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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02年美国颁布萨班斯法案后,鉴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普遍存在自愿性信息披露动机不强、强制性披露形式主义严重等问题,我国于2010年相继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法规指引,以整顿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并要求上市公司对公司内控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和披露,对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也作出了规定。
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体现;相反,内部控制的创新和深化也会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本文重点回顾了国内外基于公司治理角度探讨其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的相关文献,并作出了梳理和展望。
二、国内外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研究
在国外,自2002年美国颁布“SOX 法案”后,各国陆续制定了相关规范以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国外内部控制实证研究主要涉及三方面:法案实施前的自愿性内控信息披露、自愿性内控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缺陷的决定因素和缺陷产生的经济后果。
国内关于内部控制的研究起步较晚,方法以规范研究为主;实证研究主要涉及三个角度:内部控制披露现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综合来看,相关的研究可梳理如下。
(一)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
在国外,内部控制自愿性信息披露主要在法案实施前,分为管理层内控报告的披露和法案生效后内控缺陷的披露。Healy等(2001)认为外部投资者与经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在原因。Goh(2007)提出对内部控制进行审查监督是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
在国内,学者们只是将公司治理作为一个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方红星(2009)发现与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相关的影响因素为:是否海外交叉上市、是否聘请“四大”进行外审等,与外部审计意见类型负相关。赵阳(2013)发现多数上市公司并未遵循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且未受到实质性处罚,一定程度上纵容持续假披露、少披露甚至不披露。
(二)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研究
在国外,Poel等(2011)在荷兰“遵循或解释”原则的内控制度下,发现盈余质量与内控系统的描述无关,与未经审计的内控有效性正相关。
在国内,张立民(2003)发现对ST公司必须实施强制性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政策,同时必须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的外部审核与监管。周勤业(2005)指出应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对内控设计运行有效性负责。
虽然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强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但未对其内容、格式等作出具体要求。因此,统一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对提高报告水平意义重大。
(三)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研究
在国外,研究内部控制缺陷与公司治理相关的文献主要集中于研究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因素,包括公司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监督力量、业务复杂性和组织结构变动等。Jeffrey(2006)发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环境复杂程度、生命周期等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概率相关。
在国内,相关文献研究也较少。蔡丛光(2010)指出报告分部数量、公司规模会影响披露的内控缺陷。刘亚莉(2011)发现报告内控缺陷的公司具有显著的公司治理特性。
针对我国现状,监管机构应考虑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着重考虑公司治理特性。
(四)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对公司治理后续影响研究
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关联,会使内部控制缺陷促进企业改善治理结构,重塑声誉资本。缺陷产生的经济后果主要集中在会计信息质量、审计收费、审计师变更等。
在国外,Goh(2007)指出公司发现重大内控缺陷后,对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具有财会专长的董事比例等均有所提升;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的第二年,公司的上述性质已提升至与未发现缺陷的健康公司?o显著差异。
在国内,池国华等(2012)发现内控缺陷严重程度与投资者风险认知正相关,但投资者缺乏差异化风险认知反应。余海宗等(2013)从投资者视角出发研究如何衡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出与其市场评价正相关。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及展望
2010年制定的与内控有关的相关指引,对上市公司内控有效性的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报告披露、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等提出了要求。因此,我国内控信息披露将逐渐规范;而披露质量能否真实、有效,仍需继续探索研究。
关键词:内控制度 中小型外贸企业 风险防范 一、引言
2008年,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引发了全球经济危机,此次经济危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破坏力大,给予全球各国国际性企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对于中国而言,中国正处于企业发展阶段,其绝大数企业尚未构建起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尤其是中国外贸企业更为显著,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的进一步强大与发展,因此,为不断提升我国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使其能够立足于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市场之中,这就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外贸企业内部控制。本文将针对于现行外贸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做出具体的分析与研究,并全面挖掘出现行外贸企业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之后,通过不断汲取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知识,结合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需求和特点,不断完善我国现行外贸企业内部控制,进而,推进我国外贸企业得以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外贸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基于我国外贸企业内部控制起步比较晚,发展比较缓慢,现阶段,尚未构建起完善的外贸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以至于,现行外贸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具体主要表现如下: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国内企业受到了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的竞争和挑战。随着中国外贸体制改革和外贸经营权的放开,许多中小外贸企业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进出口风险管理的方法。国际商品市场瞬息万变,出口商很难把握其变动方向、了解其信息,更难及时准确无误的采取应对措施。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贸易市场,如何加强自身抗风险能力,做好风险管理与控制已成为企业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中国企业既要认清客观存在的国际贸易风险,又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规避风险,以取得国际贸易中的胜利。在新的贸易形势下对外贸易面临更多的挑战和风险,与此同时中国进出口企业遭遇风险和损失的案例也不断增加,如何识别和防控风险,促进中国进出口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完善企业风险评估是外贸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完善风险成本管理机制
企业风险成本管理机制为企业顺利开展风险管理提供了理论指导,风险管理机制的高效性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受计划经济机制的影响,截止现阶段,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外贸企业还是采用传统交易方式,且对出口风险的认识仍局限于控制非信用证业务阶段。对于企业各项生产经营而言,其风险成本贯穿了各个环节,所以,企业在进行出口成本核算时,应率先考虑风险成本。与国内企业相比,西方外贸企业均设有与财务相结合的专业风险经理,其着眼于内部控制和外部的出口信用保险机制基础之上,不断强化防范出口风险力度。因此,为增强我国外贸企业风险防范能力,这就需要外贸企业各个阶层的员工打破传统机经营观念的束缚,推进企业由传统的经营方式逐渐趋向于以市场为导向营销方式的转变,同时应号召企业全体员工树立出口风险成本意识,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保障将出口风险成本纳入财务核算的范畴,以此,有助于大大降低出口风险的发生。
2、完善风险预警系统
基于中小企业的出口工作涉及面相对较广,因此,极易引发产品的质量问题。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若企业尚未形成健全的业务管理办法,势必造成官司有理打不赢的不良局面。所以,伴随着企业客源的不断扩大,企业应对每一个客户建立业务档案,即自信度、贸易量等,加大客户筛选工作力度,以实现降低业务风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企业应严格要求每位员工树立起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对待出口贸易的每一个环节,按照合同执行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各项单证的审查工作。企业为避免风险、降低风险,积极开展风险控制,首先要完善风险预警系统,即实现对各种风险的有效预测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防范措施;其次是设立风险管理机构,确保企业能够及时的掌握与本企业相关的各种内外因素的变化发展趋势;最后是以各种内外因素的变化为依据,针对于存在的各种风险实行风险预警,从而,促进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3、控制经营风险
企业控制经营风险,应致力于控制供应风险、控制生产风险以及控制销售风险。第一,控制供应风险。充足的资源供给是企业顺利开展各项生产经营的前提条件,因此,企业应立足于控制市场价格风险、合同欺诈风险、货物质量风险以及存货风险等多处供应风险;第二,控制生产风险。企业将各生产要素有机组合起来,之后形成产品,该产品形成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称之为控制生产风险,现行企业生产风险主要包括生产组织风险、生产质量风险以及生产风险等;第二,控制销售风险。基于企业市场开发、产品销售以及市场竞争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使得产生销售风险。现行企业销售风险包括市场营销策略风险、市场开发风险以及赊销信用风险等。
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一方面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因素给企业外贸出口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使得企业能够及时地掌握稍纵即逝的机会。尽管机遇背后可能隐藏风险,但风险也往往孕育着希望和收获。从内部控制的角度看,企业要敢于认知和分析风险,并采取积极、创新的风险管理措施,把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1]C.A.Williams,R.M.Heins.风险管理和保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徐万莹.试论江苏省中小企业出口贸易和风险[J].中国外资,2008;10
【摘要】本文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分析美国和中国内部控制鉴证的制度背景,着重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当前经济危机大环境下如何完善内部控制鉴证的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鉴证;问题;对策
一、引言
近年来,企业内部控制日益受到重视,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这部被专家称作中国版萨法的颁布,意味着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将取得重大进展。但由于企业在内部控制设计层面、执行层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内部控制鉴证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同时也有利于监管部门从企业外部对其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从而规范资本市场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利益相关者对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需求将呈现扩大趋势。
五部委就若干配套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即包括中国注册师协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鉴证指引”)。由于该指引尚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有些问题还存在分歧,企业和相关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鉴证工作时仍存在很多障碍。
二、内部控制鉴证发展的制度背景
(一)内部控制鉴证在美国的发展
21世纪初,安然、世通等舞弊事件的发生,极大地动摇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为强化上市公司的责任,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302和404条款规定,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类似职务者必须书面声明对内控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负责,并要求随定期报告一同对外披露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该报告还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这标志着美国公司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报告由以前的自愿性披露改为强制性披露。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于2004年3月审计准则第2号《与财务报表审计结合进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S2),就鉴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作出详尽规定,并提出了将两者整合鉴证的理念。至此,现代审计也全面走进财务报告鉴证与内部控制鉴证并重的新时代。自AS2实施以来,PCAOB一直密切关注其进展情况,关注结果显示,AS2的部分条款存在问题,于是,PCAOB于2007年审计准则第5号《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S5)取代AS2。AS5的主要目标是要求审计师能够将审计资源重点投向高风险领域,同时力求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导致报表重大错报前被发现。
(二)内部控制鉴证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对内部控制开展鉴证最初来自于证监会的要求。在2001年以前,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需求主要局限在拟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领域,而后证监会以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形式要求,将对内部控制鉴证扩大到了在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及申请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范围。
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起,我国相关证券和金融监管法规开始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独立鉴证或评价。2002年2月,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核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当时理论界和实务界以及管理当局在内部控制鉴证性质界定、评价标准、评价内容以及评价涉及的时间范围等方面都存在较大争议。《指导意见》虽然在技术层面对内部控制鉴证给予了指导,但距离监管层、投资者对内部控制鉴证的本质需求还有差距。
从2002年至今,我国证券金融监管法规已有了很大的变化,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的颁布,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也为内部控制鉴证提供了操作层面的规范指南。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的现状及问题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披露现状
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具有强烈的需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帮助预期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有助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有助于增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防止企业重大舞弊等。
目前我国监管机构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控信息,而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未作强制性披露要求(IPO公司除外),即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仍属于自愿披露范畴。据林斌、饶静(2009)统计,2007年沪深两市有186家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内控鉴证报告,而且审计师出具的内控审核评价意见均为无保留意见,认为被审单位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同时发现质量越好的公司越有动力通过对外披露鉴证报告向市场传递其优质的信号。
(二)开展内部控制鉴证存在的问题
中国在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开展内部控制鉴证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和障碍,对这些问题的正确认识有助于相关执行者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鉴证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进而避免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目前开展内部控制鉴证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内部控制鉴证规范的法律级次低。《公司法》和《证券法》没有明确要求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及其鉴证制度。目前,证监会主要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要求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006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从2006年年度报告起披露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发表评价意见。
2.内部控制鉴证标准缺失。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推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由于条块划分和行业限制,不同的监管部门出台了不同的内部控制监管规则,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和内容的规定也各不相同。直到2006年7月15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起成立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才开始制定中国规范统一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而笔者认为,《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只是一般性指导意见,将其作为注册会计师广泛实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执业准则还有待商榷。内部控制鉴证首先需要一套评价标准,中国到现在还没有形成一套内部控制鉴证的标准体系,严重制约着中国内部控制鉴证的发展。
3.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中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尚不完善,目前中国大多数公司属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由于中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不要求强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所以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鉴证就缺乏必要的动力与强制性。要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就必须强制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同时强制进行内部控制鉴证。
4.内部控制鉴证工作环境较差。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也必然会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这就加大了内部控制鉴证的执业难度。现在中国内部控制鉴证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如审计执法、取证的强制措施规定较少;经济处罚权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此外,注册会计师相关执业能力有限也给内部控制鉴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鉴证的举措
基于目前国际经济危机的大环境,结合中国内部控制鉴证的现状和问题,笔者现对完善中国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具体举措提出建议:
(一)确立内部控制鉴证制度法律法规地位
针对相关内部控制鉴证制度法律级次较低的现状,应当在借鉴国外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强制实行内部控制鉴证的法律法规,或者在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对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针对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实施鉴证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建立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执业准则
随着《基本规范》的正式,以此为纲领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的标准框架将逐步建立起来,尽管《鉴证指引》目前尚存在不尽成熟完善之处,但这仅是发展中的过程。未来经征集各方意见修正的《鉴证指引》的实施,必将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规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
随着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应该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内控报告及其鉴证报告,以使利益相关者能够借助该报告判断公司的管理情况和财务报告质量,同时督促上市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并借以减少重大财务错弊。其他非上市公司,可由其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决定是否对外提供内控报告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核意见。
近年来,我国内部控制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规范内部控制奠定了基础。2010年五部委再次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使我国内部控制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1]而美国早在1936年《独立公共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查》中就首次对内部控制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相比欧美发达国家,我国内部控制研究起步晚,尚未形成完善的理论和制度体系,使得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对2013年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促进我国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文献回顾
国外学者对内部控制的研究较早,在理论和实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Bodnar(1975)通过建立数据模型衡量内部控制的可靠性,研究发现新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不但没有提高内部控制的可靠性,反而导致了内部控制可靠性的下降。[2]Barfield(1975)使用时间序列模型定量分析内部控制的效果,并详细研究了各种内部控制因素之间的相关性。但是由于企业实务中使用内部控制模型的成本较高且对公司数据的完整性要求较高,所以应用并不广泛。[3]
国内学者对内部控制的实证研究近年来才发展起来。林斌、饶静(2009)基于信号传递理论,发现内部控制投入资源大、设置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更倾向于主动披露企业内控情况;而财务状况不良、组织结构频繁变动、上市时间较长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不愿意进行内部控制披露。[4]胡为民(2012)从企业内部控制战略出发设计内部控制基本指数,并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作为基本评价指标,在对内部控制基本指数进行了补充与修正后,构建出内部控制综合指数,并利用所构建的指数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主动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效果更好。[5]
我国学者主要集中于内控理论和评价指标的研究,而本文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效果进行统计分析,可以丰富国内内部控制的研究,具有必要性。本文统计数据来源于深圳市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数据库”中的2340家上市公司。
三、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
(一)内部控制环境薄弱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薄弱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管理者内部控制意识不强。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效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出于短期利益的考虑,许多管理者认为内部控制投入成本高而运行效果差,忽视内部控制对公司运营的长期作用,致使公司内部控制局限于形式而难以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内控制度设计不合理,由于我国内部控制理论尚不完善,国家内部控制体系尚不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在设计上存在缺陷。有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过于死板,盲目照搬照抄知名企业内控制度而忽视企业自身情况,导致内控制度执行难度大、执行效果差。
(二)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
在经济和信息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上市公司面临更加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致使上市公司面临前所未有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系统风险。因此,增强风险意识、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本文的统计中,只有15.6%的上市公司明确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超过80%的上市公司并未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也没有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做出披露。由此可见,我国上司公司普遍存在风险管理意识不强、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尤其是意想不到的突况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内部控制监督不力
在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效果的监督和反馈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在我国,常见的内控监督机构是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如果一家公司能够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并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则能极大地提高内部控制的运行效果。本文统计数据显示,54.6%的上市公司建立了内控监督机构,而接近半数的上市公司未建立内控监督机构或内控机构受控于总经理,不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四、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发达国家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和法律体系已经比较健全,尤其是2004年出台的萨班斯法案对内部控制进行了一系列严格而具体的规定。因此,我国政府部门在制定内部控制相关法规时,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但是切勿盲目照搬照抄,而应本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精神,达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效果。
(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针对管理层内控意识不强的问题,可定期管理人员培训、借鉴知名案例进行教育宣传等方式增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针对内控制度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公司可通过部门专业人员(如内部审计人员、事务所人员)进行内部控制的检查、完善和再设计。此外,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独立性,防止任何人的主观意志凌驾于董事会之上,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
(三)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健全风险管理机制的基础工作是提高管理者的风险管理意识,监督和制约管理者权利的下放,即管理者合理授权。同时健全公司预算机制,并设置相应的奖惩制度。预算执行效果好的部门职工和负责人,给予适当奖励;预算执行效果差的部门负责人则进行适当惩处。还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条例,包括管理权力的约束与制衡、职工的部门调动和定期轮岗等。通过风险管理机制,保持上市公司对风险的敏锐性,争取更多时间进行风险应对,减少公司损失。
关键词:风险管理;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般而言,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源源不断的向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市场竞争相对较小,以致公共资源使用效率难以得到保障。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共部门享受调配社会公共资源、稀缺资源等相关资源的权利。此形势下,外界组织为获取更多资源,不惜违背相关法规政策,相应开展各种行贿弄权行为,致使公共部门“寻租”现象日益突出,如此以来,极易造成大量的优秀资源流失、浪费,难以发挥使用价值最大化。
从宏观层面讲,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业务层面风险主要体现在业务活动的风险与业务流程的风险两方面;从微观层面讲,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业务层面风险细分为预算控制风险、采购控制风险、收支控制风险、工程项目控制风险、合同管理风险、资产控制风险及基金管理风险等,具体内容如下:
(1)预算控制风险。预算控制风险的发生主要取决于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性、预算决策机制的完善性及内部批复指标与支出事项的衔接性等因素;(2)采购控制风险。采购控制风险的发生主要取决于采购决策的有效性、采购支付的合理性、采购范围的合规性及招投标的公正性等因素;(3)收支控制风险。收支控制风险的发生主要取决于支出分类的科学性、单位收入的完整性、资金支付的合理性等因素;(4)工程项目控制风险。工程项目控制风险的发生主要取决于工程前期准备的科学合理性、立项评审的公正有效性等因素;(5)合同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的发生主要取决于合同立项评审的公正有效性、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及合同执行高效性等因素;(6)资产控制风险。资产控制风险的发生取决于资产购置科学合理性、资产配置有效性等因素;(7)基金管理风险。基金管理风险的发生取决于基金收入和支出程序的规范性、偿付方式合理性、风险规避高效性等因素。
截止目前,国内经济市场中内部控制方法已呈现多元化趋势,如会计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孔子、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授权审批控制等。为充分发挥内部控制方法高效性职能,进一步加强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需要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各岗位职责权限,协调好内部各岗位之间的关系,调整优化内部控制程序,始终围绕财产安全性、完整性,实现资产使用价值最大化为终极目标开展内部控制活动。除此之外,加强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内部控制同样至关重要,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用性直接关系到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各项决策的高效性、正确性,所以要求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依照科学合理性、真实全面性原则编制会计报表,规范相关凭证填写行为,落实好相关凭证保管工作,以促进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持续稳定发展。
内部监督与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经济体制下,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内部监督侧重于事后结果监督,忽略了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的重要性,以致内部监督未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所以应转变这一监督模式,切实着眼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各项业务环节开展内部监督活动。同时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增设内部审计机构,由内部审计机构专门负责内部监督职务,建立内部监督制度,调整优化内部监督程序,规范内部监督标准,通过内部监督及时发现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之后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应对措施予以纠正,以确保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活动顺利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与奖惩激励机制,推进二者相机结合,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严格依照绩效考核机制对参与内部控制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对相应人员进行奖励或惩处,以激发各级人员工作能动性,增强其责任感。
二、风险管理视角下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内部控制相关策略
(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目标与原则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发展现状确定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构建目标与原则。一方面,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目标:借鉴国外先进的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方法,结合我国基本国情,要求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培育新型风险管理理念,同时将国外先进的经验措施引入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过程中,之后全面贯穿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各项经营业务环节,从中挖掘存在的风险因素,然后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推进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原则:(1)符合联交所与证交所监督管理的要求;(2)严格遵循《中央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相关理念;(3)与COO《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保持一致性。
(二)以风险管控现状评估为切入点,确定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阶段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通过对各经营业务环节进行风险管控评估,从而确定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着重点与薄弱点,之后有针对性地予以建设。一般而言,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从内部控制基础建设、内部控制促进管理及内部控制融入管理三大阶段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内部控制基础建设阶段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依据《内部控制手册》与《自我评估手册》,结合自身实际状况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同时,确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切入点。总结而言,内部控制基础建设阶段目标:构建风险知识库,初步形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增强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风险管控能力。
2.内部控制促进管理阶段
分析评价内部控制基础建设阶段下所形成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状况,挖掘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之后优化调险管理业务流程、规范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组织结构、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归纳而言,内部控制促进管理阶段目标:完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内部控制与管理互动机制,不断提高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风险管理能力。
3.内部控制融入管理阶段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广泛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模式、措施,结合自身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将相关风险管理理念、方法融入本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过程中,从而形成完善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之后依托于该体系提高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日常管理水平。因此,内部控制融入管理阶段目标:形成完善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日常管理水平。
三、结语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财政部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提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和信息质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本文对其内部控制策略进行了较为深入独到的探讨。
参考文献:
[1]刘永泽,唐大鹏.社保基金偿付能力风险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