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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政办电〔〕94号)精神,切实维护我县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粮油保供稳价工作机制
按照省政府要求,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粮食、发改、财政、商务、物价、工商、交通、农发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对粮油市场和重点企业、超市、零售网点的监控监管,合理调度粮油资源,形成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强大合力。要研究我县粮油市场形势和应急市场变化的措施,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各乡镇(场、区)要成立相应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一名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对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强化粮油保供稳价工作措施,密切监测市场变化,保证市场粮源供应,维护粮价基本稳定。
二、保障市场粮源供应
加强县级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充实县级粮食储备,落实好省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粮食储备任务,掌握充足的调控粮源,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可靠,数量真实,需要时调得出、用得上。
县粮食局要按照县政府批复意见,切实落实好新增县级粮食储备的入库工作,保证年底到位,要对全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粮油库存和供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有针对性地组织、引导粮食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到产区采购,充实粮源,保障市场供应。
三、加强粮油市场监测监管
要加强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和信息上报工作,健全全县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网络,适当增加监测点,建立灵敏高效的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粮油市场供求情况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提高数据准确性。同时,建立粮食生产、消费、库存、价格等信息的定期制度,正确引导粮食生产和流通,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对超市、连销企业、零售网点监测监控,及时准确掌握市场动向。加强对鸿大粮油公司等粮油加工规模企业的生产加工、库存、销售的监控,及时掌握准确情况。各超市、企业每周必须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本周库存、销售情况。县粮食局负责全县粮油批发、零售数量和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分析,会同县物价局、商务局每周将全县粮油价格监测情况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县粮食部门要立即对全县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粮油加工、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排查、登记,并与企业签订责任书,要求企业及时报送库存、加工、销售数据,保证正常加工、销售数量,认真履行保证供应、稳定价格的义务,随时接受检查。工商、物价、粮食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粮食流通各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并予以公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xx年,**区粮食局机关、企业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相濡以沫,克服了人员、资金、设施、粮源等方面的困难,严格执行粮食政策,认真兑现服务许诺,千方百计满足群众售粮需求,全年累计收购粮食37万公斤,轮换粮食33万公斤,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
----粮食收储和消防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目标。
我区不是产粮大区,对于粮食收储工作任务是有一定的困难的。但是,收储企业并未被困难所吓倒。而是积极动员企业职工主动出击,采取应对措施,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确保了粮食收得下、储得好。在粮食存储安全方面,由于局领导重视,制度责任落实到位,群防群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效地杜绝了各类事故发生,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
----粮食订单呈现逐年递增的好形势。
为了加快粮食产业化进程,促进我区粮食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主动与农户订立粮食收购订单,打消了群众顾虑,减轻了群众负担,增加了农户收入,粮食订单数量逐年递增。xx年实际完成订单7.1万亩,完成订单粮食4216吨,有力的支持了粮。
----粮食行政执法进一步落实。
按照粮食行政执法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的目标,严格了工作程序,规定了办事时限,认真推行了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落到实处,效果显着。在今年的粮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我们获得了全市第一名。
----强力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显成效。
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们强力推进机关效能工作。我们建立了组织,完善了制度,统一了思想,统一了认识,聚集了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聪明才智,凝结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了粮食经济的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党风始终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课题,廉政是党的立足之本。我们认真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方案,落实了领导责任制,并与基层签订了责任状。同时还积极组织了党员干部参加各种测试、竞赛活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xx年的特色工作:
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我局在开展今年的粮食工作中,不忘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与粮食工作有机的结合的起来,使我区的粮食工作结出累累硕果。
一、**基本市情、粮情
**地处安徽南部,毗邻浙江和江西两省,下辖三区四县。面积98**平方公里,总人口147.9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2.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76.2%。全市共有乡镇101个,行政村1138个,其中属缺粮山区、库区乡镇81个,行政村726个,分别占全市总数的80.2%、63.8%。农村缺粮总人口达66.59万人,占总人口数的59.1%。
**是全省最大的缺粮市,20**粮食总产量35.4万吨,而总需求量为56.58万吨,缺口21.18万吨需从市外调入,缺粮量占总需求量37.4%。据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全市总需求量中农业人口口粮28.94万吨,占总需求的51.1%,其中边远山区、库区人口口粮约15万吨,约占农业人口口粮需求总量的51.8%。因此,做好农村粮食供应工作,尤其是做好边远山区、库区农村粮食供应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边远山区农村经济和农户存粮现状
本次调研的范围是交通不便或边远的山区、库区缺粮农村,其中年初冰冻雪灾期间粮食部门紧急调粮援助的农村列入调研重点。调研内容主要有:农村粮食产需基本情况、农户存粮意识和现状、农村粮油加工企业和零售企业基本情况等。
全市共调研了16个乡镇,22个行政村,30个村民组,151户家庭,被调查人口为553人。调查乡镇、村和村民组数分别占缺粮山区库区总数的19.8%、3.0%和0.3%。调研典型的边远山区库区农村主要有:屯溪区屯光镇留村和奕棋镇朱村;黄山区龙门乡龙门村和秀湖村;徽州区富溪乡碣石村和杨村乡杨村村;歙县长陔乡长陔村;休宁县璜尖乡璜尖村、白际乡江湾村和溪口乡花桥村;黟县红星乡奕村和长坑村;祁门县祁红乡汊口村、新安乡星林村和良禾村等等。
1、边远山区、库区农户基本经济状况
本次调研的边远山区、库区农村经济都很落后,收入来源一靠山场(主要是茶、木、竹、菊及药材),二靠务工(外出打工),其中外出务工收入约占人均总收入的一半以上。由于地处山区,无耕地,基本不种粮食。即使极少数农户拥有极有限的山地,也主要种植旱粮(如玉米)。由于缺粮,基本无养殖业和加工业。如白际乡,地势“高、恶、险”,经济“贫、落、穷”,是全国有名的贫困乡。该乡3个行政村共计627户、2100人,20**年人均收入680元,20**年也仅2200元。祁门县祁红乡汊口村全村6个村民组,252户共858人,全村有110亩山地,仅91亩水田。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有二:一是茶叶,约人均1000元,二是务工,约人均1166元。歙县长陔乡5个村,5780户共14700人,长年外出打工有4576人,占全乡总人口31.1%,同样,该乡农民收入来源中外出务工占一半以上份额,约人均1500元。
2、边远山区、库区农户粮食产需基本情况
调研的151个农户家庭中,绝大多数没有耕地,只有山场和坡地,耕地面积最多的长陔乡礼教村,人均也不足0.3亩。由于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在仅有的耕地中能种植水稻的水田面积就更少。如徽州区富溪乡的碣石村,全村1100人,水田种植面积仅3.8亩。在祁门县祁红乡汊口村民组调查的10户54人中,水田种植面积只有0.5亩,是典型的“粮食靠调进,口粮靠供应”农村。据统计,本次被调查的151户553人,全年需购口粮90.3吨(成品粮),人均163公斤。按年人均消费口粮180公斤测算(成品粮),需购买量约占总消费量的90.5%。
3、边远山区、库区农户存粮数量和存放器具
3个乡33户农户存粮随机调查结果显示,仅1户存粮可维持消费35天,3户存粮可维持消费30天,其余的均在10天以内,更有少数农户存粮已经不足当天消费量。
由于村村通上了公路,即使村中无一家粮食经营店,村民们都因购买口粮较以往方便多了,不愿意多购多储。购买口粮一次基本在25公斤之内,以25公斤、15公斤或10公斤居多,很少一次购买50公斤及以上。如休宁县白际乡,该乡没有一家粮食经营店,农户购买口粮需要去50多公里外的屯溪区购买,村民购买口粮大部分是委托当地班车驾驶员代购代运,也有是本人或他人外出办事时顺带。又如歙县长陔乡,是“只见青山不见田”的全市典型纯缺粮边远山区,距县城70多公里,在随机走访该乡2个村的10个农户时发现,户均存粮24公斤,品种主要是大米,人均可消费天数仅有14天。
农户存放粮食的器具主要有三种,一是随购的原包装编织袋,二是铁皮桶和陶器坛、瓷鼓,三是木制的仓、柜(主要存放稻谷等原粮)。据调查统计,用编织袋存放粮食的农户占81.8%,用铁皮桶和陶器坛、瓷鼓存放粮食的农户与用木制的仓、柜存放粮食的农户各占9.1%。
4、边远山区、库区农村粮食加工及经营情况
本次调研的农村,绝大多数无粮食加工企业,少数有水田的村因只种植一季中稻,也仅个别农户家中置有一两台小型碾米机。粮食经营企业也很少,少数村也只有经营日用杂货的店兼营少量粮食。在歙县长陔乡调研时,实地察看了村中2家有粮油供应的日杂店,2家店的经营场所都不大,店面及仓库只有40多M2。年粮食销售量80—100吨,粮食库存3—5吨。当问及库存为何这样少?店主回答说:现在农村的青壮劳力都外出打工,留在家中的都是老弱病残,粮食销量不大,基本是销一点进一点。
三、当前**边远山区、库区农村粮食供应存在的突出问题
本次调研了解到,我市边远山区、库区农村粮食安全问题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1、备灾备荒意识淡薄。随着粮食购销完全市场化,个体粮店遍布城乡发展,也逐步渗透到边远山区乡村。当边远山区、库区农村公路开通后,随着购粮的相对方便,农户存粮意识日渐淡薄,存粮极少。特别是新一代的青年农民,对已往储备成品粮的习惯已淡忘,备灾备荒的意识更是淡薄,基本是吃一点购一点,家中极少库存。当问及农户为何不多买一点粮备灾备荒,村民们都说现在不同以前,公路通后,随时都能买得到粮,没必要买那么多粮放在家中给鼠咬。再说,大米保管时间长了易霉变。当问及倘若再遇像年初冰冻雪灾等罕见自然灾害怎么办?村民们说有困难找政府,政府不会坐视不管让村民挨饿的,不用担心害怕。
2、粮食供应网点不足。随着20**年全省粮食市场放开和近几年粮食企业改制改革,城乡粮食供应网点出现两极分化,一方面是大量的粮食储备向城区集中,大量的民营粮食零售企业、加工企业也主要在城区发展;另一方面是原分布在农村的国有粮食购销网点大多因人员分流、资产拍卖被撤销,少数尚未被处置的网点,也仅留守极少人员发挥着驻站守库和维持季节性粮食收购功能。尤其是边远山区、库区,国有粮食供应网点几乎无一保留。城乡粮油网点分布不均,尤其是边远山区农村粮食供应成为薄弱环节,与繁荣的城区市场极不协调。当前,少数边远山村虽开设有民营日杂店经营粮食,也只是附带经营,加之,受经营场所、资金等方面的制约,其经营之道也只能是勤进快销。经营量小、库存少,遇到特大自然灾害,远不能满足应急情况下的用粮需要。
3、粮食储存及加工设施简陋。调研的边远山区、库区农村大多用编织袋存放粮食,防护措施少,易遭鼠咬虫食,易发生霉坏变质,损失损耗大。此外,调研的边远山区、库区农村没有一户粮食加工企业,只有少数村的个别农户拥有几台小型碾米机,设备简陋,加工成品质量较低。
四、解决**边远山区、库区粮食安全问题的几点建议
根据边远山区农户存粮现状,结合我市市情、粮情实际和农民消费习惯,现就做好我市边远山区、库区农民口粮供应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农民储粮应急和科学储粮意识。粮食是人们一日三餐不可缺少的必需品,虽然国家与地方都建立了应对突发事件的粮食储备体系,但救急也需要时间,有个过程,特别是遇到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和冰冻灾害,致使交通中断,即使调粮救援也难以短时运送到位。如今年年初发生的历史罕见的冰冻雪灾,有的地方以至于出动了部队官兵背粮进山援助就是很好的佐证。由于山区气候和地势特点,多数山区农村公路每年都会因冬季冰冻造成少则半月多则一个多月的封路期。为此,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一级政府要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农民居安思危、抗御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意识。同时,有关部门还要向农民宣传简便易行的科学储粮技术,引导农民科学储粮减少损失损耗。
2、加强边远山区粮食供应网点建设。目前我市山区农村国有粮食供应网点大多在粮食系统改制期间撤消,调研的16个边远山区乡镇现无一家国有粮食企业供应网点,这对保障边远山区农村粮食供应,提高边远山区农民口粮质量极为不利。建议区县政府引起高度重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对确需恢复国有粮食企业供应网点的,应迅速恢复建立,由所在乡镇负责解决选址,由所在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区县财政负责解决资金费用。对暂不需要恢复国有粮食企业供应网点的,可由乡镇政府通过调查摸底在所在乡镇选择一些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好的个体粮店或兼营粮食的日杂店作为乡级应急救灾粮油供应点,指导、引导其改造网点设施,扩大经营规模,多备粮食库存,服从应急时期粮油供应需要,所需运输、储存等费用由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3、建立边远山区乡级季节性粮食应急临时储备。
鉴于我市边远山区的农民大多居住在交通不便的崇山峻岭之中,若遇重大自然灾害发生,通讯、交通中断,依靠启动应急预案,临时紧急组织粮食调度,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既不经济,也难以奏效。建议边远山区乡镇政府根据本地的粮食供应规模,结合本地区自然灾害多发时段,建立乡级季节性临时储备粮。如在冬季冰冻封路前,由当地政府提前运输粮食进村,建立为期2-3个月的临时应急储备,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所需费用主要是资金利息、保管费、降价损失等,由区县财政给予补贴并纳入预算。
一、全市粮食产销概况
全市末总人口152.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9.74万人,占总人口的85.06%,非农业人口22.79万人,占总人口的14.94%。2008年-三年间,全市年均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18.42万亩,其中:夏粮播种面积148.38万亩,秋粮播种面积270.04万亩;年均粮食总产量66.55万吨,其中:夏粮产量17.37万吨(小麦产量14.99万吨、其他夏粮产量2.38万吨),秋粮产量49.18万吨(马铃薯折粮产量29.67万吨、玉米产量18.93万吨、杂粮产量0.58万吨);年均油料产量5.33万吨。末,全市人均占有粮食480公斤(按小麦产量计算人均口粮仅为95公斤)。据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显示,全市三年年均消费粮食62.54万吨,其中:口粮消费34.94万吨,种子消费6.6万吨,饲料消费11万吨,工业用粮10万吨。平均每年需外购粮食17万吨(小麦14万吨、大米3万吨)、食用油0.2万吨以弥补口粮及口油缺口。三年年均外销玉米8万吨,其他杂粮2万吨,马铃薯60万吨。总体上,市属贫困缺粮地区,粮食自给率低,粮食流通压力逐年加大和品种结构失衡的矛盾日趋凸显。
二、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粮食流通一头连着粮食生产,一头连着粮食消费。发展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对改善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满足军需民食,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粮食有效供给具有重要意义。自全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全市粮食系统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创业,粮食行政管理逐步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粮食流通市场得到进一步繁荣发展,保证了全市粮食总量供求基本平衡。
(一)粮食市场监管逐步强化,粮食流通秩序不断规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新职能,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市场监管,维护了粮食有序流通。一是初步建立了市、县两级粮食监督检查机构,成立了粮食监察执法队2个,依法开展粮食收购者资格审核、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维护。二是加强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了退耕还林(草)补助粮、军粮的质量,有效地维护了退耕群众和部队官兵的切身利益。三是建立了粮食流通统计体系。健全和完善粮食流通各项统计调查制度,实现了从粮食行业统计向全社会粮食统计的转变,为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二)粮食应急机制基本建立,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市政府出台了《市粮食应急预案》,使全市粮食应急工作有章可依;二是建立了地方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制度,新建市、县(区)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1080吨(储备应急面粉777.5吨、大米302.5吨、食用油82.5吨),增强了市县(区)政府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三是健全了粮食应急定点加工、储备、供应网络,确定承担市县(区)应急成品粮油储备企业7家,加工企业1家,应急供应网点12家;四是建立了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共布设粮油价格监测点12个,加强了成品粮油市场的重点监测,将其价格监测点延伸到甘肃省平凉市、陕西省宝鸡市。
(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格局基本形成。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市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实现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主体多元化,逐步引导和鼓励具有收购资格的多种市场主体随行就市从事粮食购销活动。到年底,全市共有141家国有和非国有粮食企业依法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其中国有粮食企业40家,非国有粮食企业14家,个体工商户87家。共有各类粮食经营户286家,其中:从事粮食购销的经营户101家,从事成品粮油批发零售的经营户150家,从事粮油加工的经营户35家。基本上形成了以国有粮食企业和其他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多元化格局。据粮食行业统计,多元主体共收购各类粮食59.9万吨,销售各类粮食76.7万吨。
(四)粮食流通服务功能日臻完善,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围绕为城乡居民服务、为“三农”服务、为驻固部队服务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化服务水平。一是深入实施自治区“放心粮油”工程。加强“放心粮油店”建设,提升了成品粮油经营者的服务水平,活跃了成品粮油市场,年末,全市共培育和发展国有“放心粮油”配送中心2家,“放心粮油店”56家,“放心粮油”生产示范企业1家。二是深入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程。围绕改善农户储粮条件,有效减少产后粮食损失的目标,把服务领域拓宽到粮食生产,在推广试点的基础上,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户参与的项目实施机制,为全市8600户农户配发了科学储粮标准仓。三是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建立健全了退耕还林(草)补助粮供应机制,补助粮源竞价采购、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等制度逐步完善和落实,实现了从原粮供应到成品粮供应的重大突破。“十一五”期间,全市供应退耕还林(草)补助粮29.56万吨,为推进粮食流通保供稳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粮食流通产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加强,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粮食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总量供大于需,粮食储备库存充裕,自治区一系列有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二是各级政府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力度加大,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升级加快,人们更加注重安全、优质、营养、健康的粮油食品,有利于促进粮食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创造了巨大的需求空间。三是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推动传统粮食仓储、物流和加工的技术升级,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四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市通过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机制问题不断得以解决,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已经建立,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人员、经费已经明确,为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同时,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严峻挑战。一是粮食安全面临严峻考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人口不断增长,城镇化深入推进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耕地总量、粮食播种面积逐年减少的趋势日趋明显。全市农业基础条件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综合影响粮食生产、加工转化和消费之间的供需平稳。预计“十二五”末,全市人口将增至161万人,粮食产量保持在65万吨左右,粮食缺口将达到19万吨以上,加之玉米、马铃薯等大部分属于饲料、淀粉及工业原料,我市转型为粮食销区的事实不容置疑,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二是粮食仓储设施严重老化。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共有仓房62万平方米,仓容量23.15万吨。这些仓房90%以上属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修建,近二十年既无新建也未维修,多数仓房屋顶漏雨、墙体裂缝、严重老化,待报废、需大修的仓容量15.15万吨,现有有效仓容量仅为8万吨。非国有粮食企业经济规模小、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不全,没有科学储粮所需的检验仪器及粮食清理、粮情检测等配套设备,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粮食质量卫生检测能力不足。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粮食质量监管职能,但面临着既无检测机构,又无检化验场所,也无检化验设备的“三无”问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的需求,粮食卫生检验(如农药残留、粮食带菌和霉菌素等)将成为今后必检指标,当前粮食经营者现有的粮食检化验仪器性能低、功能不全,达不到粮食卫生检验要求。全市粮食质量卫生检测能力薄弱制约着粮食市场监管程度和科学储粮新技术的应用。四是粮食市场发育不全。粮食规模化种植推进缓慢,合作组织化程度仍然不高,生产者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作为市场主体还比较脆弱。部分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尚未完成,现代企业制度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自主发展能力不强,全市特别是缺少一批大中型、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粮食企业集团;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绝大多数经营量小,市场设施条件发展滞后,经营行为有待规范。粮食市场行业中介组织发展不完善,服务功能和自律作用有待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发展缓慢,粮食零售供应网络不健全。粮食市场功能不全,粮食流通信息化程度低,在引导粮食生产、形成市场价格、调节粮食供求等方面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五是粮食宏观调控亟待加强。市、县(区)没有政策性原粮储备,县(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库存寥寥无几,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急粮油储备十分有限,粮食调运、加工等方面的问题将影响有效供应。县(区)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不到位,监测预警机制不够完善,粮食统计、价格监测缺乏专业和专职人员,统计数据和质量还不能满足宏观调控的要求。部分涉粮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户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缺乏足够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数据、价格缺乏真实性,统计数据和价格监测的及时性、准确性得不到充分体现。
(二)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保障我市粮食供给和粮食安全为核心,以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加快粮食宏观调控设施建设,保障我市粮食安全;整合现有国有粮食流通资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利用高新技术,加大对传统粮食流通产业改造;发挥市场导向和政策引导作用,协调统筹社会各类粮食流通资源,实现粮食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对粮食流通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准确把握市场现状、潜力和趋势的前提下,加快调整粮食生产结构、粮食流通产业结构,以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产品有效供给,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促进和推动粮食经济发展。
2、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注重国有主体主导和非国有主体有益补充的协调发展、动态粮食储备和静态粮食储备体系的协调发展、有形粮食市场和无形粮食市场的协调发展、粮油初级加工与深加工之间的协调发展,探索符合我市市情的粮食经济发展途径。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结合实施粮食“十二五”规划和我市粮食流通产业实际,突出健全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新型购销体系、应急保障体系,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粮食流通安全的需要。
4、坚持科技领先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运用最新储粮技术,提高农户科学储粮水平;依靠信息技术,拓展交易平台,提高粮油市场的现代化、信息化程度。运用精细化工技术改造传统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粮油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发挥地方科技、科研力量,提升本地区粮油食品生产能力。
(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目标
我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总体目标是:拓宽主渠道,培育多元市场主体,粮食购销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流通基础设施,粮食仓储布局更加合理,物流体系初步建立;粮油加工工业加快发展,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依法管粮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粮食宏观调控、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十二五”期间具体目标为:
1、粮食储备及保供体系建设。市、县(区)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规模达到3000吨,建立适当规模的原粮储备。市粮食应急调控中心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县(区)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加工企业5个,成品粮油储备企业5个,供应网点30个,配备应急车辆5辆。
2、粮食市场建设和粮食加工体系建设。市区建成粮食物流中心(批发市场)2个,县(区)城区及中心乡镇建成物流节点(小型批发市场)43个。实现原粮“四散”流通比重达到30%以上。完成日处理20吨以上原粮加工企业的改造升级。积极争创“名牌产品”“驰名商标”。
3、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市、县(区)级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站,分级承担全市粮食质量、卫生检验监督任务,保障全市流通环节各类粮食质量安全。
4、建立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的物流信息中心,形成综合性、多功能的粮食物流信息采集和服务平台。
5、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新组建国有或国有控股“放心粮油”配送中心5家,新增农村“放心粮油店”40家。
6、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推广。为2万户农户推广配发科学储粮标准化粮仓(装具),使农户储粮损失率由5%以上下降到2%以内。
四、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粮食市场体系
1、深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使国有粮食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县(区)保留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重新定位,开展多样化经营,提高经营档次,打造新型的粮食经营主体,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
2、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等参股的多种所有制粮食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形成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导、非国有粮食企业及用粮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共同发展的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建设多元主体、多种渠道、经营规范的粮食购销网络。扶持一批大中型粮食流通企业,搞活粮食流通。
3、积极培育和发展包括小杂粮的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和马铃薯批发市场。建设火车站粮食、马铃薯货运中转站,作为连接全市内外粮食市场的物流枢纽,带动县(区)级粮食批发市场和原州区、西吉县马铃薯批发市场发展的粮食批发市场格局。进一步提升粮食批发市场功能,形成集粮油交易、电子商务、粮油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一体,统一协调的粮食批发市场体系。
4、加强粮食流通物流设施建设,建成以小麦、玉米、小杂粮和马铃薯为主的粮食物流中心2个,以火车站为中心的粮食流通铁路物流节点3个,以汽车运输为主的散发散卸小型物流项目43个,实现原粮“四散”流通比重达到30%以上,粮食流通成本在现有基础上下降10%,粮食损耗率降低5%,推进粮食流通现代化。
(二)完善应急粮食保障体系
1、充实应急粮食储备规模,改善储备粮油结构。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人口不低于可供10天口粮(每人每天0.5公斤)标准储备成品粮,本行政区域总人口可供10天食用油(每人每天0.05公斤)标准储备食用植物油”的要求,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逐年增加我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使市级和县(区)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规模全部达标,保证地方政府有充足的可调控粮源,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以改进成品粮油包装为切入点,着力改善地方储备粮油库存结构,确保能及时投入市场应急。
2、完善粮食应急系统,保障粮食安全。按照《市粮食应急预案》、《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方案》和《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对重点企业、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及时监测,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应急管理提供服务。强化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系统的粮源、加工、供应网点等之间的衔接,落实粮食应急工作的各项配套措施,确保粮食应急系统有效运行。
(三)加快建立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以健康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为目标,构筑市、县(区)粮食部门上下联动的粮油市场监控体系,保障粮油食品安全。
1、加快市级粮油质检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粮油质检机构在粮食行政执法中的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作用,利用市粮食应急调控基础设施综合功能,完成市级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组建和人员配备,引进先进设备,增加检测项目,扩大监测范围,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力争成为国家级粮油检测中心。
2、完善县(区)级粮油质检机构。积极争取国家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县(区)粮油质检机构。加强县域社会流通粮油质量检验检测,形成以市、县(区)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抽检与粮食购销企业、生产企业以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自设检验机构自检相结合的粮油质量检测体系。
(四)培育粮食社会化服务体系
1、加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本着“巩固、完善、提高”的原则,拓展和优化城区“放心粮油店”布局,积极做好农村“放心粮油店”创建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积极争取自治区对国有或国有控制“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建设的支持,建立市、县(区)“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开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坚持“建管并重,规范运行,诚信经营,注重效益”的原则,完善其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规范“放心粮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放心粮油质量,为全市城乡人民提供放心的粮油食品。
2、推进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改善农户储粮条件。抢抓国家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机遇,按照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改善原粮卫生、有利于提高粮食品质、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加大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市农户提高科学储粮意识,改善粮食收获后的储粮条件,让科学储粮技术和标准储粮仓走进全市农村千家万户,提高全市农村科学储粮、安全储粮水平。
(五)提高粮食流通信息化程度
以现代科技手段为支撑,建立健全市县(区)粮食物流信息网络,完成全市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粮食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形成一个综合性、多功能的粮食物流信息平台。加强与区内外粮食信息交流,实现全市粮食流通业信息与区内外粮食市场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对粮食市场变化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粮油市场监测监控体系,构建面向全社会的粮油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发展市场化粮油信息服务,发挥市场信息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提高为企业和社会服务水平。
(六)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
1、加快粮食加工业体系建设。发挥我市马铃薯产业及小杂粮生产优势,以现有马铃薯骨干加工企业、雪洋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重点培植生产规模大、联动作用强、辐射区域广、品牌产品多的粮油加工业。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全市新建和改扩建日生产能力30吨以上小麦粉加工企业3家,日生产能力120吨以上小麦粉加工企业2家,全市年面粉生产能力达到9万吨;新建和改建日生产能力30吨以上食用油加工企业2家,年食用油生产能力达到7000吨,基本满足当地需求。积极引进小杂粮加工项目,实现当地小杂粮的转化增值。
2、积极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前景看好、发展后劲强劲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通过政策、税收、资金等扶持,促其做优做大做强。支持研发自主知识产权和实施地方名优品牌战略,增强带动辐射能力,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加工工艺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促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培育2家粮油加工企业进入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5家粮油加工企业进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国家和自治区名牌粮油产品达到4个以上,争创国家“驰名商标”1家。
五、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粮食流通产业事关粮食生产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市场粮食供应和粮食安全保障。市粮食局全面组织实施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有计划、分年度组织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农牧局、科技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局、地税局、农发行等应积极支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县(区)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县(区)长负责制,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本规划完善地方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着力解决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将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落到实处。市政府将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县(区)政府粮食流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县(区)政府要对符合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的粮食规划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扶持。对项目建设投资,以企业自筹为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对战路性重要粮食规划建设项目应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给予补助。对一般企业申报的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应对项目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对于粮食物流信息化建设、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等建设项目,争取自治区财政予以扶持。地方政府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予以扶持。
(三)推进科技创新
建立健全粮食科技创新机制,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粮食绿色高效储运、粮食储存技术和粮深加工技术等方面,实现关键技术创新。市发改、工信、农牧、科技、商务、粮食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粮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等方面的科技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粮食加工企业联合粮食科研院校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先进的粮食流通、加工重大关键技术与设备,改造粮食食品加工落后的生产技术和工艺。
市粮食局提出的《关于做好我市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做好我市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粮食局二OO五年十二月)
为了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条例》和《办法》为指导,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发展粮食生产;完善粮食直接补贴机制,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切实做好粮食供求总量平衡,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强化粮油储备管理,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规范粮食经营者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进一步转变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行政管理体制。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力度,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不得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业用地,严禁违法违规占用、毁坏农田,严禁将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种植用途。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二)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惠农政策,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
1、完善粮食直接补贴机制。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粮食风险基金要优先用于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直补资金现象的发生。
2、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要求,落实人员、网点、仓容、资金,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按时结算农民交售的粮食价款,不向农民打“白条”,不得压级压价和代扣各种收费,不得挪用收购贷款。引导和鼓励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按市场价格积极入市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搞活粮食流通。
(三)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规范和繁荣城乡粮食市场
1、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繁荣城乡粮食市场。
2、实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凡常年收购粮食并以营利为目的的粮食经营者,须经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入市资格,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对粮食收购经营者,按《办法》规定依法实行资格管理。
3、依法规范经营行为。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应当遵守的规定,从事粮食销售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执行的粮食质量、卫生标准及有关行为,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保持必要的库存量等各项工作的管理,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粮食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和养殖企业,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定期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资料。
4、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继续办好粮食主产乡镇的粮食集贸市场,方便农民进场交易;扶持县级粮食中心市场建设,搞活粮食流通;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引导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入市交易,提升市场服务功能,增强对鄂东南及周边市场的幅射能力。
(四)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
1、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落实市级粮食储备规模,严格按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市、县(市)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更好地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服务。
2、落实《*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各项职责。建立和健全粮食安全和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粮食市场供求情况的监测分析,建立粮食生产、消费、库存、价格等信息的定期制度,完善市场监测预警机制。
(五)完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粮食行政管理体制
1、加快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职能,尤其是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根据《条例》的要求及实际工作的需要,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内设机构作适当调整,组建粮食行政执法专业队伍,配备相关执法设施,满足粮食行政执法需要。
2、加强粮食质检队伍建设。根据《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要求,稳定和加强粮食质检机构,充实质检人员,规范粮食质量监管行为,推行科学的粮食质量管理方法、检验方法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水平。
3、确保粮食流通管理行政执法经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办公经费,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管理和使用,确保粮食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对粮食经营者违规行为的罚没收入要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