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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消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了促进学校的发展,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们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来规范和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消防工作计划。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消防安全工作,逐项落实工作措施,以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学校发展,以学校发展带动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好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好院级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务必使广大师生员工在防火安全的认识上重视、重视、再重视,工作责任上落实、落实、再落实。以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校防火领导小组、保卫处将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能按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二、加强消防宣传力度
校属各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打牢消防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使广大师生员工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各级领导应带头学习《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依法规范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落实,各院系和职能部门要把消防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大事常抓不懈。分管学生工作的部门和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教育,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今年计划向院属各单位下发各种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及消防杂志,同时在校主干道悬挂各类消防宣传展板,使广大师生员工更好的得到消防安全教育。
三、加强义务消队员的培训和消防演练
我校是黄石市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近年来学校发展较快,各种消防隐患也随之出现,针对这种情制定计划加强义消队员的业务培训。要求义消队员不但会使用各种灭火器和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还要学会在发生火灾时熟练进行人员疏散,有效保护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计划进行一至二次消防实战演练,以提高义消队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使义消队员真正成为学校防火工作的主力军。今年将加强对学生义务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工作,让他们作好师生员工的消防宣传工作,同时注重他们消防技能的培养,计划让他们每个月对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的检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消除学生宿舍遗留的隐患。
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我们计划每月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大规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对需要学校帮助整改的问题应向学校送交书面报告。凡遇重大节假日前,保卫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主管领导。义务***(校卫队)的巡逻人员和重点部位的值班人员应坚持经常巡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建立每日巡查记录。
五、加强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
目前,我校消防控制室设备大部分已无法正常使用,这就需要该楼栋的值班人员加强责任心,各部门要安排专门时间、专门人员对值班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使值班人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
六、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管理、维护保养
消防器材、设施,是预防火灾,保证安全,减少损失必不可少的武器,学校将按照规定配置和管理。配齐各单位的灭火器、室内水拴、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等,必须要落实专人规范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无损。对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力争在今年将学生宿舍的应急灯和指示牌予以更换,确保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今年力争对各个不能正常运转的消防预警系统及其它损坏的消防设施予以修复,使其能够正常运行,保障消防安全。并聘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信誉的消防设备代维公司进行全面维护,以确保各个部位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今年计划在市消防支队的帮助下开办一个消防展示中心。在展示中心悬挂消防宣传图片和一些师生并不常见的消防设备,使师生员工更直观的感受到火灾给人们带来的危害。
七、进一步完善各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
对各重点单位(湖师大剧院、学生宿舍及其它特定场所)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预防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建立有效的消防用水应急预案,相关部门更要必要较全面细致的消防水路管网图,消防用水的管理应归口一个部门,在水泵房应安排人24小时值班。今年将对学生宿舍区域的消防水路进行逐一检查和标识位置,并制作好宿舍中心消防水路图由专人管理、维护。
20xx消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了做好我园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教职工、幼儿的消防知识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教师职工进行消防法规、知识答卷考试。
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放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会冷静处理组织人员疏散,会简单的自救办法,灵活的进行自我救护。
三、每月组织两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巡查制度,并建立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加强复查,责任到具体责任人。
四、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随时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五、组织教职工、幼儿开展一次消防演练,请专业消防人员给教师做报告。
六、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养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一)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如下: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本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单位保卫处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保卫处处长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保卫处确定一人为本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单位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五、各单位应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责任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各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为副组长,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员为成员。
七、各单位应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每年年初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并与各下属单位和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书面报送上级单位保卫部门。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人员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数的20%;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1.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计划;
3.组织拟订(修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督促下属单位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5.拟订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计划,负责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完成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在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其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管理的职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其下属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
3.分析单位防火安全情况,参与拟定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负责协助其领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
4.加强督促其下属单位对消防监控设备、灭火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及使用状态。
5.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1、所有员工都必须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自己的责任区和具体岗位的防火任务。
2、严格遵守局和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本岗位的消防安全。
3、经常结合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进行自检,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4、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扑救初起火灾;熟悉本岗位周围的疏散通道,学会逃生自救;熟知消防报警的各种途径,遇到发生火灾时能够快捷、有效地报警。
5、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及本岗位消防安全的行为,有制止和向主管部门报告的义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为了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促进全县消防重点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岳池县公安消防大队特与全县消防重点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依法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应委托
规范的检测单位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组织防火检查,加大火灾隐患整改经费投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6、组织开展消防技能培训竞赛活动,将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职工学习教育内容。、
7、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和特点,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门培训。公共娱乐、餐饮住宿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四类场所应当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工作要求。落实重点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消防资格培训制度。
8、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应及时申报消防机构备案。
二、奖惩规定
本责任书完成情况由岳池县公安消防机构组织考核,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县公安消防机构予以通报表彰奖励;不达标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岳池县公安消防大队 单 位:
关键词:独立学院;消防安全宣传;防范
新世纪,独立学院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据统计,截至2014年,全国独立学院共有283所,其中广东地区有16所,在校人数超过150万。独立学院受到用地规划和资金的双重制约,建筑越来越密集,功能日益复杂,出现了不少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高校新时期的火灾呈现出原因多样化、火情复杂化和严重化的新特点,给独立学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带来了新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
1独立学院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独立学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而且由于学生自救能力较差,历来都是所在地区的重点消防单位。虽然近年高校的火灾发生有所减少,但总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面对当前复杂的局面,做好独立学院的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既是提升全体师生的消防意识,让他们掌握必要的消防技能,防止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独立学院自身优势,提升毕业生综合素质,增强毕业生竞争力的有力举措。
1.1消防安全是构建和谐校园,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石
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既是法定义务,更是构建和谐校园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独立学院的师生来自五湖四海,一旦发生严重消防事故,容易引发群死群伤,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甚至在国际上造成不良影响。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缺位,直接影响在校师生的安全感,“构建和谐校园,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无从谈起。因此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是构建和谐校园、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石。
1.2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屏障
独立学院之所以被纳入政府重点消防管理,是因为人员密集,学生自救能力差,高校的消防事故往往会造成师生的财物损失,严重的会威胁生命安全。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是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宗旨,也是消防管理工作的关键。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是防灾、减灾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屏障。
1.3是独立学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创竞争新优势的有力举措
根据新的消防法,独立学院在学生的教育课程中,首先,应当加入基础的消防技能教育课程。其次,按照现行的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定位于培养未来的管理者的要求,学院应当培养学生具有更高的消防管理知识。所以相对于非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在调整培训的具体内容上,具有更高的自由度。可以按照社会对人才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增加消防安全的教育内容,这样可以保证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具有相对的竞争优势。
2独立学院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工作的成绩和不足
通过对调研和文献资料进行统计和分析,我们认为当前独立学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工作已经在各院校普遍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独立学院的发展历史较短,对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工作的理解不一致,其重视程度也各不相同。各学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具体如下:
2.1取得的成绩
根据我们对广东地区的独立学院的专项问卷调查分析,大部分的独立学院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兼职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的队伍。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的独立学院基本按照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系别、班级、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独立学院建立了以安全保卫部门为首的兼职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队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重视新生的入学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的教育。注重对新生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是院校的共同点,接受电话访问的兄弟院校100%都在新生入学的教育过程中,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重点课程之一,组织教官进行教育。3)定期举办消防演练。各学院会定期举办消防演练,多数安排在新生军训期间,让学生通过消防演练学习逃生和自救的技能。有些院校的消防演练比较逼真,科目比较齐全,并直接邀请消防主管部门参与和指导。但为了保障教学进度,多数消防演练仅仅是针对新生。4)举行“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电话访问兄弟院校了解到,多数院校会在消防宣传周活动中,通过举办讲座、出宣传板报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2.2独立学院消防安全宣传与防范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
对调研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我们认为当前独立学院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工作存在以下的问题和不足:1)对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基本上是以通过消防管理部门的检查为目标。由于受到社会上各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学生就业率这个硬性指标的影响,独立学院更偏重于教学方面的工作,局限于学生“专业技能”“、专业素质”的培养,忽视学生消防技能的培训。高校对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基本上都是能省则省,以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为目标。2)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的队伍自身素质不过硬,难以适应新时期的要求。消防安全宣传与防范是个综合叉学科,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涵盖了多种学科等综合知识,对从业人员的综合性知识和经验有较高的要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独立学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基本上是保卫部门唱独台戏,其他部门兼职支援,并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现有的人员多数为半途出家,仅仅依赖自己的工作经验开展工作。此外,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院校基本没有规范的配备标准:如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比例,或者从业工作人员的资格认定等等。3)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的标准缺失,考核标准也不规范不统一。目前,独立学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没有规范统一的标准,更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尽管我国的《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等法规提出了一些的要求。但上述法规没有得到细化,没有针对不同的学科、系别、岗位制定相应的教育标准和考核标准,这也是导致大部分独立学院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走过场、形式化的原因之一。4)关起门来搞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没有充分利用社会的先进经验和政府资源。受到条件的限制,独立学院在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中,往往采取的是“挂横幅,出墙报,搞讲座”传统老三样。不善于借鉴社会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不积极利用政府的资源,这是导致消防宣传和防范落实不全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如:合理利用消防部门的火灾逃生培训中心,分期分批对学生进行体验式培训;“送出去,请进来”,利用专业的消防学校的师资来提高队伍的素质,动员师生关注专业的消防微信平台学习,鼓励师生报考专业消防资格认证等等。
3做好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的思路
3.1科学制定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的目标
目标是行动的指引,一个不清晰甚至错误的目标,往往会让工作误入歧途,最终以失败告终。做好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亦需要制定科学清晰的目标,指引工作的方向。我们要看到,做好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不仅是独立学院的法定义务,更是独立学院利用自身优势,培养有别于传统学院优质人才的契机。独立学院利用课程调整相对灵活的优势,顺势而为,培养具有消防管理技能的新世纪复合人才,创造自己的新品牌。个人认为独立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应当明确以下两个目标:1)依法合规,完成法定义务。按照法规的要求,依法开展,全面覆盖,扎实有效,保证全体师生掌握必要的消防技能,防止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的损失,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社会的安定团结。2)培养人才,增创新优势。提高对学生的培养层次,抓住社会上消防人才紧缺的契机,着眼于教育,着眼于未来,对部分的学生实施提高教育,为社会培养复合型人才。
3.2做好消防宣传和防范队伍专业化是成败的关键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高校都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但实际工作中往往都是保卫部门在唱独角戏,成效甚微。其原因是配备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难以适应新时期的要求。笔者认为,一支专业化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队伍应在人员配备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具体的要求:1)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持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管理专业资格证书,经过专业的消防技能培训和考核通过才能上岗。2)应当明确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人员的编制,根据实际的工作经验,建议每1000名师生配备1个专职培训师,每300名师生配备1个专职安全员,每100师生配备1个兼职宣传员。以上培训师、安全员和宣传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
3.3制定标准,明确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的内容,考核验收的标准
独立学院应根据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的工作目标,编写相应的教材,将其列入教学内容。同时将大学生遵守消防安全法规、掌握消防技能列入德育、教学的考核内容。在实际编写过程中,建议针对不同的系别、不同的专业,不同的教学对象编制相应的教材,而高校老师、宣传队伍另有侧重等等。在实施过程中,要科学规划,全面实施,防止出现走过场、形式化的情况。要抓好考核验收的环节,并根据学期初制定的教学目标,对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进行验收。1)检验是否全员达到《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要求,必要时组织第三机构对在校师生进行理论和实操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暂缓毕业、暂停上岗,并对责任人进行适当的处罚。2)统计分析取得消防专业资格证书情况,并对取得消防专业资格证书比较多的系别、班级进行奖励。
3.4创新是搞好消防宣传与防范工作的出路
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工作,必须有创新精神,因循守旧是无法在工作上取得突破,获得成效的。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新的探索。1)主体创新。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不仅仅依赖现有的队伍,可利用各种学生组织,大胆将学生中涌现出的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方面专业人才吸收到队伍中,成为义务宣传员,甚至是培训师、安全员。2)渠道创新。要善于利用消防专业学校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资源,可以采取联合培养的方式。鼓励有兴趣的师生获得消防专业资格认证,也可以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提高专业队伍的力量,更可以分期分批将师生送到消防部门的实训中心、社区的消防体验馆进行体验式培训。3)形式创新。消防安全宣传不能沿用“挂横幅,出墙报,搞讲座”老板斧,搞填鸭式教育。要根据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新渠道,增强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比如举办涵盖安全隐患排查、灭火器材使用、消防法规的消防运动会,让学生在对抗中提高;再如开发消防宣传电子游戏软件,增强学习的趣味性;也可以搞典型案例分析会、消防安全论坛等活动,以模拟的方式提升学生的消防管理能力;更可以利用网络传媒,利用多媒体的优势,让宣传教育变得形象和生动;更可以利用社区的消防体验馆进行体验式培训,让学生感受火灾现场,快速提升自救能力。以创新的宣传模式,增强师生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消化、吸收和运用,提高他们对消防安全的认识。独立学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同时关系到学生毕业后所在就业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我们要深刻认识当前存在的差距,奋起直追,真抓实干,将工作水平提高,不负时代对独立学院的重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3]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除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缺席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信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防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消防车信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分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它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完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一)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
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信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信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它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信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它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信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信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说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信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它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它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它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一)建筑结构存在隐患。建材市场经营方式主要是零售兼批发,市场建筑面积大,可燃商品多,商户集中,人流密集,且建筑联体,存在大量火灾隐患。同时,场内商铺是二合一场所,经营仓储并存,存放的大量可燃物品堵塞了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很难进行迅速疏散,容易造成严重的群死群伤事故。
(二)违规违法行为常见。市场经营户不遵守用火用电制度,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线路混乱,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且电器线路和电闸箱下堆放各种可燃物品,一旦发生电气线路短路或打火极易造成火灾。此外,市场内吸烟屡禁不止,使用液化气、电饭煲做饭和电暖器、炉火取暖等动态违规行为较普遍,极易引发火灾。
(三)防火等级不达标。市场建筑的结构和耐火等级、消防给水等方面与现行规范不一致,使用的材料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的要求,致使建筑物的耐火极限降低,一旦着火极易形成火烧连营局面且难以控制。
二、规范设置市场消防设施,保障市场安全运营
多数市场在创业发展初期,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从而造成一系列先天的消防安全隐患。随着建材市场的逐步发展,规模扩大,人流增长,效益提升,对市场的消防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市场举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意识的提高,也迫切希望市场的消防安全能够提升。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依据有关消防法规与规定,通过规范和改善建材市场消防设施,是提升市场消防安全系数,保障市场安全运营的基础举措。
(一)规范布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其主要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其可以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内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消火栓犹如一个军人,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救火取水控制设备,一旦出现火情必须满足消防部门取水灭火要求,如果条件允许市场内应当建设消防水量为480m3储水池及泵房一座,两路供水,以确保消防应急用水。
(二)顶额配置灭火器。灭火器是“把火灾消灭在初期和萌芽状态”的有力工具。在火灾的初期对于火灾的扑救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灭火器的体积小、质量轻、成本低,且灭火器的配置比较方便,操作管理相对简单,可以快速的使用,能在火灾的初期达到快速灭火的效果,因此在火灾扑救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正确使用灭火器,提高在火灾扑救中使用效率,对于降低火灾人员和财产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安装智能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对阻止、防止烟、火的扩散和蔓延,减少损失起着重要作用,起到防火分隔的目的。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目的,就是及时发现火灾,第一时间采取灭火、疏散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火灾带来的损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建筑消防设施中非常有效的自动消防设施,在应付火灾的诸项措施中是对控火、灭火比较有“特效”的系统,自动化灭火方式,可以把大量人工从这个危险的行业中解脱出来,并且自动跟踪火势,形成对火势的包围分隔,它充分利用了消防原理中的时间因素,快速反应实施灭火,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其它系统无法比拟。
(四)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行之有效的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逃生、救灾等的必需设备。建材市场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如果没有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人们往往因为看不清方向,找不到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而发生相互拥挤、碰撞、摔倒和踩踏事件,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应急照明就可以在发生火灾时提供足够的光照度及照明时间,及时有效的疏导现场人员安全迅速的撤离火灾现场,对人员疏散、抢救财产、消防救援工作,都有重要的作用。
三、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抓好市场消防长效管理
保障建材市场的消防安全不仅要从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等防火基础“硬件”上下功夫,消除先天性不足,更重要的是从消防安全的“软件”上加强管理,建立消防队伍,组织日常巡查检查,抓好隐患整改,强化应急演练,充分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确保市场消防安全长治久安。
(一)、建立市场消防队,配备专职防火人员,抓好消防管理队伍建设。
1、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灭火演练。市场要按规定配备专职防火人员,专职防火员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组建由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户组成的市场义务消防队,严格按照制定的灭火救援和紧急疏散预案进行业务训练,切实熟悉市场的周围环境、道路、水源等情况,并按制定的预案实地演练,随时做好灭火救援的应急准备工作。
2、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人员培训。对市场的防火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增强他们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常识,提高消防业务技能。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开展消防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等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防火自觉性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3、强化绩效考核,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市场制定的规章制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的责任制。市场负责人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重点突出消防安全管理,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方法对消防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与奖级挂钩。考核内容包括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四个能力”是否具备等。考核方法可以是书面考试、口头问答,也可以是实战操作、消防演习等多种形式。
(二)、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做好市场消防日常长效管理。
1、“查”。要清醒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克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落实有效措施,强化排查整治,真正做到隐患治理不留死角。建材市场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与器材是否到位及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疏散情况、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的熟悉程度、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等方面。
2、“管”。市场管理者必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整改消除。建材市场内寸地寸金,但会经常出现阻碍、损坏消防设施的违规行为。如有的经营户擅自将安全出口遮挡或者占用通道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畅通;有的遮挡消火栓、灭火器材等。为此,市场方面要加强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有效防止乱堆放、乱搭建、乱停车,使市场管理规范有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对个别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要按照市场相关制度和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扣罚信用保证金和信用分,甚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市场,绝不姑息迁就。
3、“改”。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火灾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实地排查,市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小组及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及防范责任人,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立即整改或停用。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各小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处置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1、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重要性和必要性。建材市场的建筑空间大、堆放的可燃物品多、着火源多,火灾荷载大、蔓延快,人员密度高、流动量又大,火灾危险性很大。无数实例说明,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市场正常的生产和经营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结合建材市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学会应对和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方法,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避免火灾来临之时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火灾危害。
2、科学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1)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指挥;(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启用单位内部消防灭火器材,利用干粉灭火器和水进行扑灭,救护被困人员;(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5)安全防护组对现场救出的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对伤势严重的及时向“120”急救中心呼救。
3、应急预案与演练应着重把握两个关键点:一是立足于初起火灾的迅速扑救,二是贯彻“救人第一”的原则。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重点部位应不少于二次,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精心维护市场配置的消防设施,时刻保持“临战状态”。
1、消防设施维保的重要性。消防设施在使用中受环境因素、管理不善人为损坏等影响,存在自然老化和耗用性老化情况,导致设施运行的可靠性受到影响。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能否及时、快速、高效地投入使用并准确进行救援,为人员疏散和防火分隔创造便利条件。因此,为提高市场自身应对火灾的能力,加强对市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意义重大。
2、认真做好消防设施维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建材市场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是长期不辍的事情,要想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就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实际工作中,对消防设施进行主动检测维护,始终保持设施处于完好有效的准工作状态。有的市场消防设施比较多,一次检查完有困难,可以采取定期分批、分类定点等多种检查的方式,确保一个周期内检查涵盖全部消防设施设备。
3、组织开展维保教育培训。市场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如果业务水平较低,不熟悉设备性能、系统操作和消防作业流程,会严重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为此,对从事维护保养的技术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加强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此外,有些消防电子产品需要较强的技术支持,生产厂家应为用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作为用户的建材市场也可以将这部分工作请专业单位进行维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