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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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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的概念

家校合作的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二代;家庭教育;家校合作;有效途径

1 引言

家校合作(home—school cooperation),即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合作,是家庭与学校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参与,共同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教育活动。当今教育的价值取向表明,学校不再是唯一的教育资源,教师也不再是教育学生唯一的权威。在追求高质量教育的过程中,家庭与学校的合作越来越成为各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共同关心的问题,家校合作是当今学校教育改革的一个世界性研究课题。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大规模的持续流动,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农二代应运而生。农二代有四种情形:留守子女、“准单亲”子女、进城子女、流动子女。其教育问题有其特殊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诸多因素和障碍,农二代家庭教育结构和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亲子教育被削弱或消解,家校合作教育功能明显弱化,学校教育也深受影响。本文在参阅大量文献资料、梳理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以西部数县为研究样本,以农村留守子女为重点,通过问卷调查与深度访谈,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相结合,对中小学领导、教师、学生家长进行了广泛调查,讨论了农二代家校合作教育有关问题,以探讨农二代家校合作教育有效途径。

2 家校合作研究现状

在发达国家,家校合作具有相当长的历史,并积累了宝贵经验。美国早在1897年初就成立了历史久远且规模最大的“家长教师联合会”(PTA)。二战后,PTA被引入到日本的教育改革之中,该联合会致力于沟通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和创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环境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成为学校教育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教育力量。英国家长担任“教学助手”,法国配备家校之间的“协调人”,欧洲国家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开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课题研究。1998年4月,欧洲七国(苏格兰、奥地利、比利时、法国、意大利、荷兰、葡萄牙)开展了“关于家长参与学校教育项目的研究”。这些研究的目的旨在促进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新加坡在“学校一家庭一社区”三维教育网络的构建中,教育发展达到了新的高度。我国港台地区也很重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

在我国,近二三十年中,家校合作在理论、实践的各个方面都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的广泛重视,成为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家校合作实践方面,教育工作者不断的更新家校合作的概念,补充家校合作的内容,探索家校合作的形式,在学校教育实践中积极主动地争取来自家庭的更多支持和配合,将家校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理论研究方面,在借鉴国外相关理论和分析国内现状的基础上,许多学者对家校合作的概念、内涵、价值等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发表了很多研究成果。但与国外相比,我国家校合作的研究还存在很多不足,学术界关于家校合作的研究起步较晚,理论探索少,比较零散,现有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概念、内涵、原则、分类、模式等方面的建构,对家校合作的特点、理论基础研究较少;对国外的理论引进、译介较多,本土化研究薄弱;研究的视角比较单一,对现存问题的分析比较笼统,没有将其置于不同的视角或背景下,重复性强;现有的研究主要以城市为主,对农村家校合作尤其对留守儿童的家校合作研究少而且零散,对农村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认识还不够深刻,对策研究及相关的理论研究也不完善,有些研究是对城市家校合作的移植,缺乏针对性。

3 家校合作的理论背景和实践模式

3.1 家校合作的理论背景

目前,家校合作在各个国家的教育改革中备受关注,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提出了许多理论框架,分析家庭-学校-社区关系,为家校合作的实践提供了全面、有力的理论依据。

3.1.1 社会资本理论

社会资本理论是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Coleman.J.S)在二十世纪八十年引入教育研究领域的,他指出,社会资本是内在于家庭和社区组织中的整套资源,它们有利于儿童或年轻人的认知以及社会发展。这些社会资源因人而异,极其有利于儿童和青少年的人力资本的发展。就教育来说,科尔曼将社会资本分为家庭内社会资本和家庭外社会资本,前者包括父母对孩子的关注、投入、教育期待、亲子问的互动,而家庭外社会资本是指父母在社区内的社会关系,包括社区邻里关系、与子女的教师联络、与子女的朋友和父母认识、师生关系等。在通过对美国公立学校、私立学校、教会学校的深入调查之后,科尔曼发现,在社会资本相对高的教会学校中,学生的辍学率相对于社会资本低的公立和私立学校来说明显的低,而学业成绩相对较高。这一现象说明通过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增加社会资本可以增强教育效果,促进学生的发展。科尔曼的社会资本理论对美国的家校合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促使家校合作进一步扩大和发展,使学校开始重视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关系,家长、社区等社会机构开始参与到孩子的学校教育中,充分利用家庭内社会资本和家庭外社会资本。

3.1.2 发展生态学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布容丰布任纳(Bronfenbrenner,U)的发展生态学理论(the ecology of humandevelopment)认为,人的发展是个体与其生态环境之间相互交往和影响的结果;而人的生态环境,是由家庭、邻里、学校和社会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等一系列不同层次和结构的生态系统所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每一个层次和结构不同的系统,因其与个体之相互关系的独特性,而对人的发展产生特殊的影响。生态学的理论注重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其他机构之间对人的教育的交互作用,但是没有考虑到各机构影响力的积累与协作,忽略了三者整体力量对学生发展的影响。

3.1.3 重叠影响阀理论

重叠影响阀理论是由美国学者爱普斯坦(Epstein.J.L)等人基于生态学的解释框架和科尔曼的社会资本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爱普斯坦提出的重叠影响阀理论将学生置于家庭、学校和社区关系模式的中心,认为,孩子们成长所依托的家庭、学校与社区都抱有相同的目标,承担着共同的任务,它们之间经常进行高质量的沟通和互动。这样,学生就可以从各种机构中感受到关怀,从各种人那里接受到相同的有关学校的重要信息概念。学校、家庭和社区这三个背景实际上对孩子以及三者的状况、关系发生了重叠的影响。重叠影响阀是对生态学理论的补充和社会资本理论的发展,在对儿童的教育过程中,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影响力会不断的积累,将儿童置身于一个关怀性社区之中,改变了家庭与学校的影响力是依序的认识趋向,增强了家庭、社区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参与,更好的促进了三者之间的联系。

3.1.4 权变管理理论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美国形成了一种新的管理理论,“权变管理理论”。这一理论的核心是力图研究组织的各个子系统内部和子系统之问的相互联系,以及组织和他所处的环境之间的联系。教育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与社会的其他系统之间具有高度的渗透性。近些年来,随着教育类型一体化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共同承担教育的责任,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三者之间应该互相影响、互相配合、资源共享、协调一致,共同促进教育和儿童的全面发展。对于家校合作来说,现代社会的复杂多变和教育要求的不断提高,使学校教育不可能仅凭自己单方面的力量来实现教育目标,学校教育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家庭、社会系统的影响。因此,学校要努力摆脱过去和家庭、社会在儿童教育方面相脱节的错误做法,注重三者的相互沟通和联系。这就要求学校要从封闭转向开放,制定新的管理措施和政策,充分利用家庭和社会的教育资源,鼓励、吸引家庭和社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

3.1.5 协同学理论

协同学是系统科学的新分支,创立者是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教授、著名物理学家哈肯。他认为,客观世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系统:社会或自然界的,有生命的或无生命、宏观的或微观的。这些看起来完全不同的系统内部都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那就是各系统内部的各子系统之间受相同原理支配,这个相同原理是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而又相互合作形成的协同效应,成为协同系统。教育这一社会现象在实现其社会功能和个体功能过程之中,需要其系统内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协调。家校合作正是教育系统内各子系统之间协同效应的表现。家校合作使学校、家庭、社会各系统之间形成协同效应,学校教育居于系统的主导地位,指导家庭教育,协调社会教育,使教育系统不断向着平衡、和谐、有序状态发展。

黄河清所著《家校合作导论》列举了“社会交换理论”、“符号互变理论”、“利益群体理论”、“包容理论”、“共同责任理论”等理论依据,用于分析家校合作。

3.2 家校合作的实践模式

国内外学者对家校合作的模式有许多阐述。在国外,具有代表性且被广泛认可的理论是戈登的三种模式说,即家庭影响模式、学校影响模式、社区影响模式。

爱普斯坦(1990)指出,全面的家长参与应包含六种类型:亲职教育、家长协助子女学习、家庭与学校沟通、家长义务工作、家长参与校政、学校与社区建立协作关系。这一模式在国外具有广泛影响。

美国学者斯维普(Swap,1987)受家校分离式影响理论、嵌入式影响理论和重叠式影响理论的影响,探讨了学校用来抵制或者鼓励有效的家校合作的四种实践模式:保护性模式、家校单向传播模式、课程充实模式和合作模式。

美国学者穆勒(Muller,1988)运用美国国家教育长期研究的数据,将家校合作的模式归结为“以校为本”和“以家为本”两种主要模式。

国外学者设计的家校合作的方案中,运用了许多不同的策略。这些家校合作策略中,直接针对教学和学习活动的称之为直接策略:与教学和学习活动并不直接有关,但是支援教学活动的,称之为中介策略。与教学活动无关的教育活动称之为边缘策略。

在国内,有以地区为主本的合作模式,多元参与教育合作模式等,使用最多的家校合作模式理论是“以校为本”和“以家为本”两种模式。我国学者马忠虎编著的《基础教育新概念:家校合作》一书中,对有亲模式做了较详细的介绍。国内学者在实践层面提出了一些操作步骤。主要有:王维荣在其“我国家校合作中的问题与对策”一文中提出了家校合作的四个步骤:谭虎等在“努力构建家校合作的教育机制”中提出了家校合作的五个步骤:杨天平在“美国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六项标准”中提出了五个步骤:香港大学学者何瑞珠(Esther,Hosichu)根据香港地区家长参与的重心,将家长参与活动分为家庭为本、学校为本和社区为本三大范畴。在《家庭学校与社区合作:从理论到实践》一书中综合爱普斯坦及韦氏(Weiss)的模式,提出家校合作的六个步骤。对各种模式加以综合,归纳出家校合作的内容、操作路径分别图1、图2。

4 农二代家校合作教育现状分析

4.1 现状分析

为了解农二代家校合作教育现状,参照国内外相关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并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从家校合作的基本情况、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合作的效果三个维度,自行设计编制了家校合作现状调查问卷。通过实地考察学校、个别访谈,以及对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等形式,以甘肃三市五县农村学校为样本,以留守儿童、隔代教育为重点,对农村家校合作教育展开调研,共获得有效调查问卷757份,其中教师问卷252份,家长问卷505份。

4.1.1 对教育责任的理解:学校为主家庭为辅

教师和家长普遍认为,对孩子的教育责任的分担,应该以学校为主家庭为辅。频度分布为:学校为主家庭为辅>家校均担>家庭为主学校为辅。

4.1.2 对家校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认识:有必要,可行

大多数教师和家长对家校合作教育持支持态度,认同家校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家长的支持态度,为家校合作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4.1.3 合作方式:家长会为主

合作方式以家长会和电话联系为主,合作渠道比较单一,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名存实亡,徒有虚名,家长开放日、亲子互动等方式应用少,家访渐受冷遇,家校结合处于放任自流的状况。制约了家校合作功能的发挥。

4.1.4 合作时机的选择:非常规事务为主

家校合作主要是在学生学习和思想出现异常时,以解决问题为主,没有形成常态性工作,缺乏持续性。

4.1.4 合作内容的关注:学习成绩为主

家长和教师对家校合作内容的关注点基本趋于一致,尤其在孩子的学习成绩方面,家校双方达成了高度共识。说明家校合作双方具备合作可能和基础,有利于家校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发展。但是,明显存在合作内容狭窄,忽略了学生能力和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4.1.5 交流的频度:有时有

教师参与家校合作很不平衡,以班主任联系为主,表现出教师开展家校合作的专业性不强。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也只是偶然发生。

4.1.6 家校合作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产生的效益:有效益

大多数家长和教师从家校合作中得到了收获,对家校合作的认识有所提高,对家校合作产生的效益持肯定和支持态度,评价积极。

4.2 特征

综合分析各种调研材料,农二代家校合作教育呈现出以下三种结构特征:

4.2.1 一般性合作

在一般型家校合作教育中,家长和学校或教师之间存在低层次的沟通和交流,其目的主要是了解学生在校和在家的表现,通常着眼于一些常见的一般性、常规性的事务。这种类型的家校合作教育在农村最具普遍性,虽然时效性好,对于维持基本教学秩序具有一定作用,但是计划性和前瞻性差,其合作仅停留在较低层次。

4.2.2 随机性合作

在随机性家校合作教育中,各合作主体没有明确的合作意愿和意向。家庭与学校双方彼此缺乏经常性的沟通,家长和教师的合作具有偶然性。并且,这种偶然的交流范围狭窄,除非一些重大、突发的非常规性事务,双方很少走到一起。

4.2.3 主导性合作

在主导型家校合作教育中,学校、教师是主导,要求家庭、家长积极配合,家校合作教育的目的性、计划性、系统性都较强。但是,这种做法不是一般农村学校所能企及的。因此,虽然这种类型的合作较为理想,但并不是所有学生家长都有条件、有心情予以配合,较难推广。况且,学校主导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学生、家长这两个参与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从而造成家庭、家长对学校、教师的另一种依赖。

4.3 存在的问题

综合分析调查结果,目前农二代家校合作教育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组织松散,管理不足,家校合作缺乏保障机制。(2)渠道单一,时间拮据。制约家校合作功能的发挥(3)内容狭窄,深度欠缺。忽略学生能力、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4)单向为主,缺乏互动。合作中教师和家长角色定位不当。(5)质量不高,频率不足。家校合作多以“解决问题”为主,只有“问题”出现才能激发大多数家长和教师的合作需求,合作层次不高。(6)学生在家校合作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上述问题与多数学者同类研究结果相一致。

4.4 障碍分析

4.4.1 社会因素

(1)农村生活环境不佳。中国西部农村生活环境仍然处于贫困和落后阶段,生产与交通的长期滞后影响着家校合作教育。虽然近年国家减免了农业税,并且对农村基础教育实行“两免一补”,但是现在农村经济的主体依然是传统的小农经济,效益差;对于外出务工人员,由于受自身素质约束,多从事建筑、制造、服务等简单的体力劳动,时间和精力不足成为影响参与家校合作教育的主要障碍。

(2)农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在受教育方面,农二代上学难问题普遍存在,成为弱势群体,缺少先天的资源优势。

4.4.2 家庭因素

(1)时空受限。为了生计,多数农民外出务工,流动性大,远离家乡,远离子女,时空隔离,形成了留守子女、“准单亲”子女等农二代类型,家庭教育结构和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亲子教育被削弱或消解,对家校合作无暇顾及,鞭长莫及,影响学校教育。

(2)家长信心不足。农村学生家长与教师之间社会地位的差异、文化水平的差距,导致家长仰视教师,缺少心理沟通,在心理上与学校和教师产生障碍和隔阂,处于被动地位,对讨论教育问题缺乏自信。

(3)家校合作能力欠缺。农民工自身知识浅薄,学历层次和文化素质低,缺乏教育素质的训练和指导,虽有望子成龙之心,缺少点石成金之术。对子女学业方面的辅导力不从心,对子女的教育缺乏必要的技巧和能力。

4.4.3 学校因素

(1)教师的时间精力不足。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大,班级规模虽小,但工作时间长,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用于常规的教育和教学工作,还要准备应付一项又一项的“突如其来”的教育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因而无法熟悉所有的孩子以及他们的父母。同时,如果学校的价值观和规章制度不支持教师与家长合作,教师就不能得到物质支持或者弹性工作制的时间补偿,导致他们与学生家长之间的交流非常少。

(3)教师合作能力受限。目前的师范教育,包括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并没有向教师提供有关家校合作的专门训练,教师缺乏家校合作的技巧和能力。部分教师对现代教育理念的认识和理解、对教师职业的归属感、对教书育人工作的热情和投入欠缺,使农村家校合作教育难以开展,不能落到实处。

4.4.4 管理因素

(1)教育评价机制单一僵化。现今农村中小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并不完善。教育评价多以教师对学生学业成就进行一种量性的、结果性的评价,学生并没有参与对自己的评价。而随着以学生考试分数的量化评价方法被广泛应用,家长同样只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而忽视了其他方面。前述家校合作教育内容和形式的单一,便是这种单一僵化评价机制的产物。

(2)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保障。基于家校合作的重要性,有必要使其成为学校和社会的一项常规性的工作,一种制度。而要成为制度,相应的政策法规保障是必不可少的。家校合作关联到社会系统中学校和家庭两个方面,它们的合作需要来自各方面的组织协调,尤其是教育主管单位的管理。管理缺位,造成农村家校合作的组织机构松散、机制不完善,多数学校没有统一、正规的家校合作组织以及有效的评价机制,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家校合作活动也没有明确的、完善的规定和政策制度的保障,从而使家校合作的现状不容乐观。

5 改进策略

5.1 升华合作理念

尽管教师和家长对家校合作的态度和认识基本达成共识,但是这种认识并未内化为理念和意识,行动上未能形成自觉行为,需要政府、学校、及研究人员共同推动。如果家庭与学校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性质上、在学校和家长的角色上、在家校合作的性质上具有新的观念,那么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合作的障碍。

5.2 创新合作模式

前文已经介绍了多种有关家校合作操作层面的实践模式,均有借鉴价值。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引发了教育体制、教育观念、教学模式等各方面的深刻变革,网络环境赋予“家校合作”更深的含义,也给家校合作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和合作方式。网络的时空跨越性,使得参与合作的教师和家长可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进行网上的交流和互动,解决了农民工远离家乡远离子女远离学校家校沟通时空受限的难题。基于网络的互动式交流,既克服了传统单向交流的弊端,也符合家长的实际需求,逐渐得到广大家长的欢迎和认同。基于网络的“三位一体”的互动合作模式如图10。

5.3 制定政策法规

健全的法规政策是家校合作的重要保障,是家校合作的重要支柱,也是维系和促进家校合作的重要手段。政策和法规的建立有利于实现家校合作的正规化、系统化,也有利于提高家校合作的效率。

5.4 提高合作能力

提高家长素质和能力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目前而言兴办家长学校,开展家长教育是一种可行的权宜之计。定期有目的、有计划地培训家长,介绍家庭教育的知识、经验和方法,不仅提高他们的素质,加强对家校合作的认识,还可以密切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加强沟通,培育良好的合作基础,实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相互补充、协调配合,促进孩子向着所期望的方向发展。

教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应加强家校合作技能的教育,教研活动就经常性进行家校合作方面的交流,提高教师实施家校合作的能力。

5.5 建立合作的组织

组织机构是家校合作活动的重要载体。家校合作组织机构的建立与完善可以避免合作过程中的组织松散、管理不善等问题的出现。各农村地区和学校可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设立如村家校合作领导小组、家长教师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地方性家校合作组织,以利于保持教育目标、内容、方法、途径、评价等方面的同步性、一致性,形成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合力。

家校合作的概念范文第2篇

当我们把重心放在家长与教师身上,思考讨论如何加强联系、进行更好的合作时,作为合作应然的目标主体的学生却被排斥在合作的边缘,成为合作行为被动接受的客体,缺乏主动性。家校合作的出发点与目的都是为了学生,但当学生的需要、学生的声音被淹没在家庭主导或是学校主导的争论中时,家校合作存在的意义又在哪里?本文力求站在学生的立场,以诺丁斯的关怀伦理学为依据,分析家校合作失效的现状,探究家校合作失效的原因,并尝试为家校合作的有效实施提供崭新的视角。

一、家校合作失效的困境

1.家校合作中目标主体的缺席

在《走出家校合作的误区》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这段时间网上开始谈论‘家校合作’,近来爸爸也总说这件事,还说要和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好好沟通沟通,研究一个使我‘浪子回头’的方案。我觉得好笑,我本人既然提不起兴趣,你们还合作什么啊?也不问问我究竟是怎么想的,似乎完全与我无关。你们这样不把我的感受当一回事,就不怕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吗?”[1]

在上述案例中,家长的合作意识非常强烈,不仅“总说这件事”,而且“要和老师好好沟通沟通”,的确,这是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活动的表现,但学生却被排除在外,完全不顾及学生的感受。当学生以案例中冷眼旁观的态度看待如火如荼的家校合作时,其结果可想而知。本来是为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家校合作,最终变成了学生眼中的一场“闹剧”。

究其原因,即现实中的合作越来越偏离出发点――学生,造成合作中目标主体的缺席。没有学生的参与,家校合作就失去了合作的出发点与方向,家长和教师无法知道学生的实际需要是什么,只是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与好恶标准来决定什么行为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什么行为会阻碍学生的健康成长。这样强加给学生的合作行为正如出行的航船,无论航船本身的结构怎样、材质如何或者制造多么精密,若在航海中迷失了方向则永远无法到达目的地。总之,家校合作是包含了家长、教师与学生三方关系的行为,家校合作中不能没有学生的合作,即在家长、教师表达看法的同时,学生也必须表达内心的需求。

2.合作内容单一,忽视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美国学者Epstein Joyce L.在探讨家校合作的问题时提出,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家长和教师都要致力于建立“亲家庭的学校”(family-like school)与“亲学校的家庭”(school-like family)。亲家庭的学校,即把每个学生都作为一个个体,使其感受到自己的特殊存在;亲学校的家庭,即充分认识孩子的学生身份,强化学校活动培养学生技能方面的重要性。[2]但是,现实中的家校合作仅有单方面的“亲学校的家庭”,一切围绕学校的要求开展。

《走出家校合作的误区》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爸爸妈妈和老师,我知道你们的所谓合作是什么。这种合作几乎从我上小学就开始了。就是你们的合作,使我没有了属于自己的周末和闲暇时间。你们一直就合作得很紧密,特别是爸爸,不但天天守着我学习,还没事就往老师那里跑,数落我的种种不是,你们还要怎样更紧密地合作呢?如果家校合作仅仅是学校在家里的无限延长的话,我现在就声明‘我反对这样的合作’”。[3]

这是学生面对家长与教师的“合作”所发出的强烈抗议。案例中的家长单方向地努力建立一个“亲学校的家庭”,时刻与教师沟通和联系,但基本上只围绕着学习、分数,如何取得学业上的成功成为一切的标准。原本充满温情与慈爱的家庭,在培养学生品德、态度和价值等方面有其独特优势,家校合作也是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功能互补的前提下应运而生的。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在以学校为主导的社会背景下,家庭在与学校的合作过程中逐渐被同化为 “第二课堂”,其互补优势并未体现出来,反而进一步限制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家校合作失效的原因

作为家校合作的纽带,学生对合作的成功与否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即使是再密切的家校合作,学生依然是家长了解学校的主要信息来源,教师也是通过学生与家长进行互动,了解学生家庭成员的情况,以便更好地进行家校合作。在家校合作开展的过程中,学生的参与和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合作的效率,家校合作应该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如何有效地向学生传递信息,充分考虑学生的感受性,与学生培养并建立一种良好的关怀关系。

诺丁斯关怀伦理学是建立在关心与被关心是人类的基本需要的前提之上。我们需要被他人关心,同时也需要学会如何关心他人以及回应关心。但在现实社会中,并非所有人都学会了如何关心他人,以及如何回应他人的关心,教师、家长往往扭曲了“关怀”的概念,以关心的名义强制甚至是伤害孩子,而孩子作为被关怀者,也缺乏回应关怀的能力。这一点在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最终目标的家校合作中尤为明显,双方出于关心学生的考虑进行合作,但结果却往往收不到学生的回应,学生的“不领情”使得家校合作面临着失效的困境。于是,诺丁斯的关怀伦理学为我们反思家校合作问题提供一种崭新的视角。

1.关怀者的关怀病理现象

诺丁斯提出要形成关怀关系,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条件一是A关怀B,即A的意识特征是关注与动机移置;条件二是A作出与条件一相符的行为;条件三是B承认A关怀B。[4]但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情况下,条件一往往被扭曲而导致条件二无法得到满足,至于条件三则经常被忽视。家长与教师作为关怀者,其意识特征主要有两个――关注性与动机移置。关怀的关注性不是投射性的,而是接受性的,是全身心的投入,感受到被关怀者的需要,无条件接受被关怀者。动机移置即是当A关注B之后,就需要A把自己的动机能量放在B及其活动的目标之上。但在现实的教师、家长与学生的互动交往过程中,声称关怀学生的教师与家长,其行为实质上并未构成关怀行为。

(1)教师与家长并未正确识别学生的需要

诺丁斯将需要分为明示的需要与推断出的需要:明示的需要是内在的,它产生于被关怀者的意识与行为;推断出的需要则产生于与关怀者本人的框架,不直接产生于被关怀者的需求与愿望。[5]不可否认,教师、家长的确关心学生,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尽心尽力,但是他们以成人世界的标准来规定学生的行为,将自己的情感、个性投射到学生的身上,认为他们各方面都处于不成熟的状态,无法正确判断自己的需要,因此利用成人的权威将自己“推断出的需要”代替了学生“明示的需要”。家长的担心不无道理,学生的确存在不能明示适合自己发展需要的状况,或是学生的需要会导致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关怀伦理学不否定强制,但是强制的同时总是伴随着商谈,是在双方地位平等的前提下的“关爱型强制”,这样,推断出的需要则更有可能转变成学生的明示的需要。

(2)缺乏对学生的关注

家长工作繁忙,教师注意力有限,学生被严重忽视。总之,我们并没有给学生以真正的关怀,很多时候我们一味斥责学生不懂得教师、父母的苦心,将学生强烈的反抗、拒绝看做是不成熟的叛逆行为,认为学生应该懂得回应与感激,家长和教师对孩子经常说的就是,“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对你的苦心”。无奈之下,透露出教师、家长对成人世界固有规范的自信,而不去反思自己是否真正给予学生全身心的关注并实现动机移置。

2.被关怀者缺乏回应

关怀关系的双方应是相互依赖的,关怀者也需要肯定与鼓励,因此作为被关怀者,学生也有责任积极主动地对关怀给予回应,只有当学生对关怀予以接受、认知并回应时,关怀关系才算确立。没有被关怀者的互动,关怀就不能被称为是一种“关系”。有研究表明,如果学生受到鼓励,感受到被成人关怀,他们在学校会更尽全力地学习读、写和算等各种技能、才能,并会将这种努力一直维持下去。[6]

在现实中,学生没有回应关怀者,也许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关怀者的确没有做出真正的关怀行为;二是学生感受关怀的意识与能力比较低,长期的强制型或控制型的关系使学生对教师、家长有着深深的敌意或是麻木的态度,关怀行为无法及时被他们感受。因此,在要求学生学会关怀他人的同时,也要培养学生接受与回应关怀的素养。

三、关怀伦理学对家校合作的启示

将关怀伦理学的理论思想引入家校合作,不仅让我们重新审视家校合作的性质与功能,也为家校合作开展的内容途径、方法提供更广阔的视野。

1.关怀伦理学视野下家校合作的目的――建立关怀关系

(1)家校合作即联合家庭和学校双方的力量

我国教育研究者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实质上是联合了对学生最具影响的两个社会机构――家庭和学校的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在教育活动中,家庭和学校相互支持、共同努力,使学校能在教育学生方面得到更多的来自家庭方面的支持,使家长能在教育子女方面得到更多的来自学校的指导。[7]

马忠虎教授的定义侧重强调学校与家庭的平等合作关系,其主要目的是将教育的地域范围从学校延伸至家庭,并且更为重视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中的作用。而诺丁斯的关怀伦理学告诉我们,家校合作不是教师、家长居高临下地合作,规划学生的生活与未来;而是在合作过程中,不论是学校主导还是家庭主导,不论采取什么形式的手段和途径,合作的目的都应该是致力于建立并维持一种平等、宽容和相互尊重的关怀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学生的主体性、潜能能够得到发挥和肯定。毕竟,“没有贴着教育标签的关怀仍然是教育,而融入关怀的教育则是意蕴更丰富的教育、更体现教育性的教育”。[8]

(2)家校合作本身也是一种教育资源

家校合作本身也可以成为一种教育资源,教师与家长在合作中关怀学生,使学生时刻被关怀的氛围所熏陶,在被关怀中学会关怀他人,培养其对关怀的感受性,学会接受并回应他人的关怀。

2.关怀伦理学视野下家校合作的主体――学生成为合作的第三方

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将研究的重点放在家长与孩子、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上,并提出各种新型的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其中赢得其他学者与家长、教师广泛认同的便是学生与父母、学生与教师之间是平等的,家长和教师应该将学生视为可以平等对话的一方来对待。

不过,诺丁斯认为,家长、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不平等的,[9]在这些关系里,一方长时间扮演关心者的角色,另一方则有必要地成为被关心者。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貌似冲突,实则一致。诺丁斯所说的不平等指的是作为被关怀者的学生没有回应关怀者的关怀,也就是强调学生在关怀关系中的接受性,并非指家长、教师与学生在地位上的不平等。诺丁斯认为,只有将关怀作为一种关系,才能使我们注意到情境中的双方,其实,这也是强调弱势的一方需要获得重视,即在关怀关系中,不能只重视作为关怀者的教师、家长,也要重视作为被关怀者的学生。因此,学生也应作为主体参与到家校合作中,只有这样,才能充分重视学生在家校合作中发挥的作用。在进行合作的商讨时,充分听取作为合作第三方的学生的意见与需求,这样才能使关怀行为得到学生的接受与回应。学生作为家校合作的桥梁,只有真正感受到被关心才会促进合作的进行,如此一来,家校合作才不至于面临失效的困境。

3、关怀伦理学视野下的家校合作内容――学会关怀与被关怀

在这个高度竞争的社会,教师与家长往往为学生以后的生存状态忧虑,为适应激烈的竞争,家校合作的内容往往只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带有很强的功利性与短视性,而忽略了学生作为人的多方面、多层次的发展。

关怀伦理学要求家校合作改变以往只重视学生成绩、分数的态度,家校合作不能仅局限于探讨如何督促学生学习。当家校合作的目的包括建立并维持关怀关系时,合作的内容也应该致力于如何使教师、家长成为关怀者并真正实施关怀行为;如何使学生成为主动接受关怀的被关怀者,并在关怀的熏陶下学会关怀他人;如何倾听学生明示的需要,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进行明示的需要与推断出的需要之间的转换。

四、结语

当然,关怀伦理学没有为我们提出一套具体可操作的家校合作方案,只是为我们重新审视家校合作,提高家校合作的效率提供崭新的视角,使家校合作的理论基础更为充实。只有真正将学生纳入到家校合作中,充分尊重、考虑他们的意愿,在家校合作的三方之间建立关怀关系,才能使家校合作发挥实效。

参考文献:

[1][3]新浪教育.走出家校合作的误区[EBOL]., 2005-11-01.

[2][6]Joyce L. Epstein. School/Family/Community Partnerships: Caring for the Children We Share [J].Phi Delta Kappan. Bloomington,1995,76(9).

[4][5]内尔・诺丁斯.始于家庭:关怀与社会政策[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

[7]马忠虎.基础教育新概念――家校合作[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

[8]侯晶晶.关怀德育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家校合作的概念范文第3篇

一、信息交流单向性

交流意味着合作。所谓合作,应该是合作双方相互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达成目标的过程,合作的前提应是合作双方的双向交流和沟通。家校合作是以家庭和学校的沟通为基础的,然而,在我们家校合作的实践中,出现的状况却是信息以学校为源单向流向家庭,以传达代替了交流,以灌输代替了沟通。

以中小学家校合作最常用的形式――家长会为例。家长会的惯常模式在全国几乎是通用的:首先由学校领导讲话,向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宣传学校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传达学校对家长配合学校工作的要求,或灌输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式,这类讲话往往是家长们耳听详熟的一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和随处可见的套话,家长们不仅很少认真听,而且会产生厌烦的心理。校级家长会后接着是班级家长会,通常也是班主任向家长讲话,一般以通报学生的成绩为主,其结果往往是成绩好的家长颇觉欣慰和光彩,而成绩不理想的家长会陷入尴尬、烦恼和忧虑中,使家长会始终处于一种隔膜的氛围中,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且还会降低家长对学校的信任,使家长会越来越流于形式。

二、双方地位不对等

由于分工不同,家庭和学校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充当着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但双方不论作为社会单位还是教育力量,在地位上都应该是平等的。而家校合作能否顺利进行,保证双方在合作中的对等地位是十分重要的条件。但目前我们家校合作的现实是,在合作中应起主导作用的学校,往往以教育权威的姿态出现,把“主导作用”转换为“领导地位”,对家庭进行教育“训导”和“恩赐”,而非教育对话和协商。家庭在合作中处在十分被动的地位。家庭失去了在合作中的发言权,也就失去了主动进行合作的动机。这一点可以从我们家校合作的形式上反映出来:我们所较常采用的合作方式都属于以学校为中心的“校本模式”,如家长会、家长学校、开放日等,更多地考虑学校的需要和便利,往往在活动举行前通知家长参加,家长一般没有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和妥善安排个人事务的时间,常给家长带来许多不便,家长只能疲于应付。家访,这个最能拉近家校距离、极富人情味的合作方式也逐渐被“上所施”的“电召”“传唤”所代替,家长们听唤而至,有时甚至还要接受教师的质问和训斥。更令人心痛的是,这样的事实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许多家长都曾有过的经历。

三、关注重心背离

学生是连接家校的纽带,家校合作毫无疑问应以学生的成长发展为中心,这是合作的初衷和目的。但是由于家长

和教师的角色不同,他们对于如何接触和看待孩子有许多不同的观点。

从表1中可以明显看出,教师更加关注孩子的共性,家长更加关注孩子的个性,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说就是:孩子是

老师眼中的林,父母眼中的树。家长对孩子的评价高于教师对孩子的评价,家长更易对孩子报以高期望并更易失望。这种现象在我们的独子文化中尤为突出,反映出家校双方在合作中对孩子关注重心的背离,一边是学校的宣讲和倡导,一边是家庭的淡漠和排斥,使双方都感到对方缺乏合作诚意,结果容易使双方失去对合作的信心和兴趣。

四、目标主体表面在场和实际缺席

家校合作的中心是学生,学生的发展始终是家校合作的目的,有效的家校合作必须始终指向学生这一目标主体。合作双方应切实为了促进孩子和谐、全面的发展而排除偏见、达成共识,共同致力于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尽可能多的科学合理的物质支持和精神支持。但是,家庭和学校在合作的过程中却常常围绕学生却又不为了学生,出现了学生这一合作的目标主体表面在场和实际缺席的矛盾现象。这主要表现为,家长和教师在合作中都更容易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往往忽视或偏离了学生的需要,最常见的有两种看似相反但实际同质的做法。一种是相互指责、推委责任,把注意力放在谁为孩子的问题负责的追究上,而不是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这样的合作就等于是家校双方以一种特殊的合力把学生推出了合作现场,合作的目标主体在此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已。另一种做法就显得“愉快”多了,家长和教师站在一条战线上,双方互通有无相互支持,对学生施行“共管共治”,力求把学生的所谓不良倾向消灭于萌芽状态,完全无视孩子的独立人格和尊严,像教师截留学生信件交给家长,家长偷看孩子日记并择要向教师汇报的极端做法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学生便成了合作的受害者,要么成为家长、教师互相指责的“替罪羊”,要么成为家长教师手下的“嫌疑人”“被改造者”,使得许多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接触持恐惧、反对甚至是敌视态度。这种目标主体实际缺席的合作已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当然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

五、交流内容单一、狭隘

我们目前的家校合作,从校级的合作来看,总是集中于呼吁家长对学校进行支持和监督。从班级的合作来看,教师和家长往往只局限于就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违纪问题进行交流。

从表2中可以看出,家长、教师的交流内容十分集中,双方对学生学业的高度重视,家长尤甚;双方就品德方面的

交流是值得肯定的,但实际上这方面的交流却往往集中于讨论孩子的违纪问题,只有在孩子犯错时,双方才会在孩子的品德方面寻求合作;孩子在身体、审美、劳动方面是否和谐发展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至于家校合作本应重视的各个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家庭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的特殊需求以及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特殊经历,几乎被排除在合作范围以外,很少得到教师和学校的关注。

六、家校合作随意性、低频性

目前,我国的家校合作还处在即事、即时的阶段上,属于“救火式”而非“防火”式,合作往往是为了解决某一具体的问题即兴而定。很少有学校把家校合作纳入整个学校制度、写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即使是进行了家校合作工作,也大都没有总结,不留记录和档案。没有制度和计划的保证,家校合作便表现为随意性强,极易导致考虑不周、准备不足、组织不力的情况,如校领导只从全局考虑而没有考虑级部和班级的具体情况,教师们缺乏物质和心理上的准备,致使双方的合作积极性都受到挫伤。随意性必然导致低频性,家长和教师除了通过学校组织的家长会或家长学校进行接触外,几乎常年不联系,即使是班主任老师,也只限于在家长会上和家长交流或是为了解决学生出现的问题才会和家长有所接触。这对于双方全面了解学生情况,进行有效家校合作十分不利。

七、家校合作程式化、机械化

家校合作大多采用校本模式,即以学校为中心的模式,最常见的合作方式是家长会和家长学校。在很多学校,所谓家长学校形同虚设,流于形式。近年来新兴的开放日应该算是家校合作领域的新事物,却并无多少新意,充其量只是家长会的“图文版”:宣传栏里张贴有关学校业绩、学生成绩及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可以供到校的家长阅读,变家长会的“听”为开放日的“看”。也有不少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家长督教团等组织,这本是有利于家校合作的,但这样的组织往往不是参与学校的决策而只是教师工作的又一层评价和监督机构,犹如为教师又加了一层“紧箍咒”,颇令教师反感,家长们往往也颇觉为难。这种程式化的合作很难引起家长积极参与合作的兴趣,使合作徒具形式。

合作的机械化表现为学校在合作中不能想家长所想,使合作缺乏人文关怀的气息,让家长望而却步。例如,有一些家长由于来自自身的压力而没有精力参与家校合作,如婚姻危机、生计问题等,学校理应对这样的家庭表示支持和了解,但实际上他们却常常被忽视或受到谴责;再如,很少有学校设有专门接待家长的场所,家长到校只能在教师的办公室进行交流,使这种面对面的私人交流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家长很难做到放松和坦诚;另外,教师和家长在这样的场所进行交流,只能是在教师舒适的办公桌旁边加放一张供家长就座的凳子,这种位置本身就造成了家长的窘迫心理,是一种拒绝合作的暗示。这样的细节在家校合作中俯拾即是,它们就如同隐性课程对学生的影响一样,虽然重要却常常容易被人忽视,就更不用说教师们在合作中对家长的态度所产生的作用了。家校合作活动的后续工作,如写信或打电话向家长表示感谢或询问意见、感受等,无疑会使家长体会到教师的关切和合作诚意,这在美国已成为传统,在我国的家校合作中还是十分罕见的。

注释:

[1]彭茜,郭凯.家校合作的障碍及其应对[J].教育科学,2001(11).

家校合作的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产学研;合作模式;博弈模型

1.引言

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寻求最好的策略,使企业得以长期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在如今的时代显得愈发重要,产学研合作作为一种新兴的合作方式,已经成为知识转移的有效途径,是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自1992年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工程以来,产学研合作也在不断的发展中,对于产学研合作模式的研究,许多学者也进行了探讨,对选择产学研合作的利弊也进行了分析,如果很好的利用了这种合作模式,可以实现共赢,提高科技的利用、转化效率;反之,如果选择不当,就会造成浪费和效率低下。

2.产学研合作相关概念

2.1产学研合作概念

产学研合作是以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为核心,在政府、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的大力支持和协同下,以优势互补和利益共享为基本原则,按照一定的机制和规则进行合作,形成某种联盟乃至独立的实体,合作开展新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以推动科技进步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其实质是通过对各种资源如人力、财力等进行优化和整合,以实现经济、社会效益,进而促进地区的发展。

国内的一些学者对其进行了定义。谢静(2002)认为产学研结合是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发展,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加快先进技术在企业中推广应用,促使高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李志强,李凌己(2005)认为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这三个科技创新主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投资研发的活动。还有学者从创新的角度对产学研合作进行了定义。辛爱芳(2005)认为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基于技术创新而进行的合作,协同各自拥有的资源,对科学技术及相应产品(或服务)的共同开发。

2.2产学研合作典型模式

通过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大量的产学研合作实践,目前已经形成了多种各具特色的产学研合作典型模式。国内外产学研合作研究领域的学者对产学研合作模式进行了大量的分类研究,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形成多种分类。

首先,按照合作内容不同,可以将产学研合作分为四种典型模式:一是合作技术创新。即通过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进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形成新产品和或新工艺,产生经济效益。二是合作人才培养。既包括企业通过设立实习基地等方式支持高校人才培养,也包括企业委托高校帮助培养各类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三是合作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先进实验设备和仪器。通过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应用高校先进的实验设备和仪器进行分析、检测和计量等,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社会化的服务,降低成本。四是通过合作获得其需要的信息。

其次,按照合作时间不同,可以把产学研合作分为短期合作和长期合作。所谓短期合作,是指合作各方围绕短期内需要解决的某个具体问题开展合作,一旦问题解决,合作关系即告结束。常见的短期合作包括合作进行某个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合作进行短期的人才培训,临时利用高校的实验设备和仪器等。所谓长期合作,是指合作各方围绕长远目标和解决一系列问题的需要,签订一揽子的长期合作协议。常见的长期合作模式包括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和产学研合作联盟、共同创办新的科技型企业等。

再次,按照合作组织形式不同,也可以将产学研合作分为不同的模式。如针对某项具体技术的开发形成产学研合作研发小组,企业与高校联合成立研究开发机构,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为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联合成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建立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与企业联合创办新的科技型企业等。

产学研合作的模式,在理论界和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这也使得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在遇到实际问题的时候不能够准确的选取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交易费用的概念最早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科斯(RonaldH・couse)在1937年发表的《厂商的性质》一书提出。他指出,“交易成本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策略的选择。

3.产学研合作的博弈分析过程

产学研合作中有许多博弈,既有不同类型的博弈,也有不同阶段的博弈。本文将对合作模式选择进行博弈分析,这也是博弈的第一阶段。围绕企业这个行为主体,有两种选择:一是自主创新,即运用自己所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进行自主研发,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生产中。二是进行产学研合作,即形成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三位一体的合作机制,这有利于三者各自发挥所长,谋求共同发展。

对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如下:

(1)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合作的偏好是一致的。将其归为博弈的一方,称为学研方,企业作为博弈的另一方;

(2)企业可以选择产学研合作,也可以选择自主研发方式;

(3)企业自主研发的投入研发成本为Cq1,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所需投入研发成本为Cq2,学研方在产学研合作中所投入研发成本为Cy3,Cy4为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所投入的交易成本,一般来说学研方的创新能力要高于企业,因此Cq1>Cy3,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以后所投入的研发成本低于自主研发所需投入的研发成本,因此Cql>Cq2;

(4)企业科研成果产业化以后获得利润为π。企业进行自主研发成功时净收益为π1-Cq1,失败时净收益为-Cql,对于学研方来说,无论企业的自主研发成功还是失败,都与其没有关系,净收益都为0;

(5)企业与学研方的收益分配比例为α:1-α;若产学研合作成功,企业的净收益为απ2-Cq2-Cy4,学研方的净收益为(1-α)π2-Cy3;若产学研合作失败时,企业的净收益为-Cq2-Cy4,学研方的净收益为-Cy3;

(6)企业进行自主开发成功的概率为p,失败的概率为1-p,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成功的概率为q,相对应失败的概率为1-q;用图一表示博弈过程:

由此,可以得出企业自主研发的期望收益为:

El= p(π1-Cq1)+(1-p)(-Cql)

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的期望收益为:

E2=q(απ2-Cq2-Cy4)+(1-q)(-Cq2-Cy4)

当E1=E2时,p(π1-Cq1)+(1-p)(-Cql)=q(απ2-Cq2-Cy4)+(1-q)(-Cq2-Cy4),整理得:

Cy4+pπ1=qαπ2+(Cq1-Cq2)

若Cy4+pπ1=qαπ2+(Cq1-Cq2),即E1=E2,则企业选择自主 研发和进行产学研合作的收益是相同的,则两种策略无异。

若Cy4+pπ1>qαπ2+(Cq1-Cq2),即E1>E2,则企业会选择自主开发,原因可能是交易成本较高,使得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所付出的代价高,选择自主研发更经济。

若Cy4+pπ1

4.启示

企业是否选择产学研合作模式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以及产学研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成本。当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较高,完全有能力自主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且产学研合作的交易成本较高时,企业不会选择去进行产学研合作,会选择利用自身较高的创新能力来进行自主创新;反之,当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较低,且产学研合作的交易成本较低时,企业就会选择进行产学研合作。这是产学研合作的首要问题,解决了是否实行产学研合作的问题后,再考虑选择哪种产学研合作模式,进入下一阶段的博弈。

参考文献:

[1]谢静.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发展模式研究[J].西北工业大学,2002

[2]李志强,李凌己.国内产学研结合发展的新趋势[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5.8,26(4):97-103

[3]辛爱芳.产学研合作中的合作风险分析[J].企业经济,2005.8

[4]冯之浚.国家创新系统的理论与政策[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47-63

家校合作的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家校合作;策略;实践

一、课题提出的背景及意义

当今世界各国已普遍认识到,青少年儿童的教育仅靠学校单方面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尤其是家庭的通力合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如何使我们的学生、班级、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发展,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为了我们教育工作者研究的课题。

(一)时代背景

现状1:据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离婚率已连续7年呈递增的趋势。国内外相关研究表明,生长在父母不健全、不健康、不幸福的婚姻家庭中的孩子,更易发生犯罪和焦虑、抑郁、敌对、报复等心理障碍问题。

现状2:白银市平川区红会一矿学校,学生来自矿区职工子女,家长与教师合作教育的意识较弱。家长认为教育的事是学校和老师的事情,把责任完全推给了教师。加上学校缺乏系统完整的家校合作教育实施方案,所以家校合作教育的途径不畅,甚至带有应付的痕迹。

(二)现实意义。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发挥家庭教育的优势来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通过学校教育来指导家庭教育,最终使家庭教育再来支持和强化学校教育,这种优势的相互利用、相互补正、相互促进,就是家校合作的意义所在。

二、家校合作的概念

我国教育研究者马忠虎在研究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问题时认为,家校合作,实质上是联合了对学生最具影响的两个社会机构――家庭和学校的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在教育活动中,家庭和学校相互支持共同努力。家校合作的内涵应包括以下三点:(1)家校合作是一种双向活动;(2)家校合作活动围绕的中心应该是学生;(3)家校合作是社会参与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内外家校合作研究的进展

(一)国内关于家校合作的研究。在我国,家校合作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迄今,家校合作在理论、实践方面都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的广泛重视,成为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国外家校合作研究情况。家校合作在近几十年世界各国教育改革中备受关注,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家校合作确定为教育研究和学校改革的主要议题之一。

四、家校合作研究的目标

通过研究,我们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首先,家长的素养显著提高,对孩子的教育有了更高的认识,人人都是教育家,人人都是最好的家长。

其次,学生的综合素养有了显著的变化,他们更爱学习、更爱合作,更充满关爱;同学间的关系更加和谐,班级面貌蒸蒸日上。

再次,通用一定时期的调查研究,积累丰富的资料,为家校合作的活动及校本课程的开发提供宝贵的参考资料,家校之间的关系更加得融洽、和谐。

最后,通过本课题的研究,提升家校间的彼此合作,向着和谐班级、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社会迈进。

五、家校合作研究的内容

1、家校合作策略研究

2、家长的发展过程

3、家校合作的实践研究

4、和谐班级、和谐家庭的发展过程

六、家校合作策略研究的假设和拟创新点

(一)家长教育

1.办家长学校。办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掌握教育孩子的正确方法,以便他们更好地协助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首先,建立组织机构。其次,根据家庭实际,安排适当的教学内容。再次,选择适当的时间和形式对家长开展家校活动,帮助家长了解孩子在校的学习情况。此外,要制订家长学校工作制度、规章,使家长学校的办学具有制度化、规范化。

2.举行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家长教育不应只是讲座形式,只给家长讲几堂课,更应切合家长的需要和兴趣,以他们切身经历和实际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活动教材,使他们得到相应的家庭教育的知识。

(二)家长访校。家长访校不但使家长们了解自己孩子的教育环境,熟悉孩子的老师和同学,而且为教师和家长们提供了交流的机会。我们的做法是邀请家长前来学校参加活动。

1.参加家长会。家长会可以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掌握孩子发展近况,了解学校教育任务,能够及时沟通家长、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感情,排除教育中消极的因素,为使学生健康成长,根据班级学生的具体情况以及各阶段的教育任务,可以有计划设计组织内容不同、形式各异的家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