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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信用风险的一般性定义
信用风险是出口合同双方中进口商毁约合同造成产品不能出口或者由于进口商破产、财政状况恶化,不能支付出口合同上本应支付的货款,或者延迟货款的交付日期,又或者由于疏忽而使出口商产生损失的一种可能性。即:出口商不能收回货款的一种风险。Thomas E. Krayenbuhl把信用风险定义为由于进口商不能履行支付义务而使出口商产生损失的一种可能性。Dick Briggs and Burt Edwards则认为信用风险是进口方由于支付状况不佳和产品价格急剧下降,有意的不支付货款而引起的。
二、风险管理的一般性定义及目的
风险管理是指企业以使经济损失最小化,谋求经济成果为目的,针对在经营活动中会产生的诸多风险隐患所进行的体制性的决策过程。
R.I. Mehr & B.A.Hedges认为风险管理是为了有效的控制潜在的风险和谋求企业整体目标为目的的。Greene & Serbein认为风险管理的最终目的是用最少的费用来达到风险最小化,从而保全企业的收益和财产。
三、信用风险管理的方法
对于风险管理方法,学者们做了很多种分类,具体分类如下:
Atkinson把风险管理方法分类为移除(elimination),承担(assumption), 转移(transfer)。Morris(2005)把风险管理方法分成,规避(avoidance),预防(prevention),保留(assumption)。Mehr & Hedges则分为风险转移(risk transfer),风险减少(risk reduction)和保险的利用(use of insurance)。Head则把风险管理的方法分为风险控制(risk control)和风险筹资(risk financing)。
如上所述为风险管理的一般方法,同样也适用于出口企业在出口过程中所产生的出口信用风险。本文将详述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中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筹资。
1.风险控制方法(risk control)
风险控制主要是在风险产生之前,通过预防措施,以使企业的经济损失最小化的一种 事前管理办法。因此,风险控制是以从根本上减少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产生后,作为除融资以外的方式来缓冲风险为目标的。风险控制方式中,最能对信用风险起到积极作用的风险规避和损失控制。
(1)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指发生风险的概率被判断为很高的情况下,不去承担产生的损失,而是通过放弃或拒绝合作停止业务活动来回避风险源。
具钟淳,朴光瑞认为风险规避管理方式虽然是出口信用风险管理最积极的方法之一,但是当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被判断为很大时,出口商可能不会与进口商签订任何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出口商就会丢失出口的机会。如果因为信用风险的原因而放弃贸易合同的签订,也可能会给其它海外当地市场的合同签订带来不好的影响,从而会导致产生潜在的损失。因此,规避虽然是最简单信用风险管理方式,但也具有其一定的缺点。
(2)损失控制
Mark Greene and Serbin认为损失控制的目的是减少产生风险的概率,从而降低损失频率或者减轻损失的严重程 度。一般损失控制活动是通过消除损失源,减轻风险态势,损失最小化和补救活动一系列概念达成的。
2.风险筹资
风险筹资是损失发生后,对损失进行财务性的补偿,从而使企业内的资金流动正常,缓冲风险冲击的一种方式。
郑鸿珠认为信用风险筹资,在信用风险管理上,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核心管理方式。也是损失发生后的一种解决资金问题的事后活动。这种方式与信用风险控制在相互对应的同时,在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上,两种方式应相互补充灵活运用。信用风险保留(retention),信用风险转嫁和非保险转嫁都是信用风险筹资的方式。
对以上信用风险管理的一般方式风险控制和风险筹资的描述进行详细整理如下表:
四、结论
关键词:信用违约互换;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15201
1信用违约互换在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机制
(1)信用违约互换为银行提供新的贷款组合管理方式,有效解决银行贷款中存在的信用悖论。
通过信用违约互换交易,银行降低或消除了其特定贷款或一篮子贷款的信用风险暴露,但并没有降低预期回报。信用风险转移到保险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由于贷款依旧属于银行,贷款保留在资产负债表内,银行并不需要通知借款者或获得借款者的许可,因此既能够降低组合暴露,又能够避免出售相应资产而引起的客户关系的破坏,甚至可不拘于信贷限额,发展持续性的信贷交易。信用违约互换使银行实现贷款组合分散化管理,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了更大的自由,使传统消极、被动的回避风险,转化为积极、主动的组合风险。
(2)信用违约互联首次使得信用风险从它所附属的金融资产中剥离出来,并在市场上定价出售。
信用违约互换首次使得银行资产中的纯信用风险从总体风险中剥离,并上市交易。在此之前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往往结合在一起,而任何一种避险工具或方法都不能同时防范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违约互换使得信用风险从总体风险中解捆成为可能,完成了风险管理的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循环,为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了更大的自由。随着市场的成熟,会出现银行贷款以外的新的信用风险资源,如公司债券的信用风险暴露管理复杂,可以通过信用违约互换市场寻求信用保护;投资可转换的基金管理者利用信用违约互换市场回避信用风险;从事房地产的借款者使用信用违约互换嵌入其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
(3)缓解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压力。
《巴塞尔协议Ⅱ》以及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有明确规定。上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其他商业银行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8%。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产
降低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是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降低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是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有效手段。在交易前,银行对一般企业的债权的风险权重是100%。利用信用衍生品产品例如信用违约互换可以把该标的债项的信用衍生品给了交易对手,对一般企业的风险变成了对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根据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评级为AA以及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债权风险权重是20%。通过信用风险转移手段可以有效降低风险加权资产,使其为原来的五分之一,有效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巴塞尔协议Ⅱ》有专门针对信用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等信用衍生品产品的风险缓释条款。
(4)信用违约互换为投资者创造了新的收益可观的投资机会。
在信用违约互换问世以前,虽然非银行金融机构如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的资金来源大多是股本、定期存款等非流动性负债,在贷款的持有上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但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者外部缺少贷款市场的客户来源,内部缺少运作贷款的人员设施,并受法律规定的限制,往往不能直接进入贷款市场。通过信用违约互换,投资者可以方便地进入这一市场,不必直接持有信贷资产而承担信用风险敞口。利用金融工程技术,它们可以设计更为合意的风险和报酬结构,使其投资组合范围进一步拓宽,从而满足其经营目标,成为投资者争夺的一个新业务领域。
(5)信用违约互换增强银行抵御突发风险的能力。
2001年美国的经济衰退使得债券违约和公司破产达到高峰,据标准普尔统计,上市公司破产案件达257件,比2000年增长46%,债券发行者违约达21家,金额1157亿美元。多家加银行在安然事件和世界通信的特大破产案中正是由于运用了信用违约互换等信用衍生品交易,才使自己幸免于难。经过一系列金融危机及最近的违约事件,投资者和机构重新评价了信用违约互换抵御违约风险的重要性,提高信用违约互换的使用能够保护未来的债务危机并增加公司受益,而不断增加的国家和个体的违约增加了对信用违约互换规避信用风险的需求。
2信用违约互换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具体实施步骤
2.1我国银行同业之间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
银行同业之间通过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可以突破信贷限额的限制。银行同业之间进行信用违约互换交易,可以在扩大贷款规模的同时而不扩大信用风险,不增加风险准备金,不破坏与客户的关系。因为银行购买信用违约互换,不需要通过借款者的许可,既能降低风险头寸暴露,又能避免出售相应信贷资产而引起的客户关系的破坏,甚至可以不拘于信贷限额,发展可持续性的信贷交易。这样,银行可以更好地与企业之间开展各项业务,增加银行收益。
2.2我国银行与机构投资者之间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
信用违约互换交易的普遍应用离不开成熟的风险转移市场,而风险转移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又需要积极发展壮大各种机构投资者。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如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拥有大量的资金,但缺乏足够的投资机会和投资渠道,这也导致了当前大量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向股市集中,风险集中度增加。而机构投资者通过与银行之间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不但可以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而且能够增加自身的投资渠道和投资收益。因为信用违约互换的应用可以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投资者在无需持有资产和管理资产的条件下,创造新的、收入可观的信用暴露机会,从而实现更加有效的资产组合风险多样化管理。
【关键词】风险控制机制 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 风险管理体系
一、银行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多次出现的金融危机和大银行倒闭事件,世界各国加强了对银行业的风险监管。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先后了一系列银行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管的指导性文件。近年来,国内监管机构也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2年9月)、《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3月)、《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12月)、《关于加大防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力度的通知》(2005年3月)等风险监管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风险管理攸关银行体系稳定,影响国家金融安全,关系经济长远发展。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重大、紧迫的任务。
二、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业务中,贷款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风险面临的最主要的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1.信用风险的回避。它使银行受损失的概率降到零,因而是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最彻底的方法。
2.信用风险的分散。常见的分散贷款信用风险的做法是规定单一客户授信比例,通常是规定银行对单个客户授信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余额或净额的一定比例。
3.信用风险的转嫁。贷款信用风险的非保险转嫁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保证,商业银行以保证贷款的方式发放贷款,可以将贷款风险转嫁给保证人;抵押与质押,即银行要求借款人以其财产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作担保发放贷款;贷款出售与证券化,贷款出售就是银行在贷款二级市场上将贷款本金的回收权出售给对方,同时也将与贷款有关的信用风险转移给对方,贷款证券化同时伴随着贷款的真实销售,贷款信用风险转移给了特设机构。
4.信用风险的控制。贷款信用风险的控制措施有:健全审贷分离制度,提高贷款决策水平;推广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提高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强贷后检查工作,积极清收不良贷款。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即由于市场变量发生变化而导致银行出现巨大损失。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一般可以归结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证券价格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四大类。
这类风险的防控主要通过加强市场研究,关注国内外央行货币政策的动向,金融市场利率、汇率变化的走势,并采用各种避险工具,尽量减少因市场变化引起的损失。
(三)操作风险
1.操作风险的介绍
包括了法律风险、欺诈风险、技术风险等。引发操作风险的因素主要有四种,分别为内部操作流程、人为因素、系统因素和外部事件。这类风险主要通过内部控制的各种手段,减少道德性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以及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减少技术性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操作风险按损失类型可划分为以下七种: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风险;实体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风险。
2.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管理
各国商业银行和各监管当局都日益重视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监管。2003年2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的稳健做法》,将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概括出10项原则。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的范畴。2006年10月,巴塞尔委员会修订后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专门为“操作风险的监管”新增一条原则,同时还制定了评估该条原则执行情况的8条必要标准和1条附加标准。2005年3月,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对加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提出了13条要求。2007年5月,中国银监会又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自之日起施行。
三、健全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启示
(一)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
风险管理需三道防线,而这三道防线各自由银行的经营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内控合规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三个部门在风险防控上存在着交集,需要各司其职、明确分工,以提高风险管理效率。此外,各部门的相互制约应当适度,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需要计成本,讲效率。但是,银行往往存在着成本过高、效率低下的问题:银行风险部门往往是一人做业务,二人管风险;风险管理部门层级过多,造成决策链条过长;风险管理部门设置太细,造成相同的检复进行,经营部门往往不堪重负。
(二)在风险管理中,应减少过多的重复监督、重复检查
其主要表现在两个环节:
1.内控合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理部门对经营项目风险管理的监督之间可能出现的重叠和交叉。
2.出现在内控合规部门和内部审计之间。
内控合规部门和内部审计的区别主要有两点:其监督对象不尽相同,前者主要监督经营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而后者是在上述两部门以外,再加上内控合规部门;其检查范围的大小不同,前者检查的个体数量很大,而后者则是抽样、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但比前者检查的范围要大。
当然,这不仅造成内控资源的浪费、风险管理成本的猛增,还会引起经营管理人员的不满和抱怨,因为它需要接受多重检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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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上市银行;经济资本管理;风险管理
国有商业银行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前锋,这其中也包括经济资本管理理念的引入以及中国化的过程。本文就国有商业银行中上市的三家,即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三大行经济资本管理现状进行研究,试图分析他们的共同点和存在的缺陷,提出未来经济资本管理的规划。
一、经济资本在商业银行应用的政策推动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有国有信用的隐性支撑,普遍存在资本概念的缺失,并不重视资本管理。200年2月日中国正式加入WO,中国的金融企业开始了同国外优秀金融企业的同台竞争;2004 年2月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根据中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以988 年资本协议的资本计量为基础,从监管的角度提出了商业银行必须对资本进行规划和管理;同年6月23日巴塞尔委员会了《新资本协议》,提出了商业银行经济资本要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并给出了几种监管资本的计量和配置方法;2007年2月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0 年有条件的银行要基本实施新资本协议;为确保200年底新资本协议如期实施,2008年银监会制定了第一批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包括《商业银行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5个监管指引。这一系列政策变革推动着新资本协议在中国商业银行的实施进程,也促使商业银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外部监管要求构建并不断完善适合自身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经济资本管理框架,力求尽早实现内部经济资本管理框架同外部监管资本管理框架趋同。
二、三大行经济资本管理进程及现状
一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是国内最早推行经济资本管理的国有商业银行, 该行于2002 年初步建立起经济资本分配办法,但主要是对各分行经济资本的事后计量,不具备资源配置和预算管理功能。2004 年建设银行出台了《经济资本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以确定的年度经济资本增长率目标和经济资本回报率目标为年度预算的逻辑起点,据此确定和分配增量经济资本额度,再安排年度业务计划和其他财务收支计划,规定各级行占用经济资本的期望回报率,试图据此硬化约束,推动各级行权衡效益和风险,改善资源配置和经营绩效。2007年建设银行对经济资本的计量实现了由初级的“系数法向国际上比较先进的“资产波动法转变,并率先推出了行业风险限额管理,从而在经济资本、风险限额两个维度上建立了对资产总量及行业结构进行约束和调整的基本框架。总之,中国建设银行的经济资本计量范围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个方面,应用的领域包括风险管理、信贷决策、贷款定价、预算计划、绩效考核、市场拓展等方面。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建设银行不断优化违约概率、部分产品风险敞口、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等经济资本关键风险计量要素方法,不断加强经济资本实际占用情况的监控,及时地维护和更新系统中的客户评级、押品价值、集团关系树等信息,确保风险得到客观反映,促进各项业务按照全行战略导向健康发展。一系列措施使得建设银行的风险量化更准确,业务结构持续优化,行业风险限额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实行行业贷款限额和行业贷款经济资本限额双线控制。
二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于2005年开始计量经济资本,2006年在全行范围内实施经济资本配置方案,建立了以经济资本为主线,统筹考虑风险、收益、规模和成长性,优化资源配置,满足股东投资回报要求和资本覆盖风险要求的经济资本管理策略。该行借鉴银监会《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标准法,结合现阶段信息基础和管理现状,通过内部系数法计量信用风险经济资本,通过银监会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经济资本,通过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经济资本。该行经济资本管理应用领域包括信贷资源配置、经营计划、费用分配、绩效考核、限额管理、产品定价等。工行的经济资本配置计划是资本充足率控制计划在系统内部的分解,根据一定的分配原则将经济资本在各个风险领域、地区、产品之间的配置和动态监测,同时根据经济资本的实际分配额,通过经济资本总量结构、分配系数和回报系数进行转换,提供业务发展、风险控制和财务收支等计划的参考值。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该行不断制定资本管理制度及配套的经济资本管理办法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升级经济资本计量标准,投产资本管理系统,实现经济资本自动计算和报表展现功能,提升经济资本计量精细化程度、自动化水平及准确性和时效性,为提高全行资本管理水平、推进全行经济资本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中国银行
2004年中国银行引入了经济资本的概念,2005年《中国银行经济资本配置管理办法2005 年版》,2006年中国银行在对境内分行实行经济资本配置管理的基础上,自行开发了经济资本配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境内分行经济资本指标表现的监测、分析和考核。中国银行将经济资本管理同信贷计划管理流程相衔接,经济资本指标考核由指导性过渡到指令性,并成为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三大行经济资本管理的共同点
一以巴塞尔资本协议和银监会监管资本要求为基本依据
新巴塞尔协议反映了国际先进银行管理水平,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国家在内的国家和地区纷纷援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相应的调整本国相关的金融法律、政策、措施。2004年2月,我国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也借鉴了新巴塞尔协议的精神,从此资本约束和经济资本的理念得到国内商业银行的重视,三大行从依据监管资本调整内部经济资本开始,逐步建立并完善自身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二 将经济资本管理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工具。
三大行不断扩大经济资本的应用领域,力求涵盖银行经营管理面临的全部风险,力求将经济资本管理水平的提高同完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同步起来,将经济资本管理同风险管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对待。目前三大行均将经济资本管理纳入银行管理考核体系中
三重视资本约束,同时重视资本回报。通过加大经济资本管理力度,各分行普遍增强了资本回报意识,认识到必须长期保持合理的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回报,在规模增长的同时要控制风险资产总量的扩张以及业务发展的方向,在承担风险的同时要求足额收益,以满足股东回报要求。资本回报的水平构成了三大行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三大行经济资本管理存在的缺陷
从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实践中可以看出,经济资本管理体系还远远没有成熟,经济资本管理的理念并未深入人心,经济资本在分行的推广不够彻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资本计量和配置所依托的模型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
突出表现在经济资本计量与分配公式远没成熟,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基本上都采用“系数法,可以说还是处于标准法的思想体系时期, 并不能建立高级计量评级模型计量PD、GD, 进而得到非预期损失和经济资本, 因此在精确度方面也是不符合真正的内部评级法要求的。
二进行经济资本管理的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
新巴塞尔协议着重研究了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操作性风险,我国经济资本所覆盖的也主要是这三类风险,且主要针对的是信用风险,国外银行依据其丰富的管理经验,将经济资本的涵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利率风险和商业风险例如荷兰银行,为了提升经济资本管理的效果,三大行实行经济资本管理的范围还有待扩大。并且三大行分行参与经济资本管理的范围有限,建设银行地方性分行仅参与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经济资本管理,工商银行地方性分行未参与经济资本管理,中国银行地方性分行正在准备参与其中,所以经济资本还有待三大行在全辖范围内推广。
三经济资本管理的基础条件比较薄弱
经济资本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建立符合业务发展实际的风险计量的模型,由于当前国内商业银行缺乏风险管理专家、金融计量人才, 而且银行内部关于贷款质量的数据库不系统、不完整,因此就无法直接使用各种计量模型来进行参数估计等,只能采用简单的系数法来计算经济资本,但这也是三大行在技术能力不足,数据积累有限情形下的无奈之策。建设银行虽然建立起了经济资本计量模型,但是由于历史数据的缺乏,在实际应用中对于参数的估计准确性不强。
五、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启示
一设立明确的经济资本管理目标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明确的经济资本发展战略,根据此长远战略制定每年的实施规划,明确实施方法、时间表、子项目、本年重点工作等
二树立经济资本管理理念
经济资本管理是对全行工作的管理革新,要依靠具体业务部门来实施,商业银行总行要在内部各个层面强化经济资本管理理念,树立经济资本管理文化,让全行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认识到经济资本管理模式的必要性以及其积极意义,让全行员工理解并支持经济资本管理方式,让员工认识到经济资本管理的目的不单是规避风险,而是要依靠先进的风险度量和配置技术,承担那些能够管理好、并能够对其给予充分补偿的风险,从而提高银行股本价值,让股东获得高额的资本回报。
三开发风险计量模型并收集数据
目前商业银行开发的风险计量模型主要是针对公司客户,且模型所依据的参数客户违约概率PD)、债项违约后的损失率GD)获取渠道有待开发。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对已开发的风险计量模型应进行返回检验,提高模型预测能力和稳健性,并尽快投入使用;另一方面尽快开发零售风险暴露的计量模型,提高模型覆盖面。同时模型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数据的支持,这里的数据包括重要特征数据、评级历史数据、违约数据,我国商业银行要建立完整、严格、一致的数据标准和相应的数据处理平台,建立违约资产的清收数据库,并对数据进行整理与分析,确保历史观察期内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四构建高素质经济资本管理团队
经济资本的管理是一个专业化的体系,经济资本管理水平高低将成为未来考核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而这主要依靠人才的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应吸收和培养一大批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素质过硬并精通现代银行运营规律的高素质人才,吸收国外经济资本管理经验和教训。
五加快信息系统建设
信息系统是发挥经济资本作用的重要的基础设施,风险计量模型效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运行高效,没有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持,再先进的风险评级系统也无法发挥作用。我国商业银行要以已经存在的业务、财务、会计及其他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经济资本管理相关的数据仓库和信息系统后续开发,在节省资源的同时实现管理目的。
六实现经济资本管理同监管资本要求趋同
近年来银监会不断推动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并且三大行极有可能成为新资本协议在中国的首批实践者,三大行要不断整合内部资源,不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尽量达到监管要求,实现内部经济资本管理同外部监管要求趋同,节省资源的同时提高了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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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强(1977-),男,上海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近年来,国外信用风险转移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及金融系统的功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相比之下,我国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发展还比较滞后,本文通过对国外信用风险转移市场发展背景及特征的考察,提出了发展我国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信用风险转移;发展背景;特征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6)09-0037-03
信用风险转移(credit risk transfer,CRT)是指金融机构,一般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使用各种金融工具把信用风险转移到其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随着市场的发展,非金融机构也可能进入信用风险转移市场进行交易,但就市场现状看,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参与机构还主要是各种金融机构。。主要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商业银行、各种机构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在信用风险转移市场中,那些把信用风险转移出去的机构称为信用风险转出者(也就是保护购买者、风险出售者或被保险者),那些接受信用风险的机构称为信用风险接受者(也就是保护出售者、风险购买者或保证人),主要的信用风险转移工具包括贷款销售、资产证券化以及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信用衍生产品。
一、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发展背景
1.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需求。
20世纪80年代的拉美债务危机以及其后的亚洲金融危机中,信用风险集中所带来的危机使得商业银行提高了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要求。但是,每个银行都在经营地域和客户基础上存在比较优势,这必然会产生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在此情况下,银行业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方式,如评估单个借款人的信誉和降低对某一个或某一类借款人的风险暴露,就可能导致银行的业务损失甚至失去大的客户,各种信用风险转移工具给商业银行经营中存在的这种“信用悖论”问题提供了解决途径:商业银行可以在保持与客户信贷关系的同时,从资产组合管理的角度把部分信用风险转移出去,达到避免对单一客户以及对行业或区域的信用风险集中。
2.信用风险度量技术的发展。
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相比具有收益分布的可偏性、信用风险数据难获取性和信用风险非系统性等特点,其度量技术一直相对落后。20世纪90年代,计量技术的发展和金融理论的完善,使得各种信用风险度量技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为金融机构利用风险转移工具进行主动灵活的信用风险管理创造了可能。现在,比较有影响力的信用风险量化模型主要有以下四个:J.P.Morgan的信用度量模型(Credit Metrics)、瑞士信贷银行的信用风险附加模型(Credit Risk+)、麦肯锡公司的信用组合观点模型(Credit Porffolio View)和KMV公司的KMV模型。
3.迅速发展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因为金融环境的差异,各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但从整体发展趋势看,出现较早的是保险公司,以后相继出现了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养老基金等机构,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有资产管理公司、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等机构。现在,很多国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规模已经接近或超过了商业银行。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大,其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相比,融资来源不同,导致在金融中介与投资者之间风险分担不同,行为机制也不同,这就为信用风险转移市场创造了市场基础。目前,在国外的信用风险转移市场中,保险公司因为与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和金融监管要求不同,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转出的主要对象,而投资银行和各种机构投资者也成为积极的市场参与者。
4.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监管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银行运行的安全可靠,并保障公众的利益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在各种监管措施中,资本充足率是衡量商业银行稳健性最重要的指标。对商业银行的这种资本要求会促使没有达到规定的银行产生将贷款及其风险转移出去的意愿,从而满足监管要求;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也可以通过购买信用风险的手段进入本来无法进入的贷款市场,这就推动了贷款出售和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而后来出现的各种信用衍生产品给银行规避金融监管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二、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特征分析
信用保险和银行担保是出现最早的信用风险转移方式,其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出现了住房抵押贷款,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贷款销售市场,第一笔信用衍生产品的交易发生在1993年。现在,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衍生产品市场在发达国家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因为金融体系的发展程度、金融监管措施和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的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发展状况有着很大的区别,但从总体来看,国外信用风险转移市场呈现出发展速度快、交易复杂、市场集中度高、流动性不足等特征。
1.发展速度快。
随着证券化工具与信用衍生产品的出现,信用风险转移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惠誉评级(Fitch Ratings)对2003年底全球信用风险转移合约发行量的估计值为3万亿美元,英国银行家协会(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BBA)推断,2006年CRT市场的规模将达到8.2万亿美元。另外,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季度报告,2005年上半年,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tllt swap,CDS)名义量增长了60%,下半年的增长率为33%,作为一种主要的CRT工具,CDS的发展速度也可以反映出CRT市场的快速发展态势。
2.市场透明度低。
在CRT市场中,商业银行通过信用风险的出售与购买达到资产组合风险管理或提高收益的目的;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因其主营业务风险与信用风险的关联度较低,主要通过出售信用保护以降低风险集中度并获取收益;全能银行和证券公司主要在市场中充当交易中介以获取手续费收入。可以看出,CRT市场增加了承担信用风险的主体数量,大大提高了信用风险分布情况的复杂性,而且,由于大多数国家监管当局对CRT市场相关信息的上报披露要求还不够完善,导致CRT市场的透明度较低,为市场参与机构了解CRT市场相关信息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也大大提高了监管难度。
3.工具复杂性高。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2005年对于CRT市场的调查报告,市场参与机构普遍认为抵押债权凭证(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s,CDOs)等结构性产品的复杂性较高,准确衡量此类交易相关风险的难度较高,定价也较为困难。在CDS和CDOs基础上发展出来的综合CDOs(synthetic CDOs)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大。虽然这些CRT工具的基本经济原理相同,但因其复杂性较高,而且很多是客户定制产品,所以标准化程度较低,因此要求市场参与机构具有较高的风险计量与管理能力。
4.交易集中度较高。
在美国这样证券化市场已经比较成熟的国家,因为参与机构很多,所以市场比较分散;在那些证券化市场出现时间较短的国家,市场的集中度就比较高。各种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则大多集中于少数大规模的金融机构之间。根据欧洲央行2004年的调查,德国全能银行占信用衍生产品交易的比例达到80%,市场集中度非常高。造成信用风险转移市场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证券化产品尤其是信用衍生产品的出现时间较短,而且结构相对复杂,所以风险管理水平较低的金融机构的市场参与意愿较低。
5.市场流动性不足。
目前,因为市场参与机构较少,缺乏活跃的二级市场,而且各种新型工具不断出现,产品的标准化程度较低,导致CRT市场的流动性不高。市场流动性不足造成的流动性风险是信用风险接受者在CRT交易中面对的主要风险之一。对于信用风险接受机构来说,通过CRT交易承担相应风险后,出于资产组合管理需要或在了解相应参考实体的负面消息后,想要减少对某参考实体的风险暴露或出售部分资产时,可能会因为产品的非标准化或二级市场的缺乏而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所期望的交易,从而蒙受损失。
三、政策建议
1998年7月,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签订了转让银行债权的协议,这是国内第一笔贷款出售业务。2005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试点单位,分别开始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工作。目前,我国还没有信用衍生产品市场。
1.促进市场参与机构提高信用风险计量与管理能力。
信用风险转移工具的复杂性大大提高了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市场参与机构的风险计量与管理能力的要求。我国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水平与发达国家的银行相比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度量技术和量化管理明显不足。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因为缺乏信用风险管理经验,相应的风险计量与管理水平也很低。在市场参与机构风险计量与管理水平低下的情况下,信用风险转移市场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发展,也难以产生应有的积极作用。这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一是从单个金融机构看,因为缺乏对信用风险的计量能力,买入信用风险的收益可能并不能弥补相应的风险,也可能为信用保护支付过高的成本。这样的CRT交易就不可能为市场参与机构带来收益。二是从市场发展角度看,因为无法对信用风险进行合理的定价,即使有市场参与意愿的机构很多,也会因为难以在定价问题上达成共识而不可能完成交易。所以,促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开发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是发展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技术基础。
2.发展各种机构投资者。
在国外的信用风险转移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因为与商业银行的融资来源和监管要求不同,已经成为主要的信用风险购买者。因此,机构投资者和信用风险转移市场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发展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而机构投资者的壮大可以促进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发展。而且,机构投资者进入CRT市场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达到信用风险的分散化。但是,我国的机构投资业还很不成熟,在资金规模、投资理念及产品开发能力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也很难起到对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促进作用。因此,要从壮大规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法律规范的角度促进机构投资者的规范发展,为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发展奠定市场基础。
3.培育信用评级机构。
在信用风险转移市场中,信用评级机构公布的评估信息对参与机构的决策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其对CRT产品评级方法的公布可以提高市场参与机构对CRI、产品的理解和计量能力。而且,信用评级机构对市场数据的搜集和整理还有助于提高CRT市场的透明度及监管当局对信用风险转移市场情况的了解和监督。但是我国的信用评级体系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评级机构存在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不够,评级信息可信度低等问题。对此,监管当局可以通过明确规定评级机构的准入条件,健全有关信息披露、资信评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来促进信用评级业的规范发展。
4.完善监管措施。
CRT交易较为复杂,市场透明度较低,而且,CRT市场提高了各市场参与机构之间的关联程度,加大了金融风险跨部门、跨行业传染的可能性,需要完善的监管措施才可能保证市场的有序发展。目前,各国监管当局在CRT市场发展过程中所关注的重点,如参与者风险管理能力、清偿能力及风险的流向及分布等问题是一致的,相应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资本要求、市场准入、交易信息的上报与披露等。2005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已经充分借鉴了国际上较为成熟的监管经验,从市场准入、资本要求、数据上报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因为各种信用风险转移工具在经济原理和技术方面有共同之处,《监管办法》也可以作为制定信用衍生产品监管办法的基础。另外,我国的信用风险转移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监管当局还应在提醒市场参与机构CRT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促进交易合约条款的标准化、协助建立数据库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2003.“Credit risk transfer”[R].January:9-14
[2]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2006.“Derivatives markets'’[R].BIS Quarterly Review,June:45-46