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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东营市;市区;中小学;家校合作;调查
中图分类号:G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130-01
为更好地了解家校合作的开展情况,我们在东营市市区选取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四所中小学进行了调查。
一、调查的范围与实施
本次调查中,调查的对象包括东营市妇联、社区教育委员会、市教育局及市直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长、教师和家长。调查的方法,对不同对象的调查所采取的方法不同,对妇联、社区教育委员会、市教育局的有关负责人及校长采用访谈法,而对教师与家长则采用问卷调查法。
二、调查对象
本调查的对象选取了东营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四所中小学,包括两所小学,一所九年一贯制中小学,一所初级中学。随机抽取各个学科的教师与学生,共发放教师问卷200份,获得有效问卷173份,家长问卷300份,获得有效问卷288份。
三、东营市市区中小学家校合作情况的调查结果
根据对东营市市直的四所中小学家校合作情况的调查,我们在如下几方面得出下列调查结果:
(一)家校合作的一致性
1、教育指导思想。在两种问卷中都问及:“你教育孩子(学生)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有82%的教师能够接受全面发展学生素质的指导思想。有67%的家长明确认识到孩子全面提高素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表明在教师队伍中,正确的教育思想成为主流。但是家长在关心学生的学习成绩方面比教师更加迫切。
2、对家校合作必要性的认识。在对家校合作对学生的必要性问题的调查中,97.9%的教师和96%的家长认识到家校合作的必要性。这表明,绝大部分家长、教师都能充分认识到家校合作对于孩子成长所起的重要作用,这是开展家校合作的良好基础,对于密切家校关系,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双方的合作意识
1、家长和教师双方的相互认同情况。家长对教师的认同,从整体看他们既给学校所做的努力与改进给予肯定与认同,也理性地指出目前需要改进的方面。教师对家长认同程度不及家长对教师的认同程度高,教师认为家长重视子女教育的程度较高,70.5%的教师认为家长很重视和比较重视,而认为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强和较强的仅占32.3%,认为家长教育子女的方式是好的或较好的占41.6%,同时也说明家长虽然很重视子女的教育,但教育子女的能力和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就更需要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培训。
2、职责意识。56.6%的教师和52.8%的家长认为无论在学习或其他方面双方都应共同承担。这说明家长与教师之间有着共同的职责意识,没有相互推委现象,同时家长和教师普遍认识到竞争的激烈,都意识到自己对学生(孩子)的教育职责,这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3、合作愿望。对于教师、家长合作愿望的调查,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这样的问题,“您大多在什么时候与教师(家长)交流孩子的情况,争取对方支持和帮助”,48.6%的教师能够与家长保持经常的交流与沟通,,30%的家长能够做到与教师保持经常的联系。
(三)合作内容
在此项内容中,当我们问及“您与教师(家长交流时)在大多数情况下比较关注以下哪几方面的内容?”教师(92.5%)与家长(96.2%)对学生的学习高度关注,其次较为关注的是品德和心理两个方面。目前中小学由于学习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造成不少学生具有心理问题,这引起了教师和家长的关注,尤其是家长方面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超过了一半,这与以往我们的教育忽视学生的必理健康相比,无疑是一个好的现象,有利于发现并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时消除心理障碍,保持心理健康。
(四)联系次数与方式
1、联系次数。在教师问卷与家长问卷中,我们都设计了联系的次数,在教师问卷中的问题是:“在一学期中,与家长平均交流的次数”,教师与家长交流的次数偏少,一学期中,与学生家长交流不足1次者占调查对象的26%,平均每人1次或2次也仅占27%。与部分教师访谈中得知,班额大、教学任务重,带来的工作压力较大,教师不断面临的新的挑战,加之教师本人也有家庭、有孩子,来自生活、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压力,使得教师没有太多的精力与家长进行交流和沟通。在家长问卷中的问题是“在一学期中,教师与你联系的次数”,家长与教师的回答大致相同。
2、联系方式。为了调查目前教师与家长之间联系的方式,我们根据东营市目前的实际,列举了以下几种,打电话成为教师(85%)与家长交流的主要方式,另外,“家长会”也是大部教师(78.6%)选择的联系方式之一。家长会能够在集中的时间内,高效率地使到会家长了解学生在校的学习与生活,但同时由于针对性差,一半左右的教师(50.9%)选择“让家长签字”的方式,与学生家长共同督促学生的学习。
(五)家长参与的层次
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层次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家校合作的水平。在家长问卷中我们设计了以下问题:“在参与学校教育活动方面,你曾做到以下哪几项?” 70.8%-88.9%的家长选择低层次的校外参与,极少一部分家长参与校内的管理活动,这也比较符合我国家校合作的现状,家长所形成对教师权威的倾向,使绝大多数家长不愿意走进学校,参与校内教育管理活动。
从问卷结果来看农村中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及其启示:
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低。问卷显示,问卷涉及的我校学生的父亲、母亲的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学历者分别为18.6%和14.3%。其他均为初中及以下学历。这一文化程度决定了农村家校合作尤要以学校为主导的模式。叶圣陶曾说,农村学校是农村的文化的灵魂。这句话从侧面说明了农村家校合作要以学校为主导。所以,学校领导、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都不能坐等家长主动来校联系,而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出击”,由“校方主动”带动双向互动。
二是家庭经济较差。问卷中“家庭月收入1500元”以上者仅占15.7%。低收入的家庭经济必然影响家长与学校联系的心态。力保自给自足,个性比较保守。且不像城区有较丰富的网络资源。家校合作的“网络渠道”受到大大限制。再者,农民外出务工数量大,时间长,家庭教育有极大的随意性,甚至对孩子放任自流,家校合作困难大。这一现状再次说明了农村家校合作要以学校为主导这一观点。如果学校对此缺乏足够的认识,不采取积极的行动,家校合作就只能停留在自发涣散的状态。
三是对孩子的期望值两极分化。问卷显示,希望孩子读到大学以上学历的占82.8%,但对孩子“能读到什么程度就读到什么程度”的也要占12.1%。期望值高,学业较好的农村学生,千方百计进城,千方百计读当地重点校、示范校或“一中”,留在农村就学的,相对来说学业较差,家长期望值较低。在一个地区,当占12.1%的家长认为“能读到什么程度就读到什么程度”的学生都集中在农村学校,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而这些学生的成长却需要更多的家校合作,需要更多的教育引导。在中国,人口基数大,在任何一个农村地区,“12.1%”的学生都不是一个小数字。而且,有教无类,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是教育的起点,也是实现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基点和归宿。
分析问卷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农村,开展家校合作是相当艰巨的,但家校合作的必要性和效果却又是毋庸置疑的。在问卷中,85%以上的学生选择了“希望家长与教师沟通”,而家长和教师沟通以后,学生在“学习、道德、同学关系、身体、生活”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积极变化,对与此相关问题学生选择“没有变化”的仅占5%。就“你的教育责任由谁承担”这一问题,学生选择“完全由学校承担”的仅占9.3%,而选择“均等承担”者占41.4%。这说明即使认知水平还很有限的中学生,对其成长的思考也是合情合理的家校合作,而不是由学校或家庭单方面承担责任。
那么,家校合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究竟有哪些呢?家长会、打电话、家长通知书、家访、家委会、让学生带便条、家长接待日,等等,的确都是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但是,这些方式和途径在农村与在城市又有哪些不同?在农村,家校合作又有那些特殊性?怎么解决呢?笔者认为,以下三点尤其值得重视。
一是时机的选择。在什么情况下、什么时间进行家校联系呢?显然,时间或时机是家校合作的要素之一。农村比城市更具季节性,二十四节气在农村更加显著,也更加重要。农村有相对的农忙农闲时间,也有相对集中的外出务工和务工返乡季节。制定家校合作的方案,包括家校合作的预案,都不得不考虑农村的特殊性。比如,家长和教师更多是在“学生成绩下降”、“学生思想行为异常”情况下联系对方,但这种看似正常的设想在农村有时很难落实。相反,为什么不是更多地在“学生成绩进步”、“学生思想行为表现优秀”时相互联系呢?所以,在农村,不论家校哪一方,更应该注重选择有效的时机和时间,使取得联系得以坐实,使相互联系常态化;而不必拘泥于家长会等时间相对比较固定的联系沟通方式。
二是主导性的落实。在家校合作这一工作中,学校具有主导责任。制度、方案的拟定,当然要学校主动完成。即使具体的联系方式,也应学校主动。以双向联系为例,在农忙时期,教师能否到田间地头去,在与农民聊天气、聊家常、聊种植养殖的过程中进行“家校合作”呢?地方政府推动的“联村联户”方式,完全可以借鉴来做家校合作的一种模式。领导包片、教师联村联户,让教师选择时机到田间地头去,甚至带着学生到田间地头去,难道不是一种很好的家校合作模式吗?反过来,在农闲时间,召开家长会,开展家长接待日,把家校合作的主阵地又从田间地头转移到学校,家长自然会更加支持学校工作。
一、家校合作的必要性
1.完善的家校合作关系能更好地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由于家庭的千差万别,家长对教育子女的目标要求不同,成才标准各异,因此家长对子女的教育理念也大相径庭。所以家庭教育必须在学校教育的配合下,具体分析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才能更有效地正确引导学生成才,让学生健康成长,成为有用之才。
2.家校合作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校教育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主要渠道,学校应严格按照各项教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然而,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连续不断地、数年如一日地努力。家庭是学生接受教育最早、时间最长的场所,家庭教育的模式适合与否,对其能否顺利接受学校教育关系极大。因此,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之间的一致和配合,更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3.和谐的家校合作关系可以促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信息交流
教师要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表现及对待父母的态度等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学生的思想工作。家长也想了解孩子在学校中的表现,并且还想知道学校是怎样开展工作的。建立家校合作后,能使这一渠道更畅通,学校与家庭教育更有时效性、针对性,目标要求更一致。家、校之间能否有效地配合,直接决定着学校教育的效果。家、校之间坦率而真诚的交流是良好的家校合作的基础,学校和家庭之间都想把自己所想和所做的事情告诉对方,因此交流势在必行。
二、影响家校合作的几个因素
1.认识错位,推卸责任
从教师的角度看,作为山区中学的有些教师认为,有些农村家长不太懂教育规律,教育程度较低,参与学校教育工作的能力较弱,当家长走进校园、深入课堂时,有些教师总觉得不太自然,认为会给学校带来麻烦和干扰。
从学校方面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以及社会舆论界都将眼光集中在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校的升学率上,致使学习成绩的好坏几乎成了衡量一个学校或教师教学质量好坏的唯一准绳,这就造成家校合作的内容极其单一,仅仅限于督促学生的学习上。
2.活动无序,组织散漫
在实际中,许多学校缺乏家校合作的整体计划,学校、年级、班级各层面的家校合作难以相互配合。往往是学校认为有必要召开一次家长会了,就将家长一个个通知到学校,家长更多地只是带着耳朵来听,很少有实质性的建议,有时即使是已经开展的活动也往往缺乏活动记录,更不谈上家校合作方面的经验总结。在这些目的性不强、准备不足的活动中,收到的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3.家校合作缺乏换位思考,学校单向灌输多
家校合作双方缺乏换位思考,欠缺对对方的充分理解,在实际合作过程中,我们有些教师把学生身上的问题全归罪到家长头上,认为是家长素质低、“家教”不好。有的家长则认为老师让家长到学校“解决问题”是老师无能。家校合作活动不系统,难以坚持。家校合作计划是实现家校合作目的的基本保证,学校在新学期伊始都制定了家校合作的工作计划,但往往难以坚持甚至是根本就不开展了。因而,从根本上来说,目前的家校合作还没有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的体系。
三、促进家校合作的几点对策
1.完善制度,有序落实家校合作工作计划
要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家校合作机制,即以制度来约束家校合作中的人为性、随意性,变可有可无、或多或少皆可的家校合作为学校教育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样就能使得家庭与学校合作有了根本的制度保障。因此,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长汀一中创建“家校合作”特色学校实施方案》,明确了规划和办学的总目标,促使我校的“家校合作”工作形成规范化、现代化、特色化、个性化,推动了“家校合作教育”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提高了我校家庭教育的总体水平,保证了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另外,确实保证“家校合作”教育工作做到“三纳入”:纳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纳入领导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评估标准。
2.明确家校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家庭与学校是不同的社会组织,在社会中分别发挥着各自不同的独特作用。学生是家校合作的纽带,是家校合作的中心,也是家校合作的最终目的。在家校合作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学校可以吸引并组织家长参与孩子的教育活动,给家长提供参与机会,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有权利和责任让子女接受教育,同时家长又是教育的消费者,因此,家长有权利和责任监督、参与学校教育工作。
3.重视家校双方的沟通方式与技巧
(1)尊重。班主任能够从家长身上得到大量信息,也能从家长的尊重中激起从事教育事业的崇高感和责任心;反过来,很多家长又能从班主任身上汲取教育的知识技能并为班主任的师德精神所感动。这样,家长与班主任就能结成和谐、融洽、互相信赖、彼此合作的教育同盟力量,共同完成把孩子教育成才的重任。
(2)信任。家长更要与班主任、学校沟通,要充分信任孩子的班主任、学校,相信学校在处理孩子问题时的心情是和家长一样的,相信我们老师是为了孩子更好地成长。有人把塑造学生的工作比喻为雕琢一块大理石,认为有六个雕塑家共同雕琢这块大理石,其中主要的两个就是家长和学校,只有在家长与学校共同搭建的信任的平台上,才会将大理石雕琢得更加完美。
(3)平等。家长与班主任老师之间是平等的,是不折不扣的合作者之间的平等,缺少了哪一方的配合,教育的效果都是不完整的、有缺憾的。犯错误的是学生而不是家长,双方都要注意消除各种诱发心理障碍的因素,营造一种平等的氛围,才能在心理上、感情上接近和融洽,友好的交流沟通才能顺利进行。
4.有效推进家校多方面合作的措施
关键词:“校-医合作”模式;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G6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223-03
一、我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步,发展迅速、成果显著,然而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近来国内高校频繁发生校园暴力、大学生自杀等负性事件,大学生中因心理健康问题退学的人数占整个退学人数的30%左右,且这一数字呈逐年递增趋势。同时,与发达国家的心理健康教育相比,我国的理论研究差距明显,教育体制存在一定的制约作用,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研究,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在我国高等教育中比例较小,教育人才匮乏、专业化程度较低。其中,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规模和质量是影响我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最大问题。从人员数量上看,我国内地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与学生的比例大致为10000:1,这与国外的400:1相去甚远;从专业程度上看,我国内地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中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不足2%,而美国的心理咨询从业人员87%具有心理学或哲学博士学位;从人员构成上看,多以思想政治教育背景、心理学背景和医学背景为主。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细致、专业的工作,不仅需要足够的人员应对广大学生的众多心理需求,而且对从业人员的品质素养、知识结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也有严格的要求。早在2002年,教育部社政司就指出,加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键在教师,当前,应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因此,如何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从业人员数量和质量问题,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我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二、相关研究综述
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目前的研究提出了一些建议。例如,建立科学、规范、有效和全国统一的培训体系,严格准入制,强化评价、监督机制,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位点建设,培养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才等。这些研究从国家、学校、行业、专业等多层面,积极探索如何提升已有队伍的质量,同时也对如何壮大优质队伍的规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但不得不承认,这些建议有其自身的局限性。第一,这些措施要行之有效,需要一个较长阶段。无论是对已有从业人员的培训,还是对相关专业学生的培养,掌握理论知识、锻炼实践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不可能一蹴而就;第二,这些建议需要得到国家多个部门、整个行业以及相关院校的支持与配合,尽管存在可能性,但却是一个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巨大工程;第三,它们大多处于构想阶段,并未形成系统、规模的工作模式,如何实施与操作等具体问题仍亟待解决。
关于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已有众多研究成果。在教育对象上,形成大学生个体和群体相结合的模式;在教育目标上,形成治疗型心理健康医学模式、普及型心理健康保健模式、提高型心理健康训练模式三者相结合的模式;在教育途径上,形成课程、活动、咨询、干预、科研相结合的模式;在教育主体上,形成高校、家庭、社会和学生相结合的模式,而校内又可形成学校、学院、班级相结合的模式;在工作队伍上,形成德育、心理学、医学相结合的模式。这些模式为了解决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逐渐出现了多元化、立体化的整合趋势。但是,就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的难题,仅有崔波的“德育、心理学、医学相结合”模式,提到了对德育工作者的心理培训和吸取心理学专业的教师,但是对于模式中的“医学”因素并未作出明确的解释。
有关“校医结合模式”,最初是由江立成在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绿色通道”建设的研究中提及的。他认为,有些心理危机如精神分裂症需要相应医院的介入,辅以相应的药物治疗。同时,他强调,在寻求医院协助时,要避免走上纯医学道路,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医学化。这是对高校和专业医疗机构合作必要性、合作领域以及合作程度的初步探索。然而,二者以何种方式合作、合作需要遵循什么原则、是否存在除心理危机干预之外的合作领域等问题仍值得进一步研究。
一、家校合作的必要性
1.家庭教育的优势与不足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父母是孩子的启蒙教师,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孩子的终身教师。“由于血缘和亲情关系,对于青少年而言,家庭教育最具有权威性,最具有感染力,而且具有天然的联系性。”“同时,家长与子女一同生活,接触最多,了解最细,更能从子女的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因材施教,更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易于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因而,家庭教育的优势是其他社会教育难以具备的。
尽管家庭教育具有很大的优势,但是它自身也存在着许多不足。由于我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因而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他们都是第一次直接面对孩子在成长中各个阶段的问题。家长缺乏对孩子生理、心理特点和年龄特征的研究,再加上教育理念的不足,教育素养的欠缺,许多家长往往根据自己的成长经历、生活体验来构造自己对孩子教育的基模。但是家长当年成长的环境与孩子目前成长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使得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尤其是当孩子进入青春期时,家长逐渐地发觉自己在面对孩子教育的各种问题时,越来越力不从心。此外,社会生存竞争的日趋激烈,使得家长非常希望孩子通过读书升学获得更高的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取得未来就业和发展的竞争优势。在这样的思想的支配下,许多家长都把抓孩子的学习成绩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忽视了孩子品德的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阻碍了孩子的全面发展。
2.学校教育的优势与不足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的机构,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学校教育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和策略,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教学。学校教育的组织性、计划性、科学性和系统性,以及教育者的文化素质、思想素质和教育、教学的一切物质设施、教学环境等,都是家庭教育所不能比拟的。
然而,在人们对学校教育寄予厚望的同时,学校也面临着仅靠自身的力量无法应付来自社会各方的压力和挑战: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教育公益性弱化、教育质量下降、教育机会不均等、学生缺乏学习兴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不佳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迫使学校由过去的封闭状态走向开放,开始寻求来自社会多方面力量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家庭教育的支持和配合。
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有其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必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密切合作、优势互补,才能形成最大的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二、影响家校合作的因素
美国学者Henderson&Berla(1994)的一次调查结果表明,当家长参与到孩子的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中时,学生的表现可以产生如下诸结果:学生获得更高的学校等级和更好的学校成绩;学生的出勤率提高,完成作业的情况有所好转;需要参加补习班的学生越来越少;学生在学校中表现出更加积极的态度;学校拥有学生更高的毕业率;学生的升学率的提高。这些结果都是每一个家长和教师乐于见到的。虽然家长参与孩子的学校教育能够产生如此显著的结果,但是目前家长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教育资源却没有被有效地利用。究其原因,我们得出了以下主要因素:
1.家长方面
(1)目前我国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既是家长的权利,也是家长的义务,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来说明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限度。这使得家长在参与学校教育的过程中容易处于尴尬的境地。(2)时间上的冲突。大多数家长拥有全职工作,而且许多工作时间又与学校作息时间重合,这使得许多家长在教师上班的时间很难或者是不能参与学校的教育。下班后,家长又担心自己与教师的联系,会影响教师的休息。因而,许多家长在不知不觉中放弃参与孩子在学校的教育。(3)家长对自己教育角色认识的不足。我国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的家校合作文化氛围,使得不少家长认为,既然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教师是经过专门训练的工作人员,那么教育子女的责任在于学校。只有在学生的成绩出现倒退时,才想到与教师联系。(4)家长和学校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交流。由于缺乏有效的交流方式和平台,因而家长在与教师交流的过程中处于被告知的地位,许多教师只有在学生出现问题时才与家长进行联系,甚至把家长请到学校,希望借助家长的力量来共同解决学生出现的问题。然而,在问题产生之前,教师并没有与家长联系,借助家长的力量,防患于未然,这使得部分家长对教师的教育能力产生了质疑。此外,部分家长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下,教育理念欠缺,在与教师交流的过程中,信心不足,甚至不愿与教师交流。
2.学校方面
(1)学校领导者的态度。我国的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的办学理念反映了学校的办学方向。学校领导对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价值认识直接影响家校合作的程度。目前,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部分家长因为一些教育的事情常常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学校或教师,这使得学校和教师对于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产生了警惕,做任何事都“权衡再三”,甚至畏首畏尾。(2)教师因素的影响。首先,许多学校的班级人数多、班额大,使得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教学和班级管理的任务特别繁重。班主任除了要完成每天的教学工作外(上课、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还要忙于班级建设、学校的日常评比等。此外,学校给予教师的教学压力、家长对孩子的学习期望以及同行的竞争,都带给教师巨大的工作压力,这就使得许多教师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家校合作。其次,家长的素质参次不齐,使得部分教师缺乏与各种类型的家长交流、沟通、合作的经验和能力。
三、促进家校合作的策略分析
家庭和学校是学生成长的两个最重要的场所,加强两者的合作,有利于促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两者的协调一致,形成最大的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因而,要保证中小学家校合作的顺利开展,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和完善有关家校合作的法律、法规,为家校合作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保证
在美国,克林顿总统于1994年3月31日签署《目标2000:美国国家教育法案》,该法案把“美国学校将推进家庭和学校的合作”作为到2000年美国教育要实现的8个目标之一。之后,布什总统于2002年1月8日签署《不让一个儿童落伍法案》,它规定凡是接受联邦教育资金资助的学校,都必须有一项书面的家长介入政策,包括学校与家长合作的相关条款,学校必须与家长合作制定开发和培养儿童的计划,并与家长达成一致意见。该法案的目标之一就确保家长的参与以提高教育质量。
我国必须制定有关家校合作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家长的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使家长在参与学校的教学活动、管理工作、决策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可以依法制定符合本地区的有关家校合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使家校合作逐步的走向科学化、系统化和制度化。此外,还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科学的家校合作评价体系。如可以把对于教师参与家校合作的评价,纳入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范围,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热情和积极性。
2.分级成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家校合作中的作用,为家校合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我国应该成立国家、地区和学校层面的家长委员会。国家家长委员会在宏观方面对各个地区的家校合作工作给予指导,并将一些地区成功的经验进行总结,然后进行推广。地区家长委员会保障本地区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权利,并与各校家长委员会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本地区的家校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地区家长委员会还利用本地区各种教育资源开展活动,提升本地区家长的整体教育素养,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学校家长委员会,是联系家庭和学校的桥梁。学校家长委员会作为家长的代表参与学校的管理,充分享有对学校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了解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方向,知晓学校的各种事物(包括管理机制、日常活动、学科安排、课程设置以及学生班级情况等),并对学校的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学校家长委员会广泛收集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给学校,向学校提出各种建设性的意见,协助学校改进工作,促进学校的教育改革,并将学校改进后的信息及时详细地反馈给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还可利用家长会议和各种活动来促进家长与家长、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如让教子有方的成功家长介绍自己的育儿心得,提高整体的家庭教育子女的能力和信心。同时学校可以借助家长委员会这个平台对家长进行教育学知识和教育技能的培训,提升家长的整体教育素养,并将学校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教学要求、各学科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告诉家长,使得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协调一致,形成教育共识。
3.成立专款专项的家校合作资金,为家校合作顺利开展提供经济保证
家校合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家校合作活动的开展涉及到教育场所、活动设施、家长培训的教材和资料,教师的劳务费等等,因而它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资金进行保障。对于大多数学校来说,教育经费非常紧缺,许多学校很难拿得出一笔专门的费用来确保家校合作的长期开展。因而必须多渠道地筹措家校合作资金,包括:政府投入、家长捐助、企业界的资助等,以确保家校合作的顺利开展。
4.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于家校合作的科研活动中,为家校合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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