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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施工用电;电气安全隐患;安全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1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地是一个存在多种安全隐患的特殊场所,而建筑工地上的施工用电中存在的特殊电气安全隐患却没有引起一些管理人员的足够重视,从而引发了触电事故。本文就亲身经历的一起由于建筑工地施工用电存在的电气安全隐患导致的一起触电事故,来浅析建筑工地施工用电安全控制措施。
2012年8月21日,我监理的某煤矿选煤厂主厂房的建筑工地。从上午8时开始浇筑标高为9.6米的二层顶板混凝土,在约15:30时许,一名手提振动棒电机的工人大喊一声摔倒在绑扎成型的钢筋平台上,振动棒电机从手中脱落后仍在带电振动,现场人员一边断电,一边救人,所幸当事人摔倒后只造成了头部和手掌的皮肤轻微扎伤,没有危及生命。第二日上午8时,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全面检查了事故现场的通电电缆、三级开关箱、当事人操作的振动棒电机及其穿戴的劳保防护用品。并让当事人模拟了事故现场情景,发现事故发生时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电气安全隐患:
1.振动棒电机的电源电缆用的是4×2.5 m m2四线铜芯橡套电缆,零线的两端都处于悬空状态,未接在漏电开关和振动电机的零线接线柱上。
2.振动棒电机的额定电压为380V,额定功率2.2KW、额定电流3.4A,开关箱内控制振动棒电机的漏电开关额定电流是40A、漏电保护电流30mA,切断电路时间0.2s。事故发生时,开关箱内的漏电开关未跳闸断电,事故现场模拟时此漏电开关也未跳闸断电,漏电开关显然未起到漏电断电保护作用。
3.事故发生时,振动棒电机是被放在一块干燥的木板上托着使用的。用1000V兆欧表检测振动棒电机定子对外壳的绝缘电阻,绝缘值约为0.2MΩ。把振动棒电机放在一块干燥的木板上,给振动棒电机通电运行,发现振动棒电机的外壳和手柄部分都带电,测量振动棒电机外壳对大地的电压值为90V,振动棒电机的手柄部分对大地的电压值为70V。实测正在浇筑混凝土的钢筋网的接地电阻,测量值为0.8Ω。
4.事故当事人在手提振动棒电机时,虽然戴有安全帽,但脚穿普通雨靴,赤手提着振动棒电机。
通过对事故现场模拟演练及分析,一致认定是振动棒电机漏电造成的触电事故,事故原因存在以下五方面:
4.1选煤厂建筑工地的供电电源是TN-S系统,用电设备要求采用接零保护。由于振动棒电机的电缆零线两端都悬空着,在发生漏电事故时,开关箱内的漏电开关自然不会跳闸断电。正确做法是振动棒电机电缆的零线两端应分别接在开关箱内漏电开关和振动棒电机的零线接线柱上。
4.2由于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恶劣复杂,加上当时天气炎热,手提式振动棒电机的电源线不应该使用四芯电缆。在这样存在特殊用电安全隐患的场所,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对于动棒电机的电源线应该选用5×2.5 mm2五线铜芯橡套电缆,电缆的保护零线(PE)两端应分别接到振动电机外壳和开关箱的接零保护线上,零线(N 线)的两端应分别接在开关箱内漏电开关和振动棒电机的零线接线柱上,这样才可以切实起到漏电保护作用。
4.3开关箱内的漏电开关的额定电流40A、动作整定电流为25 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切断电路时间0.2s,取值选择都偏大,所以在振动棒电机发生过载或漏电故障时,起不到应有的断电保护作用。作为此手持式振动棒电机的漏电控制开关,应选用额定电流为10A、动作整定电流6 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切断电路时间0.1s的漏电开关。
4.4振动棒电机下面不应该垫木板。为了放置稳定原因,振动棒电机下面可固定一块铁板,使其外壳与主厂房的钢筋网面等电位,并与大地可靠接触。
5.当事人未按劳动保护要求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未按照安全防护要求穿戴经实验室检验合格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以致于在振动棒电机漏电时,电流通过人体、钢筋与大地形成了回路,造成了触电事故的发生。
从这次触电事故可以看到,建筑工地的施工环境比较复杂恶劣,经常会遇到风吹沙尘、日晒出汗、雨淋水溅等现象,加上工地上各种机械设备同时运行,以及不同部位的敲打震动,非常容易导致电气设备的绝缘损伤,进而造成漏电和电气事故的发生;另外,工人在工作时,还常常会受到水溅、出汗等因素影响,使皮肤潮湿,致使人体接触阻抗值降低;再者,工地上的供电线路都是临时线路,一般都采取架空或埋地两种敷设方式,而且埋地线路未穿钢管防护等等,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就非常容易造成漏电、触电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每个单位工程开工以后的施工用电安全,以下有针对性地对施工单位提出了几项施工用电的安全控制措施。
5.1建筑工地现场施工用电系统应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三级保护配置,以满足建筑工地复杂的环境要求,所用配电箱、开关箱应满足:
(1)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大于0.5mm厚的铁板制作,应具有防震动、防水溅、防日晒、防风沙等作用;
(2)总配电箱处须设置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各机械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都应与专用保护零线可靠连接;
(3)配电箱、开关箱应垂直安装在稳定、坚固、干燥、通风、常温场所,特别是总配电箱周围要设置防护围栏;
(4)总配电箱与分配电箱之间、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5)总配电箱供电出线不超过5路,各分配电箱供电出线不超过7路,各开关箱只控制一台用电设备;所有进出配电箱和开关箱的导线要求从箱体的下底面进出,并分路成束,悬空段电缆用PVC管加以防护,挂牌标志;各配电箱、开关箱的箱门内侧标志本箱控制的详细配电系统图,以备巡查、维修时急用。
5.2 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系统。在建筑工地施工用电系统中,即使前部分是三相四线制(TN-C )方式供电,按照施工规范规定,建筑工地的全部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方式供电系统,在总配电箱处分出 PE 线,所有三相用电设备都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供电,单相的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采取单相三线制系统供电。
5.3采取三级保护。为了确保建筑工地用电系统具有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整体结构要求,应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逐一配电,杜绝配电箱与开关箱混用的不规范现象发生,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综合保护要求进行安全用电配置;同时,总配电箱、各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应根据所控制负荷的额定功率详细计算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另外,合理匹配各级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动作保护时间,各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最大切断电路时间不宜大于0.1s,其上一级分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的切断电路时间不宜大于0.2s,总配电箱内各漏电保护器的切断电路时间不宜大于0.4s,以防止漏电保护器出现“误动”、“拒动”等异常情况发生,提高建筑工地供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4供电线路敷设。在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从变压器出线到第三级开关箱间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由于常会受到各种碰撞、碾压,以及风吹、日晒、雨淋等因素的伤害会导致漏电或触电事故发生。所以,要求临时用电线路敷设应做到:
(1)建筑工地的三相供电线路要求采用五线铜芯电缆,以确保安全用电;
(2)电缆线路横穿道路、桥梁、水沟时应架空敷设,高度大于4.5m,或穿钢管埋地敷设;在施工现场,总配电箱与各开关箱间的电缆线路,要求穿钢管埋地敷设,以减少碰撞、碾压等因素的伤害;
(3)在建筑工地,一条电缆线路上的接头数量不应多于两个,接头的制作质量应做到防水、防拉伸等措施要求,且有明显的标志。
5.5建筑工地照明和单相手持式电动工具用电。
(1)设置单独的照明配电箱,箱内设置双极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照明线路要求使用线芯截面大于2.5 mm2的三芯橡套铜芯电缆,穿钢管埋地或穿钢管沿建筑物敷设,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应保护接零;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和其它临时构件上;严禁在线路上开口T接导线,在办公区或生活区不得私拉乱扯线路;
(3)单相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用电要求从照明配电箱中引出;
(4)在潮湿和浇筑混凝土场所局部照明时,选用额定电压不大于24V的防水防尘灯具;在特别潮湿和在金属容器内施工时,局部照明灯具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现场电工要求认真做好建筑工地用电的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用电安全,防患于未然。巡查内容包括:
(1)每日检查穿钢管埋地的用电线路有否露出地面、被碾压、破损现象,线路接头有否发热、破损和被拉伸现象;
(2)每日、以及在每次启动施工设备前,详细检查施工设备电源线路两端的保护接零、接地及相线的接线端子、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的接线端子是否连接紧固可靠,测量三相绕组对施工设备外壳的绝缘电阻值保证在0.5MΩ以上;
(3)每日检查各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是否能有效动作、动作是否灵敏,清理干净箱内的积灰、杂物和其它物品;
(4)做好每次安装、巡查、维修、拆卸更换等内容的工作记录。
7.重要施工设备装设故障急停开关。对于建筑工地上的塔吊、起重机、卷扬机、传送皮带等需要专人操作的重要施工设备,在发生某种意外危险情时,常常会危及人员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必须在第一时间紧急停车,因此,要在便于观察全貌和便利的位置装设急停开关,以便迅速、及时地切断电源,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结语以上是笔者从一起触电事故分析,以及多年在煤矿建筑工地从事工程监理工作总结出的经验,与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电气人员商榷,目的是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杜绝或减少触电事故的再发生。
参考文献
一、加强宣教工作,开展职业、道德培训
(一)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素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抓好地区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参加《建筑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
(三)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以报刊、板报、横幅、讲座、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强化对现场、对本工种的的岗前培训工作,特种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二、严格管理,加大施工监管力度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外地务工人员居住区,深入开展“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切实加强外地民工生活保障及安全保障。单位针对“四防”工作的要开展自查,同时做到检查有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二)针对地区建筑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加大对工地的管理力度,实行责任制管理,今年继续和施工工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根据责任书完成情况,给予表彰或处罚。
(三)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云岗劳动保障监察组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工程中违法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规范地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一方平安。
(一)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素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抓好地区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参加《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
(三)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以报刊、板报、横幅、讲座、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强化对现场、对本工种的的岗前培训工作,特种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二、严格管理,加大施工监管力度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外地务工人员居住区,深入开展“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切实加强外地民工生活保障及安全保障。单位针对“四防”工作的要开展自查,同时做到检查有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二)针对地区建筑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加大对工地的管理力度,实行责任制管理,今年继续和施工工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根据责任书完成情况,给予表彰或处罚。
(三)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组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工程中违法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规范地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一方平安。
关键词:在建 火灾 识别 对策
1.引言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一幢28层高正在翻新维修的高层居民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火灾系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起火建筑虽不是在建建筑,但当时由于正在进行外墙节能改造,整个建筑完全被脚手架包围,实际等同于在建建筑。而近几年来,国内在建工地建筑火灾事故频发,由此引发笔者对在建工地火灾隐患识别及整治对策的思考。
2.火灾隐患识别
2.1对在建火灾案例进行分析(案例分析法)
本文列举了近年来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的一些典型的在建建筑火灾的案例。
2004年6月9日,北京市京民大厦施工人员在大厦西配楼游泳馆内焊接二层平台的不锈钢扶手时,焊花引燃一层地面上的聚氨酯防水涂料,起火并蔓延成灾,火灾共造成12人死亡,9人重伤,4人轻伤,22人轻微伤,直接财产损失81.9万元;2005年1月17日15:00许,南京市最繁华地区新街口中山路一高层建筑工地因焊工作业时电焊火花落在下面电梯的油布上点燃易燃油布成灾;2005年6月7日1:53许,上海市江浦路、茭白园路路口,一幢在建高层建筑因电焊火花引燃尼龙护网发生火灾;2005年11月13日2:40许,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正在施工的财富大厦13层发生火灾,该大厦12、13两层被烧毁,据调查,12日晚24:00左右,有工人电焊作业; 2008年10月9日15时59分,位于哈尔滨市经纬街与田地街交叉口处的在建工程“经纬360”高层商服住宅楼双子座A座和4层裙房发生火灾。经查,造成本次火灾的原因是电焊操作不当,引燃该建筑外墙部位聚氨脂硬发泡保温层,蔓延成灾。
通过查阅了大量在建工地火灾案例资料,发现电焊作业引起火灾的占90%左右。
2.2对在建工地火灾隐患调研(专家调研法)
经组织市级以上的公安、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专家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调研,总结分析当前在建工地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一)建筑工地火灾负荷大。因工程需要,部分施工现场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物,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部分建筑外墙采用易燃保温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猛烈燃烧,迅速蔓延。多数工地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结构简易,且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有的甚至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严重后果。
(二)建筑工地防火分隔不到位。一些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增加了火灾负荷,堵塞了消防车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甚者,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三)消防安全意识谈薄。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在进行在建工地现场检查时,大部分施工负责人认为消防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事,与己无关,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同时,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程度低,未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没有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四)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建筑工地一般都为临时用电,但是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私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甚至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施工期间,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普遍。施工单位氧气、乙炔使用频繁,部分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保护措施缺乏,存有不清理现场的可燃物或边使用边施工现象。
3.在建工地火灾隐患整治对策
(一)通过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整治
施工现场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施工工地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建筑材料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必要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要保障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除堵塞现象;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不能存在使用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自制配电箱和乱拉、乱设临时用电线路;检查简易建筑等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火灾隐患;在建工地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器材等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不能存在伪劣消防产品和不符合安全规范设置要求现象。
(二)通过改变环境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整治
在建筑行业, 改善作业环境对安全的促进作用应得到足够重视。主要的表现有两个: 一是应注重环境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在消防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应有总平面布置图, 使施工现场道路通畅, 材料堆放井然有序, 合理配置水电资源, 不仅可以提高作业效率, 而且可以大大降低安全风险。二是应重视文明施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改善作业环境,对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 作业现场不良的微气候、噪声、振动、照明、粉尘等条件,会导致作业者疲劳、烦恼, 引起意识水平下降、反应能力降低而增加事故发生率,还会影响作业者正确感知信息的能力, 酿成错误判断而导致事故。
(三)通过改变人的安全行为进行整治
要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经常开展灭火演练,要针对本工地项目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确保职工掌握消防知识程度满足“三懂三会”要求,增强此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要针对电焊工等重点群体开展严格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焊接作业时要派至少一人监护,焊接作业确定焊接的可行性,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四)通过改变管理上的缺陷进行整治
在建工程应按照规定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核等手续,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情况,确定各部门、岗位的消防责任人;施工现场按要求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值班制度和消防措施;要根据建筑施工中安装、装修各阶段的特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人员、材料等消防安全措施情况,要在工地加以落实;还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01
[2]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
关键词:城市化;建设;火灾;防范
1 建筑发生火灾的隐患及危险性
建筑工地按施工专业的性质,一般可分为建筑结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和建筑修缮工程等。工程施工作业与一般的厂矿企业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不同,主要有以下特点。
1.1临时用火多,地点变化频繁且环境复杂
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中,均离不开电焊、气焊割、沥青灶、烘炉、电炉及喷灯等临时用火。而且当今的建筑工程功能复杂,如果对这些作业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事先办理明火审批等手续,或者对施工人员管理不严,就存在极大火灾隐患。特别到了北方的冬季,施工现场还要增设锅炉、火炉等生火生产用火设施。因此,若对这些临时用火疏于管理,违章作业,极易引起火灾。
1.2施工现场内易燃、可燃材料多
在施工现场内,到处可见易燃、可燃材料,如油漆涂料、刨花锯末、草帘草袋、油毡、木料以及外墙保温材料等可燃物,由于受施工现场局限性的影响,若不能有效控制易燃、可燃物及施工用火,极易蔓延成灾。尤其对于高层建筑的施工后期,室内装修多,电气设备多,管道井多,聚集人员多和建筑功能多,这“六多”更决定了高层建筑较其他民用建筑潜伏着更多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形成立体火灾,有烟囱效应,火势蔓延更快。
1.3用电量大,临时用电不规范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建筑行业的机械化,普遍使用了便携式电动工具及其他施工机械,加之临时照明的需要,用电负荷量大、线路特别多。如果敷设安装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线路一旦超负荷,容易造成导线过热或短路而产生火花,引燃周围可燃物。尤其这种现象在工人宿舍更是随处可见。
1.4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多
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经过基础、结构、安装和装修等几个阶段,各工种施工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尤其在安装和装修阶段,工程交叉作业多,再加上工程分包较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消防安全制度没有具体落实到位。
1.5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不足,缺少消防水源和通道
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往往在办公区、门口等显眼的地方放置一些灭火器外,其他地方很少配置或根本就无任何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往往也只有临时消防水源,管径细,并受季节变化影响,一到冬季结冰,不能保证消防给水。
1.6临时建筑材料不合格,搭设不规范,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目前,较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均会搭设一定规模的临时建筑,用于现场办公和工人宿舍。现在大多采用装配式活动房,隔墙采用彩钢夹芯板,内部填充大多为普通硬质泡沫塑料,为易燃材料,根本达不到防火的要求。在搭设时往往又因为现场空间条件限制,往往存在防火间距不足,疏散距离不够等问题。在铺设临电线路时更是私拉乱接,随意使用。这样的临建设施一旦着火,火势就会迅速蔓延,难以控制,人员也难以逃生。
2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2.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多,往往几个单位一个工地施工,管理难度大,因而,必须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充分发挥各施工单位,各部门的作用,发动群众,做到人人防火,处处防火,时时防火,确保安全。
2.2要根据施工不同阶段的火灾隐患特点,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消防措施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与施工平面布置等内容统筹考虑。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乙炔瓶等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应符合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特别应从明火作业区,可燃、易燃物品存放区、危险物品库房、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临时疏散通道及出口等方面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进行了明确,确保施工现场实现功能分区管理。
2.3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特别是加强对电气线路的安全监管和电气设备的正常维护、检修,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施工单位要确定专人定期检查临时用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做到及时发现线路及设备损坏问题,排查安全隐患。
2.4加强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
尤其要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的防火管理。加强工程前期的消防设计监督审核工作,限制使用装修可燃材料,淘汰易燃材料,采用新型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施工安全防护网,改进传统施工工艺,推广施工新技术,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2.5要加强消防设施管理
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做到布置合理、使用方便,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凡建筑高度超过40m的新开工项目,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系统,其系统应包括泵房、增压泵、专用电箱、沿建筑物高度升高的消防管道、满足顶层作业面和建筑物四周消防需要的消防水袋(软管)以及其他消防器材和设备等。
2.6临时建筑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