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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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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性

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性范文第1篇

下面,我就做好我县农村自建房管理“四办法一标准”工作强调以下四点意见:

一、吃透政策,做到心中有底

今年,省市密集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用地转用、宅基地审批、自建房管理的一系列文件,政策性很强,含金量很高,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吃透政策,对各自职责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放而失范。根据银县长相关批示精神,近期我们要组织一次关于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等相关问题的管理培训会,就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使用、转让、以及农村自建房的规划、管理、使用等进行系统培训,农业农村部门要早做准备,提前学习、研究、吃透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此次培训工作,要责专人参与、负责此次培训。

二、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统计及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时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要结合国土调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推动建立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退出、违法用地查处等的信息化管理。这是基础工作,直接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摸底工作的重要性,组织专班,派遣精干力量,在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的配合下,逐村、逐户排查摸底,必须做到调查全覆盖与数据精准无误。摸底情况出来后,第一时间上报县政府。同时,也要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做好宅基地违法处置工作,认真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巡查,对正在进行建设或已建成的,未依法取得用地手续的项目,或违反批准规定建住宅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明确主体,做到心中有责

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起村民建房管理的主体责任,要充实力量,健全机构,切实承担起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和管理职责。要对外及时公布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流程、要件、办理时限,同时建立健全宅基地动态巡查制度和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依法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村一级要落实“一户一宅”制度,严格审查本村村民建房资格,收集整理宅基地用地建房基本资料,做好档案资料留存与公示工作,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四、密切配合,做到心中有大局

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性范文第2篇

Abstract: In the urban renewal process of western countries, the largest change lies in the alteration from bulldozer movement to cultural regeneration concept, especially the cultural regeneration revolution reflected from the Washington Charter, which becomes the urban renewal and urban cultural image remodeling guide of various countries. With Germany Ruhr Region as the key example,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concept and practice of urban renewal under the guide of cultural regeneration concept. Urban renewal in China is transferring from simple material reform to deep cultural building, and the value of cultural inheritance and cultural regeneration is gradually acknowledged. In the urban cultural building and practice, we should properly deal with the relations of cultural integration and cultural identity crisis, popular cultural and cultural regeneration, “model copy” and independent innovation.

关键词:城市更新;文化传承;文化再生;文化保护

Key words: urban renewal, cultural inheritance, cultural regeneration, cultural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09)01-27(7)

作者简介:徐琴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储存文化、流传文化和创造文化”,被学者们看做是城市的三个基本使命。 ① 然而,在城市化浪潮的裹挟下,今天的中国城市几乎都把经济化、现代化、国际化作为首要的目标。这种目标在驱动着城市新区急剧扩张,老城区大规模改造,城市景观日新月异,物质环境迅速改善的同时,对许多城市,特别是那些历史文化名城,也意味城市的历史文脉被切割、文化资源流失、文化特色消亡等,城市的文化容器有被掏空的危险。因此,在快速的城市更新过程中,有效地保护、传承城市文化,并且使之再生,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已经成为当前实现有机的、和谐的和可持续的城市更新的重要议题。

一、欧美城市更新和保护历程

由于结构性衰退、功能性衰退和物质性老化,持续不断的更新是任何城市得以存在并获得发展动力的重要途径。近代以来,最早的城市更新可以追溯到奥斯曼男爵于1853年到1870年间实施的巴黎改造工程。奥斯曼的改造计划,使19世纪濒于瘫痪的巴黎脱胎换骨,直接塑造了今日巴黎内城的基本格局和城市景观,并且几乎一度成为现代城市规划的标准模板。

西方各主要国家实施的现代“城市更新”运动则开始于二战结束以后。西方城市更新的历程主要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清理―重建”为主的“推土机”运动阶段。二战结束初期和50年代间,城市更新以“清理―重建”为主题,大规模拆除城市中心地区的贫民窟,纽约、巴黎、伦敦、慕尼黑等大城市都在城市中心拆除大量老建筑,代之以各种标榜为“国际式”的高楼。然而,简单的清除―重建并未消除城市的贫民窟,而是贫民窟搬迁,并且由于老城中成熟的邻里关系、社会网络和生计模式被摧毁,城市贫民的生活状况恶化,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一过程被人们冠之以“推土机运动”并遭到猛烈的抨击。

第二阶段是城市中心过度商业化阶段,50年代末和60年代期间,西方城市更新的主要内容是强化中心城区的土地开发,试图通过吸引高盈利能力的机构,如金融保险业、大型百货业、高档写字楼使土地增值。这种CBD打造模式,使中心城区仅仅获得了昙花一现般的繁荣,很快,由于地价飞涨、功能单一,城市的多样性被抹杀,CBD在夜晚和节假日成为“死城”。

第三阶段则是社区综合发展和城市复兴阶段。70年代以后,西方城市为此前城市更新的弊端和社会问题深深困扰,旧的城市更新理念和方式遭到激烈批判。在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和政治民主化等社会思潮的作用下,城市更新的目标超越了单纯的物质更新,转向以追求社区综合发展为目标的城市复兴。1973年美国国会宣布终止城市更新计划,广泛采用“自下而上”的公共参与机制,以小规模的、渐进式的自愿更新取代以前的大规模、激进式的、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活力。

欧美国家对城市更新运动反思的重点领域之一是城市更新对于城市文化的冲击和破坏。奥斯曼的巴黎改造计划曾经获得一片赞誉,但近年来该计划不断被人们作为猛烈批判的对象,原因就在于该计划对于巴黎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破坏。据统计,巴黎三分之一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百分之十的私人宅邸,在奥斯曼的推土机下化成了瓦砾。奥斯曼最大的败笔、也是最令人扼腕的是对西堤岛的大拆大建。这是一座被视为法兰西文化摇篮的中世纪岛屿,是巴黎的市中心,也是巴黎圣母院所在的地方。在奥斯曼之前,西堤岛堪称是一座活的、完整的中世纪建筑艺术的博物馆。但奥斯曼摧毁了这座文化摇篮,取而代之的是式样呆板的石头大房子,西堤岛被改造成一个死气沉沉的行政中心,巴黎圣母院则成了一件被保留在橱窗中的艺术品。

二战以后的西方城市更新运动,对于城市物质形态的文化价值已经有所觉悟,对历史建筑进行奥斯曼式的铲除基本不再重演。然而,对于城市日常生活、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长期积累起来的习俗、礼仪、节庆、工具、工艺、技能等各类非物质形态的文化资源则缺乏基本的保护意识,任其在城市更新和物质现代化的浪潮中流失和消亡。

面对城市文化在快速的城市更新中所出的不利境地,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在加强文化保护、文化传承和文化再生方面始终在进行着积极的探索。

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颁布的《雅典》首先提出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问题。《雅典》提出对“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应当进行保护。1964年5月在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威尼斯》,它在肯定《雅典》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和扩大了城市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概念和范围,它指出文物古迹的概念为“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够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这不仅包括伟大的艺术作品,而且亦适用于随时光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过去一些较为朴实的艺术品”。并且强调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20世纪60年代以后国际上兴起历史文化保护新的潮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逐步从个体的文物建筑、文物建筑构成的历史地段及其历史环境扩展至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历史街区。此后历次相关的国际会议通过了一系列以历史文化保护为主题的国际性文件,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明确定义了三类文化遗产:文物、建筑群和遗址,并且将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提升到全人类精神财富的高度,认为保护文化遗产是整个国际社会的责任。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进一步扩大了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即那些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类文化遗产的主要特征是非物质形态的、但对于某一群体或个人而言是有文化价值的。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这一公约极大地激发了各个国家、地区和民族积极关注并重新认识各自文化独特性及其价值的热情。

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内罗毕通过了《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这一文件对历史街区价值的认识突破了单纯的文化范畴,肯定了历史街区在社会方面、历史方面和实用方面所具有的普遍价值,并且强调把街区的保护修复工作与街区振兴活动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既能满足居民的社会文化和经济需要,又不损坏其历史特征和价值的目标。1977年12月在秘鲁通过的《马丘比丘》,不仅继续扩展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范畴,而且从城市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突破了单纯的消极的静态保护观,更加强调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积极的动态保护,同时还重视对有价值的当代建筑的保护。该指出,“城市的个性和特性取决于城市的体型结构和社会特征。因此不仅要保存和维护好城市的历史遗址和古迹,而且还要继承一般的文化传统。一切有价值的说明社会和民族特性的文物必须保护起来。 保护、恢复和重新使用现有历史遗址和古建筑必须同城市建设过程结合起来,以保证这些文物具有经济意义并继续具有生命力。在考虑再生和更新历史地区的过程中,应把优秀设计质量的当代建筑物包括在内。”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简称《华盛顿》,再次阐述了城市保护的意义和作用,它指出“所有城市社区,不论是长期逐渐发展起来的,还是有意创建的,都是历史上各种各样的社会的表现”,在此基础上扩展了城市保护对象,主要为历史城区,包括城市、城镇、历史中心区或居住区及其自然与人工环境,以及这些地区的传统的城市文化价值。“‘保护历史城镇与地区’,意味着对这种地区的保护、保存、修复、发展,以及和谐地适应现代生活所需采取的各种步骤”;“新的功能和作用应该与历史地区的特征相适应”。

由此可见,西方国家在城市更新的历程中,最大的变革在于从推土机运动到文化再生的理念变革。对于城市文化资源及其价值的认识和界定,经历了一个从狭义到广义的逐步扩展的过程;对于文化保护的目标,则经历了一个从点到面、从静态到动态、从物质到非物质的逐步升华的过程。从《华盛顿》开始,更走出了博物馆式的文物保护模式,重视普通城市社区的文化价值;强调将城市文化的保护、保存,修复和发展作为系统目标,使其和谐地适应现代城市生活和社会需求,使文化得以在现代社会中获得再生;并且将普通市民作为城市文化保护和文化再生的重要力量予以考虑,而不再局限于政府和专家系统;强调在延续并改善原住民生活的基础上,实现城市文化的再生和永续发展。《华盛顿》所彰显的深刻理念变革,既是国际社会在现代城市更新和城市文化保护和发展方面探索工作的结晶,也成为其后各国城市更新和城市文化意象塑造的行动指南。

二、文化再生理念主导下的各国城市更新实践

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以文化再生和城市复兴为目标的城市更新,在西方一些国家逐步成为城市更新的主流。其背景有二:一是国际社会倡导城市文化保护和发展的努力日益深入人心,并形成高度共识;二是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使许多西方国家面临着经济的结构性衰退,在城市重新寻求发展动力时,文化所具有的独特的资源价值及其对经济发展突出的促进功能日益凸现。因此,以文化发展政策主导城市更新的实践在西方国家日渐深入。

一般而言,城市更新主要集中于城市的四类功能区:城市中心区、历史街区、工矿区、居住区。

历史街区的更新与文化保护与发展,在西方各国一直受到政府和民间的特别关注和高度重视,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具体的做法也有较为清晰的规范,欧美各国在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以及文化再生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般而言,历史街区内主要的文化资源是具有文物价值的历史建筑、普通历史建筑和街区整体环境,各自对于文化传承和文化再生的意义不同,更新的要求也不同。分类保护和更新是较为常见的做法。对于历史街区的普通建筑和街区整体环境,则特别强调保护与合理的使用相结合。近年来随着文化再生和城市复兴的理念主导下,更加突破单纯文物保护和古城保护的局限,扩展到社会文化的保护,特别注重保持传统的空间格局及其内在的精神归属感,维持当地居民的生活样态,注重对历史街区整体环境和文化氛围的保护,寻求可持续发展意义上的文化传承,德国纽伦堡的护城河内,安排为居民休闲的绿色下沉空间,与地铁、地下过街道相连,一年一度的啤酒节也在这里举行。对于具有文化里程碑的标志性历史建筑,一般更加注重保护,过去在使用方面较为局限,主要以开辟博物馆、纪念馆为主。近来,古建筑的合理利用范围得到极大拓展,成为文化再生的重要载体。意大利维罗那始建于罗马帝国时代的古斗兽场,1913年开始用作露天歌剧院;巴拉比埃宫殿于1980年开始改建为会议中心;奥地利维也纳的老皇宫被用作国家图书馆,晚上举行小规模的音乐会 。②

新加坡河沿岸地带的整治和更新,可以说是城市中心区更新与文化再生的经典案例。尽管新加坡是一个新兴工业化国家,与亚洲和欧洲的许多国家相比,其开埠历史可以说是短暂的,城市的文化积淀并不深厚。但今天的新加坡,不仅以其良好的生态环境赢得“花园城市”的美誉,同时也以各具特色的历史街区、古建筑、风俗民情等展示着多元文化的风采。新加坡河沿岸地带,紧邻现在的CBD,历史上曾经是码头、货栈、商行云集的区域,保留着典型的南洋风格建筑群。1990年代初期,市区重建局对新加坡河沿岸滨水地带,主要是驳船码头和克拉码头,进行了全面的整治。市区重建局对这一历史地段的整治目标不仅是静态的维修和保护,而是动态的保护和开发,将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古建筑群的维修更新与为商业发展提供空间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治理新加坡河的水质,使其达到观赏水的标准;同时建设既可以观光又可以通行的滨水人行道,布置绿地广场;系统地布置了环境灯光和绿色景观;将沿河的历史建筑依照原貌进行修复,按可以作为商业服务的功能要求全面更新内部设施。更新以后的新加坡河沿岸,历经风雨的历史建筑焕然一新,但传统风貌十分浓郁,CBD的摩天大楼建筑群作为背景,现代与传统形成对照与呼应;新加坡河中游船荡漾,驳船码头和克拉码头被打造成一个世界水准的、魅力无限的户外游览和休闲场所,世界各地的观光者纷至沓来。③

然而,在城市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实践中,还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首先,重建文化自觉,理性面对全球化冲击下的文化融合和文化认同危机。在当今经济的、社会的和政治关系的全球化过程中,借助于以高科技为支持的互联网等信息传播工具,西方文化的渗透无所不在,任何国家既无必要也无可能超脱于西方强势文化的冲击。显然,全球化在增强各国各民族对话和交流能力、促进文化融合的同时,也在不断侵蚀着民族文化的领地,文化的多样性也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威胁,民族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认同危机令人惴惴不安。恰如亨廷顿指出的那样:“90年代爆发了全球的认同危机,人们看到,几乎在每一个地方,人们都在问‘我是谁?’,‘我们属于哪儿?’以及‘谁跟我们不是一伙?’等”⑦。旨在促进城市营销的文化建设,其主要动力来自于文化产业的诱人前景,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在很大程度上是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更是在自觉和不自觉中迎合西方主流文化的喜好,对于具有“国际化”水准的、符号意义显著的样板工程和示范项目更为热衷,对于能够表达外来文化的载体建设和活动举办更为青睐,此类项目及其提供的文化产品是否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再造则被忽视。由此看来,城市文化能否获得再生的重要前提是重建文化自觉,即“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⑧。文化自觉本质上是一种能力,一种对传统文化、本土文化、外来文化的辨识能力,建立在文化自觉基础之上的城市文化建设,将能够从容应对文化变迁和融合的冲击,在文化载体的建设、活动和产品的提供方面,理性吸收外来文化和本土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元素,重塑具有鲜明特色的当代城市文化。

其次,应充分重视大众文化对文化再生的积极作用。从文化再生的内在机理看,大众文化是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文化建设必须满足城市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然而由于对于城市文化建设的片面理解,在对大众文化的财政支持方面,各地城市一般并不积极。而城市中投入巨资兴建的样板类文化设施和文化产品,既因为与当地的文化传统和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难以对接,也因为其高昂的费用难以为普通居民所承受,因而难以获得当地居民的响应。但如果缺乏城市居民的普遍参与、响应和支持,城市的文化建设往往依然只能停留在博物馆层次,难以实现文化再生。因此,在未来的城市更新、建设和发展中,为社区和民间的大众文化建设提供充分的空间、载体和财力支持应当成为城市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于当地人民日常生活中的文化元素也应当获得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再次,处理好“模式复制”和自主创新之间的关系。目前,国内城市无论是物质更新还是文化发展,基本的思路都获益于欧美经验和案例的启发,这有利于我们吸收人类发展的最新成果,避免很多曲折,国际经验和模式确实具有很高的样本价值。然而,中国当前的城市更新所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是一个急剧变化的时期,城市文化的发展也有独特的历史背景和地域特征,单纯的“模式复制”并非城市文化再生的唯一路径。以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而言,目前各地特别热衷于创意产业园的建设,城市的老旧工矿区因此身价倍增。但从城市文化发展的角度看,能够作为工业遗产、具有文化传承价值和文化再生能力的工矿企业,必须是在城市产业发展的历史上具有独特地位,其生产技术、制造设备代表着某一时期的工业文明,其产品能够承载着城市的集体记忆并激发出归属感和认同感。并非所有的城市老旧工矿区都具有工业遗产价值,创意产业园能够提供的也仅仅是一种物理空间而已。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更需要依靠的是良好的创新氛围、鼓励创新的人才培养和评价制度、促进创业的体制、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环境等种种制度建设;我们还需要加快建立一个公正的和规则明晰的市场环境,使市场和文化创意相互激活,让创意在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蓬勃地生发。

总之,文化再生是基于文化保护和传承基础之上的发展与再造,一切现行的经验和案例都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但却没有任何现成的模板可供复制。对于在全球化和城市化浪潮裹挟下的中国城市而言,在城市更新中最大限度地保留独特的文化元素、保存文化载体并提供文化发展的物理空间,是非常必要的,但仅此是不够的。文化再生所依仗的内在支持是城市文化意识和文化精神的普遍觉醒,是高度的文化自觉,是旺盛的文化创新和创造能力,因此,营造推动创新、激发创造、激励尝试、宽容失败的文化“气场”,是文化发展的内在要义。

① 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M].宋俊岭等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33.

②张广汉.欧洲历史文化古城保护[J].国外城市规划,2002.

③黄科宏.新加坡的城市保护[J].国外城市规划,2001.

④ 卢永毅,杨燕.化腐朽为神奇――德国鲁尔区产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J].时代建筑,2006.

⑤ 下塔吉尔.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TICCIH),2003.

⑥ 北京城市文化宣言,200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