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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20〕56号)要求,2020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20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0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关键词】 高层建筑;登高车;火灾;因素;扑救;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3)04-062-02
1 扑救高层建筑火灾面临的主要问题
1.1 建筑设计中存在先天火灾隐患。许多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均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的施工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且大部分建筑设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致使消防系统不符消防设计要求等问题均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而这些问题在形成后就成了极难整改的固疾,一次次的被消防部门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又一次次地无法整改,一旦发生火灾给灭火救援带来严重影响,消防人员到场后面对肆虐的火魔只能是束手无策。
1.2 擅自增加附属设施,给救援带来阻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擅自增加附属设施,许多高层建筑在消防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在建筑物周围增加广告牌,原有的通道进行改建或扩建,致使消防车不能通行,车辆不能靠近建筑物。
1.3 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致使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动作。高层建筑应立足于自防自救,但一些单位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在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不能动作,消火栓无水、防火门不能常闭、防火卷帘不能联动;有些单位火灾报警系统长期处于手动状态,没有设置在联动状态上,致使发生火灾后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启动,给扑救初期火灾带来严重影响,贻误战机。
1.4 登高作业场地承重力不能满足大型消防车荷载要求。许多高层建筑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地下设置了附属建筑,使地面承重能力下降,大型消防车难以靠近高层建筑,给灭火救援造成不利影响。现阶段大部分高层有地下附属建筑,导致消防通道路面承重力下降,极大阻碍了消防车辆的停放,而有些高层宾馆入口处设置地下附属设备层,路面限重,导致登高车辆无法进入。
1.5 登高作业场地操作空间受限,不能满足灭火救援的需要。目前,高层建筑发展较快,而室外公用设施线路未得到统一规划,高层建筑受架空电路、通讯、电车管线、广告牌等的影响,消防车到场后无法开展救人与灭火,给第一时间救人与控火带来严重影响,致使许多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 登高作业场地受许多条件限制不能有效开展。登高作业场地受道路、绿化带、街道护栏等限制,致使消防车辆无法正常通过和展开,很多花园高层住宅小区,由于整体规划为隐性车道。导致车辆不能正常通行,无法进行测试训练。有的小区道路规划狭窄,受小区绿化带限制,登高车辆无法展开工作。
1.7 登高车辆工作高度受限,不能满足高层救援的需要。现在城市高层建筑由于高度过高,登高救援车辆不能满足建筑高度的需求。登高消防车最大高度53米,只能升至建筑15层,37米云梯车最大工作高度11层。
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消防设施不齐全。由于《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完善的,所以一些较早建成的高层建筑对于现行规范来说存在着火灾隐患。还有部分高层居民住宅存在消防实施“短斤缺两”、质量性能差、功能不全和违规使用等火灾隐患,如必须安装的消防设施没有安装,必须保持完好的实施残缺不全等。
2.2 隐蔽工程施工质量不过关。高层居民住宅的建造环节多,施工时间长,导致高层建筑在使用上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有的防火分隔不到位,导致在火灾时烟和热气流迅速扩散;有的大量使用可燃材料,一旦起火,不仅不阻燃,而且助长火势蔓延,同时这些材料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开展。
2.3 消防管理措施不到位。一些高层居民住宅的管理部门对建筑本身潜在的隐患认识不足,缺乏消防管理意识。主要表现在:消防专业人员配备不到位,对消防实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不落实,有的任意封堵室内消防通道,有的没有消防应急方案,有的消防责任不落实。同样,对建筑的管理也存在问题,如有的高层建筑在消防建筑审核、验收过程中符合《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消防设计要求,在验收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给后期灭火救援带来重大火灾隐患,有的高层建筑四周绿化设施多,有的周围高空电线多,导致火灾扑救时消防车辆无法靠近、作业等。
3 解决的办法和对策
3.1 强化监管意识,实现真正意义的防火战训部门对接。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要对本地区的高层建筑依法实施消防监督,要依照《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对已建成的高层建筑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并指定专门的防火人员具体分管高层建筑的消防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同意就投入使用的和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取消消防设施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处罚,并对存在的火险隐患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要跟踪问效,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实行“销案制”。列入销案范围的高层建筑,防火战训人员必须十分清楚隐患内容,把它们列入重要防范对象。对新建、改建工程在审核验收过程中,战训部门、主管中队必须到场,对室内外固定灭火实施、进攻通道、消防车可停靠的多个位置进行现场实装操练,同时,建设单位要向战训部门提供施工图纸,作为制定灭火救援预案的母本,以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2 进一步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关口”前移。高层建筑的安全工作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每个人都有的义务,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尤其是多家经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成立有出租单位牵头,租用单位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租用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安全,集中管理大楼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按时进行防火检查,制定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楼内各处、科、室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出租单位要有一名专职的消防人员。人员必须列入战训部门的灭火救援力量,按管辖“列编”,平时人员变动必须请示辖区作战值班室。其职责平时在楼内巡查,职守在消防控制室。如果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在自救的同时,迅速向“119”报警,牢牢控制灭火的最有利时机。
3.3 相互协调,密切合作,解决隐患遗留问题。原有的高层建筑由于历史原因存在隐患整改难题时,采取多家“会诊”解决难题。对消防实施不配套的,可按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次配齐相应的消防设施;对受到资金制约的,要立足现状,结合实际,采取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的办法,由公安消防部门督促,把消防实施落实到位。
3.4 普及高层建筑消防常识,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全民对高层建筑的消防意识,是一个社会问题。只有全社会都来重视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人人自觉遵守消防规定,关心和支持消防工作,才能把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做好。因此,公安消防部门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宣传高层建筑防火的重要性和消防知识。各单位主管部门,可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火场逃生等知识的学习,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演练,熟悉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在火灾现场的逃生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弥补因建筑消防设施的缺陷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3.5 深化“六熟悉”训练,加强测试演练。各级消防部队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六熟悉”训练,认真开展对高层建筑停车位的测试训练针对高层建筑火灾存在的火灾隐患,各级消防部门要组织人员进一步加强对高层建筑的“六熟悉”训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对建筑的消防设、消防通道等实施熟悉,确保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展开救援。①每年不少于两次对高层建筑水系统进行测试,最末端试压,同时对自动报警、自动喷了系统进行联动、手动试验。测试的实际,有一次必须选择在冬季;②正确选择消防车登高操作立面,绘制立面登高工作示意图,确保消防队员从不同的方向进入高层建筑内部,尽快开展灭火和救援;③高层建筑受附属建筑及裙楼的影响,导致登高车无法靠近建筑物,给灭火救援造成严重影响,这就要求我们消防部门针对每一栋高层建筑开展停车测试训练,绘制车辆停车示意图,满足灭火救援实战需要;④针对许多高层建筑存在的受地下附属建筑、绿化带、街道护栏等限制影响,致使消防车无法正常通过的现状,积极开展承重能力评估,消防部门联合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因道路、绿化带、街道护栏而造成的不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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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防火;疏散设计;建筑设计;措施
中图分类号:U2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高层建筑是现代建筑工业快速发展的标志,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城市经济发达程度的集中展示,高层建筑在节约用地,提升空间利用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显著的作用,但在防火设计中也遇到一些困难。高层建筑功能复杂、设备繁多,火灾更易迅速蔓延, 人员密集且疏散困难, 火灾扑救只能立足于早发现、早自救。尽管现行规范对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提出了很多要求, 但因无法度量消防投资与实际安全度之间的投入产出比, 消防投资往往过大, 建筑物造价会大大提高, 用户不满意。
一、建筑防火存在的问题
1、消防设施不足。在高层建筑的内部设计中,对于火灾报警系统或装置没有考虑到位,更没有针对高层建筑内部结构添设报警装置。报警设备的缺乏不仅发挥不了火灾报警,也会让建筑在火灾中受到重大的损坏[2]。
2、设计方案不严。建设单位为尽早结束施工而忽略了标准规则,常常一边施工一般设计,遇到问题时随意改动建筑防火设计方案。还有部分施工单位没有得到部门审核则开始施工,没有严格的设计方案就不会有高质量的施工。
3、装修材料不当。设计者仅仅重视了内部装修的美观效果,忽略了材料运用的科学性。建筑装修过多使用可燃、易燃物,将会因电源线路短路而导致燃烧,最终引发火灾的出现,材料燃烧引起的火灾具有很大的破坏力。
4、内部结构不妥。对于高层建筑进行内部结构设计时,没有对相应的防火区域进行划分,随便划分防火分区使得火灾发生后留下巨大的隐患。出现火灾后使其向水平和垂直方向不断延伸,扩大了灾情的范围面积。
二、建筑设计中防火疏散设计应考虑的因素
1、火灾荷载
单位面积内的火灾荷载的大小与建筑的消防安全性能有直接的联系,直接影响到疏散距离、防火分区、建筑的主要构件的耐火极限、自动消防设施等。火灾荷载的大小是根据不同的建筑使用用途和功能来确定的不能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在设计中应综合考虑火灾荷载的大小,灵活设计。
2、规范
充分理解规范的立法本意,规范是经过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实践经验总结而来的,是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和经济发展背景的,对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方便,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我们应该遵循规范的有关条文,但是,规范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规范对现有的大型的商业建筑已经不能完全起到指导作用了,现有的建筑形式、结构形式等与规范有很大差别,因此,我们不能死般照抄规范,规范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可以灵活运用现有的消防设计手段等来达到相同的目的。
3、耐火极限
建筑的防火疏散设计是通过时间来体现的,从建筑构件的耐火等级开始直接影响建筑的安全疏散,疏散宽度、疏散距离都是以火灾时人员从室内逃生到室外安全地带的时间来规定的。因此,计算好人员的安全疏散时间可以解决好有关的疏散问题。同时,加强自动水喷淋系统的设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火灾扑灭,对设计遇到的关于消防上的难题是一个解决的途径。
4、防灭结合
进行建筑的防火疏散设计就是为了使发生火灾时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达到最低点,因此,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各种火灾隐患,将火灾隐患及时扑灭在萌芽状态中,这就要加强对火灾的“防”的设计; 建筑落成以后就要针对火灾采取“灭”的措施。
三、建筑设计中的防火疏散设计措施
1、安全疏散通道的设计
高层建筑安全疏散出口数量的设计,应按照“双向疏散原则”设置不少于两个的安全出口,并且安全出口应朝向建筑的不同方向。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也是人员疏散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规定,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 人不小于1.00m 计算,高层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楼100 人不少于1.00m 计算。
安全疏散是使建筑物内的人员,在发生火灾的应急情况下,安全疏散到无危险的安全地带的逃生措施。人们按疏散路线进入“安全通道”之后,就应能一直走到安全地带。中间不能再出现“反复”,以致重临“危险区”。在建筑防火设计中,都把通往室外或封闭、防烟楼梯间等“安全地带”的门视为“安全出口”。进到“安全出口”后,安全疏散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不超过15m处”。我们应对它正确理解(见图1、图2)。
图1不封闭的楼梯间
图2封闭的楼梯间
如图1,楼梯间不封闭,且楼梯间首层无直接对外安全疏散出口,这是非常危险的,也是很不可取的。尽管首层从楼梯口到对外出口的距离不超过15m,但这段疏散距离是在一楼营业厅内。通常二至四楼人员下楼后,必须穿过一楼才能到室外,如果一楼起火后,会致使二楼、三楼和四楼的人员在浓烟中窒息或者被迫跳楼,后果不堪设想啊。而图2 呢,楼梯间封闭,且直接对外出口,自然安全很多。
2、楼梯间防火设计的要求
作为竖向疏散通道的室内外楼梯,是建筑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空间,是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对楼梯间防火设计的一般要求是:(1) 楼梯间的布置,应满足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并尽量避免形成袋形走道。(2) 楼梯间应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以便于双向疏散。(3)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通风和消防人员的援救行动。(4) 除与地下室、避难层连通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要上下直通,不变动位置。(5) 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疏散走道是疏散时人员从房间内至房间门,或从房间门至
疏散楼梯或外部出口的室内走道.疏散走道的防火要求是:(1) 走道要简明直接,尽量避免弯曲。(2) 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3) 走道中墙面、顶棚、地面的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4) 走道与房间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并全部填实所有空隙。(5) 走道的宽度应满足疏散时最大人流量要求。(6)走道的疏散距离应根据相应建筑的疏散允许时间确定。所以应多采用外楼梯和外廊作为疏散的主要通道。外楼梯和外廊直接对外通风采光,不存在机械排烟、送风等问题,是理想的选择。
3、疏散走道、门厅及疏散楼梯间内铺设地毯的问题
建筑防火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在一些宾馆、饭店等营业性场所的装修设计中,为提高装修的档次,设计者往往其走道、门厅和楼梯间设计地毯铺装,而这些部位又是火灾时人员逃生的主要通道,所以对装修材料也有较高的要求。有的建筑物中在这些关键部位采用普通地毯铺装,并简单地在其表面加喷阻燃剂来增强地毯的阻燃性来提高防火安全性能,实际上这种方式远远达不到B1 级装修材料的耐火要求。所以在建筑物的疏散走道、门厅和疏散楼梯间一定要采用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用阻燃纤维等材料制成的阻燃地毯,这样才能保证消防通道在火灾时不至于因为地毯起火而阻碍人员疏散。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在发生火灾时,喷头动作向消防中心显示着火区域位置,此时湿式报警阀处的压力开关动作自动启动喷水泵并向消防中心报警。消防水泵启动前,首先要满足灭火系统的水压要求,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应达到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用水量,并把增压水泵设置在屋顶,尽量轻载启动,启动的速度能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再次,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消火栓给水系统增压水泵的出水量都统一定为5L/S,它将大大增加二个系统共用一套增压装置的可能性。高层建筑是建筑业未来发展的一重要趋势,加强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研究既是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需要,又是保障高层建筑使用安全的需要,因而在当前具有重大的意义。
总之,建筑防火疏散设计是建筑设计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建筑设计中不能忽略防火疏散设计,否则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威胁,上述的内容是主要体现规范中的要求,但是,现实设计中,规范往往不能满足其要求,可以通过防火性能化设计评估来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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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全面进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在不断加快,人流、物流、资金流均表现活跃,社会财富也在迅速积累。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大型的高层建筑、特大工矿企业不断呈现,机场、车站、码头等城市设施规模也不断扩大。城镇化在积极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如城区交通拥堵、环境恶化、住房不足、市政基础设施落后、引发火灾的各种因素激增等等。面对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和巨大的挑战,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持续发展与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需求,已成为城市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
1 高层建筑――城市消防的“痛点”
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经济繁荣和社会文明的标志。高层建筑在大城市中密集程度高,建筑体量大,容纳的人数非常多,它们以现代建筑艺术、工艺、美学的结晶,改变着城市的空间特征,成为现代城市发展和科学进步的重要标志。高层建筑的发展加快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扩大了城市的使用空间,增加了更多的绿化面积,丰富了城市的轮廓线。在我们惊羡于高层建筑的同时,万万不能忽视高层建筑背后隐藏的巨大不安全因素:火灾、摇摆、沉陷。
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一直是现实的世界性难题。近年来,我国一些城市发生的高层、超高层建筑火灾呈现伤亡人员多、扑灭难度高、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深的特点。例如,2010年11月15日14时许,上海胶东路一座28层公寓住宅楼发生重大火灾,造成58人死亡的惨剧。2011年12月3日,位于河南省焦作市工业东路的第九十一中心医院3号病房楼外墙保温层着火。由于扑救及时,火情得到迅速控制。
目前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主要还是靠人员自救和高层建筑自身的消防系统设施灭火,虽然可以用云梯车由户外进行灭火救人,但仅限于15层以下。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情况错综复杂,扑救难度大,极易引发群死群伤。时代让建筑物越来越高,但是无论是救火的云梯还是水枪的喷射高度都是有限制的,难以跟上楼层向上发展的步伐。
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
(1)高层建筑烟火蔓延迅速,极易形成立体式火灾。在火灾发生时,高层建筑内的楼梯间、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通道等竖向管井,就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为火势的迅速燃烧、蔓延、扩大提供了途径。在燃烧猛烈阶段,烟气沿着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扩散的速度能达到3~4米/秒,在无阻挡的情况下,一座100米的高层建筑,只需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着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此时若加上高楼受气压和风速的影响,使火势更猛烈,蔓延更迅速,极易使整幢建筑形成立体火场。“风助火势,火借风威”,在高层建筑中尤为突出。一旦大火烧透门、窗或设备孔洞等,烟火就会进入疏散通道,使人员的疏散变得难上加难。
(2)高层建筑内部情况复杂,人员疏散困难。高层建筑内人员高度密集,各自的智力、体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差异很大,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出现一片混乱;楼层高,垂直疏散距离比较长,需要的疏散时间也长;加之人的疏散与烟火蔓延的方向相反,不得不在烟熏和热气流的烘烤中进行,这些都就进一步增加了高层建筑人员疏散的艰巨性和危险性。实验表明,一座11层的建筑物的人员疏散时间需要6分半钟,18层为7分半,50层为2小时21分。而一般火灾从起火到蔓延的时间间隔仅为7分钟,在6分钟时,火场的温度已达到300~400℃,因此,火焰发展速度比人员疏散速度快。烟气的毒性和遮光性还会增加疏散人员的恐慌心理,为安全疏散带来极大困难,人员踩踏、摔死、跳楼等惨剧往往是在疏散的慌乱中发生。
(3)高层建筑层面空间狭小,灭火救灾困难。 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因其建筑特点使得其与普通建筑有很大差别,难度相当大。首先是登高困难,不易接近火点。据测定,年轻的消防人员如携带两盘水带和一支水枪徒步登楼,在24米高度内,体力尚能保持正常,超过这个高度,体力就难以支持。当高楼失火、消防人员徒步登高,不仅消耗体力,还会与自上而下的疏散人员发生“对撞”,加之热辐射强、烟雾浓、火势蔓延快等,贻误灭火战机。其次是云梯高度受限。目前,全世界消防体系中最高的云梯约130米,北京、上海这类超大型城市消防系统中最高的云梯不过100米,其他城市的消防云梯大都在20~45米之间。作业时消防云梯车只能升至限定值的80%左右,当地面风力达到4~5级时,云梯车无法升高作业。第三是用水量大,垂直供水困难。用于灭火、冷却和控制蔓延扩大的消防用水量相当大,除依靠建筑物本身的供水能力外,还要由消防设备千方百计往高楼接力供水。50m以上部位已超出室外消防设施的供水能力,只能完全依靠“自救”灭火。这些客观情况告诉我们高层建筑火灾救援成为世界性难题的原因所在。
我国和世界各国针对高层建筑的特点,制定了“立足自救”的原则,也就是说要依靠建筑物内的人员,利用建筑物消防设计配备的灭火系统和灭火器等对早期火灾及时扑救。
另外,高层建筑燃烧范围大、火势猛烈时,外墙的采光玻璃、广告牌、空调辅机等会受热脱落,这些坠落物会刺破水带、危及车辆器材、威胁消防人员的作战行动、影响消防作业的顺利进。
(4)高层建筑现代化设施多,电气火灾更为突出。高层建筑内电气设备越来越多,用电量十分惊人。因此,高层建筑中最危险的火源是由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引起的电气火灾。导致电气火灾的原因除了设备故障,人员操作不当,或忘关加热器外,主要是线路严重超负荷运行,导线过热,导线的绝缘层遭到破坏或绝缘电阻下降,导致短路;还有接插件,导线连接点的接触电阻增加引起打火,最终导致短路。一旦相线对中线或相线对地线之间短路,就会造成电流突然增大,酿成火灾。
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隐患
高层建筑的“先天不足”足以让人们胆战心惊,而高层建筑在设计、施工、使用、管理中还存在很多隐而未现的问题。
(1)防火设计先天不足
我国1995 出台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这一规范的出台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提供了政策保障。但一些缺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没有设计防火分区,消防布局不合理老式建筑,成了这一规范管理的症结。如何在不符合规范的建筑内创造安全疏散条件重新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设施以及防火分区,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成了现在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根据建筑物类别定出耐火等级,再根据耐火等级规定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但是新型结构(如索结构等)并没有涵盖在规范中,目前也没有相应的标准对用在高层建筑中的新结构、新材料的防火性提出要求,实际工程中也常有不同规范标准发生冲突的现象。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设计人员如果对国家规范和某些设计标准理解不透彻、不全面,就容易导致疏散通道、前室、楼梯间、避难层及合用前室等消防场所的设计出现缺陷,埋下火灾隐患。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水平不可能仅体现在消防的设施上,还体现在建筑的结构、材料的选用、给排水的设计等诸多方面,这一点已经引起建筑设计人员的重视。
(2)高层住宅避难层“空白”
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想从大楼外实施营救可能性很小,这时一般就需要自救。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由于楼层很多人员密集,火灾发生时尽管有防烟楼梯间等安全疏散设施,但人员还是很难一下从高层疏散下来,所以在其适当楼层设置一块安全区,也就是避难层,供疏散人员暂时躲避和喘息是极为重要的。我国《高规》中就对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要求设置避难层(间)。据统计,国内许多高层公共建筑都设置了避难层,但多数避难层一般是与设备层、消防给水分区系统和排烟系统分区有机结合设置。现在70~80m 高的住宅楼已比较普遍,超过百米高的超高层住宅也拔地而起。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高规》中并没有对高层住宅的避难层作类似规定。
(3)消防设施失效
根据消防工作必须立足预防的需要和《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要求,高层建筑内要设置最基本的消防设施包括:设有火灾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淋装置、安全疏散系统、排烟系统、自动防火卷帘系统等。但是,高层建筑的消防系统大都存在设施配备不齐、设施质量不过硬、消防设施失效等诸多问题。消防设施中的“缺斤短两”、质量性能差、功能不全和违规使用比比皆是,火灾时将建筑平面分成若干防火分区或防火单元而设置的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及防火水幕,由于人们对这些设施不了解且不注意维护,使这些消防设施损坏或失效,变成了高层建筑的消防摆设。加上在隐蔽工程和材料使用上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技术保障不到位、装修时破坏建筑结构和防火分区,将高层建筑打造成一个活在隐患的汇集体。
(4)消防通道不畅
目前供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云梯车的回旋半径至少应大于15米和18米,操作面的长度至少大于扑救面的边长,且不应小于18米。紧急情况下,消防水灌车、曲臂车和云梯车需要交会,消防车道应为6~7.5米。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无论是救人还是灭火,首先要考虑到消防车能开得进,消防队员上得了楼。但实际情况是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多被停车场、绿化地代替,消防通道也往往被挤占、堵塞。这些问题,严重影响高层建筑的消防灭火救援工作。
(5)消防管理不到位
当前国内高层建筑消防管理中普遍存在3方面问题:一是人们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电、气的安全使用重视不够、缺乏日常消防排查动力,缺乏火灾应急方案,发生火灾时应急措施难以到位;二是高层建筑的管理队伍综合素质不高,难于胜任定期维护、检测各类消防设施的工作,有些管理者甚至不会操作消防设施;三是高层建筑中的人员自救逃生常识相对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造成火灾时救援难度增大、逃生几率降低、生命财产损失巨大等恶果。
重庆曾对全市5711栋高层建筑做过一次消防隐患的面上调查,排查出隐患26798条,见表1。排查中发现,这些问题主要涉及建设源头把关不严格、消防技术规范调整变化较快、建筑消防工程质量无法保证、消防电子产品兼容性差更新频繁、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等方面。下面以2个高层火灾的例子说明管理到位与否,消防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例1:2009年2月9日晚,北京央视高159米的配楼发生火灾,该建筑东、南两面着火,火势达80~100米高,5个小时后大楼内14层以上的火还在燃烧。火势无法完全控制的主要原因是楼内因施工没有灭火水源,消防贮备水挪用、楼内停电消防泵停运、消火栓系统无水、部分管道及喷淋头冻裂,消防车的水枪只能达到60米。北京市消防总队共调集85台消防车、595名消防官兵,经过近6个小时的奋战,才将大火彻底扑灭。除建筑的外立面严重受损外,造成1死7伤,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例2:2007年8月14日当时在建的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发生火灾。一个多小时后火灾被扑灭,无人员伤亡。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的灭火奇迹,首先,得益于消防人员在该楼完成的一次测试高层建筑供水高度的消防演习,增添了压缩空气泡沫主战消防车等设备;其次,该工程根据有关规定配备了消防临时供水,大楼内部临时竖管供水系统完好;最后,消防人员在附近的金茂大厦和停车场找到消防栓,铺设了二路供水线路,确保了灭火水源充足,并在一个多小时内,将分布在各楼层的多处起火点扑灭。
超高层建筑限高迫在眉睫
“如果你在大楼第63层工作,离地面200米,大楼突然发生火灾,你该怎么办?”这是北京市消防宣传时向在高层建筑上班的人最先提出的问题。遗憾的是几乎没有人想过这个问题,可这个问题却日益威胁着人们的安全。
一名身强力壮的消防员从第33层跑到第1层,用时35分钟。如果是身体素质较差的老弱妇孺,所需时间肯定翻番。而火借风势,30秒内就可以从第1层到达第33层。这样算来,人们跑到楼外逃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面对我国不断“长高”的城市,很多专家已经指出,盲目建高楼未必是好事。建筑首先应该强调适用和经济原则,超高层建筑在很多方面存在缺点。首先,超高层建筑必须使用最先进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成本很高,盖一栋200米高的大楼的成本,甚至比盖两栋100米高的大楼成本还要高。虽然中国城市土地资源紧张,可还没有稀少到非要盖超高层大楼来解决的地步。其次,超高层建筑并不适用。楼层越高楼内的人员越多,要到达顶层甚至需要在楼层中间换乘电梯。如果电梯出现故障,给使用者带来的麻烦更大。上下班的人流高峰,会造成楼层拥挤,也会使超高层建筑周围出现人流高峰和车流高峰。中国建筑学会理事长宋春华说,超高层建筑是工业化时代的产物,曾是城市形象的标志,但从安全的角度而言,不应该盲目兴建。每一个超高层建筑都无异于一条竖立起来的街道,存在着安全、内部交通、环境、能源消耗等多种难以妥善解决的问题,建这样的高楼纯粹是自找麻烦。
有关调查显示,我国高层楼宇日常管理开支十分高昂,一批超高层建筑几乎已经被庞大的开支压垮。建筑高度超过300米之后,建筑成本很高,同时还带来一系列的安全问题、环境问题、内部交通问题,已经失去了所谓的节约土地的意义。应当承认,超高层建筑技术更复杂,工艺更先进,投入更大。有些开发商、投资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把建超高层建筑看成地方性的标志工程、形象工程,作为“宣扬政绩、树碑立传”的大事,在他们做决策时候,恰恰忽略了超高层建筑的安全隐患。
国家提出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可这个决策在很多地方被曲解为城市规模更大,楼房更高,于是出现了大量超大城市,出现了大批超高层建筑。
限制超高层建筑,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这不仅是从建筑经济、建筑环境、建筑规划、建筑风格等方面进行权衡,更是从城市安全、消防安全、生命安全方面进行的考虑。限制超高层建筑已经写进了我国城市综合减灾应急体系建设的规划中。
城市建筑密集到一定程度,无法再向水平方向和上部空间扩展时,人们开始把目光投向地下空间。这里所提的地下空间包括了3方面:(1)在原有人防工程基础上改建的地下建筑空间;(2)普通高层建筑的地下空间;(3)地下交通设施。目前地下空间的利用多为公共建筑(如图书馆、体育场所、停车场);地下商业经营(商场、餐厅/酒吧、健身房/歌舞厅、地下仓库、地下公寓);交通网(如地铁、隧道、地下通道);公用服务设施(如各种管道、电缆等);能源贮存(如地下油库、地下液化石油气库)等。
地下建筑空间在扩大城市使用空间、改善城市景观等方面的优势和潜力逐步被人们所认识。在城市中,有计划地规划营造地下建筑,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对节省建筑用地、改善交通状况、扩大城市空间容量、节约能源、改善城市环境等方面效果显著。我国对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还具有解决城市就业资源匮乏,缓解交通拥堵、加速人员流动,减少环境污染的作用。
目前北上广深等大城市随着城市地下综合体和地下街的逐步出现,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呈现了综合化、深层化的发展趋势。其中仅地下商场,就已逐步从单层发展为多层,建筑规模从最初的几百平米发展到几万平米,甚至十几万平米,使用功能也愈加复杂多样。例如沈阳时尚地下街建筑面积达3万平米,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以经营中、高档商品为主,并设有商务中心,金融网点等配套服务设施,主从业人员达 4000 余人。
地下空间的大面积开发利用,最引起人们关注的当属消防安全。
地下建筑空间的火灾特点
地下建筑空间的最大特点是封闭性,由地下建筑空间与地面相通的门、窗、孔、洞较少,通到地面的途径只有楼梯、电梯等人工设计的通道。“封闭”造成建筑空间天然光线差、只能靠人工照明,通风条件差、潮湿憋闷,对外的通道少、给人负面心理暗示等弊端。由于地下建筑空间的特殊性和使用上的多样性、复杂性,其火灾危险远远大于地上建筑,火灾的预防问题也要比一般建筑困难得多。
随着我国地下建筑空间的广泛利用和不断兴建,有关消防部门对地下空间的分类、分布、建筑特点、通风形式、消防设施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发现商用的地下空间普遍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其中地下商场(兼具了地下空间和大型商场的双重特点)因其人员流动量大、火灾荷载密度大、用电负荷高、隐蔽工程多,成为发生火灾次数最多,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最严重的场所。
地下建筑空间的火灾是最难扑救的火灾之一,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发烟量大、毒气重
地下空间火灾的发烟量与可燃物物理化学特性、燃烧状态、供气充足程度有关。在同等条件下,地下建筑空间发生火灾时的显著特点是烟量大、烟雾密度高、毒气重。这是因为地下建筑的烟雾扩散渠道有限,火灾产生的烟雾无法有效扩散,都积存在地下有限的空间内(地上建筑火灾产生的烟气有80%可通过破碎的窗户扩散到大气中);其次是地下建筑空间内的空气流通不畅,固体可燃物阴燃时间稍长,不充分燃烧会导致大量烟雾的出现;第三是地下空间燃烧中产生CO、CO2等有毒气体浓度迅速增加,这是地下建筑火灾中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2)火场温度高、易发生“轰燃”
当地下建筑空间发生火灾时,由于空间封闭,灼热的烟气很难排出,致使内部空间温度上升很快,烟气和热量的聚集,能使温度在短时间内迅速上升到800~900℃,烟气的温度也可达600~700℃。这种地下空间的高温和高浓度烟气加上阴燃物多、内压大,极易产生十分危险的“爆燃”现象,空间的空气体积急剧膨胀,温度急剧升高,这种情况是地下空间火灾扑救的重大困难。
例如,1984年山西的某地下仓库火灾,总面积2810平方米,着火后共延烧了41天,火灾温度一直维持在1000℃左右,地下空间内CO浓度超过了人体承受浓度值的2000倍,并多次发生典型爆燃现象。燃烧物产出的热量几乎全聚集在建筑物内,除库内可燃物烧毁外,混凝土大面积破坏,局部结构塌方。再如1987年江西南昌老福山地下商场特大火灾,内部温度达800~900℃,延烧了17个小时,高温使商场内一切可燃物烧成灰烬,钢筋混凝土的结构大面积爆裂露筋。
(3)泄爆能力差
由于地下建筑基本上是个封闭体,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爆炸时,泄爆能力差。黑龙江省鸡西市的一个人防工程,曾因汽油引起连续爆炸;武汉一座办公楼的地下室内因充满汽油与空气的混合气体而发生爆炸,这2起事故均使建筑结构受到严重破坏。
(4)人员、物品疏散困难
首先是地下空间发生火灾时,会造成严重缺氧。当空气中含氧量降到15%时,人的肌肉活动能力就会下降;当空气中含氧量降到10%~14%时,人就会四肢无力,产生判断错误;当空气中含氧量降到6%~10%时,人就会晕倒;当空气中含氧量降到5%以下时,人会立即晕倒或死亡。而地下建筑空间火灾造成的缺氧现象要比地面建筑火灾严重得多。
其次是地下建筑空间疏散出口少,人员只能通过楼梯才能到达室外,加上烟气的蔓延速度要比人员疏散速度快得多(烟的水平扩散速度一般为0.5~1.5米/秒,垂直上升速度比水平扩散快3~4倍),流动性难以把握,往往与人流方向一致,致使被困人员在能见度极低的环境内难以脱险。人员疏散尚且如此,转移地下空间的物品就更是难上加难了。以地下停车场为例,火灾发生时场内的汽车必须通过人员驾驶才能进行移动,大量的浓烟聚集,降低了司驾人员对视觉距离和方向的敏感性,十分不利于人员逃生和车辆疏散,而且地下停车场火灾还可能因所停车内油料的闪燃点较低,具有助长火势蔓延及爆炸的危险。
(5)可调用的消防力量和装备难以靠近火场
地下建筑空间自然采光差,火灾发生时浓烟弥漫,火场内部能见度极低,加上内部分隔错综复杂,通道弯曲多变,水枪射流往往鞭长莫及或击不中火点。火情不明会影响有效的火场指挥决策和火灾扑救,进出口少又使得可调用的消防扑救装备难以靠近火场。
地下建筑空间火灾主要是以防为主,立足自救
在利用地下空间之初,开发商就要安装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好消防分区、合理地设置自动灭火设备。一旦发现初期火灾,就要利用地下建筑设置的各种消防手段将其扑灭,防止蔓延(关闭空调系统,停止送风,防止火势扩大,并迅速报火警;开启排烟设备,排除火场烟雾,防止烟雾扩大蔓延,提高火场能见度;迅速引导人员疏散至防烟安全地段;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打开室内消火栓喷水灭火等)。这是提高地下空间安全性的积极自救。地下建筑消防系统的基本构成见图1。目前,对地下建筑空间火灾处置原则是救人先于灭火,多种情况下用水进行扑灭,必要情况时采用气体灭火剂或泡沫灭火剂,扑救战术一是选择进风口强攻,二是全面封堵实施窒息灭火。
地下建筑空间的火灾危害
(1)可引发地面建筑火灾
目前,很多写字楼、大型商场、酒店、高层住宅的地下部分都附建有娱乐场所、停车场、健身房、商业街,这些地下空间大多都设有与地上建筑部分相通的电梯、楼梯、管道井等。地下空间一旦发生火灾,产生的热量和烟气在“烟囱效应”的作用下迅速向地上建筑蔓延,严重的会引发地面建筑火灾。
1999年圣诞节,长春市夏威夷大酒店地下洗浴中心发生一起特大火灾,大火是由包房中一截未熄灭烟头引燃可燃物导致的。火灾发生时地下洗浴中心一片火海,浓烟将整个15层的酒店全部笼罩,消防队员分成若干小组逐个房间搜寻和营救被困人员。此次火灾过火面积347平方米,有20人在大火中丧生。
2000年12月25日晚上,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地下一层进行电焊作业时,电焊熔渣掉在地下二层家具商场的沙发上,引发火灾。发生在地下二层的烈火浓烟很快扩散到地下一层和地上各层,当时,地上4层的夜总会正有400多人聚会,下楼的通道被烟雾毒气封闭,一时疏散不力,竟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洛阳大火是我国地下建筑火灾中死伤人数最多的一次。
(2)可威胁建筑基础结构的安全
一般来说,作为建筑物承重和支撑体系的墙、柱、梁、楼板、楼梯、坡道等钢筋混凝土构件,具有很好的耐火性能,火灾对这些构件的破坏有直接灼烧危害,或结构性能受到破坏。钢筋混凝土结构在火灾中严重损伤甚至倒塌的情况并不鲜见。
就地下空间火灾而言,“可威胁建筑基础结构的安全”并不是在危言耸听。尽管处于整个建筑的基础部位的钢筋混凝土更厚重而且热传导系数很小,当发生地下建筑空间火灾时,现场温度比地上建筑火灾的温度要高很多,加之散热困难,钢筋混凝土自然冷却所用的时间会更长,基础构件表面的裂化程度会更严重。这说明建筑构件在温度场作用下,钢筋混凝土材料性能发生严重劣化,导致结构不同程度的损伤和承载力的下降。
决定构件温度场的主要因素是火灾的温度-时间过程、构件的形状、尺寸和混凝土材料的热工性能等。有研究表明,火灾温度超过600℃、采用水冷却的混凝土在工程上已失去利用价值;高性能混凝土在高温作用下,很容易产生爆裂的现象,导致钢筋外露、直接受火,降低承载能力。加上天花板、PVC下水管道、电线和照明设备的烧毁,地下空间火灾对整个建筑结构安全产生的威胁可想而知。
地下空间火灾向建筑工程、建筑材料、消防技术等领域提出课题
地下建筑空间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和后续带来的巨大损失向建筑工程、材料科学、消防技术领域提出了挑战。火灾后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建筑物过火部分的安全问题,而地下空间火灾过后,因伤及了隐蔽的建筑基础部分,人们更加关心地下和地上整个建筑的安全问题。这是关系到经济发展以及火灾后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也是火灾工程研究的跨学科重要课题。
对于地上建筑火灾后的工作是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结构和建筑构件的损坏程度做出评价,提出经济合理的拆除或修复加固处理方案,尽快地恢复生产和使用,减少经济损失。对于涉及建筑物基础的地下空间火灾后的评估,由于课题的交叉性和复杂性,针对火灾受损钢筋混凝土结构可靠性评估的研究较少。
对建筑工程领域提出的挑战涉及了钢筋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结构可靠性理论、优化设计理论、建筑火灾安全设计理论、结构抗火设计研究以及对火灾后受损结构维修加固策略及施工工艺等多个方面。
对材料科学领域提出的挑战涉及了建立对火灾后钢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有效统一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检测及标准、建筑材料在高温环境下的特性变化、不同的冷却方式对建筑材料的力学性能的影响、火灾后建筑物的加固材料多个方面。
只有从基础理论研究和火灾工程实践的结合中才能制定出能够反映最新科研成果的规范标准,再用于指导工程实践。
大型空间建筑综合体(简称大型综合体)有很多种类:①机场、码头、车站等交通枢纽,其特点是大空间、多层次、立体交集,被称为大体积建筑;②大型购物中心、超级商场,其特点是虽然层间不很高,但平面面积很大,被称为大面积建筑;③写字楼群、综合性剧场、礼堂、展览馆、体育馆,其特点是采用中庭共享空间。这些建筑的共同特点是空间高(单层层高达10~16米甚至更高),面积大(单层面积达2~4万平方米甚至更大),与辅助建筑组合在一起共同形成了庞大的建筑综合体(建筑面积达10多万平方米)。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不仅钢材与混凝土提高了强度,新型建材的种类也大大增加,各种合金钢、特种玻璃、有机材料开始广泛应用,为大空间建筑实现轻质、高强的覆盖屋顶实现了有利条件。在结构体系方面,除了传统的梁架、桁架体系得到了发展,薄壳、折板、网架、悬索,以及张拉、悬挂、充气等新型结构也得以应用,实现大空间建筑的技术手段扩大到了以前根本无法想象的范围,见图2上海虹桥交通枢纽。
大体量、多功能的大型空间建筑综合体具有客流高度密集、多种系统设备共存、多种交通工具交集、包含着大量的致灾因素的特点。火灾是这种建筑的主要灾害之一,对其的重视程度排在了地震、爆炸和水灾的前面。对这类建筑综合体的消防设计,既具有一般公共建筑消防设计的共性,又因其面积大、空间高、使用功能特殊,消防设计具有一定的个性。
大型空间建筑综合体的火灾特性
超大空间建筑由于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火灾特性与一般建筑不尽相同。
(1)火灾诱因多
大型空间建筑内部人流密集、功能复杂,设备繁多,存在着多种火源和大量的可燃物,不仅起火因素复杂多样,而且危险大。大型空间建筑的起火原因与一般建筑物起火原因相似:有因为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的,有因为化学或生物化学的作用造成的,有因为用电电线短路引起的,也有因为人为纵火引起的。
(2)氧气足、燃烧稳定,空间大、烟气扩散弥漫
燃烧能否成灾,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限制火灾生长、扩散的手段及灭火的措施和计划是否完备。大型空间建筑中供氧充足,火源燃烧稳定,烟气产生量取决于可燃物的成分,不会发生轰燃现象。建筑空间高大,一旦火灾发生,烟气容易扩散弥漫;即使着火点所在区域的空调系统联动关闭,但相邻区域的空调系统仍在运行,会造成层化后的烟气加速水平向扩散,未被封闭的楼梯间,自动扶梯,管道井,排气道,均成为火灾蔓延的通道。而且火灾燃烧中的火羽流还会随烟气通过开敞的途径向四周传播,使火灾影响范围扩大。
(3)火灾探测和自动消灭难度大
大型空间建筑普遍具有“高、大”的典型特点。高大的空间导致顶棚处难以聚集足够的烟气、热量,致使常用的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难以发挥功效。消防系统的设计是此类建筑消防设计的难点,主要体现在防火分区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防排烟系统设计等几个方面。
(4)人员密度高、疏散困难
超大空间场所多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绝大多数人对场地疏散路线不熟悉,更不了解建筑布局及周围环境。在火灾情况下,人员容易惊慌,加上空间大、疏散距离长、能见度差、心理恐慌等因素,如果在防火设计上面出现问题,很难做到及时、有序地逃生。
(5)不同功能区域的火灾强度有较大差别
大型空间建筑是将多种使用功能体现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内,通过步行道、楼梯、自动扶梯、电梯等相互衔接串联,形成了功能的连续和空间的衔接。由于空间内各功能部分的火灾荷载不同,不同功能区域的火灾强度有较大差别。
大型空间建筑综合体对传统的建筑防火设计提出严峻挑战
由于大型空间建筑综合体在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上的特殊性,其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十分复杂,目前还十分缺乏关于这类火灾的基础资料和实验数据。建筑结构形式和造型的不断创新,功能的越来越复杂和综合化,大大突破了现行国家规范的规定,使传统的建筑防火技术和“处方式”的防火设计方法显露出明显的不足和多方面的局限性。如何有效防治大型空间建筑综合体的火灾,是当前消防领域面临的严峻的挑战。这些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防火分区划分问题。为了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完整性要求和结构特点,许多大型空间建筑或其中的某些区域不能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面积大大超出规范要求。
(2)安全疏散设施问题。由于建筑体量大,需要疏散的人员多,疏散距离过长,安全出口不能直通室外等,使安全疏散设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3)防火分隔方式问题。为了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结构特点及美观要求,一些大型空间建筑不能按照现行规范进行防火分隔。
(4)结构的抗火设计问题。由于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观要求,无法对结构进行防火保护或无法达到规范要求的耐火时间。
(5)排烟系统设置问题。对于某些超大空间建筑综合体的防排烟设计现行规范没有涵盖;一些建筑由于体量超大,现行规范规定的排烟量在工程上无法实现;某些建筑或其中的某些局部无法按现行规范规定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6)灭火系统设置问题。对于超大空间建筑的灭火措施现行规范没有涵盖;某些具有特殊使用功能的建筑或其中的某些局部无法按照现行规范设置灭火设施。
这些问题都是依据国家现行规范、采用传统防火设计方法无法解决的难题。这也清楚地表明了消防领域当前面临的矛盾,一方面是经济建设发展越来越快,传统和非传统的致灾因素越来越多;而另一方面是消防技术的落后和消防规范的滞后。
随着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的引入,相关人员发现若要做好大型空间建筑的消防设计,还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 大型空间建筑的结构安全性
作为建筑体系中起安全作用的结构,承载着整个建筑的生命,同时也是人们在危险境遇下最后的防线,因此掌握超大空间建筑结构的特点、安全性指标,对结构的防火保护、抗火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
・ 大型空间建筑的火灾发展模型
这是进行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基础,主要包括火源模型、火羽流模型、顶棚射流模型、轰燃的临界热时放速率模型、烟气流动及其控制模型、以及防排烟设计、人员疏散设计等。现有的火灾发展模型大都是在普通建筑条件下建立的,直接应用于大型空间建筑上未免有些牵强。
・ 大型空间建筑内可燃物品的火灾蔓延规律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和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为迎接建国6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市政府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树立起抓经济建设是政绩,抓安全生产同样也是政绩的理念。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要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列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做好安全生产的专业监管、直接监管、具体监管和综合监管工作。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各职能部门的认真履职,确保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要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好对政府、社会和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承诺”,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把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贯穿于企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之中,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利益导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要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诚信表现与其切身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对不讲诚信、见利忘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给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在媒体上曝光。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标本兼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发现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要加大投入,不仅治标,更要治本。进一步完善“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企业继续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要组织力量对各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消除。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严防瓦斯、火灾、水害、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加强技改、兼并、重组、托管期间煤矿的安全监管。要严密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等事故,加快病险尾矿库治理。要组织开展在建及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和建设施工项目安全大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和危桥改造力度,并加强通行、使用管理,防范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冶金、有色等工业企业起重、吊运、冶炼、铸造等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要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严把新建、改(扩)建项目设立、竣工投产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对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的火灾隐患,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全面做好电力、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和违法制售、使用火工品等行为。
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坚决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限期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拒不整改或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定期督导制度,确保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努力杜绝新的隐患。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突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全国“安全生产年”,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特别是要加强全市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创造和谐氛围,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小煤矿的整合重组力度,一季度完成小煤矿整合重组方案报批工作,上半年完成小煤矿技术改造方案审批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小煤矿整合重组工作。严格执行小煤矿兼并、重组、托管期间停产整顿要求,实行派驻停产监督员制度,死盯死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加大矿井技术改造安全监管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矿井通风,做好防瓦斯、防治水、机电运输和顶板管理工作,保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
(二)推进非煤矿山行业整治。大力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存续的196家尾矿库中,手续不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季度前进行关闭。强制推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机械化采装、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实测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露天矿山重点治理边坡事故隐患,地下矿山重点治理采空区事故隐患。加强基建矿山安全监管。严格控制基建期,无正当理由,基建期内完不成基建工程的,停止建设,实施关闭。加大对矿山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越层越界等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有序。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
(三)加大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着力做好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安全监管。完成市油漆厂等3家市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停产工作。督导省政府确定的6家安全防护距离不足企业承诺事项的落实,做好市政府确定的1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强化安全技术应用,把握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审查关。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有关县、区政府。
(四)做好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遏制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行为。做好深泽等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清理关闭工作,完成市土产公司及三个县4座新建标准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建立全市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来实现对从业单位备案登记、库房管理、流向管理等,提升危爆物品管理水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规范全市危爆物品各项行政审批,规范业务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危爆物品管理的公信力。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促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有关县、区政府。
(五)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推进消防行政许可改革。重点加大在建工程的监督,督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避免新、改、扩建工程形成先天患。推广城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技术。通过有资质的中介组织对单位提供自动消防设施远程托管和维护,充分发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作用,实现火灾早报警、早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市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督促完善农村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消防组织,不断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要继续加大重点消防单位监管力度,推动消防隐患整改,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
(六)抓好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营运驾驶和水上营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加大对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和车辆的清理和整顿力度。继续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治理工作,加大公路改造、养护资金投入、山区道路护坡、涵洞隐患的整治,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准备。加大在建石环、张石道路桥梁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加强重点车辆排查治理,督促客运、旅游、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有车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所属驾驶人教育管理,建立并落实车辆定期维修维护和出车前安全检查制度,确保“病车”不出门。加强校车管理,加强对中小学校车的安全管理,严格驾驶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酒后、无证驾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认真做好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工作。重点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敏感时期道口监管,加强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确保功效发挥正常。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交管局、市安监局。
(七)突出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对中等工程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大型工程不少于5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的施工现场复查率达到100%。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申请省建设厅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强在建工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盲目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施工,杜绝坍塌、机械亡人事故发生。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警和监督检查。严禁在不利于室外作业的高温、炎热、严寒、强风、大雨、雪、雾等恶劣环境下施工生产。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
(八)教育、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教育部门要突出抓好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加强冬季取暖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防止煤气中毒、触电事故发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消除各种隐患,减少和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加大校舍、校车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校园内平安和出行安全。
要加强食品、公共场所、饮水、化妆品、消毒产品、职业、放射以及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加强对毒麻药品、放射源、消毒隔离、生物安全实验室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及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
(九)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要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设备,不断消除监管上的盲区和死角。积极在全市开展车用气瓶和冶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突出性、倾向性问题。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高层住宅楼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确保人们生产、生活和休闲安全。
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
(十)电力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全面落实供电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推进方案,以防人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误操作等典型事故风险为重点,制定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从严查处管理、装置和行为违章行为,杜绝各类事故。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电网和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遗留问题的整改。继续加强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高危客户的用电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高危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档案,重大隐患做到“一患一档”,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及时反馈整治工作进度。积极开展输电线路保护区域内的树障清理及“线下三违”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部门:市工促局。责任单位:市工促局、市公安局,*电业局。
四、关口前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一)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和乡镇建设工作。市内五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全国安全社区的标准》,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一季度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完成对我市已创建试点国家级“安全社区”的评估验收和命名挂牌工作。二季度做好创建经验的推广工作。在全市启动第二批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年内实现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在“十一五”期间省会城市至少要有10个社区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的目标。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执法人员,规范委托执法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取在今年全部完成委托执法工作。继续巩固加强安监站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确保安全监察装备、防护等业务经费投入。
(二)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利用宣传咨询日、讲座、竞赛、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好“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进企业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文化素质。依法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督促企业强化对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及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重大责任事故查处及相关责任追究的报道力度。
(三)大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评办法,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继续强力推进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快推进县(市)、区机械制造企业标准化进程。启动纺织企业标准化工作。按省安监局要求,市属企业完成达标挂牌任务。有纺织企业的县(市)、区必须确定1家纺织企业为试点,开展纺织标准化达标活动,力争上半年达标挂牌。推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在上半年完成7家试点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争取年底前全市50%的企业达到标准化要求。推进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市、县两级危险化学品单位标准化具体工作计划,完善市级考评机构和考评机制,合理安排认证。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加大力度,积极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监管的要求,督导企业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纠正危害企业员工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强化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监管,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各级安监与卫生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划清职能,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做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在2008年职业危害申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用人单位因新建、改建、扩建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履行申报义务,使申报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对不认真履行职业危害申报义务的用人单位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管手段。强化职业危害现场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撑力度。要按有关要求购置现场监督检查、检测检验设备,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水平;三是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把矿山、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化工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作为整治重点,对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化工、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及时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六、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监察的同时,以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为重点,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监察,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执法监察力度。抓住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等特殊时期,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和仓储,危险化学品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对全市建筑、电力、矿山领域和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探讨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格执法,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接到的各类举报案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查处。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不仅“顺查”追究企业主体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监管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和等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举报人给予保护,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电业局。
七、提升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各级要在提高制定预案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在督导各类大型企业做好各种预案的基础上,重点督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编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