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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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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纳政策

公积金缴纳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财务管理 对策

当前,在满足人们住房保障需求方面我国已经采取了许多的改革措施,新任务、新形势下同时也更加严格要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工作,现今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还在不断完善中,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及时改进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工作,使管理质量与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使住房公积金的重要作用得以发挥。

一、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不断加强的作用

对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的改革与社会稳定工作多个方面。第一,住房公积金能够提供稳定的住房资金,对住房的分配机制进行转换,使职工的住房解决能力得到提高。第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与政策性比较强的工作,因其是对职工个人资金进行管理。尤其是目前为了打造和谐企业的新形象,切实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是让各个职工共同见证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大家必须要深刻认识严格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重要作用,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和完善相应的制度,进而使职工的利益得到维护。

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工作现存的问题

(一)企业认识不足

就目前大部分企业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来说,职工和企业管理层对公积金管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很大的认识偏差。第一,企业管理层并未认识到给企业职工缴纳公积金是其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从而不能足额、按时的给予员工公积金缴存。第二,员工自身只顾眼前利益,不想根据实际工资基数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扣缴,未能认识到此制度能够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和购房优惠政策,进而导致住房公积金制度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监管不足

由于目前我国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不健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得对其的监管缺乏有效的约束,而且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于补贴基数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大多数企业对员工公积金的拖欠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使公积金管理实现标准化受到制约。除此之外,自主管理和委托管理是目前大多数企业管理公积金的主要方式,而无论是自主管理还是委托管理,都不利于公积金管理的规范化,在维护员工正常权益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都呈现出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三)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

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对于一个企业有效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截至目前在大部分企业这些管理人员的水平都是参差不齐,大多数人员都是没有经过严格考核通过应聘直接上岗,而他们本身对于专业技能和知识就比较缺乏,对于公积金管理工作缺乏工作经验,同时有的企业对于这项管理工作人员选择比较随意,甚至让其他人员兼任,显然在业务技能方面水平不够,限制了此项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四)不规范的缴纳标准

我国目前为止要求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在6%到12%之间,而且缴纳基数不可以超过所在区域月均工资的5倍。据调查,对于一些经营状况比较好的企业在住房公积金缴纳时其基数远远超出了限定标准,对于缴纳比较高的企业,在人才吸引方面显然具有很好的效果,使很多人才加盟企业。然而对于一些不太重视公积金和经营状况一般的企业,缴纳标准则是比6%还要低,有的企业甚至不给员工缴纳,从而造成缴纳标准的不规范。

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加强的应对策略

(一)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体制

标准化、规范化的公积金管理体制关系着其作用和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对其相关的管理体制进行全面完善才能确保其重要作用的实现。第一,加强风险防范为前提,尽量减少审批步骤,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提高服务的效率,尽量缩减办理时限。第二,完善服务制度,全面推进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进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便捷。第三,内控机制要不断进行完善。使住房公积金的建设逐渐走向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做好内部监控工作,加强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第四,增加外部监督。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时常进行监督,对于资金的决策、管理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核。

(二)加强企业监管

全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是保障企业有效开展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所以,在新经济形势的影响下,我国应当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在各个企业的监管力度。根据我国目前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构建更加有效的管理法规,从而约束企业对公积金的管理工作。除此之外,应该在各个企业的内部加设相应的执法机构,同时聘用专业的公积金业务管理人员与法律人士全权负责具体的业务内容,确定其权责,在相关人员违规操作时,及时依据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查处。

(三)完善公积金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关系着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所以,必须要加强其队伍建设,对相关人员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等进行严格的培训工作,进而使队伍每个人员的综合素质都能得到全面提升,更好的服务于企业,为公积金管理水平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宣传

凡是职工在企业就职,职工与企业都必须按照相关制度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缴存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机构应依据规定对其进行严格处罚,督促各个企业严格履行义务,从而帮助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公积金管理机构应该对企业需要履行的相应义务进行大力宣传,改变职工以往认识不足的问题。

综上所述,总而言之,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同时缺乏有效监管机制、管理队伍整体素质较低等问题,因此,相关的管理部门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并且建立标准化与规范化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而让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公积金缴纳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字】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建议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全国性的住房制度,对国计民生具有重大影响,从开始实行到现在,实际缴纳和累积缴纳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住房公积金体系覆盖范围、缴纳能力不断扩大的同时,贪污受贿、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治理机构,让各个制度切实服务到国家住房日程中。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以及存在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应用于某些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全国性的制度,从1994年开始,《决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应用,并且作为公积金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这就是住房公积金的初始定位。在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出台后,格局治理以放任、随意、地方化为基本特征,除了国务院、财政部等领导小组下发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规定粗略了勾画了制度图景外,缺乏规定规范条例,从而要求安全监管和机构设置归入地方政府领域。

当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后,我国住房公积金统一的格局逐步开启,同时,这一格局也是在制度建设和纠偏的双重作用下形成的。纠正地方混乱的治理现象,让《条例》得到落实,抓住内部治理、制度建设以及外部监管体系逐渐成为该阶段的重要目标。具体方法是:通过简化、整合内部治理机制,从而建立起省会市、直辖市、社区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管理委员会;通过重新限定公积金使用流程,让中央对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得到落实,进而不断强化监管力度,让监管事项和监管职能范围更大。

通过上述内容逐步奠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格局,省会市、直辖市、社区市逐渐成为重要的治理机构。在内部治理中,设置了议行分离的结构单元,让管理部门负责决策,管理中心进行银行专户管理,接受委托的银行不需承担任何监管责任。在外部监管中,通常以强化行政监管为核心,设置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多部门、多层级监管机构。在职能方面,公积金用途被限定在公积金国债购买、贷款等方面。对于增值性收益还可以用于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中心费用、城市住房补充资金等方面。由于几乎所有的职能工作都会和金钱挂钩,所以资本一直都是整个公积金制度治理的重心。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问题

从上面制度改革来看,公积金制度仍然是一项需要不断理性、成熟的设计工作,并且带有强烈的公里主义和政策色彩,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作为重要的立法,由于该制度几乎包括了全城的居民,所以制度影响非常深远。

1、制度重构与制度完善的决策

从制度起源来看,公积金改革已经在21世纪初期完成,由于缺乏实质性的变化,从而导致它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限价房拥有一样的住房头衔,并且归入社会保障制度范围。从实质来看,住房公积金既不是社会福利的无保障功能,也不是保障功能的“非福利”,在应用中,一旦制度不能得到正常应用,就将出现“少数人收益,多数人遭殃”的现象。

由于很多省会混淆了社会互助和社会福利的概念,以财政支持为主的社会财政作为社会福利的重要部分,它承担了一定的保障责任,所以可以向社会主张一定的义务。但是在实施中,由于保障义务、财政投入不够完善,从而对强制性缴纳原则造成很大的冲突。从整体来看,部分住房公积金不仅没有增加,相反降低了缴纳人福利,对高收入的人员有利,很多中低收入甚至难以得到惠顾,这种“嫌贫爱富”的原则,对公平、公正原则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2、内部设计和治理彼此矛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的重要决策部门,管理中心主要掌管执行机构决策部分。由于很多管理委员会不能长期设置机构,从而让很多决策只能流于形式。当相关决策和执行职能分属两个不同的治理部门时,就造成了公积金管理真空的现象,在既执行又决策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制约缺失或者“一权独大”的现象。另外,从制度表面来看,由于治理失效、监管不力,经常出现治理模糊的现象。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建议

住房公积金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话题,每年国家主管部门都会针对相关问题下发通知、检查方式或者指导意见。从关注的内容来看,由于过分注重监督管理、覆盖范围、缴纳比例、使用效率等微观内容,从而对制度合理性、科学性、正当性和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从计划经济改革形势来看,政府必须进入宏观调控,适当减少对微观运作的干预。

(一)建立政府性公积金制度联动机制

为了保障住房功能,在住房公积金保障义务和缴纳义务中,必须坚持对等的原则,建立正当的基础制度。通过让住房公积金缴纳义务和经济活动住房政策挂钩,只要在缴纳金额累计到一定标准,就可以申请享受住房资格。在住房公积金利率优惠的基础上,拓展贷款额度,以改革措施不断拓展公积金制度体系。或者通过国家购房人政策,以更加高效的方式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

(二)强化自愿缴纳和强制缴纳相结合的机制

为了让中低收入家庭拥有更多的住房保障机制,住房公积金的强制性缴纳原则也必须限定中低收入群体。在这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收入水平必须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满足住房公积金购房条件下,赢得更多的贷款支持。对于高收入的群体,通过鼓励自行缴纳或者减免所得税等方式,允许当事人在购房时,申请贷款,但是也不能申购政策性住房权利。

(三)强化市场主体作用

为了避免住房贪污、挪用等现象发生,在强化监管措施的同时,应该掐断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进程。根据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功能,将其并入贷款范围。因此,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情况,由银行按照相关业务流程进行封闭式管理,从而在技术层面杜绝一系列道德风险造成的不利影响。

在维持现有公积金用途的基础上,尽量将住房公积金拓展到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对政策性住房措施进行补足,从根本上提高其适用效益。当住房公积金收益提升到一定程度后,再将管理费用和风险准备金交由缴纳人所有。

另外,对于每年都必须缴纳的资金余额,可由统一的机构进行管理,具体的发放、审核、风险监控、公积金提取则由公积金中心依据业务流程进行操作。从而让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权限仅限于购房人资格或者银行条件进行公积金或者贷款发放。

结束语:

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对广大居民生活具有直接影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发展以及实际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方案。通过基金管理模式,在全国统一的管理模式中,建立公积金委员会,让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透明。另外,还可以根据国外公积金优秀制度,整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重组创新。

参考文献:

[1]陈杰.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困境与出路(下)[J].中国房地产,2010,(6):64-66.

[2]徐红.住房公积金制度及其改革方案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2,(8):143.

公积金缴纳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使用效率 对策

我国从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至今,仍然存在不少制约公积金发展的问题,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低。全国而言,住房公积金资金大量沉淀,住房公积金得不到保值与增值,严重阻碍住房公积金的进一步发展。亟需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使职工真正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福利。

一、目前制约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原因

(1)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单一

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缴费对象仅局限于职工和单位缴存,规定范围小,导致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账户少。加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约束作用不大,对企业缴纳不是硬性要求,可以选择性缴纳,导致很多企业为了节省用工成本,对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缴纳这一项福利。此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受政策规定的硬性约束,资金归集有限。因此,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积小,资金总量自然较少,制约着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2)未形成多元化的资金运作渠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相关管理部门普遍存在求稳的心态,重政策,轻金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工作重心仅是对资金归集,在资金使用上缺乏重视。加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公积金提取使用的宣传工作做不到位,很多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知识不了解,大量的资金无法借贷出去,沉淀于银行中,没有相应的运作渠道,只能是以小额利率存款,无法发挥资金的作用。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不利于职工的利益。

(3)住房公积金管理设计缺陷严重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不健全,在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的规定中,仅限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使用范围狭窄,条件苛刻,对提取公积金上严格控制,手续繁杂,无法满足住房公积金需求的增长。一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还出现流动资金告急、公积金贷款轮候现象。总体来说,住房公积金用途单一,缺乏灵活,难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对策

(1)加大公积金制度宣传

为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能落实,需要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以扩大公积金覆盖面。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该通过新闻媒体、讲座宣讲、知识手册发放等方式,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与相关知识。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能给职工带来的福利,提高公民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使更多的公民监督单位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公积金;鼓励更多的企业参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使企业意识到公积金福利能有效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是提高企业效益的一种重要手段。从而扩大公积金覆盖范围,提高公积金的归集资金,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供充实的资源。

(2)拓宽公积金投资运作渠道

保证公积金保值增值是推进住房公积金长期发展的必要手段,也是提高公积金使用率的重要方法。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该重视公积金资金效益的发挥,在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遵循稳健审慎、组合投资的原则,寻求收益可观的投资运作渠道。可以在金融市场中,进入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参与市场化管理;也可以向商业银行出售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简便易行,也能满足流动性的需求;或者参与购买金融货币、债权、货币市场基金等相对风险较低,收益较稳定的金融产品。调动资金的流动性,避免大量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沉淀,确保资金保值增值,从而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

(3)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系统性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前提,才能使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福利,对房地产市场以及社会和谐稳定产生良好影响。首先,住房公积金要实现规范化、统一化管理,资金的归集、缴存、管理、提取、贷款操作规程方面,应该有完善的相关制度说明,尽量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程序,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公积金业务水平。第二,应适当宽松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刺激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需求,除了允许住房消费外,还应允许房屋装修、租房等其他改善住房条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尤其对于失业和患重大疾病职工,应该全面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第三,可以通过设计更为科学合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利率,可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与利率,进一步刺激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此外,还需要建立相关的配套政策,如公积金管理与提取的审计监督制度,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内审工作,防范控制各项舞弊行为,对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严格监督与跟踪管理,杜绝出现套取公积金的现象,以有效监管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结束语

由于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单一、未形成多元化的资金运作渠道与住房公积金管理设计缺陷严重的因素,制约着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不利于住房公积金资金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住房公积金长期发展。因此,需要加大公积金制度宣传,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增大归集公积金资金;拓宽公积金投资运作渠道,保证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发挥资金的效益;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公积金管理水平,适当拓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加大配套政策的落实,强化内审监管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薇,刘立群,杨春柏.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对策研究,建筑管理现代化,2009年1期.

公积金缴纳政策范文第4篇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872)

摘 要:住房公积金制度,兼有住房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双重意味,在人民的生活中日益发挥其关键性的作用。哈尔滨市作为全国较早试点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在二十余年住房公积金发展完善的过程中,的确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仔细观察,仍然可以透过现象,发现其中存在的隐患,大致来看,主要涉及缴费标准、贷款规则和信息披露等制度。本文重点即在针对这些隐患进行分析论述,提出可能的改进思路。希望能够进一步保证哈尔滨、乃至全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哈尔滨市;问题讨论

中图分类号:F293.3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0-0252-02

住房公积金,指在职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和保障性的特点。住房公积金制度于1991年在上海首创,199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将公积金制度全面推广,1999年国务院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化、法制化。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福利分房制度的继承者,经过20多年的运行,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效果。截止2011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33亿人,覆盖率高达80%,累计缴存3.9万亿元,缴存余额2.1万亿元。i

哈尔滨市是较早推行公积金制度的城市之一,早在1992年11月20日,就有《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颁布出台,提前进入住房公积金时代。截止2011年中旬,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已达77.14%,累计归集公积金216.07亿元。全市(不含铁路分中心、中省直、电力和农垦系统)公积金已开户 9611个单位,职工81.54万人。累计发放个人贷款7.06万户,计118.14亿元,贷款余额65.07亿元。个人贷款率为61.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个人公积金贷款逾期率0.045%,低于全国0.356%的平均逾期率水平。ii在这样一些可喜的成绩面前,居安思危,也应该发现,在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缴存标准

哈尔滨市规定:单位和职工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以达到12%。2001年1月1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5%比例缴存,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比例缴存。iii初看,政策的出发点无可厚非。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由于福利分房制度的影响,提取公积金的可能性将明显降低,缴纳意愿不足,这一部分公积金有较大可能性留存在个人账户中用以互助流动;2001年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由于没有能够享受福利分房制度,按照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要求,以货币的形式对他们进行补偿,同时,这部分人购置住房的可能性偏大,对住房公积金的需要程度明显提高。于是,就形成了这样一种分级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政策。

然而,在这里,有以下几点必须要重新加以考虑。第一,应该明确,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仍有一定比例没有参与福利分房。根据以上政策,按照最低标准,他们的个人账户中每月只能获得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6%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最高标准,这一比例也不过提高至24%,相比2001年之后40%的比例有着天壤之别。对于这一部分人,这种近乎于歧视的待遇,无疑是不公平的。第二,即使是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在福利分房中收益的职工,在政策出台时的2010年,住宅也要有十年以上的房龄,况且,用作福利分房的住宅,房屋情况一般较差,与目前市场中销售的房屋不能同日而语。对于这一部分人,将存在住宅的改善性需求,按照目前的缴费方案,单纯提取公积金进行改善性住房投资将存在较大困难。第三,对于2001年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尤其是新参加工作的职工,15%的缴费比例负担过重。粗略计算,如果按照新参加工作职工平均2000元/月的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将达到300元,扣除后仅余1700元,不可避免地,单纯住房公积金一项,就将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较大压力。这样一来,他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将大打折扣。

针对上述不合理之处,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案。首先,将该政策中单纯通过参加工作的时间进行分级调整为通过是否参与福利分房进行分级。其次,提高第一部分人群(即参与福利分房的职工)的单位缴存比例,可以考虑在原比例上上调100%,即16%~24%,同时维持个人缴存比例8%~12%不变。再次,提高第二部分人群(即未参与福利分房的职工)个人缴存的灵活性,可以考虑采用浮动机制,将缴存比例调整至8%~20%。以上调整,充分按照个人需求,考虑个人实际情况,使得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不再有失公允,不再成为职工的负担。

二、贷款规则

哈尔滨市规定: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组合贷款最高额度为7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为40万元,商业性银行住房贷款为35万元)。三、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20%;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30%。四、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五、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iv初看,这一贷款规则考虑了公积金的贷款福利,明确了限购制度,兼顾了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居住性需求与改善性需求),预防了需求过热的风险,的确可见其用心良苦。

然而,仔细分析,这一贷款规则仍有值得推敲之处。首先,在个人贷款的上限额度方面,4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似乎估计不足。据粗略统计,2010年8月,哈尔滨市房屋销售均价即突破7500元/平方米,这一政策则在2010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如果考虑首付款20%,按照7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单纯通过公积金贷款,可购得建筑面积为67平方米的住宅;考虑首付款30%,按照7500元/平方米的价格,通过组合贷款,可购得建筑面积为143平方米的住宅。这一设计似乎恰到好处。不过,要知道,2008年末,哈尔滨的住宅价格仅为4300元/平方米,短短一年半时间内涨幅高达75%。幸而,哈尔滨的住宅市场自2010年开始突然保持稳定,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没有太大变化,始终在7500~8000元/平方米之间徘徊。如果这三年内哈尔滨的住宅市场同全国其他大城市相似,哪怕维持2008~2010年的增长速率,必然将造成公积金贷款的失灵。所以,防微杜渐,势在必行,对于这种风险的不确定性,不妨采用浮动的贷款上限制度,即将公积金的贷款上限与住宅价格挂钩,每年年初对公积金贷款上限予以调整,调整幅度与上一年住宅市场的价格波动相一致,以保持原设定中投资者的可购面积相对稳定。

其次,在二套住房的限购力度方面,这一政策明显缺乏约束力。假设4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30年的贷款期限、以等额还款方式还款,按照现行4.5%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月还款额为2027元;按照1.1倍之后的贷款利率(4.95%)计算,月还款额为2135元。这一变动后,每月还款额仅仅增加了108元,全部30年下来也仅仅不过3.9万元,不足以对二套住房进行有效限制。至于50%的首付款,购房者可以考虑通过其他形式贷款的方式进行筹集,间接演化成组合贷款。针对这一问题,不妨可以考虑限制贷款年限来进行抑制,上例中,仍然按照4.5%的利率水平,如果将贷款期限缩短为20年,则月还款额将骤增到2531元,效果无疑非常明显。

三、信息披露

哈尔滨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信息披露混乱问题,详细来讲,似乎有以下方面需要加以改进。

首先,历史信息公开不足。不难看出,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于2012年3月14日建成,所以,在建成之前的一切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全部没有包括在内,造成大量珍贵信息的缺失,甚至缺乏对于历史变迁沿革的必要说明。对于一个政府机关来说,这些历史信息的缺失,无疑是不严谨、不规范、不合理的。

其次,政策法规公布混乱。在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上,仅仅区分了政策法规的机构(国家、省、市、部门),却没有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使用或废止情况对各项政策法规进行排列,相反,则是全部堆积在一起,统一注明2012年3月14日,不知哪个政策在先,哪个政策在后,哪个政策已被废止,哪个政策仍在使用。这一混乱的做法,导致非专业人员了解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难上加难。对于政策法规的公布,应该本着公开化、明确化、透彻化的原则,而不应给读者制造困难,使得读者一头雾水,无所适从。这样的政策法规的公布,无疑是失败的、不负责任的。

再次,政务工作披露迟缓。在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上,几乎没有关于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的有效统计信息,如缴存覆盖率、个人贷款率、公积金贷款逾期率等硬性指标,在政务公开方面,财政信息的记录数甚至为0。应该认识到,除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渠道能够获知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详细统计数据,最新的一条消息还是上述远在2011年8月19日在哈尔滨日报上刊登的统计资料,迄今已有两年有余。这一不透明的信息披露体系,使得群众不能有效知悉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进展情况,知情权和监督权受到严重破坏,对于政府公信力的建设、群众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将形成冲击。

还有,基层意见缺乏反馈。在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上,政民互动一栏的记录数同样为0。这说明两个问题,第一,群众对于公积金制度的关注程度不高。第二,政府机关对群众的反馈披露不及时。缺乏与群众的交流,缺乏对基层的了解,对于政策的制定和改良来说,将是非常不利的。

对于消息披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引起重视。这里,不妨借鉴一下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经验,参考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的思路,切实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四、小结

哈尔滨作为一个北方边陲上的城市,尽管面积位居全国第二位,人口已突破1000万大关,城市化率也已突破50%。但是,就中国而言,学界对于这个城市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许多应有的建设、规划、调查、统计都没有施行。古语云:见微知著。作为较早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之一,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所面临的问题,可能不止在这个城市中发生。其中所表现出来的共性缺陷,应该可以为全国所参考和借鉴。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哈尔滨,以至全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进一步有序规范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段艳青.住房公积金政策运行现状、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6).

[2] 刘延瑕.住房公积金运用现状及问题研究[J].经营管理者, 2013(17).

[3] 刘述波.哈市公积金覆盖率超七成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N].哈尔滨日报,2011-8-19.

[4]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哈房公委发[2010]2号)[R].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0.

公积金缴纳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历史作用;发展;完善;建议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出现与发展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其借鉴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以职工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形式,来促进居民的住房供应,同时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使得住房供应由国家负责转变为单位、个人负责,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在全国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求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政策法规,以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全国城镇居民普遍住房困难和形成以房地产金融市场为基础的心的住房体制进程中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历史作用

(一)建立了职工个人住房资金专户积累机制

2008年,全国共有7745.09万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很多职工已经养成了为住房消费进行长期和专项储蓄的习惯。

(二)促进住房金融发展

随着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公积金贷款购房成为金融住房贷款领域的一支主力军,尤其在大中城市及公积金制度发展完善的地方,公积金贷款成为白领阶层贷款购房的主要形式。

(三)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随着公积金归集总量的提高,居民的住房条件也日益改善,居民的平均住房面积比以前都有较大的提高,这可以从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突飞猛进来体现。现在,中国的房地产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产业,也从一方面体现了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当然,这一切都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的。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也是适应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

以太原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为例,2011年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完成住房公积金52.6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63%,与2010年相比增加9.68亿元,增幅为22.54%。截至2011年年底,太原市共有6711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制人数100.08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94.75亿元。同时,2011年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也猛增,全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33.74亿元,占同期归集额的64.12%,与2010年相比增加21.58亿元,增幅为177.47 %。截至2011年年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09.72亿元,提取率为37.22%。2011年,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025户,发放金额10.22亿元,创历史新高,与2010年相比增加3.27亿元,增幅为47.0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亿元的146%,当期个贷率为19.42%。其中,当年办理项目贷款42个,发放贷款5.02亿元,是近年办理项目最多的一年,较好地满足了职工购房的刚性需求。截至2011年年底,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8630户,发放金额44.58亿元,贷款余额25.64亿元,个贷率为13.86%。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中国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中是一件大事,使得住房供应由政府包揽转向基本由市场提供。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该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改善,使其在不断解决职工和居民住房问题、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和居民的住房条件方面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

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与完善应首先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础工作入手,本着平稳过渡、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调整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条件来改善公平性,通过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实施来提升效率和内部风险控制能力,通过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来提高体系运行的效率、透明度和可监督性,通过体制和机构的创新来强化风险抵御能力,促进与公开资本市场的衔接。

(一)保留住房公积金的强制性和义务性

对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加大执法和惩罚力度。未来可以考虑转为半自愿性质,可更加灵活地规定个人和单位缴纳比例和最高额度。

(二)突出住房公积金的专属性

制定政策来确保公积金的专属性。保证公积金不被用作其他用途,如医疗、养老等,保证公积金用于住房的专属性。

(三)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公益性和在住房保障中的支撑作用

住房公积金可以为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提供融资,但要保证不损害缴纳人的利益。以有偿贷款融资的形式来支持住房保障,而不是直接财政划拨,才可能较容易得到社会支持和缴存人的谅解。

(四)发挥公积金的外部作用,促进实现节能节地的经济发展目标

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短缺,为保持社会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各产业部门都应坚持节能节地的科学发展观,房地产市场尤其如此。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政策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直接或间接地促进节能节地的经济发展模式。由于公积金制度带有较强的金融政策性和财政补贴政策特性,因此其对节能节地经济发展模式的支持更大程度地体现在间接层面。

(五)提升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水平

在全国中心的调度运作下,沉淀住房公积金的投资可以更加专业化、多元化。现行体制下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不仅是资金使用上的异化,等于以极低的成本为财政资金提供融资,也导致收益率过低,缴存人不满意。

(六)从缴存和使用两个环节提升住房公积金的公平性

住房公积金的“公平性”不够突出是当前运行中最为社会诟病的地方。要从缴存和使用方面同时加强和改进。从中长期的角度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运用管理要脱离和分开。

(七)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机制要改进,要更加专业化和负责。

三、结语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在未来改革与完善的过程中,我们要珍惜并尊重历史,充分珍惜和利用好住房公积金现有非常良好的群众基础与物质资源,这是难得的中国特色,在国际上也受到了肯定。同时,各方面利益都要照顾到,尤其是住房公积金缴纳人的利益,在公权和私权、公利和私利之间实现平衡。短期稳妥,但也要考虑长期效率。规则要简单明晰,运营透明,成本透明。在确立改革大方向后逐步摸索,先易后难,照顾各方面利益,稳妥前进,在试点改革、阶段调整和不断完善中找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公积金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350号)[Z].2002.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Z].2007.

[3]卢飞.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与运营模式分析[J].集团经济研究,2007(02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