管是政府、企业、学校还是行业,都存在妨碍校企合作开展的问题。只有政府、学校、企业、行业找准自己的问题,齐心协力、改变观念,努力克服各种困难,齐抓共管,校企合作才能蓬勃开展,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坚实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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