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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质量 安全 预防 建议
中图分类号:F745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口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来源越来越多。检验检疫部门在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中,屡次出现质量、安全、环保和欺诈等问题,甚至个别进口产品质量低劣,包装泄露等严重威胁我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为此,通过对2015年我国进口危险化学品情况及质量情况进行科学分析,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提出提高进口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科学、有效检验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一、我国进口危险化学品现状
(一)进口贸易情况
1.进口量
以2015年度为例,全国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96460批次,9265.79万吨,货值522.27亿美元,重量和货值同比分别增长4.18%和-23.90%; 2015年度进口和2014年度基本保持稳定,但货值降幅较为明显,与全球大宗资源类商品贬值具有较大关系。
2.进口类别
进口危险化学品主要有三大类(第3类易燃液体、第2类易燃气体和压缩气体以及第8类腐蚀品)共994个品种(较2014年度1034种减少40种)。
3.运输方式
进口危险化学品采用海运、陆运、空运三种方式运输,其中海运有散装运输和集装箱运输两种形式。散装运输的进口危险品品种少、批次少,但重量大、货值大;集装箱运输的进口危险品品种多、批次多,但重量少、货值低。由于物流成本上的优势,大宗进口危险化学品基本采用散装海运方式进口,主要有硫磺(UN1350/2448)、丙烯(UN1077)、1,4-二甲苯(UN1307),苯乙烯(UN2055)、苯(UN1114)等几十个品种。包装进口危险化学品采用空运包装、陆路或海运集装箱运输,品种达900多个。
(二)进口来源和品种分析
1.来源分析
2015年度,全国进口危险化学品来源于90个国家和地区,较2014年度的132个国家和地区有一定幅度的减少。进口批次排名前十位分别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德国、美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新加坡、保税区、法国等(除美国和德国之外,其余都是我国的周边国家),这十国2015年共进口76690批次,占全年96460批次的79.50%。
2.品种分析
进口品种批次排名前十为含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硫磺、苯乙烯、1,4-二甲苯、正丁醇、甲醇、印刷油墨、2-丙醇、丙烯。进口品种以货值排名依次为天然气、1-4二甲苯、苯乙烯、丙烷、丙烯、甲醇、乙烯、硫磺、含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
二.我国进口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现状
以2015年度为例,全国进口危险化学品不合格7533批次,432.13万吨,货值23.19亿美元;不合格产品来源于68个国家和地区。按不合格批次排列,从高到低的进口口岸依次为广东、上海、山东、天津、江苏。有大约50%的进口危险品品种存在不合格情况,不合格项目包括安全标识不合格、包装不合格、品质不合格、数重量不合格和其他不合格等五类。
(一)不合格种类及来源分析
1.不合格品种分析
2015年度,全国不合格进口危险化学品共涉及462个种类。主要不合格品种有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含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印刷油墨;含易燃溶剂的胶粘剂;聚苯乙烯珠体[可发性的];蓄电池[注有酸液];苯乙烯和硫磺共九个品种。其中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项和含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进口批次最多,不合格率也最高,占总不合格批次的45.17%。由于这两个品种基本是定量小包装,加上货值偏低,由于部分国家地区尚未实施GHS制度等原因,造成危险公示信息等不符合我国规定要求。
2.不合格类别分析
第3类易燃液体、第2类易燃气体和压缩气体以及第8类腐蚀品均出现不合格情况,不合格批次最多的与往年一致,依然是第3类易燃液体。
3.不合格项目分析
安全标识不合格的主要品种有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和含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包装不合格的主要有含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和蓄电池[注有酸液]。品质不合格主要有硫磺、丙烷和液化天然气等三个品种。
4.不合格来源分析
进口不合格产品主要来源国家(批次排名前五)有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美国和德国,上述五个国家与地区也是我国进口危险化学品的主要来源国,2015年,共检出来自上述五个国家和地区不合格进口危险化学品5492批。
(二)不合格项目及原因分析
进口危险化学品不合格项目有安全标识不合格、包装不合格、品质不合格、数重量不合格和其他不合格等五类,不合格情况分别如下(为便于说明,同批货物有两项不合格的只计一项)。
1.安全标识不合格
共6303批次、139.36万吨、11.65亿美元。安全标识检验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一是未加贴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或者未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二是中文危险公示信息(标签和安全数据单)的格式及内容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的要求。2015年,安全标识不合格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83.67%。经分析,安全标识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不少进口商对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熟悉或进口商未将有关要求通报供应商,信息传递机制失效;二是国外供应商、生产商未对我国相关规定给予足够重视,考虑到贸易成本等因素,不配合转换格式或语言,不愿意额外承担人工加贴标签的成本;三是国内最终用户只注重进口产品的使用性能,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有关要求不明确,造成进口危险化学品无UN标识、中文危险化学品公示标签不规范或者没有中文安全标签和安全数据单等不合格;四是各国危险化学品包装管理的程序和尺度、GHS制度的执行内容上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安全标识信息不合格等;五是由于GHS制度是我国对危险化学品标签管理的参照原则之一,但其和我国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有所不同,部分企业草率地将我国对于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求完全等同于GHS、TDG等国际规则要求,导致化学品安全标签不规范;六是部分进口危险化学品,由于其生产企业多为跨国集团公司,其供货地遍及全球,为适应不同国家对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要求,这些企业都有自己独立的标签管理系统。在产品进口至中国时,无法有效匹配我国的政策法规要求。七是部分国外发货人对其产品信息保护严格,为避免有效成分泄露造成知识产权被侵害,或供应商信息被获知导致损失,往往有意隐去部分信息。
2.包装不合格
2015年,包装不合格的共176批次、899.14吨、337.62万美元。包装不合格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2.34%,较2014年的2.44%相比,略微有所下降。包装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一是未使用具有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代码的包装,而是使用了只适合盛装一般化工品的普通包装;二是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在运输、搬运和储存等环节出现包装破损、渗漏、泄漏、变形和开裂。经分析,包装不合格情况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装、卸货过程的野蛮操作,并且未进行防护或防护措施不当导致包装破损,内容物撒漏;二是各国对危险化学品的归类尺度不同,执行GHS的进度不一,部分纳入我国《危险化学品名录》的产品在输出国属于普通货物;三是部分国外发货企业对相关政策不了解或随意选择包装容器。
3.品质不合格
2015年,品质不合格共110批次、141.37万吨、货值2.96亿美元。品质不合格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1.46%,较2014年相比,品质不合格情况下降明显。品质不合格基本全部属于大宗散货进口危险化学品,主要有硫磺、液化石油气等。产生品质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为原料品质波动、生产工艺不稳定或对产品除杂和脱硫不到位,一般不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由于国内对相关进口产品具有一定的需求,对产品品质要求有所放宽,故在其品质能满足国内收货人的生产或贸易需要时,国内收货人多数选择让步接收。
4.数重量不合格
2015年,数重量不合格共142批、134.76万吨、7.46亿美元。数重量不合格情况有所增加,主要集中在苯乙烯、丙烯等大宗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造成数重量不合格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国外发货人在装货时候未精确灌装,且多数为少装,尤其是对于货值较高的化工原料,尽量按照下限控制灌装重量;二是装货港和卸货港地理环境、温度等不同造成密度差异,从而引起数重量的不同;三是对于衡器鉴重,在长途跨境运输中车辆本身自重会随着油料和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极易造成产品短重;四是部分进口产品在国外的装运计重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5.其他不合格
2015年 其他不合格共802批次、16.54万吨、1.08亿美元,其他不合格主要是申报单证问题、工业用途标识问题等。
三、提高进口危险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质量安全评价体系
通过构建完善的进口危险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依法有效地对进口危险品进行合格判定和处置,可以降低品质、高污染、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产品拒之国门之外,为口岸执法把关提供科学依据。
1.明确危险品范围
当前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范围界定已成为最为棘手的问题。一是HS编码问题。如以海关HS编码作为实施危险化学品监管的依据,就会出现大量危险化学品未列入监管范围,而归类在同一HS编码下的非危险化学品大量被列入监管范围的问题。二是品名问题。如以危险化学品名称作为实施危险化学品监管的依据,就会出现品名与成分难以严格对应的问题。三是混合物界定问题。建议总局在《法检目录》调整时,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全部纳入《法检目录》内,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补充《危险化学品名录》。
2.规范分类鉴别报告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是判定该货物是否为危险化学品及其危险类别、使用包装类别的主要依据,是口岸查验的基础。目前“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有近10种,不仅分类鉴别报告名称不一,而且出具报告的单位和内容格式也不尽相同。30号公告中涉及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出具单位的资质和法律地位未明确,可能导致在检验监管环节中,无法做到对相同出口货物的一致性管理。因此建议研究出台相关的规范文件,对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危险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格式、内容等进行统一和规范,对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准、限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技术规范也需要尽快制定。
3.规范大型容器和TANK罐包装监管
企业提供的大型容器和TANK罐包装监管报告版本众多,有中国船级社检验证书以及不同版本及签发单位的TANK罐证明等;报告内容格式差别也较大,且普遍没有对于适用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类别的分类说明,以及拟装货物状态的说明,这都给口岸查验判定和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建议通过出台有关文件,规范大型容器和TANK罐包装的检验依据,明确证明证书格式要求,便于检验检疫机构开展有效监管。
4.加强口岸能力建设
一是口岸应调整和加强进口危险品的执法把关力量;二是发挥专家的“传帮带”作用,定期开展各个口岸的检验执法人员培训和交流活动;三是提高实验室的技术保障能力,解决“检不全、检不快”的问题;四是开展全国性的监督检查,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执法统一性。
(二)构建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和预警机制
1.搭建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平台
由于不同实验室引用数据库或采取实验方法的不同,国际危规号要求不同,在危险特性的判断上难以维持统一标准,目前还存在着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在不同实验室进行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后,得出的危险品分类结果不同的情况,甚至在是否危险化学品或危险货物的关键问题上产生分歧。为此,建议搭建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平台,由各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别实验室将已明确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共享。同时,在平台中持续维护更新国内外标准、法规资源信息共享、分类整合,建立完备的标准及法规数据库,实现相关标准、危险化学品数据资源、TDG、IATA、GHS等国际规章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数据的实时上传与查询。
2.建立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
围绕安全、卫生、环保和防欺诈,开展进口危险品的动态监测研究,全面收集、汇总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品种的进口危险品的风险信息并进行分析,及时向公众进口危险品安全、危险特性和预警信息。
(三)提升口岸检验监管技术水平
1.加强政府监管部门合作
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涉及很多其他政府部门,如检验检疫、海关、海事、安监、环保、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等等。建议建立危险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口岸各机构对货物进行共同审核把关,实现信息共享,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2.指导企业规避贸易风险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检验检疫部门的人力资源和技术信息优势,加强对国际危险品市场的规则研究,防止一些国家滥用经济壁垒阻碍国际正常贸易的行为,积极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提醒收货人在进口前确认货物是否符合我国国家标准;三是要求进口企业尽可能在贸易合同中争取以到货港检测结果作为计价调整依据,以便在货物发生品质不符、重量短少等问题时,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加强重点环节检验监管
一是继续把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二是对于可疑进口货物(首次进口或混合组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成分/组分检测力度,验证是否与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所示信息相符。三是重点关注3类易燃液体及危害等级高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情况,检查其包装适用性,是否存在包装破损、泄漏等情况,是否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容器、使用方法是否得当、是否有潜在危害等。四是加大对非法检商品的抽查力度,结合集装箱、木质包装检疫查验工作发现未主动申报进口危险化学品,防范进口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五是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入境后储存运输管理,杜绝储放在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或是存放仓库缺少与产品特性相适应的防护措施。
参考文献:
[1] 徐涛.中国进口原油研究与分析[J].当代石油石化,2008(12)
修订背景及过程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主体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并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工作,根据近年来登记工作的实践,需要对登记机构的职责和条件,登记变更、复核换证程序等内容进一步进行明确,并对登记企业的职责进行规定。同时,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首轮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也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和监管需求,对登记机构、登记企业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第35号)进行修订势在必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0年5月开始组织进行《办法》的修订工作,2011年9月起草完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多次修改,《办法(征求意见稿)》逐步成熟完善,前后历经近2年时间,经反复研究、协商和修改完善,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办法》的意义
《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逐步掌握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信息及其化学品信息,完善全国危险化学品动态数据库,更好地为化学品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信息支持,进一步促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登记机构应正确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贯彻好、执行好《办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工作程序,强调职责,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新一轮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主要内容及修订变化
《办法》在原登记办法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对危险化学品登记从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的原则和登记工作的具体程序。重点说明如下。
《办法》分7章,共34条。包括总则、登记机构、登记的时间内容和程序、登记企业的职责、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总体看,《办法》在《安全生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框架要求下,针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特点,规范了登记机构的条件,登记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并且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主体,登记企业的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机构、登记企业等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这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主体
根据《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规定,《办法》第二条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主体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使用单位不再进行登记。
《办法》第三条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原则,即“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两级审核是指登记企业的登记材料需要经过当地登记办公室初审和化学品登记中心审核;统一发证是指经登记中心终审合格后,由登记中心统一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分级管理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细化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内容
《办法》第十二条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内容调整为分类和标签信息、物理化学性质、主要用途、危险特性、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应急处置措施等6个方面,并根据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需要,对各项内容进行了适当细化。
分类和标签信息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类别、象形图、警示词等信息;物理、化学性质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熔点、沸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性质;主要用途包括企业推荐的产品合法用途、禁止或者限制的用途;危险特性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和毒理特性;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包括储存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使用时的操作条件、作业人员防护措施等;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灼伤等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方法,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等。
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程序
根据近年来的登记工作实践,《办法》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程序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一是对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部分内容进行细化。二是调整了申请危险化学品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种类,增加了进口企业需要提交材料的规定,删除了提交危险性鉴别报告要求。三是增加了登记变更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四是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核换证程序。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程序。首先,登记企业通过登记系统提出申请,经登记办公室审查合格后,填写并上报登记材料;其次,登记办公室和登记中心依次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化学品登记中心通过登记办公室向登记企业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危险化学品登记表,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进口企业的证明证书,“一书一签”,有关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或者应急咨询服务委托书,有关产品标准编号。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登记内容变更手续。首先,登记企业通过登记系统填写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申请表并上报变更后的登记材料;其次,登记办公室和登记中心依次对企业上报的登记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通过登记办公室向登记企业发放登记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或变更书面证明文件。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复核换证的程序。首先,登记企业通过登记系统填写危险化学品复核换证申请表并上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登记材料;登记机构按照《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复核换证手续。
规范了登记企业的应急咨询服务
《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登记企业自行设立的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应具备的条件,一是要由专职人员24h值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联系到企业;二是该电话必须是国内的服务电话,确保如果需要企业赴现场协助救援,企业可以快速响应;三是服务电话必须是固定电话。若是移动电话,一旦发生事故,不能保证接听电话人员能够及时响应,并向事故现场提供准确、有价值的应急信息,会贻误处置时机;四是专职值守人员应当熟悉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技术,能准确回答有关咨询问题。
对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不能提供《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应急咨询服务的,《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登记企业应当委托登记机构应急咨询服务。
登记机构的应急咨询服务,应当建有完善的化学品应急救援数据库,配备在线数字录音设备和8名以上专业人员,能够同时受理3起以上应急咨询,准确提供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和建议等。
近年来,随着全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化工企业的增加,危险化学品运输数量和种类在不断增加。由于危险化学品一般具有燃烧、爆炸、毒性、腐蚀性等固有危险性,其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不仅可能造成车毁人亡,而且可能造成泄漏、燃烧、爆炸、腐蚀、毒害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导致环境污染,甚至造成群死群伤或严重财产损失,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公共安全、周围环境构成极大的威胁。因此,作为一种动态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备受人们的关注。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有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上运输和管道运输等几种方式。在我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1]。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每年公路运输的剧毒氰化物就达到数十万吨,易燃易爆的油品类等达到1亿t[2]。鉴于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特殊性,安全管理工作在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管理中显得更为重要和关键。本文通过分析影响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的因素,就如何加强运输安全浅谈了一些看法。
2影响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的因素
按照两类危险源理论分析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原因,第一类危险源是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危险源是对危险化学品的约束物和限制措施,包括人、物、环境三个方面的因素。其中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难以决定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3]。同样,影响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的因素主要存在于人、物、环境三个方面。其中,人的因素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为物的因素,最少的是环境因素[1]。
2.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的失职行为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如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但在实际中却存在以下现象:一些危化品运输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较差,疲劳驾驶、违章现象、任意改变运输路线等情况经常发生;部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或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造成事故扩大化;装卸人员主要表现为对安全设施紧固不到位,危险化学品的装载、包装不合格,如超载、超高、过量充装、混装、包装有泄漏等。
2.2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是指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盛装容器。物的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现为:一是车况不良、“病”车上路,安全设施不齐全、违规改装等。有些企业只顾生产效益,忽视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管理,不能及时掌握车辆性能状况的完好程度,不按照“强制维护、定期检测、视情修理”的要求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甚至使用普通货车或经过改装的车辆运输,安全设施陈旧,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二是危险化学品的盛装容器存在缺陷。一些运输企业所用的危险化学品盛装容器未经专业生产企业生产,并经检测合格,或对容器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疏于检查、保养和维修,在行车中震动会导致破旧容器的损坏,危险化学品的泄漏。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一般是从泄漏开始的。
2.3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包括天气、道路状况、自然灾害等客观上的不利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使事故容易发生或事故后果扩大化。“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驾驶员的操作和情绪,直接影响到行车安全[4]。
3对策与建议
3.1加强对从事运输的人员的管理
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并对从业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案例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督促其进行规范操作。尤其是车辆驾驶人员在行驶过程中要选择平坦的道路,控制车速、车距,遇有情况,应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车和盲目开快车。此外,危险化学品种类多,而且各有各的危险性,发生事故后的处置方法也不一样。因此要加强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等进行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的业务素质和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使其熟练掌握所装运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险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正确的防护处置方法、报警等知识,掌握各种类型灭火器具适用对象和正确使用方法,万一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3.2加强对运输车辆、容器的管理
由于不同危化品的危险特性不同,在公路运输时会对车辆的结构、技术性能和装备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因此要依据所载的危化品的性质、形态、包装选择合适的运输用车和容器,配备要求的灭火设备、防静电设施、液位计等安全装置。其次,运输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适用的设备管理、车辆和容器检查、维修维护及保养等制度,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容器的管理,做好车辆和容器的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提高运输车辆和容器的安全状况。再次,利用无线射频技术、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视频、自动报警系统等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对车辆方位、速度、行驶线路和运行状况等信息的监控,确保运输车辆按指定的行车线路行驶,杜绝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5]。
3.3增强对不利环境因素的应对能力
从业人员克服环境的不利因素,一方面要切实做好“六预”工作,通过实地考察、网络搜索,了解到达目的地运输线路、道路状况、天气有无异常(高温、雷雨、大雪、大雾)、自然灾害(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装卸作业环境等信息,及时传达和,使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做到心中有数[4];另一方面,要通过教育培训使他们掌握遭遇不利环境因素时采取的措施,在人员的思想、设备等方面做好应对不利环境因素的准备,防范事故于未然。
3.4加强对危化品公路运输的安全监管
安全标签的主要内容有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供应商标识、应急咨询电话、资料参阅提示语。当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时,象形图可以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中危险性先后顺序确定方法进行确定;信号词选用原则当选了“危险”则不应出现“警告”;危险性说明应该按照物理危险、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的顺序排列。
化学品的标志:化学品标志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可分为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主标志由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4个部分组成,形状为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无危险品类别号。标志的尺寸颜色可根据GB190规定进行执行。标志的使用原则当由多种危险性时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副标志表示重要的其他危险性类别。同时要注意的是GHS和TDG的标志的图形相似但底色和图形颜色不一样,如GHS为白底、图形黑色,四周菱形粗边红色框,无文字;TDG采用红底、图形白色或黑色,四周菱形白色或黑色框,有文字为白色或黑色。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 企业 隐患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行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般生产规模都比较大,生产工艺复杂,自动化程度很高,以化学品为生产原料,生产出众多的化学品产品。这些化学产品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方便,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一部分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和辐射的危险化学品,由于品种多、性质复杂、稳定性差,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果受到外界日晒、雨淋、温湿度变化或者相抵触的物品相互接触等条件的刺激,就会引起爆炸、燃烧、中毒、化学损伤、辐射伤害等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环境安全及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
同时,部分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管理制度重视不够,没有对危险化学品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对安全条件不断完善,增加了危险化学品的人身伤亡、环境安全好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化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从业单位30余万户,危险化学品有3823种。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对于促进化学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实现企业安全发展,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企业安全发展是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危化品事故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特点,三废污染严重,事故一旦发生将随之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不仅是从业单位自身生产发展及管理问题,更是关系社会公共安全的大问题。做好危化品安全管理是社会安定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客观需要。
化工企业是高危行业,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运行是化工企业实现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企业的生命线,化工企业往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集聚大量的生产装置,对硬件设备的依赖程度很高,工艺复杂、条件苛刻,一旦发生事故,轻则导致化学反应停止,生产中断,影响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重则若发生大范围的火灾爆炸,将使企业毁于一旦。因此,为了能使企业有的放矢地避免事故发生,更好更快发展,必须多角度、全方位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推进城市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随着煤炭、油气等传统资源逐渐枯竭、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新兴的煤化工、磷化工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化工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但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不断增多,潜在的风险和隐患也随之不断显现。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实现发展和安全生产“双赢”的目标。
2 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与成因
2.1 管理体制与法规标准
2.1.1 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滞后
近年来,针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多为单行法,缺乏系统性,执法标准操作性不强,危险化学品事故责任划分不明确对责任人员处罚力度过轻等。
2.1.2 行业管理功能弱化
化工行业发展水平还很原始、落后,很多地方没有化工发展整体规划,一大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重、能耗高、生产安全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出现。标准修订工作停滞,导致化工行业市场准入条件低,低标准开工投产,造成惨痛事故教训。
2.2 企业安全责任
2.2.1 安全意识淡薄
危险化学品企业观念落后,重生产、轻安全倾向仍然存在,忽视安全,漠视生命,没有把企业的发展真正建立在安全发展的基础之上,个别企业甚至违法、非法生产和建设,削减安全设施。
2.2.2 工艺设备落后
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往往有特殊要求,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呈大型化、集约化和一体化,而不少化工企业普遍设计不合理、工艺技术落后、装置水平低、设备老化等问题。缺少必要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设施或防超压、超温安全装置,容易造成跑、冒、滴、漏,在投料试生产过程就发生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深刻。
2.2.3 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从业人员素质低,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不具备基本化工专业知识,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不少事故的发生。化工产品多样化、生产工艺复杂化、生产装置科技化,对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仪器仪表方面的专业人才特别缺乏。
2.2.4 使用、仓储不合理
(1)企业员工在使用易燃易爆的液体过程中,仅简单了解化学品特性,不够重视、专业,使用中不能够及时密封, 也疏忽自身的安全防护, 往往贪图一时的方便, 增加了工作场所的危险性。对于氧气瓶和乙炔瓶等高压气体的使用,为了方便操作经常会将两个气瓶并排放置,增加了气瓶使用的危险性。
(2)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库在气温、干湿、防漏、防雷、仓库结构、仓库位置、消防灭火设施等配置上很少达到要求。有时,基于仓库空间限制,或每一类危险品量少,而未分类分库存放,导致一旦起火很难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灭火。
3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对策
3.1 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具有高危的特点,操作必须标准化。相关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情况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的标准化作业程序。
3.2 重视安全识别与台帐建立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原料、中间产品、产品的危险特性,先进行燃烧、爆炸、有毒、有害或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和重大危险源等属性的识别。并建立规范、完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台帐,每种危险化学品都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明火作业许可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不可缺少。作业前,一定要进行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检测和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作业。
3.3 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必须达到包括负责人与职责、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作业安全、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职业危害、事故与应急、检查与自评等10个方面的一级考核要素要求和与之相关的53个二级考核要素要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隐患排查治理及自动化改造工作结合起来,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生产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等作为标准化达标的重要内容,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
在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过程中,应以企业风险管理为基础,强调风险意识,注重事前预防,开展以班组、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生产特点从制度、规章、标准、操作、检查等各方面制定具体规范,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操作岗位和每个工种、每个作业人员,建立自我约束、持续发展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上等级、上台阶,使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通过开展标准化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基础问题,固本强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引导企业采用安全、可靠的设备、工艺和先进技术,使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达到和保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规定的标准,满足高危企业安全准入条件。
3.4 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在遵守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地研究和获取新技术、新工艺等,同时通过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和风险,从而确保生产安全。
(1)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研究和获取先进的工艺技术,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不断优化工艺指标和流程,完善和提高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水平。同时,在原材料的应用上,通过对有毒、高毒、可燃物等进行处理,寻找替代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危险化学品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或引发火灾爆炸等。
(2)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企业要结合危险化学品自身的工艺特点、装置规模和可控程度等,设置建立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而对化学品的温度、压力、流量、流速、液位、物料比等指标进行准确控制。或采用智能自动化仪表、紧急停车系统(ESD)、安全仪表系统(SIS)等自动控制系统,不断降低现场人工操作,避免接触,提高企业的安全自动控制水平,确保装置的平稳运行。
(3)提高安全设施水平:根据物料特性、设备性能、工艺指标等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安全阀、防爆膜、压力表、液位计等具备安全功能的附件。同时,相应的设置超限报警装置,对安全联锁、温度、压力、液位等进行管理,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自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联锁停车等装置,有效提高装置防御异常状况的能力。
3.5 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知识教育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强调人人参与,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并实施培训教育计划,包括安全生产意识、规章制度、岗位风险管理、岗位技术技能、应急等方面内容。确定“岗位达标”标准,通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评议等方法,全面客观地反映每个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情况,实现岗位达标。
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建立“安全第一”意识,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了解所使用的化学危险品性质,切实掌握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消除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学习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熟知应急处理及急救措施,通过考核合格上岗操作。工作过程中,穿着防静电服,禁止穿钉鞋等,定期检查员工操作方法是否合规。
通过员工危险化学品知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
3.6 加强企业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事故发生概率大,潜在危害严重。因此,必须遵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规定。必须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在事故发生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启动,能有效减少各方面的损失。应急救援体系必须充分,主要做到:救援知识的培训、定期的演练、内容的更新、设施的保障等。同时,加大应急资源投入储备力度。充足的资金、物资和技术资源是企业危机管理的基础和应急救援的根本保障,应急资源的匮乏不仅会降低生产单位初期应对事故的能力,还会扩大事故的危害程度。
3.7 加强隐患整改的后期追踪,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危险化学品企业需要频繁接触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使用高温高压的特种设备,必须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生产中的隐患时,要及时通知、及时整改、及时落实。防止事故出了、原因找到了、整改进行了、事故还是发生了。因此,对隐患整改落实的后期追踪工作必须加强,一定要重视后期的追踪工作,使得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善始善终,以减少事故的再次发生。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事故多发确实是是我国现阶段化工行业发展中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从客观上讲,发生事故在所难免,是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中必须付出的代价。同时,事故不仅会促进法律标准体系的完善,也能够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出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改进工作的措施,这是事故调查的精髓所在,是事故预防的根本途径。”
4 结语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在我国工业化迅速推进的今天,还远远不够重视,使得我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形势严峻。加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标准、方案等,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令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