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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反贪;内部监督;问题;完善
1、加强对反贪工作内部监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检察系统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从高检院到地方检察院越来越重视在检察系统内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而加强管理监督是推进这两项工程的重要手段。加强内部监督是完善管理监督体系的重要方式,有利于规范检察机关办案程序,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公信力。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4月24日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要健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反贪部门作为检察系统最主要的业务部门之一,身处反腐第一线,要坚决贯彻和落实中央和高检院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内部监督水平,确保自身廉洁奉公,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2、加强对反贪工作内部监督是规范侦查权行使,确保防止侦查权滥用的重要手段。职务犯罪的侦查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文明办案是我们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而近年来因为刑讯逼供等行为导致很多反贪干警被追究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凸显了目前反贪工作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监督不到位。虽然高检院确立了包括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了对自侦案件的监督,但是完整的内部监督体系尚未形成,对反贪办案的监督还不是很到位,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对反贪案件内部监督的体系,进一步规范侦查权,保证依法办案,坚决杜绝侦查权滥用等现象。
3、加强对反贪工作内部监督是应对新刑诉法实施的必要措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诉法在律师权利证据等内容上作了重大修改。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将不需要侦查机关批准,这就使某些素质不高的律师唆使嫌疑人翻供、串供等行为变成了可能,加大了侦查难度。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更是改变了侦查工作的传统模式。以往依靠嫌疑人的口供来突破的侦查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侦查人员切实转变“口供第一”的观念,轻口供重其他证据。面对新刑诉法给侦查工作的挑战,一方面要求侦查人员突破传统思维,创新侦查思路;另一方面必须要加强对反贪工作的内部监督,重点放在侦查工作合法性的监督审查上,确保每一个自侦案件都能遵守程序上的要求,做到实体与程序都合法,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考验。
二、目前对反贪工作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就我省的情况来看,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进行监督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这项制度属于浙江省首创,得到了高检院的高度认可并向全国进行推广,从这项制度的实施过程来看应该说取得了很不错的效果。一方面对于规范办案行为,遏制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积极应对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无理翻供、无端指责办案人员逼供、诱供,起到了保护办案人员自身的作用。2、批捕权上提。对于省级以下检察院自侦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从原来的本院批捕到上级院批捕,体现了上级院对下级院办理的自侦案件的监督。这项制度对于防止侦查权滥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原来一些涉嫌行贿的犯罪嫌疑人不肯交代自己的行贿事实,我们反贪部门一般会采取先行拘留,如果刑拘阶段仍不交代的就由本院批捕给犯罪嫌疑人施加压力,迫使其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现在批捕权上提后,这类现象发生的次数明显减少,迫使我们反贪办案人员必须在刑拘期间内收集好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证据,不能随意逮捕犯罪嫌疑人。3、监察室对自侦案件的监督。监察室负责对自侦案件从立案开始一直到到法院的内部监督,是最重要的内部监督方式,监督范围广、时间长,覆盖整个案子的法律程序。在案子移送审查之后,监察室还要专门找犯罪嫌疑人谈话,询问在侦查阶段有无逼供、诱供等行为。这些制度对于规范侦查权行使,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促进公正、文明执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对反贪工作的监督也存在一些问题:
1、主要业务部门对反贪办案监督力度不够。 检察机关主要业务部门公诉、侦监、监所等部门对反贪办案监督不够,内部监督主要依赖纪检监察部门完成。在立案、批捕、审查等主要环节监督力度不够,存在脱节的情况,业务部门普遍只注重审查案件的实体公正的问题,而忽视对程序公正的审查。侦监部门在出具批捕意见书的时候往往与本院反贪部门认定的事实相同,证据也相同,认为批捕权不在自己就忽视了对案件的监督审查。公诉部门在审查过程中主要针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进行审查,忽略了对羁押期限、侦查活动合法性等的审查。 监所部门也很少主动了解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以后在反贪办案人员提审过程中有无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
2、对内部监督重要性认识不足。首先,反贪是检察机关绩效考核分值最高的一个部门所以院领导对反贪工作普遍比较重视。但是这种重视往往是对所办案件的重视,对案件实体问题的重视,往往忽略了对办案程序性规定的重视。只要求反贪部门今年要办出几个案,要办出几件具有轰动效果的案件,而对办案过程中的程序关注不够,对办案过程中是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关注不够。其次,反贪干警对内部监督重要性认识不足。基层检察院往往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所以反贪干警重取证,轻取证过程;重强制措施,轻强制措施的期限和手续;重结果,轻过程。
3、各项内部监督制度落实不规范。之前笔者已经列举了目前检察机关对反贪办案内部监督的各项措施和制度,这些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好的,对于规范反贪办案行为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提升了反贪办案水平,但是这些制度在落实上仍然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比如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与提讯证上的时间对不上,录像的次数与提审次数不同等;监察室对反贪办案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依旧存在。
三、加强对反贪办案内部监督的方式
1、强化反贪办案人员依法办案的意识。要彻底解决目前反贪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加强办案人员依法办案的意识,只有牢固树立依法办案的意识才能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法,不枉不纵,反之思想认识不到位即使通过其它措施来加强内部监督也是徒劳的。要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各项条规禁令,秉公执法,维护公平正义。[1]提高依法办案意识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内部学习会的形式。由局长组织全局干警通过法律政策教育,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促使反贪干警转变思想观念。(2)不同地区院之间进行交流。不同地区的反贪局可以开展以依法办案,提升办案水平为主题的交流活动,来自不同地区的反贪干警交流办案经验,如何在办案过程中既保证侦查的顺利开展又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合法权利,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
2、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是事后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建立健全办案前警示,办案中提醒,办案后追查的监督体系。责任要落实到每一个办案人员身上,在案件开展全面侦查前全局干警开会的时候就要强调依法办案和责任追究的问题,严肃办案纪律;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之间要互相提醒,在容易出现违法的环节引起高度重视;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如果发现违法办案现象的对于违法办案人员一律要追究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整个办案过程没有发现违法现象的也要及时总结,针对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还是要引起重视。监察室要从案件初查一直到到法院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监督自查,从初查开始就要介入案件的监督审查,重点要放在对案件程序合法的监督上,既要对容易发生违法行为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又不能忽视对细节的审查,比如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无进行答复以及如何答复等。在与犯罪嫌疑人的谈话过程中要注意不能浮于表面,对于在谈话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违法现象应及时记录并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调取同步录音录像。
3、其他业务部门加强对反贪办案的监督。检察机关主要业务部门如侦监、公诉、监所要加强对反贪部门办案的监督力度。各个业务部门可以从自身业务角度出发多全方位多角度对反贪办案进行监督。在自侦案件批捕权上提的情况下,本院侦监部门对反贪案件的监督力度有所降低,但是本院侦监部门通过出具意见书的形式可以为上级侦监部门批捕时提供重要参考,所以本院侦监部门在出具意见书的时候就要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发现问题并督促反贪部门及时纠正,这样既达到了严格执法的效果又可以避免因为违法办案导致上级部门不捕的情况发生。公诉部门在审查的环节要把重点放在对取证合法性的审查上,比如询问证人的地点是否合乎规定等,严格依照两个证据的规定,确保反贪案件能够顺利判决。监所部门要及时受理犯罪嫌疑人的控告和申诉并把相关情况向本院纪检部门反映,便于纪检部门掌握案件情况。
4、上级反贪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反贪部门办案的监督指导。上级反贪部门对下级反贪部门要做到指导优先于监督,在指导中监督。上级反贪部门在人员、资源、业务能力上优于下级部门,所以上级部门要在业务上加强对下级部门指导,不仅是反贪理论指导,更重要的是实践指导。在必要时帮助下级部门明确侦查方向,整合审讯思路,加强协调沟通等。同时在指导的过程中发现下级反贪部门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下级反贪部门及时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
加强对反贪办案过程的内部监督是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反贪办案程序,提高反贪执法公信力,全面提升反贪办案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检察机关对反贪办案监督管理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内部监督存在的一些问题,建立健全反贪办案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势在必行,需要我们全体检察同仁们一起努力,紧紧围绕“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案件、重点人员”抓住不放,强化内部监督,确保队伍办案公正廉洁,实现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两不误双促进。[2]
注释:
[1]刘军:《浅析检察机关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载《每日甘肃》http://.cn/system/2011/05/19/011997657.shtml
[关键词]中小企业 内部控制 会计监督
一、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及会计监督的概述
1.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系统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步骤,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评价和监督而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控制贯穿了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企业经营活动,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
2.企业内部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单位经济活动过程的监督,及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工作的监督,单位外部对本单位会计工作质量的监督。新修订的《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3.我国中小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逐步与国际接轨,面对国外企业涌入中国市场共同的竞争,我国中小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一些企业受局部利益的驱动,会计工作违规违纪、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和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的正常进行。在我国,中小企业数量相当庞大,全国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注册总数的99%,在内部会计监督质量上,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更为薄弱。
二、我国中小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1.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基础较弱
(1)企业管理者认识存在偏差。中小企业的管理者由于既要管生产又要管销售,把精力放在对外关系上,出现要么过分干预会计工作,要么对会计工作不闻不问或依赖社会审计的极端现象。
(2)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中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不明显,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由于其发展前景及社会对其认同程度较低,优秀会计人员有限,无证上岗现象严重,后续教育得不到落实。因此,违规操作屡见不鲜。
2.内部会计监督缺失、会计监督执行效果不理想
由于会计人员是企业的雇员,单位负责人同会计人员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会计人员的监督有时会被认为是“侵权”而不能容忍。出现两种极端观念:一种认为会计监督就是管、卡、压,另一种认为会计纯粹是为企业“老板”服务的,不存在监督问题。即使发现了财务信息中的虚假现象,逃避责任的同时达到满足领导的意愿,造成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执行结果不理想。
3.内部审计制度的不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
(1)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有些中小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审计手段落后,审计方式过于传统化。很多企业将审计监督等同于会计监督,而事实上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它侧重于事后监督,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2)缺乏内部监督制度。在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人员少,根本不设会计机构。一些单位虽然设置了会计机构,但考虑到费用问题,只设一名会计人员,该会计人员既当会计又兼出纳,既管钱又管物,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
三、内部会计监督在中小企业中的建立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经济环境趋于复杂,一些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健全、控制弱化、管理松散等情况渐露端倪。有些中小企业为了局部利益,篡改账目,粉饰报表,包装业绩,使有效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如同虚设。因此,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当前会计界紧迫任务之一。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单位专职会计监督机构和其他与会计相关的业务机构。如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监事会、内部监察等部门。
2.内部会计监督的内容
会计监督内容即会计监督对象的具体化,并延伸到会计资料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等各个方面。内部会计监督的内容包括财务会计监督和制度监督两个组成部分。
(1)财务会计监督。财务会计监督寓于财务会计核算中,核算的过程就是监督的过程,具体包括: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会计账簿的监督;对实物、款项的监督;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监督;对财务收支的监督;配合搞好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2)制度监督。制度监督是通过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从而实现的会计监督。具体内容需要结合各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其他有关岗位的分工与牵制等。第二,重要事项的监督和制约制度,即对一些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对其决策和执行制定有效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及相关制度。第三,财产清查制度,是对单位资金、财产物资和债权的清理和查证。也是进行账实核对的基础。第四,内部审计制度,是单位内部经济监督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内审,可以发现并纠正单位会计核算中的一些不合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3.内部会计监督的方式
(1)日常监督、专项监督。(2)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3)稽核、督促和监控。(4)就地检查、送达检查、告知检查、突击检查。
4.内部会计监督方法
内部会计监督的方法是指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关直接获取监督检查证据的方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查账方法。
(1)按检查会计书面资料的顺序分类:顺查法,逆查法。(2)按检查书面资料的技术分类:审阅法、核对法等。
由于所处的行业不同、地域不同,各中小企业面对的问题也有所不同,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加强内部会计控制这一问题上,都可以从上述监督方法中得到一个借鉴价值。
四、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措施
1.建立健全会计法律体系,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现在很多中小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相对落后。因此,对企业已有的内部监督应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在实践中检验其是否需要进行修改完善,使会计法律法规全面配套,加强可操作性。
2.加强会计人员素质培训和教育,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内部会计活动的主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强化会计人员的素质培训和深造。
(1)加强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由于会计人员从事实际工作中,在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时候,尤其在单位会计监督存在漏洞情况下,难免会出现法制观念淡薄现象。
(2)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法律法规的明确界定下,严格遵守会计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
(3)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准确的判断能力,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培养会计人员的学习意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会计领域也不断发生了变化,这要求会计人员不能止步已有的知识,要学习掌握会计理论与实务处理方法的最新成果,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科学有效的内部监督措施与方法。
3.加快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内部监督的措施
中小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的完善需要从以下6个方面入手:
(1)对已存在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需要结合企业实际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许多规章制度已经不再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步伐,所以要求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的实际去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2)内部监督规章制度仍需加强完善。企业在执行国家发行的企业内部监督的规章制度时,要考虑到国家是综合了大多数企业实际状况的基础上,研究审核的。在执行中,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状况,寻找适合自身的内部监督方法和途径。
(3)会计主体和单位负责人职责和权利的明确界定。中小企业有些单位的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的正常进行。因此做到合理授权,不越位,不专权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
(4)会计机构内部应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会计机构内部牵制制度要求,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中小企业必须尽早建立内部稽核和牵制制度,这样才能早日解决内部监督弱化的现状。
(5)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是执行会计监督制度的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监督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内部监督更加完善严密。
【关键词】高校后勤 企业管理 监督控制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突飞猛进,高校后勤企业改革随之进一步深化,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也越来越多。在高校后勤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新阶段,必须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完善企业自我监督控制机制,堵住企业内部管理漏洞,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效益得以有效提高。
高校后勤企业自我监督控制机制概述
高校后勤企业自我监督控制机制就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按照高校后勤企业内部的监督控制制度进行操作,杜绝各种违规财务运作,防止产生消极腐败行为的内部管理机制。
近些年,我国部分高校后勤企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内部管理无序等现象,使高校后勤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内部自我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高校后勤企业要使自我监督控制取得实效,必须着力加强制度管理、政策执行、文化引领、风险预测、绩效沟通和绩效管理。尤其是要准确利用企业内部各种信息资源,不断提高抗风险的能力,促使高校后勤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而自觉及时调整相关管理措施。
高校后勤企业自我监督控制机制现状
高校后勤企业自我监督控制的机制还不够完善。
首先,高校后勤企业内部监督控制的科学性存在缺失。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目前,许多高校后勤企业的下属机构已经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和管理措施,但在各内设机构权力运作的相互制衡方面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
其次,高校后勤企业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内容存在缺失。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些高校后勤企业在某些经营服务领域还没有建立监督控制制度,比如连一些最起码的岗位职责也没有明确。日常管理上“人治”的成分占的比重很大。
最后,高校后勤企业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存在缺失。这主要表现为企业内部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控制管理制度,存在企业领导不重视企业内部监督控制的现象。在这些领导看来,企业是讲经济效益的,只要有内部财务制度就足够了,没有必要建立企业内部监督控制机制。
高校后勤企业自我监督控制意识较为薄弱。
首先,高校后勤企业作为法人的权利没有得到很好保护。虽然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已经有好几年时间,但大部分高校后勤企业仍然是政企不分,实质还是学校的一个行政机构,类似于总务处。学校对后勤企业的行政干预很多,如人事干预、经济干预等,导致后勤企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不足。
其次,高校后勤企业上下整体缺乏科学的企业自我监督控制理念。在加强高校后勤企业自我监督控制制度建设过程中,高校后勤企业决策者时常处于被动管理状态,企业自我监督控制不能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及时进行调整。他们缺乏科学的企业自我监督控制理念与相应的经营管理知识的指导,工作目标仅停留在保持以往的水平或者完成任务,因此管理能力也只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徘徊。
最后,高校后勤企业上下整体自我监督控制意识不强。现行的对高校后勤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高校后勤企业管理者的工作一般是干好干坏没有大的差别。这样的体制机制之下,高校后勤企业管理者工作上往往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他们不愿意冒改革的风险,往往会安于现状,改革高校后勤企业内部自我监督控制体制机制的意识不强。
高校后勤企业内部监督控制的信息传递网络不够畅通。
某些高校后勤企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信息传递网络不够畅通,横向与纵向之间的信息反应不够灵敏,从而导致内部监督控制的效率不高,有时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某些高校决策者对信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缺乏准确信息支持的情况下就作出决断,工作“拍脑袋”,随意性很强。信息传递的网络不健全,有些信息任何部门或个人都可以报,有些信息任何部门或个人都可以不报。一旦信息传递不畅造成严重后果,部门之间或员工之间往往会因为信息报送责任不明确而出现互相推诿、不了了之的情况,最终使失责者不能得到应有的惩处。
高校后勤企业内部监督控制的财务信息还不够及时准确。
高校后勤企业内部监督控制的财务信息不够准确及时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决策者法律意识不强、企业产权关系不明确、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驱使等。具体表现为收支合一、故意做假账、私设小金库、结账迟缓、国有资产流失等。一些高校后勤企业负责人不遵守会计法,巧立名目、虚报收支,不执行上级有关财务方面的规定,没有将所有经营项目纳入企业财务系统进行统一管理,有些账目成为呆账死账。有些应收款不能及时收回,给企业造成很大损失。高校后勤企业的固定资产账目与资产不符,管理上漏洞百出。固定资产的整个管理流程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控制,管理程序不够规范,日常管理不到位。学校对企业的国有资产不能做到情况明、底数清,重复购买与随意购买的现象屡见不鲜。闲置的国有资产很多,浪费现象严重。有些高校后勤企业本位主义严重,校内吃学校,学校负责他们的日常开支;校外搞创收,收入收进小金库,满足小团体的利益。
高校后勤企业实行内部监督控制的有效途径
建立一套完整的企业内部监督控制管理体系。
高校后勤企业要建立完整的内部监督控制管理体系,必须从采购、生产、销售、财务一线工作流程抓起,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控制权力运作制衡机制,从源头上做好企业内部监督控制工作。作为企业,要讲求经营效益,特别要重视企业成本核算工作。要以财务会计工作为抓手,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经常审核。企业有必要设立专门的内部监督控制机构,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化解企业风险。
高校后勤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控制制度要抓好机构建设、审批程序、财务预算决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报告与分析等关节点。企业要明确各部门经济业务的经济责任、规范程序与处置方法。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分工负责。尤其是钱、物、账三者的运作要分开,起到权力监督与制衡的效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建立固定资产的局部清查与全面清查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制定企业内部稽核制度,确保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的完整与准确。
严格规范高校后勤企业内部监督控制的运作。
为及时堵住企业内部监督控制过程中的漏洞,必须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控制的执行力。这种执行包括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要建立企业内部监督控制漏洞查堵机制,及时消除监督控制隐患。企业内部监督控制职能部门应当写出书面的监控报告,分析监控到的问题及原因。这项工作应该由企业监控部门组织,方法上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和监管的途径实施。高校后勤企业内部有必要建立审计机构,确保其独立行使审计权。无论是审计人员还是监控人员,都应该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原则性与责任心强,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增强企业内部监督控制的执行力,确保监督控制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积极营造企业内部自我监督控制的外在条件。
高校后勤企业监督控制的重点就是要明确监督控制任务和责任人,明确为什么要进行企业内部监督控制以及内部监督控制所要达到的目标。高校后勤企业内部监督控制的抓手有经营者、管理者和员工三个,这三个抓手都有自己的监督控制指标。经营者的指标是围绕经营战略,提高生产效益;管理者的指标是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掌握准确的财务数据,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员工的指标是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做好本职工作。只有牢牢把握高校后勤企业内部监督控制的重点,才能圆满完成预期的监督控制任务。
随时对高校后勤企业经营风险进行研判。做好高校后勤企业内部监督控制,应当随时分析企业面临的各种经营风险,尤其是企业高层决策者,必须重视对企业经营风险的研判。高校后勤企业面临的风险有许多,主要表现为政策风险、竞争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我国高校后勤企业从计划经济时代的总务处演变而来,以企业模式进行经营起步较晚,进入市场较迟,体制机制不够灵活,通常情况下在与外部企业竞争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作为高校后勤企业的高层决策者,在作任何一项决策时,一定要对企业经营风险仔细分析,认真研判,慎重决策。其实,企业的各种经营风险并不是一朝一夕产生的,而是逐步形成的。一般来说,高校后勤企业的各种经营项目风险总体较小,只要企业决策者随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出正确的研判,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那么,笔者以为,有效规避这些风险并不难。
一、内部监督流程(一) 建立监督基础
一是高层基调。高层基调对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直接影响,董事、监事的言论基调会影响管理层执行监督和对监督的反应方式,同样管理层的言行举止也会影响员工行为。企业高层应以身作则,诚实守信,倍尽职守,依据规程和制度实施管理,尊重和支持内部监督机构的工作,积极沟通和反馈监督结果。二是监督机构。监督职能依赖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来实施,因此,监督机构设置和监督人员配备是影响内部监督有效性的重要因素。监督机构的独立性、监督检查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操守、监督机构及人员被适当授权等是形成有效监督的重要基础。三是理解和把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依据和标准。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合理保证程度。有效性应从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两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应涉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评价应结合内部控制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存在一个或多个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应认定内部控制无效。企业上下应通过宣传、培训等手段明确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判断标准,在整个企业内部统一该标准,这是进行有效监督的方向和基准。
(二) 设计和执行监督程序
一是风险排序。风险是影响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是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影响结果的组合。风险影响可以是正面的或负面的或两者兼有,并表明目标可以有不同方面。企业应从整体层面、业务单元、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四个方面系统梳理各业务、各活动、各环节的风险点,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和排序,这是风险评估要素的重要内容。二是识别关键控制点。风险点是影响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如员工道德风险、员工能力胜任风险等;控制点是针对风险点设置的控制环节,如招聘、培训、考核等;控制活动是针对风险点在控制点采取的控制措施。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关键控制点,这是建立控制活动的重点。三是获取有说服力的信息。针对关键控制点,监督者应努力获取有说服力的信息来支持自己的监督结论。有说服力的信息是适当且充分的,适当要求信息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和及时性。识别有说服力的信息有助于确定使用哪些监督程序及频率。(三) 评估和报告监督结果
一是监督结果排序。按缺陷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可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控制目标的偏离。一般缺陷就是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缺陷的定量和定性确认标准。二是报告监督结果。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及时报告给执行该流程和相关控制的人,并向比这些人更高级别的管理层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监督者应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对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现形式和整改方案等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方面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按严重程度的不同确定报告层级,重大缺陷应与审计委员会、最高管理层和董事会沟通,涉及董事和高管的缺陷应与监事会沟通。三是后续追踪。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应分析缺陷原因,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监督人员应及时追踪缺陷纠正情况。
(四) 形成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无论是单独评估还是持续监督,都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给出结论。在实施完成以上三个步骤后,企业应根据监督结果排序、报告和纠正情况,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并出具监督评价报告。
二、风险导向的内部监督模式的建立(一) 明确风险归属
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每一环节随时充满各种风险。风险的类别很多,有不同的分类标准。从企业管理目标看,有战略风险、合规风险、报告风险、经营的效率效果风险、资产安全性风险等;从风险发生的层级看,有战略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从风险性质看,有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人员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从风险后果看,有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按风险是否可被分散,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从风险来源看,有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等。风险不仅存在于业务层面,而且伴随着企业活动的全过程,普遍存在于预测、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活动中,可以说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的每一环节都充满各种风险。风险可能形成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差异,企业实施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首先需要明确风险归属。企业应通过书面授权文件清晰地定义风险归属,合理划分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治理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和内部机构层面(业务单元和职能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治理层通常要对战略风险(包括战略决策风险和战略实施风险)负责,对经营、投资和财务活动中的重大风险负责,对重要的人事任免风险负责。董事会负责设计、实施并维护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管理层和职能部门主要对经营和管理风险负责,并协助业务部门控制业务活动层面的风险;业务部门主要对业务层面的风险管理负责,重点关注业务流程风险;普通员工应结合岗位职责,对岗位操作风险负责。
(二) 将风险评估结果与内部监督相联系
风险评估是识别、分析和评价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并采取应对措施的过程。风险评估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构成要素,是企业实施控制活动的主要依据。实施风险 评估进而管理风险是建立控制活动的重点,风险评估过程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企业应结合业务流程、风险因素、风险承受度和重要性水平等,对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和评估,列示风险清单,建立风险数据库,为持续开展和不断改进控制活动及内部监督提供依据。风险评估过程是一个持续和反复的过程。企业应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发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风险评估,适时更新、维护风险数据库。风险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监督者对风险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应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相应地,内部监督的侧重点也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不同。风险重要性水平的持续判断对于提高内部监督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三) 控制内部监督流程各环节的自身风险
如前文所述,内部监督有特定的流程,每一环节的实施都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因此,实施内部监督本身也面临诸多风险,例如,监督机构的独立性风险、监督者的业务胜任能力风险和职业操守风险、监督结果报告风险等。为提高内部监督的效率效果,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督各环节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全面系统地梳理和识别内部监督各环节的主要风险点,分析风险形成原因,评估其发生概率以及会产生哪些不利影响。针对内部监督流程各环节的主要风险点分别设置相应的关键控制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内部监督制度,这实际上是对内部监督流程的一种再控制、再监督。
参考文献:
(一)风险管理的概念
由于风险是指对目标实现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风险管理是为应对风险通过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测量、评估的管理过程,其目的是将可避免的风险、成本及损失最小化。COSO委员会提出的“全面风险管理”是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等人员共同实施,以企业总体的经营目标为指导,在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来避免和消除可能影响企业的各种潜在事件。
(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和监督评审五大要素,这五大要素共同组成了内部控制的内容。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既彼此关联又存在差别。一方面,内部控制被风险管理所涵盖,它是风险管理的一个必要环节,COSO框架中指出内控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框架的一个子系统。另一方面,两者在范畴、活动以及风险的对策方面又存在差异,但是,随着企业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在的逐步完善,它们之间必然相互交融,直至统一。
二、我国小型水电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小型水电企业行业特征
水电企业是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较大的资产密集型企业。与传统火力发电方式相比,水电行业的发展近年来呈良好态势,但是水电开发程度已经较高,行业潜力较小,水电企业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要求水电企业,尤其对小型水电企业(注:本文所指小型水电企业是指装机容量为 5 万千瓦以下(含 5 万千瓦)),通过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来提升自身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我国小型水电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环境建设不够完善
在小型水电企业中,虽然已根据国家政策建立了内控制度,但是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在企业实践中还较难落地。由于企业引入的新管理理念和方法,与企业原有的管理观念存在差异,有些管理者还不能很好地把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与新的内控框架做到无缝连接,造成企业员工对内控制度的理解有偏差或关注度不够。
2、 风险评估体系不健全
目前,相关制度在水电企业中已基本完善,也已开展了内部控制活动,但具体实施中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缺乏重视度,通常把风险关注点主要放在电厂安全生产,对公司的业务流程风险很少进行系统识别,并且没有针对风险而制定规章制度和内控措施。
3、控制活动有待改进
在机电设备和备品备件采购过程中,采购验收环节通常由采购人负责质量验收,技术安全部仅负责对物资规格和数量的核对,采购和验收岗位没有分离。在机电设备日常管理中,由于水电企业固定资产价值占总资产比重大,行业的生产运营风险较高,在项目建成投产时技术安全部的推迟或没有对重要固定资产进行投保、增加部分投保项目等类似情况的发生,是由于企业机电设备等固定资产投保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
4、 内外部信息沟通机制有待完善
信息交流沟通机制是指企业内控管理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以及企业内外部之间的内控相关信息传递、沟通的保障机制。公司的内部信息沟通缺乏常态化,尤其在生产维护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及分公司与总部监督部门之间,使得内部信息传递不顺畅,管理所需信息不能及时反馈,致使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受到影响,并且还制约了内部控制系统的运行。
5、内部监督体系不足
企业虽建立了绩效考核和内部审计制度,但内控体系建设尚不健全,对具体业务流程内部监督缺乏规范的程序,使得内部监督工作难以落实;当前小型水电企业对企业运行监督的主要通过审计部门开展的专项审计对企业绩效进行审计,对设备资产管理相关流程控制措施缺乏持续监督改进的措施。比如,对机电设备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缺乏参考标准。
三、改进建议
实施内控是为了对业务活动的结果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况能起到防范作用,但其实施也要对控制的成本与其实施后获得的收益相权衡。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小型水电企业内部控制的加强提出建议。
(一)优化企业内部控制环境
企业可通过培训等方式加强企业员工对内控制度理念的理解,使员工理解理论是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内控制度有助于企业将相关风险因素按照内控标准进行补充和修正,来提高企业的风险应对能力。
(二)完善风险评估体系
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是通过建立风险评估基础、目标设置与分解、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估以及风险应对和反馈的一个持续循环过程。经过系统性风险识别后建立的内部控制框架来规范企业内控活动。企业应设定内部控制目标,结合企业实际工作对企业整个业务流程的风险进行系统梳理,对关键控制环节的主要风险设置控制目标,确定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而评估风险等级并针对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来使风险最小化。
(三)加强企业日程控制
企业可通过设立专门采购部门或其他措施,确保部门间不相容职能严格分离,优化验收环节,比如在固定资产采购方面,可安排使用部门参与验收,必要时还可聘请外部专家进行验收,来保证采购和验收不相容职位的分离。另外建立设备资产投保制度,加强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并规范设备报废处置流程。
(四)完善内部沟通机制
小型水电企业应完善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工作,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加强内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充分发挥沟通的功能来为企业的运营发展服务。比如,通过加强企业仓储部和财务部的沟通,通过账实、账账核对来保证库存信息以及存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