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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油化库 防火 防爆 安全距离
1、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企业规模原来越大,国家对危险品的安全措施日益加强管理。一个现代化企业要想确保安全生产,必需从设计开始对自己企业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加以防范。油料化学品库就是这一类危险源中比较普遍的一种。因此做好油料化学品库的设计工作对企业,国家及人员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2、油料化学品库的存储要求
2.1化学危险物质分类贮存的安全要求:爆炸性物质的贮存按原公安、铁道、商业、化工、卫生和农业等部门关于“爆炸物品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①爆炸性物质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内;②存放爆炸性物质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相抵触的爆炸物质;③一切爆炸性物质不得与酸、碱、盐类以及某些金属、氧化剂等同库贮存;④为了通风、装卸和便于出入检查,爆炸性物质堆放时,堆垛不应过高过密;
⑤爆炸性物质仓库的温度、湿度应加强控制和调节。
2.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贮存的安全要求:①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不得与其他物质共同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共同贮存;易燃气体和剧毒气体不得与腐蚀性物质混合贮存;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②液化石油气贮罐区的安全要求。液化石油气贮罐区,应布置在通风良好且远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露天地带。不宜与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同组布置.更不应设在一个土堤内。压力卧式液化气罐的纵轴,不宜以对着重要建筑物、重要设备、交通要道及人员集中的场所。③对气瓶贮存的安全要求。贮存气瓶的仓库应为单层建筑,设置易揭开的轻质屋顶,地坪可用沥青砂浆混凝土铺设,门窗都向外开启,玻璃涂以白色。库温不宜超过35℃,有通风降温措施。瓶库应用防火墙分隔为若厂单独分间,每一分间有安全出入口。气瓶仓库的最大贮存量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3易燃液体贮存的安全要求::①易燃液体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并与明火保持一定的距离,在一定区域内严禁烟火;②沸点低于或接近夏季气温的易燃液体,应贮存于有降温设施的库房或贮罐内,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应保留不少于5%容积的空隙,夏季不可曝晒。③闪点较低的易燃液体,应注意控制库温。气温较低时容易凝结成块的易燃液体受冻后易使容器胀裂,故应注意防冻;
④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分地上、半地上和地下三种类型。地上贮罐不应与地下或半地下贮罐布置在同一贮罐组内.且不宜与液化石油气贮罐布置在同一贮罐组内。贮罐组内贮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在地上和半地下的易燃、可燃液体贮罐的四周应设置防火堤。
2.4易燃固体贮存的安全要求:①贮存易燃固体的仓库要求阴凉、干燥,要有隔热措施,忌阳光照射,易挥发、易燃固体应密封堆放,仓库要求严格防潮;②易燃固体多属于还原剂,应与氧和氧化剂分开贮存。有很多易燃固体有毒,故贮存中应注意防毒。
2.5自燃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①自燃物质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遇水燃烧物质混放贮存,也不能与腐蚀性物质混放贮存;②自燃物质在贮存中,对温度、湿度的要求比较严格,必须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中,并注意做好防火、防毒工作。
2.6遇水燃烧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① 遇水燃烧物质的贮存应选用地势较高的地方,在夏令暴雨季节保证不进水,堆垛时要用干燥的枕木或垫板;② 贮存遇水燃烧物质的库房要求干燥,要严防雨雪的侵袭。库房的门窗可以密封。库房的相对湿度一般保持在75%以下,最高不超过80%;③ 钾、钠等应贮存于不含水分的矿物油或石蜡油中。
2.7氧化剂贮存的安全要求:① 一级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不能混放贮存;不能与其他弱氧化剂混放贮存;不能与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混放贮存;氧化剂与有毒物质不得混放贮存。② 贮存氧化剂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可以采取整库密封、分垛密封与自然通风相结合的方法。
2.8有毒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① 有毒物质应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干燥场所,要避免露天存放,不能与酸类物质接触;②严禁与食品同存一库;③ 包装封口必须严密,无论是瓶装、盒装、箱装或其他包装,外面均应贴(印)有明显名称和标志;
2.9腐蚀性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① 腐蚀性物质均须贮存在冬暖夏凉的库房电,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热;② 腐蚀性物质不能与易燃物质混合贮存,可用墙分隔同库贮存不同的腐蚀性物质;③ 采用相应的耐腐蚀容器盛装腐蚀性物质,且包装封口要严密。
3、油料化学品库的总平面布置
油化库的布置要遵从企业整体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应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各生产环节联系良好,物料输送合理、有序。用量比较大且运输频繁的油料化学品宜靠近物流口;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下风向,并远离人群聚集区,同时做到高风险区域和低风险区域分开;应远离各类明火源,并建防雷击设施和安全围堰;要保证消防车双向到达。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1.4条: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3.2和业主实际需要面积综合考虑单体油料化学品库的面积。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5.1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等的防火间距(m)确定与周边建构物的防护距离。
4、油料化学品库的建筑设计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3.15条: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提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6.11条: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6.13条: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仓库,宜按本节规定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8.1条: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8.2条: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2个,当每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时,可设置1个。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由于油料化学品库有防火、防爆的要求,而在建筑设计中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油化库地面荷载一般考虑单位有效面积负荷(t/ ㎡)为0.6~1.0,考虑地坪设计实际情况,建议地面荷载采用3.0 t/ ㎡。
5、油料化学品库通风及电气要求
油料化学品库暖通专业应做事故通风(通风次数12次/小时),通风百叶与排气扇应位于不同侧墙面上。油料化学品库中要采用防爆型开关插座、灯具,并设置报警系统,不允许在库内设置配电箱。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总则中,明确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方针,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并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由于国家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和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使用单位在购买该类化学品前都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统一备案,使用单位必须确定主要负责人,全面部署和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我国一些高校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负责人直接由分管副校长或相关领导担任,国资部门或保卫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各项工作的部署开展。在此基础上,负责人与各基层实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管理和安全责任由领用人具体承担,做到了化学品与责任人的一一对应。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的根本目的。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对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加强,能够从制度规范上有效指导和约束相关工作的合理性、合法性,从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校园内外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校园环境。
2储存条件和领用程序
在理工类高校,易制爆化学品一般由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或化学药品仓库统一进行采购、储存和发放,对于仓库的储存条件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设置化学药品仓库,并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评价。仓库应当专门划出区域单独存放易制爆化学品,根据储存的种类和危险特性,设置相应的通讯报警、通风调温、防火防爆、防腐防雷、防盗等安全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具备化学品管理的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对于入库的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有两人以上专人管理建立台帐。台帐应当保留采购化学品时的原始审批单据并保持两年以上备查。易制爆化学品的领用人,必须是本校在编教职员工,在领用时,需签订易制爆化学品使用承诺,承诺领用的药品只用于本单位教学和科研,绝不用于制造危险品或其他非法行为,在从化学品领出开始直至使用完后空瓶处理期间,承担其管理责任。而领用人所在的教研室和院系,则承担化学品管理的监督责任。因此,易制爆化学品的领用审批,需由领用者本人提出申请,经教研室负责人、院系分管领导及药品仓库代表签字批准后,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并汇总报送公安部门备案,方可登记领用。此外,易制爆化学品中同属于爆炸品的药品,如高氯酸铵、二硝基(苯)酚[干的或含水<15%]等,应逐步纳入学校爆炸品管理体系,遵照公安部门对爆炸品管理规定执行。
3使用和回收处理过程
易制爆化学品在使用阶段的管理,存在多种复杂及不确定性因素。首先,使用者多为学生,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并不具备完整的知识体系。因此,在做好实验前安全教育的同时,药品负责人需要全面负责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并做好指导和监督。其次,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易制爆化学品在实验室内必须储存于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药品柜内,上锁并由专人管理。由于规定出台不久,需要逐步落实药品的储存管理条件,学校在为各实验室配置专用药品柜的同时,应当在管理规定中明确符合标准的储存条件。对于如硝酸等具有金属腐蚀性的化学品,应专门配置防腐通风设备;对于高氯酸盐、硝基类化合物等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化学品,应单独配置隔离防爆措施;对于镁粉、铝粉等大量使用的袋装化学品,必要时应设置专用储藏间,并配备防火、防爆措施。由于实验室人员流动性大,化学品种类多,管理分散,还应当对易制爆化学品单独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该登记制度包含了领用审批、储存台帐、使用记录和空瓶回收等一系列登记手续,一方面,建立了实验室内易制爆化学品的进出台帐,另一方面,也对使用过程起到监控作用,便于药品负责人日常管理。为了避免易制爆化学品在社会上的无序流动,管理制度还应禁止本单位化学品对外进行借用、转让。对于从化学药品仓库以外任何单位领取或借用的易制爆化学品,在进入校园后,也应当同时纳入本校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对储存、使用等行为进行登记。为了防止易制爆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遗失、丢弃,防止同一化学品在单个实验室内的存量过大,高校在统一进行化学品空瓶处理时,应当对易制爆化学品空瓶单独进行登记。化学药品仓库根据各单位提出的化学品使用计划,确定各药品责任人领取易制爆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将空瓶的登记应与领用登记相对应,定期回收易制爆化学品空瓶,能够有效约束药品责任人做好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此外,由于易制爆化学品的残液和废液同样具有危险性,实验室内应做好分类回收工作,确保化学品不流入公共污水系统,高校在统一处理该类废液时也应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发生事故或污染。
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由于易制爆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毒性、腐蚀性等多种危险性,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如有不慎,极易发生化学灼伤、中毒、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为了快速、有序、高效的做好教学、科研及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需要制定专门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事故的应急指挥小组和应急救援专业组由易制爆化学品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承担危险性分析及事故分析预测、应急救援响应、预防与预警、现场恢复与事故调查等职责。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存放点开展安全检查,能够不断优化“人防、物防、技防”;对于大量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实验,应贯彻落实安全性评审制度,在实验前开展安全性评审;定期组织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能够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认真做好总结和善后工作,能够对现有管理制度提出客观评定,并给予修改和完善。
5小结
发电企业危化品的存储试论分析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一家燃煤发电企业,其正常生产所用的部分物资从属性上说,属于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范畴。为加强危化品的安全运输及储存管理,我公司先后制定了《易燃易爆品管理规定》、《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移动式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燃油罐区火灾事故处置方案》、《氨站氨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化学危险品仓库火灾事故处置方案》等,通过这些安全管理条例和规定要求从制度上确保了危化品在运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环保,建厂十几年来没有发生一例危化品事故。
笔者结合日常物资供应工作实践,谈谈对在用危化品的认识及储存环节如何加强危化品的管理工作。
一、燃煤发电企业的危化品
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化品。我公司目前使用的危化品主要有:毒害物品(如液氨、丙酮等)、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烧碱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易燃气体乙炔、氢气、助燃气体氧气等)、易燃液体(如己醇、丙酮、煤油等)。公司对危化品的危险源进行了评估,其中主要有:酸、碱、氨车的接卸,有可能发生酸碱氨的泄漏,造成伤人、水体污染、土地污染;化学试剂有害气体挥发,造成人员中毒;易燃易爆品未隔离遇火种,发生爆炸;油泄漏,造成地面污染、人员滑倒伤人、对皮肤造成伤害;氧气、乙炔使用未按规定摆放、固定、漏气,发生爆炸伤人。针对这些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化学工作)、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化学实验室管理办法、化学药品库管理规定、化学主要危险品事故处理预案、公司危险化学品概述与防范及处理措施、化验人员和仓管人员取危化品证上岗等。
二、危化品仓储管理的一般性要求
1.设计及施工
危险品仓库的建筑、设计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储存室或仓库的构造必须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资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灭火、防护拦坝等安全设施。任何易燃和爆炸性物资的储存都必须与相关法规相适应,不得随便存放。具体实施:对于储存的易燃液体,应建立适当的拦坝,以容纳任何溢出或泄漏;评估仓储物资在正常和异常情况下的兼容性;对于小型仓库的危险物资储存应分间、分类、分堆储存;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资要单独储存;所有装有易燃液体的窗口都必须贴上相应的标签或标记;所有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气瓶装载,并贴有相应的标签或标记,使用中的压力气体必须做好记录(如压力、数量、存放地点等),用后的空瓶必须送回到专门地点存放,并做好标记;安装在仓库或储存室的通风、照明设备至少每月一次进行定期检查;存放易燃、易爆性物品的所有仓库都应适当加锁,以防止未经许可者进入;危险品仓库的建立必须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许可证;对不用的、过期或老化的危险化学品按有关规定妥善封存及处理。
2.仓库的整洁
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保持整洁,仓库内必须有统一的划线保持人行走道的畅通。所有易燃品、化学品、爆炸品必须分类,分间存放,贴有标签并在货架上排列整齐。所有装载危险物质的容器(无论是气态、液态或固态)都应处于完好的密封状态。对于有可能倾倒的气瓶、液罐等物资应采取措施妥善地安放在支架内或搁板上防止意外。如有溢出的物体应立即清除。储存危险品的仓库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装卸危险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和重压。应在大门入口及储存室内显眼处张贴“严禁明火”和“禁止吸烟”等必要的图形标志。及时消除仓库内使用过的旧布和其他可燃物料。在适当的位置标明最大库容量。
3.使用接地
若有需要,仓库应按标准使用接地装置(避雷针),接地电缆和接地状况良好,并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对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和试验,确保其安全性,并做好记录。当将易燃液体从一个容器倒换到另一个容器时,为了防止静电荷的积累,应进行适当的接地连接。接地连接用的导线或电缆、线夹应状态良好,且正确使用。连接用的设备应放在固定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强调倒换过程中易燃性,安全工作程序的警告标志应张贴在工作现场。
4.容器及包装
进库的所有物资都必须在包装容器或箱上清楚标注。标注必须正确无误,对于特殊的物资除注明常规参数外,还应显示其基本特征和安全注意事项。物资应存放在适合的容器内或包装箱中。入库时应详细核对品名、规格重量、容器包装等,如发现品名、包装不合规格,容器渗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转移到安全地点处理,不得进库。除留足必需的空容器备用或换装的需要外,尽量减少容器的库存量,以降低风险。员工应有适当的培训,以便学习、了解物资标注的含义。
5.HCS大容量储罐
HCS大容量储罐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防爆裂。设计时应考虑在周边增设拦堵坝,以防止泄漏时污染周围环境或河流。正常运行或使用时应有一定的措施确保排放阀全关闭。应有合适的监控手段和设备并制订应急措施(预案)以满足意外危急时的需要。大容器储罐必须按要求加标签。
三、危化品仓储管理的一般工作程序
1.物资需用计划制订
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制订危品厂区运输路线图:其中对大宗用槽车罐车装运的酸(碱、氨)的进厂应专人专车按指定路线带路监督过磅,且设有液氨(酸、碱)车辆交接记录表,包含日期、车牌号码、带车进出厂人员签字及接卸车人员签字、交接时间、车辆的毛重、净重。装卸过程中注意使用PPE防护用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装卸。仓库严格按照公司《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进行收发料,危险品库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温湿度计,仓管员应每天对通风设施进行巡查,保证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在高温季节应每天检查危险品库室内温度,如危险品库室内温度高于30℃,应立即采取降温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汇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危化品仓库全面检查,主要是检查库房的照明、通风、堆放、整洁状况。库内显眼处悬挂有储存危化品的MSDS(物料安全技术说明书),便于仓储人员或使用人员及时了解物资的属性及采取相对应的防范措施。
2.确定公司区域范围内危化品的存放点
每月对各工作区域的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制订公司所有危化品现有的库存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储存或使用的化学品的名称、化学品类别及危险性分类、化学品数量、存放场所。同时检查各点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3.建立仓储管理系统
将储存场所要求、储存标志、储存安排与储存量、收发储存化学品、储运条件、禁配关系、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废弃等按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同时利用仓储管理系统制订标准的工作程序。
四、加强危化品仓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基础性安全规定是保证危化品安全存储和公司员工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帽、防护服、防护眼镜和面罩、呼吸防护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相关的岗位及人员必须配备、配齐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标志:放置或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位或岗位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标志或警告牌;标明危险品的名称,注明其危险性质,如“易燃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氧化剂、剧、有、腐蚀品”,“防止腐蚀、防止中毒、严禁烟火”等。
排气设施:由于化验或水处理工作中常常产生有毒或易燃的气体,因此凡是有药品存放或使用的地方均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我公司的通风设施一般采用通风柜及排气扇。
冲洗设施:应在大量使用或储放酸、碱、氨等部分或岗位设置喷淋器,以便人体不慎接触药品后的冲洗;应在上述部分设置冲洗水装置(冲洗水阀、水管等),以便在发生药品泄漏或扩散的情况下有足够的冲洗用水。
消防器材:应根据储放或使用药品的化学性质及其危险性放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安全保卫:化验班或仓储班应将腐蚀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锁在专门的药品柜中,按《化学药品库管理规定》进行领用及双钥匙保管;建立完整的化学危险品台账。
应急药品:在储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位或岗位,应配设急救箱,内含急救包、云南白药、红汞、紫药水、碘酊、胶布、美宝烫伤膏、绷带、创口贴、纱布、棉花等药品或用品。
化学药品:在储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位或岗位,应配备洗眼装置及洗眼液;同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与性质配置低溶度的碳酸氢钠或硼酸及硫代硫酸钠溶液,作为酸碱烧伤时的应急涂洗之用。
2.不断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讲座
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危化品工作的员工要重点进行安全专业培训,这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危化品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之一。
3.模拟现场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
以此检验相应人员执行《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水平,提高员工的应变能力。
4.加强企业内部的检查、监督力度
本标准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写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经贸委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
3 术语
3.1 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
3.2 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 一般规定
4.1 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4.2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3 分公司所属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4.4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5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应停止使用。
4.6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统一由分公司供应处负责,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
5 生产、储存和使用
5.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1.1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5.1.2 工厂、仓库的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5.1.3 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1.4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2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改扩建应报所在地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5.2.1 可行性研究报告。
5.2.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5.2.3 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5.2.4 安全评价报告。
5.2.5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5.2.6 符合5.1条件的证明文件。
5.3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5.4 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安全注册登记制。注册登记时,生产和使用单位须填写《化学品安全登记申请表》、《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工作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报分公司安环处,由安环处统一到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办理。
5.5 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生产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包装上应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并提供应急服务电话。使用单位应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包装上是否张贴安全标签,作业场所有表示化学品危害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的标识。
5.6 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证书》和没有提供“一书一签”的产品,生产单位不得销售,证书每5年复核一次。
5.7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8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危及社会安全的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否则造成后果由生产单位负责,同时追究销售单位的责任。
5.9 危险品化学生产单位的新工人,必须做就业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岗位作业。对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5.10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11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5.1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13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5.14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发、双人保管制度。
5.15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为从事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5.16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17 遇水、热、潮易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方。
5.18 受日光照射或受热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禁止靠近热源,存放处的温度不得高于物品的自燃点和熔点。闪点在450C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5.19 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放射性物品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同存一库;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品同存一库。
5.20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
6 经营
6.1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6.1.1 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6.1.2 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6.1.3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6.2 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
6.3 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所在地市级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6.4 领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持使用单位证明到供应处领取,实行两人制。
7 运输
7.1 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
7.2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级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的知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7.3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7.4 危险化学品的托运,只能委托有运输资质的单位;托运时,托运人应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应告知承运人。
7.5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漏。
7.6 装卸运输危险物品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库内搬运一律采用防爆型电瓶车、叉车,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必须装防火罩。装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7.7 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不得混合装运。
7.8 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降温、防潮措施。
7.9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或停放。卸完物品后应彻底清扫。
7.10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GB13392—92的规定。
7.11 运输压缩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车、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8 剧管理
8.1 剧管理必须遵守4~7项各款之规定。
8.2 剧包括: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银、氰化亚铜、砷、三氧化二砷(砒霜、亚砷酸酥)、五氧化砷、亚砷酸钠、钾、砷酸三钠、砷酸二氢钠、氯化汞、硫酸二甲酯、叠氮化钠及其它属国家规定的剧物质。
8.3 需要剧的单位必须提前半年向供应处报计划,由供应处负责采购。
8.4 使用单位领取剧时,须经公安处审批并备案。经审批后持公安处介绍信(介绍信上注明两个领料人姓名和所需物品的名称、级别和数量)到供应处办理开票手续。并将领料单与介绍信一同交供应处安全保卫科签字盖章后,两名领料员(必须是介绍信上所注明的两人)同时到仓库领取物品,并在发放登记簿上签名。发料时,须有两名保管员在场。双方当场确认数量,出库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8.5 剧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并建立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发放完后,保管员须将原包装进行密封,存放原处。单位保管人员、班长、安全保卫人员、单位领导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剧进行一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对领发过的进行复称盘点,建立转帐台账。
8.6 发现剧被盗、丢失,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8.7 分公司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剧安全管理制度。
9 事故应急救援
9.1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分公司安环处备案。
9.2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分公司有关处室。
9.3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有义务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10 检查与考核
10.1 本标准由分公司安全、消防、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行跟踪考核。
10.2 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有关人员,由安全、消防、公安等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 探究
中图分类号:X92 文献标识码:A
1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化学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和放射性的化学品,如果管理和使用不当,受到环境、天气等意外条件,极易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甚至造成严重的火灾,对师生和实验设备都会造成严重损伤,同时也会严重污染环境。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GB 13690-92,①将危险化学品分为类:
1.1 爆炸品
该类危险品一旦受热、受压、撞击,就会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力极强,同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高校实验室常见的如:高氯酸、二硝基苯酚等。
1.2 液化气体和压缩气体
液化气体指通过高压,把气体从气态变成液态状态。高校实验室常见的如:液化气罐(食品烹饪)、氧气(纯净水灭菌工艺)、二氧化碳(气相色谱)等。压缩气体指在高压状态下的高压气体。高校实验室常见的如:氢气等。
1.3 易燃液体
该类危险品易燃,其闭杯试验闪点很低,一般等于或低于61℃。高校实验室常见的如:苯类、戊烷、乙醚、丙酮、乙醛等。
1.4 自燃物品、易燃固体和遇湿易燃物品
自燃物品暴露在空气中易自燃、氧化,同时还伴随着热量的释放。高校实验室常见的如:磷(一般水中保存)、2,6-二硝基苯酚等。易燃固体在受到摩擦、热、撞击的作用时会发生自燃,很容易受外部火源而燃烧。高校实验室常见的如:硫磺(无机)等。遇湿易燃物品一旦接触到水分子时就会剧烈反应,产生易燃气体同时伴有热量的释放。高校实验室常见的如:金属钠、金属钾等。
1.5 有机过氧化物和氧化剂
有机过氧化物一旦受到热、摩擦和震动的作用就会自燃自爆,易分解,该类有机物分子中都含过氧基。高校实验室常见的如:过氧化苯甲酸等氧化剂由于本身具有很高的氧化性,暴露时极易分解产生氧气和热量释放。高校实验室常见的如:高氯酸钾、高锰酸钾、重铬酸钠、氧化铝、氧化锌等。
1.6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该类危险品一般以生物累积方式在体内积蓄,达到造成病理反应所需量时,会破坏机体生理功能,导致病变。轻者暂时受损,重者危及生命。高校实验室常见的如:氰化物、碘化汞、氟化物、苯肼、有机汞、有机氯等。
1.7 放射性物品
该类危险品放射性比活度一般大于7.4?04Bq/kg,极易造成机体损伤。由于其危害性极强,现代高校实验室如不是特殊原因一般禁止使用。
1.8 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对机体组织有很强的腐蚀灼烧作用。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坏死现象。高校实验室常见的如:硝酸、硫酸、盐酸、磷酸、乙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2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1 危险化学品储藏室的要求
储藏室应设计在阴面干燥,通风系统良好,靠近消防设施,有相对应的消防喷雾灭火器,同时准备一些沙子,要有事故备用照明灯。根据危害特性,储藏室要配备具有防腐蚀、防爆的不锈钢保险柜。存储室的建筑物的要求应达到一级,房屋做好避雷、消除静电、报警等防护措施。另外,窗户应安装防盗窗,用钢筋加固,在门的里面和外面都应装上高级防盗门,外门做好配有报警系统。
2.2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储藏
化学危险品应按其危险程度、不同性质、不同的灭火方法分类、分柜存放。一些性质相互排斥的物品应隔离存放,一些易受空气、光照影响的危险品应密封避光单独保存。还有一些特殊保存条件的危险品要单独处理存放,如磷应放在水中保存。
2.3 仓库管理员的专业管理
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接受相应的危险品安全、消防安全方面教育。后期必须通过相应的考试科目合格后,才能实习,由主管部门发给安全作业证,才能上岗操作,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同时相应部门应签订一份危险品安全的责任书,从领导到管理人员做到各司其责、责任到人。另外,实验室、科研室危险品的使用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熟悉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并按其种类、禁忌关系、危险程度分别储存于适宜地点,同时相应管理人员做好危险品购买、使用情况、回收等相应等级记录。
关于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制度,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制度,领用人必须认真填写危险品领用申请单,由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交库房管理员仔细核查登记,必须由相应实验老师入库领取(学生不得进入仓库),并在使用期间严格保管,并做好回收处理,做到“谁领用,谁负责”。在未经管理员的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仓库。
2.4 废弃危险品的规范管理
针对一些包装破损、失去标签和变质、过期失效的化学危险品,不能随意丢弃,应通告上级部门,及时安全地组织处理,其处理的总原则是“无公害、低排放、资源化”,采用最科学合理的方式充分利用回收有用的物质。对不能循环回收的废弃物,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方法进行集中安全处理,将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危险品分解为无毒或毒性较小的物质。②
在有关专业部门协作下,集中处理那些难以处理废弃的放射物质、易爆品、剧毒的化学危险品。
3 小结
在现代高校,高校实验室人员集中且流动性大,一旦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不当就可能会引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和生命财产损失。只有充分认识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科学管理,才能为促进现代高校的和谐做出贡献。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