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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校合作;高职大学生自杀干预机制;心理干预
近年来,高校学生自杀事件不断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给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使许多家庭陷入巨大的悲恸之中。这个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学校的高度关注。经调查,我国大学生入学率呈上升状态,高达0.2‰,是其他群体的2~4倍[1]。当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大学生身处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学习环境中,承受的压力较大,心理问题日益凸显。在对高职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干预过程中,家校合作模式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家校合作的基本理念
教育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家庭和学校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家庭是人生中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具有不可替代性。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是一对一的教养。学校教育是一种责任教育,具有不可推卸性。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是一对多的培养[3]。家校合作就是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互相融合,让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中。这就需要以新的目光来审视学校和家庭教育的性质、家长和教师的责任、家校合作的重要意义[4],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出家庭和学校教育的优势,并形成互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年来频发的大学生自杀事件也深刻地反映出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存在不足,也反映出高职院校在构建和深化基于家校合作模式的大学生自杀干预机制方面存在不足。因此,基于家校合作视角下的高职大学生自杀干预机制构建显得尤为重要。
二、家校合作视角下的高职大学生自杀干预机制构建
下面主要围绕家校合作视角下的高职大学生自杀干预机制构建展开重点研究。
(一)建立家校合作制度,扎实家校合作的制度基础
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制度,高校的管理和运行都要做到有据可依,家校合作亦是如此,要建立健全制度和章程[4]。家校合作制度的建立,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定,要规范、连续,既能使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行为得以规范,有章可循,又能使学校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服务[5]。家校合作制度的建立要遵循三方面原则。第一,合法原则。家校合作制度的最终落脚点是为学生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因此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使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得到维护。第二,有效原则。通过制度,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得到保护,使家校合作步入规范化、顺畅化的轨道。第三,自愿原则。离开了家长的认可与支持,家校合作无异于坐而论道,制度要充分体现出民主,有效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
(二)通过多渠道增进家校沟通,及时发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一是学校要与家长及时沟通,通过多种形式,如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委员会等,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外的思想动向,摸清他们的情况,在家庭与学校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二是学校要建立起家校合作平台。学校可以设置家长咨询室、家长信箱、家长留言处,了解学生的心理危机,及时聘请专业心理教师答疑解惑。作为高职院校的教师,要留意学生的言行,及时将学生在校表现尤其是异常的举动反馈给家长,在家长的帮助下,疏导学生的心理障碍,防患于未然。父母或教师与学生的沟通都要委婉,不能粗鲁地进行指责,让学生从内心深处接受批评并及时改正。
三是高校辅导员应与家长常沟通。我们现在生活在信息时代,通过电话、短信进行联系最普通不过了,尤其适合偏远地区的学生家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立起家长QQ 群、微信群、飞信群,这样既能多人同时交流,又能够传输视频,使教师与家长的沟通趋向日常化。对于高职院校辅导员来说,还可以通过这些平台及时学生活动的照片或文字资料,使家长零距离了解到学生校园生活的点点滴滴,并能为活动的开展提出合理建议。
辅导员作为主要德育教师,又是大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不能只凭满腔热情工作,要将工作做好,做细,及时记录好学生的心理问题。例如可以利用每周定的某一日来开展“学生谈心活动”。辅导员要找自己观察到的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谈心,为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并记录好谈话内容,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和家长。同样,与家长进行交流时,也要记录下谈话内容,并时常翻阅,找到缓解学生心理压力的最佳方法,使家校合作扎实有效。
(三)家校高度重视心理干预环节,合作制订心理干预方案
心理干预要注重预防,学校要积极进行宣传和教育,做好心理普查。在新生入学之前,学校要将心理教育宣传资料寄给家长,让家长了解到这一年龄段学生中常见的心理问题以及如何进行干预。在开学之初,要为新生举行心理讲座,使学生意识到心理问题也是一种疾病。定期开展心理普查活动,为每个学生建立起心理档案。在心理普查的过程中,要广泛搜集资料,进行心理测验,留意每个学生的状态,更要与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成长环境、心理特征,尤其要调查学生是否有精神疾病史,是否存在心理阴影。多维度搜集资料后,将每个学生的情r进行汇总、分析,反馈给家长。作为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心理普查,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如果发现学生的心理存在异常,就要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首先要告知家长,和家长一起商量出最佳的干预方法。不可否认,有的家长由于意识不到位或是责任感不强,不能配合学校做好干预工作。因此学校要反复做工作,也可以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使家长意识到心理健康对学生的重要意义,保证子女人身安全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一旦学生有自杀的迹象,更要在第一时间内让家长赶到现场,或是通过电话进行沟通,用亲情融化学生内心的坚冰,竭力挽救反常学生的生命。如果是由于家庭问题引起的,与家长沟通了解问题的根源,根据情况妥善处理。对出现自杀倾向的学生,学校要严格监护,做到24小时有教师或同学陪伴,直至家长带其就医为止。
在危机后处理阶段,当学生自杀身亡或是自杀未遂,家长往往无法控制自己的情w,过于悲伤,不理智,甚至昏厥,这都属于情理之中。学校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体谅为人父母的不易,理性处理问题。当家长行为过激,触犯了法律,可以请司法部门处理。
(四)实行家校合作联动机制,增强应对潜在自杀危机的实效性
学校要建立并完善心理危机检测措施,及时了解和应对学生的心理障碍。家长和学校要慢慢学会包容学生,使他们能够自我调节。
一是家长发现孩子心理或行为的异样,应及时与辅导员沟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双方共同努力,及时进行疏导。家长也可以参与到学校活动之中,多学习心理知识,掌握与孩子沟通的技巧,使孩子愿意向自己倾吐苦闷与烦恼。
二是学校可以开设家长课堂,为家长举行知识讲座,发放心理知识资料,使家长对教师和学校产生信任,也可以设置心理专线、家长论坛,实现有效的双向沟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少学校的家校交流平台被束之高阁。因此,应建立起监督机制,使交流平台发挥出实效。
(五)重视学生的校园人际关系构建,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
大学生出现心理障碍,多数是由于不和谐的人际关系造成的,如师生关系、家庭关系、同学关系等,一旦处理不当,便会郁郁寡欢,产生心结。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和心理教师,要及时教给学生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使学生能够坦然面对复杂的人际关系,改善学生的心理环境。
为大学生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需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要引导学生明确生命的意义,理解无数人为自己的成长付出了努力与艰辛;二是在学生中组织多种文体活动,缓解学生的压力,增进交流,建立友情;三是引导学生以阳光的心态面对社会,通过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使他们学会与人相处的方式、方法,增强心理承受能力。
三、结语
总而言之,家庭与学校在培养学生方面具有共同的责任和目标:希冀学生成为独立的个体,能够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学会生存,健康发展。这一目标的达成,需要家校密切配合,从而培养出身心健康的高素质人才,尽可能地减少自杀等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赵倩.当代大学生自杀问题及应对策略[J].科技咨询导报,2007(08):147.
[2]鲁可荣, 杨亮承.大学生自杀预防干预机制缺陷与学校社会工作介入[J].社会工作(下半月), 2010(05):39-43.
[2]赵磊磊.辅导员在大学生自杀行为干预机制中的角色探讨[J].今日科苑, 2009(13):114.
【关 键 词】农村;家校合作;滞后原因;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1-0045-02
一、家校合作的意义与发展趋势
1. 家校合作的目的及意义。家校合作的目的在于使学校和家庭两个教育者在育人原则和目标上达成共识,功能上优势互补,形成认识统一、行动协调、步调一致的育人团队,共同营造适合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其作用在于化解双方在教育过程中产生的误解和矛盾,消除对教育的认识偏差;破解家庭教育难题,提高家庭教育实效性;解决学校教育管理难的问题,促进学校教育良性发展。当今正处于物欲横流的时代,随着社会复杂程度的演变,一些腐朽文化信息和糜烂生活方式侵占了一定的市场,青少年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尚未成熟,虽然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都具有各自的优势,但在一定程度和某些方面都存在各自的局限性。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局限依靠其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克服的,而“家校合作”可形成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对有效完成教育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家校合作教育的发展趋势。我国政府在政策方面也提出了有关家校合作的相关要求,如在1992年2月颁布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发展社区教育,建立起学校(托幼园所)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机制,创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社会和家庭环境”;于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要求:“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心社会教育,帮助子女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这充分说明青少年的教育仅靠学校单方面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尤其是家庭的全力合作。因此,家校合作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教育研究和学校教育改革的一个主题,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是教育获得成功的关键。
二、农村家校合作滞后原因分析
1. 家长观念落后,对教育的认识偏差较大。长期以来,由于传统习惯的影响,农村多数家长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与家庭无关。家长只管孩子的衣食住行,把孩子的学习、做人、行为习惯培养的责任都推向学校。近年来,有许多问题孩子的出现使家长感到头痛,无能、无力、无助,管教力不从心,也成了学校教育的难题,甚至有些家长抱怨学校、埋怨老师。殊不知,很多问题产生的根源来自于家庭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表明:“对一个人一生影响最大的人格形成阶段,是在于早期的家庭教育,而这一点是学校任何教育都无法给予的”。孩子一出生就开始接受着家庭的影响,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接受家庭影响越来越深,许多孩子几乎长大成人所表现的行为也是家长的复制与翻版。所以,要通过学校和社区各个部门教育家长提高认识,明确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关系,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并和学校密切配合,是教育孩子安全成长的关键。
2. 缺乏制度的制约,合作行为不规范。家校合作是教育圈内的新生事物,它也遵循法制规范的原则,应在政策的指导和法规制度的制约下运作。但目前,我国对家校合作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和规定,虽然政府出台了家校合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但都比较宏观,没有形成相应的法规制度,在各地开展过程中,指导性与操作性不强,合作内容、形式、效果具有很大差异,未能发挥出政策和法规的导向作用,合作行为不规范,计划性差,随意性强,合作效果不尽人意。
观点之一:家校之间应当是平等合作关系。教师在没有和家长协商的情况下,就单方面向家长提出各种要求,是违背平等合作精神的。
首先,当今社会,随着家长素质的逐步提高,家长要求在其子女教育过程中与学校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其次,树立平等的家校合作观念也是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学校现代化管理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开放化、民主化和管理主体的多元化。这就决定了学校与家长的关系必然要从高高在上的指导转向平等合作关系。再次,家长是教育的合作者。合作是“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为达到共同目的,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种联合行动”。就合作的本质而言,双方具有平等的地位,是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实行不同程度的联合。只有在平等基础上,才能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观点之二:家校合作是非同质合作,家庭教育在对孩子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方面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学校教育在知识和技能传授方面要承担主要责任。
按合作的性质,可分为同质合作与非同质合作。同质合作,即合作者无差别地从事同一活动;非同质合作,即为达到同一目标,合作者有所分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存在差异,家长和教师的角色有别,决定了家校合作是一种非同质合作,即教师和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应该有明确的分工。
家庭教育具有早期性、个性化、广泛性、长期性、亲情感染性、方式的灵活性、教育的及时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家庭教育的重心应为:培养孩子的基本生活和生存能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条件,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配合学校教育的正常进行;培养孩子体育运动和身体锻炼意识,保障身体健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保障孩子思想品德和人格健康发展。
而学校教育的特点是目的性、计划性、系统性相对突出,其重要任务是通过课堂教学,让学生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同时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教育在知识和技能传授方面不仅具有优势,还要承担主要责任。也就是说,智育是学校教育最主要的工作之一,是其工作重心所在。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并互补,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共同的育人目标。
观点之三:家校合作应本着各司其责的原则精诚合作,创造相互理解、相互合作、互相支持的良好气氛。
确立共同目标
家长和教师之间互相埋怨、指责,究其原因是对合作目标的理解不同,在教育理念(比如好孩子的标准)、教育内容(让孩子学习什么)、教育方法(怎样教育孩子)等问题上未形成共识。另外,目标也分不同层次,比如,针对不同年龄孩子的教育,家庭和学校应该有怎样的合作目标?面对孩子不同的发展问题时应该确立什么样的合作目标?如何将合作目标合理分解为长期目标、中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等。学校和教师作为教育专业部门和专业工作者,有义务就上述问题对家长进行专业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便于家长了解孩子身心发展规律,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这样才能使合作双方对共同目标、实现途径和具体步骤等有基本一致的认识,为更好地合作提供条件,奠定基础。
各自尽责,共守规范
根据优势互补原则,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双方各有优势,工作侧重点不同。具体到孩子的学习问题,家长应侧重于帮助孩子激发学习动机,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等。比如,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孩子的独特个性和愿望,让孩子明白学习的重要性,热爱学习;教育孩子懂得学习是自己的任务,对学习要认真刻苦、有进取心、有毅力;要遵守学校和课堂秩序,按时作息,高质量完成每天的学习任务等。在孩子初入学和转折期时,配合老师帮助孩子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比如在孩子入学之初,为了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家长有必要进行适当的辅导和“陪练”。平时要多关心孩子的学习,积极与老师沟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和各方面的表现,配合老师解决孩子存在的问题,帮助孩子进步。
学校教师则应该对学生学习的具体知识教学负责,各科知识的教学是教师的职能,也是教师的强项。各科教师应该认真研究课程、教材和教法,掌握学生学习心理规律,激发学生对学科的兴趣,提高教学效果。同时尽可能地做到了解学生的差异,因材施教。及时发现学生在掌握知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帮助解决。
课后布置作业,是教师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课后作业的作用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可以让学生通过做作业巩固所学习的内容,另一方面,教师可以通过学生的作业了解学生对教学内容掌握的情况,为自己的教学效果提供反馈信息,以便改进教学。另外,作业也可以让学生明确自己的学习任务,培养对学习负责任的态度。从这个意义上看,留作业及批改作业,是教师最基本的工作,教师通过短信把学生要写的作业布置给家长,让家长负责孩子作业的做法,不仅是把自己的部分工作转嫁给了家长,而且容易使学生养成在学习上依赖家长的不良习惯,是不可取的。
相互尊重,责任共担
家校合作的意义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大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其中,家庭教育是基础,深刻影响人的一生;学校教育是主阵地,是家庭教育的强化,是连接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枢纽;社会教育是延伸,是对整个教育链效果的深化和检验,三个方面紧密配合才能实现教育效果的最优化。在学校和家庭紧密联系形成教育合力这一问题上,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的目的上、过程上,还是手段上,都不要发生分歧。”
然而,目前我国家校合作的现状令人担忧――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脱节,教育职责不明确,教育方式简单重复,教育效果相互抵消,造成教育针对性不强、互补性不强、实效性不强等问题。由于学校是教育的专门机构,拥有科学文化知识的权威、教育方式方法的优势和教育评价督促的长处,因此,厘清学校在家校合作搞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方面的角色定位,增强学校在大教育协作中的作用,对于推动家校合作、提高教育效果,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家校合作的主导者
在现代社会,人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学校教育,越来越决定于学校教育。学校教育主导着一个人学习、发展的重要阶段,对人的成长起着决定性作用。这首先是因为学校教育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学校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专门机构,是培养社会所需要人才的专门机构,其一切活动都是围绕培养人而有目的展开。学校教育与社会需要总体是一致的,学校内部各方面的教育在影响在基本目的上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往往能形成较大的教育合力。其次,学校教育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学校教育具有计划性和组织性,不是自发无序的。在教育教学中,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人才的规格也具有相对的确定性。
以上这些原因,明确了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主导地位。这具体体现在:学校在家校合作的目标确定方面,一般具有建议培养方向、调整培养目标、引导人才规格等作用;学校在家校合作的框架形成方面,往往具有主动设计、积极构建、适时调整等作用;学校在家校合作的流程控制方面,大多具有积极引领、把握节奏、控制进程等作用;学校在家校合作的内容选择方面,大多具有提供素材、精选课题、给予辅导等作用;学校在家校合作的结果把握方面,一般具有过程监控、效果评价、主动反馈等作用。因此,学校在家校合作中,能够切实把握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规格,积极矫正家庭教育的价值取向和内容选择,不断影响家庭教育的效果。
当好指导者角色
由于大多数家长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培训,在家庭教育中往往呈现盲目性和非科学性,不清楚教育目标,不懂教育的基本原则,不遵守基本的教育方法和技巧。更有甚者,有些家长干脆放弃了教育责任,把孩子教育责任全部推给学校。同时,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教师具有专业的教育教学技能,能胜任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因此,学校要加强对家长的指导和培训,帮助家长进行科学、专业的家庭教育。笔者认为,学校的指导作用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引导家长重视身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所谓身教重于言教,学校要引导家长做学习型父母,形成积极向上的世界观和人生态度,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人才观,不断培养健康的个性和良好的心理,提高道德修养,从而为孩子输送正能量,树立好榜样。同时,学校要帮助家长树立教育信心,发挥亲情优势,提高家长的教育积极性。此外,还要帮助家长通过家长学校、家访、家长会、订阅家教报刊书籍等多种形式,学习有关青少年心理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是帮助家长降低过高期望,形成民主快乐的家庭氛围。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违背了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就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造成家长和子女的感情对立。民主轻松的家庭氛围是家庭幸福、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学校要积极指导家长逐步形成积极向上的家风,创设愉快、民主的家庭氛围。
三是帮助家长理解和尊重孩子。孩子是有情感、有个性、有独立人格,家长的教育方法必须符合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家长的主观武断往往会适得其反。民主的家庭教育方式可使学生既受到尊重,又得到保护。学校要帮助家长放下身段,尊重孩子,不要再用命令的口气跟孩子说话。家庭教育一定要建立在充分理解和尊重孩子的个性和思想自由的基础上,不能因为父母对子女有养育之恩和监护权,就可以随意干涉和限制孩子合力的行动自由、思想自由和正常生活。
我们必须思考,为什么在当前一再强调家校合作的形势下,家校关系的问题却愈演愈烈?到底是什么原因阻碍了良好家校关系的建立?为什么许多学校把家校合作的工作流程做得非常严密,却效果不佳?我认为,当前家校之间难以现真正的合作,是因为缺失一些重要的东西。缺失什么重要的东西呢?一是缺失信任,二是缺失感情。
先说信任问题。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之前,家校矛盾并不突出,我记得那时家长对学校是比较信任的。而今天,家长对学校的信任程度大幅度降低。平时学校说什么,有些家长是表面点头,心里怀疑。真正遇到“事”的时候,家长则以不信任为“认识基础”,怀疑一切,难以沟通,家校矛盾就逐渐升级。因为,在家长心中,你的话是冠冕堂皇,是空话连篇,是高高在上,是官话套话,自然就言而无信。比如,有的学校装修了专业教室,检测合格了,家长仍不相信,要求看检测报告。看了检测报告,又说学校找的检测机构不行,应该让家长找检测机构。这种不信任学校的现象还真不是个案。
为什么家长会有这种心态呢?一是与大环境有关,二是与学校办学形象有关。拿大环境来说,目前诚信问题是社会突出的问题,一些坑蒙拐骗、缺德造假、唯利是图的社会乱象严重破坏了我们的精神文明生态。不信任学校,是社会病的一种折射。再说学校办学,一些学校在素质教育的实施、师德形象的建立、民主管理的深化等几个关键工作上都出现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有的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上说的理念很美好,可是一到具体的教育教学上,却仍然是应试教育,学生负担很重,学得很死。再比如,有的学校在管理上说以人为本、服务家长、民主公正,可是一到具体问题上,站在家长角度考虑问题的就少了,让家长真正参与学校管理就更少了。总之,这样的事一多,时间一长,家长自然会认为学校说一套做一套。因此,学校公信度的下降是必然的。
再说感情问题。学校本是个温暖人的地方,老师爱学生,学生尊师长,家长敬老师,大家以朴素的情感相互交往,营造出以感情为纽带的家校文化。但是,不得不承认,在物质生活不断丰富的今天,人与人的情感却有所淡漠。当下,有些老师谈奉献少了,谈热爱少了;家长谈感恩少了,谈配合少了。大家似乎都太“理智”、太“实惠”了。有的老师把每天的工作变成一种教知识的程序,一个挣钱吃饭的岗位。课上了,作业判了,如果发现哪个学生不认真,不听话,就狠批一顿,哪有什么对学生的尊重与满腔热情?更有个别老师,不顾师德,手背朝下,索要“馈赠”。这些有悖师德规定的行为怎么能培养真诚的师长之情?当然,从另一方面看,一些家长在心中已没有了师道尊严,没有了感恩之念,认为老师对学生付出多少都是应该的。遇到老师,视而不见,敷衍而过;需要的时候,送礼恭维,“利用”一下。这样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哪有真诚的情感可言呢?因此,没有感情做基础,真的到了需要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相互支持的时候,怎么能有良好的合作呢?
正因为缺少信任与感情,家校在处理学生问题时、在沟通双方思想时,往往会产生对立情绪。我就体会到,没有信任与感情做基础,一切合规的沟通方式、一切合理的措施,都会蒙上不信任的阴影。因此,我认为只有把沟通建立在相互信赖的基础上,沟通才是有效的;只有把合作建立在真挚情感的基础上,合作才是无障碍的。因此,学校应该着力通过一系列工作,建立起较强的公信力,建立起家校彼此友爱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