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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5、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法律依据】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贷款 流程管理 建议
一、引言
随着近年来我国房价的不断攀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我国城市居民购买房产的主要资金来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推广,有效拉动了内需,促进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改善了我国城市居民的生活条件。但同时,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体制制度层面的也有操作层面的,本文作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指出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所存在的不足,从流程管理的角度出发,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三个方面给出合理化改革意见,为改善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同时为其他贷款业务的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点以及管理的基本原则
当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自营性住房贷款和委托性住房贷款,这两类贷款的性质及特点各不相同。自营性住房贷款是以银行的信贷资金为来源的住房贷款,这一类贷款的执行者和风险承担者都是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由人民银行确定,贷款的申请条件须由各商业银行总行按照人民银行要求确定;委托性住房贷款则是以职工缴纳的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这一类贷款的执行者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风险承担者是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的利率是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申请条件由各地公积金管委会确定。通过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具备的特点,我们可以总结出住房公积金管理应该具备的原则。
首先,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安全可靠性原则。这是任何贷款业务都必须具备的首要原则,公积金贷款业务作为贷款业务的一种,必须具备这一基本原则。安全性指的是借款对象必须具备应有的还本付息的能力;可靠性指的借款对象必须有良好的信誉,只有保证了安全和可靠,才能保证贷款的偿还。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我国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专门法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期限、额度、适用范围、划款方式等都必须遵守这部法律。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还必须符合我国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立的政策要求。
第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遵守服务居民的原则。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的宗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改善广大居民的生活条件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目的所在,只有保证了服务人民的原则才能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设立的目的,也才能体现我国国家制度的优越性。因此,在保证安全可靠、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还需要遵循服务居民的原则。
三、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以及房价的不断上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在我国发展迅速,为拉动内需、改善人民生活条件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就从贷前、贷中、贷后三个流程进行分析。
1、贷前风险评估问题
贷前风险评估问题指的是在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前需要充分合理地评价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还款的信誉。一方面,个人信贷消费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很长的发展历史,有很成熟的信用评价体系以及风险预警体系,但我国的个人信贷消费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公积金贷款系统与银行征信系统相互孤立,不能实现实时的信息共享,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价残缺不全,只能依靠职工所在单位所出具的征信证明。而工作单处于员工福利的考虑,往往会夸大员工的信用等级,造成银行对贷款人信用评价的不实,给公积金贷款带来巨大风险;另一方面,住房贷款消费属于长期信用消费,需要以借款人长期稳定的收入作为保障,但借款人很难对贷款人未来几十年的收入变动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这都会给银行的贷前信用风险评估带来巨大的困难。在这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下,我国不断出现住房公积金贷款违规业务,一些人员虚开信誉证明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有一些金融机构高估了贷款者的还款能力和收入水平,给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2、贷中的规范性问题
贷中的规范性问题主要指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内部或者外部操作不当造成的不规范的问题。这类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电子信息录入错误,纸质档案管理混乱。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申请人出具的材料本身就有错误所造成的,另一方面业务办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专业能力低下,不能够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合理的录入电子信息,保管好纸质档案信息,给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管理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了管理的混乱。
第二,贷款管理中部门不协调。公积金贷款涉及到很多部门,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要想规范公积金贷款管理,必须协调好各方面的业务关系,理顺业务流程,进行统一规范的业务培训。
第三,一人多贷问题。出现这种问题主要是申请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违法违规操作,隐瞒个人收入等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从银行骗取公积金贷款,给银行的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混乱。
3、贷后的还款问题
当前我国的经济总体发展速度放慢,特别是经历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之后,公积金的还款问题更是成为了公基金管理的重中之重。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是大额一次性发放的,而还款则是小额按月进行的,是一个长期连续的过程,需要以借款人长期稳定的职业收入作为保障,一旦借款人出现了工作或者人身的意外,丧失还款能力,会给借贷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特别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变化遇到了越来越多的外界影响因素,给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巨大的挑战。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管理 规范化
我国国务院有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它社会团体为职工缴纳的住房长期储备金,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既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也包括普通私营单位、外资企业、集体企业、社会团体。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从理论上还是比较广的。由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房地产行业的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管理上存在一些不规范化的地方,以及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些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为了切实提高居民的住房条件,使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为更多的民众带来切实利益,对我国公积金管理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
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它社会团体作为住房公积金的主体部门,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也包括普通私营单位、外资企业、集体企业、社会团体,可谓涵盖范围较广。然而理论上的涵盖范围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实现。我国当前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在大多数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外资等都能够较好地落实,而对于一些私营企业或社会团体,住房公积金缴纳率不高,许多私营企业和社会团并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或是在交金时会提出许多附加条件,使员工无奈放弃企业为其缴纳公积金。由于企业管理的不规范,致使多数员工没有享受到公积金的福利和利益,从而使住房公积金成为部分人的福利,偏离了国家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初衷。
(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识不强
根据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普通私营单位、外资企业、集体企业、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缴纳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同时个人也要按照比例缴纳一部分。通常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比例根据个人的工资基数,个人缴纳的部分也根据一定比例在工资中扣除。一些员工没有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在购房、租房等住房条件改善上住房公积金的用处,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不够,未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在长远的利益上的优势,只注重当前利益,认为扣除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减少了个人当前的收入和短期利益,因此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积极性不高。因此一部分人能不交就不交,同时企业也认为减少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和数量能够为企业节省成本,因此整体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意识都比较薄弱。这种情况必然导致个人在未来购房贷款和享受公积金的便利时带来一些不利因素。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的途径
由于不同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实施细则不同,同时我国住房公积金存在“双轨制”以及国、私有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巨大落差,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问题较多,民众也有较大反应,针对前文描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问题,为了使企事业单位的员工都能够享有应得的利益和权益,住房公积应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情。
首先应当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程序。许多民众在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时,繁复的办理流程以及漫长的办理时间,给办理者带来了许扰。同时,公积金贷款并非万无一失,也存在或多或少的风险,如物产权风险、流动风险、法律风险等,在公积金管理的部门与银行之间权利与义务分揽不够明确时,就会造成资金的搁置,严重的情况会导致资金流失。鉴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的普及,企业的多少职工也都能够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福利。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住房条件的改善需求越来越大,人们对于居住条件改善的需求十分强烈,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成为许多人购房贷款的首选。然而由于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较少,难以满足社会民众对于住房公积贷款的需求,因此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贷款时间长,办理手续繁多。同时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基于目前的需要,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较多,需要办理贷款的个人准备诸多材料,履行诸多手续,许多职工在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被繁杂的程序所困扰,从而降低了职工缴纳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规范住房公积管理首先应当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制度建设。应当构建科学合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指导行为,通过立法引导住房公积金规范合理使用,通过制度完善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其次,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职能,加强多方协调,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通过政府职能的引导,使住房公积金与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合作,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及时、高效的运行,使职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时能够简化贷款程序,能够提高民众参与住房公积金的热情,切实为民众居住条件的改善带来实际利益。
三、结束语
总之,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长期性的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推进城市化居民住房保障的一项重要基本国策,规范化管理住房公积金是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刘春燕,李慧民.我国公积金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浅析[J].建筑技术开发,2010(03)
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及其单位各自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归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金。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自1988年2月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来,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正在分期分批推进,巴州1995年推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巴州住房公积金发展现状
二、公积金事业的科学发展需要创新
(1)在政策方面进行创新。扩大公积金金融品种,可实行以房养老反按揭贷款,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市场非常广阔;可考虑用风险保证金的一部分资金购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即可为低收入和“夹心层”家庭解决居住问题,还可提高增值收益。实行低首付,与政府担保相结合,对低收入家庭降低首付款比例;可较大幅度降低住房公积金利率,拉大与商业银行利率差距,充分体现政策性住房金融对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支持力度,同时还可增强与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也可考虑对低收入家庭实行贴息贷款等。
(2)在制度和措施方面进行创新。
如非公制单位可按照低门槛标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非公经济组织扩面上实现新的突破;适当上浮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建立公积金制度,对低收入和进城务工人员规定最低缴存额,实现公积金的逐步积累。
(3)以实干精神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实干精神,就是脚踏实地的拼搏进取精神。任何创新的战略和思路,都需要我们扎扎实实地去落实。实践需要科学理论,创新精神,更需要胆魂,能力和闯劲,这就需要公积金系统的每位成员都去主动地想事情,做事情,把事业当作人设个的追求,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到事业的发展上来,使公积金制度更好地融入全市,全省和全国的经济社会建设中,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1)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手段。
发展住房公积金事业,不仅关系到职工合法权益,更关系到国家加快 住房建设和扩大内需战略决策的实施,因此要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依法征管。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充分调动单位和广大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 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监管检查力度,重点解雇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小的问题,强化归集手段,使各企业单位的领 导充分认识缴交住房公积金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同等重要性。三是依 照《条例》规定,对拒不执行国家房改政策,擅自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拖欠、挪用公积金的单位,特别是只重个人政绩不为职工履行义务的单位负责人,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并实施相应的经济处罚,以维护职工应享有 的合法权益。
(2) 促进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 。
一是建立立体式的住房金融体系。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上,必须 要求限量使用,每笔贷款上限不应定得太高,以保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使用上的公平性。合同储蓄模式体现多存多贷的原则,适于在中、低收入居 民中开展。二是完善专门针对低收入阶层居民的住房供给制度。经济适用 房的推出,确实在客观上起到了平抑房价,促进中低收入阶层居民住房条件改善的作用。但由于相关制度在具体执行当中缺乏监督和管理,经济适 用房已经成为不少高收入居民购买第二、第三套住房的重要对象。为此,政府应完善居民收入的核查制度严格各类住房的购买条件,提高政府有限 财力的作用成效。三是实行经济适用房的政府回购制度。
(3)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督机制。
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如前所述流于形式,要进一步有效解决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问题,在成立真正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后,撤销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同时成立独立的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彻底改变当前的住房 公积金监管体制下的缺位现象。该监管机构可以直接隶属于国务院的监管 机构,对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垂直监督管理,不受地方政府的约束。 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必须定期公布住房公积金及住房信贷等业务的运作情 况,如每季度公布一次公积金经营运作的情况。同时,住房银行监管机构 每半年公面对住房银行运作的监督报告。在此基础上审计部门对住房政策 性金融机构和监督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每年也要公开对这 两个机构的审计报告。
(4)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
首先,是要转变观念,切实改进贷款服务。克服只求管住、不求用好 和怕麻烦的消极思想,认真解决贷款条件过高、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等 问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其次,是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建立个人住房贷款个环节的联合办公制 度,实行一条龙服务,提高贷款工作效率,方便职工贷款。 最后,是要努力降低个人贷款的担保、评估、公证、保险、抵押登记 等各种费用,减轻职工负担,真正发挥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个人住房贷 款的优势。
(5)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居民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银行
一、住房公积金现存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体制问题
体制“碎片化”。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背离政策设计初衷。公积金管理主题多元,但效果分散,层次不明,权责不明,五大机构变成五大孤立“碎片”, 造成资金归集、管理、运用效率低下,也为资金非法挤占、挪用埋下隐患。各地“孤岛化”现象严重:由于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不统一,省级没有主管部门,市级设立中心,各地的管理体制也不相同。纵向无贯通,横向无联系,各地住房公积金体系成“孤岛”。此现状也加剧了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严重阻碍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注:问题①――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不是常设机构,其决策功能常常流于形式;
问题②――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关系混乱,权责不清,监督很难实施;
问题③――同级财政部门对管理中心进行的监督非常脆弱;
问题④――建设厅对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执行亦非常脆弱;
问题⑤――中国人民银行只提出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没有监管职责。)
(二)现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问题
资金沉积,非法挪用:2008 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72.81%,与上年同比降低 1.78个百分点。资金的大量沉积,既没有实现增值结果,更为资金非法使用埋下隐患。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常出现资金挪用的大案要案。公积金非法挪用现象严重。资金增值率低: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有限,资金封闭运行,融资渠道单一。由于住房公积金的“孤岛化”,各地的资金也不能有效地连结起来,部分地区归集资金较多,但使用较少,出现资金盈余,而另一部分地区资金归集少于资金需求量,出现资金缺口,各地效率都不高。
(三)业务问题
本地业务繁琐:公积金提取条件苛刻、手续繁琐,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很低,公积金管理成本巨大。在住房公积金“碎片化”的体制下,公众办理业务手续繁杂,提款不灵活。由于不同的机构承担不同的职责,公众审批贷款、提取公积金,缴存金可能需在不同的机构办理,给公众带来诸多不便。异地提取困难:在住房公积金各地“孤岛化”的现状下,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都不一样,公积金在管理规范和操作引导方面缺少全国统一标准。业务问题直接影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形成潜在操作风险。
(四)受益人群局限问题
实际覆盖率低,中低收入者得不到保障:现阶段,我国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较好的往往是效益佳的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那些拥有大部分中低收入者的效益欠佳的企业往往又无力建立住房公积金。在实际操作中的贷款阶段,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到的约束多,只能运行严苛的贷款审批制度,运行单一贷款品种,让买房成为那些中低收入阶层的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及。资金使用难,地域的差异明显:各地“孤岛化”的公积金体系无法实现全国的联网,“远水救不了近火”的局面也就尤为凸显。
(五)风险问题
贷款回收风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金融业务的分离,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这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受各自利益的驱动,在资金的运作方面产生差异,最终的利益损失由人民承担。在资金回收方面,管理中心无法直接面对贷款者,银行所起的作用几乎相当于“出纳”,并不对资金的安全负责。银行不能对贷款风险把关,贷款资金的收回风险增加。
二、住房公积金银行的提出
由于住房公积金现存在大量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现在的制度已经不能发挥保障居民住房的职能,全新的制度改革呼之欲出,本文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立住房公积金银行的新思路。
本文在此提出的住房公积金银行兼有政策性、商业性,政策性体现它坚持贯彻国家保障居民住房实现“民有所居”的目标,同时配合国家相关政策实施。商业性体现在它追求经济效益。
政策性。国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保障居民住房,实现“人人住得起房”的目标。本文在此提出的住房公积金银行保障居民住房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①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使住房公积金用到实处;并通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收益人群范围。②有效地运用资金,通过资金的增值保值使得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受益更多。③将金融的原理、银行的功能运用到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中,合理配置资金,统一管理运营,方便服务群众。
商业性。住房公积金银行的商业性体现在住房公积金银行追求经济效益,但该银行与普遍银行又有本质的区别:①商业银行以追求经济效益为首要目标,而住房公积金银行是基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对经济效益的追求。②商业银行承担有限的社会责任,而住房公积金银行成立的目的就是为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主要是保障居民住房。
三、建立住房公积金银行的必要性
住房公积金银行有建立的必要性(如图3.1),它能满足住房公积金安全性、公平性和收益性方面的需要。
(一)保证资金的安全
1.各地区内的安全。住房公积金银行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体制“碎片化”问题。住房公积金银行的建立消除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之间的委托问题,并将监管住房公积金体系的职责交给统一机构,避免了“同级多头”监管权力不明、效果分散的问题。住房公积金银行还加强了资金的归集,保证资金的来源;优化资金的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非法挤占、挪用问题,减少资金流入非住房产业。
2.全国范围内的安全。住房公积金银行可以通过建立全国性资金融通、结算网络,将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联系起来,解决了各地“孤岛化”问题。同时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银行成为资金有效运用、风险有效控制、金融有效创新、杠杆有效调节的先决条件和优良载体。
(二)维护制度的公平
1. 地域上公平。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银行可以统一业务办理标准,简化居民办事程序,由原来需要到“碎片化”的几大机构办事简化为到住房公积金银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审批、取款等一系列服务,并统一资金结算网络,解决了异地购房提取个人公积金困难,让公积金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受益人群与非受益人群之间的公平协调。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仍然只是惠及到了少数人群的利益,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劫贫济富”的状况。新的住房公积金银行提供更多更科学的金融产品,创新更多贷款品种,扩大贷款范围、灵活调整利率、使还款方式人性化,以此满足更多不同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让更多的普通百姓也能真正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福利,让公积金成为人们的“公积金”。
(三)实现资金的收益
1.统一资金管理。住房公积金银行建立后,可以集中和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建立资金融通网络,调剂各地区的资金余缺,合理配置各地资金,满足不同地区的资金需求,缓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住房公积金银行为载体,实现公积金保值功能。通过统一管理全国各地归集资金,发挥统一调拨的导向功能、配置功能。并可以适当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2.贷款风险控制。住房公积金银行,是兼具政策性与商业性的银行,能统一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的业务。在不存在利益冲突的基础上,住房公积金银行能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的前提下有效使用资金,利用其完备的系统与人力配备,严格审批贷款者信用,实时监控资金流向,确保资金安全。在面对突发状况,如贷款者无法偿还资金方面,能有能加积极的处理手段,保障广大存款者的利益。
四、建立住房公积金银行的可行性
(一)资金条件
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不断增加为资金的规模运营提供了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全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额不断地增加,2008年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4469.48亿元,同比增加926.56亿元,增幅为26.15%。不断增加的住房公积金急需系统的、有效的管理,大规模既满足了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金要求,也为资金的真正规模运作提供了可能。
(二)人力资源条件
现有的住房公积金体系内人员为住房公积金银行的人力资源供给提供条件。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结构大致包括如下部分:中心领导、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归集业务处、信贷业务处、财务会计处、审计稽核处、城区和所管县城管理部等。以管理层为中心,资金的归集组织部分,资金的贷出组织部分,财务会计、审计组织部分,相关机构,地区管理组织部分都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类似银行的管理体系。原有的住房公积金体系供职人员熟悉公积金业务,在新的住房公积金银行可以充分发挥原有的专业特长、业务能力。优先采用原有体系内的人员也降低了银行初始运营的成本。
(三)税收优惠条件
住房公积金银行具有政策性银行的性质,而国家在政策性银行税收问题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上的倾斜也给住房公积金银行的运营提供有利局面,降低了银行初始运营的成本。
(四)网点设立基础
现有的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为住房公积金银行的网点设立提供了基础。目前,全国各大市级地区均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在当地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相关业务。这为住房公积金银行的全国网点设立提供了基本框架,在原有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点体系既符合科学网点设计结构,又节约了银行成立的成本。
五、建立住房公积金银行几点构想
住房公积金银行的建立是出于以下三个目的,具体构想如下:
(一)体制构想
1.住房公积金银行为全国范围内的常设机构,分散经营、统一管理。从国家行政权力层次上分析,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银行总行,市级设立分行,保证资金在整个银行系统中畅通流动。
2.银监会为住房公积金银行外部监管部门,除了对住房公积金银行进行政策性银行的监管外,还承担监督住房公积金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监督资金管理运作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住房公积金银行的存、贷利率,但由于住房公积金银行为国家保障性银行,存贷款比率可以与一般商业银行不同。
3.住房公积金银行资本金应由国家来承担,实现国家独资,让公众看到国家信用。此外,住房公积金银行若出现系统性风险,或者出现大量不良资产,也应由政府买单,让老百姓真正吃上“定心丸”。
(二)资金管理构想
1.资金系统构想。以全国性住房公积金银行为载体,借助先进科学信息技术,建立统一资金融通网络。各地分散归集,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发挥资产的导向、配置功能。
2.资金增值构想。住房公积金可借助银行这样一个载体,将集中归集的资金有效的进行保值增值活动。这些保障性基金运营情况为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运营提供的良好的借鉴方案:同样为中国保障性基金的中国的社保基金2009年的投资收益849亿元,投资收益率为16.1%。社保基金开展了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唐控股等项目的直接股权投资等。新家坡的公积金局主要将公积金用于中长期建设发展项目和中长期政府公债。
(三)业务构想
1.以“属地优先”原则,在保障当地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让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银行的体制中合理流动,有效融通。实现通存通取同贷,统一各地公积金银行业务办理手续,解决公众异地购房提取个人公积金困难。住房公积金银行将利用其覆盖全国的网络,实现资金的融通,在全国范围内运行资金,保证其流动性,保证存款人在买房时能迅速提取资金。
2.统一业务,简化流程。统一各地公积金银行办理手续,有利于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网点结构,方便广大群众。未来的住房公积金银行还可以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供网上公积金账户查询等,优化网上服务,节约业务成本。
3.贷款业务流程专业化。住房公积金银行将建立一套更加完备的贷款审批制度,借助全国商业银行客户信用系统,对信用差的客户采取更为严格的申报贷款条件,更加专业化地运行。对待已放贷款,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资金安全,面对突发事件,如贷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还款,迅速采取措施,直接面对贷款人,做到快速、准确地反应。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构想
1.不同的贷款群体给予适当区别。如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贷款,或用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的职工,为减轻其还款还贷的压力,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
2.金融创新构想。银行将着重开发新的贷款品种,贷款种类不再局限于普通住房,而是可扩展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领域,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支持国家的宏观政策,让更多的民众纳入到该制度的政策范围之内来。
3.贷款风险控制。依据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建立个人信用评估,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者进行一次前期的风险控制。其次,还可以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预警机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分级与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贷款给予不同的风险控制水平。
六、结语
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现存的弊端,本文突破了现有的体制改革思路,提出了建立住房公积金银行的新方案。住房公积金银行的建立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最广大人民的住房问题,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有利于住房公积金体系更深入发挥保障居民住房、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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