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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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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要求

家校合作要求范文第1篇

客观分析、正确认识家校合作中教师的角色冲突,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合理解决这些冲突的思路与对策,指导教师处理好家校合作中的角色冲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对于促进家校合作、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家校合作视域下教师的角色分析

角色是处于一定社会地位的个体,根据社会的客观期望,借助自己的主观能力适应社会环境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1]。角色不是一成不变的,角色总是随着社会背景发生变化,社会背景不同,社会的客观期望不同,个体承担的社会角色也不同。指导教师欲处理好家校合作中的角色冲突,首先必须弄清楚家校合作背景下自身的多重角色。

1.传统视域下教师的角色分析

在家长被明确赋予参与学校教育权利之前,在学校教育中,在教师―学生这对关系中,教师扮演着教育者的角色;在教师―学校领导这对关系中,教师扮演着下属的角色;在教师―教师这对关系中,教师扮演着同事的角色;在教师―家长这对关系中,他们之间的关系较为疏远,较为隐蔽,并不明朗,从理论上讲教师和家长应该扮演着合作者的角色,但是教师和家长之间实际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

2.家校合作视域下教师的角色分析

2012年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赋予了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社会责任。在新时期家校合作视域下,家长和教师之间的关系逐渐显现出来,家长和教师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直接。与此相对应,家长和教师被赋予了新的社会角色。在家校合作的视域下,教师扮演的新角色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支持者的角色。家长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它是家长自愿组成、家长独立自治、家长自主管理家委会事务的组织,因此当家委会家长开展家委会事务时,教师应积极提供条件,为家委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提供各种支持。

(2)被监督者的角色。《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也即在新时期家长被赋予了监督权。家长在行使监督权时,不是仅从自己、自己孩子的角度对学校教育提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还是从其他孩子、其他家长的角度履行上述职责的,因此家委会家长是受社会委派代表全体儿童、全体家长进入学校教育场域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委会家长不仅是自己和孩子的代言人,更是所有儿童、家长乃至整个社会的代言人。因此,教师是被家委会乃至整个社会监督的,因此教师扮演着被监督者的角色。

(3)家长教育者的角色。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相应地,教育要求学校必须打开校门,拆掉围墙,实现开放式发展。家委会的出现实质是国家赋予家庭与学校参与学校教育平等地位的一个举措。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能力还比较弱,在许多方面家长还只能扮演学校教育支持者的角色,比如为学校实践活动联系场地、提供奖品、提供校外教育资源等。而在开展教育活动时则容易出现“伪教育性”、“学生主体性缺失”等现象,因此这就要求教师须帮助家长提高教育素养与能力。

(4)合作者的角色。传统的教育理论强调父母对孩子的影响会影响学校教育,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家长和学校共同配合来完成,但这种配合更多的是在家庭这个场域内进行的,是隐形的、不自觉的。在新的教育背景下,家长被赋予进入学校教育场域的权利,同时也具有了和学校教师一样的显性的“教育者”的角色,家长不仅要在家庭这个场域中与教师合作,也要在学校这个场域中与教师合作。因此,家委会家长与学校教育者都属于广义的教育者,在儿童的成长中他们是合作的关系,教师是家长的合作者。

(5)沟通者的角色。家校合作决定了交流的重要性。教师在参与家校合作时,要注意与家长之间的沟通,通过沟通掌握家长的困惑、意愿;此外,要开展好家校合作也离不开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沟通,教师还要注意架起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通过沟通来实现学校和家长之间的双向交流。

(6)朋友的角色。在家校合作的过程中,由于部分家长与学校联系较为紧密,对学校贡献较大,与相关教师的观念较为相似,因此有些教师与家长从一般合作者的关系变成了比较亲密的朋友。

二、 家校合作背景下教师角色冲突的表现及成因

角色冲突是指因角色期望不一致而产生的个人心理或感情上的矛盾和冲突[2]。由于引起角色冲突的原因不同,各种角色冲突的表现也不同。家校合作背景下教师的角色冲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1.角色间的冲突

角色间的冲突是指不同角色承担者之间的冲突,它常常是由于角色利益上的对立、角色期望的差别以及他们没有按角色规范行事等原因引起的[2]。家校合作背景下教师的角色冲突之一来源于不同的角色承担者之间的冲突。

首先,社会和教师之间不同的角色期望引起的角色冲突。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之所以要大力开展家校合作,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配合对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出来,因此整个社会、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教师开展家校合作。但是许多教师不理解家校合作的意义,认为家校合作是额外的负担;有的教师因不能正确解决家校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认为家校合作是制造麻烦。来自社会和教师之间的这两种不同的角色期望导致教师产生角色冲突。

其次,家委会家长和教师之间不同的角色期望引起的角色冲突。一般来说,在家校合作中,家委会家长对学校教育贡献较大,有些家委会家长认为自己付出较多,和教师、学校关系较为密切,希望教师能对自己孩子多一些关照;但是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关注的是全体学生的发展,教师希望通过家委会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参与促进所有儿童的发展。来自家委会家长和教师的不同的价值取向,会使教师产生角色冲突。

再次,家长群体和教师之间不同的角色期望引起的角色冲突。如在一些较发达地区,家长受教育水平较高,对孩子的发展较为关注,这部分家长希望能够充分享有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充分参与学校教育,特别渴望参与事关学生发展的重大决策;但是,部分教师认为自己享有独立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权利,仅仅希望将重大事件的决策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希望家委会家长只充当学校助手、传声筒、收费员的角色。

另外,在有些地区,部分家长的工作缺乏教育性,方法不得当,组织缺乏目的性和计划性,组织的活动多但是重复较多、效率较低,甚至还存在阻碍学生发展的情况。家长希望在家委会开展教育活动时,教师能够提供相应的指导,但是部分教师却认为家委会的工作主体是家委会家长,自己应尊重家委会家长独立开展家委会的工作。来自家长和教师之间不同的角色期望也容易引起教师的角色冲突。

最后,学生和教师之间不同的角色期望导致的冲突。如,有些家委会在组织活动时会邀请班主任参加,学生更多地希望班主任能扮演朋友的角色,能不用平日里学校的纪律约束自己;但是有的班主任认为没有教师的组织,单凭家长很难管理好,因此在家长组织的活动中仍然扮演班主任的角色,会将学校里的行为要求带到活动中。因此,来自学生和教师之间不同的角色期望也会导致教师的角色冲突。

2.角色内的冲突

角色内冲突是由于多种社会地位和多种社会角色集于一身而在它自身内部产生的冲突 [2] 。在家校合作的视域下,教师所承担的多重社会角色同时对他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当教师难以胜任时便容易产生角色冲突;另外,在家校合作中,教师所承担的几种角色之间的行为规范互不相容,这时也会产生角色内的冲突。在家校合作背景下,教师角色内的冲突表现为以下几种。

(1)应对紧张引起的角色冲突

如上所述,在家校合作视域下,教师承担着更多的角色,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教师要想满足所有的角色期待,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投入极大的精力。各种角色都需要教师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辛苦的劳动,这些可能造成教师疲于应付。

(2)各种角色行为规范的不同引起的角色冲突

在家校合作中,有时候教师角色之间的行为规范可能是相互冲突的,甚至是相反的。例如作为支持者和合作者之间的角色冲突:作为家委会的支持者,在开展家委会工作时,教师就应该尊重家长的主体地位,教师只起到协助帮扶的作用;但是作为合作者,教师和家长就应是双主体,教师应和家长一起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各种角色行为规范不同引起的角色冲突还表现在被监督者和教育者之间的角色冲突:作为被监督者,教师应虚心接受家长的批评和建议;作为教育家长的角色,教师在家长面前应保持专业自信,用专业的视角和专业的思维对家长进行教育。

(3)角色认知不清导致的角色冲突

每一个角色都有一定的角色规范,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按照角色规范行事。角色规范在我国家校合作的历史比较短,家委会家长对自己的角色认知还不是很清楚,这也导致教师在参与家校合作时不能按照应有的规范采取相应的行为,从而引发角色冲突。

三、 正确处理角色冲突,以应有的角色进入家校合作场域

教师应该以何种身份进入家校合作,对于角色的认识和认同是承担角色的前提和本源[3]。教师要进入家校合作领域,首先必须正确认识自己的角色,解决好角色冲突,在教育情境中扮演相应的角色,这是开展家校合作工作的前提。

1.加强角色认同,给予角色期待,促使教师积极承担相关角色

心理学家W・古德提出了解决角色冲突的具体方法:即从各种互为交叉的角色中挣脱出来,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到那些对自己更有价值的角色上[4]。在家校合作的背景下,教师被赋予的这些角色意在促进家校合作,为儿童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是有价值的角色。但是,部分教师不能充分认识到这些角色的价值,或者对这些角色存在抵触情绪,因此在这些角色上付出的并不多。针对这一点,学校在开展家校合作之前,应通过相关培训,对家校合作的意义进行认真讲解,让教师充分认识到承担这些角色的重要意义,促使教师积极认同这些角色;同时还要在实践中给予教师更多的角色期待,促使教师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动地承担这些有意义的角色。

2.明确角色规范,强化角色学习,提高教师按照角色规范履行职责的能力

尽管我国有些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并开始正式开展家校合作工作,但是笔者注意到,部分教师没有意识到自己角色的变化,仍然以原有的角色参加学校教育,这样很容易混淆传统教育工作和家校合作之间的区别,教师容易将个人固有的定势思维等带入家校合作领域。我国家校合作的历史相对较短,家校合作的意识才刚刚被唤起,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相应的角色期待不甚清晰,缺乏明确具体的要求,导致教师对于家校合作赋予自己的角色认识还不是很清楚。我们应首先从理论上对教师的角色进行明确的规定,并提出明确的角色规范,从客观上避免教师对自己的角色认知不清、各方面相关角色对教师期望不一致导致的角色冲突。另一方面,还要让教师从主观上提高对自己应承担角色的认知程度,并通过培训来提高教师参与家校合作工作的能力和修养,按照角色规范要求履行职责。

3.注意心理干预,促进教师做好自我调适

虽然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起,我国就已经充分认识到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并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倡导开展家校合作,但是,真正大规模推动家校合作发展也不过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对于广大教师来说,家校合作尚比较陌生,需要教师和整个社会、学校、家长一起适应这种变化和要求;另外应注意教师的心理干预,促使教师正确对待这些问题,做好心理方面和认知方面的自我调适。

参考文献

[1] 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2] 宋扬.试论现代中小学校长的角色及其角色冲突[J].教育导刊,2001(1).

家校合作要求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家校合作;家庭教育;问题;根源

中图分类号:G780

文献标识码:B

一、家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家庭方面

(1)认识不足,观念滞后。虽然不少家庭在观念上已经有了家庭和学校合作的意识,但是对其中的具体问题的认识还相当模糊。家校合作在家长眼中不过是迎合、敷衍罢了。

(2)合作意识欠缺。在当前的家校合作中,大多数是学校主导下家长参与的教育模式,家长在与教师沟通、与学校沟通中扮演被动、次要、从属的角色。这种角色定位不是合作前提下的角色定位。

(3)家庭教育的几个不良倾向。家庭成了学校生活的延伸,家长是学生放学后的“老师”――学校化倾向;家长按主观意愿把孩子个人发展与整个家庭的未来联系在一起,意在“光宗耀祖”――本位化倾向;盲目跟风,照搬别人育子心经而不考虑个体差异――模式化倾向。以上三种不良倾向相当明显,而过度随意化与严重无序化在近几年也势头渐劲,不可小觑。

2.学校方面

(1)认识上的局限性。只重视单方面地敞开门办学,忽视深入家庭提供应有的指导与服务是现在学校方在家校合作中的通病,这主要是学校方对家校合作的认识不够深入造成的。

(2)实践上的表面化与形式化。学校通常把活动的开展等同于家校合作,这只是一些流于面上的形式而已,家校合作远非如此。家庭教育更要针对个体,讲求个性,学校可以提供理论上的指导和经验上的帮助,这更是深层次接近根本的家校合作形式。

3.操作过程

(1)合作机制不健全。例如,目前好多学校的家长委员会仅处于辅助和支持学校工作的位置,至于其他制度保障,只不过是张榜上墙而已,制度形同虚设,合作机制健全就更谈不上了。

(2)家校沟通渠道有限。目前家校合作的沟通渠道仅限于校方组织的诸如家长开放日、家长会等活动;家长与教师之间的沟通更多地发生在学生学习或思想出现异常之时,家校合作还更多地停留在“问题解决式”的层面上,只有出现“问题”,才能触发家长和教师的合作需求。家长会一般都由学校提出,很少有家长主动提出要求召开家长会。学校“走”入家庭的手段很是单一,一般是校讯通、QQ群等的手段,通常也是告知作业或是反馈而已,谈不上家校合作或是指导、服务家庭教育。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1.历史原因

第一,我国历史上的教育模式一直是以学校为主体的单一教育模式,学校在学生的教育方面承担主要教育任务,这种观念和习惯影响和制约了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和合作。第二,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师道尊严的权威性尚在,造成某种程度上的家校合作中地位不平衡等。第三,长期的状元情节和唯学习为本位的思想,使得与提高孩子学习成绩无关的一切要求,家校双方都不感兴趣,于是造成家校合作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等问题。

2.社会因素

造成家校合作教育问题最重要的原因是个人生活工作压力大。作为学校方的老师和家庭方面的家长在合作时精力有限,难以有长期大量的精力投入。笔者在与部分教师和家长的访谈中得知,因为生活、工作压力,很少有时间来参与学校正规教育以外的家校合作教育。

3.其他因素

家长的受教育程度、个人经历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制约,而校方的管理体制、教师的个性差异等也是家校合作中存在诸多问题的成因。

三、问题解决的建议

解决家校合作存在问题的前提是家庭教育要与学校教育达成一致,还应出台相关的规定条文予以保障,而合理利用家长资源,进而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是家校合作得以有效实施的主渠道。

有了家校教育目的的一致,有了规定上的保障,有了学校、家庭、社会的支撑,这样才能形成高效的教育环境,使家校合作达到实效目的。

参考文献:

家校合作要求范文第3篇

一、家校合作中教育者出现的问题

问题1:合作形式单一,积极性缺乏

国际上对家校合作形式与程度有多种不同的划分,根据潘格(pang)的划分,家校合作可分为由高到低的七个层次:

(1)学校到家庭单向的信息传输,家长被动地作为“听众”;

(2)双向的家校间信息传输,家长根据学校提供的信息辅助管理教育子女;

(3)家长参与再教育活动,学习如何教育子女;

(4)家长志愿者在学校各种活动中帮忙;

(5)各种家长组成的组织在教育过程中发挥作用,如:家长教师联谊会等;

(6)家长作为学校的顾问,为学校重大政策提供意见;

(7)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委员会,对于学校的管理具有决定权。

通过对比发现,我国现阶段的家校合作基本仍处于第一层次,形式非常有限,基本上是电话联系、家长会等单向的形式为主。但是这两种形式几乎都只是单向的,甚至家长会变成“汇报会”、电访变成“告状”,形式有限、扭曲都严重地制约了家校之间双向的信息交流。

当我们从教育者身上审视该问题时,我们会发现由于教育者对家校合作的不重视、理解不到位等,阻碍了家校合作形式的拓展。其中存在三类情况:

一类是教育者过于自信,自认为是教育的权威,而家长不懂教育,参与学校教育只会增加麻烦;另一类是教育者过于自卑,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感到紧张,担心经验不足或者无法满足家长不同的要求;最后一类是对家校合作理解不到位,存在着世俗化与功利化的观念,认为家长只是在学校招生、建设、投资等对外活动时方才发挥“互利互惠”的作用。

问题2:没有正视合作主体间的水平差距

由于现实条件以及教育制度等因素,学校在开展家校合作的过程中,无法照顾不同阶层与程度的家长,导致处于不利地位家长在合作中受到无形的排斥。教育机构歧视论(Institutional Discrimination Theory)认为教育机构对来自低下阶层的父母和学生存有偏见,校内一些隐晦歧视作风或排斥措施,把条件不利的家长排斥在外,使他们不能参与子女教育。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偏见”并不是人为刻意造成的,而是由于现实因素,学校教师对文化背景不同的家长提出相同的要求,无意中使程度较低的家长力不从心或者缺乏自信,从而逃避某些与学校合作的机会,形成自我淘汰,这是一个现实存在的问题。学校如果总是忽略了类似的问题,就会使家长参与的潜力遭到贬低,对参与子女教育失去信心和兴趣。

二、家校合作过程中学校与教师的定位

1. 家校合作的平等合作者

相比学校教育,家长的教育更具有针对性、灵活性,家长与孩子间拥有更多的感情基础与共同的生活经历,可以在长期生活的环境中随时随地进行潜移默化地影响,这些都是学校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两者在内容上、思想上、形式上可以进行互补。

因此我们必须抛弃“学校领导家庭”的观念,真正树立起平等合作的观念,让家长作为平等的合作伙伴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实现教育优势的互补以及最大化,逐步适应开放化、民主化的学校发展趋势。

2. 家校合作的主导者

学校要主动将家校合作的推动纳入学校未来建设规划当中,通过成立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以及校外专家组成的专门的机构,来努力探索构建有效合作机制,保证家校共同教育落到实处;其次,学校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教育资源,通过主动开办家长学校、家长论坛等形式,鼓励他们参与到再教育活动中,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掌握一些科学的教育技巧和方法;最后,学校在制定工作计划、方案的时候,应充分考虑家长的意见,让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当中,逐渐形成和完善家长管理委员会、家长咨询委员会等管理机构,形成一种更加民主、开放的办学风貌。

家校合作要求范文第4篇

〔中图分类号〕 G4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2)13—0016—01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最完备的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家校合作是家庭与学校以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的双向活动。现代教育呼唤现代教学手段,家校合作作为新型的教育模式,是未来教育发展的新趋势。

一、家校合作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家校合作教育模式是教育规律的需求。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各自的优势,也有各自的不足,如果两者能够巧妙结合,就能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教育发展。家庭教育是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的主要场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天然的亲子之情是无可比拟的,但家庭教育的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长的个人意志,在教育孩子时往往缺乏科学的方式和方法。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机构,是促使青少年儿童社会化的专门场所,但同家庭教育的连续性相比,学校教育具有阶段性,而且学校教育内容的稳定性、系统性一般不能因人而异、随意更换。

教育青少年是家长和教师共同的职责,虽然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在目标、要求以及教育方式和方法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但它们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总的来说,学校和家庭的教育目标是一致的,教育对象也是一致的,因此,只有家校合作才能充分发挥两方面教育的优势,取长补短,才能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教育的发展。

其次,家校合作教育模式是历史发展的需求。在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古代社会,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家庭的生产和经济功能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功能。家长对其家庭成员的劳动和劳动产品具有绝对的支配权,其中也包含着对子女教育的支配和控制。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社会发展带来了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科学技术成为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家庭不再是社会的基本单位,而逐渐变为经济共同体和消费单位。生产的社会化、工业化促使学校尤其是公共教育取代了父母相当部分的教育权利。在现代社会中,孩子的教育需要社会、家庭和学校共同担负。用学校教育指导家庭教育,弥补家庭教育的局限,这样才能促使家庭和学校形成教育合力,相得益彰,携手并进。

再次,家校合作教育模式是以人为本的需求。以人为本就是要遵照孩子的发展特点,顺乎孩子的兴趣特长,做到人人都成才。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能依靠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参与。今天的社会处于转型期,社会的急剧变化也影响家庭结构的变化,在当前家庭中,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正逐渐成为家长一代。而这些人中,有的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有的缺乏必要的教育知识。为了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学校应当发挥积极的作用,既帮助家长解决教育方法的缺失问题,又给孩子们以心灵上的安慰,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

二、家校合作的历史沿革与现状

20世纪后期,世界各国政府为了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在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把构建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颁布行动纲领,强力推进。我国家校合作教育从20世纪末开始探索实践,但合作的水平较低,在实践上还有许多未开辟的领域。由于家校关系没有理顺,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家庭与学校的合作存在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家校双方立场的差异问题,如观念有差异、角色定位不明、相互缺乏了解等问题。具体来说,在目前家校合作关系中,偏重的是层次较低、时效性较短、单向的或者说比较简易的家校合作关系,形式比较单一,常以家长会为主,以集体活动为主等。另一方面,在内容上局限性比较大,常以学习为主、以家长陪读为主;在合作效果上表现为频率较小、程度较低等特点。这就急需要双方在以后的合作中加强沟通,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各自责任。

家校合作要求范文第5篇

一、家校合作的必要性

1.家庭教育的优势与不足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父母是孩子的启蒙教师,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孩子的终身教师。“由于血缘和亲情关系,对于青少年而言,家庭教育最具有权威性,最具有感染力,而且具有天然的联系性。”“同时,家长与子女一同生活,接触最多,了解最细,更能从子女的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因材施教,更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易于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因而,家庭教育的优势是其他社会教育难以具备的。

尽管家庭教育具有很大的优势,但是它自身也存在着许多不足。由于我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因而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他们都是第一次直接面对孩子在成长中各个阶段的问题。家长缺乏对孩子生理、心理特点和年龄特征的研究,再加上教育理念的不足,教育素养的欠缺,许多家长往往根据自己的成长经历、生活体验来构造自己对孩子教育的基模。但是家长当年成长的环境与孩子目前成长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使得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尤其是当孩子进入青春期时,家长逐渐地发觉自己在面对孩子教育的各种问题时,越来越力不从心。此外,社会生存竞争的日趋激烈,使得家长非常希望孩子通过读书升学获得更高的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取得未来就业和发展的竞争优势。在这样的思想的支配下,许多家长都把抓孩子的学习成绩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忽视了孩子品德的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阻碍了孩子的全面发展。

2.学校教育的优势与不足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的机构,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学校教育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和策略,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教学。学校教育的组织性、计划性、科学性和系统性,以及教育者的文化素质、思想素质和教育、教学的一切物质设施、教学环境等,都是家庭教育所不能比拟的。

然而,在人们对学校教育寄予厚望的同时,学校也面临着仅靠自身的力量无法应付来自社会各方的压力和挑战: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教育公益性弱化、教育质量下降、教育机会不均等、学生缺乏学习兴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不佳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迫使学校由过去的封闭状态走向开放,开始寻求来自社会多方面力量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家庭教育的支持和配合。

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有其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必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密切合作、优势互补,才能形成最大的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二、影响家校合作的因素

美国学者Henderson&Berla(1994)的一次调查结果表明,当家长参与到孩子的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中时,学生的表现可以产生如下诸结果:学生获得更高的学校等级和更好的学校成绩;学生的出勤率提高,完成作业的情况有所好转;需要参加补习班的学生越来越少;学生在学校中表现出更加积极的态度;学校拥有学生更高的毕业率;学生的升学率的提高。这些结果都是每一个家长和教师乐于见到的。虽然家长参与孩子的学校教育能够产生如此显著的结果,但是目前家长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教育资源却没有被有效地利用。究其原因,我们得出了以下主要因素:

1.家长方面

(1)目前我国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既是家长的权利,也是家长的义务,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来说明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限度。这使得家长在参与学校教育的过程中容易处于尴尬的境地。(2)时间上的冲突。大多数家长拥有全职工作,而且许多工作时间又与学校作息时间重合,这使得许多家长在教师上班的时间很难或者是不能参与学校的教育。下班后,家长又担心自己与教师的联系,会影响教师的休息。因而,许多家长在不知不觉中放弃参与孩子在学校的教育。(3)家长对自己教育角色认识的不足。我国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的家校合作文化氛围,使得不少家长认为,既然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教师是经过专门训练的工作人员,那么教育子女的责任在于学校。只有在学生的成绩出现倒退时,才想到与教师联系。(4)家长和学校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交流。由于缺乏有效的交流方式和平台,因而家长在与教师交流的过程中处于被告知的地位,许多教师只有在学生出现问题时才与家长进行联系,甚至把家长请到学校,希望借助家长的力量来共同解决学生出现的问题。然而,在问题产生之前,教师并没有与家长联系,借助家长的力量,防患于未然,这使得部分家长对教师的教育能力产生了质疑。此外,部分家长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下,教育理念欠缺,在与教师交流的过程中,信心不足,甚至不愿与教师交流。

2.学校方面

(1)学校领导者的态度。我国的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的办学理念反映了学校的办学方向。学校领导对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价值认识直接影响家校合作的程度。目前,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部分家长因为一些教育的事情常常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学校或教师,这使得学校和教师对于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产生了警惕,做任何事都“权衡再三”,甚至畏首畏尾。(2)教师因素的影响。首先,许多学校的班级人数多、班额大,使得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教学和班级管理的任务特别繁重。班主任除了要完成每天的教学工作外(上课、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还要忙于班级建设、学校的日常评比等。此外,学校给予教师的教学压力、家长对孩子的学习期望以及同行的竞争,都带给教师巨大的工作压力,这就使得许多教师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家校合作。其次,家长的素质参次不齐,使得部分教师缺乏与各种类型的家长交流、沟通、合作的经验和能力。

三、促进家校合作的策略分析

家庭和学校是学生成长的两个最重要的场所,加强两者的合作,有利于促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两者的协调一致,形成最大的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因而,要保证中小学家校合作的顺利开展,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和完善有关家校合作的法律、法规,为家校合作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保证

在美国,克林顿总统于1994年3月31日签署《目标2000:美国国家教育法案》,该法案把“美国学校将推进家庭和学校的合作”作为到2000年美国教育要实现的8个目标之一。之后,布什总统于2002年1月8日签署《不让一个儿童落伍法案》,它规定凡是接受联邦教育资金资助的学校,都必须有一项书面的家长介入政策,包括学校与家长合作的相关条款,学校必须与家长合作制定开发和培养儿童的计划,并与家长达成一致意见。该法案的目标之一就确保家长的参与以提高教育质量。

我国必须制定有关家校合作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家长的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使家长在参与学校的教学活动、管理工作、决策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可以依法制定符合本地区的有关家校合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使家校合作逐步的走向科学化、系统化和制度化。此外,还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科学的家校合作评价体系。如可以把对于教师参与家校合作的评价,纳入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范围,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热情和积极性。

2.分级成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家校合作中的作用,为家校合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我国应该成立国家、地区和学校层面的家长委员会。国家家长委员会在宏观方面对各个地区的家校合作工作给予指导,并将一些地区成功的经验进行总结,然后进行推广。地区家长委员会保障本地区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权利,并与各校家长委员会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本地区的家校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地区家长委员会还利用本地区各种教育资源开展活动,提升本地区家长的整体教育素养,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学校家长委员会,是联系家庭和学校的桥梁。学校家长委员会作为家长的代表参与学校的管理,充分享有对学校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了解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方向,知晓学校的各种事物(包括管理机制、日常活动、学科安排、课程设置以及学生班级情况等),并对学校的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学校家长委员会广泛收集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给学校,向学校提出各种建设性的意见,协助学校改进工作,促进学校的教育改革,并将学校改进后的信息及时详细地反馈给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还可利用家长会议和各种活动来促进家长与家长、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如让教子有方的成功家长介绍自己的育儿心得,提高整体的家庭教育子女的能力和信心。同时学校可以借助家长委员会这个平台对家长进行教育学知识和教育技能的培训,提升家长的整体教育素养,并将学校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教学要求、各学科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告诉家长,使得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协调一致,形成教育共识。

3.成立专款专项的家校合作资金,为家校合作顺利开展提供经济保证

家校合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家校合作活动的开展涉及到教育场所、活动设施、家长培训的教材和资料,教师的劳务费等等,因而它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资金进行保障。对于大多数学校来说,教育经费非常紧缺,许多学校很难拿得出一笔专门的费用来确保家校合作的长期开展。因而必须多渠道地筹措家校合作资金,包括:政府投入、家长捐助、企业界的资助等,以确保家校合作的顺利开展。

4.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于家校合作的科研活动中,为家校合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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