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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播;电视;新媒体;现状;展望
目前,随着新的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的融入,广播电视新媒体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带动新媒体技术的升级与更新,逐渐实现媒介的数字化、现代化、多样化。在这个过程中,新的媒介形态产生了,传统的媒介形式得到了完善,使得广播电视行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一、县级电视广播新媒体的现状
县级广播电视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作为基础新闻舆论监督部门,其所处的生存危机在绝大多数员工的意识当中没有被觉察。县级台与中央、省级台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在资源、专业人才、环境等各方面均比较匾乏。目前县级广播电视发展的最大的瓶颈与往年市场经济的多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县级广播电视出台的政策有关,同时,传统观念严重影响了县级广播电视的发展。县级广播电视事业是信息产业的组成部分,与数十年的传统观念进行斗争。而广播电视的上层产业进行着火热的改革,按照中央相关文化体制进行创新。县级广播电视工作人员随着年复一年的工作,大多安于现状,工作热情与创新才情早已消磨殆尽,导致了县级广播电视错失了大好形势与发展良机,县级广播电视面临着收入少,设备严重老化,科技含量低的危机。
县级广播在初级阶段,在受众心理的驱使下,本地新闻容易在地市级电视新闻媒体下进行聚焦。也就是说,县级广播电视的新闻受众多是因为新闻的接近性。虽然,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社会经济与受众资讯需求成正比,但是,广泛的省级媒体新闻已经逐渐取代了县级广播电视新闻。一方面,狭窄的节目题材导致地方新闻在受众的心目中缺失了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县级广播电视受到了很大限制,关注的节目素材只能局限于当地范围内,远远比不上中央台和省会广播电视的深远而又广泛的视野。因此,新闻题材供观众选择相对较少。
二、手机广播电视新媒体的发展现状
随着4G网络时代的来临,手机广播电视媒体迅猛发展,受到广大用户的喜爱。其中,手机广播电视媒体的现状是指手机广播电视媒体面临严峻挑战,手机广播电视媒体缺乏强劲的发展势头。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手机广播电视发展比较迅速,然而,手机广播电视未能够广泛地普及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展过程中遭遇众多的问题。手机广播电视存在内容匮乏与同质化等问题,行业技术标准与国家的技术标准相互存在,盈利的模式相对来说过于单一,主要需要依靠用户的订制费用与数据流量等接收使用费用,从而获得利润,阻碍着手机广播电视的发展。
三、网络广播电视新媒体的现状
随着网络的优势显现,网络视频形势的发展良好。网络视频是指以网络为传播媒介、以网络视频服务商提供的视频资源为内容以在线直播或点播的形式,供人们观阅的声像文件。2009年至今,国家网络电视台推出自己的视频频道,形式新颖,管理科学,技术先进,这给优酷和土豆造成了挑战,双方在资本和版权方面博弈,使得我国的在线视频行业的规模扩大,形势良好。但是,我国的网络视频行业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首先,版权不明,内容重复雷同,尤其是跟风创作现象严重,自主创新不足,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其次,不良视频充斥网络,难以管理。这些不良视频由于传播速度较快、范围较广、影响较大,所以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再次,视频画质有待进步。由于网络技术尚未完全成熟,各地的网络传输环境不一,所以,受众在观看视频的时候常常会遇到传输慢、视频模糊的问题。最后,商业盈利模式还不完善。由于经营模式还不够完善,盈利方式也比较单一,所以很多视频网站长期入不敷出,处于亏损状态。
四、广播电视新媒体的展望
(一)共享内容资源
媒介融合应实现资源的共享,由于内容资源不仅是受众接收广播电视新媒体的原因,更是新媒体间进行竞争的核心资源。在实现资源的共享之后,将不存在各种类型的媒介的垄断优势,新颖的、科学的内容将会成为各种竞争中的关键要素。网络媒体一方面凭借自身的速度与时间自由等优势获得众人的青睐,另一方面,网络媒体依靠丰富多样的资源与更新速度快等优势获得市场。因此,网络广播电视新媒体则应与传统媒体与业余媒体的制作人进行合作,与此同时,赋予普通用户上传资源的权利,从而获得更多的合法素材与内容。
(二)渠道与终端融合
目前,广播电视的业务主要有高清电视、付费电视、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等。多媒体的业务主要有网络视频、手机电视等。在未来,这些业务将在媒介融合的趋势下实现更深层次的交融。渠道交融的最常见方式就是三网融合,即广播电视网、互联网、通信网的融合。三个网络经过改造,使得某些技术和业务趋于一致,在此基础上,三方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在实际操作中,就是将手机、电视和电脑融合为一体,彼此之间的壁垒不再明显,各种信息、通讯等可以共享共用等。三网融合的发展有利于国家“宽带战略”的推进。在中央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重点工作中,包括加强网络建设改造以及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业务的应用等内容。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各种形态的新媒体在发展过程中都面临各种因素的限制,导致新媒体运行中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利用目前所拥有的技术水平已然不能满足新媒体的发展,应该科学的认识新媒体的发展现状,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广播电视新媒体,推动广播电视新媒体行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秦芹.我国广播电视新媒体的发展现状及趋势[J].传播与版权,2015.
[2]刘航航.刍议我国广播电视新媒体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J].通讯世界,2016.
[3]张晓明.广播电视新媒体的发展与趋势探析[J].科技传播,2013.
【关键词】广播电视;新媒体;发展现状;未来趋势
1.我国广播电视新媒体的现状
1.1 网络广播电视媒体的现状和问题
随着网络的优势显现,网络视频形势的发展良好。网络视频是指以网络为传播媒介、以网络视频服务商提供的视频资源为内容以在线直播或点播的形式,供人们观阅的声像文件。北京奥运会的召开成为我国规范视频新媒体发展的一个征兆,在这一年,原来的产业格局开始变化,国家力量介入,版权市场逐渐规范化、制度化,有一些视频网站退出了市场。
各个视频网站在资本和版权方面进行博弈,使得我国的在线视频行业的规模扩大,形势良好。但是,我国的网络视频行业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首先,版权不明,内容重复雷同;其次,不良视频充斥网络,难以管理;再次,视频画质有待进步;最后,商业盈利模式还不完善。由于经营模式还不够完善,盈利方式也比较单一,所以很多视频网站长期入不敷出,处于亏损状态。
1.2 手机广播电视媒体的现状和问题
随着4G网络在人们的生活中不断地普及,手机广播电视媒体逐渐走向了大众的视野中来,并且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手机广播电视的发展势头却不够强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太多:手机广播电视媒体的内容比较单一,跟风现象比较严重;国家的技术标准与行业标准相互存在;盈利主要依靠用户的数据流量费用和用户订制产生的费用,盈利方式过于单一。
1.3 电视新媒体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黑白电视和彩色电视之后,数字电视横空出世。所谓的数字电视,是指从节目的摄制开始,一直到信号的显示,整个过程都是数字化的电视系统。数字电视早己经走进了千家万户,得到了受众的拥护,这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首先是国家的支持。国家和政府多次出台政策鼓励发展数字电视。其次是拥护规模庞大,无数个家庭都离不开数字电视的陪伴。最后是盈利空间充裕。但是,在现实中,数字电视的盈利范围依然有限,运营效果也不是十分理想,受众的反应不一,主要表现为网络分散:有些电视网属于地方建设,权力分散,不好管理;内容匾乏:目前基本上所有的娱乐节目都是照着一个模式进行,缺乏高水平的电视节目;产业链中的利益分配不均匀:网络运营商拿一半以上,节目集成商不到10%,这就使得节目的重点不在内容上,而在广告收入上;产业营销模式滞后:目前我国的受众己经形成免费消费的习惯,对于新兴的收费方式比较抗拒。
2.新媒体对广播电视媒体的影响
2.1 对传统电视产业的发展造成冲击。网络视频是新媒体的主力军,跟传统的广播电视媒体相比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首先网络电视的观看不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只要有播放设备和网络,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观看;其次网络电视的内容也更加的多样化,满足了大多数人的需求;最后网络视频的清晰度也优于传统广播电视,画质相对来说更好。面对这些优点,人们很难不选择新媒体,对传统的广播电视造成了强烈的冲击。
2.2 对视频的生存方式产生影响。随着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不断高,数字化技术被应用到新媒体上,影响了网络视频的生存形式。数字化技术可以压缩传输广电信号,原先可以承载一个频道的宽带,现今可以承载四个以上的频道。这就要求广播电视的从业人员对频道进行重新的编排,重新审视立台特色。
2.3 节目的形态发生改变。传统的广播电视节目的主要功能是为观众提供新闻资讯和放松娱乐节目,现在随着新媒体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广播电视需要进行电视节目形态的调整,在保留原有的电视节目功能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角色。
2.4 收视率的统计方式改变。在新媒体时代,不应该在使用统计收视率的方式反应广播电视盈亏情况了。传统的电视节目收视率通过抽选出一部分的用户,进而对收视率进行测定,其所统计的收视率则直接会影响盈利情况,这种统计方式产生的问题比较多,而且观众的兴趣爱好越来越多样化,公共场所收视与移动收视也在逐渐的增加,传统的收视统计方式已经不再适用。
3.广播电视新媒体的未来发展趋势
在全球媒介发展的过程中,内容共享、媒介边缘弱化、渠道融合是主要的发展趋势。在理想的环境下,新媒体成为集声音、视频等资源为一体的综合工具。广播电视的边界将逐渐模糊,甚至消失。
3.1 内容资源共享。实现资源共享是媒介融合的必经途径。这是因为内容资源是受众接收广播电视新媒体的原因之一,同时也是新媒体进行竞争的核心资源。当资源实现共享之后,各种媒介的垄断优势将不复存在,科学、新颖的内容就成了竞争的必杀技。例如网络媒体,受众之所以对于网络如此青睐,除了它本身的速度较快、时间自由等优势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资源丰富多样,而且更新较快。所以,网络广播电视媒体就加强与传统媒体或者业余媒体制作人的合作,同时给予普通用户以上传资源的权利,来获得尽可能多的合法内容和素材。
3.2 渠道与终端融合。目前,广播电视的业务主要有高清电视、付费电视、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等。多媒体的业务主要有网络视频、手机电视等。在未来,这些业务将在媒介融合的趋势下实现更深层次的交融。渠道交融的最常见方式就是三网融合,即广播电视网、互联网、通信网的融合。三个网络经过改造,使得某些技术和业务趋于一致,在此基础上,三方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在实际操作中,就是将手机、电视和电脑融合为一体,彼此之间的壁垒不再明显,各种信息、通讯等可以共享共用等。相信在不久的未来,全国的其他地区都能够实现渠道与终端的融合。
各种形态的新媒体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比较多,由于政策的限制,致使新媒体在运营的过程中也面临诸多的困难。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会被使用到新媒体中来,这些问题也将会被解决,电视新媒体行业一定会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欧洲理事会;欧盟;跨国广播电视;公共广播电视
欧洲国家众多,广播电视业发达。为促进泛欧框架下广播电视业的发展,欧洲理事会与欧盟一直致力于跨国广播电视与公共广播电视领域的立法规范工作,并且卓有成效。
一、欧洲广播电视法规及其变化
1989年5月,欧理会制定了《欧洲跨国广播电视协议》。协议规定各国不得妨碍跨国广播电视,提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行反驳权制度、播出欧洲制作的节目等原则。其中要求成员国用半数以上的时间播放欧洲制作的节目。该组织还专门成立了“跨国电视常设委员会”,作为成员国之间进行协调并监督协议执行的常设机构。其实,协议中的规定仍处于各国讨论之中,直至同年10月,当时的欧共体十二国颁布《无国界电视指导原则》,才将协议中规定的上述原则确定下来。指导原则中关于节目播出的标准最为突出,即要求各国电视节目总量中应保证“欧洲作品”(即欧洲制作的节目)最少不得低于50%(不含新闻、体育、广告、电视购物等节目);而且10%以上的节目时间或节目预算属于独立制作人制作的欧洲节目。另外,还对节目赞助与广告也有相应的规定。欧共体也设立了一个联络小组,在各成员国与欧共体之间就指导原则实施方面的问题与意见进行交流,以保证其顺利实施。指导原则于1991年10月生效,至1993年底,欧盟所属国家已全部通过此项立法,而上述协议则于1993年5月才正式生效。
《欧洲跨国广播电视协议》只适用于跨国广播电视及其节目流通,对各国国内广播电视并无制约作用。《无国界电视指导原则》所规定的节目与广告标准既适用于欧盟成员国国内广播电视,也适用于欧盟国家之间的跨国广播电视。显然,后者的约束力强于前者。因此,指导原则真正在欧共体范围内为欧洲跨国广播电视规定了具体标准。
跨国广播电视还涉及作品著作权、邻接权等权利及其经济利益等问题。起初,各国对此各执己见,颇有分歧。欧盟委员会于1993年9月制定了《关于调整卫星广播及有线系统转播中著作权及相关诸权利处置规则的指导原则》,1995年1月生效。1994年,欧理会通过了《邻接权宣言》与《关于跨国卫星广播中著作权及邻接权诸问题的欧洲协议》。这些文件在保护跨国广播电视作品著作权、邻接权等权利的同时,不妨碍新传播技术的利用,保证跨国广播电视节目的传播与接收,为跨国广播电视协议与指导原则的有效实施与修改提供了法律支持。1997年7月,欧盟委员会与各成员国广播电视的立法与行政部门互相协调,修订其1989年指导原则。新指导原则详细规定了国家管辖广播电视服务的具体标准,继续执行欧洲节目配额制,但允许各国在执行时保留一定的灵活性。原则将“欧洲作品”推广至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合制的节目,并对“独立制作人”如何更容易更有效地帮助各国执行原则中的标准重新作了规定。欧理会为完善1989年协议的内容,并与已经修改的《无国界电视指导原则》相一致,也于1998年9月修改了原有协议。其中对广播者、广告等概念重新进行界定,对答辩权、公众获取信息权、广告及电视购物等内容重新作了表述,着重增强协议执行的操作性。修改后的协议与指导原则在目的与内容上相辅相成。
2001年11月,欧理会通过关于音像遗产保护的协议及议定书。2002年1月,欧理会还成立了名为“未来欧洲跨国电视协议”的专家组,讨论该协议如何适应不断变化的广播电视环境。相信欧理会与欧盟将会有更新的广播电视管理规范出台。
在公共广播电视方面,欧理会曾于1994年在布拉格召开会议,主要讨论“新闻自由与人权”和“公共服务广播电视的未来”两个议题。此次会议之后,欧理会通过了“保证公共服务广播电视独立”的决议,旨在消除政府对广播电视的负面影响,并提出一些咨询建议。布拉格会议标志着欧理会在东欧剧变之后开始从新的泛欧角度重新规划欧洲的公共服务广播电视业。①在1999年1月促进媒介多元化的建议中,欧理会强调公共服务广播电视应该体现社会不同阶层的呼声与利益,并在节目中反映出来,要求各成员国保证公共广播电视机构的编辑独立与组织自主权,在运作与资金方面确保公共广播电视实现其在民主社会中的作用,各国应根据传媒技术革新与经济发展状况适当调整相关政策法规,有效保障媒体多元性。2000年6月,欧理会40个成员国召开以“未来的媒体政策”为主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指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传播网络化时代,欧洲传媒应反映欧洲文化的多样性,保持私营媒体与公共媒体机构的运作平衡。与会者批评了媒体集中及其趋利取向,认为公共广播电视在欧洲社会民主、经济、文化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②12月,部长代表会议颁布《文化多样性宣言》,重申公共服务广播电视对维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作用。
欧盟对公共广播电视机制也给予肯定与认同。1996年9月,欧盟议会决议指出:“欧洲的媒体政策在成员国内以及在欧洲大的范围内都应该大力支持公共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在公共广播电视事业中引入竞争机制时,应充分考虑到广播电视在达成欧盟其他目标方面所起到的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次年6月,欧盟委员会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共广播电视事业问题的议定书,并成为欧洲共同体条约的一部分。议定书规定,将在不侵犯每个成员国权限的前提下,为公共广播电视机构提供资金。这笔资金是给予公共广播电视机构用于完成每个成员国具有公共服务价值的事项。议定书中还阐明了各成员国的权能;建立和组织公共广播电视机构;确定公共广播电视机构的社会价值;等等。这是欧盟立宪机构第一次明确承认公共广播电视的作用。③1998年,欧盟委员会还通过一项所谓“媒介融合”时期广播电视法制的绿皮书,认为有必要深入讨论公共服务广播电视机构应承担的公共利益的内容,并检验其在市场竞争中提供公共服务的程度。④这些规定为欧洲各国维护公共广播电视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欧理会与欧盟的目标
欧理会与欧盟十分重视欧洲范围内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工作,主要是因为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整个世界的传播技术与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变化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大众传播技术日新月异。卫星电视传输技术的普及与革新,使广播电视结构发生了质的飞跃。欧洲国家众多,经济发达,电视信号的跨国溢出与接收和各国广播电视业密切相关。90年代以后,数字信息压缩与传输技术同网络服务又成为时代宠儿,为开发新的频道提供了技术前提。这使得欧洲广播电视迫切需要制定共同标准,消除原有规定因技术进步而引起的模糊性。
第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从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与默多克进军欧洲以后,欧洲各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抵制美国影视业的大举入侵。美国影视业一直是其对欧盟出口中的第二大创汇产业,这不仅严重阻碍欧洲广播电视业的发展,也使欧洲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另外,欧洲广播电视内部市场也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电台电视台数量增多,规模扩大,媒体并购变化无常,各国之间的广播电视纠纷也时有发生。1996年,欧洲法院判定瑞典不得禁止欧盟其他国家针对儿童的广播电视广告;欧盟还要求法国允许播放含有酒类广告的体育电视节目。*这促使欧理会与欧盟对协议和指导原则进行修改,尽量减少欧洲各国在跨国广播电视方面的磨擦,从而达到互惠互利。
第三,私营化浪潮方兴未艾。当前广播电视业私营化的规模与势头已经严重威胁到公共广播电视业的生存环境,再若缺乏法律上的保障,其资金与经营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私营化浪潮与美国影视业的大举入侵,同时还使欧洲原有的社会生活与文化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维护公共广播电视业的生存及其作用,增强“欧洲意识”,成为理事会与欧盟在跨国广播电视与公共广播电视领域的重要任务。
在一体化与信息化程度不断深入的欧洲,这三方面因素交互作用,共同推动着欧洲广播电视法制的完善。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欧理会与欧盟力图通过这些广播电视法规达到以下两个目标:
一、构建欧洲信息与思想自由交流平台,推广“欧洲意识”。《欧洲跨国广播电视协议》与《电视无国界指导原则》充分体现了《欧洲人权公约》与欧洲《表达与信息自由宣言》中的相关规定,⑥在欧洲各国共同,遵守的标准之上,鼓励利用新技术、新方式进行广播电视节目的自由流通,促进信息与思想的自由交流。扶植公共广播电视业,继续发挥其促进欧洲政治民主化与文化多元化,维护与发扬欧洲文化及其价值观念的功能。
中、东欧国家在90年代初经历了政治体制剧变之后,广播电视业也开始转型,它们在跨国广播电视与公共广播电视方面也面临着同西欧各国一样的问题。目前,欧理会与欧盟的相当一部分工作就集中在如何使这些地区原来国有广播电视机构转变为公共广播电视机构,并趁此机会将协议与指导原则等法规中的规定推广到这些国家。
二、建立欧洲广播电视业的统一市场,与美国抗衡。欧洲各国通过协议与指导原则中有关节目与广告内容的标准,遵守共同的著作权与邻接权等相关规定,逐步统一欧洲范围内的广播电视立法规范;通过保护欧洲作品扶持欧洲影视业的发展,将广播电视业纳入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轨道,最终建立欧洲广播电视业统一市场,增强整体竞争力,扭转美国影视产业在欧洲独占鳌头的局面。
协议与指导原则生效以后,美国对“欧洲作品”及其制作的规定十分不满。在1993年前后进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美国极力推崇包括影视及文化产业在内的“自由贸易”原则。以法国为主的欧盟国家则针锋相对,一再强调要将文化产品排除于谈判范围之外,并最终取得胜利。欧盟坚持“欧洲作品”标准的规定,成为缓解美国影视业在欧洲入侵程度的杀手锏。
欧洲的共同目标需要各国共同努力。从1993年至2002年4月,已有23个欧理会成员国和一个非成员国先后执行《欧洲跨国广播电视协议》,另外,还有11个成员国已经签署该项协议。但是,各国在执行欧理会与欧盟法规规定,尤其是欧洲节目的配额标准方面很难统一,而且差距甚远。欧盟委员会对指导原则的执行情况做过调查。在1994年第二次调查中,抽查欧洲各国频道148个,只有91个频道播出的节目内容符合规定,其余均未达到规定要求,其中英国未达标的卫星与有线电视频道就有21个之多。⑦法国与德国为维护各自民族文化,也主要是为了抵制美国影视业的入侵,在达标比例上大大高于其它欧洲国家。法国规定:公营电视台播出的节目中,60%应为欧洲视听节目,40%须为原版法语视听节目。公营电视台还应制作17%的原版法语视听节目,并将每年净营业额的16%用于独立制作。私营电视台必须严守职业道德、信息多元化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原则。在节目播放中,也应遵循公营电视台的标准,并将每年净营业额的15%用于制作原版法语作品。⑧德国主要电视频道播出的欧洲节目比例比法国还要高,将近70%。至1997—1998年度,“欧洲作品’’达标率基本令人满意,大多数欧盟国家对节目播出的规定均高于欧盟所制定的标准,而且大部分电视频道欧洲内容的节目比例超过半数,从53.3%到81.7%不等。但仍有一些国家难以达标,其中葡萄牙的达标率最低,仅为43%。⑨此外,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欧洲一些新的专业频道和特殊利益频道难以实现欧盟所制定的标准。
各国同时也努力在传媒商业化浪潮中继续扶持公共广播电视业。1994年,英国通过了《英国广播公司的未来》白皮书,在注重商业运作的同时,仍然确立英国广播公司的核心地位。次年11月,英国政府颁布新的特许状和协议,其有效期至2006年底。与此同时,政府还对英国广播公司进行机构调整,力求提高工作效率。德国公共广播电视的地位与功能由联邦法院确认,法院要求各级立法机构应对公共广播电视的组织与资金问题作出有利的规定,以便增强其与商业广播电视的竞争能力。同时,各州政府还对电视电影业提供政府补贴,鼓励与美国影视业的竞争。法国最高视听委员会名义上是一个独立的广播电视管理机构,但其权威性实际上使它成为一个政府部门,该机构成立了一个由30人组成的执法队伍,对所有电视机构播出的节目进行监督,加强电视中公共利益的维护力度。
欧理会成员国远远多于欧盟,作为一个泛欧组织,其工作重心在于促进欧洲社会的民主进程,对泛欧广播电视的立法管理自然侧重于政治与文化方面。欧盟从成立之日起,积极推动欧洲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因而在广播电视法规方面多从消费者服务、竞争与投资保护等经济角度出发。”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形成了一种全方位的法规管理框架。它们制定或修改的各项政策法规,有利于统一与协调欧洲广播电视业的技术标准,为欧洲广播电视统一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随着传播技术的不断革新,欧理会与欧盟在应对公私营广播电视体制的冲突与美国影视业的冲击中,立法工作任重而道远。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在新闻出版、影视文化领域必将向国外开放,与世界接轨。作为一个市场潜力巨大的国家,中国有必要借鉴并学习欧洲的一些方法,保护本国的经济与文化利益。
注释:
①A media policy for tomorrow fifty years Of media policy in the Council of Europe—a review,http://www.humanrights.coe.int.
②《欧委会召开“未来的媒体政策”会议》,《世界广播电视参考》,2000年第10期,第40页。
③[德]卡尔—欧根·埃贝莱《欧洲政策背景下的公共广播电视业》,(世界广播电视参考),2000年第5期,第3—6页。
④《欧盟研讨媒介融合时代的法制),(世界广播电视参考),1999年第5期,第30页。
⑤[美]爱德华·赫尔曼、罗伯特·麦克切斯尼著,甄春亮等译:(全球媒体:全球资本主义的新传教士),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2月,第53页。
⑥《欧洲人权公约》第l0条规定:“人人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应包括保持主张的自由,以及在不受公共机关干预和不分国界的情况下,接受并传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表达与信息自由宣言》也强调不分国界表达思想与接收信息的自由。
⑦[德]伯思·兰格:《卫星电视与欧洲统一电视市场》,《世界广播电视参考》,1997年第7期,第26页。
[关键词 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业务融合信息技术
一、我国数字有线电视的发展背景
目前,我国传统广播电视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 目前,全国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1971座,播出1787套广播节目和2334套电视节目。由于发展空间小、服务方式单一、盈利模式单一,过分依赖广告收入,缺少新的增长点,节目雷同,影响了系统优势和整体力量的发挥。以广告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广播电视发展空间在缩小,另外,城市有线电视普及率已达90%以上,发展空间也在缩小。上述问题直接影响到广电系统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而数字化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重要的途径和手段。但数字电视毕竟是一项新技术、一个新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能否找到一种切实可行的运营模式将直接影响到有线数字电视的推广进度。
有线数字电视是相对于模拟电视而言的,传统的模拟系统是使用模拟技术对信号进行处理,产生的是模拟的电信号。而数字电视节目的采集、制作、编辑、播出、传输、接收的全过程都采用数字技术,产生的是由0和1组成的数字信号。从技术角度解释,数字电视节目可以是以数字方式拍摄、制作和存储的电影和电视,也可以是库存的资料片经数字化处理所制成的电影和电视。
电视数字化是广播电视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继黑白电视到彩色电视后的又一次革命。20世纪80年代末,为应对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从根本上满足人们对高质量视听享受的要求,欧美科学家们提出了数字电视的概念。然而,数字电视的意义超出了数字电视本身,它有可能引发一场信息技术的革命,推动产业换代,创造新的商业机会和就业机会,甚至导致资源和财富的重新分配。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可以带动设备硬件市场和节目服务市场的发展,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拉动内需,增加就业岗位,促进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民族工业的发展。
2003年,国家发改委召开数字电视产业化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广电总局发展有线数字电视,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信息产业部与广电总局成立了有线数字电视联合工作组,以加快有线数字电视设备产业的规模化。由于数字电视投入使用时间较短,国外从1998年开始,中国则2002年才开始,再加上这是一个实践性较强的项目目前还不够成熟。
二、我国数字电视的发展策略
机顶盒的发放费用、消费习惯和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付费电视内容贫乏,这三点是制约数字付费电视的发展关键因素。
内容对电视数字化绝对必不可少,而国内制作的电视节目品种单一,吸引力不强。如果数字电视节目源问题在今后几年的开播中得不到解决,就有可能导致用户对于数字电视的兴趣消失。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研究借鉴国外数字电视运营的商业经验,将丰富的有线频道资源进行重新分配,在加强频道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实行有偿频道租赁服务,让更多的专业频道服务者参与数字电视产业中来。
中国大陆数字电视同时面临机遇与挑战,中国绝大多数有线电视公司缺乏资金对系统进行改造,消费者购买力相对比较低,高昂的数字电视机价格影响了数字电视的普及。单靠原来手中的频道资源来提高价格或加快数字电视用户的增加率,效果并不显著。从目前情形来看,单纯靠市场力量推广数字电视难以达到预期目的,难以在预期时间内关闭模拟电视系统。原因可以归结为6方面:消费者对于数字电视了解不够、消费者的技术疲劳、数字电视接收机价格比较高、数字电视技术标准的不确定性、数字电视表现与期望相差甚远导致的普遍怀疑、投资高风险和资本短缺。
单一业务不可能推动数字电视,推动数字电视的四大动力是交互电视、高清晰度电视、数据广播和有线上网。我国电视市场基数大,送机顶盒的手段只能是短期行为,不可能长久。付费电视运营商要实现赢利,就必须构建一个可提供大量专业化频道的平台,以便吸引更多的家庭用户。
“整体平移”,以小区为单位,免费赠送机顶盒,在推行数字节目的同时完全停止输送模拟信号,增加频道数量,开办电视信息平台与商务平台等,同时每月向用户加收有线电视费。如果仅仅提高图像质量,而没有更多精彩的内容作支撑,数字电视业务难以开展。
数字电视是当前的主流方向,广电总局将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它可以通过有线、无线、卫星、地面、移动以及物理媒介硬件等多种方式的传输手段将多媒体综合信息传送给广大用户。数字电视传输的途径和方法可以大相迳庭,对传输技术的要求也各不相同。而且今后数字电视的发展一定是向着增值和付费服务的应用方向发展,公益所占比重将逐步减少(但分量内容不一定减少)。在这种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形势下,数字电视当前最要紧抓的重点是什么应是大家关注的要点。
1几种传输系统在我国的应用前景和存在的问题
1.1卫星电视
我国广播电视卫星虽然已经上天,但它的应用范围目前只限于村村通接收;加之129号令并未撤消,卫星直播还没有得到政策上的批准,机顶盒是专营专卖,而且采用的是我国自己研发的卫星传输标准。总之卫星电视的运营模式还没有确定,所以目前还不存在市场竞争的问题(但是由于当初对CA没有重视,造成如今盗版山寨机泛滥。按目前状况看,如果不痛下决心,即使机顶盒专营也难以补救。)。但是从长远来看,这种封闭的做法总归不是长久之计,对有线电视冲击的阴影始终存在;另外是否也要考虑到国际标准化互通的问题。
1.2地面传输
地面传输的应用目的主要应是作为城、镇延长电视覆盖的补充手段,也没有必要去和有线电视竞争。表面上看来它似乎是传输数字电视的配角,但考虑到所谓延长的用户主要是农村人口,在我国农村人口要占到总人口的80%左右,农村的广播电视覆盖是“三农”政策的重点之一,这就成为一个主角了。当前地面电视传输是免费的,如果长期定位免费就不需要用到CA了,那么传输的内容节目就不大可能属于增值服务范围(大体上是属于公益性的),这对于只能接收地面电视广播的用户来说是否公平?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可以有两种:一是取消免费来和有线电视竞争(只能在收费和节目内容方面来竞争,不过恐怕很难取得优势);二是用开放直播卫星接收政策来满足这部分用户的需求,这在短期内恐怕也难以实现。采取这两种方法都要用到CA。
1.3移动接收
一般认为移动电视属于地面电视广播类,但是当前兴起的手机电视却有其特点。手机电视是我国的一种俗称,其特征顾名思义应该是既具有手机双向通信的能力又要有广播电视的功能,所以它应是通信系统对广播电视系统的补充(已经有点三网融合的味道)。当前国际上(英特尔、微软)和国内(CMMB)都将其归属于移动设备类,该类设备规定屏幕尺寸不大于7英寸(这个尺寸拿在手上想必很不舒服)。笔者认为移动电视设备的特征应该是它的移动性,设备尺寸不是它的属性(尺寸可大如车载、船载等,可小如手机)。手机电视和移动电视的根本不同之处应该在于它是手持的,而且有手机功能,它的屏幕尺寸不应大于5英寸;移动电视设备的体积虽然可能比固定设备的体积为小,但一定会比手机大,而且不会具有手机功能。所以技术标准在手机电视和移动电视两者之间还是应当再细分一下为好。当前无论国外国内,对手机电视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标准。手机电视当然属于数字电视系统范畴,但它和数字电视系统(有线、地面、卫星的数字广播)还是有着一定的差别。比如,在手机屏幕上观看VCD水平的图像清晰度和观看HDTV的图像清晰度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传输手机电视的图像分解力只要320×240就已经足够(至于3D电视也不是清晰度的问题,又当别论了)。
手机电视的特点决定了其带宽资源非常有限,它远低于其它数字电视广播系统的带宽资源。现以我国广电系统颁布的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ChinaMobileMultimediaBroadcast)系统来看,CMMB的8MHz带宽模式的系统净荷数据率支持范围为2.046~16.243Mbps,而2MHz带宽模式的系统净荷数据率支持范围只有0.409~3.248Mbps。一路数字电视节目通常只能在500kbps内传输,而音频广播则需要更小的传输速率。这就要求音视频压缩编码必须采用低码率、高效率的压缩方式;此外在如此稀少的有效码率下,不可能像有线、地面或卫星那样运辄拿出1~2Mbps码率来供CA用。而压缩编码则可以和数字电视系统靠拢。再有,CMMB不采用MPEG-2TS流的打包传送方式,而采用复用帧的封装打包方式。原因是在低码率传输应用中MPEG-2TS在传输效率方面存在不足。根据计算在低码率下MPEG-2传输流的传输效率损耗可达到15%~20%。这样基于MPEG-2为基础的数字电视所采用的CA至少不能完全照搬到手机电视中来。此外,考虑到用户漫游的需要,CMMB的CAS一定是一个全国统一的平台,而且要采取中央集中管理的授权机制,这和当前数字电视系统各自为政,多头联合的体制也是不相容的。
目前手机电视还是处于免费收看的促销阶段,但是增值、收费服务是手机电视能够得到发展的经济基础,所以长远来看不能没有CA。图1所示为美国iSuppli公司关于美国手机用户不使用手机上网的主要技术原因的调查结果。目前机电视面临的困境有以下几点:(1)在使用话音通讯时,背光只启动很短的时间。而在浏览网页、图像时,背光就带来了功耗问题,引发电池寿命的矛盾。(2)从长时期来看,小屏幕的尺寸会使得用户开始时产生的新鲜感很快消失而厌烦。(3)更多的人喜欢使用电脑上网,甚于使用手机上网。(4)在美国消费者中统计,只有30%的人通过手机访问互联网。(5)消费费用也将会是一个大阻力。
1.4地面传输之外的无线接收
这种方式一般只适宜楼群、家庭、办公室应用,目前还处于导入期,是数字电视网发展的补充配角,和有线相比当然有其优点。不过笔者认为如果将来蓬勃发展起来,电磁污染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到是应当提前研究考虑的。
1.5有线电视
有线电视系统是我国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主战场,有线电视在数字化进展过程中竞争最为激烈,既有未来直播卫星、地面广播的竞争又有当前电信运营商的竞争,再加上广大用户对于整体转换的不热情态度,使得有线电视运营商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去思考解决。我国已经拥有三亿多台模拟接收电视机,有线电视由模拟向数字整体转换的关键条件在于推广普及机顶盒。如果数字电视广播完全按社会公益来运营,那么机顶盒可以是透明的,机顶盒生产厂商面临的只是技术标准的升级难题。但付费电视及其它增值业务必将成为电视产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要想有收入就必须要引入CA功能,CA既是运营商保障投资利益回收目标的技术基础,也是为发展增值服务奠定的经济基础。可见机顶盒不仅要具有数模转换功能,而且是伴随着CA、增值服务、以及信息交互等功能一起诞生的。这些功能正处在成长培育期,由于其标准的不确定、技术含量的不断提升以及关键技术的差异和隐匿性,使得机顶盒的设计模式不稳定、生产局域化和多样化,造成了广播电视数字化发展的最大难点之一。有线电视必须采用CA技术,但当前全国是各家争鸣圈地,互不相让,这使得机顶盒的问题更加突出。而CA被破译的潜在危险患也始终存在。#p#分页标题#e#
2发展的关键问题
根据以上分析从宏观技术政策方面来看,大致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看法。地面广播如果是以公益性为主体定位,由政府付钱投资,当然就不需要CA,否则CA不可缺少。而其它几种传输方式都不能没有CA。如今我国CA技术(包括系统模式)基本上由国外厂商控制(即使是国内CA开发商也脱不开国外模式的思路),我们不能老是跟在别人的步伐后面走,目前业内业外包括有关领导部门对我国CA的现状似乎都很满意,并没有感到这应该是一个创新的急迫课题。所以研究如何开发我国CA技术应是当务之急。在数/模转换过程中,现阶段机顶盒是关键。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只不过相当于一个数/模转换盒,它对提高电视图像质量基本没有作用,有时反而还会把电视图像质量搞差,例如目前使用的很多机顶盒,为了降低成本,基本上都采用4:1:1的采样模式。在模拟电视节目和数字电视节目并存期间,采用数模一体机应该是最优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