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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货币政策工具 金融危机 央行 流动性
当前我国CPI与PPI走势持续背离,结构性通缩风险加剧,导致实际利率高企,阻碍了经济内生性复苏。治理通缩已成为现阶段货币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但在持续的降准降息后,释放的流动性沉积于银行体系内部,实体融资成本并未明显下行。在全面宽松的同时,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快流动性从银行体系向实体部门传导、引导利率下行,已成为现实之需。本文旨在通过对金融危机后美联储、欧央行、日本央行以及我国央行新型货币政策工具的梳理和总结,为货币当局提供些许参考。
美联储新型货币政策工具
(一)固定期限贴现窗口计划(TDWP)
2007年8月17日,美联储首次针对危机调降贴现利率50个基点至5.75%。与此同时,美联储改变贴现窗口规则,对存款性机构推出TDWP,将该贴现窗口项下的融资期限延长到30天。2008年3月16日,美联储将该项下的最长融资期限延长至90天。2010年1月14日,该项下最长融资期缩短至28天。2010年2月19日,美联储在危机后首次上调银行贴现率25个基点至0.75%,同时宣布从2010年3月18日起将贴现窗口的贷款期限从28天缩短到隔夜。
(二)期限拍卖工具(TAF)
2008年5月2日,美联储将TAF的规模由500亿美元提高到750 亿美元。2008年7月30日,作为28天期TAF的补充,美联储推出84 天期TAF,以更好地缓解3个月期短期融资市场的资金紧张情况。通过TAF计划,美联储在主要贴现窗口下向符合资格存储机构出借抵押贷款,此时的贴现率则由拍卖过程确定。
(三)短期证券借贷工具(TSLF)
TSLF是针对一级交易商的固定期限借贷便利,特点是以抵押证券为担保贷出国债,无需公开市场操作,因此可为持有缺乏流动性商品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周转管道,避免其因资金短缺而面临财务困难。2008年7月30日,美联储将TSLF期限延长至84天,并引入TSLF 期权计划。通过TSLF,一般证券交易商可将证券商品当作抵押并与美联储交换美国政府公债,通过销售美债获取现金。
(四)一级交易商信贷工具(PDCF)
2008年3月16日,美联储推出PDCF。一级交易商通过清算银行向美联储申请融资,美联储根据一级交易商的抵押品状况向其提供短期融资。抵押品最初设定为投资级证券,2008年9月14日,PDCF抵押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至三方回购市场中两大清算银行下所有可接受的抵押品。如此,一级交易商获得了与存款性机构相同的进入贴现窗口的权利,可以从美联储获得隔夜抵押贷款,获得的资格条件与存款性机构类似。
(五)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工具(AMLF)
2008年9月19日,美联储推出AMLF。储蓄机构和银行可以再贴现率从美联储融资,所获得资金用于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购买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在AMLF下,美国存款性机构、银行控股公司及其经纪自营商、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均可获得无追索权的抵押贷款,用以购买在赎回压力下货币市场基金急于变卖的合格商业票据支持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如此,美联储为货币市场基金间接地提供了流动性,从而避免踩踏带来的短期金融产品价格暴跌和收益率飙升,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货币市场基金的吸引力。
(六)货币市场投资者融资工具(MMIFF)
2008年下半年,美国货币市场依然流动性紧张,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和其他投资者难以出售各类资产,无法满足赎回请求和调整投资组合的要求。对此,2008年10月21日,美联储宣布创设MMIFF,直接向萎缩的货币市场注入流动性。美联储通过设立5只特殊基金和向特殊目的机构(SPV)注资两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应对了基金赎回潮,为货币市场注入了流动性。
(七)商业票据融资工具(CPFF)
2008年第四季度,美国信贷市场形势进一步恶化,面临流动性压力,投资者不愿买进商业票据,商业票据发行量剧减,票据发行利率上升。加之每日需再融资的商业票据比例不断升高,商业票据市场的融资功能几乎丧失。对此,2008年10月7日,美联储创设了CPFF,一级交易商购买那些评级较高的资产抵押商业票据和无抵押商业票据。同时,纽约联储为SPV提供3个月的贷款,为商业银行和大型企业等商业票据发行者提供了流动性支持。
(八)定期资产支持证券贷款工具(TALF)
2008年11月25日,美联储宣布设立TALF。由纽约联储为合格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持有者提供2000亿美元的无追索权抵押贷款,抵押品为由家庭和小企业贷款支持的AAA级资产证券化产品,后来将TALF贷款期限由1年扩展至3年,并拓宽了抵押品范围。TALF可刺激商业银行扩大对家庭和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可凭由新近开展的消费贷款或中小型企业贷款所支持的证券向美联储申请贷款。美联储实际上为消费信贷和中小企业信贷提供了担保,从而鼓励银行更多发放此类贷款。
(九)政策评述
在第一轮量化宽松(QE)期间,美联储在上述货币政策创新工具的帮助下,向经济体提供了1.75万亿美元的流动性,有效刺激了经济增长,平复了金融市场的恐慌情绪,缓和了金融市场流动性枯竭的压力,恢复了金融市场的中介功能,同时也压低了实际利率,刺激了投资需求。美国经济出现了回暖的迹象,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较快回升至50%以上,GDP增速也恢复至2%的水平。
欧央行新型货币政策工具
(一)传统货币政策工具的创新
欧央行在欧债危机期间于2011年12月9日提出两个3年期的长期再融资计划(LTRO),被称作欧洲版QE。为让更多的欧洲银行能够参与本次借贷,欧央行首先将贷款利息从2%降至1%,随后降低了抵押物标准。固定利率无限额提供流动性是欧央行针对危机做出的重大调整,意味着欧央行不再主动控制向银行体系提供的流动性数额,而是由银行根据资金需求及所持抵押品规模来自行决定。
(二)非常规性货币政策创新
1.扩大合格抵押品范围
2008年10月,欧央行将接受抵押资产的评级由A-级降至BBB-级;2011年1月,对BBB+至BBB-级别的资产执行分级折扣,按折扣接受评级较低的资产抵押。2010年5月,欧央行宣布在2011年7月前暂停对希腊、爱尔兰和葡萄牙实施合格抵押品最低评级要求。2012年2月,欧央行宣布将法、意、澳、葡、西、爱尔兰、塞浦路斯央行的抵押品范围扩大至信贷资产。2012年6月,欧央行进一步放宽欧元体系合格抵押品资格标准。
2.货币互换
金融危机爆发后,为满足融资市场需求,欧央行与美联储、英格兰银行、日本央行和瑞士央行签订货币互换协议,提供美元流动性。该操作随着市场形势转好于2010年2月中止。2010年5月,随着希腊债务危机爆发,欧元区美元短期融资市场紧张,欧央行与美联储、加拿大央行、英格兰银行、日本央行、瑞士央行再次建立临时性美元流动性互换操作。欧央行还与英格兰央行于2010年12月签订货币互换协议,提供英镑流动性,该协议于2011年9月到期,之后再次展期至2012年9月28日。此外,2011年11月30日,欧央行以及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和瑞士的央行宣布将现有的临时性美元流动性互换安排定价下调50个基点,新利率为美元隔夜指数掉期利率(OIS)加上50个基点,该协议从当年12月5日起执行,互换操作延长至2013 年2月1日。
3.资产担保购买计划(CBPP)
欧央行自2009年7月2日起推行CBPP,截至2010年6月30日,欧央行共购买合格担保债券600亿欧元,买入债券种类422种,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买入数量占比分别为27%和73%。2011年11月3日,欧央行宣布新的担保债券购买计划(CBPP2),通过欧元体系央行将直接购买400亿欧元区债券,计划从2011年11月开始。
4.证券市场计划(SMP)
2010年5月10日,欧央行推出SMP,买入欧元区债受困国的政府债券。该买入操作通过每周进行的定期存款工具对冲注入的流动性,确保不会对现有的以及未来的流动性状况产生影响,也因此不会对短期利率水平产生影响。2011年8月,由于爱尔兰、葡萄牙连遭降级,面临显著金融市场压力,欧央行加大债券购买量。之后,随着西班牙、意大利债收益率飙升、融资受困,欧央行开始买入两国政府债券,购买量连续加大。截至2012年1月6日,欧央行买入政府债券数量达2130.51亿欧元。对欧元区公共和私人债务证券市场的干预,旨在确保部分失调的债市场的流动性和深度,以恢复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有效性,最终确保货币政策对中期物价水平的影响。
5.货币直接交易(OMTs)
2012年9月,欧央行推出OMTs债券购买计划。OMTs可不受限制地从二级市场购买政府债券,直到欧央行认为达到目的为止,即帮助恢复投资者对目标债券市场的信心,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功能。
(三)政策评述
欧元区在金融危机后又陷入债务危机,加之欧元区内各国经济和财政状况差异较大,因此,货币政策工具的执行效果各异。总体来看,虽然欧元区经济增速仍处于低位且下滑趋势尚存,然而新型货币政策工具有效阻止了问题国家融资成本的上升,希腊、西班牙、意大利等国的长期国债收益率都出现了下行,债务危机得到一定的缓解。
日本央行新型货币政策工具
(一)货币互换协议
2008年国际金融市场美元告急,日本银行与美联储签署货币互换协议,逐步向市场中注入美元流动性,2010年初终止互换协议,这也是美联储新型政策工具的组成部分。工具施行期间,日本银行还专门对其国内的外资银行提供19个工作日的短期融资支持。
(二)放宽回购条件
危机爆发后,日本银行放宽了回购行为的条件,不仅扩大逆回购买入国债的抵押品范围,还增加了浮动利率国债、超长期国债交易品种等。针对短期融资券这一主体,回购的力度和频率逐步加强。在危机期间,金融机构甚至可以将以美、英、法、德本币计价的国债进行抵押,获取流动性资金。
(三)直接救助计划
2008年日本央行开始施行支持企业融资特别操作。与美联储20个特定金融机构的救助计划不同的是,日本将范围拓宽至所有具备条件的民间企业。期间,日本银行在提供担保的民间企业债务价格范围内,不设上限对企业进行支援,利率参考无担保隔夜拆借利率。本项政策工具在制定之初,是作为企业财年末特殊资金需求的支持工具,但考虑到现实经济情况,又延长了执行时间和操作力度,直至 2010年初才终止。
(四)为银行提供次级贷款
为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日本银行除了对金融机构持有股票、债券进行置换以外,还于2009年实行为银行提供次级贷款的政策。这种手段表面上风险很高,但是这部分资产仅用于增强银行资本充足率,未必会被打包再次流通销售。然而,只有开展国际业务、符合国际资本标准的大型银行才能够获得支持。
(五)互补性存款便利(CDF)
2008年10月末,为改善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供给状况并吸收过多的流动性,日本银行推出了CDF,支付的利息等同于日本银行的政策目标利率减去日本银行确定的一个差额,日本银行的付息将直接贷记入金融机构在日本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CDF的实施导致日本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活期存款账户规模大幅增加,其中以超额准备金规模增加为主。
(六)政策评述
从整体上来看,日本危机后的工具创新比之前更加专业丰富,整个市场的自由度更为开放,这些支持工具的确能够使金融机构运营状况有所恢复。与美国相比,政策的创新形式有一定区别,这种区别来源于两国经济环境的差异以及金融行业的发达程度。
日本通过运用新型货币政策工具的政策效果良好,达到了克服通货紧缩、稳定价格水平的目的,长期利率的下降趋势明显。但与美国相比,政策效果显然稍逊一筹。日本连续多年的经济衰退导致金融机构和私人部门资产负债表受损严重,中央银行补给的流动性停留在金融体系内部,并未输送到经济体中,制约了货币政策通过信贷途径拉动消费和投资的进一步增加。2012年下半年,日本制造业PMI再度跌到50%这一荣枯分水岭之下,出口额同比大幅回落,经济疲态再现,复苏乏力。
我国央行新型货币政策工具
(一)短期流动性调节(SLO)
作为公开市场常规操作的必要补充,我国央行在2013年年初推出SLO工具,通常在银行体系流动性出现临时性波动时相机使用,以7天期以内短期回购为主,采用市场化利率招标方式开展操作。央行会根据货币调控需要,综合考虑银行体系流动性供求状况、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灵活决定该工具的操作时机、操作规模及期限品种等。
(二)常备借贷便利(SLF)
SLF是央行在2013年1月创设的流动性调节工具,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短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期限以1~3个月为主,利率水平根据货币政策调控、引导市场利率的需要等综合确定。SLF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信贷资产等。
(三)抵押补充贷款(PSL)
2014年7月,国开行从央行获得1万亿元的PSL用于棚改专项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还款来源是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未来在银行间债市发行的住宅金融专项债券。2014年10月下旬,央行向11家银行投放PSL,总规模在2500亿~3000亿元。PSL的运用主要是为了实现央行多方面调控市场中长期利率的目的,进而更好地应对当前利率市场化日益加快带来的挑战。
(四)中期借贷便利(MLF)
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创设MLF。MLF是中央银行提供中期基础货币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象为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采取质押方式发放,并需提供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合格质押品,期限为3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在提供MLF的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五)政策评述
记者:请问,出台《通知》主要出于哪些考虑?
答:出台《通知》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27号文件的需要。27号文件印发后,各部门、各地方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但27号文件提出的有关政策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各地工作进展也不尽一致,需要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特别是地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是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会议精神的需要。今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以来,工信部部领导多次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充分发挥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充分发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作用,清除影响企业兼并重组的障碍,协调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问题,今年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要力求做出实效。
三是建立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体系的需要。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涉及面广,推动难度大,工信部作为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牵头单位,必须发挥整个工信系统的力量,形成合力,发挥好牵头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记者:国家已经成立了由工信部牵头的部际协调小组,《通知》为什么还要指导各地建立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答:企业在兼并重组中遇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涉及财政、税务、金融、土地、工商、环保、社会保障、国资、商务、发展改革等各个领域,国家层面已经建立了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具体到各省市也有不少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各单位协调解决,27号文件印发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山东、上海、河北、江苏等地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但是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区还缺乏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此,《通知》要求,各地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特别是兼并重组任务较重的地区应尽快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地方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商务、人民银行、国资、税务、工商、银监、证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推进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
记者:兼并重组的主体是企业,政府主要是做好引导和服务,请问,《通知》如何推动地方营造环境、搞好指导和服务?
答:当前,政府部门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必须摒弃过去“拉郎配”的做法,重点从加强引导和服务入手,营造兼并重组的良好环境。《通知》明确指出:
一是要牢牢把握坚持市场化运作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原则,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参与兼并重组,同时维护企业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要认真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和做法,尤其要坚决取消各地区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
三是要积极探索跨地区兼并重组地区间利益共享机制,协调处理地区间的利益分配,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地区间可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签订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后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
四是要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兼并重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根据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推动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指导本地区重点企业科学制定兼并重组方案、加强风险应对预案和重组后的整合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加强信息披露,防范道德风险,把兼并重组与企业改制、管理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等相结合。
五是各地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拓宽企业兼并重组信息交流渠道,认真做好典型案例的总结和推广工作,加强宣传引导。
六是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27号文件,以及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债权债务、职工安置、土地以及矿产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记者:不同企业、不同地区企业兼并重组遇到了许多复杂的问题,《通知》在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问题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企业兼并重组中仍有许多问题需要协调解决。据初步了解,目前企业兼并重组在税收、土地、融资、人员安置、违规产能处置、资质证照办理等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造成兼并重组成本高、融资难,影响了企业兼并重组的积极性。这些问题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有的需要发挥部际协调机制的作用,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有的需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对此,《通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强调和明确:
第一,深入了解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进展情况,详细了解企业兼并重组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梳理找准阻碍企业兼并重组的主要政策障碍。
第二,协调解决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中遇到的问题。要发挥本地区协调机制的作用,协调解决本地企业间兼并重组、本地企业到外地兼并重组以及外地企业在本地兼并重组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及时反映本地区解决不了、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我们报送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工信部将充分发挥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牵头单位的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各地反映的问题。
摘要随着住房公积金在我国实施以来取得的明显效果,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成为我国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市场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使住房公积金真正发挥作用,已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本文就从理性角度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浅显的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理性分析问题和对策
住房公积金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从客观实际方面看住房公积金主要是国家推行的住房保障制度;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环境的改变,住房公积金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不健全
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是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原则建立的。但是,在住房公积金监督和管理过程中,住房公积金外部监管存在很多问题,房委会决策通常只是表面化,流于形式,并且房委会成员很多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选派的,很难真正发挥房委会的决策职能。除此之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只起到了归集层面的作用,无法保证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使得住房公积金不能有效的发挥其住房保障作用。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涵盖范围窄,低收入群体没有保障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过程中,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较宽的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经济效益好的垄断行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等,而这些单位的职工基本上都属于高收入群体。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积金归集范围偏窄,大部分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进城务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更无从谈起。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应该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要大一些,但是,从实行的情况看,却恰恰相反,只是更加拉大了收入差距,而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
(三)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差异大,不统一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各省、市公积金的归集政策不统一,特别是公积金用途的限定上存在很大差异。有时同一城市的两个单位,因为分别属于省公积金中心和市公积金中心管理,相同性质的支取业务,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使职工在公积金支取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政府和单位双监督制度
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健全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制度,规范监督和管理能力。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该改变住房公积金监管体制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局面,由专门的机构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其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制定严明的违规惩罚制度,最后,定期向单位公示公积金经营运作情况和资金流向,让单位起到逆向监督的作用。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在低收入职工中的涵盖范围
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在实施住房公积金过程中应该扩大住房公积金在低收入职工中的覆盖范围,解决好低收入群体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问题。同时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征缴的工作力度,对没有给工作人员登记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单位,提高处罚额度,确保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统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保证储户权益
鉴于目前我国各省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存在较大差异现状,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统一的政策规范,取消现有公积金的提取、使用限制,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确保储户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
本文通过从理性角度分析和研究了住房公积金现行制度,从中深刻的认识到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作,通过探究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策略,对于改变住房公积金运行的现状,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能够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参考文献:
[1]卜玉萍.浅谈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风险控制及防范.北方经济.2006 (04).
[2]陈淑云,王志彬.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经济师.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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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福利效应 改进 缴交比率 利率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其设立初衷是解决城镇职工的住房问题,为广大中低收入阶层提供购房融资渠道。虽然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提高居民住房消费能力、推动住房市场货币化改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仍不完善。首先,在缴存制度方面,存在覆盖面窄、缴交比率不合理等问题。其次,住房公积金的利率基本与商业银行存贷利率挂钩,低存低贷导致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者没有投资吸引力。另外,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不高,表现为使用途径少,沉淀资金多。这些不足之处导致效率不足并且公平缺失,进一步影响了其社会保障功能,未能有效地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购房融资问题。
现有对住房公积金的评价多仅限于简单地判断是否给缴存者带来了福利,而对于如何测度福利效应的正负与大小、福利效应的影响因素以及福利效应的改进路径等方面仍鲜有研究。本文基于福利效应视角,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全面深入地评析我国住房公积金运行现状,并提出有待解决的问题和新的研究思路。
住房公积金的福利效应测算
福利经济学广泛应用于各领域以衡量福利损失及改进,如税收福利效应方面(汪昊,2009;欧阳华生等,2010;向洪金,赖明勇,2010;严成樑,龚六堂,2010;常晓素,何辉,2012);近年来房地产领域的研究逐渐引入福利经济学的分析方法(Case, K. E. Shiller, Quigler,2001;Bajari, Benkard, Krainer,2005);而测算技术进步的福利效应方法则运用于农业生产效率的研究(Akino M, Hayami.Y.,1975)。虽然诸多研究表明福利经济学是衡量政策效果的有效工具,但住房政策性金融尤其是住房公积金的福利效应研究较少。一些学者做出了前瞻性的研究。
运用福利模型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文献较为少见。丛诚(2008)认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福利效应未得到充分发挥,其主要原因在于效率与公平的缺失,并据此提出住房公积金权益转让模型。李晓红(2010)基于福利经济学原理从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率的角度构建福利函数,将住房公积金参与者分为已解决住房问题的高收入人群(第一组)和急需解决住房问题的人群(第二组)两类,社会总福利函数等于两组人群的福利加总。每组人群的福利都包括两部分,分别是工作期间和退休后消费水平的效用,并且都是住房公积金缴交率、收入、自愿储蓄额、住房公积金强制储蓄的利率和居民自愿储蓄的利率的函数。通过边际分析法得出公积金缴交率和住房公积金支持率的趋势。
此外,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构建模型来分析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公平与效率。郭晓霞(2010)基于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构建了住房公积金模型来分析制度运作不合理对储户造成的公平性损失。徐峰等(2007)通过构建住房公积金的住房消费贡献度模型,使用贷款贡献度、还款贡献度、家庭月收入还贷率等指标对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进行测度;陈瑾(2008)通过分析公积金归集额、贷款额、提取金额、沉淀资金等指标,基于对小户型住宅的政策倾向构建了公积金运行效率模型;董红亮(2010)使用住房公积金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影响因素构建了基于公平视角下的住房公积金供需关系监测模型,认为应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供需求实现机制以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
以上研究都可为住房公积金福利效应的研究提供思路,如影响福利效应的变量及模型构建的方法等等。但不足之处是,对福利效应及其相关因素的研究尚未锚定住房公积金缴交率及利率的设定区间。另外,将住房公积金福利模型应用于具体案例的分析较少。
住房公积金福利损失
造成住房公积金福利损失的原因主要是职工缴存额的机会成本(存款利息、投资收益等);缴存职工非贷款者相比于缴存职工贷款者所未享受到的好处;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之外的职工无法得到的单位代缴额等。福利增进则包括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收入;缴存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而获得的利差节省额;通过住房公积金进行其他融资带来的便利等。
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范围不宽,不能全面覆盖中低收入阶层(汪利娜,2003;韩乔娜,2008);同时缴交率也不合理(陈立新,2007;苑泽明,石敏,2007)。缴存覆盖面的限定就产生了范围内外职工的福利效应差异,而缴交率不合理又是造成缴存范围内职工福利损失的重要原因。
在住房公积金利率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贷款利率利差小,存在低存低贷现象(刘清华,2003;闫立本、韩彦冬,2003;薛建刚,2009;井深,2010)。因此,住房公积金的利率机制从两个方面造成了缴存者的福利损失,首先,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存款收益较低,不具备投资吸引力。其次,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略低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者,尤其是急需购房的中低收入阶层的优惠力度不大。
住房公积金福利效应改进路径
在缴存范围方面,针对覆盖面窄的问题,学者们普遍认为应扩大覆盖面(汪利娜,2003;韩乔娜,2008),但对改进的研究方法及建议不尽相同。苑泽明、石敏(2007)建议创新我国住房公积金财务运作模式;丛诚(2007)认为应将缴存额与地方房价和平均收入水平挂钩;肖作平、尹林辉(2010)分析了影响缴存比例的因素并使用34个大中城市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总体来说,对缴存制度的研究多限于理论分析,定量分析不多。
学者就住房公积金低存低贷的问题通过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提出了一些建议。刘清华(2003)提出采用“高存低贷”的运作模式;薛建刚(2009)建议应该从住房公积金利率定价机制着手,建立“三差联动”利率体系;闫立本、韩彦冬(2003)从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利率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两个方面探讨住房公积金利率改革的政策建议;井深(2010)通过盈亏平衡法分析了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差,得出了一个合理的利率共同区间。此外,薛建刚(2009)等建议住房公积金的利率政策要更多地体现保障性。虽然住房公积金利率制度尚不合理已成为普遍共识,但对于如何以福利经济学方法对其进行量化分析并探讨改进路径的研究并不多见。
在如何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方面,王西枘,汪梦(2010)通过德尔菲法对成都市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研究,建议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并减少风险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绩效;汪利娜(2010)认为政府应借鉴日本住房金融公库的经验,为住房保障提供政策支持和充足的资金支持、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途径;韩乔娜(2008)建议通过金融工具创新来改善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流动性进而提高公积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胡星(2006)提出了更为具体的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结构的方案;张昊等(2010)通过构建基于久期的多目标规划模型来分析最优住房公积金投资组合;黄修民(2010)对比分析了中韩住房金融制度,认为应通过拓宽资金使用渠道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如还贷、房租及住房管理费用等。
虽然已有的研究已探讨了住房公积金利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政策建议,但没有形成普遍公认的住房公积金效率指标体系。一些研究通过使用和构建不同的指标对住房公积金效率进行了评估,所用指标主要有四类,一是收入类指标,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度、缴存人数、缴存范围、职工平均工资;二是支出类指标,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规模;三是合成指标,如利息节省率、沉淀资金率;四是其他指标,如住宅市场销售价格、还款贡献度、家庭月收入还贷率等。以上指标虽较为全面地评估了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效率,但没有定量地分析各指标与住房公积金效率的相关关系。
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总结住房公积金相关研究可知,改进住房公积金福利效应的路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制度修正,如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推行更为灵活的缴交比率;改革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利率制度,实施固定利率体制;增加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途径,提高使用效率等等。二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保证充分的政府资金支持及政策支持才能保证住房保障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现有研究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第一,建议公积金体制改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评估现有体制的福利效应,但对公积金运行福利效应的评估及研究较少。第二,已有一些学者提出了住房公积金的一些改进措施,如改静态缴纳为动态缴纳,改浮动利率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相结合,但鲜有更为具体的、以某一地区为例的实证研究,比如怎样确定动态缴纳比例的合理区间,浮动利率与其他利率的优劣比较等等。所以,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住房公积金政策效果的改进既是理论上的突破,同时也极具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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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利率市场化 政策
利率市场化是金融业发展到某种程度的必然结果和客观需要,也是国家改革经济体制的重点问题。随着利率化市场发展的深入和推进,我国银行面临着挑战和冲击。住房公积金贷款联系着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建立符合目前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利率管理机制,将商业银行自营性贷款利率和公积金贷款、存款利率等进行科学关联,体现出利率市场背景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和优越性,展示出住房公积金政策具有的保障性特征。
一、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特点
《住房公积金条例》中明确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出住房公积金存款和贷款的基本利率,提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其提出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在我国住房公积金具有的利率分为三个部分:个人住房进行公积金贷款需支付的利率、受托银行专门为管理中心设置的公积金资金结算的利率、管理中心提供 给公积金缴存人结算资金的利率。
住房公积金利率具的鲜明的特点:其一、具有低贷低存的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体系是以储贷为基础的住房金融制度,“低贷低存”政策是其制度的核心和灵魂。其二、住房公积金利率特别是贷款利率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进行调整。从人民银行对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的几番调整来看,为发挥出住房公积金机制具有的政策性,公积金利率要保持在低于商业性房贷的利率水平上。其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和房地产市场的关系特别密切。有数据显示,2007年因为房地产市场处于低迷状态,住房公积金贷款数量就相对较低,而房地产市场重新恢复活力后,公积金贷款的数量就有所上升。
二、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 “低存低贷”利率存在的弊端
因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强制缴存的性质,这就要求职工不论有没有贷款意愿和贷款能力,都需要缴存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在开放贷款时,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要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周密调查。一方面,缴存职工要面对公积金利息不断被压低的现状。另一方面,低利息带来的优惠被分配、转移到收入高的职工那里,变成没有房子的职工反而帮助有房子的职工提高住房条件。就长远而言,对于短时间内缺乏贷款能力的职工来说,不但减少利息收入,还因为没有足够的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出现公积金贷款难以按时交纳以及公积金贬值而带来的风险。
(二) 归集总量较少致使资金来源渠道不畅
现在我国各地对迟缴和不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单位没有制约的方法,导致公积金归集率一直处于低迷的状态。现在我国大多数省市的住房公积金归集率不高,而公积金管理机构还没有拓展另外的融资方式,让资金来源受到比较大的制约。另外随着逐步深入的房改,使资金需求量不断提高。当个人购房和住房货币化分配成为房地产购买的主基调,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以及购房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数量和幅度会逐渐提高。
(三) 住房公积金利率缺少完善的管理体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和存款利率一定要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不许上下浮动,没有体现出住房公积金利率的便民、惠民特点。因为利率风险对贷款银行和贷款人的分布具有不确定性,只有在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同时有贷款品种供双方进行自由选择时,才会让风险规避具有自由选择权。由于公积金政策和机制的不完善性,导致公积金没有体现出优惠性和利率调整的独立性,暴露出住房公积金利率管理体系的不完善。
三、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改革措施
(一)住房公积金利率的相关政策要具有保障性
低存低贷政策是发挥公积金作用的根本,应该按照使用情况、使用对象业制定利率水平。例如借款人各方面条件能够满足当地保障对象的基本要求,所购买的住房的面积可以适应国家政策导向,就应该对此人发放的贷款给予低利率;对于部分收入比较高的缴存人,可以运用保障性住房房贷款利率和商业住房个人房贷利率间的利率水平。确保存贷方面具有一定利率差,增强住房公积金收益的能力,这样做有助于为社会和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保障资金,确保收入较低的职工能够具备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建议对存贷款的利率根据不同档次进行归并,如将今年的住房公积金利率和去年结转的公积金利率进行合并计算;同时也将贷款期限相同的利率进行合并,由于从实际情况来看,数量较少的人申请贷款的期限是五年以内的。对不同档次的利率进行合并,可以减少管理成本、简化管理程序。随着管理费用的降低,廉租资金就会相应提高。
(二)利率政策要偏重于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利率的相关政策要具有公平性和保障性,就要遵循统一、简便、公平的原则和考虑缴存人缴存总额、收入情况、缴存期限、月缴存额、购买住房的数量、贷款期限、贷款金额、信用状况等因素,对住房公积金进行科学管理。
利率政策要逐渐向着住房公积金的方向倾斜。此利率主要指沉淀资金具有的利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高收益的方式是利差。管理机构的利差基本是逆利差,(即“倒挂”),就是增值收入为零,需要把贷款利息得到的收入补贴给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这种模式对于贷款总量较少的管理机构来说,能够导致亏损。管理机构不是以营利为最终目的,这不代表经营过程中不需要营利,其得到的利润基本用于建设政府廉租房。适当增强沉淀资金的利率,既能够提高住房公积金具有的赢利能力,也能够提高其抵抗风险的能力,提高缴存人资金所具有的安全性。不论利率出现什么样的变化,都要保证沉淀资金应有的利率顺差。此外应该允许管理机构办理固定的利率贷款,也要允许其按照自身能力和特点开展贴息贷款。
(三)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利率的管理机制和体系
现在住房公积金具有的利率政策是和商业银行利率政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国家调整商业银行利率,就会相应的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会造成住房公积金出现弊病。但是住房公积金属于政策性资金,它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利率是资金的一种价格,具有较强的市场变化信息并根据信息做出及时的调整。在现在体制下,不应该运用利率杠杆对公积金管理进行调整,也不应该运用优惠利率对住房需求的初衷予以保护。所以需要给住房公积金提供弹性更大的空间,例如根据资金供求关系、住房价格水平、住房面积等政策因素、经济因素和市场因素对利率水平进行调整,让其有效、充分的运行。建议区别对待商业银行利率和住房公积金利率,让各自的利率保持独立性,住房公积金利率管理中心要按照自身的运作规律,对利率水平进行调整。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的利率要实施市场化,其利率机制一定会在住房公积金体系中发挥出主导的作用,并可以展现出住房公积金利率政策所具有的保障性。健全公积金利率政策,既能够让管理住房公积金的体系更加科学、灵活,也让缴存职工获得公积金的收益,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环境,让住房公积金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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