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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浅析 森林火灾 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对2005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首次修订。新《预案》将处置对象由过去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拓展为“森林火灾”;首次对森林火灾预警响应进行了专门表述;将国家层面的分级响应由原来的3级变为4级,并大幅细化了具体措施;同时,在结构、体例和文字表述上进行了全面调整,精简了正文的篇幅,使结构更加合理,责任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重点更加突出。
1 应急处置为主,适当前后延伸
据国务院办公厅应急办三处处长吕红频介绍,在《预案》修订过程中,如何定位应急预案存在不同的观点。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应急预案的定位为:立足现有资源的应对方案,以事发后的处置为主,适当向前、向后延伸;确定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定位为: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强调其政策性和指导性。
鉴于上述情况,作为国家25个专项预案之一,修订后的《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定位于:立足现有应急资源,以应急处置为主,适当向前、向后延伸,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指导各地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删除了原《预案》中“火案查处”、“灾后重建”和“培训演练”等内容;增加了“预警和信息报告”一章和“预警分级”、“预警”、“预警响应”3个小节,为各地针对不同的火险等级状况科学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了依据和指南。
2 突出以人为本,责任更加明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继续坚持这些原则,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规范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作用、责任与相互关系。
修订后的新《预案》着重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将安全放在各项扑救工作的首位。在“扑救火灾”部分,明确要求“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用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同时,新增了“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和“善后处置”3节,对于在火灾威胁的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安置群众基本生活、实施医疗救治和抚恤作了具体规定和说明。
在预案执行主体上,原《预案》规定“由国家林业局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修订后的新《预案》则进一步明确了森林火灾应对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在组织指挥体系上,原《预案》规定:“国家林业局扑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修订后的新《预案》调整为: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武警森林指挥部副司令员魏凤桐曾多次参与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对应急预案在协调组织指挥上的重要性感受尤为深刻。他举了两个例子:1987年“5·6”大火,5处火场投入军民5.8万余人,连续扑救28天,火灾给林区造成巨大损失。究其原因,火场组织指挥运行不畅、打乱仗是主要问题之一。时隔23年后,2010年大兴安岭“6·26”大火,24处火场投入2.6万余人,仅用了7天就全线扑灭。科学合理的指挥机构编成和顺畅的指挥关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修订后的新《预案》为今后科学防火、灭火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遵循。”他说。
3 规范预警响应,常态与非常态结合
在总结近年来国内外扑火救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预案》的修订充分考虑到未来发生超大范围森林火灾的风险,将国家层面的分级响应由原来的3级变为4级,同时对每一级响应措施进行细化,大大提升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实用是应急预案的生命,”吕红频说,“要让不懂森林防火的人拿到预案后也知道该如何应对。”
修订后的新《预案》进一步理顺了森林火灾发生后的响应措施,包括扑救火灾、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善后处置、保护重要目标、维护社会治安、信息、火场清理和应急结束各个环节;对国家层面的应对工作设置了更加具体的量化标准和响应措施。
1、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今年上半年,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435人(其中女性152人),区考核600人,完成率73%;转岗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完成277人(涉及到10多个项目),区考核330人,完成率84%;本地在岗农民工素质培训201人,区考核250人,完成率80%;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区考核40人,农办正在抓紧落实;劳动力招聘会举办3场,区考核4场,完成率75%,招聘企业达55家次,共提供了721个岗位,1550人次到场应聘,318人达成了意向;完成劳动用工书面审查502家,区考核500家,完成100%以上;调解劳动纠纷案件14起(区交办7起),其中5人以上群体性案件3起,共为劳动者讨回工资等56.3万元。区考核全年不超过40起;办理简易工伤事故认定21起,工伤保险金合计8730元;完成遗嘱人员认证,认证率100%;社区就业岗位开发72个,公益性岗位开发185人。
2、用工补助办理情况:用工补助每半年办理一次,今年上半年,个体工商户有382家办理了用工补助手续,享受政府用工补助费154.76万元,涉及到1939人的就业;企业及其他单位上半年约有100家办理了用工补助手续,享受政府用工补助费72.78万元,涉及到640人的就业。从七次办理情况看,随着用工补助政策的不断明朗,大龄被征地人员就业一次比一次多,这一政策有效地解决了很大一部分大龄被征地人员的后顾之忧。
3、社救站日常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共代办各类养老保险240人,其中,社保144人,土保74人,新农保22人;代办医疗保险123人;为250人办理了老农保退保手续;办理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证、被证地人员就业登记证、就业转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登记证共404人;为22家企业299名职工办理了录用备案手续;做好了失业职工社保补贴和用工补助费以及失业职工再就业补贴和“4050”失业职工就业补贴的发放工作;对二万二千多个农村劳动力实行了动态化管理,至今年6月,全街道有农村劳动力21688人,其中被征地人员15778人。
二、民政工作
1、低保和低收入户情况:通过一年一次调查摸底及严格的审核、审批,目前,全街道有低保家庭126户,保障人口202人,另有低收入家庭52户,人口123人。今年上半年,共发放低保金357210元,发放“两低户”物价补贴17140元,发放重残生活保障金111200元。
2、敬老院和五保老人情况:目前,全街道有“五保”及“三无”人员36人,其中在街道敬老院供养的有33人,三山福利院供养人3,集中供养率100%。同时,还收养自费老人30人,每年创收10万余元。街道敬老院现有职工7人,各项工作都朝着创“星级”的方向发展。
3、各类救助和慰问情况:今年上半年,区下拨大病基金15万元,街道拨入55059元。今年以来,实施大病救助101人次,发放救助金26万元;临时救助25户,发放救助金38900元;发放二低户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补贴14040元(全街道有7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慰问困难群众461户次,发放慰问金389782元。
4、优抚优待情况:目前,全街道有优抚对象46名,其中,伤残复退军人7名,烈军属2户,参战涉核人员4人,在乡定补优抚对象33人。上半年,共发放优抚优待补助金280220元。
5、地名工作情况:经多次实地查看,对陈华浦新村东边居民住宅进行了门牌编号,门牌号按由东往西,由开端往结尾的方式编制,共356号,名称定为陈华浦新村东区,方案得到了区地名委员会的批准。陈华浦新村东区已建有镇东村老年房及朱塘村老年房,加上原有居民住宅,已有相当规模。门牌号的及时编制,方便了该地居民的日常生活。
5、《避灾应急预案》完善情况:为有效做好防汛抗台工作,对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早预警、早部署,今年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各村(社区)也在认真总结历年防、抗台风经验的基础上,对各自的《避灾应急预案》进行了完善。街道召开了防汛避灾工作会议,就近期防汛避灾工作进行部署,强化了对防汛避灾工作的领导,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还对各避灾点进行了一次清理,做好了避灾点的物资贮备。
6、殡葬工作情况:召集街道有关人员、相关行政村负责人及建墓被委托人,专题讨论了洋山墓园坟墓改革议题,决定停建原来的普通坟墓,今后建墓一律采用工艺墓。工艺墓按不同档次、类别,分区域设置,做到一行树、一条路、一排墓。落实清明扫墓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应对人流、车流高度聚集的状况,清明期间未发生任何事故,确保了清明期间的安全,为广大群众营造了一个文明、安全、有序的祭祀扫墓环境。
三、残联、慈善、老龄工作
1、残联工作:积极做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开展残疾人托(安)养工程,作好22户重残人员居家安养申报、公示、审核、协议签订工作,并发放补助款26680元;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4名残疾人无偿扶持工作,合计发放无偿扶持金6000元;做好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规范工作,落实河西村一残疾人企业为创建单位,进行了相关政策指导,并落实了5名残疾人与其签定合同;做好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补助登记工作,现有10名残疾人登记;节日期间走访慰问了63户困难残疾人家庭,除发放慰问金44100元外还送去了慰问品;发放了12户重度肢体残疾人轮椅,做好残疾人助视器、助听器、假肢安装工作;做好陈华村重度残疾人周寅岳器官捐赠协议签定工作,并进行广泛宣传,引起了市、区两级残联领导的重视;做好区残疾儿童趣味运动会的承办工作,并组织三名残疾儿童参加了运动会,取得了较好成绩。
2、慈善工作:开展了各类慈善救助活动,临时困难救助31户,发放救助金27250元,临时助医5户,发放救助金14000元,慰问15户,发放慰问金12000元,临时助学1户,发放救助金1000元;做好慈善爱心卡申报、审批、发放工作,共有51户贫困户获得了慈善“爱心卡”,合计金额15300元;为6名白内障患者完成了复明手术;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募捐金额243535元,并落实了一家50万元企业慈善基金及二个村150万元村级慈善基金。
3、老龄工作:确定了上半年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名额及具体人员,视各村(社区)不同情况按等次进行了分配,确定常规护理33人,特别护理4人,共37人,并向区老龄办完成了申报工作;完成了已建立的七个居家养老服务站2009年日常管理费的安排及下拨工作,合计下拨37000元;完成了上半年将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八个村(河东、河西、蒋吴、镇东、董王、书院、方戴、凤凰社区)规范化制度上墙,还就这八个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备案工作进行了部属,八个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筹备工作基本完成;举办了老年人运动会,并参加了区老年体育运动会,增强了老年人的身体素质;开展书画活动3次,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做好有关村老年协会与台塑关系企业的互动,并就环境情况进行了座谈沟通;做好18个村“星火老年人之家”荣誉牌发放工作。
下步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是:对照区考核要求查漏补缺,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
1、继续抓好日常工作,如培训、就业、举办招聘会(再举办3场)、劳资纠
纷调解、工伤认定、办理各类保险等,多与街道内大企业沟通,拓展就业渠道;做好各类救助、慰问、优抚及保障对象的动态化管理等工作。
2、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一年一次的认证工作及健康检查工作。
3、广泛宣传避灾知识,按照制定的《避灾应急预案》,做好防台、抗台工作。
4、做好居家养老的推广工作,至年底,建立14家居家养老服务站。完成老年协会会议室的扩建及装修,并添置会议桌椅等设施。对老年人再进行一场形势教育。
【关键词】眼科;门诊;意外事件
门诊是医院患者进行挂号、候诊、就诊、检查、取药等的场所,存在就诊患者多而集中,排队等候时间长,就诊流程复杂,就诊患者病情复杂多变,环境嘈杂等问题。门诊意外事件是指患者在门诊就诊过程中的任何环节所发生的意外事件[1-2],如果发现和处理不及时可能会危及患者的生命,应引起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与防盲为一体的三级眼科医院,年门诊量约21万人次,眼科门诊具有就诊流量大、陪人多、治疗操作大部分具有侵入性、风险高、安全隐患多的特点[3],故门诊意外事件时有发生。现对2013年1月-2015年12月发生在我院门诊的意外事件进行资料收集与分析,全面了解眼科门诊意外事件的具体状况,总结本院采取的防范措施,为门诊突发事件的处理及防范提供参考。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2013年1月-2015年12月期间,我院门诊患者发生意外事件共41例,男性24例,女性17例,年龄13~81岁,平均年龄42岁。
1.2方法
本研究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2013年1月-2015年12月门诊意外事件患者的性别、年龄、事件类型、转归进行分析。
2结果
2.1眼科门诊意外事件性别分布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2013-2015年眼科门诊意外事件中男性占58.54%,女性占41.46%,男性略多于女性。
2.2眼科门诊意外事件年龄分布情况
从表2可以看出,2013-2015年眼科门诊意外事件中年龄≤20岁及>50岁的患者所占比重高,≤20岁患者占24.40%,50岁以上患者占39.02%。原因可能是年龄较小者容易出现紧张的现象,导致出现晕厥的意外事件;年龄较大者多合并高血压、糖尿病或其他全身系统疾病,就诊过程中会突发性低血压、低血糖等意外事件。这两个年龄段的患者是门诊预防突发事件应重点关注的对象。
2.3眼科门诊意外事件类型分布情况
从表3可以看出,2013-2015年眼科门诊意外事件中,晕厥所占比重最高,为68.29%,其次是造影剂过敏反应,为19.51%。晕厥是由于心排血量突然骤减、中断或严重低血压而引起一时性脑缺血、缺氧,表现为突发的短暂意识丧失[4]。造成我院门诊患者晕厥的主要原因是患者紧张、进行治疗或检查时空腹、低血糖、晕血、合并全身疾病等。造影剂过敏反应主要是眼底荧光造影剂荧光素钠或吲哚氰绿过敏引起,表现为头晕、皮肤瘙痒等症状。
2.4眼科门诊意外事件转归分布情况
从表4可以看出,2013-2015年眼科门诊意外事件中,所有患者均未发生严重后果,75.61%的患者病情好转后安全离开医院,19.51%的患者因病情不稳定转到综合医院进行了进一步的治疗,4.88%的患者因为眼压高等因素需要在我院住院观察。
3防范与管理
3.1信息通畅、报告流程一目了然
信息通畅是意外事件应急处理的关键,及时快速准确的信息交流有助于应急方案的迅速制定。各科室均将我院意外事件应急报告流程(图1)粘贴在墙壁,将全院人员通讯簿保存在每间诊室电脑桌面并打印一份纸质版保存在资料册中,发生意外事件时按报告流程上报。医院要求护士长、门诊主任、护理部主任、医务科科长、中层干部、分管院长及院领导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保障意外事件发生时信息沟通通畅。此外,医院建立人制度,中层干部节假日离开市区需要在人事科备案,意外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联系人,保证节假日意外事件报告流程顺畅。
3.2建立高危患者绿色通道
眼科门诊常见的高危患者包括急诊患者、重症患者、行动不便患者、高龄患者、残疾人、孕妇等。我院根据《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2013年版)》要求,建立了门诊高危患者绿色通道,保障高危患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诊治。在排班安排上,门诊护士长、分诊员、导诊员负责门诊的巡视工作,对符合门诊高危患者标准的就诊者做到早发现、早导入绿色通道,尽量降低高危患者发生意外事件的风险和几率。当发现患者有意外情况时,立即按流程报告,启动应急预案,对患者实施抢救。
3.3做好急救物品的管理
根据眼科医院门诊特点,在门诊治疗室配置了急救用物,包括急救车、常用急救药品、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吸痰器、氧气等。要求科室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急救物品的管理,即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消毒灭菌,急救物品管理合格率要达到100%,并时刻处于备用状态,门诊全体医务人员应熟悉急救物品的摆放位置。因抢救患者使用急救用品后值班人员立即补充,护士长每月至少对急救车进行1次检查,重大节假日前护士长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急救用物管理合格率达到100%。
3.4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急救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门诊患者发生意外事件时的急救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根据我院门诊特点制定了常见突发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包括低血糖反应、晕厥、晕血晕针、过敏性休克、脑血管意外、猝死、跌倒、哮喘发作等应急预案。医院现有的应急预案一般是在非应急状态下建立的,往往停留在制度建设和演练阶段[5],实际应对经验不足,所以需要定期对护士进行应急预案培训,组织演练,在应对意外事件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应急预案,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3.5加强门诊护理人员急救技能培训
医护人员娴熟的急救技能和完善的流程分工是意外事件应急抢救成功的保证,也是评价医院应对紧急情况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6]。由于意外事件患者病情具有发病急、病情复杂、病种多样、治疗和抢救时间紧迫等特点,要求急救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急救技能。故需要门诊医护人员通过反复模拟意外事件现场情况的演练,积累意外事件处理经验,熟悉流程分工,为处理意外事件和抢救患者生命赢得时间。为了提高门诊护理人员的急救技能,护理部每年组织常用急救技术的理论与操作培训及考试,考核内容包括心肺复苏、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简易呼吸器、吸痰、吸氧等的操作及理论知识,要求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为了确保考试到位,考试成绩真实可信,医院成立急救小组,每个科室选拔1~2名护士担任科室急救小组组长,各科室急救小组组长交叉作为监考者对全体护士进行考核。为了提高门诊护士对急救流程及分工的熟练程度,门诊每年根据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意外事件应急演练方案由门诊护士长和科护士长负责设计,门诊主任、麻醉医生和门诊全体护理人员均需参与,在演练具体实施过程中未参与的门诊护士也要进行现场观摩[7]。在进行方案设计时对意外情况及应对措施要认真讨论推敲,对演练时间、地点、场景选择、人员安排和保障措施等要做出详细的规划[8]。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改进,完善或改进相关的应急预案。
3.6对意外事件进行原因分析及持续改进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乡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乡及各村制定本辖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空壳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承担本乡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7822021)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协助和指导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副乡长为指挥长,乡林站站长、乡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有关乡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中的的主要职责是:
1、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协同配合进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乡林站:负责森林火灾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的管理及培训,扑火工具的准备、保管、维护,火灾调查与评估及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乡武装部:根据需要,调动全乡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平时组织全乡民兵进行森林火灾扑救演练。
4、乡综治办:负责协调县消防大队、公安等部门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火案侦破等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5、乡财政所、民政所:负责为扑火救灾所需经费提供保障。
6、乡卫生院:负责对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7、乡司法所、国土所:负责组织对全乡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止学生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适时组织全乡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
8、乡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全乡各村及重点山头的森林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四)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实行片区责任制,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经常性地到所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五)村防火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乡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在各种宣传媒体公布“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在全乡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森林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 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单位要立即向乡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乡防火办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在发现火情后1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3、当发生乡外火烧入或乡内火烧出的情况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 扑救组、后勤保障组 、医疗救护组 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职责:制定扑救火灾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各工作组的职责是:
2、 扑救组: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工作。
3、 后勤保障组: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 保卫组: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员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4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委会及村防火委员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林站处理,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林业局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乡林站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空壳树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按施行情况予以及时修改和补充。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所造成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的救助体系和应急运行机制,利用各类救助资源,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灾害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1、《*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区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台风、潮汛、浓雾、冰雹、暴雪、强寒流等气象灾害;地震、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其他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满足灾民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不发生因灾饿死、冻死人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基本原则如下:
1、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原则。自然灾害的救助由镇政府牵头,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所在村、社区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立刻上报镇政府、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灾情排查和救灾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办原则。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灾的有关手续从快、从简,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基本情况
*区*镇地处*市东郊,东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临钱塘江,北依*笕桥机场,总面积16.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9034万,辖区下辖10个社区、4个行政村。全镇四级救助圈困难家庭270户,各类残疾人员462人,精卫病人198人,辖区有各类学校5所,辖区单位100家,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供气设施完善,是一个高新技术开发、商贸发达、人口密集的镇。
四、启动条件
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干旱、暴雨、台风、潮汛、浓雾、冰雹、暴雪、强寒流等气象灾害;地震、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其他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五、组织机构
根据灾害程度,对应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人员,一旦本预案启动,立即按照分工开展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和查灾核灾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卫生组、抢险保卫组、接收捐赠组、新闻宣传组、监督检查组等七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查灾核灾组。由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沈国法同志任组长,各村、社区民政干部为成员。主要职责:全面了解救灾预案、转移安置点及救灾物资储备情况;依据水利、气象预报的雨情、水情综合分析研究,及时掌握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做好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加强使用和管理;全面了解因灾造成的伤病、死亡和失踪人员情况,道路、桥梁,水塘、河岸堤坝、学校、医院等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区民政局。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开展救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的能力意识。查灾结束后,应及时写好全面的查灾报告。
2、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主任戚福水同志任组长,党政办、社会事务办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联络接待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医疗卫生组。由镇城管计生办主任龚玉香同志任组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爱卫办、红十字会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机构,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4、抢险保卫组。由镇综治办主任俞德坤同志任组长,*派出所、交警中队、人武部、巡防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物资发放、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5、接收捐赠组。由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沈国法同志任组长,镇社会事务办及村、社区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根据灾情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6、新闻宣传组。由镇党政办主任戚福水同志任组长,文化站、工会、妇联、共青团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灾情及救灾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回答有关灾情的询问。
7、监督检查组。由纪委副书记毛展宏同志任组长,镇纪委、党政办、财统办及各村、社区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应急准备和反应
(一)各有关部门应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或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段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督促,制定危险地域群众转移线路和安置地点的应急预案。
(二)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由镇根据灾情统一进行调拨和安排。镇城管计生办要掌握好医院、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的数量及分布。镇其它部门要备足备齐灾区群众日常所需的物资,协调落实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做到反应快、拉得出、调得动。
(三)发生自然灾害时,各级各部门应快速反应。
1、村、社区应迅速调查核实灾害、灾情,及时将灾害发生的具体地址、灾情等信息上报镇及相关部门。
2、镇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
3、向上级报告灾情,根据需要请求上级支援,按规定举行灾情会。来源于:
七、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保障
(一)要把救灾工作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上年度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本年度的灾害预测,安排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标准),落实应急资金及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二)镇财统办根据灾区损失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救灾款分配方案,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使用、发放工作。
(三)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财统办等部门要加强对抗灾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监督,并将公示的有关材料报区民政局,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八、应急响应
(一)一般自然灾害响应流程。在接到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的信息后,镇社会事务办应在3小时内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尽快派遣工作组,及时进行灾情核实,两天内将灾情报告上级民政部门。
(二)重特大自然灾害响应流程。镇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信息后,镇党政办应迅速启动本预案,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安排应急款和救灾物资到灾区,安置灾民生活。灾情稳定后,在两天内将灾情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九、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一)预警预报和信息共享
1、镇自然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区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及时了解市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区科技局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区国土资源分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区农业局的农业生物灾害预警信息等各类信息。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镇、村(社区)应做好应急准备,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二)灾情信息管理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1)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组、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口粮救济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等。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村、社区对于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镇社会事务办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镇社会事务办在接到村、社区报告后,在3小时内完成审核及灾情数据汇总工作,向区民政局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特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村(社区)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将灾情向区政府、区民政局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村、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并向镇社会事务办报告。镇在接到村、社区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区政府和区民政局报告。
3、灾情核定。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财统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查。在此基础上进行会商,核定灾情。
4、台帐管理。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灾区的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据。来源于:
十、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
1、镇社会事务办对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在灾害受损较重时,根据灾民困难程度和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要求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灾民的基本生活救济。
2、灾民救助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镇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款。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1、村、社区应迅速核定灾情,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镇城建办、社会事务办在规定工作日内将因灾倒塌房屋等损失情况报区民政局。同时,组织开展重建工作。
2、卫生防疫部门帮助灾区救治伤病人员,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运动,必要时派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3、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应的救灾资金和物资,做好灾区各类公益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