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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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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知识培训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中药熏蒸;施沛特;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中西医结合治疗;疗效分析

膝关节骨性关节炎(Osteoarthritis OA)是一种退行性病变,)是一种以关节软骨退行性改变为核心,可累及滑膜、关节囊及关节其它部位的慢性无菌性炎症,主要与衰老、外伤、炎症、肥胖、代谢障碍和遗传等因素有关[1]。临床上以关节软骨进行性变性、破坏、关节骨端反应性增生为病理基础,具有疼痛、膝关节肿大、关节功能障碍等特点,以中老年人女性多见,目前尚无较为理想的治疗方法。中西医结合在防治骨关节炎方面具有较理想的临床疗效,能够缓解疼痛、改善关节功能、抑制或延缓病情发展。自2009年6月~2010年6月,笔者采用补肝益肾、活血通络中药熏蒸联合施沛特(玻璃酸钠)治疗膝关节骨性关节炎取得较好疗效,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病例资料 选择2009年6月~2010年6月我院骨科创伤中心收治的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病人72例,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每组36例。治疗组男14例,女22例;年龄45-72岁,平均58.9岁;病程最短者3个月,最长者20年,平均7.0年。对照组男11例,女25例;年龄43-73岁,平均57.7岁;病程最短者2个月,最长者22年,平均7.8年。经统计学分析,两组病例在性别、年龄、病程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西医采用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会制定的OA诊断标准[2],即膝关节疼痛病人有下列7项中的3项者即可做出诊断:①年龄≥50岁;②晨僵

1.3 排除标准 纳入与排除标准符合上述膝关节骨关节炎的诊断标准,自愿参与实验并签署知情同意者纳入观察病例,排除严重的肝肾功能障碍、慢性心功能衰竭等器质性病变者。

2 治疗方法

2.1 对照组 采用关节腔内注射法,患者取仰卧位,以髌骨内下缘凹陷处为穿刺点,局部常规消毒后注入施沛特2mL(含玻璃酸钠20mg),注药后屈伸关节数次。每周注射1次,6周为l疗程。

2.2 治疗组 在对照组的治疗基础上,自拟补肝益肾、活血通络熏剂,药物组成为:川断15g,寄生15g,枸杞子15g,杜仲15g,红花15g,当归15g, 丹参15g,虎杖15g,川牛膝 15g,鸡血藤15g,络石藤15g,伸筋草15g,徐长卿15g,桂枝12g。湿胜者加木瓜15g,木通15g;寒重者加艾叶9g,肉桂15g;气虚者加黄芪15g,党参15g;阳虚者加巴戟天15g,骨碎补15g。治疗时将上述药放置于中药汽化热疗机中,待药水煮沸后,利用其生成的蒸汽熏蒸膝部。病人平卧,熏蒸时暴露疼痛部位,对准蒸汽孔,熏蒸温度为50℃,每次40min,10d为一疗程,休息2d后开始第2疗程,第4疗程结束后进行效果评估。

3 疗效判定 参照2009年《中医病证诊疗标准与方剂选用》中骨痹的疗效标准制定[4]。痊愈:症状消失,关节活动正常,行走自如,半年以上不复发者;有效:症状明显好转,过度劳累、气候变化时有轻度症状,或经常反复发作;无效:治疗前后症状无明显改变。

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3.3统计软件进行统计,两组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

5 结果

对照组和治疗组病人于治疗第3周后关节肿痛均见好转;至第6周时关节肿痛进一步减轻功能活动亦明显改善;治疗6周后治疗组显效、有效、无效分别为6、27、3例;对照组显效、有效、无效分别为4、23、9。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经χ2检验有显著性差异(P

6 讨论

膝关节骨性关节炎可因创伤、劳损及组织细胞衰老等多种因素引起,属中国传统医学“骨痹”范畴。本病其本在肝肾,瘀血阻络贯穿疾病的始终。肾主骨,藏精,为先天之本;肝主筋,藏血,为罢极之本;若先天禀赋不足或后天失调,或久病,或负重劳损皆可损伤肝肾,邪气乘虚而入,筋骨痹,因而发生肌肉、筋骨失其所养,以致关节肿大疼痛、变形、僵化,肌肉萎缩,肢体活动障碍等。肝肾亏损,阴血内耗,血流不畅,极易形成瘀血,瘀血流注肌肉、关节,阻滞经脉气血运行,形成瘀血阻络之症,血瘀气滞,气机不畅,精气不得宣畅,以致肝肾亦虚,瘀血阻络更加顽固,二者常相互影响,加重病情。

中药汽化熏蒸是含有大量中药有效成分直接透过肌肤、孔窍、经穴等经渗透、吸收、扩散等途径进入腠理、脏腑直接疏导全身腠理,具有补肝益肾、疏通经络、活血化瘀、消肿止痛功效[5]。现代研究表明,中药熏蒸可以通过温热刺激,促进血液和淋巴循环,具有抗感染、镇痛、解痉等作用,使炎症水肿消失,病变组织康复[6]。

玻璃酸钠是关节溶液和软骨基质内的重要成分,具有抑制单核白细胞和其他白细胞的趋化和吞噬作用,同时还是自由基清除剂,具有、抗炎作用和止痛效果。关节腔内补充外源性玻璃酸钠不仅可预防处于病变条件下的关节软骨的退行性改变,对已发生退行性改变的的关节软骨也有修复改善作用[7]。施沛特(玻璃酸钠注射液)关节腔内注射,能有效改善滑膜组织的炎症反应,提高滑液中玻璃酸钠含量,增强关节液的黏稠性和功能,保护关节软骨,促进关节软骨的愈合与再生,缓解疼痛,增加关节活动度。并可降低血清和滑膜液中IL-1、IL-6水平,抑制免疫损害进程。

补肝益肾、活血通络中药熏蒸疗法组方以川断、寄生、枸杞子、杜仲为君药,补肝益肾以固本,杜绝生湿之源;红花、当归、丹参、虎杖、川牛膝为臣药,活血化瘀、祛瘀扶正;佐以鸡血藤、络石藤、伸筋草、徐长卿以通络止痛,加以桂枝为使药,以助通阳,诸药共用,使肝肾得补、瘀血得祛、经脉得通,骨痹之症得以缓解,配以施沛特关节,保护关节软骨,中西医结合治疗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疗效显著,值得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 张志明.综合康复治疗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的疗效观察[J].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2010,32(8):623-624.

[2] 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会.骨关节炎诊断及治疗指南[J].中华风湿病杂志,2010,14(6):416-419.

[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30-31.

[4] 戴慎.中医病证诊疗标准与方剂选用[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893.

[5] 叶汉良,赖志寿,黄荷,等.关节镜清理术配合中药治疗膝关节骨性关节炎[J].中国当代医药,2010,17(21):110-111.

[6] 闫飞,张湘生,王忠远,等.关节镜清理、透明质酸钠注射加中药熏蒸治疗膝关节骨关节炎[J].广东医学,2008,31(17):132-134.

[7] 金建峰,张经纬.施沛特联合得宝松治疗膝骨关节炎的临床观察[J].全科医学临床与教育,2009,7(6):619-620.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范文第2篇

多年来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和承包人的关系是一种近似敌对的关系,这对项目执行产生很多的负面影响。由于理念问题,往往产生诸多不公平的现象,给项目管理者增加了很多困难。

1.1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问题

在项目进展不同阶段均有合同思想的渗透,在招标阶段存在条款制定不合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合同管理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例如,某山区高速公路关于弃渣场的规定,把所有责任全部加到承包人身上,导致实施过程中承包人难以承受。又如,关于人员更换的处罚条款假大空,业主自身执行起来也骑虎难下。还有,有的招标文件规定项目执行期间一律不调价,不考虑合同风险分担,导致承包人无法承受市场价格变化带来的冲击。有的招标文件规定取消提前交工的奖励,降低了承包人施工的积极性。诸如此类的问题在项目管理工程中还带来了一系列其它问题。

1.2压低投标控制限价

管理者片面地以为限价压的越低越好,降低中标价就是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同时,由于目前建设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承包人为了获得工程,以更低的价格来投标,导致中标后项目没有利润空间。承包人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千方百计地争取变更,甚至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带来更多的问题。据笔者了解,有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投标控制限价在预算基础上降低了20%多,但是在工程完工后,实际造价已经超过了预算水平。

1.3承包人方面

一般来讲,投标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为两套人马,结合不紧密,投标人员以中标为目的,没有充分考虑到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进行充分的现场考察,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现状要比预计的困难要大得多、或者风险显然增大,致使其成本远远大于其工程收入,而且承包人还找不到合同条款依据或法律依据来获取增加的费用,反而认为业主不支持承包人工作,造成双方关系不和。例如,某项目合同条款规定,施工临时用电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投标时没有对现场电力供应情况进行充分的调查,进场后供电公司以电容不足为由拒绝接电,虽然经多方努力完成接电工作,但为保证前期工程进度而采取的自发电措施增加的费用却只能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2重现场,轻合同

⑴目前的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大、工期紧,从而使得管理者疲于应付现场的各种情况,无暇顾及合同管理中的要求,在某些方面默许承包人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举措,诸如人员不履约、变更不及时、未批先干等现象。⑵基于目前施工队伍的现状,有的承包人只知道抓现场,不重视内业工作,不知道抓合同管理,只知道张口要钱,不知道按合同角度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2.1合同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谁都可以签合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2人员少,专业知识差

由于高速公路项目大量上马,导致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短缺,进场人员远远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数量或合同要求,随着新项目上马,大量人员又提前从项目撤出,从而导致应该完成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越往后推越混乱。这方面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均存问题。工程建设合同涉及专业技术知识含量高,内容广泛,这就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在很多建设项目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业务知识贫乏,工作起来捉襟见肘,导致合同管理工作不会做、不会审、不会管。

2.3合同意识淡薄,缺乏系统考虑问题的思想

合同管理关键问题是全员履行合同的意识与分工合作问题,目前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多数设置工程科(部)、计划科(合同部),相对来讲,计划科人员从合同角度考虑问题较多,而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则存在合同意识淡薄、缺乏合同管理思想的问题,往往会出现考虑问题不系统,做出的决定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现象。这就往往会导致下发的现场管理文件合同依据不足,或者所确定事项的责任义务划分有悖于合同条款,导致计量支付时产生合同纠纷。作为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应当具备系统考虑问题的素质,强化合同意识,以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2.4合同执行中的问题

2.4.1人员履约情况差据笔者了解,很多项目的监理和承包人进场人员履约率不到50%。往往存在上级履约检查时,合同人员临时到场,检查结束后撤离。而替代人员往往在资质、资历方面不满足合同要求,影响了对项目的有效管理。这方面问题目前比较普遍,新闻曾报道,三峡工程施工时,监理人员履约率仅为60%。2.4.2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人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人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和监督,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有的还造成合同纠纷,败诉后被强制执行;严重的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4.3工程变更、索赔手续严重滞后高速公路项目工作量大、实施时间教长、施工内容复杂多变,变更与索赔是经常性的工作,然而,由于人员问题、水平问题、故意拖延等原因,多数项目的变更、索赔工作不能及时按合同要求完成,形成未批先干、事后补资料,严重的可能造成变更、索赔与事实不符,对国家造成损失。

3解决问题的措施

3.1调整合同管理观念

合同管理贯穿项目始终,在项目执行的各个阶段都应该始终贯彻公平的思想、严格履行的思想、加强合作的思想,要避免偏颇、避免以狭隘的经验指导工程建设、避免一厢情愿,要处理好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把握好合同管理的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多思考这样几个问题:我们的做法符合合同吗?这样做会产生不利后果吗?这对自己最终是否有利?合同管理的最佳境界应该是做到业主和承包人双赢,只有双赢的项目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项目。

3.2强化体系建设和人员配备

⑴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履行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⑵加强人员配备。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面性,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基本素质。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完备的合同管理知识,其次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法律、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第三还要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比较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第四还应了解处理工程问题的惯例。只有具备这些基本素质,才能在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做到公平、公正、全面,才能较好地执行合同。

3.3加强培训

⑴合同管理具有全局性,合同管理部门在项目管理中起到统筹协调作用,针对合同意识淡薄的情况,要通过培训使参与项目管理的其它各部门都能够树立全员履行合同意识,通过培训使项目管理的各环节都落实到合同约定的具体方面上来。⑵针对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差,单位要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合同的法规、制度以及相关方面的知识,使他们通晓合同管理内容,提高业务技能,做到全面、有据、准确地执行合同、主动执行合同,使合同管理规范化,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3.4严格执行、及时纠偏

高速公路项目是一个复杂的合同体系,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一切活动以法律法规和合同为准绳。基于项目的复杂性,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是正常的,执行过程中要进行动态管理,通过检查、协调、纠偏,及时调整执行措施。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加强人员履约管理,加强工期管理,加强变更和索赔管理,出现问题时要及时分析问题根源,彻底解决。合同管理人员应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情况予以汇总,分析判断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履行义务。发生变更、索赔情形时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此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利于项目顺利进行。

4结语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企业在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有位法学家曾经说过:“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一个工程中的重要性。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建设工程行业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加强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显得尤为重要。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尚不发达,施工企业普遍缺乏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正确认识。很多承包商签订了工程合同,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局面,甚至产生严重违约,同时索赔又无据可依,承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1.2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1.3“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程招标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要求投标单位私下进行承诺,签订与中标合同的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造成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1.4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合同签订过于简单,许多涉及补价的项目由于合同不明确,工程竣工结算时无法补价: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过于简单而产生合同纠纷,造成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得到补偿。违约责任的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决定了该合同能否顺利执行。

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当前的建筑市场仍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市场交易中业主与施工企业的地位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存在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对合同签订的实际条件没有远瞻性,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实际条件如果发生变化的解决方案。但更重要的是,施工企业的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基本上没有事前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范畴,没有对索赔管理工作给予应有的重视,等到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才临时研究合同有关条款,设计补救方案。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的必修课。

1.5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而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健全管理机构体制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2.2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在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3注重合同细节管理

施工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这就需要甲乙双方有一定的远瞻性,尽量在合同中把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化,尽量避免给结算方式留下盲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或停工窝工,施工合同中又无明确表达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如笔者所在地的某道路工程,招标时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为赶工期,经施工企业与业主商量决定将商品混凝成现浇混凝土,但未办理任何相关的协议变更手续。因此,工程竣工结算时引起了价格纠纷。如果事前就此问题甲乙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就可避免后期的纠纷,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4健全法律体系

加强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招标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培训,使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切实认识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顺利实施,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中科学管理的坦途和桥梁。

2.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范文第4篇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而签订的一种明确双方相互权力和义务关系的重要协议,也是合同当事人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和经济活动的基本依据。随着建设工程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各种纠纷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于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公路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同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匮乏

由于合同当事人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认识不足,公同意识淡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严格根据合同办事。施工合同直接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项目工程师管理,难以对工程施工公同实施全面的动态管理。同时,真正的合同管理部门尚未成立,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相对匮乏。目前,多数项目管理机构并没有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更谈不上建立完善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编制具体的操作流程了,也难以对公路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的跟踪和管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合同实施不规范,公同履行随意性强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约的双方不认真执行合同条约,随意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随意提高公路验收标准,调整合同单价,致使承包人( 施工单位) 需要以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高等级的公路。另外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甚至存在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致使合同执行过程困难重重,施工合同半用半废,难以对双方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同时工程质量也将受到影响,债务纠纷问题层出不穷,工期拖延,进度缓慢,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合同索赔实现难度大

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受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影响大,也是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也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工程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受损者维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重要手段,更是对合同漏洞的补充与完善。但是,在目前的工程中, 发包人(业主)隶属公路行政主管部门, 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隶属于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因而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的增加了过多地干扰因素,从而使得合同索赔实现难度增大。

(4)合同管理工作不受重视,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目前,仍有部分施工企业过多地注重项目的前期投标工作,忽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加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难以形成一套统一的、全面的、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尽管有些施工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合同管理制度,但是未能得到严格的执行和落实,使得各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明,权责不清,分级管理机制难以到位,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二、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1)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一方面,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诸多方面,因此需要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另一方面,应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施工企业应针对公路工程的特点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内训、外培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施工技术、工程造价以及财税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设一支政策观念强、熟悉合同管理理论、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队伍,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提高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以便能够正确应付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

(2)坚持合同评审制度, 做好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前,应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对施工合同进行严格、规范、细致的合同评审, 设立由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等人员组成的合同评审小组, 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进行深入地分析和研究,以便确定合同能否满足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各项目标,同时预测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找出合同存在的缺陷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减少合同漏洞。同时尽量少使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以免出现合同争执;合同条款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明确、完善,以确保合同在施工企业内部顺利执行。

(3)规范合同实施过程,提高合同的履行力度

当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之间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严格做好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工作及工程签证,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等整理保存工作。第二,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公路工程建设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第三,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全面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尤其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作,以减少因各种原因带来的纠纷问题,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如期实现。

(4)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少经济损失。施工合同是经济活动、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索赔是合同双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双方合同纠纷的有效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各种违约行为,设想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措施和索赔措施,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随时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分析,认真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崔嵩.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0(04)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范文第5篇

【关键字】建筑施工;管理现状;存有问题;解决对策;重要作用

建筑施工中的现场管理与合同管理发挥着着重要的作用,但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管理体制存有问题,本文着重对现场管理与合同管理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加强建筑施工管理的建议,以期有所帮助。

一、浅议我国建筑施工中管理现状及存有问题

(一)建筑施工中现场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中的管理需坚持“经济效益、科学合理、标准化、规范化”四个原则,以利于提高管理效率、落实管理职责,从而满足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的问题。现场管理不仅是建筑施工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还是整个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的有力保证。现阶段我国进行建筑施工主要通过优化施工现场素质、强化现场管理组织、提高现场管理效益等方法加强施工管理,并通过重点进行过程控制、成本项目控制、质量控制以及安全控制四个方面整体提高现场管理,严格把关,从而有效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

(二)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有问题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目前存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亟待加强。现阶段不少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现象,有的承包方假借其他承包商的名义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超越其资质等级的合同,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甚至签订“阴阳合同”,这些都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对施工及质量造成负面影响。2、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健全。目前存在一些建设工程忽视合同管理制度与体系的建设,缺乏合理管理程序,缺少必要的评审,不能做到有效监管与控制。3、专业技术人员欠缺,法律知识匮乏。建筑施工方面的合同内容多而广,专业性强,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且没能引起重视,从而合同管理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

二、探析加强我国建筑施工中的管理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施工原材料及设备的把关与防护

严格对建筑施工所需原材料、机器设备等进行质量把关,注重根据不同工艺特点与技术要求合理对其进行选择,并在其投入施工使用前,严格审查其施工工艺、方法与功能是否能达到工程所需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从而最大可能地将现场质量管理问题消除。

(二)强化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

我国建筑施工具有复杂性、连续性、分工性与一次性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做到:按图施工,按合同施工,实施动态控制。应该依据不同变化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经过严格审查后,对进度及时进行改动与调整。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须做好施工作业管理、物资流通管理以及现场整体管理,以保证施工质量安全、优化现场管理。

(三)提高施工现场工人与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我国建筑施工多为露天高处作业、劳动力密集型,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工人的技术等级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并注重提高管理员的专业技能与整体素质,根据施工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提高施工质量及总体安全水平。

(四)增强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

一方面应加强对合同双方的法律教育培训,加强其法律意识,从而做到知法、懂法,并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以利于建筑市场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严格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增强其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以及造价管理知识,从而提高其业务素质与管理水平。

(五)加强管理监察,建立健全合同制度体系

切实建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与约束机制,制定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企业管理制度;强化对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视,建立健全合同制度体系,维护合同双方权益。

三、探讨管理在我国建筑施工中的重要作用

现场管理是我国建筑施工的基础,也是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我国建筑施工中的现场管理,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加大现场管理作用,才能有效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及质量安全,才能真正推动建筑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从而促进我国改革发展与与谐社会的构建。而建筑施工中的合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强化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通过加强对承包方的资质管理,从整体上控制施工队伍的规模,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建筑市场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的矛盾;认真严密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减少合同纠纷;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严格监督合同履约情况,严肃处理承办商违法行为,从而利于净化建筑市场,维护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快速进步、经济持续发展,建筑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能否做好建筑施工的管理关乎国计民生。加强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与合同管理不仅可以使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而且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定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贾孝良.浅谈建筑上的合同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5.

[2]施云峰.基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J].中国科技信息.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